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大学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需要,调优师资结构和弥补专业师资的欠缺,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同时为切实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
3.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我校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
4.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所教授课程的教学工作。
6.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具有丰富的企业、事业单位实践经验。
二、聘用原则和程序聘用原则:公开竞争,择优聘任。
聘用程序:1.在学期放假前一周,由教学部门提出下学期对外聘教师的需求,交分管教学校长批审。
2.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兼职教师的招聘,确定具体聘请人选,交校长审批。
3.审批后,由校长办公室与被聘教师签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三、外聘教师聘用的职责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对学生负责,严格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3.按在编教师同样要求做好教学工作,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和上报的各种教学文件、资料,给学生评定成绩。
4.自觉接受教学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遵守学校的常规管理制度。
四、外聘教师管理办法1.外聘教师由各专业部负责管理,教务处、实训处会同各专业部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
考核标准与在编教师同样要求。
2.每学期期末,专业部按学校“外聘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价表”进行考核。
对考核不合格者,专业部主任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第二学期期末考核仍不合格者,学校将不再聘用。
3.对教学效果差、存在严重违纪现象,学生意见强烈的外聘教师,教务处、实训处会同专业部要向校长室如实汇报,及时解聘,并做好善后工作。
4.为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对连续三学年教学考核优良的外聘教师,可聘为长期外聘教师,适当提高待遇。
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外聘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作用,维护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学外聘教师在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大学外聘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大学的声誉和形象,服从学校安排和要求。
第四条大学外聘教师是指学校在本校以外聘请的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和积累的专家学者,具有一定教学、科研能力的人员。
第五条大学外聘教师的聘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可以根据需要酌情延长。
第六条大学外聘教师主要在教学科研方面开展工作,研究生教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也可以酌情安排。
第七条学校应当为外聘教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教学、科研条件,解决其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聘用程序第八条学校通过公开招聘、推荐聘任、合作研究课题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聘请外聘教师。
第九条聘用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遵循程序合法合规,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
第十条聘用程序一般包括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经过学术评议和学校批准后方可聘任。
第十一条已有专家学者身份,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和积累的教师可以直接聘任,但也需要经过学校的审查。
第十二条聘期届满的外聘教师,如果业绩表现良好,可以酌情予以延长聘期。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大学外聘教师在校期间享有与校聘教师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
第十四条外聘教师有权利享受学校为其提供的各种教学、科研条件和资源。
第十五条外聘教师有义务完成学校交办的教学、科研任务,对学生负责,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外聘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不得损害学校和学生的利益。
第十七条外聘教师在校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学校和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外聘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为学校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章管理和考核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设立外聘教师管理机构或者专门负责外聘教师管理的部门,负责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特聘教授管理办法
中州大学聘请特聘教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借智办学、开门办学力度,广泛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为我校教学和科研服务,提升我校教学和科研水平,加快学科队伍建设步伐,实现教师队伍、科研队伍的专兼结合、资源共享,同时使特聘教授的聘任与管埋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1、特聘教授岗位的管理坚持事先约定、协议管理的原则,即以协议形式约定双方合作领域、工作内容以及相关待遇等。
2、坚持公开招聘、按需设岗的原则。
3、明确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在省内外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4、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责任制,人选由各学院推荐,学校聘任,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津贴。
5、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由学校确定.二、学校职责1、特聘教授岗位的设置与聘任纳入学校及用人单位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有利于开展学科建设、学科研究、学术交流、教学讲课、师资培养等方面的工作环境和物质保障。
3、每个学科根据学校需要可设置一个特聘教授岗位;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可增设一个。
三、特聘教授职责1、指导和参加我校的学科建设,参与我校青年教师的培养,积极为我校推荐并协助引进各类人才,指导本学科学术梯队的建设.2、对我校科研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合作,积极为我校联系并促成科研项目,三年内争取主持一项以我校为主的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课题研究.3、指导或参加教学工作,每年至少为我校师生举行学术讲座一次,介绍本学科的发展新动态,传授新理论、新技术等,并根据需要和可能承担一定课时的核心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及时为我校提供有关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方面信息;积极向海内外介绍、宣传我校,争取各种支援,推动建立各种友好合作关系等。
4、每年以中州大学的名义,并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或科研论文。
四、聘任条件及对象1、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学科的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部)级先进水平的能力,至少已主持完成一项并荣获省 (部)级以上奖励的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
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各类外聘人员,包括教师、研究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选拔、培养和激励,充分发挥外聘人员在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选拔与聘用第四条外聘人员的选拔应遵循以下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校官网、校内公告栏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需求、任职条件等。
2. 简历筛选:对报名者提交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3. 面试考核:对筛选出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其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
4. 评审与决定: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第五条外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1. 岗位职责:外聘人员应承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2. 工作时间: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安排,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日等。
3. 工资待遇:外聘人员的工资标准、发放方式等。
4. 社会保险:外聘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5. 解聘条件:外聘人员解聘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六条学校对外聘人员的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考核评价: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包括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
2. 业务培训:为外聘人员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3. 工作协调:协调外聘人员与校内其他部门的关系,确保其工作顺利开展。
4. 激励措施:对表现优秀的外聘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第七条外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应基于事实,客观公正地反映外聘人员的工作表现。
2. 综合评价:考核评价应综合考虑外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多方面因素。
3. 持续改进:考核评价应有助于外聘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持续改进工作。
规范外聘兼课教师聘用和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聘兼课教师聘用和管理的通知学校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用工和管理,保障外聘兼课教师的合法权益,经与有关部门商议,从本学期开始,对外聘兼课教师的聘用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外聘兼课教师原则上按非全日制用工进行管理,并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
二、遵照劳动合同法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外聘兼课教师按课时计酬,在学校范围内,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兼课教师在校内多个教学单位承担兼课任务的必须自觉遵照上述时间,不能过量兼课。
三、外聘兼课教师原则上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缺员情况、教学任务、教学建设等需要,由教学部门自主聘用。
教学、人事部门审核和办理相关手续,计财处通过银行代发工资。
外聘教师的排课,结算工资、日常管理等均由所受聘的教学单位负责。
四、外聘兼课教师应当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教学技能和水平,胜任教学工作,符合我校外聘兼课教师的相关要求。
五、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华侨城校区五专生因教学需要聘请兼课教师的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不需报教务处,直接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六、外聘兼课教师聘用和管理一般流程:七、本学期外聘兼课教师聘用工作时间安排:(一)各学院应于3月10日前将聘请兼课教师的有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二)教务处、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华侨城校区于3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收齐后报人事处审核。
(三)人事处于3月25日前完成审核并签订兼课教师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一式三份),并反馈给各学院,由各学院给兼课教师本人签收。
(四)对学期中因教学工作需要聘请兼课教师的,仍按以上流程审核办理。
八、此项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教务处联系人:潘俊新、黄炜,联系电话:26731078(内线1078)人事处联系人:李长萍,联系电话:26019257(内线8257)附件:1.外聘兼课教师非全日制用工协议.doc2.兼课教师信息登记表.xls3.兼课教师教学任务书.xls4.兼课教师学时管理统计表.xls5.兼课教师须知.doc人事处教务处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学校外聘讲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外聘讲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外聘讲师的聘请、管理、考核和激励等工作。
第三条外聘讲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第二章聘请与选拔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出外聘讲师的岗位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校长批准。
第五条外聘讲师的选拔程序如下:1. 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岗位要求、待遇等;2. 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价;4. 经校长批准,确定拟聘外聘讲师名单。
第三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学校设立外聘讲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外聘讲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外聘讲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2. 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3. 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4.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八条学校对外聘讲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学术成果等。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外聘讲师,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警告、调整岗位或解聘。
第五章激励与保障第十条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外聘讲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职称晋升等。
第十一条学校为外聘讲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教学设施、薪酬福利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实施方案范文一、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实施方案是教育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成果。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行业也在不断地进步和发展,外聘教师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实施方案,对于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外聘教师聘用的原则1. 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外聘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加入学校。
3.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合理配置外聘教师的数量和岗位。
4.注重外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确保教学质量。
三、外聘教师管理的措施1. 建立健全外聘教师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外聘教师的个人信息、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
2. 定期对外聘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外聘教师给予奖励和表彰。
3. 为外聘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他们的工作生活得到保障。
4. 加强与外聘教师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 对违反规定或者不履行职责的外聘教师,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外聘教师培训与发展1. 为外聘教师提供系统的培训课程,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学校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
2. 鼓励外聘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研讨会和活动,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3. 为外聘教师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 关注外聘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心理健康,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实施方案的实施与监督1.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学校要建立健全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实施方案的监督机制,对外聘教师的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评估。
3. 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完善和优化实施方案。
校外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校外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聘任条件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教育法规,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制定本校外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范围和对象校外教师聘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教师:1.专职教师:指在本校从事全日制教学工作的聘任教师;2.兼职教师:指在本校从事非全日制教学工作的聘任教师;3.名誉教授:指在本校享有名誉教授称号的教授。
校外教师聘任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爱国主义情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具备在相关领域发表学术研究成果的能力;3.持有相应学历和职称,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第三条聘任程序1.校外教师的聘任程序包括提名、审批、签订合同和备案等环节;2.聘任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流程,学校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最终决策。
第二章聘任合同第四条合同签订1.聘任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聘任合同应至少包括以下项目:双方的基本信息、聘任岗位、聘期、工资待遇、劳动保障和纪律约束等内容。
第五条期限和终止1.聘期一般为1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延长;2.双方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3.发生重大违约行为时,任何一方可以随时单方终止合同。
第六条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1.学校将定期组织对校外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2.教师绩效优秀者将获得奖励和表彰;3.教师绩效不达标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三章权益和义务第七条权益保障1.学校应为校外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教学设施;2.学校应按时支付教师的工资待遇;3.学校应向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支持。
第八条义务要求1.校外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动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2.校外教师应认真备课、讲课,并按时完成学校委派的教学任务;3.校外教师应尊重学校的教学安排,不得擅自调整课程内容或变动教学计划。
关于外聘教师的聘用及管理办法
关于外聘教师的聘用及管理办法为了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形成以专任教师为主,专、兼、外聘“三结合”的教师队伍结构。
根据评估工作对外聘教师的要求,现对原外聘教师的聘用及管理办法予以修订。
一.需要外聘教师的课程范围1.教学部门(系、部)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无法开出的课程;2.学院新上专业,而急需的专业教师又未配备,无人承担的课程;3.急需的专业实践教学;4.部分选修课程。
二.外聘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大学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相应专业(行业)执业证书。
3.精通所承担课程的内容,熟悉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和相关资料。
4.外聘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一定的现场实践经历和相应的实践技能。
三.外聘教师审批程序1.每学期期末,根据教务处下一学期课程安排,在保证本部门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并调剂了其他部门教师资源的基础上,由教学部门提出需由外聘教师任课的报告,报教务处审查后送人事处待批。
2.人事处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处通知教学部门按照核定的人数进行外聘,并由教学部门填写外聘教师登记表(见附件1)。
3.签定教学任务前,教学部门应将外聘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行业执业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外聘教师登记表报人事处审查备案。
4.对不具备外聘教师任职条件的,一律予以辞退;对符合外聘教师的人员,由人事处统一颁发聘书。
四.外聘教师的待遇经学院同意外聘的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由教学部门按学院规定的课时酬金标准,制作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方发表,报教务处审核后送人事处备案,统一发放。
五.外聘教师的管理1.外聘教师首次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期为一学期。
2.外聘教师试用期的考核,依据院、系两级听课组听课情况及学生反馈信息等,由教务处、督导室、系部组织评课,确定其去留。
3.外聘教师任课前,由系、部会同教研室主任向外聘教师交待教学任务,明确教学管理规范,要求做到“五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成绩考核和“三齐备”:授课计划、教案、讲稿要齐备等。
中州大学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中州大学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外聘教师是我校师资力量的重要补充,建立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外聘教师队伍,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使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1、外聘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厂矿企业、科研单位的“双师素质”教师除外)。
2、具有讲师或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
“双师素质”教师要求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教龄。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办法与程序外聘教师由各学院负责聘任。
专业教研室负责聘任专业课教师,公共教研室负责聘任公共课教师。
具体程序如下:1、各学院在学期结束前三周提供下一学期拟聘人员名单和个人简历,由教务处审查后交由各学院聘任。
2、新聘任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具体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研室教师(或特聘专家教授)与教务处有关人员组成听课组,试讲通过后方可聘任。
并且填写《外聘教师聘任协议》和《中州大学外聘教师业务登记卡》,此项工作在学期结束前完成。
3、学校放假前,各学院为外聘教师发放聘书。
三、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外聘教师的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负责教学管理,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的业务档案管理。
1、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要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的需要,向外聘教师讲明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要求,教师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否则,按中州大学教学事故处理。
2、各学院负责外聘教师的考勤,教务处负责安排外聘教师接送。
3、外聘教师原则上要参加各教研室的教研活动,确有原因未能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教研室主任有义务向其通报教研活动内容和有关信息。
4、每年各学院要组织召开1—2次外聘教师座谈会,虚心听取外聘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外聘教师所授课程期末考试命题、阅卷与本校教师要求相同。
6、各学院根据外聘教师的实际工作量造酬金表,报教务处审核后发放。
7、教务处负责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
校外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校外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学校为提高教学质量,拓宽学生视野,提供更多教学资源,通常会
聘请校外教师来指导学生。
校外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是保证学校教学
秩序和质量的关键之一。
以下是校外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聘任条件:
1. 校外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能够胜任所负责的课
程或教学工作。
2. 校外教师应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校外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
二、聘任程序:
1. 学校拟聘用校外教师时,应经过学校领导小组审批,并提交教学
计划和教学大纲。
2. 学校发布招聘信息,择优选聘校外教师。
3. 确定聘用后,签订校外教师聘用合同。
三、管理要求:
1. 校外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规定和纪律,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2. 校外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3. 学校应定期对校外教师进行教学评估,及时进行教学指导和检讨。
4. 学校应建立校外教师档案,记录其教学情况和表现,以便日后查阅。
四、师资保障:
1. 学校应为校外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
2. 学校应及时支付校外教师的劳务报酬,确保其合法权益。
3. 学校应加强与校外教师的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科学而规范的校外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学校能够更好地利用外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校外教师也能在学校的指导下,不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实现共同进步,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学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规定
大学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规定为了积极利用和整合社会人才资源,促进学科建设,加强学术交流,充分发挥校外教师对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推动指导作用,全面提升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聘任原那么.课程确需聘请外校教师授课。
1.确需外聘教师,应首先考虑在校内相近专业人员中调剂或返聘本校离退休教师,校内不能解决,那么可在校外聘请教师。
2.教师数已经超编的教学单位不允许外聘教师。
3.聘请校外兼职教师,要严格考察拟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确保质量和聘任工作的严肃性。
4.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外聘教师。
二、聘任条件.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原那么上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专业对口,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愿意且能够为我校的教学和科研服务。
4.在聘期内能够履行职责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三、对外聘教师的要求1.外聘教师在聘期内,能自觉遵守的各项法规,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外聘教师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服从管理。
3.外聘教师在聘期内,不得随意中途解约。
4.外聘教师必须履行聘用岗位职责,违规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扣发酬金直至解聘的处分。
1.需外聘教师的教学单位,在开课前一学期期末向人事处、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
2.聘用单位须对缺乏教学经验的外聘人员,进行相关教学能力和水平考核认定,并提供考核结果。
3.经人事处、教务处批准同意聘用的教师,由教学单位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协议,并颁发聘用证书,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4.如需临时增加或更换外聘教师,也须按本规定办理。
五、外聘教师管理及考核1.开课部门需加强对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并进行相应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2.外聘教师档案由学院管理。
六、本规定根据有关文件修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5.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反馈”成绩优良。
外聘教学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校外聘教学人员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教学人员的范围
1.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其他专业人才。
三、外聘教学人员的选聘
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出外聘教学人员的需求计划;
2. 由教务处负责对外聘教学人员进行选拔、评审和推荐;
3. 选拔过程中,应注重外聘教学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
4. 外聘教学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四、外聘教学人员的职责
1.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
2.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5.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五、外聘教学人员的待遇
1. 学校按照外聘教学人员的职称、学历和实际工作量,给予相应的报酬;
2. 外聘教学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
3. 学校为外聘教学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教学资源。
六、外聘教学人员的考核
1. 学校每年对外聘教学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外聘教学人员续聘、解聘和待遇调整的重要依据;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外聘教学人员,学校将予以解聘。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外聘教师的组织与管理制度
外聘教师的组织与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学院外聘教师的教学行为,逐步建立一支教学水平较高且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及相关的专业理论水平。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四)所学专业与所申请任教的课程对口或相近。
(五)身体健康,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原则上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六)除上述条件外,不同教学岗位的特殊条件,按实际聘用岗位另作决定。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和审批程序(一)聘用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外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
经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教师到本部门填写“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并附上拟聘教师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如拟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
(二)外聘教师填写审批表后,由聘用部门组织试讲,参加试讲评审的专家不少于5名,且至少有3名专业相同或相近、教学经验丰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参加,听课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者,试讲通过。
(三)试讲通过的拟聘教师报院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的,由聘用部门将附有聘用教师有关证书复印件的“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在聘用部门,一份交师资处,由师资处发给外聘教师聘书,签署聘用协议书。
三、外聘教师的要求(一)严格遵守学院“教学基本要求”,携带教案上课,用普通话讲课;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允许随意缺课或私自调课,因事、病请假需提前一天向聘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并做好记录,做为计算课酬的依据。
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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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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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大学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外聘教师是我校师资力量的重要补充,建立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外聘教师队伍,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使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
1、外聘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厂矿企业、科研单位的“双师素质”教师除外)。
2、具有讲师或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
“双师素质”教师要求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教龄。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办法与程序
外聘教师由各学院负责聘任。
专业教研室负责聘任专业课教师,公共教研室负责聘任公共课教师。
具体程序如下:
1、各学院在学期结束前三周提供下一学期拟聘人员名单和个人简历,由教务处审查后交由各学院聘任。
2、新聘任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具体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研室教师(或特聘专家教授)与教务处有关人员组成听课组,试讲通过后方可聘任。
并且填写《外聘教师聘任协议》和《中州大学外聘教师业务登记卡》,此项工作在学期结束前完成。
3、学校放假前,各学院为外聘教师发放聘书。
三、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
外聘教师的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负责教学管理,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的业务档案管理。
1、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要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的需要,向外聘教师讲明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要求,教师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否则,按中州大学教学事故处理。
2、各学院负责外聘教师的考勤,教务处负责安排外聘教师接送。
3、外聘教师原则上要参加各教研室的教研活动,确有原因未能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教研室主任有义务向其通报教研活动内容和有关信息。
4、每年各学院要组织召开1—2次外聘教师座谈会,虚心听取外聘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外聘教师所授课程期末考试命题、阅卷与本校教师要求相同。
6、各学院根据外聘教师的实际工作量造酬金表,报教务处审核后发放。
7、教务处负责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
四、外聘教师的奖惩
1、连续五年在我校授课且教学质量评估优秀者,其代课酬金晋升一个档次。
2、降低教学要求或违反教学纪律或教学效果较差者,学院应视其情节予以扣除部分酬金直至解聘。
中州大学外聘教师业务登记卡
编号:
教务处制
外聘教师聘任协议
因教学工作需要,中州大学学院、部(甲方)聘请同志(乙方)在甲方任教。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教学任务,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向乙方提供教材、备课纸、教学安排、课表等有关教学资料。
2、依甲方结算课酬的周期,按元/课时的标准,分期向乙方支付报酬。
三、乙方必须履行甲方所规定的外聘教师基本职责(附件3),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若不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教学任务,甲方有权解聘。
四、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因故需要解除协议,应提前一个星期以上通知对方。
否则,对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六、未尽事宜,双方适时协商。
七、本协议自二○○年月日起至二○○年月
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
本协议到期后自行中止。
甲方:中州大学乙方:
学院、部(盖章)
代表:
二○○年月日二○○年月日
外聘教师上课审批表
附件1
受聘任教一览表
附件2
上课时间安排表
注:班级填写附件1对应序号
附件3
外聘教师基本职责(试行)
外聘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之一。
为保证教学质量,外聘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不断创新的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教学安排,依据合同忠实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三、研究教学方法,讲求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四、加强师生沟通,平等的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五、不忽略、不遗漏每个必要的教学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布置、批改作业、拟卷、批改试卷、学生成绩评价等),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六、按规定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研室反馈教学情况。
中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