地质勘查设计及野外验收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一、前言地质勘查是指对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矿产和水文等地质现象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调查和研究。
野外资料验收是必要的流程,以保证采集到的数据准确无误,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本文将介绍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验收要求1. 在验收前需要做好准备工作首先,需要认真审核各种报告、文献和资料,包括地图、野外记录、样品分析报告等,以确保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符合验收标准。
同时,还应成立专门的验收小组,由具备一定行业背景的专业人员组成,指导业主或现场工作人员对野外资料进行核查和确认。
2. 验收过程应严格按照任务书进行验收过程中,必须遵照任务书中规定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对野外资料进行逐项检查,包括野外地质场地摆放情况、样品采集数量、记录表格是否齐全、观测记录曲线是否正确等等。
3. 验收结果报告需要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必须详细记录在案,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资料清单、审核情况、缺陷和不足等信息。
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指导,要求其进行修改完善。
4. 对不合格资料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于验收中发现有缺陷和不足的野外资料,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反馈,并及时整改和完善,以保证采集到的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外部验收人员的参与为了增加验收的公正性,我们建议在验收中加入外部验收人员的参与,比如从省地质勘查单位、地勘设计院、科研单位或其他专领域领域请一些资深专家进行审核,提供针对性和有价值的评估报告,从而对整个野外资料进行综合性的、全面性的评价。
三、验收注意事项1.验收者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能够明确了解野外资料的取得过程和内容;2.在验收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在验收时要注重细节的检查,比如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等,避免忽略了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问题;4.验收结果的报告应清晰、简洁、完整地记录在案中,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5.在验收过程中要注重沟通,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交流和协调,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6.各个验收阶段同样需要进行清晰、准确的记录,以便于全面了解验收过程和评估结果。
地质野外验收内容
地质野外验收内容地质野外验收是指对地质工程项目在野外条件下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和验收的过程。
它是地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工程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地质野外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地质环境评价:对工程所处地质环境进行评价,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地下水位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
评估地质环境对工程施工和运行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
2. 施工现场检查: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包括地层岩性、地下水情况、地质构造等,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同时,检查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土质力学参数测试:在野外条件下,对工程用地的土壤力学参数进行测试,包括土壤的黏聚力、内摩擦角、孔隙比等。
这些参数是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依据,能够反映土壤材料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4. 岩土工程实验:对现场采集的土壤和岩石样品进行实验室测试,包括颗粒分析、密度测定、强度试验等。
这些实验能够更准确地评估土石材料的力学性质和工程行为。
5. 地质勘探数据分析:对已有的地质勘探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包括钻孔记录、地震勘探、地电勘探等。
根据分析结果,评估工程的地质风险和安全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6. 工程变形监测: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形进行实时监测,包括沉降、倾斜、裂缝等。
通过监测数据,评估工程的稳定性和变形幅度,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7. 现场采样和取样:在野外条件下,对土壤和岩石进行现场采样和取样。
采样和取样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严格,并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为后续实验提供可靠的样品。
地质野外验收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 验收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地质工程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评估地质环境和工程风险。
2. 野外验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进行,重点关注关键节点和关键部位。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省地勘查基金中心组织实施,部分工作项目可委托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实施,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派人参加。
三、承担单位在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一个月,向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7-1)。
四、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四)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
五、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组一般由5—7人组成,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六、野外验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七、项目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包括:(一)全部野外实际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2.野外记录本、原始野外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5.各类典型实物标本;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其他相关资料。
(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
(三)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八、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具体要求见“附件6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质量检查要求”);(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四)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各类规范、规定要求;(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六)质量管理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第一条为做好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提高地质调查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任务书或设计中明确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工作项目均应进行野外验收。
第三条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单位参加,也可委托有关部门或承担单位组织。
第四条承担单位应在野外工作结束前30天,向组织验收单位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1)。
第五条野外验收应具备下述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和主要测试工作量;(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整理,并编目造册;(四)承担单位已对主要实物工作量进行了检查或内部验收;(五)编写了项目野外工作总结。
第六条组织验收单位应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表后10 个工作日内确定野外验收时间、地点和专家组成员,并回复承担单位。
第七条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野外验收专家,确定验收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
验收组应由3—7 名专家组成。
验收专家一般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野外工作经验。
验收专家实行回避制。
第八条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一)项目各年度任务书、设计书与审批意见书、工作量调整批复意见等。
(二)野外调查原始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2.野外记录本、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各类工程原始编录资料;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报告;5.典型实物标本、重要钻孔岩(矿)芯;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野外调查原始数据库数据。
采用数字方法技术的项目,还应有一套纸介质原始资料提供验收,特别是实际材料图和同比例尺全要素地质图。
(三)质量检查记录与质量检查报告。
(四)野外工作总结。
第九条野外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括:1.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各年度设计批准的实物工作量及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表(格式见附件2),工作量调整情况说明;3.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技术路线是否按设计书执行,以及执行情况;4.工作方法及质量评述;5.质量管理情况;6.取得的主要进展和地质成果;7.存在问题及建议第十条验收过程包括对原始资料室内检查和野外实地抽查,检查和抽查内容应覆盖主要工作手段。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是对地勘项目在实地勘查阶段的工作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验证的过程,旨在确保勘查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保证勘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准备工作、数据收集、勘探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的要求。
一、准备工作1.安排验收组成员:验收工作需要组建一支验收小组,要求小组成员由具有地质勘查背景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确保能全面评估和审查项目成果。
2.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前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方法、内容和要求,确保验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充分了解项目背景:验收小组成员应充分了解项目的背景、目标和任务,对项目进行全面的了解,以便能够更好地评估勘查成果。
二、数据收集1.资料归档:验收前要求勘查单位对所有的勘查资料进行归档整理,确保资料齐全、清晰可读。
2.数据准确性:验收小组要对勘查单位提供的地质数据进行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数据要求勘查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
3.数据可信度:在验收过程中要对勘查单位提供的数据来源、采集方法和处理过程进行审查,确保数据的可信度。
三、勘探技术1.野外工作:对于野外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验收小组要与勘查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明确责任和解决方案。
2.技术指标:验收小组还需对勘查单位所采用的勘探技术指标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勘查设计和规范要求。
四、质量管理1.质量控制措施:验收时要对勘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包括质量管理文件、现场工作记录等,以确保勘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质量评估:对于已经完成的勘查工作,验收小组要对其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样品收集、分析、处理、解释等方面,确保勘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效果评估:验收小组还要对勘查项目达到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勘查成果的利用情况、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地勘工程野外验收规定(五篇范例)
地勘工程野外验收规定(五篇范例)第一篇:地勘工程野外验收规定地质勘查工程野外验收规定为规范公司地质勘查工程管理,确保地质勘查工程勘查效果及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合理支付,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委托勘查单位进行的所有地质勘查工程,在野外工程完工时,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第二条野外工程完工时,由施工单位向公司提请验收。
公司现场负责人在接到申请后,安排公司专业人员组织地质勘查工程的野外验收,公司专业人员对地勘工程野外工作量和质量负责。
第三条专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对照合同,对工程野外验收项目和工作量逐一核查,对完成工作量进行确认;同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以达到合同约定的地质目的为原则,对实际完成工作量比照合同增减量的合理性进行确认。
第四条地质勘查工程验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执行。
对达不到规范标准的,专业负责人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工作或返工。
第五条野外验收的具体实施:1、地质勘查包括矿产勘查、水文勘查及工程勘察等,应依据不同性质的勘查,按相应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2、专业人员在施工单位进行野外施工时,须保持密切的现场检查和记录,检查记录按照纸质标准格式填写,是野外验收的参考。
3、钻探是地质勘查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每完工一个钻孔,专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验收,矿产钻探验收内容包括孔位、孔深、孔斜测量,岩心保管情况及其采取率检查,钻探班报表和地质编录检查,终孔静止水位等;水文钻探包括孔位、孔深、孔斜验证、水文试验、水文孔安装和观测等;工程钻探包括孔位、孔深、岩土工程地质性质是否达到要求、岩石力学现场试验等。
钻探验收记录应按照纸质标准格式填写。
4、区域地质调查应按照规范要求的密度和内容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检查原始记录,按适当比例实地抽查等。
地质调查验收结果以纸质标准格式填写;如发现调查不满足规范,应要求勘查单位补勘。
第六条所有野外工作量验收结果以纸质标准格式签证单形式进行填写。
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验收日期,合同工作量,实际验收工作量,乙方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公司专业技术负责和现场负责人签字。
地质工作野外验收注意事项
水文地质勘察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水文地质勘察野外工作程序
• (一)水文地质勘察工作阶段划分
• 一般可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 1、准备阶段:搜集整理有关资料,进行
野外踏勘,了解区内地质、水文地质背
景条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主要调
查内容和重点问题;
水文地质勘察需要注意的问题
• 2、设计编写阶段:按照任务书的要求编 写总体设计和年度工作方案,设计评审、 审批; • 3、调查实施阶段:按照批准的设计书开 展工作; • 4、综合研究阶段:根据获取的资料开展 综合研究; • 5、成果编制、评审、审查阶段; • 6、成果复制、资料归档阶段。
槽(井)探工程原始地质记录表
标准探槽素描图
标准探井 素描图
野外验收常见问题解析
实测地质剖面
• • • • • 常见问题: 实测地质剖面目的性不明确; 剖面位置选择不合理; 无实测地质剖面记录; 实测地质剖面绘制不规范,剖面图要素不全,如:方 位、产状等。严格说野外验收中见到的大部分并不是 实测地质剖面,而是图切剖面或信手剖面,实测地质 剖面是全面认识工作区地质条件的最直观、最有效手 段,近几年很少见到实测地质剖面了,目前大家引用 的反映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的剖面图基本上都是前人水 文地质普查所做的,这一点应引起我们高度关注。
报告审查常见问题解析
• 报告形式审查普遍存在的问题: • 提交审查资料不完整,如:没有附图、图件目录,缺
单位初审意见、设计评审意见、野外验收意见、物探
总结报告、测量技术总结等; • 报告装订顺序不合理,一般情况下应按:封面、扉页、 单位初审意见、目录、正文、附件顺序装订; • 报告章节安排不合理,说明报告编写前没有制定详细
讲座提纲
• 野外验收常见问题解析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文档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第一条为做好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提高地质调查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任务书或设计中明确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工作项目均应进行野外验收。
第三条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单位参加,也可委托有关部门或承担单位组织。
第四条承担单位应在野外工作结束前30天,向组织验收单位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1)。
第五条野外验收应具备下述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和主要测试工作量;(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整理,并编目造册;(四)承担单位已对主要实物工作量进行了检查或内部验收;(五)编写了项目野外工作总结。
第六条组织验收单位应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野外验收时间、地点和专家组成员,并回复承担单位。
第七条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野外验收专家,确定验收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
验收组应由3—7名专家组成。
验收专家一般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野外工作经验。
验收专家实行回避制。
第八条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一)项目各年度任务书、设计书与审批意见书、工作量调整批复意见等。
(二)野外调查原始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2.野外记录本、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各类工程原始编录资料;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报告;5.典型实物标本、重要钻孔岩(矿)芯;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野外调查原始数据库数据。
采用数字方法技术的项目,还应有一套纸介质原始资料提供验收,特别是实际材料图和同比例尺全要素地质图。
(三)质量检查记录与质量检查报告。
(四)野外工作总结。
第九条野外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括:1.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各年度设计批准的实物工作量及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表(格式见附件2),工作量调整情况说明;3.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技术路线是否按设计书执行,以及执行情况;4.工作方法及质量评述;5.质量管理情况;6.取得的主要进展和地质成果;7.存在问题及建议。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管理办法一、目的及范围在前期地质勘查项目成果报告审查中,由于野外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以及未满足勘查设计(方案)要求,导致成果报告质量较差,影响外部审查的合格率。
为保证和提高地质勘查项目野外工作及最终成果报告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管理办法适用的范围:公司、队承担的地质灾害勘查、地质矿产勘查、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查、地形测绘等。
二、验收工作程序与组织1、野外资料验收应在项目野外工作全部完成,并对原始资料进行必要的综合整理和项目自检合格后进行。
2、野外验收由项目及所属实体技术负责人向公司总工办提出申请,并具备以下条件:⑴全面完成设计书(方案)规定的野外工作;⑵原始资料齐全、准确;⑶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自检和归类造册;⑷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分类及项目工作总结;⑸项目勘查单位在野外工作结束前10日,向总工办提出野外资料验收申请。
3、野外资料验收工作由总工办负责组织开展。
总工办在收到勘查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后,负责组织成立野外资料验收小组。
验收组由3人组成,包括公司、队内部技术成果审查专家(组长)、总工办工作人员(组织协调)、项目承担单位(实体)技术负责人。
4、验收时间由总工办与项目勘查单位协商确定,验收地点原则在项目野外现场,勘查手段较单一、简单的项目可不在野外进行,涉及有钻探、坑探的矿产勘查项目、重大财政项目、及较复杂的水工环勘查项目必须进行野外现场验收。
5、野外资料验收完成后,验收小组应对验收结果编写《野外资料验收意见书》,验收合格的项目方能进入成果编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勘查单位应按照“意见书”提出的整改意见补充、完善勘查工作及资料整理,整改完成后向总工办提交整改获取的资料及整改报告,总工办对提交的整改资料检查后出具“整改审查意见”,合格后进入成果编制。
三、提供验收的主要野外资料内容1、地形测绘⑴测量控制点、图根点、导线平面布置图;⑵测量控制点、图根点测量成果表;⑶定点测量成果汇总表;⑷测量控制点埋设位置照片;⑸测量原始记录簿;⑹测量技术报告(总结);⑺测绘仪器鉴定证书及主要测量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是地质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对于科学判定地质条件、制定合理的工程方案以及预测地质灾害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项目组织、资料整理、资料质量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项目组织在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前,项目组织是需要提前安排的。
相关的工作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项目组织要有合理的搭配,确保能够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资料整理地质勘查项目的野外资料一般包括现场勘查资料、地质钻探记录、采样资料、地质剖面图、地球物理勘查数据等多种类型的资料。
在资料整理阶段,要进行归档,对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索引,确保资料存储的整洁和便于查找。
此外,还需要对野外勘查的主要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和概述,编写详细的野外勘查报告,总结勘查的目的、方法、结果等。
三、资料质量在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过程中,要对勘查资料的质量进行评估。
首先要确保野外勘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采样、钻探等工作符合规范和要求。
其次,要对勘查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于地质剖面图和地球物理勘查数据等专业性强的资料,要重点检查其质量和准确性,并结合其他数据进行验证和校正。
最后,还要对勘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判断,确定勘查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四、验收标准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的验收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这样才能保证资料的质量和可靠性。
具体的验收标准包括现场勘查工作是否按照计划进行,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资料是否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和分类等。
此外,还需要评估勘查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总之,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的验收是确保勘查工作质量和成果的重要环节。
只有做好了野外资料的整理和质量评估,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参考,为工程计划的制定和地质灾害的预测提供科学的依据。
因此,在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针对野外资料的验收应加以重视,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广西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实施细则
附件2广西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根据《广西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桂自然资规〔2018〕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自治区财政资金安排的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矿产勘查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找矿科研等项目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项目野外验收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
第四条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应进行野外验收,验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合同书(招标项目)、设计批复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在野外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组织验收单位提交野外验收申请。
因不可抗拒条件或其他外部条件造成野外工作无法开展,需终止工作的,可申请终止项目野外工作,并申请项目验收。
野外验收申请需经项目承担单位技术管理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六条野外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设计或年度工作方案及审批意见书、合同书(招标项目)、工作量调整批复意见等;(二)质量检查记录及质量检查报告(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年度质量检查报告);(三)项目野外工作总结。
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四)野外工作原始地质资料(含实物地质资料);1. 野外原始图件;2. 野外记录本、记录卡、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 各类工程原始编录资料;4. 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报告;5. 典型实物标本、重要钻孔岩(矿)芯;6. 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 野外调查原始数据库数据;采用数字方法技术的项目,还应提供一套纸介质原始资料、实际材料图、同比例尺全要素地质图;8. 测量仪器、设备校验或校正记录;9. 野外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10. 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组织验收单位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个工作日内,制定野外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地点和专家组组成,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包括项目设计执行情况检查和项目质量检查二项内容。
一、设计执行情况的检查验收要求主要检查验收野外调查、观察点与物探、钻探、动态监测、采样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及是否达到设计目的。
1.环境地质观察点及记录卡片:检查每100km2点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观测点、线布设是否合理,能否控制和查明环境地质条件并达到设计规定的任务要求。
2.物探:检查设计规定工作量的完成情况,方法选择的合理性和先进性;解释结果的准确性,是否达到设计规定的任务要求。
3.钻探:检查验收设计规定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孔位布设是否合理;是否按设计规定查明环境了地质条件或问题。
4.动态监测:检查验收设计规定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点位布设是否合理,观测方法是否先进;是否达到设计规定要求,是否基本控制监测对象的动态变化规律(项目工作周期内)。
5.采样:检查验收各类样品采集数量是否满足设计规定要求,检测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测试方法是否先进;是否达到设计规定要求,是否为研究分析、评价环境地质条件或问题提供了可靠的参数。
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要求主要检查观察点记录卡片(分实地与室内检查)、野外手图与实际材料图、主要工程(物探、钻探、动态监测、采样)是否达到设计规定的质量要求。
1.区域环境地质观察点及记录卡片重点检查观察路线的布置是否以查明环境地质条件为原则。
是否根据地质环境的复杂程度、遥感解译程度以及重点区与一般区,布置不同密度的观察路线。
路线布置是否以穿越法为主,追索法为次,路线通过的环境地质界线是否有观察点控制。
对观察点的检查要求记录格式统一,点的性质、点位准确并与手图一致;记录内容要丰富,环境地质现象应观察仔细、描述准确,依据充分可靠;环境地质问题的类型、特征、形成原因、危害及发展趋势分析等记录详细;有相应的平面图、剖面图、素描图或照片;测量数据准确;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晰,各种注记及计量单位应符合规范,着墨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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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质矿产勘查设计评审
(一)地质矿产勘查设计评审技术要求 设计评审专家组审查程序
设计评审会
专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编制单位 专家质询
个人审阅 汇报设计方案 发表意见
质量评价 形成综合意见
组长复核 通过评审
出据 评审意见
设计评审依据: (一)国家技术监督局颁 布的国家标准,有关部门颁布的行业标准 以及XXX制订的相关规定;(二)项目任 务书或委托协议书(合同书);(三)设 计前期工作形成的调查资料。
中央财政下达的勘查项目(包括国土资源大调查、危机矿 山接替资源勘查、地勘基金等)从其规定。
第三条 勘查项目设计调整、变更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安 排、经费合理、讲求实效、保证成果的原则。
第四条 设计调整是指勘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地质情况 发生变化或其它原因,而导致设计方案、工作量、工作经 费与实际情况不相匹配,而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情形,根 据其变化程度大小分为一般调整和重大调整。
审查要点:
1、项目来由是否清楚,目的任务是否明确; 2、勘查选区是否合理(矿权设置是否清楚,选区是否结合地质情况); 3、资料收集是否齐全,是否在实地踏勘基础上编制设计,设计地质依据
是否充分;
4、技术路线是否可行; 5、工作手段选择是否恰当; 6、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 7、勘查工程施工原则是否明确,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8、工作方法、技术要求是否正确; 9、设计工作量是否合理,预获成果能否满足任务要求; 10、经费预算是否正确,预算结果是否符合委托任务要求和满足勘查工
评审主要内容:目的任务、以往资料的收 集和综合研究、工作部署、技术路线、工 作方法及技术要求、实物工作量、经费预 算、组织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预期成果 等。不同专业应突出本专业的特点。其中 经费预算按国家、相关行业和XXX的有关 预算标准和规定进行评审。
审查要求: 1、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收到送审材料(送审稿)后,应 安排充裕时间认真阅读设计文本和附图、附件,对照相关技 术规程、规范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任务委托书要求,负 责任编写书面审查意见。 2、评审专家在评审会上应准确地、充分地、无保留地发表 自己对报告的评审和修改意见。 3、对报告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的认定和修改,专家组应取得 一致性意见。 4、专家组长接到修改完善后的设计,应全面核对每位专家 的意见是否逐一得到修改和补充,修改对照表和修改稿是否 一致。确认无误后方能出具专家组意见书稿。 5、专家组长复核修改后的设计,如发现新的问题必须处理 时,应与其他评审专家交流并取得一致意见,并报地调院留 档备查。 6、评审机构对专家组长出具的意见书有不同意见时,可向 专家组长提出修改建议,经协商一致后,由专家组长修改评 审意见书。
(二)勘查设计调整管理办法及审查要点
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设计调整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加强地质矿产勘查项 目管理,为项目实施及验收提供依据,根据《XXX地质矿 产勘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在XXX域内实施的市级财政地质矿产勘查、商业 性矿产勘查,以及由XXX地质调查院进行最终验收的其它 勘查项目执行本办法。
第六条 一般调整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设计调整专报,经 地调院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后,出具设计调整处理意见,报 主管部门备案后,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重大调整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地调院提出初步 处理意见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论证并出具专家意见书后,承担单位编制提交变更设计书, 变更设计书经审查备案后,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调整,须提交变更设 计书。其它情形属一般调整,须提交设计调整专报。 (一)经阶段工作证实,原设计的地质情况与实际发 生重大变化,导致设计方案不能保证预期的主要目标任务 的实现的; (二)主要勘查手段(如钻探、坑探)发生变更的; (三)主要勘查工程位置移动超过设计勘查工程间距 10%的; (四)勘查工作量及经费变动超过设计10%的。
评审意见书。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设计由与 会专家一致认定,并形成修改、调整意见,以便 送审单位修改、完善。 每批评审项目中,应严格控制优秀等级的数量, 按照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评选优秀项目, 确保优秀等级的质量。
设计评分原则:1、横向上应与同批次审查的设计进 行比较;2、纵向上应与同专业、同类型设计进行 比较。力求客观、准确地进行定量评价。
地质矿产勘查设计评审 和野外验收技术要求
XXX地质调查院 2009年12月
提纲 一、地质矿产勘查设计评审 (一)勘查设计评审技术要求 (二)勘查设计调整管理办法及审查技术要求 (三)勘查设计评审意见编写要求 二、地质矿产勘查项目野外验收 (一)野外验收管理办法
(二)验收专家组工作程序和验收要求 (三)野外验收意见编写要求
第七条 设计调整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设计调整的原 因及依据、调整方案、调整工作量及经费等内容。开展监理 的勘查项目须附具项目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
第八条 变更设计书应包括概况(项目由来、目标任务、设计 变更原因、原设计基本情况[提交时间、审批情况、设计方案、 工作周期、设计工作量、工作经费、预期成果])、以往地质 工作程度、工作进展及质量评述(本次工作情况、设计执行 情况、完成工作量、工作质量评述)、地质特征(地质背景、 成矿特征)、设计变更依据(根据工作成果与原设计进行对 比总结提出变更的主要依据)、变更设计方案、变更设计工 作量、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组织管理,以及相关附图、附 表和附件等。变更设计书应注重与原设计的对比变化情况的 阐述。开展监理的勘查项目须附具项目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
作需要;
11、工期安排是否合理; 12、组织管理(人员配置等)、技术措施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可行; 总体原则:科学合理、统筹安排、经济合理、讲求实效、保证成果。
应严格执行和灵活运用规范,对有特殊规定的工作项按照规定执行
设计质量评定
评审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评审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设计专家组应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