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1994年度-2017年度)

合集下载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7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7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7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北京市范围内,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对于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就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7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2017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不同的区域进行了划分。

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文件,北京市将城区最低工资标准定为2020元/月,将近郊区定为1820元/月,将远郊区定为1620元/月。

这样的划分是根据北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做出的合理安排,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其次,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的。

2017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得到了提高,这与国家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就业形势等因素密切相关。

政府希望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劳动者的收入增长,提高消费能力,推动经济发展。

同时,也能够减少贫困人口,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再次,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意味着更高的用工成本,但也能够促进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对于劳动者来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意味着更高的收入,能够改善生活条件,增加消费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最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需要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出台相关政策,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加强监督和检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需要合法合规地支付最低工资标准,关注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参与劳动保障工作。

综上所述,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7的出台和调整是符合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的。

通过合理的调整,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目标。

希望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努力,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7〕149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7〕149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正文:----------------------------------------------------------------------------------------------------------------------------------------------------关于调整北京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7〕14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0.86元、每月不低于189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1.49元、每月不低于200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1元/小时提高到22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9.9元/小时提高到52.6元/小时。

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1994-2015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最全

1994-2015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最全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 (元/月) 1720 1560 1400 1260 1160 960 800 730 640 580 545 495 465 435 412 400 320 310 290 270 240 21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文件字号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京人社劳发〔2010〕300号 京人社劳发〔2010〕139号 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京劳社资发[2005]86号 京劳社资发[2004]82号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京劳社资发(2002)86号 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 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 京劳社资发(1999)90号 京劳资发[1999]82号 京劳资发[1998]93号 京劳资发[1997]88号 京劳资发〔1996〕161号 京劳资发字[1995]597号 京ZF[1994]25号令 适用时间 2015年4月1日起 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013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2006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3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2003年6月30日 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0年7月1日—2001年6月30日 1999年9月1日—2000年6月30日 1999年5月1日—1999年8月30日 1998年7月1日—1999年4月30日 1997年6月1日—1998年6月30日 1996年7月1日—1997年5月30日 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 1994年12月1日—1995年6月30日

2017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2017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2017最低工资标准一览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2017年,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不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各省市自治区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相应的调整。

下面将为大家一一列举2017年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让大家对当年的最低工资情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北京市: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标准。

2017年,北京市城镇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农村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

上海市: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标准。

2017年,上海市城镇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农村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

广东省: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的不同会有所差异。

2017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为广州市2300元/月,深圳市2200元/月,珠海市2100元/月,汕头市2000元/月,其他地区1900元/月。

江苏省: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有一定的差异。

2017年,江苏省城镇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农村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

四川省:四川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各地市也有所不同。

2017年,成都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绵阳市为1600元/月,乐山市为1500元/月,其他地区为1400元/月。

吉林省:吉林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在2017年为1550元/月。

这只是2017年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一部分情况,还有很多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未列举出来。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当严格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息息相关的,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希望各地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总的来说,2017年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但都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希望各地区能够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994年-2016年)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994年-2016年)
北京市Βιβλιοθήκη 低工资 (1994年度-2016年度)
生效日期 1994年12月 1995年7月 1996年7月 1997年6月 1998年7月 1999年5月 1999年9月 2000年7月 2001年7月 2002年7月 2003年12月 2004年6月 2005年7月 2006年7月 2007年7月 2008年7月 2010年7月 2011年1月 2012年1月 2013年1月 2014年4月 2015年4月 2016年9月 月工资 210元/月 240元/月 270元/月 290元/月 310元/月 320元/月 400元/月 412元/月 435元/月 465元/月 495元/月 545元/月 580元/月 640元/月 730元/月 800元/月 960元/月 1160元/月 1260元/月 1400元/月 1560元/月 1720元/月 1890元/月 小时工资 1.10元/小时 1.40元/小时 1.60元/小时 1.70元/小时 1.80元/小时 1.90元/小时 2.30元/小时 2.46元/小时 2.60元/小时 2.78元/小时 2.96元/小时 3.26元/小时 3.47元/小时 3.82元/小时 4.36元/小时 4.60元/小时 5.50元/小时 6.70元/小时 7.24元/小时 8.05元/小时 8.97元/小时 9.89元/小时 10.86元/小时 文件依据 京政府[1994]25号令 京劳资发字[1995]597号 京劳资发[1996]161号 京劳资发[1997]88号 京劳资发[1998]93号 京劳资发[1999]82号 京劳社资发[1999]90号 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 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 京劳社资发[2002]86号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京劳社资发[2004]82号 京劳社资发2005]86号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 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京劳社资发[2010]139号 京劳社资发[2010]300号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 京人社劳发[2016]128号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贯彻执行《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的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贯彻执行《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的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贯彻执行《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的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劳动局•【公布日期】1994.11.17•【字号】京劳资发字[1994]597号•【施行日期】199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贯彻执行《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的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劳资发字(1994)597号1994年11月17日)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劳动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1994年25号令《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我局对其中有关问题做如下解释,现印发给你们,请一并施行,施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有关问题解释根据市人民政府1994年第25号令《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做如下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规定》第二条所称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经济组织是指依法进行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下列企业:(一)国有企业;(二)集体企业;(三)联营企业;(四)股份制企业;(五)租赁企业;(六)外商、港、澳、台商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七)中央及部队在京企业;(八)乡镇企业;(九)私营企业;(十)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十一)依法办理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二条《规定》第二条所称劳动者是指与上述企业形成劳动关系,并在其中领取报酬的从业人员。

不包括下列人员:(一)按国家规定在实行见习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职业高中和职业学校毕业生;(二)熟练期内的熟练工、普通工;(三)学徒期内的学徒工;(四)试用期内的人员;(五)享受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金的人员;(六)企业下岗待工人员。

第三条《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按企业的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企业工作,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9)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9)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9)发布时间:2019.5.11 单位:元类别执行期限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历年最低生活费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依据月最低生活费标准 政策依据1994.12.1-1995.6.30 1.1 210 市政府25号令 150 与当年最低工资的政策依据相同1995.7.1-1996.6.30 1.4 240 京劳资发[1995]311号 170 1996.7.1-1997.5.31 1.6 270 京劳资发[1996]161号 180 1997.6.1-1998.6.30 1.7 290 京劳资发[1997]88号 200 1998.7.1-1999.4.30 1.8 310 京劳资发[1998]93号 210 1999.5.1-1999.8.31 1.9 320 京劳资发[1999]82号 220 1999.9.1-2000.4.302.3400京劳社资发[1999]90号286京劳社资发[1999]90号对此标准进行了调整,执行期为1999.7.1-2000.6.30 2000.5.1-2000.6.302.39400京劳社资[2000]71号月工作天数由21.5天调整为20.92天,对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2000.7.1-2001.6.30 2.46 412 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 296与当年最低工资的政策依据相同2001.7.1-2002.6.30 2.6 435 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 3052002.7.1-2003.12.31 2.78 465 京劳社资发[2002]86号 326 2004.1.1-2004.6.30 2.96 495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346.5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市政府142号令)调整为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2004.7.1-2005.6.30 3.26 545 京劳社资发[2004]82号 381.52005.7.1-2006.6.30 3.47 580 京劳社资发[2005]86号 4062006.7.1-2007.6.303.82 640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4482007.7.1-2008.6.304.36730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511自2008年1月3日起月工作天数由20.92天调整为20.83天,计薪天数为21.75天2008.7.1-2010.6.30 4.6 800 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560 2010.7.1-2010.12.315.5960京人社劳发[2010]139号6722011.1.1至2011.12.31 6.7 1160 京人社劳发[2010]300号812 2012.1.1至2012.12.31 7.2 1260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882 2013.1.1至2014.3.31 8.05 1400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980 2014.4.1至2015.3.31 8.97 1560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1092 2015.4.1至2016.8.31 9.89 1720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1204 2016.9.1至2017.8.31 10.86 1890 京人社劳发[2016]128号1323 2017.9.1至2018.8.31 11.49 2000 京人社劳发[2017]149号1400 2018.9.1至2019.6.30 12.18 2120 京人社劳发[2018]130号1484 2019.7.1起12.64 2200 京人社劳发[2019]71号1540。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4年第25号)现发布《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并监督检查本规定的实施。

区、县劳动局在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对本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工会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者对企业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四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企业工作,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个人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必须及时补足。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按小时、月确定,每小时不低于1.1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210元人民币。

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必须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各项收入。

下列各项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一)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二)劳动者在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三)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保险福利待遇;(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第七条市劳动局根据本市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变动情况,商有关部门后,可以提出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及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一览表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及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一览表

567 1131 1635 2036 1635 2036 2395 2395 2755 3071 3444 3932 3932 5182 6011 7087 缴费时间 2000.4-2001.3 2001.4-2002.3 2002.4-2003.3 2003.4-2004.3 2004.04-2005.03 2005.04-2006.03 2006.4-2007.3 2007.4-200803 2008.4-2009.3 2009.4-2010.3 20104-2011.3 社平工资 1148 1311 1508 1727 2004 2362 2734 3008 3322 3726 4037 缴费基数上限 3444 3933 4524 5182 6011 7087 缴费基数下限 400 412 435 465 465 545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居民 职工 最低 年度 最低 生活 工资 保障 标准 1996 270 170 1997 200 190 1998 310 200 320 210 1999 400 273 2000 412 280 2001 435 285 2002 465 290 2003 基本养老金最 下岗 低标准 职工 基本 退 退 退 生活 休 职 养 费 金 金 金 180 200 210 220 286 296 305 326 263 202 170 293 232 200 336 265 233 396 421 441 466 335 360 380 405 288 308 317 367 养老 金平 失业保险 均增 金 加水 平 60 55 50 40 80 30 40 52 189-229.5 203-247 217-264 224-272 291-374 300-385 305-392 326-419

历年北京市最低工资

历年北京市最低工资
和社会保障局
2003年12月23日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2004年1月1日
495
346.5
北京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
2002年6月21日
京劳社资发[2002]86号
2002年7月1日
465
326
北京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
2001年10月26日
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
2001年7月1日
435
305
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6月27日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2006年7月1日
640
448
北京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
2005年7月1日
京劳社资发[2005]86号
2005年7月1日
580
406
北京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
2004年6月30日
京劳社资发[2004]82号
2004年7月1日
545
381.5
北京市劳动
北京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
2000年6月26日
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
2000年7月1日
412
296
北京市劳动
和社999]90号
1999年9月1日
400
286
北京市劳动局
1999年4月21日
京劳资发[1999]82号
1999年5月1日
320
220
北京市劳动局
1998年6月5日
京劳资发[1998]93号
1998年7月1日
310
210
北京市劳动局
1997年5月9日
京劳资发[1997]88号
1997年6月1日
290

历年最低生活费

历年最低生活费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02年)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 2.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35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78 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65元人民币。

二、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职工,其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305元提高到326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上述标准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

四、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02年7月1日起执行。

详见本站“政策检索”栏目《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2]86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2.4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12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35元人民币。

二、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职工,其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96元提高到305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交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上述标准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

四、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详见本站“政策检索”栏目《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00年)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2.39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00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4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12元人民币。

二、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职工,其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86元提高到296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上述标准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

四、根据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今后我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将不再进行审批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有关事项。

取消开立工资预留户后,企业要严格执行原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资发[1995]6号)和原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对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劳资发[1995]218号)的有关规定。

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一)1994年最低工资标准1、最低工资标准按小时、月确定,每小时不低于1.1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210元人民币。

2、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必须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1995年最低工资标准1、自1995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1.1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210元人民币,提出高到每小时不低于1.4元、每月不低于240元。

2、市属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标准,从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含国家规定的各种价格补贴)。

3、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办理。

(三)1996最低工资标准1、自1996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1.4元、每月不低于24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1.6元、每月不低于270元。

2、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待工人员,下岗待工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80元。

3、为保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顺利执行,继续实行市属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办法。

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从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

鉴于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福利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在每人每月27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0元为300元。

4、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1、自1997年6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1.6元、每月不低于27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1.7元,每月不低于290元。

2、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待工人员,下岗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继续实行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办法,其标准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290元。

鉴于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福利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在每人每月29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5元,为325元。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390
7月1日
775
682
607
7月1日
2007年
330
7月1日
675
592
527
10月1日
2006年
310
7月1日
620
537
487
10月1日
2005年
300
7月1日
563
488
443
10月1日
2004年
290
510
443
402
10月1日
290
510
443
402
10月1日
2003年
290
466
405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病假工资标准是多少?失业保险金能领多少?员工出现生病或失业等特殊情况时,属于可以获得社会保障的范畴,发放这类员工的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及地区规定的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以北京市为例,无论是高大上的白领,还是累挫穷的农民工,只要在北京这同一个城市工作,都适用同一套社会保障基准线。以下是北京市历年的社会保障标准,可供大家查阅并参考:
2000年
2.46
412
7月1日
300-385
7月1日
2.39
400
5月1日
291-374
1999年
2.30
400
9月1日
291-374
7月1日
1.90
320
5月1日
224-272
5月1日
1998年
1.80
310
7月1日
217-264
7月1日
1997年
1.70
290
6月1日
203-247
6月1日
1996年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 (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适用范围
文件字号
172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
156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
140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
126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27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资发〔1996〕161号
24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资发字[1995]597号
21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ZF[1994]25号令
适用时间
2015年4月1日起 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013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2006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3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2003年6月30日 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0年7月1日—2001年6月30日 1999年9月1日—2000年6月30日 1999年5月1日—1999年8月30日 1998年7月1日—1999年4月30日 1997年6月1日—1998年6月30日 1996年7月1日—1997年5月30日 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 1994年12月1日—1995年6月30日

2017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2017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2017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有所调整,这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于全国的劳动力市场也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那么,2017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是多少呢?
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文件,2017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0元,每月为2200元。

与此前相比,最低工资标准有了一定的提高。

这一调整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发展。

北京市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其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方面,这一举措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欢迎,他们认为这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生活水平,减轻生活压力。

另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则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表示担忧,他们认为这可能会增加用工成本,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的压力。

然而,无论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一方面,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是国家的法定责任,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增加劳动者的收入,改善生活质量。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需要在经营成本和社会责任之间寻求平衡,他们需要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创新经营方式等途径来应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

总的来说,2017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它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体现了用人单位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在未来,我们期待着更多的劳动者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更好的收入,更多的用人单位能够在经营中平衡好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展。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367
10月1日
2001年
2.60
435
7月1日
305-392
7月1日
174
7月1日
285
441
380
337
10月1日
2000年
2.46
412
7月1日
300-385
7月1日
164
7月1日
280
421
360
308
10月1日
2.39
400
5月1日
291-374
120
280
421
360
308
10月1日
1999年
2.30
400
9月1日
291-374
9月1日
120
6月1日
273
396
335
288
10月1日
1.90
320
5月1日
224-272
5月1日
210
336
265
233
10月1日
1998年
1.80
310
7月1日
217-264
7月1日
200
336
265
233
10月1日
1997年
1.70
290
6月1日
203-247
7月1日
198
7月1日
290
510
443
402
10月1日
2.96
495
1月1日
326-419
186
290
510
443
402
10月1日
2003年
2.78
465
7月1日
326-419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8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8

672.00 812.00 882.00 980.00 1092.00 1204.00 1323.00 1400.00 1484.00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元) 小时工资标 准 1.10 1.40 1.60 1.70 1.80 1.90 2.30 2.39 2000.5.1-2000.6.30 月工作天数由21.5天调整为20.92天,对日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2000.7.1-2001.6.30 2001.7.1-2002.6.30 2002.7.1-2003.12.31 2004.1.1-2004.6.30 2004.7.1-2005.6.30 2005.7.1-2006.6.30 2006.7.1-2007.6.30 2.46 2.60 2.78 2.96 3.26 3.47 3.82 4.36 2007.7.1-2008.6.30 月工作天数由20.92天调整为20.83天,对日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2008.7.1-2010.6.30 4.60 800.00 9.60 22.00 412.00 435.00 465.00 495.00 545.00 580.00 640.00 730.00 6.00 6.80 7.30 7.90 8.70 13.30 15.50 16.50 18.00 20.00 非全日制 小时工资标 准 非全日制 法定节假日 小时工资标 准
执行期限
月工资标准
1994.12.1-1995.6.30 1995.7.1-1996.6.30 1996.7.1-1997.5.31 1997.6.1-1998.6.30 1998.7.1-1999.4.30 1999.5.1-1999.8.31 1999.9.1-2000.4.30
210.00 240.00 270.00 290.00 310.00 320.00 400.00 400.00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1994年度-2017年度)
生效日期月工资小时工资文件依据
1994年12月210元/月 1.10元/小时京政府[1994]25号令1995年7月240元/月 1.40元/小时京劳资发字[1995]597号1996年7月270元/月 1.60元/小时京劳资发[1996]161号1997年6月290元/月 1.70元/小时京劳资发[1997]88号1998年7月310元/月 1.80元/小时京劳资发[1998]93号1999年5月320元/月 1.90元/小时京劳资发[1999]82号1999年9月400元/月 2.30元/小时京劳社资发[1999]90号2000年7月412元/月 2.46元/小时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2001年7月435元/月 2.60元/小时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2002年7月465元/月 2.78元/小时京劳社资发[2002]86号2003年12月495元/月 2.96元/小时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2004年6月545元/月 3.26元/小时京劳社资发[2004]82号2005年7月580元/月 3.47元/小时京劳社资发2005]86号2006年7月640元/月 3.82元/小时京劳社资发[2006]93号2007年7月730元/月 4.36元/小时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2008年7月800元/月 4.60元/小时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2010年7月960元/月 5.50元/小时京劳社资发[2010]139号2011年1月1160元/月 6.70元/小时京劳社资发[2010]300号2012年1月1260元/月7.24元/小时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2013年1月1400元/月8.05元/小时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2014年4月1560元/月8.97元/小时京人社劳发[2014]29号2015年4月1720元/月9.89元/小时京人社劳发[2015]44号
2016年9月1890元/月10.86元/小时京人社劳发[2016]128号2017年9月2000元/月11.49元/小时京人社劳发[2017]149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