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执行董事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本公司是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二、公司住所: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三、股东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遵守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一、股东会的职权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利机构。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
(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出资)章程范本)深圳市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1位:姓名: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委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议;(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监事)参考文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设执行董事、监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币种:人民币。
(备注:外商投资企业可选择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第四章股东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XXX国籍(注册地):认缴出资额: 500万元出资比例: 100%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时间:X年X月X日前(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可自行约定)第五章股东及其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及职权第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备注:公司不设经理的,此条不需写入章程)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备注:经理、财务负责人也可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副经理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修改)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
监事由公司股东委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七章法定代表人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备注:也可约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根据《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宅:**************。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依据实际状况详细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削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打算时,实行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打算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一人(法人独资)公司章程参考范本(适用于设执行董事)
提示(提交时删除本方框启示内容)1、本范本只适用于设执行董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2、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3、范本中非货币财产是指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根据实际出资填写;4、经营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审批并提交相关文件或证书,不能提交的,应自行将相关项目删除;5、本范本仅供参考,申请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制定,但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广东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八条股东名称,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年月日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执行董事)
四川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四川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成都市XX区XX路XX号第四条本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五条经营范围:XXXXXXXXXXXX。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XXXX。
第二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XXXX万元人民币,在公司登记时由股东一次足额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九条股东交付的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一、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二、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设执行董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清远市章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本人包管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在中国境内不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承诺在本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前,不再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清远市〔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本钱第八条公司注册本钱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九条股东姓名:,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富〕作价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占注册本钱100%,于年月日。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打点者等权利;〔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典质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政打点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政会计陈述;〔五〕在公司打点清算完毕后,分享残剩资产。
第十二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富出资的,应当依法打点其财富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能证明公司财富独立于股东本身的财富,否那么,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公司经工商行政打点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奥秘。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发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决按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股东签字后公司归档保留。
第十四条股东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择和更换公司打点者,决定有关公司打点者的报答事项;〔三〕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陈述;〔四〕批准监事的工作陈述;〔五〕批准公司的年度财政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吃亏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本钱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闭幕、清算或者变动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点窜公司章程;〔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一人(法人独资)公司章程参考范本(适用于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公司股东遵循合法、自治、真实、公平的原则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八条股东名称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万元, 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 总认缴出资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100%, 应于年月日前缴足。
第十条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 核实财产, 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实缴情况由公司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并由股东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 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置备股东名册。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二)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 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三)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提出建议或质询;(五)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六)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 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四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
只设执行董事的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只设执行董事的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营业期限:年第二章注册资本、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在验资时,由股东一次性缴纳认缴的出资。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一览表股东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住所第九条各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应在设立公司申办过程中,委托会计(审计)师事务所验证时向验证部门提交有关的凭证和实物。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为股东缴纳出资额,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书面证明。
出资证明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一、缴足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范本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价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9.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股东作出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决定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注:3年以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章程参考样本:不董事会、监事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股东缴纳。
(注:出资方式应写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一)首次缴纳出资情况:(二)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五)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设置执行董事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名称)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______市(区、县)______街道______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具体经营范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填写,应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如需变更,应修改本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由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合法方式出资。
第五章股东第十条公司股东共______名,股东名单如下:1. 股东姓名(名称):_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_万元,出资方式:______。
2. 股东姓名(名称):_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_万元,出资方式:______。
(以此类推)第十一条股东出资应当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出资义务。
第六章执行董事第十二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的任期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的职权:1.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 提出董事会会议议题;3. 拟定公司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4. 依法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协议;5.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监事第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监事的任期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监事的职权:1. 监督公司财务;2. 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3.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 提出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5.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人(法人独资)公司章程参考范本(设执行董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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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范本仅供参考,申请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制定,但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6、要求用A4纸、四号或以上字体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提交原件。
佛山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足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3、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监事)
(注:红色文字为提醒内容,制作章程时请将红色文字删除)公司章程( 年月日股东决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或者有未尽事宜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办公地址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由一名股东组成,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直接担任、委派或聘任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决定;(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公司经理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内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
内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仅供参考有限公司章程(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申报的经营场所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住所:。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1.。
2.。
3.。
第三章公司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第六条经营范围(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注:1、工商部门不再登记企业经营范围,从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2、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或者协议等文件记载,用语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商事登记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际惯例、行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
(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www./),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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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制、设执行董事一人有限公司
章程参考文本
制定一人有限公司章程须知
一、为方便投资人,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
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文本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注意事项:
1、本参考文本适用于设执行董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内容删除。
3、要求用A4纸、字号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4、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并由该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5、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第25条第八项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制定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章程
(敬告:章程制定后请删除全部下划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选择一种,制定章程时请删除括号内容),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其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按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载明的内容予以表述;其他经营项目,由市场主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各级类别,自主选择表述并申报。
制定章程时,请删除括号内容)
第四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姓名)
企业名称(自然人姓名):,注册号(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
址):。
(股东为自然人时选择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删除“企业名称”和“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股东为法人时,选择企业名称和注册号、住所,删除“(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住所)”,制定章程时,请删除括号内容)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
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于年月日前到资,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首次出资时间为年月日前,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第二次出资时间为年月日前,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第X次出资时间为年月日前,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额为万
元人民币;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以上出资方式可以2选1,也可由股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约定,制定章程时,请删除括号内容)
(如无实物出资、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请删除该内容,出资期限不得约定为无期限,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制定章程时,请删除括号内容)
第十条股东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公司执行董事、监事人选及其报酬事项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审定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定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定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人选由公司股东决定。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定;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其他职权。
(敬告:由股东自行确定,如无其他需要明确的职权,请删除此条款)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六章经理
第十四条公司设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经理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十五条经理对股东和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其他职权。
(敬告:由股东自行确定,如无其他需要明确的职权,请删除此条款)
第七章监事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委派。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其他职权。
(敬告:由股东自行确定,如无其他需要明确的职权,请删除此条款)
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选择一项,制定章程时请删除括号内容)担任,任期年(不得超过3年,制定章程时请删除括号内容),并依法登记。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股东可以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条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备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也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制定章程时请删除括号内容)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公司股东,未尽事宜,由股东研究解决。
股东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