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意见(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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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意见

(2015年)

一、壮大各类创新创业主体

从2015年开始,组织实施全市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和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到2020年,全市新增创业主体15万个以上,通过鼓励创业带动50万以上城乡劳动力就业。大力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主体,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开拓创业和各类劳动者创新创业。重点支持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创新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开展创新创业青年选培行动,培养1000名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和500名开办中小微企业的城市青年创业人才;鼓励发动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军人、残疾人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创新创业;大力支持妇女自强创业,开展妇女创新创业促就业意识培养和能力提升行动、妇女创业跟踪服务行动、助推农村女劳动力转移创业就业行动。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辞职自主创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相关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与辞职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入股或创办科技企业,加快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大力引导寓外乡友、留学回国人员、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外来资本和人员来岳创业兴业。同时,扶持

推动各类商会协会等组织发展壮大、抱团合作;鼓励各类民营企业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实现“二次创业”。从2016年起,连续五年实行“百优资助工程”,每两年根据公开评选,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50个个体工商户和50个优质初创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和跟踪扶持,资金从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二、全面拓宽创新创业领域

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所有创业者开放。重点促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现代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现代航运物流业、绿色化工、军民融合等领域发展。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鼓励依托洞庭湖区物产优势,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在农产品种养、加工领域开展创新创业,提升粮油、饲料、水产、茶叶、休闲食品等加工业附加值,针对食品加工“散、小、弱”的现状,整合资源、形成集聚、培育龙头。加快电子商务、家庭服务、商贸服务、健康养老、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推进洞庭湖国际电子商务新城、中国生态养生示范基地建设,打造3家以上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扶持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创新创业,形成“梯次培育、依次递增、滚动发展”的格局,力争培育100个年销售额过2亿元的企业,培育2至3个销售额过100亿元龙头企业和3-5个销售额过10亿元品牌产品,形成3个产值过500亿元新兴产业。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切实保

护发明创造,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实施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计划,切实推动产学研结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三、加大创新创业财政投入

从2015年起,市、县市区财政分别设立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和从中央、省补助的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并整合现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和“创业引导资金”,同时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以赞助和捐赠形式,扩大各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资金规模。2015年市本级安排落实2000万元,以后根据全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发展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使用绩效,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1)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及贴息;(2)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创新创业项目载体奖补;(3)创新创业专家服务团队建设;(4)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5)初创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商标注册补贴;(6)市人民政府同意用于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其他支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另行制定。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

四、加强创新创业金融支持

(一)加强担保贷款贴息。将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不断充实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至2017年末,市级担保基金要达到5000万元,各县市担保基金不低于800万元,各市辖

区担保基金不低于500万元,确保基金规模逐年增加。要进一步简化担保手续,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受惠范围,推广“联审联保联贷”模式,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发放。2015至2020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量要突破15亿元,并落实贴息资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10万元。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且能稳定和增进就业岗位的创业项目,允许按规定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二次贷款和逾期贷款不予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全面放宽网络创业主体贷款限制,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无实体店铺的创业主体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的贷款规模,综合权衡其信用水平、信贷风险状况、综合贡献度等因素,按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稳步探索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鼓励创业、宽容失败。

(二)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扶持和引导力度。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信贷规划,调整信贷结构,建立支持创新创业的金融服务机制,投放一批针对创新创业项目的信贷产品,在资源配置和授信授权方面向创新创业项目倾斜。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专项资金担保和个人信用担保,企业互保、联保,“贷款+保险”,财产抵质押等形式,有效缓解创新创业信贷难题。

(三)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外地创业投资机构来岳设立创业投资公司或直接投资我市创新创业项目,探索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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