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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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科学、合理地考核、评价教师工作,检查教师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情况,为教师绩效考核提供有效依据,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我校教育和谐、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强化教育工作目标管理,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引导教师正确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科学性原则:在指标设定、权重分配上力求科学,符合教育实际,突出当前重点工作,注重可操作和简便性。

3.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方法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指标为主,避免主观随意性,力求公正、公平。

三、考核方式

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教育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教师目标管理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

考核内容分师德表现(20分)、出勤(10分)、教学常规(30分)、教研教改(10分)、教学业绩(30分)、奖励加分六部分。

(一)师德表现(20分)

1、基本要求: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学校分工,以改革创新精神搞好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努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育人意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尊重、爱护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关心爱护每个学生,特别是后进生,关心学生在家庭的生活和社会的表现,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能够与不同性格、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学识水平的教师和谐相处,互相学习,博采众长,团结协作,努力营造互敬互爱、奋发向上、共同进取的群体氛围;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量化标准:分优秀(20分)、良好(18分)、合格(16分),不合格(不得分)几个等次。

(1)优秀(20分):师德高尚,基本要求达标,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诿扯皮;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良好(18分):师德高尚,基本要求达标,表现积极,业绩较好,能完成岗位职责。

(3)合格(16分):基本遵守以上要求,表现一般,岗位职责完成一般。

(4)、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1)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3)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4)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节恶劣的;

(5)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二)出勤(10分)

1、基本要求: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班领导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教导处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校长批准,1周以上须报请县教育局、人事局批准。

2、量化标准:全年出满勤,无迟到、缺课、请假、早退等情况计10分。未出满勤,但出勤情况达到基本要求者计9分。在

此基础上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全学期事假超过3天,从第四天起每天扣0.5分;病假全学期超过6天,从第7天起每天扣0.5分,无故缺课一节扣2分,无故旷工者该项不得分;旷课每节扣1分;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每缺1次扣0.5分。

(三)教学常规(30分)

1、基本要求

(1)备课(8分)

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深刻理解教材编排体系,了解学生的认知状况,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以学生为主体确立教学目标,既备教更要备学;按课时备课,每课时均有符合要求的单独教案;按要求撰写教学札记;应超前备课;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

(2)上课(12分)

严禁无教案上课,上课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正确,方法恰当;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中途不擅自离开课堂,不随意调课缺课;严格课堂常规,重视教学卫生;重视教学艺术,全面渗透课改新理念,大胆尝试新教法;熟练应用现代教育设备,教学手段灵活、高效。

(3)辅导学生(3分)

教师应按学校安排跟班辅导,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自学;教师在辅导课上应进行错题评讲,因人而宜地对后进生、优等生、特长生进行分别辅导;积极开展竞赛辅导和兴趣小组辅导,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考核,定对象、定内容、定时间、定地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

(4)布置作业(7分)

目标以课程标准和教材为依据,并与课堂教学密切配合;具有思考性和可操作性;份量要适当;有规格要求;认真批改,及时反馈矫正;

2、量化标准

备课、辅导学生、布置作业按学校定期检查情况定性计分;讲课按课堂教学评估情况定量计分。

(四)教研教改(10分)

1、基本要求

(1)课题研究:课题研究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2分)(2)公开课:承担各级公开课者,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听课: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学期不少于15次(2分)。

(4)发表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加4分,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加3分,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加2分,在县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加1分(仅限合法教育期刊)。

2、评分标准

基本要求前三项按实际考核得分,第四项计分不得超过4分。

(五)教学业绩(30分)

教学业绩主要分为业绩效益、工作质量两项:

1.业绩效益(20分):按学校统考成绩及格率计分,其中,及格率达100%记20分,及格率100%以下,该项得分=所任课程及格率÷平行班级平均及格率×20。

2.工作质量(10分):按学校统考成绩平均分计分,该项得分=所任课程均分÷平行班级均分×10。

(六)加分项

获得国家级奖励加10分,获得省级奖励加8分,获得市级荣誉称号加6分,获得县级荣誉称号加4分,获得校级荣誉称号加2分。

五、附则

(一)教学常规考核按月进行,其余项目按学期考核。

(二)本细则由学校教导处负责解释。

河西堡第三小学

二0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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