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生猪调出大县典型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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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生猪调出大县典型经验材料

发展生猪调出大县典型经验材料

近年来,XXX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畜牧业发展,借助中央、省、市扶持政策,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生猪产业发展力度,全县生猪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XX年末,全县生猪存栏44.17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5.53万头;年内出栏生猪72.73万头,人均出栏肉猪1.79头;年内外销外调生猪53万头,占出栏量的72.8%;猪肉产量7.66万吨,占肉类总产8.8万吨的87%;生猪产值达10.37亿元,占畜牧业总产值的83.6%。按生猪调出大县入围条件,XXX县已达到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标准,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用管理保障大县建设。县、乡两级成立了生猪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定目标任务、定完成时间、定责任人员、定工作职责、定奖惩办法”的“五定”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并明确县、乡领导分工负责抓生猪产业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养殖场调查生猪产业发展情况,帮助养殖场解决生猪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全县生猪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转变生产方式,用规模带动大县建设。为推进全县畜牧业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在工作中积极引导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场,努力改变传统的千家万户散养和粗放经营的养殖方式,提高规模化程度,紧紧围绕生猪产业化经营的工作目

标,加快养殖基地建设,同时扩大养殖总量,提高畜禽质量。目前,全县累计建成万头猪场3个、生猪养殖小区203个,计划新建1个标准化现代化万头猪场,建成年出栏生猪1000头的养殖小区115个。三是改良生猪品种,用质量促进大县建设。坚持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相结合,不断提高畜牧业发展的技术装备水平,引进生产性能高的优良生猪品种分发到饲养水平高、基础设施完善、集约化程度高的的规模养殖场,走“送母还仔、滚动发展”路子,提高生猪品质,及时淘汰劣质公、母猪,切实加大良种推广力度,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和良种覆盖率。目前,全县累计建成211个猪种改良站(点)户, 其中人工授精站(点)14个,饲养良种公猪290头,基本可以满足全县生猪改良需求,为全面实现生猪良种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推广实用技术,用科技引领大县建设。实行县、乡科技人员挂联生猪规模养殖场制度,实施畜牧科技入户工程,每1名科技人员挂联2—3个养殖场,负责所挂联规模养殖场生猪规模化生产技术、瘦肉型猪配套养殖技术、动物疫病诊断和综合防制技术、农田种草养畜技术、配合饲料生产应用技术的指导和推广。同时,加大对养殖场的培训力度,使每个养殖场都有一名科学养畜技术人,不断提高养殖场科学养畜的水平,增加养畜科技含量和效益。目前,全县累计下派到生猪规模养殖场的县、乡科技人员达120余人,培训人员达1350余人。五是发展产业经营,用龙头拉

动大县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带动农户、滚动发展”的思路,扶持培育一批起点高、效益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生猪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全县形成以XXX海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良种猪繁殖基地为龙头,加快适度经营发展力度,提高养殖效益,逐步实现由出售原料型初级产品向出售附加值高的加工制成品转变,逐步改变全县畜产品加工滞后的状况,提高畜牧业比较效益,实现增产、增收、增效,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进程。目前,全县发展省级龙头企业2个、市级龙头企业3个。六是坚持依法兴牧,用安全保障大县建设。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免、检、驱、治、改、监”综合防治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以生猪计划免疫和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注射工作,按应免生猪免疫密度计算,免疫密度均达到100%,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应免牲畜免疫密度达100%的目标,确保全县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加强对动物防疫、检疫、兽药饲料、畜禽及其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制售违禁兽药和假冒伪劣饲料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行为,遏制坑农害民现象的发生,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七是落实惠农政策,用政策推动大县建设。在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建设、生猪产业“三百”工程建设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XXX县政府出台了《XXX县

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文件,从标准化养殖、良种繁育、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这些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降低其生猪养殖经营风险,提高其生产积极性,为XXX 生猪产业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新活力。目前,全县累计争取到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2100余万元、信贷资金4500余万元.

广东11生猪调出大县介绍

第136节:广东11生猪调出大县介绍广东11生猪调出大县介绍 近期,国家农业部对全国各地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其中,广东有11个县入围,这些县分别为三水、博罗、蓬江、廉江、高州、电白、化州、四会、高要、怀集、新兴。入围名单中,茂名和肇庆各占有3个,其余5个分属其他5个地级市。 国家划分调出大县的依据为:年均生猪出栏量大于80万头的县;年均生猪出栏量在60万-80万头之间,且人均出栏量大于1头的县;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对区域内的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着重大作用的县,如36个大中城市周边的产猪大县。如此分出广东有11个县符合要求。而在名单中,没有一个是粤东地区的,大部分属于粤西范围。现将上述11个县的养猪特色及特点逐一介绍如下: 化州、高州、电白(茂名)--鱼猪结合。茂名养猪业主要集中在化州、高州和电白,这主要与当地的养殖模式相关。鱼猪混养是当地主要的养殖模式,在化州,只要有猪场就能见到鱼塘星罗棋布,据估计,化州的鱼猪混养占养殖总量的八成。因此茂名养猪集中地与茂名罗非鱼产地重合,主要集中在化州、高州。高州是香蕉、龙眼、荔枝的重点产区,当地养猪模式还与种植业相结合,起到环保又盈利的目的。近年来,电白养猪业不断发展,在经营理念和服务手段上都紧紧围绕扶持全县生猪生产,确保养猪户增加收入这一主题。 四会、高要、怀集(肇庆)--养猪最集中地区。肇庆养猪业集中在只占全市8%土地面积的四会意味着,还有92%的地区如怀集、德庆、广宁等极具发展潜力,如德庆年出栏生猪仅20万头。近年来,随着珠三角地区养猪产业的转移,肇庆成了主要的转移地区,已经有多家大规模的养猪场落户广宁、怀集等地。肇庆极有可能超越茂名成为广东生猪年出栏量最大的地区。另外,近几年肇庆饲料业发展快速,有不少饲料企业正是看中肇庆畜牧业的前景,在当地下重金投资。加上,肇庆市离珠三角较近,有"近水楼台"之势。 三水--后起之秀。三水年生猪出栏量在85万头,是近几年发展比较快速的地区之一。三水属于佛山,得益于佛山经济的快速发展,三水的畜牧业也得以长足进步。三水养猪家庭式散养几乎不存在,但规模也不大,大部分停留在几十到300头存栏母猪的中小型猪场范围内。当地养猪企业比较集中,有一定的区域性,主要分布在西南、芦苞、大塘等镇。不过,珠江、西江、北江经过三水,近年来有关部门大力整治珠江水质,当地养猪业受到一定限制,发展前景不太看好。 博罗--肥肉一块。2005年博罗生猪出栏量为72..5万头,是惠州主要的生猪产地。据统计,博罗七成以上的猪场来自外地,主要来自东莞和深圳,近几年,东莞清理猪场,一些中小型养户直接移师博罗,视其为福地,因为博罗交通便利,靠近深圳、东莞,生猪容易畅销。博罗猪场遍地开花,饲料、兽药店也满街都是,是商家必争的一块肥肉。目前,博罗的养殖密度已经达到区域极限,所面临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今年,当地政府已经发出政令,要求罗湖山环保区域范围的猪场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否则强制拆迁,博罗的外来猪场正面临着二次变迁的尴尬。另外,塘租地租也不断提高,因此生态养猪、减少污染,成为今后发展趋势。 蓬江区--还看棠下。蓬江区是江门市养猪重点区,而蓬江区的养猪集散地就在棠下。棠下镇养猪业具有一定的规模,目前棠下镇每年上市量超过1万头的猪农有3户,上千头的多达25户。该镇生猪常年存栏量近15万头,年出栏量达34万头。棠下有2950多亩鱼塘,跟茂名一样也是鱼猪结合的模式,只是鱼的品种有所不同。棠下的生猪不但销往江门市区,更在鹤山、中山、南海、顺德找到了自己市场。 廉江--传统养猪基地。廉江是湛江传统养猪地区之一,目前养猪业已经发展为重点产业,该市的僚和镇刚成立了养猪专业合作组织。近年来,廉江改变了以往养猪模式,由原来占主要比例的家庭散养逐渐转变为专业化、集约化养殖,廉江的生猪出栏量已经超过百万头,有3个万头猪场,出栏千头以上的猪场有13户。这些猪场主要集中在石岭、营仔等地。另外,新进入行业的人士更加专业,对优良品种和经营管理极为重视。

2019年生猪养殖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2019年生猪养殖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2019年3月

目录 一、行业发展趋势、发展机遇与市场竞争格局 (5) 1、我国生猪长期以散养为主,目前规模化养殖有一定进展,但生产集中度仍 很低 (5) 2、行业整体生产效率仍有待提升 (6) 3、商品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 (7) 4、非洲猪瘟情况 (8) 二、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9) 1、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9) (1)食品安全优势 (10) ①拥有饲料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从源头控制 (10) ②一体化经营模式,有利于在饲养的各个环节对食品安全进行控制 (10) (2)疫病防控优势 (10) (3)成本控制优势 (11) (4)作业标准化和经营规模化优势 (11) 2、现代化猪舍及自动化养殖设备优势 (12) 3、生猪育种优势 (12) 4、营养技术优势 (13) 5、市场优势 (14) (1)商品猪销售优势 (14) (2)仔猪销售优势 (14) (3)种猪销售优势 (14) 6、生产管理优势 (14) 7、人才优势 (15)

三、公司发展战略 (15) 1、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目标 (15) 2、公司发展战略 (16) (1)食品安全战略 (16) (2)科学育种战略 (16) (3)大规模一体化养殖战略 (16) (4)标准化生产战略 (17) (5)人才战略 (18)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采取的措施 (18) 1、发生疫病的风险 (18) 2、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 (19)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19) 4、公司存在自然人供应商、客户,自然人经营能力的有限性可能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19) 5、自然灾害风险 (20)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我县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为347万元。为规范和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778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X财经〔20XX〕96号)、《XX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资金资金(第一批)的通知》(X财指(经)〔20XX〕14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生猪产业发展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着力推进适度规模和标准养殖为重点,以促进生猪生产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我县生猪主产区区域优势,支持生猪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调动生猪生产积极性,引导规模养猪户发展生产,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保障生猪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资金使用原则 (一)县级主管原则。对上级安排给我县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部门会同县畜牧部门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X财经〔20XX〕96号)规定,编制相关方案并报省财政备案;结合本县实际,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直接拨付。

(二)专款专用原则。奖励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发展生猪生产,不得用于部门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生猪生产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地方配套支出,不得重复用于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已扶持项目。 (三)公开透明原则。县财政、畜牧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农林牧场、社区,要大力宣传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同时张榜公示获得奖励资金的养殖场户、项目内容、奖励标准和金额,接受社会监督。 (四)奖励先进原则。坚持以奖代补,奖励资金要向规模较大、设施较为完善、防疫严格及管理规范的规模养殖场(户、小区)倾斜,从而发挥奖励资金在生猪生产中的引导性作用,确保奖励资金在使用后取得实际成效。 三、资金使用范围 (一)使用范围与用途 本实施方案所称奖励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对生猪调出大县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黑财经〔20XX〕96号)规定给予奖励的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0XX年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为347万元。根据我县实际,该奖励资金将重点且优先用于规模养殖场(户、小区)的粪污处理与储存设施建设、猪舍的标准化改造以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户、小区)的粪污存贮处理设施建设、净道污道改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解读生猪产业发展规划

加快推进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 农业部解读《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 :2016年04月21日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刘羊旸)近日,农业部印发《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生猪生产发展的思路、布局和主要任务。农业部畜牧业司司长马有祥21日就规划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我国生猪产业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 马有祥表示,当前,我国生猪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受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新旧矛盾交织叠加,问题越发凸显。 ——环境压力加大。生猪养殖粪便污染、种养脱节等问题日益突出。 ——资源约束趋紧。土地资源短缺成为生猪规模养殖发展的重大制约,蛋白饲料原料对外依存度高。 ——国际竞争加剧。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猪养殖的劳动生产率、饲料转化率、母猪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成本较高,没有竞争优势,猪肉进口的压力加大。 ——疫病隐患凸显。我国生猪疫病流行状况复杂,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给生猪生产发展带来隐患。 ——市场波动加深。最近一轮“猪周期”和禁养限养叠加,产能下调、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马有祥说,发布规划对破解制约当前生猪生产发展的难点问题,加快推进生猪养

殖业转型升级,逐步熨平“猪周期”,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指导意义。 到2020年生猪生产保持稳定略增 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猪生产保持稳定略增,猪肉保持基本自给,规模比重稳步提高,规模场户成为生猪养殖主体,生猪出栏率、母猪生产效率、劳动生产率持续提高,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幅提高,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 马有祥说,规划综合考虑各地生产发展基础、环境承载能力、资源禀赋、消费偏好和屠宰加工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重点发展区、约束发展区、潜力增长区和适度发展区4个区域。 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重点提出了以下任务:建设现代生猪种业,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推进企业集团育种和联合育种;提升饲料兽药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新型饲料添加剂,开发环保型饲料产品,培育兽药产业集团,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规模养殖场自动化装备水平、标准化生产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同时,推动废弃物综合利用,调整优化养殖区域布局,促进生猪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以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攻方向,促进屠宰行业结构调整;构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强化生猪疫病防控。 从生产和市场入手实现供求关系基本平衡 据马有祥介绍,规划主要从生产和市场两方面入手,坚持政府调节和市场调控相结合,实现供求关系的基本平衡。 一是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规模化水平提高了,保障稳定供给的产业基础就稳固了,同时可更好地避免散养户发展的盲目性,减少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现

2020年生猪行业分析报告

2020年生猪行业分析报告 2020年3月

我国生猪养殖市场规模超过万亿,其中散户养殖约占50%,中长期来看散户由于用工成本逐年提升呈退出趋势。根据《生猪养猪上篇》(下文简称《上 篇》)报告分析,本次非洲猪瘟疫病变相提高了全行业的生物防控壁垒,这将 明显加速散户的退出;而龙头公司受益于自身养殖成本和疫病防控能力的优势, 顺势扩张,可以在本轮猪周期加速提升自身出栏规模和市占率。因此我们认为 龙头公司中短期来看处于高盈利期,中长期可以穿越猪周期,具备较高成长性, 银行可以积极关注并优选生猪养殖龙头企业,适时开展相关业务。 一.建议适时加大我行在生猪养殖领域的业务布局 1.1 当前是银行布局生猪养殖行业的较优时机:猪周期中继、 规模化进程的上半场 1.1.1 本轮猪周期的中继:非洲猪瘟导致产能恢复将慢于过去任何猪周期, 未来两年头部企业仍将高盈利 根据《上篇》报告分析,本次非洲猪瘟使得行业产能受到重创,且疫病提高了全行业的生物防控要求,这将明显加速散户的退出,使得后续产能恢复将 长于过去任何一个猪周期。未来两年的猪价对头部企业来说,可能代表着较高 的毛利。而龙头公司受益于成本和疫病防控能力的优势,可以在本轮猪周期加 速提升自身出栏规模和市占率。高毛利加上高产出数量,意味着中期来看头部 公司都将处于高盈利期。 图1:本轮非瘟超级猪周期下头部企业获利颇丰:元/kg 历史生猪均价中性预测未来猪价头部企业养殖成本 26.0 24.0 22.0 20.0 18.0 16.0 14.0 12.0 10.0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资料来源:WIND,XXX市场研究部 注:头部企业养殖成本按照温氏和牧原完全成本平均,参考年报及调研信息

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42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生猪生产业发展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奖励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对生猪调出大县给予的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的资金。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规模养殖户(场、小区),是指在本(县、市、区)区域内常年存栏生猪300 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场、小区),包括商品猪养殖场、原种猪场、原种猪扩繁场、良种猪生产场、地方品种猪资源场。 第四条奖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基本原则: (一)县级为主管理原则。奖励资金(含省、市级规模化养殖户、场、小区的奖励资金)按属地化管理,直接分配到县,实施县级为主管理的原则。 (二)专款专用原则。奖励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发展生猪生产。 (三)公开透明原则。县级财政部门、畜牧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奖励资金,同时张榜公示获得奖励资金的养殖户、项目内容、奖励标准和金额。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奖励资金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奖励资金。 第六条财政部门为奖励资金的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发展生猪生产的各项财政激励政策; (二)组织制定本地区的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三)审核确定奖励资金具体扶助项目,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四)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五)监督检查奖励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 (六)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第七条畜牧部门为奖励资金扶助项目的实施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对发展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认真核实生猪规模化养殖户的基础数据,提出具体奖励对象建议; (三)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四)对生猪规模化养殖户项目实施业务指导和提供技术服务;

生猪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生猪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生猪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关于**县生猪产业转方式促升级的思考 从发展的阶段性角度看,当前我县生猪产业发展已经跨越了探索起步阶段,开始步入优化升级阶段。既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更是我们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任务。如何推进生猪产业又好又快地优化升级,是全县上下正在思考和探索的重大课题。 一、深刻理解转方式促升级的内涵 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的生猪产业发展,基础在现代农业,目标在一县一业。推进生猪产业优化升级,就是以转变方式为手段,用工业化的理念,使生猪产业逐步向一县一业转型。 所谓现代农业,从核心内涵来看,可概括为“四三一”,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工业装备、现代管理方法、现代经营理念“四个支撑”,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三率”,形成产供销一体化、贸工农相结合的多元化、多功能的“一个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的发展核心在基地,更加强调实现农业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三统一,发展理念仍然是农业占主导层面。所谓一县一业,是指在现代农业的基础上,以工业化为目标的支柱产业,其生产经营方式更加强调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一县一业的发展核心在龙头企业,在工业化农产品的精深加工上,更加强调农产品对工业的供给,发展理念是工业化占主导层面。因此,一县一业与现代农业有相同点,但一县一业是更高层次的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是一县一业的基础,一县一业是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从大力实施一县一业战略着手,率先突破发展生猪产业,实现了生产方式、经营形式和推进机制的“三大转变”,基地规模、加工能力、质量、效益的“四大提升”,初步呈现出三次产业联动发展的良好势头,现代农业的基本形态已经呈现。但科学审视**生猪产业的现状,还存在“基地规模不强、龙头带动不力、产业链条不全、市场化程度不高、服务网络体系不优”等突出问题,生猪产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所占比例提升缓慢,对拉动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相对较低。这种处于发展期相对稳定、缓慢上升的阶段是一种“波澜不惊”状态,如果不及时“推波助澜”,势必影响到产业向更高层次的健康发展。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认识,必须转变发展方式,以工业化的理念、市场化的手段助推生猪产业由现代农业向一县一业转型,真正做到优化整合生产要素,构建以利益为纽带的全产业链,促使产业链条无缝联接、高效运转,实现产业结构与资源供给、技术支撑、市场需求相适应、相融合的状态,大幅提升产业各环节的效益和整体综合效益,促进生猪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及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猪调出大县,是指生猪调出量和出栏量符合规定标准的县(县级市、区、旗和农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奖励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对生猪调出大县按本办法规定给予奖励的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第二章奖励资金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生猪调出大县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主要以统计系统公开发布的分县分年数据为基础,对统计数据达到规定标准的县予以奖励。 第五条对达不到规定标准,但对区域内的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着重大影响作用的县(如36个大中城市周边的产猪大县),可以纳入奖励范围。 第六条为更大调动生猪非主产省及西部省区发展生猪生产能力,财政部对年度奖励资金总规模的10%,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县级区划数和上年生猪调出大县个数,按因素法切块给地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主安排到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重要作用的大县。 第七条地方自主安排大县时,要制定公开、明确的入围和奖励标准。原则上,县的生猪年均出栏量、调出量等指标应不低于一定标准,且每个县的奖励资金不少于100万元,避免资金分散,影响政策效果。 第八条财政部根据每年地方报送数据确定生猪调出大县,按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及所占权重分别为50%、25%、25%的因素计算,将切块后的90%奖励资金直接分配到县。分县的生猪出栏量、存栏量按前3年的数据进行算术平均。调出量按生猪出栏量扣除当地生猪消费量计算。 调出量=出栏数-当地消费生猪数量;其中,当地消费生猪数量=(当地农村人口数×农村人均消费猪肉数量+当地城镇人口数×城镇人均消费猪肉数量)/平均每头猪产肉量。 第九条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途如下: (一)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 (二)生猪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和保险保费补助支出; (三)生猪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支出; (四)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要严格控制支出规模和范围; (五)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奖励资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只能用于上述发展生猪生产

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15年)

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15年) 猪肉是我国绝大多数居民的主要肉品来源,生猪屠宰是我国实行严格市场准入的行业之一,承担着服务“三农”、满足居民猪肉消费需求、保障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的产业功能和社会责任。为引导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10—2015年。 一、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现状 1998年《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已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10余年来,生猪屠宰行业发生了以下积极变化: (一)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水平有较大提高。随着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的落实,县级以上城市猪肉供应已基本上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包括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下同),乡镇进点屠宰率近95%,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食用猪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明显减少。 (二)行业技术水平升级加快。全国机械化屠宰厂(场)已达到3000余家,较实行定点屠宰制度前增加了10倍,部分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装备、工艺技术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三)企业规模化、品牌化效应开始显现。2008年,全国规模以上定点屠宰企业2205家,约占全国定点屠宰企业总数的10%,年屠宰量已占全部定点屠宰量的68%;一些屠宰加工企业开始实行品牌化经营,全国已有肉类注册商标500多个。 (四)管理有序的开放式流通格局基本形成。破除地区市场封锁取得进展,一些大型屠宰加工企业已在全国或较广区域内配置生产资源,依托自身质量、品牌和规模优势,运用先进流通方式拓展销售市场,品牌肉连锁店、专卖店、冷链运输快速发展,优质猪肉产品已部分实现跨区域流通。 (五)屠宰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2008年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已颁布实施;屠宰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对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起到规制和引导作用。 (六)屠宰执法体系初步形成。大部分省、区、市、县成立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机构,全国已有2000多支专(兼)职生猪屠宰执法队伍,生猪屠宰监管力量得到加强。 当前我国生猪屠宰行业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产能总量严重过剩,落后产能比重过大;行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偏低;相当一部分定点屠宰企业设备设施简陋,未达到相关标准,屠宰操作规范和检验检疫制度尚未落实;约75%的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代宰制,产品形态同质化、忽视品牌建设的现象仍很普遍,恶性竞争严重;屠宰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生猪屠宰执法在人员、经费、装备和检测能力等方面仍严重不足。这些问题不仅对猪肉质量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也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现代化转型和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2020年生猪调出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2020年生猪调出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根据《国务院 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有 关文件及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猪调出大县,是指生猪调出量和出栏量符合规定标准的县(县级市、区、旗和农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奖励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对生猪调出大县按本办法规定给予奖励的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第四条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第二章奖励资金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生猪调出大县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主要以统计系统公开发布的分县分年数据为基础,对统计数据达到规定标准的县予以奖励。 第六条对达不到规定标准,但对区域内的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着重大影响作用的县(如36个大中城市周边的产猪大县),可以纳入 奖励范围。 第七条奖励资金以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作为测算因素,所占权重分别为50%、25%、25%。分县的生猪出栏量、存栏量按前3 年的数据进行算术平均。调出量按生猪出栏量扣除当地生猪消费量 计算。 调出量=出栏数-当地消费生猪数量;其中,当地消费生猪数量 =(当地农村人口数×农村人均消费猪肉数量+当地城镇人口数×城镇 人均消费猪肉数量)/平均每头猪产肉量。

第八条财政部根据每年地方报送数据及当年奖励资金规模等情况,确定当年生猪调出大县后,按奖励因素及各自所占权重计算,将奖 励资金直接分配到县。 第九条为增强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维护消费安全,对大型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含专业合作社)实施整合生猪产业链,引导产销有效 衔接的项目予以支持。此项目由中央财政统一实施,不包括下达至 县级财政的奖励资金。 第十条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途如下: (一)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 (二)生猪生产方面的支出,包括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生猪防疫服务费用及保险保费补助支出, 采用先进养殖技术等。 (三)生猪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等支出。 (四)支持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自建基地、帮助合同养殖场(户、合作社)发展生猪生产,建设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 改善加工流通条件等项目的支出。 (五)规范无害化处理支出。 (六)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奖励资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只能用于上述发展生猪生产及生猪产业化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 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生猪生产无关的支出。 第三章奖励资金的申报和拨付 第十二条财政部每年印发申报指南,明确当年申报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申报指南,组织本省的资金申报工作。

2021年生猪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xx年生猪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高标准建设百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建设方案。 1、主攻生猪标准化小区建设,促进生猪产业化进程 集团集中人力、财力,在xx年内开工建设3个生猪标准化小区建设,年设计生产能力新增出栏10万头生猪,其中乡小区年内正式投产,村和乡2个小区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年底开工建设。 2、优化环境、形成合力 及时调整集团来投资发展生猪产业协调领导小组及服务小组成员,以便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1)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生猪产业实施方案,指定专人抓工作落实、积极协助集团做好生猪标准化小区的选址、土地流转等工作。 (2)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理念,为生猪产业建设提供宽松的环境;县农粮局要抓好综合协调,做好发展规划、搞好任务分解、产业指导、配套服务等工作;县国土局、规划建设局等部门要落实生猪产业用地;县发改委要给生猪养殖小区优先立项;县林业局负责落实林地审批等工作;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卫生局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做好工作,为集团生猪产业化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3、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1)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生猪生产补贴政策,争取项目扶持,

实施项目捆绑投入;(2)县财政设立一定的生猪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场平台建设,建立奖励基金,生猪养殖小区土地整理和动物防疫经费及统一粪污处理等;(3)创新信用担保机制,破解生猪产业发展资金瓶颈,由集团和县财政共同筹资组建县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 4、强化督导、严格考评 把生猪产业建设任务纳入对乡镇、部门绩效考核,并实行单项奖评选,对在生猪产业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内容仅供参考

生猪验收工艺规程

生效日期: 2012.11.01 生猪验收工艺规程 1、目的 规范生产操作,确保产品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浙江义乌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鲜品事业部待宰车间生猪入厂、过磅、验收、待宰等工作。 3、职责 由鲜品事业部技术部组织编写《生猪验收工艺规程》,由品控部、鲜品事业部生产部执行。 4、内容 4.1 生猪验收工艺规程 4.1.1 验收工艺流程 分栏→质量等级验收记录→送宰→清理消毒 ↓ 宰后处理 4.1.2.1 生猪入厂 4.1.2.1.1 生猪运送车辆由专门入口进入厂区,厂区门口开启自动喷淋消毒设施和车轮消毒池。 4.1.2.1.2 采用 100ppm 次氯酸钠溶液对车体和生猪进行喷淋消毒,采用 500ppm 次氯酸钠溶液对车轮 进行消毒,消毒池的水应每天更换。 4.1.2.2 查验票证 运送生猪车辆消毒后,通知动检查验检疫票证是否齐全,予以进厂;证件不齐全,不予放行(或 经动检部门补检签字确认后放行)。 4.1.2.3 初步检验 由动检人员及卸猪人员对车上的猪只进行群体初步检验,确保车上猪只的初检合格。由动检人员 根据对车上的猪只的初步检验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卸车。如车上出现批量性不合格现象,则由动检人 员、收购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处理。若准予卸车,按顺序发放批次牌;生猪进厂后,实行卸一车过磅 一车制度,卸车前录单员及时联系押车人员,弄清头数、客户名称,按顺序发放批次牌,未弄清楚之 前,严禁卸猪。 4.1.2.4 卸猪 4.1.2.4.1 卸猪人员卸猪之前先检查升降机是否正常,升降机边沿与车辆应靠拢,不得有超过 10cm 间距,否则易造成生猪踏空卡猪等情形,造成生猪应激。 第 1 页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及国家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对各省(区、市)和生猪(牛羊)调出大县给予奖励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奖励资金管理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 财政部每年根据生猪和牛羊市场形势和产业发展需求,统筹确定分块资金额度。 第五条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给予支持。 第六条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对牛羊调出大县前100名给予支持。

第七条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消费等因素,按因素法切块到省(区、市)。 第八条采用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过去三年分县生猪(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存栏量等统计数据进行测算。 第九条财政部根据确定的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及资金分配方案,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 第十条省级财政部门收到奖励资金后,应于15日内将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不得滞留、截留和挪用;同时,应于15日内会同同级农业(畜牧)部门制定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奖励资金拨付到县后,县级财政部门应于60日内会同同级农业(畜牧)部门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明确支持对象、项目内容、项目绩效、支持方式、支持金额和项目责任人,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生猪产业2012020的发展规划

生猪产业2012-2020 的发展规划 赣州市委、市政府提出把赣州建成粤港澳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的发展战略。生猪产业是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在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快捷途径。为此,特制定赣州市生猪产业发展规划。 一、产业发展现状生猪产业是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2011 年全市生猪存栏336.87 万头、出栏573.64 万头,生猪出栏数占全省近五分之一。其中外销生猪309.53万头。猪肉产量 46.61 万吨,生猪产值90.75 亿元。一是规模养殖快速发展。引进温氏、正大、正邦等一批大型企业集团,采用“公司+小区+农户”、“公司+基地+ 农户”等多种模式,大力发展生猪产业,实行产业化经营。组建畜牧专业合作社55 个、养猪协会101个。目前,全市有万头以上规模猪场54个,千头以上规模养殖户342 户,生态畜牧小区234 个。规模养殖比重达78%。二是优势产业区域基本形成。通过在全国 率先提出和推广“猪—沼—果”、生猪“三零”工程(零疫情、零污染、零残留)等生态模式,生猪产业加快发展。目前初步形成以安远、寻乌、信丰等12 个县市为重点的果园生态养猪区和以赣县、兴国、南康等为主的专业乡镇、专业村生猪产区。南康、定南、信丰 3 县(市)被列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现有供港生猪基地(场) 6 个,年供港量达15 万头,成为无公害生猪外销与供港主产区。三是产业链条逐步完善。已建有种猪场44 个,其中原种猪场 2 个,一级种猪场7 个,二级种猪场37 个。饲料兽药生产加工发展较好。目前全市有饲料生产厂家45 家,兽药生产企业 4 家。饲料总产达 235 万吨,占全省二分之一强,产值70 亿元。引进雨润集团等加工龙

(完整word版)屠宰企业宰前、屠宰过程及宰后检验流程要点和检验制度-生猪

生猪屠宰厂宰前、屠宰过程宰后标准化屠宰检验操作要点及管理制度为加强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特制定生猪屠宰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化屠宰检验要点。一、引用的相关标准。 1、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2、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程(GB/T 19479-2004)3、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 17996-1999) 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 12694-90)5、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二、生猪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具体见附图。三、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按照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对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如下:1、入厂检验: 1.1 索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1.2 检查是否灌水。 2、病健分离。在卸车的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逐一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2.1 健康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 2.2 可疑生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对检出可疑病猪,经过充分饮水和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签发《急宰证》送急宰间进行急宰。 2.3 病猪及伤残猪,签发《急宰证》送入急宰间进行急宰。 2.4 死亡及患有传染病的,签发《无害化处理登记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停食管理: 1 3.1 应当停食静养12-24小时; 3.2 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 3.3 赶猪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采

用脚踢、棒打等粗暴方式驱赶。4、待宰检验:4.1 检查待宰期间的停食静养是否达到3的要求。 4.2 对待宰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检查有无漏检病猪。 5、送宰检验: 5.1 送宰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证》。 5.2 检查生猪通过通道是否按照3.3要求执行。 5.3 检查生猪淋浴时是否按照7的要求执行。6、签发《准宰证》 6.1 车间凭借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准宰证》进行屠宰生猪。屠宰头数必须与《准宰证》中的头数一致。 6.2 《准宰证》应当按与宰后检验登记记录一起,按要求进行保管。 7、淋浴 7.1 尽可能除去体表内的污物; 7.2 水压不宜过大,水温应当适中,尽可能不惊吓到生猪; 7.3 应从各个方面进行淋浴。淋浴间应设臵不同方向和角度的喷淋装臵。8、致昏(麻电) 8.1 必须准确把握麻电的电压。人工麻电器:电压为70-90V,电流0.5-1.0A,麻电作用时间1-3s,盐水浓度5%;自动电麻器:电压不超过90V,电流不应大于1.5A,麻电时间1-2s。 8.2 人工电麻时,应将生猪固定位臵后,再进行麻电。 8.3 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注意自身的防护安全。 8.4 猪被麻电后应保持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 9、刺杀放血 9.1 从麻电致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建立省级生猪调出大县监测月报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建立省级生猪调出大县监测月报制度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副产品 【发文字号】浙牧畜发[2009]50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2009.06.15 【实施日期】2009.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建立省级生猪调出大县监测月报制度的通知 (浙牧畜发〔2009〕50号) 各有关县(市、区)畜牧兽医局: 按照《浙江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要求,为加强对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和分析预警,及时、正确发布生猪预警信息,科学指导生产经营,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省级生猪调出大县建立生猪监测月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 1.建立村级生猪监测点。每县选取10个行政村作为村级生猪生产监测点,由村级信息员每月按期采集所有养猪户(场)数据并上报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每年6月份和12

月份将村级半年和全年的汇总数上报县级统计员,整理汇总后上报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固定村级监测点月报及半年报表式见附表)。 2.建立生猪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农户。在选定的10个村中每个村选取3户农户作为生猪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农户,由村级信息员每月向监测农户采集监测数据,并上报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整理汇总数据后上报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固定监测户(场)畜禽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点月报表式见附表)。 二、监测点的选择 1、固定监测村选择。将每个县所有行政村按2008年末生猪出栏量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10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 2、固定监测户选择。每个监测村按照“高、中、低”3个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户,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中”户存栏规模为全村生猪存栏总数/全村养猪户数,“高”户+“低”户的平均存栏规模应等于或接近于“中”户存栏规模。 三、报送时间及流程 固定监测村规模表由村级信息员于6月27日和12月27日前分别将村级半年和全年的汇总数以纸质方式报送县级统计员,由县级统计员录入汇总,并于28日前将汇总的各村原始数据以Excel文件格式报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联系人:任丽、蒋涛,联系电话:86757939,86757215)。 固定监测村表及户表由村级信息员于每月25日采集,27日前将数据以纸质方式报县级统计员,县级统计员录入汇总后于28日前将各村原始数据以Excel文件格式报送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 四、填报注意事项 1、月度表中所有出栏和产量数都是指当月的数,不是累计数。 2、填报“生猪养殖固定监测户生产和效益情况”表时注意,当本月没有出栏猪时,只

全国生猪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附件 全国生猪产业发展规划 (2016-2025) (征求意见稿) 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的重要食品。我国既是养猪大国,也是猪肉消费大国,生猪饲养量和猪肉消费量均占世界总量的一半左右。发展生猪生产,对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生猪生产稳定发展,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猪肉消费需求。受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我国生猪产业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为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保障猪肉有效供给,制定本规划。 一、生猪产业发展历程及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生猪产业经历了计划经济背景下的统购统销阶段、改革开放背景下的市场放开阶段和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推进的转型发展阶段,取得了较大成就,逐步从农村居民家庭

副业发展成为农业农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 (一)生猪产业发展历程 1、计划经济背景下的统购统销阶段(1949-1984) 建国初期,主要农副产品实行有计划的统购统销政策。生猪生产实行“调五留五”政策,主要特点是养殖规模小、生产水平低、产品短缺,种、料、药和技术服务等处于起步阶段,生产和消费严格按国家计划调配。由于经济发展滞后,养猪生产力低下,肉食品供给匮乏,人均猪肉消费很低。1984年,全国猪肉产量1445万吨,人均占有量仅13.84千克,猪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高达93.78%,1979-1984年猪肉产量年均增速7.61%。 2、改革开放背景下的市场放开阶段(1985-1997)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调动了畜禽养殖的积极性,生猪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逐步取消生猪派养派购,实行自由上市,随行就市,按质论价,生猪购销政策放开。随着“菜篮子工程”和生猪产销经营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生猪生产发展迅速,居民猪肉消费大幅提高。1997年,全国猪肉产量3956万吨,人均占有量增加到29.09千克,猪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下降为68.3%,1985到1997年猪肉产量年均增速6.7%。 3、从传统向现代推进的转型发展阶段(1998-至今) 1998年以来,生猪养殖从以数量增长为主逐步向数量质量并重、优化结构和增加效益为主转变。主要特点是生猪养殖开始向

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泾川县关于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县生猪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生猪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保障市场有效供应,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加快生猪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生猪产业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产业,猪肉供应事关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贴身利益。我县饲料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交通运输便捷,发展生猪产业潜力巨大。但是,近年来,我县生猪生产发展滞缓,尤其是去年以来猪肉价格剧烈波动,暴露了我县生猪产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主要是:生猪养殖、加工能力与市场猪肉均衡供应需求不相适应,种猪繁育能力与生猪生产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疫病防控能力与日益复杂的动物疫情不相适应,农户分散饲养方式与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现代畜牧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发展生猪产业对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国家加大对生猪产业发展扶持力度政策机遇,千方百计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生猪产业发展方式,推进由量的扩张为主向量和质并举转变、由分散养殖为主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由销售活猪为主向集中屠宰销售加工产品为主转变,着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和科技创新,着力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着力增强发展后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生猪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县生猪年饲养量达到150万头,年出栏量达到90万头,生猪产业产值达到13.5亿元以上。优质良种猪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0%以上,定点集中屠宰加工比重提高到80%以上。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监管、饲料供应、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快发展规模养猪。积极引导支持生猪养殖向规模化发展,重点扶持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实施“生猪健康养殖示范工程”。到2015年,全县扶持建设10个年出栏生猪10000头以上规模的标准化健康养殖小区、150户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规模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场)。按照“示范引导、政策支持、科学规划、统一标准、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制定生猪规模养殖发展规划,支持发展生猪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积极建立规模化的标准生猪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引导分散养殖农户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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