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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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农村妇女拒绝家庭暴力
陈玉芬,赵学娇,杜慧博a
(a徐州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徐州,江苏,221000)
一、摘要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利于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法制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思想认识上的误区、重于形式、内容陈旧,不了解社区群众对法律的需求等原因,对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创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采取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手段,等办法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拓展法制宣传工作领域,丰富法制宣传工作内涵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法制宣传创新研究
二、现状
2000年新颁布的《婚姻法》中已把“禁止家庭暴力”作为重要条文载入其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家庭暴力应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到上海市妇联信访反映家庭暴力的人数,从1998年至2000年分别占婚姻家庭类问题的14.7%、16%、13.4%。新《婚姻法》颁布后,家庭暴力现象得到一定遏制。
2007年7月29日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同时浙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孝琳表示,近年来,浙江省妇联系统有关家庭暴力的信访数量一直在较高位徘徊,2005年为2684件,占信访总量的15%;2006年为2671件,占信访总量的12%;有的地方还接连发生家庭暴力致人死亡的恶性事件。
开展法制宣传,推动普法工作,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的明确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正值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究竟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方法继续进行,对我们下一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要面对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促进和谐创业方面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和谐创业中的重要作用,活化载体,注重实效,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和谐创业中的重要作用,笔者结合我市实际就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寻求法制宣传教育新的发展谈谈如何创新开展法制宣传。
三、法制宣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
当前法制宣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形成有效创新的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其表现就是法制宣传形式单一、没有办法保障宣传工作的效果。(一)近年来,由于旧城改造、道路扩建、棚户区建设、城市规范化管理等原因,部分社区的法制宣传栏被拆除,多数社区因受人力财力的限制,法制宣传栏长期没有更新;(二)受资金、场地的困扰,一些市民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还是空中楼阁;受硬件设备器材和人员素质条件的限制,无法充分发挥现代化网络媒体在法制传播方面的作用,从而导致一些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走过场,形式重于实效,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陈旧,不能与时俱进,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三)从前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看,主要采用的方法是层层举办培训班,培训一批骨干后,再由宣讲骨干向法制宣传对象进行辅导学习,法制宣传对象自学,采用板报、墙报、有线广播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在法制宣传读物上,主要是使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编印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农民法制宣传读本》以及各地区自已编印的一些法制宣传读本,在内容上多为法制理论知识。因此。从学法的方式上很多人感到是老一套,学法没有积极性。从学习的内容上不少人感到全是理论知识,学起来不结合实际比较空洞。停留在出出墙报、板报、组织居民老组长读读报纸等,形式与手段都落后于时代、社会对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四)一些社区强调自己建立了多少宣传栏、发放了多少宣传资料、建立了多少人的法律志愿者队伍,但不具实效,社区志愿者队伍只是居委会干部填在登记册上的名单,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一些社区有“法制宣传就是搞活动”的想法,片面追求表面的热闹,忽视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农村村民和社区居民听起来感到听不懂,好似对牛弹琴。
四、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就今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着重采取以下对策:
一、高度重视,树立法制宣传教育新理念。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首要的任务就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要树立“法制宣传、人人有责”的观念。即农村、社区法制宣传的主体是全体公民,而不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唱独角戏。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事业单位依法办事都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法制宣传的对象不仅仅是某一部分人群,而是全体公众。(二)要树立权利和义务并重的理念。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既要让群众了解承担法律义务的必要性,也让群众懂得维护权利的重要性。(三)要树立法律至尊,法律至上的理念。应注重法的信仰的培养和教育。法的信仰是对法价值的认同,是法治教育效果的体现。法律信仰教育主要是对民众进行“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圣”的教育,努力培养民众尚法、护法意识,使自觉接受并从内心敬重、信仰法律。
二、与时俱进,改进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一)在学法的方式方法上应当改进,针对不同层次,采用不同办法。对干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要以法制讲座和自学为主;对企业职工和农(居)民,主要以法制报告会和法制夜校宣讲法律知识为主;对大中小学学生将法制宣传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并将学法考试成绩占一定分值计入升学毕业成绩;对个体工商户应当采取摊位学习法律和试题个人作业为主;重点针对广大农村社员、居民、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种新闻媒体开设法律知识之窗,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广大农村、社区要有固定法制宣传专栏宣传法律知识,县级以上法制宣传工作机构结合每年的“税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大节日,编印与其相关的法制宣传资料发放到各级各部门;(三)大力开展法制文艺节目演出活动,每1-2年开展一次法制文艺调演活动。通过收看涉法影视录像、广播节目、社区文化广场、文艺演出等形式,让群众在图文并茂、声色俱全、动静结合的立体型、多感官的具体法律情境学法、悟法,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的熏陶,从而形成多渠道多角度地向广大干部群众传输法律知识的格局,不断提高其法律素质。如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东湖街道办事处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了“法律广场”宣传活动。社区居民自编自演的快板《说说咱们的志愿者》等节目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掌声。(四)充分利用“法律广场”、“法律大集”等各种活动载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如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和龙沙区司法局在龙沙区青云社区设立了“法律广场”,组织了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