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质量管理控制中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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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神经内科等5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神经内科等5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神经内科等5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9.04.07•【字号】•【施行日期】2009.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质量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神经内科等5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质控中心:为进一步健全本市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通过公开招标和专家评审,我局决定成立神经内科、肾内科、胸心外科、儿科、病历质量管理等5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分别挂靠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5个质控中心的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委员按所在医院的隶属关系排列)。

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相关专业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开展全市相关专业从业人员的质控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制定相关专业的质控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建相关专业的全市性质控网络,指导区县质控组开展工作。

五、建立相关专业信息资料数据库,根据工作需要开发专业质控软件,对相关专业的规划布局、专项技术开展、设备引进等工作进行调研,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六、承担市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本文件转发至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各医疗机构(含部队、企业医疗机构)。

附件:1.上海市神经内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2.上海市肾内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3.上海市胸心外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4.上海市儿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5.上海市病历质量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上海市卫生局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附件1上海市神经内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主任:董强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委员:王为珍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孙晓江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魏文石华东医院刘学源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汪昕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陈生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李焰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刘振国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李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詹青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管阳太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赵忠新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陶庆龄上海市长宁区中心医院王少石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专(兼)职秘书:王坚卢家红张旭文联系电话:62489999(总机)联系地址:乌鲁木齐中路12号200040附件2上海市肾内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主任:梅长林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委员:袁伟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汪年松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丁小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顾勇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陈楠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倪兆慧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蒋更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邓跃毅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王怡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马骏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郭志勇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张景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五医院张金元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五医院彭文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专(兼)职秘书:郁胜强楼翰琦联系电话:63610109(总机)联系地址:凤阳路415号200003附件3上海市胸心外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主任:王春生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委员:袁忠祥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李颖则上海市胸科医院赵珩上海市胸科医院王群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胡克俭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贾兵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赵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薛松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梅举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徐志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学中心朱德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学中心徐志云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徐志飞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刘中民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医院专(兼)职秘书:魏来富家慧联系电话:64041990(总机)联系地址:枫林路180号200032附件4上海市儿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主任:桂永浩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委员:洪建国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陆权上海市儿童医院蒋慧上海市儿童医院黄敏上海市儿童医院黄国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王艺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徐虹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肖现民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陈超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许春娣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曹兰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顾学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朱建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汤静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学中心王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学中心章依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学中心鲍南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学中心李正秀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专(兼)职秘书:张晓波王艺联系电话:64931990(总机)联系地址:万源路399号201102附件5上海市病历质量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主任:谭申生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委员:钟力炜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范理宏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张雷上海市肺科医院秦净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汪志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王素娟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袁克俭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闻大翔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李劲松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田卓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周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项耀钧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吕一刚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罗明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蒋鉴芬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叶军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专(兼)职秘书:沈洁张屹联系电话:64369181(总机)联系地址:宜山路600号200233。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宁夏神经外科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宁夏神经外科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宁夏神经外科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宁夏神经外科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宁东社会事务局,委属(管)各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神经外科学科建设,强化全区神经外科诊疗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促进神经外科手术适宜技术的普及和推广,经研究决定,成立宁夏神经外科质量控制中心。

该中心挂靠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人员组成见附件。

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为宁夏神经外科质量控制中心提供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等。

宁夏神经外科质量控制中心要严格按照《宁夏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做好全区神经外科质量控制及指导工作。

附件:宁夏神经外科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1月14日附件宁夏神经外科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委员:马辉主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副主任委员:张健主任医师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建国主任医师吴忠市人民医院段强主任医师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专家委员:李广兴主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田继辉主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黄德俊主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刘仲涛主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刘诤主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马东明主任医师自治区人民医院马志国主任医师解放军第五医院周全孝主任医师中卫市人民医院来奇主任医师中宁县人民医院宋让主任医师西吉县人民医院李军主任医师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樊继军主任医师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田龙飞主任医师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刘吉庆主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徐军主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王伟主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倪万成主任医师固原市人民医院卓涛主任医师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马泽副主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郝少才副主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王河君副主任医师平罗县人民医院秘书:杨振兴主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外科——结束——。

关于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成立公告

关于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成立公告

关于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成立公告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们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提升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特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成立目的和职责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成立旨在加强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客户服务,并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2. 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专业的质量管理咨询和指导;3. 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4. 定期进行质量管理评估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5. 协调处理客户的质量投诉和回访工作,确保客户满意度的提升;6. 分析市场质量动态和竞争对手情况,提出质量改进措施和建议。

二、成员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员组成,成员名单如下:1. 质量管理部经理:李明2. 生产部经理:王强3. 研发部经理:张鑫4. 销售部经理:刘丽5. 品质检验员:赵伟以上成员将担任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职务,负责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三、工作安排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并解决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难题。

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提出中肯的建议和意见。

此外,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并定期向公司领导班子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

四、联系方式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设有专门的办公室,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公司办公楼3楼质量管理部- 010-欢迎各部门的员工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工作,如有任何关于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请随时与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联系。

公司希望通过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成立,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特此公告。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日期:2023年1月1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护理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粤卫函[2012]245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护理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粤卫函[2012]245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护理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护理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粤卫函〔2012〕245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下称《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成立广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广东省护理学会;成立广东省麻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成立广东省神经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广东省消化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广东省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广东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广东省人民医院。

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见附件1-6(排名不分先后)。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挂靠医院要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配备必要的符合要求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等,确保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正常运转;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认真履行《办法》职责,负责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的实施,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全省本专业质量。

同时,要定期向我厅报告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为我厅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完成我厅下达的其它各项指令性任务。

附件:1. 广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2. 广东省麻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3. 广东省神经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4. 广东省消化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5. 广东省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6. 广东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广东省卫生厅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件1广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张振路(广东省护理学会)副主任:成守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惠根(广东省人民医院)陈伟菊(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秘书:于萍(广东省护理学会)专家组成员组长:张振路(广东省护理学会)副组长:张广清(广东省中医院)黄美凌(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刘立捷(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谢红珍(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潘继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王惠珍(南方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李漓(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张莉(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员:冯晓玲(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全小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张积慧(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覃惠英(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周丽华(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周晓舟(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林岩(东莞康华医院)蓝宇涛(广东药学院护理学院)李美华(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陈妙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罗彩花(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候雅蓉(广东省口腔医院)勘萍(武警广东总队医院)尤黎明(中山大学护理学院)关丽婵(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陆新容(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吴素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马晓华(深圳市人民医院)应文娟(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附件2广东省麻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古妙宁(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副主任:赵国栋(广东省人民医院)黄文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徐世元(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杨承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秘书:肖金仿(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肖婧昕(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专家组成员:组长:古妙宁(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副组长:施冲(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彭书崚(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肖晓山(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招伟贤(广东省中医院)黑子清(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成员:陈秉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欧阳葆怡(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钟亮(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佘守章(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靳三庆(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曾维安(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曹铭辉(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朱新运(解放军第458医院)董庆龙(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黄焕森(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李雅兰(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马武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许立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利民(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陶明哲(深圳市人民医院)乔瑞冬(珠海市人民医院)张志刚(中山市人民医院)姚业兴(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程明华(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高晓枫(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林跃华(梅州市人民医院)附件3广东省神经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曾进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王丽娟(广东省人民医院)徐安定(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洪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秘书:范玉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刘巧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专家组成员:组长:曾进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组长:胡学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盛文利(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潘速跃(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潘小平(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员:彭英(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彭福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刘振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洪铭范(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邵明(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高庆春(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许治强(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张素平(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庄伟端(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李龙宣(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俞万香(梅州市人民医院)肖卫民(东莞市人民医院)褚晓凡(深圳市人民医院)文学(阳江市人民医院)吴文军(中山市人民医院)钟建新(江门市中心医院)附件4广东省消化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陈旻湖(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姜泊(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陈其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王启仪(广东省人民医院)聂玉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秘书:邢象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专家组成员:组长:陈旻湖(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组长:沙卫红(广东省人民医院)张亚历(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林漫鹏(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刘锦涛(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成员:曾志荣(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初俊(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毛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杨见权(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舒建昌(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陈学清(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赵亚刚(广州军区总医院)、邹兵(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王立生(深圳市人民医院)陈惠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崔西玉(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尹合坤(江门市中心医院)龚飞跃(珠海市人民医院)周宇(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郑永平(汕头市中心医院)刘玉杰(东莞市东华医院)彭侠彪(中山市人民医院)王胜炳(梅州市人民医院)彭铁立(清远市人民医院)全红(韶关市铁路医院)附件5广东省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王深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汪建平(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陈规划(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区金锐(广东省人民医院)黄宗海(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何晓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汪谦(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秘书:陈创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松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王东平(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专家组成员:组长:王深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组长:王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黄祥成(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林锋(广东省人民医院)雷建(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张百萌(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王存川(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员:陈德(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曹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余小舫(深圳市人民医院)余元龙(中山市人民医院)陈小伍(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杨扬(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彭俊生(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兰平(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张玉新(广州军区总医院)李升平(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许瑞云(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戎祯祥(佛山市顺德区容奇医院)陈汝福(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彭和平(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简志祥(广东省人民医院)万进(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卫洪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甄作均(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周杰(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王建南(粤北人民医院)附件6广东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顾问:曾国洪(广东省人民医院)汪能平(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主任:侯铁英(广东省人民医院)副主任:邓子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钟晓祝(南方大学珠江医院)林锦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孙树梅(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秘书:张友平(广东省人民医院)成员:朱会英(广州军区总医院)邓启文(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刘大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罗盛鸿(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莫凡(广东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郑少瑜(汕头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小苹(广东省人民医院)黄少宏(广东省口腔医院)刘瑛(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徐凤琴(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赵擎宇(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何浩(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丽芬(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洪小京(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杨健(深圳市人民医院)梁振涛(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王丽娟(粤北人民医院)蒋红霞(顺德区人民医院)钟振峰(中山市人民医院)杨文(东莞市人民医院)黄惠根(广东省人民医院)朱杏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刘梅娟(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结束——。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制和体系,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的管理,促进质控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质控中心是指由卫生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与控制的机构。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制定质控中心管理办法,并负责指导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级质控中心的规划、设置、考核和管理。

第四条卫生部成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

根据需要,指定区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第五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质控中心设置规划,逐步建立质控网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医疗机构不同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需要设立不同专业的省级质控中心,原则上同一专业只设定一个省级质控中心。

第六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技术规范、指南,制定本行政区域质控程序和标准。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承担省级质控中心的工作:(一)三级甲等医院或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二)所申请专业综合实力较强,在本省(区、市)内具有明显优势,学科带头人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威望;(三)有完善的诊疗技术规范和质控标准、程序等相关规章制度;(四)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和必要的专(兼)职人员,有条件承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任务。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的
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卫医政[2012]02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2.03.20
【实施日期】2012.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的通知
(沪卫医政〔2012〕028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医学会,市医院协会、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各质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医改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推动各质控中心更好地实施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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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四川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14号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四川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14号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四川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四川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2011年1月24日川卫办发[2011]14号)各市州卫生局、绵阳科学城卫生局、厅直属医疗机构、卫生部驻川医疗机构: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完善适合我省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规范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医疗安全,按照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针对我省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实际,成立四川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中心设在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履行相应工作职能,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实施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

一、组织管理(一)主任:邓尚平,四川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陈蜀岚,四川省人民医院院感科主任宗志勇,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感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二)秘书组。

秘书长:代敏,四川省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秘书:周忠华,四川省人民医院院感科副主任技师乔甫,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感科主管技师(三)核心专家组成员。

江南,四川省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吕晓菊,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感染病中心副主任陈敏,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科科长尹维佳,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副研究员宗志勇,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感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陈蜀岚,四川省人民医院院感科主任代敏,四川省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吴家玉,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务部副部长刘治清,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副主任技师王晓阳,四川大学华西附二院主任医师卢杰,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主任科员张玲,成都军区总医院感染控制科主任郭华,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院感部部长叶庆临,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马春华,绵阳市中心医院院感办主任张淑平,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院感办副主任马章淳,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主任护师(四)专业组设置。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并调整一批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并调整一批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并调整一批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3.07.08•【字号】洪卫医妇字[2013]172号•【施行日期】2013.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南昌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并调整一批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洪卫医妇字〔2013〕172号)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市管各医疗机构、市血站:为健全我市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医疗质量评价制度,牢固树立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意识,促进我市医疗质量全面提高,根据《南昌市医疗质量专业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和相关人事调整,通过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自主申报及竞争性选拔,我市决定成立并调整一批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具体知下:一、成立的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1.南昌市精神病质量控制中心挂靠江西省精神病院,委任胡斌为质控中心主任,具体成员组成如下:主任:胡斌常务副主任:魏波副主任:夏国令周平良陈海波成员:何斌龚发金徐水泉杨成云杨治陶茂进雷贵荣秘书:徐水泉(兼)2.南昌市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南昌市血站,委任陈火玲为质控中心主任,具体成员组成如下:主任:陈火玲常务副主任:钱献副主任:赵恒林琼琳成员:张国强冯跃丰刘敏熊建平徐晶秘书:黄辉3.南昌市院感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南昌市第一医院,委任周斌为质控中心主任,具体成员组成如下:主任:周斌副主任:黄学莲郭蕾段淑云成员:饶友凤熊玉敏熊惠萍付美英余红秘书:邓媛媛4.南昌市病理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南昌市第一医院,委任周建洪为质控中心主任,具体成员组成如下:主任:周建洪副主任:肖影群瞿伟成员:梅金红蔡勇杨文萍刘翼军于晓红徐向群章萍邬黎清秘书:高慧淳5.南昌市病案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南昌市第一医院,委任熊隆信为质控中心主任,具体成员组成如下:主任:熊隆信副主任:蒋小平王慧成员:杜小军宋青涂鸣汉罗保香姚国兰邓素萍张丽华秘书:张丽华(兼)6.南昌市药事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南昌市第一医院,委任彭梅为质控中心主任,具体成员组成如下:主任:彭梅副主任:陈历万国兰熊跃成员:潘晓珍刘秀英谭志江占海燕熊静秘书:钱霞二、调整的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根据人事变动,决定调整南昌市医学检验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组成,中心挂靠南昌市第一医院,委任都莉为质控中心主任,具体成员组成如下:主任:都莉副主任:胡锦辉张国强成员:谢楠刘敏董小华李顺文胡九金夏雪清周志军秘书:章敏三、相关工作要求1.以上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设置周期为三年,质控中心主任任期为三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生效。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颅脑外科等7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颅脑外科等7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颅脑外科等7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9.25•【字号】粤卫[2006]240号•【施行日期】2006.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颅脑外科等7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粤卫[2006]240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直、部属驻穗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校附属医院,厅直有关单位:为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根据《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决定成立颅脑外科等7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机构及人员组成(一)成立省颅脑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主任:徐如祥(珠江医院)副主任:柯以铨(珠江医院)张世忠(珠江医院)段传志(珠江医院)(二)成立省ICU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主任:管向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欧阳彬(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唐白云(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曾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三)成立省医院供应室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任:冯秀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成守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张萍(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四)成立省手术室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广东省人民医院。

主任:张石红(广东省人民医院)副主任:陈伟菊(暨南大学附属华侨医院)林岩(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马育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五)成立省医学放射诊断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主任:张雪林(南方医院)副主任:李彦豪(南方医院)陈卫国(南方医院)文戈(南方医院)(六)成立省新生儿ICU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主任:张小庄(广东省妇幼保健)副主任:叶宁(广东省妇幼保健)杨杰(广东省妇幼保健)罗先琼(广东省妇幼保健)(七)成立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广东省临床检验中心。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机构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机构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3.31•【字号】黑卫医发[2012]173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机构的通知(黑卫医发〔2012〕173号)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为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厅成立了58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现将组织机构情况通知如下:一、设置工作机构。

成立黑龙江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厅医政处。

负责监督管理、评价考核、组织培训等各项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谢云龙办公室秘书:赵海军吴哲电话:*************邮箱:****************二、聘任中心主任。

聘请以下同志分别担任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一)省临床药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吴玉波2、副主任:马满玲张波董鹏达欧阳郢何心(二)省临床护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李秋洁2、副主任:王莉郑守华吴丽洁(三)省医院感染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林玲2、副主任:穆锦江穆丽焕王炜红(四)省血液净化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郝丽蓉2、副主任:焦军东王化民李芳李锦玉周玉珠(五)省医学影像(X线、CT、MRI、核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申宝忠2、副主任:赵长久王丹姜宏刘白鹭李晓陵(六)省临床检验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王国杰2、副主任:辛晓敏姜晓峰吴晓岩(七)省呼吸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吴晓梅2、副主任:邵玉霞陈复辉陈宏李家宁王欣燕(八)省消化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任旭2、副主任:唐秀芬朱春兰戚秋藤王亦微李桂雪(九)省神经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张黎明2、副主任:段淑荣张忠玲梁庆成李国忠苏志强(十)省心血管内科(电生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田野2、副主任:曲秀芬梁兆光李学奇于波黎辉(十一)省心血管内科(介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于波2、副主任:候静波杨树林魏林伍海安黎辉(十二)省血液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周晋2、副主任:王树叶王京华彭中宜洪珞珈刘爱春(十三)省肾病学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任野平2、副主任:解汝娟张伟利付虹辉王长江马培龙(十四)省内分泌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李强2、副主任:孙玉倩陈莉丽丛丽高萍王丽宏(十五)省老年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韩辉2、副主任:田旻于卫刚靳轶敏石春伟王宇虹(十六)省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姜洪池2、副主任:刘连新吴德全金政锡孙备李晓阳(十七)省神经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赵世光2、副主任:王宁蔺友志史怀璋林志国张相彤(十八)省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毕郑钢2、副主任:王文波孟庆刚曲国蕃张XXX 翟饶生(十九)省泌尿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卢德祥2、副主任:楚宁倪少滨于雷孙大鹏李洪松(二十)省胸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张临友2、副主任:徐广全王巨徐世东李野王淑霞(二十一)省心脏大血管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刘宏宇2、副主任:查光彦王柏春田伟忱李野张海彬(二十二)省心脏大血管移植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蒋树林2、副主任:田伟臣田海吴乃石谢宝栋李君权(二十三)省烧伤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李宗瑜2、副主任:苏海涛赵升宇唐振喜李波涛焦智慧(二十四)省整形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郝立君2、副主任:刁志勇吕远东韩剑宇李波涛杨松(二十五)省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张俊2、副主任:张锦明唐强姜志梅商晓英王伟祥(二十六)省医学影像(超声)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田家玮2、副主任:孙立涛冷晓萍任敏苏雁欣杜国庆(二十七)省临床输血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刘凤华2、副主任:刘洁杜庆田李宇褀吴浩瑜许凤娟(二十八)省妇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李佩玲2、副主任:谭文华卢美松娄阁韩世愈朱红莹(二十九)省产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孙敬霞2、副主任:陈萱蔡雁朱莹王凡崔振(三十)省麻醉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李文志2、副主任:崔晓光金昌道肖占元刁宏伟(三十一)省新生儿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李梅2、副主任:孙忆南董力杰刘丽晓姜春鸣邵庆亮(三十二)省小儿消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王建新2、副主任:张俐王翠娟孟繁萍张鸿彦王玮(三十三)省小儿血液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张剑白2、副主任:任丽红李丽敏张为伟王秀娟杨晓茹(三十四)省小儿呼吸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曲书强2、副主任:田执梁孙珺司立刚王秀娟姚红梅(三十五)省小儿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李昭铸2、副主任:韩福友李怀宁许芝林王秀娟(三十六)省眼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刘平2、副主任:高维奇韩清李志坚张晓梅胡琦(三十七)省耳鼻喉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刘鸣2、副主任:肖玉丽徐平李慧军张杰武高志光(三十八)省牙周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毕良佳2、副主任:林江马肃张瑞敏鲍莉马晟利(三十九)省口腔颌面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张斌2、副主任:徐旭光姒壮李春明(四十)省牙体牙髓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牛玉梅2、副主任:仪虹张琳袁杰张磊王欣(四十一)省口腔修复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刘杰2、副主任:肖月高士军刘陆滨侯玉泽赵刚(四十二)省皮肤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王永晨2、副主任:郑淑云柳曦光孙艳杨晓红宫莉(四十三)省医疗美容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杨松2、副主任:宋晓萍冉维志范希明杨大平陈伟华(四十四)省精神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胡建2、副主任:徐晔陈华昌吴超全高树河高鹏(四十五)省临床心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张聪沛2、副主任:刘明綦若轩赵菊丛(四十六)省传染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李用国2、副主任:李树臣赵宏伟陈焕永陈国林兰英华(四十七)省肿瘤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白玉贤2、副主任:蔡莉张艳桥王艳(四十八)省急诊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侯利民2、副主任:王秀杰张良宁文龙闫世序孙伟夫(四十九)省重症医学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赵鸣雁2、副主任:高岩费东升康凯杨松林金松根(五十)省放疗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徐向英2、副主任:庄永志邢丽娜葛晓峰白彦灵胡洪涛(五十一)省心电诊断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曲秀芬2、副主任:田野梁兆光寇俊杰王荣魏林(五十二)省病理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戚基萍2、副主任:朱宏吴鹤田琳王晓张晓明(五十三)省高压氧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兰海波2、副主任:王芳封波张滨仁王峰马玉杰(五十四)省结核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王洪军2、副主任:彭衍辉赵冬梅唐金涛黄雁鸣李殿忠(五十五)省介入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李任飞2、副主任:刘瑞宝杨坡白滨沙非(五十六)省职业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李晓军2、副主任:张晓强宋莉刘锡诚李京淑胡英华(五十七)省微创妇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卢美松2、副主任:孔宪超刘晓丽于红丽何秀萍韩旭(五十八)省手显微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孟庆刚2、副主任:毕郑刚岳伟杰马勇胜焦尔康施威严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江苏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江苏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江苏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1.07.26
•【字号】苏卫医[2011]67号
•【施行日期】2011.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江苏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苏卫医〔2011〕67号)
各市卫生局、省属各有关医院、省医院协会:
为进一步完善省级药事管理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控制工作,根据《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决定成立江苏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为江苏省人民医院,孟玲为中心主任。

请该质控中心及其挂靠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尽快建立健全组织与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省级质控中心的作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于建立质量控制领导小组的公告

关于建立质量控制领导小组的公告

关于建立质量控制领导小组的公告为了进一步提升我们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强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经过公司决策部门的讨论和研究,决定成立质量控制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目的和职责1. 目的:质量控制领导小组的成立旨在加强对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控制,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升客户满意度。

2. 职责: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将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质量控制策略,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和评估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二、组成和成员1. 组成:质量控制领导小组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中包括生产部门、采购部门、销售部门、技术部门等。

2. 成员:每个部门将派遣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代表参与质量控制领导小组的工作。

三、工作机制1. 定期会议: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质量控制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2. 监督评估: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将对产品和服务进行监督评估,确保其符合公司制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3. 培训指导: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培训和指导,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预期效果1.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通过质量控制领导小组的成立和工作,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2. 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加强质量控制工作,公司将提供更加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五、其他事项1. 质量控制领导小组的工作将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

2. 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将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和支持质量控制领导小组的工作,共同努力,提升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谢谢大家的支持!公司质量控制领导小组日期:[日期]。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3.11.04•【字号】苏卫医[2003]45号•【施行日期】2003.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苏卫医〔2003〕45号)各市卫生局,省属有关医疗单位,省医院管理学会: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改善行业形象,我厅决定设立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现将《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附件1)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各三级医院可选择本单位在全省有专业技术优势、医疗质量管理较好的专科或学科,申报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二、申报单位须同时填写《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申报表》(附件2,表一)和《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拟任主任情况表》(附件2,表二),并于2003年11月30日前送江苏省医院管理学会。

三、各市卫生局可参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做法,结合当地实际,组建本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附件:⒈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暂行规定⒉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申报表,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拟任主任情况表二○○三年十一月四日附件1: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激发医疗机构及广大医务人员对医疗质量自我控制的意识,防范医疗风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指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包括与医疗活动有关的临床、医技各科的质量控制。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江苏省省级质控中心。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质控中心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的需要,按不同专业分科设置。

第五条质控中心为松散型组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六条质控中心的挂靠单位一般应选择既有专业技术优势又有较好管理基础的三级医院,即该院的有关专业是省“135”重点学科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勃利县人民医院关于成立勃利县医疗质量中心

勃利县人民医院关于成立勃利县医疗质量中心

勃利县人民医院关于成立勃利县医疗质量中心组织机构的通知为加强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我县医疗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院成立了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现将组织机构情况通知如下:一、设置工作机构。

成立勃利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负责监督管理、评价考核、组织培训等各项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曲刚办公室秘书:刘强电话:0464-8570011邮箱:blxrmyyywk@二、聘请中心主任。

聘请一下通知分别担任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一)县临床药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赵榕彬2、副主任:张群赵敬辉邓伟(二)县临床护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肖艳2、副主任:杨亦男李永芬孔令霞王宇菲(三)县医院感染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齐洪江2、副主任:邵红梅(四)县血液净化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唐建忠2、副主任:周松华杨亦丹(五)县医学影像(超声、X线、CT、MRI)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刘明芳2、副主任:王东海王海波王秋玲(六)县临床检验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孙宝富2、副主任:任玉艳刘咏梅(七)县呼吸、循环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王淑媛2、副主任:吴文华张明艳张宇晖许俊海刘云杰(八)县神经、内分泌、消化、肾、血液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唐建忠2、副主任:刘兴丽张艳丽杨亦丹王忠娟刘卫东曲宇虹(九)县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程绍东2、副主任:邹良平左克义胡慧杰(十)县脑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王安利2、副主任:高金峰(十一)县骨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董宝贵2、副主任:解俊智王延忠高云峰(十二)县胸、泌尿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提恩思2、副主任:孙鸿赵云(十三)县临床输血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王崇云2、副主任:庄华(十四)县妇产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杨晓燕2、副主任:周丽娟吴丹(十五)县麻醉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卢忠旭2、副主任:贾春松张春玲(十六)县儿科(新生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张玉鑫2、副主任:侯岩松徐丽华(十七)县眼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岳翠莲2、副主任:张宇欣杨晓丽(十八)县耳鼻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肖伟2、副主任:马明印兰芳(十九)县急诊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白福志2、副主任:姚成董金凤(二十)县皮肤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解维江2、副主任:张兵(二十一)县口腔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主任:陈虹乔2、副主任:纪红军。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4.02•【字号】•【施行日期】2010.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医学会、各质控中心:为进一步健全本市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通过公开招标和专家评审,我局决定成立上海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中心,挂靠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委员按所在医院的隶属关系排列)。

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相关专业的质控程序、标准和计划。

二、负责相关专业质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制定相关专业的质控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发布质控考核方案、质控指标和考核结果。

四、组建相关专业的全市性质控网络,指导区县质控组开展工作。

五、建立相关专业信息资料数据库,根据工作需要开发专业质控软件。

六、拟定相关专业人才队伍的发展规划,开展对本市相关专业人员的质控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七、对相关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基本建设标准、相关技术、设备的应用等工作进行调研和论证,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八、市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本文件转发至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各医疗机构(含部队、企业医疗机构)。

附件:上海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上海市卫生局二○一○年四月二日附件:上海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主任:李静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员:陶敏芳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施伟斌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沈国光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孙胜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范竹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宓越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张晓天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邢XXX 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周长林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沈颉上海市长宁区中心医院XXX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医院周雅芳上海国宾医疗中心专(兼)职秘书:杨桦王铁军戎盛联系电话:81871114(总机)联系地址:长海路168号200433。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北京市临床营养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北京市临床营养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北京市临床营养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9.17•【字号】京卫医字[2010]210号•【施行日期】201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北京市临床营养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10〕210号)各三级医院: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强化临床营养专业技术队伍的管理,促进临床营养学的发展,提高医疗质量,完善临床营养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的建设,全面提高临床营养治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卫生局《关于招标成立北京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02〕第115号)精神,市卫生局决定通过公开竞争的形式,成立北京市临床营养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质控中心的要求(一)具备三级医院资质;医院设置独立的临床营养科。

(二)临床营养科应在医院医疗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有比较完善的临床营养治疗质量管理体系。

(三)临床营养学科的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思维,有大局观念,其专业水平和协调能力得到同行专业人员的认可。

(四)临床营养科至少有1名以上(含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营养医师或技师。

(五)临床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有专用诊室及宣教模具;有独立的营养治疗灶、肠内营养配制室及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具有用于临床营养评价、营养治疗、营养质量监测、分析所用的相关检验设备等。

(六)在同等条件下,参加过专业技能比赛且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优先,学科带头人在相关学会、协会等专业委员任职的优先。

二、申请质控中心截止日期申请单位上报相关文件的截止日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0年9月30日止。

关于成立医院运行维护中心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运行维护中心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运行维护中心的通知关于成立望江县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运行维护控制中心的通知全县各医疗机构:为全面提升我县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监控和指导,促进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提高全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健康服务。

根据《安徽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秘〔2017〕319 号)和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医疗质量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医〔2019〕191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望江县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机构在县卫健委的领导下,望江县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质量控制。

中心挂靠在望江县医院,办公室设在县医院院感办,负责日常工作。

中心设主任 1 名,常务副主任 1 名,副主任1名,秘书 2 名,成员若干名。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1)主任职责:负责对全县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工作的谋划、指导与协调,审核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标准、流程、制度等,负责各项相关会议及培训的指导,组织策划中心成员开展全县质控督查以及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调查与控制,负责与上级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保持工作联系。

(2)常务副主任职责:负责全县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计划、目标、标准、流程、制度的制定与落实,组织开展质控中心日常工作。

牵头组织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的检查与指导,组织相关会议与培训,组织感染暴发的调查与控制,接受全县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问题业务咨询等。

(3)副主任职责:负责参与全县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工作计划、目标、标准、流程、制度的制定与落实,配合开展质控中心日常工作。

参与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的检查与指导,组织相关会议与培训,组织感染暴发的调查与控制,接受全县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问题业务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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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质量管理控制中心的决定各科室(部门):
为了促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改善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特成立医院质量管理控制中心。

一、组织领导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医院质量管理方针、相关制度、工作流程、改进措施。

2、制定医院质量控制指标、考评措施。

3、制定医院质量培训计划。

4、对医疗、护理、院感、安全等实施质量控制。

5、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三、质量管理控制中心下设科室
(一)质量控制科
负责人:
成员:
工作职责:
1、在医院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及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拟定质控程序、标准、计划和实施方案。

3、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指南和标准。

4、建立质控信息资料数据库。

5、引进、推广适宜的新技术、新项目,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6、负责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监控。

7、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评价及奖惩。

8、按相关规定,组织上报各类质量信息资料。

(二)病案管理科
负责人:
成员:
工作职责:
1、在医院质量管理控制中心主任及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医院病历(案)管理规定。

3、严格执行卫生部《病历管理制度》。

4、严格执行病历借阅、复制管理制度。

5、按病历质量考评标准认真做好病历(案)质控工作。

6、制定应急预案,保障病历(案)安全。

(三)统计科
负责人:
成员:
工作职责:
1、在医院质量管理控制中心主任及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统计信息。

4、网络上报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真实,不得瞒报、漏报。

5、运用现代统计学方法,撰写有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

6、完成上级部门规定的各类统计报表。

7、制定应急预案,保障统计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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