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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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企业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企业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1,经营参与权。

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推出建议。

还包括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出卖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

2,利润分配权。

股东有权按其股份参加公司的利润分配,分得股息和红利。

3,处置股份权。

股东有权依法处置自己持有股份的权力,如转让、买卖与赠与等。

4,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公司因故倒闭和解散时,在公司债务清偿之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股参加分配。

5,股东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依法申诉。

6,股东有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7、股东负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的义务;
8、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查阅、复制权等权利。

公司股东职务说明书

公司股东职务说明书

公司股东职务说明书公司股东职务说明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公司股东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凸显。

作为公司产权的所有者,股东在公司决策、监督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下是针对公司股东职务的说明。

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参与公司决策:股东有权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并在大会上就公司的决策事项表决,包括董事会成员的选举、资本与利润分配等。

(2)收取股息: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享受公司分配的股息。

股东可以通过持有股份来获得公司的利润。

(3)分享公司增值:公司经过发展,股东的股份可能会升值,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份或者股票市场买卖获得增值收益。

2.义务:(1)注意公司利益:作为公司的股东,应当始终为公司的发展和利益着想,不得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2)履行监督职责:股东应积极参与公司的监督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

(3)不得干涉经营:股东应尊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不得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干涉和指示。

二、股东的职责和义务1.职责:(1)选举公司董事:股东需要参与董事的选举工作,确保公司的董事会能够代表股东的利益和决策权。

(2)审议公司财务报告:股东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议,确保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3)参与重大决策:股东需要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上发表意见和表决,确保股东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义务:(1)维护公司声誉:股东应当关注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不得进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2)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作为大股东,应当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避免剥夺他们的权益,保证公司治理的公正性。

(3)合理行使股东权力:股东应当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力,不得滥用股东权力对公司造成损害。

(4)分享公司发展成果:股东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合理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确保股东利益得到充分回报。

三、股东的责任和风险1.责任:(1)对公司经营状况负责:作为公司的股东,需要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负有责任,要对公司的发展和运营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

公司章程股东权利义务经典范本

公司章程股东权利义务经典范本

广州市XXXX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广州市XXXX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产销:酒店设备、酒店用品、五金制品;销售:酒店厨房设计;企业管理咨询;研发、设计:包装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2个,分别是:1、汪XX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130XXXXXXXXXXX通信地址:xx省x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

2、赵xx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130xxxxxxxxxxxxx通信地址:xx省xxxxxxx号,邮政编码:xxxxxxx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汪XX以货币出资70万元,总认缴出资70万元,在2038年12月31日前缴足。

2、赵XX。

以货币出资30万元,总认缴出资30万元,在2038年12月31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公司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公司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公司股东的权益及义务[概念]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股份的人,有权列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余合资经营的工商公司的投资者。

[简介]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中心因素;没有股东,就不行能有公司。

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拥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后,应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录股东的姓名或许名称及住处、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

《公司法》同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应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许名称、住因此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录于股东名册。

据此,非依上述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者,其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劳。

因而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为向公司出资,而且其名字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者。

至于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既同意刊行记名股票,也同意刊行无记名股票;公司刊行记名股票的,应该置备股东名册;并规定了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许名称及住处记录于股东名册。

据此应理解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票的拥有人即为公司股东,而无记名股票的拥有人则同时须将其姓名或名称及住处记录于股东名册,方为公司股东。

[分类]公司股东按不一样的标准,能够做出以下分类:(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质状况与登记记录能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固然实质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资猜中却记录为别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质出资人。

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状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

在本文中有时也指不实质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拜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余组织。

机构股东包含各种公司、各种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公司、各种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

第十章 公司法

第十章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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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作出决议 • (10)修改公司章程 •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8
第十章 公司法
1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 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 公司的概念 • 我国《公司法》既没有规定统一的公司概念,也没有规 定不同类型公司的概念。 • 根据我国公司立法的原则与理论,通常认为,公司是指 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 法人。 • 特征: • (1)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组织。 • (2)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 • (3) 公司是企业法人。 2 • (4) 公司的所有权归股东所有。
• 依《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设监事会? • A、公司规模较小 B、股东人数较少 C、国有独资公司 D、国有控股公司 •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的情形
24
•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人选时, 有下列四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股东质疑。其中哪些 不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A.张某,五年前因对一起重大工程事故负有责 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B.李某,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 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三个月,该 企业被宣告破产 C.陈某,曾独资开办一家工厂,一年前该厂因 无力清偿大额债务而倒闭,债权人至今仍在追讨 D.刘某,66岁,曾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现退休 在家 考点:董事的消极资格 25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和职责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和职责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和职责一、决策参与权作为公司的大股东,您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人事任免等。

您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对公司的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对决策结果产生实质影响。

二、利润分配权作为大股东,您有权根据公司年度盈利情况,按照持股比例获得公司的利润分配。

您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决定是否将利润用于再投资或其他用途。

三、股份转让权您有权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股份转让过程中,您需要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确保股份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公司管理权作为大股东,您有权参与公司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选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并对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进行监督。

您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对管理结果产生实质影响。

五、股东诉讼权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优先认股权在公司增资扩股或发行新股时,作为大股东,您有权按照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或增资份额。

这有助于保护您的持股比例和公司价值。

七、知情质询权作为大股东,您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其他重要信息,并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提出质询。

您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要求公司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质询。

同时,您也有权委托律师或会计师等专业人士进行调查和审计,以确保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合法、合规。

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投资者拥有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即拥有公司股份,他们也将拥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是拥有股份,控制公司和享受其利益的人,他们在公司实施决策时具有一定的权利,但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

首先,股东有权在公司的大会继续表决。

在公司大会上,所有股东都有权行使其各自持有股份额对公司进行决策的权利,例如,选举董事会成员、通过财务报表、决定配股、改变公司的组织结构、通过公司的发展战略等。

其次,股东可以行使股东行使权,即在不参加公司大会或实施其他行动的情况下,行使其在公司中的行使权。

一般来说,股东有权代表投票,交易股份并受益,要求获得公司信息,拒绝董事会的行为,提出诉讼要求公司损害赔偿,在某些情况下,也有权改变公司的经营方式。

最后,股东也有义务。

在中国,股东有义务履行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的决定,并有义务出资支付公司的资本金和对公司的责任,不得擅自使用公司的资金,不得擅自处置公司的财产,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或公司大会决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

总之,股东权利和义务是公司实施决策的重要方面。

股东除了参加公司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外,还有义务履行其作出的决定,并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只有在权利与义务之间取得平衡,公司才能正常运
行,并取得良好的发展。

股权转让协议中股东各方权利和义务

股权转让协议中股东各方权利和义务

股权转让协议中股东各方权利和义务一、股权转让协议的定义和目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指在公司股东之间或者公司与外部投资者之间,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其主要目的是明确各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性。

二、股东各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1.转让方权利和义务转让方是指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将自己的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方的主体。

转让方的权利主要包括:自由选择股权受让方、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转让股权等。

转让方的义务主要包括:(1)如实披露股权转让相关信息,确保受让方了解公司的真实状况;(2)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包括工商变更登记等;(3)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

2.受让方权利和义务受让方是指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接受股权转让的主体。

受让方的权利主要包括:按照协议约定受让股权、享有公司股东权益等。

受让方的义务主要包括:(1)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3)承担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3.留存方权利和义务留存方是指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不参与股权转让的公司其他股东。

留存方的权利主要包括:继续享有公司股东权益、参与公司决策等。

留存方的义务主要包括:(1)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2)协助转让方和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3)承担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1.协议主体: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身份和基本情况;2.股权转让标的:明确股权转让的数量、比例和价格;3.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分期支付等;4.股权转让手续:明确办理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手续;5.股权转让期限:明确股权转让完成的期限;6.股权转让的条件:约定股权转让所应满足的条件;7.股权转让的限制:如有优先购买权、禁止转让等限制;8.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方的责任及赔偿事项;9.争议解决: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如诉讼或仲裁;10.其他条款:包括保密条款、知识产权转让等。

股东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股东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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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管理人选权。

股东的义务一般包括:(1)缴付所认购的供款;(2)公司注册后,不得撤回出资;(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是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股东是持有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人。

他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在股东大会上投票,也有权参与其他合资企业的投资者。

在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中,作为出资人的股东享有股东分享收益,作出重大决策的权利,并根据出资额选择经理(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股东之间的关系中,股东的地位是平等的。

原则上,股票是相同的,相同的股份是相同的,但公司的章程可以做出其他协议。

我们的法律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规定。

一、股东的权利《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管理人选权。

具体来说,股东有以下权利:1、股东身份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存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威。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每股持有一票。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4、资产收益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当年分配税后利润时,应将利润的10%纳入公司法律公积金,并将利润5%~10%纳入公司法定公益基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不能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前一年的亏损的,应当先用当年的利润弥补损失,然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照前款规定设立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撤回任意公积金。

公司应当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的盈余。

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文件名称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本岗位
直属领导
生效日期
编制/日期
总经理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事项
明 细
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出席股东大会,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管理决策权。
2、参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3、要求公司为其投入的资本签发出资证明书。
4、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5、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8、按照董事会规章,行使职权。
管理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
5、维修、设备更新、装修、节日送礼、大宗购物1-10万等费用支出进行审核,接到报告后24小时给予答复,疑难问题3天内批复;10-20万内的提请董事会决议;20万以上的报董事长批复。
6、对工程维修、施工进行监督,并有权对工程质量、费用结算等进行审核。
7、有权监督公司各项工作,对违反制度人员有权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6、公பைடு நூலகம்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7、依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8、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二、义务:
1、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廉洁奉公,公开、公平、公正。
4、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权利与义务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权利与义务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在公司章程中,股东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一系列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保护了股东的利益。

本文将就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权利与义务进行探讨。

一、股东权利1. 决策权: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享有决策公司重要事项的权利。

包括对公司的战略定位、重大投资、收购并购和重大业务调整等决策进行表决、提议和决策的权利。

2. 监督权:股东在公司章程中享有监督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权利。

通过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提议和法定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合规经营和良好治理。

3. 分配权:作为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公司分配利润的权利。

这包括分红权和派息权,股东可以从公司获得红利和股息的分配。

4. 转让权: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他人或其他实体。

在公司章程中通常规定了股份转让的条件和程序,以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5. 知情权:股东有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要决策,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重要合同和业务等信息。

二、股东义务1. 缴付注册资本:作为公司的股东,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缴纳其所持股份的注册资本。

2. 保守商业秘密:股东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或利用于个人或他人的经济利益。

3. 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作为公司股东,要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经营中积极履行其义务,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4. 支持公司经营和发展:股东有义务全力支持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为公司的利益和长远发展着想。

5. 行使投票权:股东应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并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投票权。

结语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权利与义务是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利益的重要内容。

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因此,在公司章程的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股东权益的保护,并明确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The easiest thing to do is to make simple things complicated, and the most difficult thing to do is to makecomplicated things simpl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享有下列权利:包括(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一、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其拥有以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原则和投资方案;(二)选举、更换未由职工代表聘任的董事、监事,并就董事、监事的报酬问题作出决定;(三)审查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查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查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最终结算计划;(六)审核利润分配;(七)决定公司注册资金的多少;(八)发行债券的有关规定;(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对前款所列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在不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决定,全体股东应当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

此外,股东还享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在特定情况下的诉讼和代位权、选择和监督经理的权利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时支付认缴的出资;(三)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间接责任,即股东以其个人财产不承担公司债务。

(四)履行义务的缴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义务出资填补下列情形:公司成立时,股东不出资、实物出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估价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的,差额由交付出资的股东承担,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分配中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平衡

股权分配中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平衡

股权分配中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平衡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公司治理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在股权分配中,股东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如何在合理分配股东权利的同时保持股东的义务不被忽视,是确保公司良好运转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股东权利的平衡股东权利是指股东依法依规享有的权益。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和所有人,具备多种权利。

首先,股东享有收益权。

股东投资于公司,期望获得回报。

根据股权份额,股东享有按比例分享公司分红的权利。

此外,他们还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合并与收购等决策。

其次,股东拥有监督权。

作为公司的所有人,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决策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信息。

这有助于确保公司管理者的诚实、勤勉和谨慎,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股东还享有转让权。

股东有权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或其他实体,以实现获利或分散风险。

二、股东义务的平衡股东义务是指股东依法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股东义务的平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行使股东权利。

他们应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事务,并履行与之相关的义务。

例如,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公司事务等。

其次,股东应依法讲究合规经营。

他们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合理合法经营,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从事欺诈行为。

同时,股东还要在经济和社会责任上承担风险。

最后,股东还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他们应及时、真实地向公司披露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包括个人持股信息、投票信息等。

这有助于保护公司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股权分配中的权利与义务平衡在股权分配过程中,要平衡股东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为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股东会议制度、董事会制度和监事会制度,明确各方的权力和责任,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其次,加强信息披露制度。

为股东提供详细、准确和及时的信息,确保他们有权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相关决策的过程。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股东是公司的股权持有者,拥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享有一定的权益和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以下是股东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的详细解释:一、股东的权利:1. 股东权益:作为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享有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的利润收益,包括分红、股息等。

股东还有权以优先购买的方式参与公司增资扩股等股份变动活动。

2. 股东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投资计划、重要决策等,包括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活动。

3. 股东表决权: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权对公司事项进行表决,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决定分红等。

表决权是股东行使自身意愿和决策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股东的义务:1. 保守商业秘密:股东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公司机密信息给竞争对手或其他违法行为。

2. 支持公司发展:作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积极支持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活动,遵守公司的经营策略和规定,以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3. 缴纳股本款额:股东应按照约定的价款和时间履行款项的缴纳义务,确保公司的股本金完整。

4. 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作为股东,需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行为,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三、股东的注意事项:1. 注重风险管理:作为股东,应认识到股权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需注意分散投资、正确判断市场风险、了解公司的经营风险等,避免因风险导致投资损失。

2. 理性参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东履行权益的重要场所,股东应理性参与,根据公司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支持公司发展。

3. 保护自身权益:股东需积极维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若发现公司违法行为或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4. 及时了解公司信息:股东应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要决策等信息,以便更好地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

5. 理性投资决策:股东应理性对待股权投资,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要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盈利能力。

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哪些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哪些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哪些权利和义务在公司中存在着股东是很正常的事,对于股东也需要遵守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在公司法中对此是如何进⾏规定的呢?这需要我们从本⽂的介绍中进⾏了解,才能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

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哪些权利和义务⼀、公司法赋予了股东的权利(⼀)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为进⾏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七)公司终⽌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法律、⾏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法赋予了股东的义务(⼀)遵守公司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股⽅式缴纳股⾦;(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例⾏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所持每⼀股份有⼀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以上通过看完本⽂之后,⼤家对于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都有哪些都清楚了吧,对于股东来说可以依法⾏⾃⼰的合法权益,但是也要遵守相应的义务,这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才能有帮助,⼤家对此都清楚了吧。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股东权利可分为两类: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

前者如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热门城市:细河区律师桥西区律师梨树县律师白塔区律师新华区律师龙山区律师文圣区律师井陉矿区律师股东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是要按照法定或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实践中,不同身份的人,当然权利和义务也是不同的。

那么股东权利和义务分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股东权利有哪些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2.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

3.资产收益权资产收益权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在公司解散清算后,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分配。

简述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简述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简述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一、引言股东是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之一,他们在公司中拥有股份,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二、股东权利1. 获得红利作为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可以获得公司分配的红利。

红利是公司盈余分配给股东的一部分,通常以现金形式支付。

2. 参与决策作为公司所有者之一,股东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例如,他们可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选举董事会成员、审批财务报告等。

3. 转让股份如果股东需要资金或者想要退出投资,他们可以将自己持有的股份出售给其他人或机构。

4. 受保护法律规定了保护股东权益的措施。

例如,如果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或规定,导致了损失,那么受到影响的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股东义务1. 支持公司经营作为公司所有者之一,股东应该支持公司经营,并积极参与决策。

他们应该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 不干涉公司管理虽然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决策,但他们不应该干涉公司的日常管理。

董事会和高管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股东应该让他们自由发挥。

3. 遵守法律法规作为公司所有者之一,股东应该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例如,如果他们持有大量股份,就需要遵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

4. 承担风险投资是有风险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出现了重大问题,股东可能会承受损失。

四、总结本文介绍了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作为公司投资者之一,股东享有获得红利、参与决策、转让股份等权利,并需要支持公司经营、遵守法律法规、承担风险等义务。

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这些内容非常重要,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可以更加理性和明智。

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

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
一、股东权的概念与性质 (一)股东权的概念 广义的股东权:是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
权利。 狭义的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
从公司享有的收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二)股东权的性质
股东权的性质是不同于所 有权的独立民事权利。
二、股东权的具体内容
(一)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 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请求法院撤销权:董事会、股东 (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股东 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 院撤销;
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 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 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 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 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 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 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 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共同提起,但未规定其他股东是否可 以参加到诉讼中或提起同样的诉讼问题。
三、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 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 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 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请求回购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 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 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 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 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商法学》学习指导

《商法学》学习指导

《商法学》课程学习指导资料第一部分课程学习目的及总体要求一、课程的学习目的《商法学》是理论性与实务性都非常强的课程。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关于市场经济组织与市场运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因此,本课程在法学课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法学专业学生的核心的课程之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理解和掌握商法总论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并学会运用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和保险法等理论知识处理和解决常见的商法实务问题。

二、课程的总体要求《商法学》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部门。

本课程学习的总体要求是:其一,理解和掌握商法总论的基本理论。

其二,理解和掌握商法分论各部分(即: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

其三,学习和掌握现行商事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及制度安排,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

其四,理解和分析商事法理论中的争论点及前沿理论问题。

第二部分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及重点难点内容分析第一编商法总论第一章商法概述本章属于商法的概述性介绍,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商法的基本概念、学科体系、课程结构,掌握商法的学习方法,为后续学习奠定基础。

学习要求:了解: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的体系和渊源、商法的产生和发展;运用:商法的概念和特征、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民法、经济法、行政法)。

内容要点:1.概述2.商法的体系和渊源3.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4.商法的产生和发展5.中国商法的变迁与展望学习重点:商法的特征,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学习难点:商法的特征,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思考题:1.试析企业维持原则的价值。

2.关于商法独立性的分析中,其核心问题应当是什么?3.试析商事自治规则的法律性质。

4.试析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

5.试析中国形成商法的立法难点。

第二章商主体制度商事主体,是商法中的基本范畴,使整个商事法律制度得以存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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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32条第3款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 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 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取得出资证明书
(5)股东名册对股东的记载或变更记载(生效要件 )
《公司法》第32条第2款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 权利。
(二)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股东代表诉讼 前置程序 有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东、股份有限公司 连续180日以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他人 被告损害了公司合 法权益 股东直接诉讼 无
原告
股东
被告 事由
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被告损害了股东合 法权益
表决权
四、股东的义务
对公司所负 债务的义务 向公司缴纳 股款的义务 遵守公司章 程
3 2 1
4
不得抽回出 资
5
出资差额填 补义务
PART
03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一、股东代表诉讼概述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
股东代表诉讼(shareholders’representative action),又称股东派生诉讼或股东衍生诉讼( shareholder’s derivative suit),是指当公司 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怠于起诉时,符合 法定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公司法》第151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百分之 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 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 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 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 事 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 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 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 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实际享有股东权利
(三)股东资格认定中形式特征与实质特征的效力
功能主要是对外的,是为 使相对人易于判断和辨识 ,它在与公司以外的第三 人的争议中对于股东资格 的认定方面一般比实质性 特征更有意义。
形式 特征 实质 特征
功能主要是对内的,用于 确定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 ,在解决股东之间的争议 时其意义一般优于形式特 征。
二、股东权的具体内容
01
表决权 转让权 知情权和建议、质询权 利润分配权 股利优先受让权 新股优先认购权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04 03 02
05
02
06
03
07
04
08
05
0109Biblioteka 06 07 08 0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股东诉权
三、股东权的行使条件与计算依据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四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 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 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 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 有效。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 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 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 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
(一)原告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股东
连续180天以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1% 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被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他人 (三)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 (四)其他股东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
三、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Step
01
原告股东已经书面请求监事会或 者董事会来起诉
【问题二】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一致时的关系 处理 • 名义股东(显名股东),是指登记于股东名册之 上,但事实上并没有向公司出资的人。 • 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出资并实际 享有股东权利,但其名称并未登记在股东名册上 的人,也即公司的真实的出资人。
1.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一致时的内部关系处理
第十章
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
PART
01
股东
一、股东的概念
股东,是指基于对公司的出资或其他合法原因 ,持有公司资本一定份额,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并承 担相应义务的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东
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投入资 金或在公司存续期间依法继 受取得股权而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的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
在公司成立时或在公司成立 后合法取得公司股份并对公 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一致时的外部关系处理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 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 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 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 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 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转让取 得
继受取得
继承取 得
因公司 合并取 得
赠与取 得
三、股东资格的认定
(一)股东资格认定中的形式特征与实质特征
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股东的 登记、公司章程的记载、股 东名册的记载。
形式特征
向公司实际出资或依法继受 股权、取得出资证明书及实 际享有股东权利。
实质特征
(1)公司章程对股东的记载或变更记载 (2)依法出资或认缴出资或者依法继受股权 (3)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股东的登记或变更登记( 对抗要件)
Step
书面请求
02
明确表示拒绝、默示
消极应对/情 的不作为、情况紧急 况紧急
四、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后果
诉讼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例题】郑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 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 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 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2/3/27 ,单选)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 起诉讼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 起诉讼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关系图
对公 司
实际 出资 人
持股协议
名义 股东
对第 三人
对债 权人
【例题2】甲出现金50万元,欲找乙合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乙与丙签订持股协议,约定由乙出资价值50万元的汽车, 丙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公司成立以后,由丙实际享有股东权利 B. 乙丙之间的持股协议违反了资本确定原则,不具有公司 法上的效力 C. 公司成立以后,丙未经乙同意将股权擅自转让给不知情 的丁并办理了登记,乙可以持股协议请求撤销该股权转让 D. 公司成立以后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发现汽车的真实价 值只有25万元,债权人起诉要求丙补足差额,丙可以持股协 议为由抗辩
二、股东资格的取得
(一)股东资格的原始取得 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或者通过出资换取公司的 股权。
设立取得 增资取得
在公司成立时就因创办公司 或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 而成为股东 在公司成立后认购公司新 增资本而取得股东资格
原始 取得
(二)股东资格的继受取得 因转让、继承、赠与、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公司出 资或股份并成为公司股东。
【问题一】股权归属争议中股东资格的确认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 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 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 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例题1】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 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 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 记时遗漏了丙,使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 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PART
02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股东权利的概念与种类
(一)概念 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收益 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二)种类
1. 自益权和共益权 2. 固有权与非固有权 3.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 4.财产权、支配与经营权、救济与附属权 5.一般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 6.法定股东权与章定股东权 7.比例性权利与非比例性权利
利润分配权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 ,约定可排除(《公司法 股东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34条)
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 比例认缴出资,约定可排 除(《公司法》第34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 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 外
优先认购权
无优先认购权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所持每一股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没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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