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规范(救生设备)
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一)
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一)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简述1. 确定检验范围•根据沿海小型船舶的分类和用途,规定了不同类型船舶的检验要求。
•例如,渔船、客船、货船等不同类型的船舶在检验范围上可能有所不同。
2. 船舶设备检验船体结构检验•检查船体结构的牢固性、稳定性和耐久性等。
•例:检查船体焊接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弯曲、裂缝或腐蚀等情况。
船舶主要设备检验•检查船舶的主要设备,如发动机、推进系统、电气设备等。
•例:检查发动机的运行状态、主机舱的通风设备是否正常工作等。
辅助设备检验•检查辅助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如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导航设备等。
•例:检查救生圈的数量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救生衣是否存放在易取用的位置。
3. 治安、环保设施检验安全设施检验•检查船舶的安全设施,如防滑设施、防护栏等。
•例:检查甲板上的安全扶手是否合格,是否设置了有效的防撞装置。
环保设施检验•检查船舶的环保设施,如污水处理设备、油水分离设备等。
•例:检查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泄漏或故障。
4. 安全管理检验人员管理检验•检查船员的持证情况、工作人员配备等。
•例:检查船员证书是否有效,船上是否配备了足够数量的救生员。
操作规程检验•检查船舶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例:检查船舶的操纵程序是否明确,如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
5. 检验机构和人员资质要求•要求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
•例:检验机构必须获得国家认可并具备相关检验设备,检验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书并参加培训。
以上为对“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简述,通过对船舶设备、治安环保设施和安全管理的检验,目的是确保沿海小型船舶的安全运行,保护船员和环境的安全。
这些规则的遵守可以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事故的发生。
国内航行海船个人救生设备配备及检查要求
观察Observation船舶救生设备是船舶重要的安全措施之一,船舶在海上发生事故时,个人救生设备是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直接关系到船员的生命安全。
2019年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在个人救生设备上的缺陷所占比重相对较高,因此船舶个人救生设备方面的维护保养必不可少。
本文分别就救生衣、救生圈及救生服谈谈其相关技术要求、检查重点以及常见缺陷。
救生衣的配备及检查要求(一)真伪船用救生衣辨别船舶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有普通的工作救生衣“冒充”船用救生衣的现象。
船用救生衣适用于船舶乘员救生用,而工作救生衣不配备救生衣灯、提环和伴带,且外观应明显标注“工作衣”,适用于船员工作、码头人员工作以及防汛救灾时使用,船舶配备工作救生衣不能替代船用救生衣,部分船东对救生衣不了解,使用工作救生衣替代船用救生衣配备。
2010年7月1日之前建造船舶配备的救生衣适用 Resolution A.658(17)、MSC.81(70)及GB 4303-84标准,该标准下的救生衣与现行救生衣有较大区别,可以不使用插扣,对附件材料的要求较低,容易错误判断为假冒伪劣产品,对国内航行海船个人救生设备配备及检查要求个人救生设备在救助人员生命中起着重要作用,希望本文所列相关技术要求及检查要点能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把基础工作做到前头,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做好全面迎检准备,防患于未然。
浦东海事局 陈卫平 李 力这样的救生衣,我们主要从认可证书、生产日期及反光材料来判定它的真伪。
2010年7月1日之后建造船舶配备的救生衣适用MSC.81(70)及其修正案MSC.200(80)、MSC.226(82)、MSC.323(89)和国标GB 4303-2008标准,新标准对救生衣的附件及材料有明确的要求,如:需要使用插扣连结,缚带的强度要求高,救生衣的体积也较大。
对于2010年7月1日之前建造船舶在更换救生衣时要参照这个要求。
可以通过以下7个方面较为明显的判断救生衣是否合规。
船舶检验与验收标准
船舶检验与验收标准一、引言随着航运业的快速发展,船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成为各国重点关注的问题。
为了保证船舶运营的安全和质量,船舶检验与验收成为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从船舶建造、维护与修复、安全设备和环境保护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船舶检验与验收的标准。
二、船舶建造1. 船体结构:船舶建造必须符合国际航行公约和相关规定,船体结构必须具备一定的强度和刚性,以确保船舶在恶劣海况下的安全性。
船体结构的检验与验收标准包括材料的强度和质量、焊接接头的检验、尺寸和重量的准确性等方面。
2. 排水系统:船舶排水系统的检验与验收标准包括船舶的排水能力、防漏结构的完善性以及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等方面。
排水系统必须保证船舶在污水、雨水和污油的排放方面符合环保要求。
3. 操纵设备:船舶操纵设备的检验与验收标准包括舵机、推进设备、锚泊设备等的安装和使用性能,以及相应的操作控制系统。
这些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测试,确保操纵船舶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舾装设备:舾装设备的检验与验收标准需要对船舶上的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卫生设备等进行测试和评估。
船舶上的各种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国际标准,并正常运行,以确保船员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与修复1. 资料记录:船舶的维护和修复需要详细记录每一次的维护和修复工作,包括维护工作的目的、方法以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等。
这些记录有助于对船舶的维护和修复工作进行评估和追溯。
2. 系统检查:船舶维护和修复工作必须包括对船舶各个系统的检查,例如动力系统、导航系统、通讯系统等。
检查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标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材料选用:船舶的维护和修复需要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耐用性材料,以确保维护和修复的质量和效果。
各类涂料、密封材料、螺栓和焊材等都需要符合相关标准。
4. 工作人员:船舶维护和修复工作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
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确保维护和修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四、安全设备1. 救生设备:船舶上的救生设备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
沿海小船检验规范最新标准
沿海小船检验规范最新标准沿海小船检验规范是确保船舶安全和环保的重要标准。
以下是根据最新标准制定的沿海小船检验规范的主要内容: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沿海水域航行的小船,包括但不限于渔船、游艇、快艇等。
二、船舶设计和建造1. 船舶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国际相关安全标准。
2. 建造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船舶结构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3. 船舶的尺寸、载重和动力配置应符合设计规范。
三、船舶安全设备1. 必须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包括救生圈、救生衣和救生艇。
2. 应安装有效的导航设备,如罗盘、雷达、GPS等。
3. 必须有适当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四、船舶环保要求1. 船舶排放应符合环保标准,禁止排放有害物质。
2.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防污染设备,如油水分离器、垃圾收集装置等。
3. 船舶应定期进行环保检查,确保符合排放标准。
五、船舶操作和维护1. 船舶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熟悉船舶操作规程。
2. 船舶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船舶应有详细的操作和维护记录。
六、检验和认证1. 船舶在投入运营前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检验,并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
2. 检验内容包括船舶结构、安全设备、环保设备等。
3. 船舶应定期接受复检,以确保持续符合检验标准。
七、法律责任1. 违反本规范的船舶所有者或操作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船舶,将被责令停止航行并进行整改。
八、附则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范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制定机构所有。
本规范旨在通过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提高沿海小船的安全性和环保性,保障海上航行的安全和海洋环境的清洁。
船舶救生设备使用管理及检查养护须知
1.目的规范船舶救生设备的使用及养护管理,确保救生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船舶救生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检查养护。
3.船舶救生设备3.1船舶应按《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和船舶所入船级社或船舶检验机构的规范要求以及船旗国主管机关的规定配备救生设备、器材。
3.2船舶救生设备、器材主要包括:3.2.1救生艇(包括救助艇)及其属具、降落设备与登乘设备。
3.2.2救生筏及其存放及降落设备、静水压力释放器。
3.2.3救生圈及其自亮灯、自发烟雾信号、可浮救生索。
3.2.4救生衣和衣灯、救生服、保温用具。
3.2.5逆向反光材料、抛绳设备。
3.2.6视觉信号: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手持火焰信号、漂浮烟雾信号。
3.2.7通用紧急报警设备、有线广播、雷达应答器(SART)。
3.2.8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无线电应急示位标(EPIRB)。
4.使用管理4.1三副负责对全船救生设备、器材和设施的检查和管理;二副负责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和EPIRB的检查和管理;三管轮负责救生艇机及机械装置的检查和管理。
4.2船用救生设备、器材按其说明书、《训练手册》的指导进行正确使用,并由三副负责每二个月内对全船救生设备进行使用方法和救生知识的传授和技能训练,讲授情况记入《航海日志》;新船员上船后,结合新聘/转岗职责熟悉,尽快并不迟于其上船后两个星期,安排其进行使用船舶救生设备和器材的熟悉和训练。
4.3船舶应制定救生艇(包括救助艇)、救生筏等关键性设备操作须知,并予以张贴。
4.4船舶救生设备、器材应放置在取用方便的规定地方,取用通道不能阻塞。
4.5每次救生演习时,要对常用救生设备进行使用或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6船舶救生设备和器材消耗、短缺或损坏时,三副应及时提出配置申请,予以补充。
5.检查养护5.1维护保养5.1.1船舶按《船舶及设备预防检查和维护保养须知》规定的明确分工,以及《船舶及设备预防检查和维护保养周期表》规定的维护保养周期对救生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妥善地维护保养。
渔业船舶救生设备的检验
( ) 生 衣 持 有 的产 品证 书一 般 是 复 印 件 , 4救 应
特别 注意 其证 书上 几 点 : 一 是 每 批 检 验 数量 老 标 第
准 是 5 0件 , 0 新标 准 为 20 0件 , 0 如每 张 证 书 上检 验
( ) 改 了救 生 衣 的系 紧 形 式 , 3修 由衣 带 式 变 为 扣件 式 , 并要 求 其 强度 为 不小 于 3 2 N 的挂 重 保 持 .k
收 稿 日期 :00一O 21 1—1 0
水中等。对材料 、 加工质量和环境试验要求等相似。
21 “ . 新标 准” 改 内容 修
() 1 增加 了救 生 衣 包 布 的颜 色 、 料 的 要求 和 材
作者简介: 荆柯( 92一) 男 , 16 , 高级验船师 , 主要从 事渔船船用 产品 检验。
度 、 角度 、 躯干 面平 面 ( ) 度 要求 和穿 着 人 员 入 头 角
水 后 , 生衣不应 左 右 摇摆 而 使 穿 着人 员 的脸 没 入 救
明 , 明其 是否 在 有效 期 内。气胀 式 救 生筏 出厂 时 证 间不 超过 3年者其 检 修 间 隔期 不 超 过 2年 , 出厂 时
使用 的救生设 备为 救生筏 、 救生 衣和 救生 圈。
1 救 生筏 的装 船检 验
气胀 式救 生筏是 渔业船 舶发 生海损 事故后 救助
渔 民最 重要 的救 生 工具 之 一 , 几 年 国家 政 策 和资 近 金 都鼓励 在 6人 以上沿 海渔业 船舶 上配备 。 气胀式 救生筏 是否 能正 常打开 并安全 地救 护渔 民, 主要取 决于产 品质 量 和产 品安 装是 否 正 确 。在
() 2 检查气胀式救生筏的外观, 有无碰坏存放
中国船舶质量检验标准(一)
中国船舶质量检验标准(一)
中国船舶质量检验标准
前言
•船舶质量检验是确保船舶安全和性能的重要环节
•中国船舶质量检验标准起源于长期海上运输和造船的经验积累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提高中国船舶质量的可靠性和国际竞争力
•保障船舶运输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标准内容
1.船体结构检验
–使用合格材料进行船体结构的设计和建造
–确保船体结构强度和稳定性符合标准要求
2.电气系统检验
–安装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
–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舾装设备检验
–检验船舶各种仪表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确保船舶操作和维护的便捷性
4.救生设备检验
–检查船舶上的救生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确保船员和乘客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5.污染防治设备检验
–确保船舶污染防治设备的符合环保要求
–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标准执行与监督
•相关船舶制造企业需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
•监督部门进行定期抽查和审核,确保标准的执行情况
标准的影响力和意义
•提升中国船舶行业的国际声誉
•促进船舶制造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结论
•中国船舶质量检验标准的实施对船舶行业发展至关重要
•进一步提高船舶质量,保障航行安全,是中国船舶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船舶安全设备检验规范
船舶安全设备检验规范船舶作为海上运输的主要工具之一,为了确保船舶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需要进行定期的安全设备检验。
本文将论述船舶安全设备检验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航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1. 概述船舶安全设备检验是指对船舶上的安全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证,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可靠性。
船舶安全设备主要包括生命救助设备、消防设备、通讯导航设备、船舶排放设备等。
2. 生命救助设备检验生命救助设备是船舶上最重要的设备之一,包括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
在检验过程中,需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破损、腐蚀等情况;- 设备是否能够正常启动和使用,例如救生艇是否能够平稳下水、救生圈是否能够正常充气等;- 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情况,例如是否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损坏部件。
3. 消防设备检验消防设备是船舶上的另一个重要设备,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泵等。
在检验过程中,需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灭火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已过期或压力不足;- 消防水带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破损或老化现象;- 消防泵是否能够正常供水,是否有堵塞或漏水等问题。
4. 通讯导航设备检验船舶上的通讯导航设备是确保船舶航行安全的关键设备,主要包括雷达、GPS、通讯设备等。
在检验过程中,需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设备是否能够正常工作,例如雷达是否能够准确显示周围的船只和障碍物;- 设备的定期校正和检修情况,例如GPS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位置信息;- 设备的通讯能力,例如无线电通讯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联络到岸上和其他船只。
5. 船舶排放设备检验船舶上的排放设备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设备和废水处理设备。
在检验过程中,需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设备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例如废气处理设备是否能够有效减少废气排放;- 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维护情况,例如废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
6. 结论船舶安全设备检验对于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至关重要。
pack ccs检验标准
CCS(中国船级社)检验标准——船舶运营与维护
本标准是为了确保船舶的结构和设备符合CCS的规范和要求,保障船舶的安全、排放控制和操作管理等方面的正常运行。
1.船舶结构和设备
船舶的结构和设备必须符合CCS的规范和要求,包括船体结构、船舱区域、甲板设备、机械和电气设备等。
在检验过程中,应检查船体结构是否有损坏、腐蚀或变形,船舱区域是否清洁、干燥,甲板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机械和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2.船舶安全
船舶安全包括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应急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
救生设备应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相关规定,消防设备应符合中国船级社的规范和要求,应急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安全管理体系应符合CCS的要求。
在检验过程中,应检查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和应急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以及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等。
3.船舶排放控制
船舶排放控制包括废气、废水和垃圾的处理和控制。
废气排放应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规定,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垃圾处理应符合中国船级社的规范和要求。
在检验过程中,应检查废气、废水和垃圾的处理和控制情况等。
4.船舶操作和管理
船舶操作和管理应符合CCS的规范和要求,包括船舶运营、维护、修理和保养等方面。
在检验过程中,应检查船舶运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和修理报告等,了解船舶的操作和管理情况等。
以上是CCS检验标准的船舶运营与维护方面,包括船舶结构和设备、船舶安全、船舶排放控制和船舶操作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检验方法。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船舶与海上设施的法定检验规则是确保航行安全和海上设施可靠性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介绍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的概述、目的、实施机构和相关要求。
一、概述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是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要求,由各国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是确保船舶和海上设施安全、环保和操作可靠的重要措施。
法定检验规则涵盖了船舶结构、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等方面,旨在提高海上运输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二、目的船舶与海上设施的法定检验旨在实现以下目的:1. 保障人员生命安全:通过对船舶结构、设备、逃生系统等方面进行检验,确保船舶乘员和旅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撤离。
2. 防止海洋污染:检验船舶排放控制设备、储存和处理污染物的设备,确保船舶在航行中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3. 维护船舶运行可靠性:检验船舶主要机械设备和船体结构,防止事故和故障对船舶运行造成影响。
4. 提高船员培训水平:要求船舶运营者为船员提供合格的培训,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以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三、实施机构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的实施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国际海事组织(IMO):作为联合国海事安全标准制定的主要机构,负责制定国际航运安全标准和法规,各国可以参照IMO标准制定本国的法定检验规则。
2. 海事管理机构:各国海事管理机构根据IMO标准和本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国的法定检验规则,并负责监督和执行。
3. 分类社和检验机构:分类社和检验机构是与政府合作的机构,负责对船舶和海上设施进行检验认证。
他们根据法定检验规则的要求,对船舶进行设计、建造、维护和运营过程中的检验和监督。
4. 港口国检查机构:港口国检查机构是负责在进入本国港口的船舶进行检查,并确保其符合法定检验规则的机构。
它们可以对船舶的技术状态、运营记录、证书等进行检查。
四、相关要求船舶与海上设施的法定检验根据国际标准和各国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1. 船舶安全:要求船舶结构和设备满足国际标准,包括船舶稳性、结构强度、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规范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规范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船舶建造质量检验成为保障航行安全和提高船舶运营效率的重要环节。
为确保船舶建造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并适应市场需求,制定和实施船舶建造质量检验规范势在必行。
本文将分为四个小节,具体探讨船舶建造质量检验规范的制定原则、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流程。
1. 制定原则船舶建造质量检验规范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1 安全第一原则:船舶是运输工具,安全是首要考虑因素。
检验规范应确保船舶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防止发生事故。
1.2 国际标准对齐原则:船舶在国际贸易和航行中属于跨国活动。
检验规范应参考国际标准,确保船舶建造质量符合国际市场要求。
1.3 法律法规合规原则:船舶建造和运营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
检验规范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船舶建造质量符合法规要求。
2. 检验项目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应涵盖以下项目:2.1 结构检验:包括船体结构的焊接连接、板材厚度和尺寸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船体结构牢固稳定。
2.2 电气设备检验:包括主机、发电机、配电盘等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接线检查,以确保电气系统正常运行。
2.3 机械设备检验:包括主机、辅机、泵等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行检查,以确保机械设备运行正常。
2.4 管道系统检验:包括燃油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供水系统等管道系统的安装和密封性检查,以确保管道系统正常运转。
2.5 通风与空调检验:包括船舶通风与空调系统的安装和调试检查,以确保通风与空调系统能满足船员和乘客的需求。
2.6 航行安全设备检验:包括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导航设备等的安装和运行测试,以确保航行安全设备可靠有效。
3. 技术要求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3.1 检验人员资质要求: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证书,熟悉船舶建造和运营的技术要求,具备良好的检验方法和技巧。
3.2 检验工具仪器要求:检验应使用合格的测量工具和仪器设备,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3 检验记录要求:检验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检验记录,记录详细的检验数据和结果,以备后续的评估和审查。
船舶安全设备检验规程
船舶安全设备检验规程导言:船舶安全设备检验是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和保护船员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船舶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在航行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可能的安全风险。
因此,合格且有效的安全设备是确保船舶安全的关键。
本文将针对船舶安全设备的检验规程进行论述。
一、航行灯光设备检验船舶航行时,灯光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状态对于其他船只和岸上观察者的警示与辨识至关重要。
航行灯光设备检验的目的是确保船舶灯光系统符合规定,并且能够有效地传递船舶运行状态和航行意图。
检验过程中包括灯光亮度、频闪频率等参数的检测以及灯光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
二、救生设备检验救生设备是船舶上的关键设备,直接关系到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
救生设备检验的目的是确保救生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检验过程中,包括救生艇、救生圈、浮筒、救生衣等各类救生设备的检查,检验人员会对这些设备的材质、使用说明、操作方法和储存状态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正常工作和储存状态。
三、消防设备检验船舶火灾是航行安全的主要威胁之一,因此消防设备的检验至关重要。
检验过程中主要关注灭火器、自动喷水装置、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储存条件。
检验人员会对这些设备的性能指标、使用方法、维护保养等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其在火灾事件中能够快速响应并起到有效的灭火作用。
四、通信设备检验船舶通信设备在保证通讯畅通和应对紧急情况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通信设备检验的目的是确保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完好性。
检验过程中会对无线电台、信号灯、航行标志、雷达等通信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和与其他船只或岸上通信的可靠性。
五、导航设备检验船舶导航设备在航行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对于确保航行安全和避免碰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导航设备检验的目的是验证导航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验过程中包括GPS、罗经、方位仪等导航设备的校准和工作状态检查,以确保其能够提供准确的航行信息和导航指引。
六、船舶设施设备检验船舶设施设备包括护栏、防滑设备、排水系统等,对于船员和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航行稳定性起到重要作用。
救生器材管理制度
救生器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救生器材管理,保证船舶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条例》及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船舶的救生器材的配备、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救生器材是指船舶上为应急救生所配备的供船员和乘客使用的设备和装备。
包括但不限于救生衣、救生圈、救生艇、救生筏、救生梯等。
第四条船东、船舶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船舶救生器材管理制度,确保救生器材齐全、完好、有效,以确保船舶在遇险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救生。
第二章救生器材的配备第五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配置,具体配备标准应根据船舶的类型、载质量、航行区域、航行季节等因素进行确定。
第六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应当按照国际和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选用和配置,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证书和合格证明。
第七条救生器材的配备要求应当在船舶检验时进行合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救生器材应当立即进行更换或修理。
第八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区域配置,且在易燃易爆区域、高温区域及其他特殊场所应当额外配置救生器材,以满足安全需要。
第九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条船舶的救生器材配备清单应当定期进行更新,确保与船舶实际情况相符,并且应在船上进行明显标识和公示。
第三章救生器材的维护管理第十一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二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测试,记录检验结果并备案。
第十三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当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并且记录维修情况并备案。
第十四条船舶的救生器材维护管理应当建立相关的文件档案,记录救生器材的清单、定期检查记录、定期维护记录等。
第十五条船舶的救生器材维护管理应当建立专门的责任人,负责对救生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救生设备的检验要点及注意事项
艇 上。 ⑨放 艇处附近, 张贴有放艇操作 情况或缺陷, 提出整改要求, 限三个月内
落 实 整改 。及
①检 查数量、 形式是否与 《 船舶 检 说 明 。
一
①对照 《 船舶检验证书簿》 , 核查实 经 同意展 期 到 1 7 个月 。 其中“ 经 同意 ” 应
,
船 舶 发 生海 难 事 故 时 , 救 生 设 备 是 船配 备救 生设 备的种 类 、 数量、 型式。 ② 理解为必须有经船检机构检查后出具的
否处 于 良好 技 术 状 态 , 将 直 接 关 系到 船 检查船上救 生设备的布置和存放 , 确认 展期 报告 。 ③ 存 放 筒 外表 , 明显、 耐久 地
① 查 看 是否 在 有 效 期 内。已过 期 的 的, 可拔 出绝缘棒 , 自亮灯应闪亮。 ⑧存 超过3 0 +, q 间隔期; 吊艇索出现抽丝、 变
且未被永久性系固, 处于 质等情况 , 或间隔期达 到5 年( 取其较早 烟火信号应封存, 避 免与有效信号混放 放在专用架上,
在一 起 。 ② 除救 生 艇 、 筏 需配备 的烟 火1 言 随 时可用状 态 。 号外, 每艘船 舶配备1 2 枚 认 可的 火箭 降
与船检 证书中所列 的型号是否一致。 ② 或 登 乘站 附 近 等 随 时可 取 之 处 , 存 放 处
2 . 救生设备 的检查方法和要点 在 有效 期 内 , 即 检修 后 不超 过1 2 个月, 或 要 有明显的标 识 。 ④ 客船 的儿童救 生衣 ,
6 8 / 3 0 1 4 年 第o 1 _ 【 = 5 【 j / w w w 1 s v z ㈤ m/
高。 因此 , 对救 生设 备 的检 验 绝对 不能 掉 ④实船检查救生设 备的技术状况。 ⑤做 表不得有明显变形 、 破损 、 封口橡胶带 以轻心 。 在 日常 的船舶 检 验 工作 中, 必须 好放艇前的安全检 查, 确认救生艇 、 吊 脱胶 老 化 等不 能保 证 水 密 的情 况 。 ④ 释 保 证救 生 设 备检 验质 量 和检 验 到位 率 。
救生艇检查项目
1
Rev. 1.0 (200906)
填“-”不适用;填“o”有缺陷提出(用RA 报告描述)
备注:“□”内:填“×”正常或良
好;
2
Rev. 1.0 (200906)
填“-”不适用;填“o”有缺陷提出(用RA 报告描述)
备注:“□”内:填“×”正常或良
好;
3
Rev. 1.0 (200906)
填“-”不适用;填“o”有缺陷提出(用RA 报告描述)
备注:“□”内:填“×”正常或良
好;
4
Rev. 1.0 (200906)
备注:“□” 内:填“×”正常或良好;
填“-”不适用;填“o ”有缺陷提出(用RA 报告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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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不适用;填“o”有缺陷提出(用RA 报告描述)备注:“□”内:填“×”正常或良
好;
6
Rev. 1.0 (200906)
填“-”不适用;填“o”有缺陷提出(用RA 报告描述)
备注:“□”内:填“×”正常或良好;
7
Rev. 1.0 (200906)
填“-”不适用;填“o”有缺陷提出(用RA 报告描述)
备注:“□”内:填“×”正常或良
好;
验船师签名/盖章:检查地点:检查日期:年月日。
船舶检验规范(救生设备)
第三章救生设备1.2定义救助艇:系指为救助遇险人员及集结救生艇、筏而设计的艇。
救生艇、筏:系指从弃船时能维持遇险人员生命的艇、筏。
2.配备要求(1)救生艇、筏与浮具的配备:远洋航区救生艇、筏-------200%(每舷配备一艘机动艇或救助艇)全船总量200%近海航区救生艇、------200%(全船配备一艘机动艇或救助艇)全船总量为150% 船长大于或等于60米(2)个人救生圈的配备:2.4其他救生设备的配备(1)救生抛绳器:航行于远洋航区、近海航区和沿海航区,且船长大于和等于40米的客船和船长大于60米的其他船舶,应配备手提式救生抛绳器4具或抛绳枪1套(包括抛绳枪1支,抛绳、火箭体和击发器各4支)抛绳器应经认可。
(2)烟火信号:每艘500总吨以上的船舶应配备12牧认可的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
(3)紧急报警:系统:船长大于40米的货船均应配备1 套通用应急报警系统,以供招集船员至集合地点和采取应变部署表所列行动之用。
该系统尚应以公共广播作为补充。
通用应急报警系统应能以传播号笛,并加以由船舶主电源及应急电源供电的电铃、电笛或其他有效报警系统,发出不少于7个短声、继以长声组成的通用应急报警信号。
3.救生设备的存放、登乘、降落、回收与检修3.1 救生设备的存放1.救生艇与救生筏:(1)救生艇、救生筏应存放在尽可能靠近起居和服务出所的地方。
任一存放装置不得妨碍其他救生艇、筏或救助艇操作以及乘员的集合和登乘;(2)每艘救生艇应附连于一套独立的降落装置上,该装置保持备用状态,并可在2 名艇员操作下,在5分钟内完成瞪乘和降落的准备工作。
(3)顺船舷降落的救生艇应存放在船舶推进器之前足够远的地方。
在船长80M到120M 的货船上,应使救生艇的尾端在船舶推进器之前的距离至少为该艇的长度;在船长为120M及以上的货船上,应使救生艇的为尾端在船舶推进器之前的距离至少为该救生艇长度的1。
5倍;所有船舶,应尽可能使救生艇从船舶平直部分降落下水;2.救生圈与救生衣(1)救生衣应存放在人员易到达的处所,值班人员使用的救生衣分别存放在驾驶台、电报室和机舱等处所,其存放位置应有明显标示。
救生艇检验要求
救生艇检验要求救生设备是船舶的重要安全设施之一,船舶发生海难事故时,救生设备是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将直接关系到船员的生命安全。
从目前对船舶救生设备的检查和海事局通报的船舶滞留项目统计情况看,救生设备缺陷所占比重相当高。
因此,对救生设备的检验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在日常的船舶检验工作中,必须保证救生设备检验质量和检验到位率。
今天,来和大家谈谈救生艇检验要求。
1)救生艇的稳性与干舷一切救生艇在载足全部乘员和属具时,应具有充裕的稳性和足够的干舷。
检验方法是,当额定乘员的一半坐在艇纵中线一侧的正常位置上时,救生艇的干舷应不小于艇型深的10%。
当艇内载足全部核定乘员和属具时,其干舷高度应不小于艇型深的44%。
2)救生艇的强度一切救生艇应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在载足乘员和属具时,能安全降落水中。
并在超载25%的情况下,不致产生剩余变形。
3)艇的长度和重量一切救生艇的长度应不小于7.3米,因特殊原因经验船部门同意时,长度不得小于4.9米。
艇在满载状态下,其重量不得超过20.3吨。
4)救生艇的储备浮力救生艇及玻璃钢舢板应具有一定的内部储备浮力。
为此应采用空气箱或硬质泡沫塑料作为储备浮体,当艇倾覆后除应保持艇自身不沉外,尚能提供每个乘员7.5公斤的浮力。
5)救生艇的水密性每艘救生艇应在建造后未涂油漆之前,进行水密试验。
在艇内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的重量,浮于水面2小时,木质艇渗入艇内的水不得超过内龙骨下边缘,塑料艇不得超过30毫米,金属艇不得有渗水。
6)救生艇的方形系数和舷弧高度救生艇的方形系数应不小于0.64。
木质艇应不小于0.60。
救生艇的平均舷弧高度至少等于艇长的4%,其舷弧的形状近似于抛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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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应急报警系统应能以传播号笛,并加以由船舶主电源及应急电源供电的电
铃、电笛或其他有效报警系统,发出不少于7个短声、继以长声组成的通用应急
报警信号。
3( 救生设备的存放、登乘、降落、回收与检修
3(1 救生设备的存放
1( 救生艇与救生筏:
(1) 救生艇、救生筏应存放在尽可能靠近起居和服务出所的地方。任一存放
少为该艇的长度;在船长为120M及以上的货船上,应使救生艇的为尾
端在船舶推进器之前的距离至少为该救生艇长度的1。5倍;所有船舶,
应尽可能使救生艇从船舶平直部分降落下水;
2( 救生圈与救生衣
(1) 救生衣应存放在人员易到达的处所,值班人员使用的救生衣分别存放在驾
驶台、电报室和机舱等处所,其存放位置应有明显标示。
为150% 船长大于或等于60米
(2) 个人救生圈的配备:
船舶种类 船长 救生圈总数 其中
带自亮灯 带救生圈
索 总数 其中带
烟雾信
号
除客船以外的150--75 10 5 每舷至每舷至少 其他船舶 少 200--150 12 6
1 1
2(4其他救生设备的配备
(1) 救生抛绳器:航行于远洋航区、近海航区和沿海航区,且船长大于和等于40米
的客船和船长大于60米的其他船舶,应配备手提式救生抛绳器4具或抛绳枪1
套(包括抛绳枪1支,抛绳、火箭体和击发器各4支)抛绳器应经认可。 (2) 烟火信号:
每艘500总吨以上的船舶应配备12牧认可的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 (3) 紧急报警:系统:
船长大于40米的货船均应配备1 套通用应急报警系统,以供招集船员至集合地
(2) 降落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设有手动制动及自动调速制动器,并保证安全降落速度为0.6—1.0m/s;
B 应配有效的手动装置用以回收救生艇、筏及救助艇。在救生艇、筏或救助
艇降落时,或使用动力装置吊起时,手动装置的手板或手轮不应旋转;
C 若臂架是由吊艇索的动力复原的,则应设有安全装置,使其在恢复原位时
(2) 救生圈应分布在船舶两舷易于迅速取用之处,,至少有一只放在船尾附近,
不得永久性固定。每只救生圈应以汉字及汉字拼音字母表明其所属船舶和
船籍港。
配有自亮灯浮及自发烟雾信号救生圈,应存放在驾驶台两侧,并能随时迅速取
用。
(3) 带有救生索的救生圈不得同时带有自亮等浮或烟雾信号。 3( 救生抛绳器及烟火信号应存放在驾驶台室或其附近易于到达之处,并能随时迅速
救生设备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
2( 救生艇的乘员定额在60人以上者应为机动艇。救生艇的乘员定额应不超过150人; 3( 救生艇的座板应尽可能置于艇内低处,并标出每一座位。横座板的宽度应不
小于200mm
4( 救生艇应设1盏可控制的环照白光灯;应在晴朗的黑夜,距离2 海里处可见。若
用燃油灯,则应备防风火柴2盒。
(3) 每一艇、筏降落站或每两个相邻降落站应设置认可的登乘梯1具,以供船
上人员登入降落到水面上的救生艇、筏;
2( 对降落与回收装置的要求:
(1) 船上配备的救生艇、筏,应能在船舶发出弃船信号后,于下述时间内在载
足额定乘员和属具的情况下,全部安全降落至水面: 对客船---30分钟;
货船---10分钟;
反射镜及电源。应能连续照明36 带钩艇篙 支 1 2
小时 7 水瓢 只 1 1
8 水桶 只 2 2
9 舵及舵柄 套 1 1
10 太平斧 把 2 2
11 海锚 只 1 1 12 把手索 根 1 1 13 艇首缆 根 2 2 14 口粮 份/人 1/3 1/3 15 淡水 升/人 2 2 16 饮水杯 个 1 1 17 水杓 个 1 1 18 红光降落伞 牧 4 4
1( 每间船员餐厅室及文娱室,或每间船员室应配有1份符合本条要求的训练手册;
2( 货船每月应集合船员作1次救生演习,但若在一港调换船员达25%以上,则应
于离港后24小时内作1 次救生演习;
3( 举行救生演习的日期及操练的细节,应记入航海日志。对船舶未按规定举行救
生演习者,应记述其原因,并定出步作救生演习的日期;
装置不得妨碍其他救生艇、筏或救助艇操作以及乘员的集合和登乘;
(2) 每艘救生艇应附连于一套独立的降落装置上,该装置保持备用状
态,并可在2 名艇员操作下,在5分钟内完成瞪乘和降落的准备工作。
(3) 顺船舷降落的救生艇应存放在船舶推进器之前足够远的地方。在船长
80M到120M 的货船上,应使救生艇的尾端在船舶推进器之前的距离至
4( 演习时应检查救生艇、筏及其属具的完整性,并将检查结果及救生艇扬出与降
落的时间记入航海日志。
5( 救生艇应在救生演习中依次轮流使用,每艘救生艇、筏及其降落装置均在每4
个月内至少扬出1次并每年降落下水1次。
5(1 救生设备要求
1( 船舶救生设备应是在紧急时能立即可用。船舶在离港前及整个航行期间内,一切
5( 救生艇属具的配备
序号 属具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基本要求
划桨艇 机动艇
可 浮 (4)
8米或8 米一下为6支,8米以2 桨架 套(支) 1+1/2 (6)
上者为8支 3 代舵桨 支 1 -——
4 备用桨 支 2 ——
探照灯:配80W灯泡,有效的5 舵架绳套 个 1 ——
取用。
4( 救生通信设备应存放在海图室或适宜处所,以备紧急时立即搬入艇、筏。
3(2艇、筏的登乘、降落、回收与检修
1( 集合和登乘布置:
(1) 通向登乘站的通道、梯道和出口应有足够宽度,并应有发光指示标志;
(2) 在通往救生艇、筏存放的处所的所有通道、梯道口和出口,连同登乘站和
艇、筏存放处所及降落到水面应提供应急照明;
船舶检验规范(救生设备)
第三章 救生设备
1( 2定义
救助艇:系指为救助遇险人员及集结救生艇、筏而设计的艇。
救生艇、筏:系指从弃船时能维持遇险人员生命的艇、筏。
2( 配备要求
(1) 救生艇、筏与浮具的配备:
远洋航区 救生艇、筏 -------200%(每舷配备一艘机动艇或救助艇)全船
总量200%
近海航区 救生艇、------200%(全船配备一艘机动艇或救助艇)全船总量
自动切断电源。
(3) 检验合格的降落装置应其铭牌及规定位置上标明其安全工作负荷、型号、
制造场名、制造编号、制造年月及检验单位的标志。
(4) 救生设备的检修:
每只气胀筏救生筏和静水压力释放器均应定期进行检修,间隔应不超过12
个月;但外观无异常者,经同意可展期到17个月。
4(1 应变部署表
4(2 救生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