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百姓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医院环境管理,保障医院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以及与我院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综合治理,源头控制;(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四)全员参与,共同维护。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第四条医院院长为医院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全院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工作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六条全体工作人员应树立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对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三章环境保护目标第七条医院环境质量指标:(一)空气: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医院噪声标准;(三)医疗废物: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四)废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院废水排放标准。
第八条医院环境保护目标:(一)加强环境管理,提高环境质量;(二)减少医疗废物产生,实现无害化处理;(三)降低废水、废气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四)加强绿化建设,改善医院环境。
第四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九条空气污染防治:(一)加强医院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二)控制医疗废物焚烧,采用先进技术处理;(三)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空气质量。
第十条噪声污染防治:(一)合理规划医院建筑布局,降低噪声影响;(二)加强医院内部噪声源管理,降低噪声排放;(三)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减少噪声污染。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一)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理;(二)加强医疗废物回收设施建设,提高回收率;(三)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第十二条废水污染防治:(一)加强医院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二)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三)加强医院内部污水管理,减少污水排放量。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一、前言医院是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为了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提供良好的医疗条件,医院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建立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医院环境的卫生、安全和舒适。
二、医院环境清洁管理1. 医院内部环境清洁要求a. 医院各区域(包括诊室、手术室、病房等)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堆积、地面干净无积尘。
b. 定期对医院各区域进行清洁消毒,特别是公共区域和医疗设备。
c. 清洁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清洁工作,同时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清洁用品和消毒剂。
d. 对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
2. 医疗设备的清洁与消毒a. 医疗设备清洁和消毒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卫生标准进行。
b. 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和无菌状态。
三、医院环境安全管理1. 防火管理a. 医院各区域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对其进行维护和更换。
b. 医院应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报警方法等,并进行定期演练。
c. 禁止在医院内吸烟,设立专门的吸烟区域。
d. 对于易燃物品应进行分类存放和定期检查,防止火灾事故。
2. 医疗废物管理a. 医院应设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站点,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
b. 医院必须配备专业的医废处理单位,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四、医院环境舒适度管理1. 噪音控制a. 医院应建立合理的噪音控制标准,特别是在病房、手术室等对患者影响较大的区域。
b. 在医院建设过程中,应采取隔音措施,减少对患者的干扰。
2. 温度与通风管理a. 医院应根据季节调整室内温度,并保持空气新鲜流通。
b. 对于重病房、手术室等敏感区域,应配备专门的温度和通风设备,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
五、医院环境监测与评估1. 定期开展医院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包括空气质量、噪音水平、室内温度等方面。
2. 结果评估后,及时采取措施改善或调整环境。
六、医院环境保护人员的职责1. 医院环境保护人员应负责医院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包括医疗设备的清洁和维护。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环境保护管理,促进绿色医疗服务的提供,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提高医院环境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医院环境保护组织与管理第二条医院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定期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目标,并与相关科室进行配合与协同。
第四条医院领导应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责任体系。
第三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五条医院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定期对医院内外环境进行监测与评估。
第六条环境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空气质量、水质、噪音、辐射等。
第七条医院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医院建设和改扩建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四章医院固废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制度,规范固废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第九条医院固废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固废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对职工的固废管理培训,提高职工的固废管理意识和技能。
第五章医疗废物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要求。
第十二条医院应配备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确保医疗废物处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医院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专职岗位,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清理和运输等工作。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应按照有毒、有害、易感染、其他四类进行分类处理,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处置。
第六章医院污水处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制定污水处理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医院污水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污水排放监测系统,定期对污水排放进行监测与评估。
第七章医院噪音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噪音监测系统,定期对医院内外噪音进行监测与评估。
第十九条医院应加强对医疗设备和工程施工等产生噪音的管理,降低噪音对患者和员工的影响。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1. 目的与依据1.1 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1.2 依据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环境保护责任和组织2.1 责任分工2.1.1 院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环境保护工作。
2.1.2 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检测、医疗废物处理、危险废物管理等。
2.2 环境保护组织2.2.1 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方案和流程。
2.2.2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3. 环境监测3.1 空气质量监测3.1.1 定期监测医院各区域的室内空气质量,包括空气中的微生物、化学物质等指标。
3.1.2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2 水质监测3.2.1 定期监测医院自来水、病房水等水源的水质,确保水质安全。
3.2.2 监测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水质,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3.3 噪声监测3.3.1 定期对医院的噪声源进行监测,确保噪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3.2 对超标噪声源进行整改,减少噪声对患者和员工的影响。
4. 医疗废物管理4.1 分类收集和储存4.1.1 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类别,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储存。
4.1.2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医疗废物送往专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4.2 医疗废物处理4.2.1 选择合格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禁止私自处理或转让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
4.2.2 定期检查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的资质和运行情况,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4.3 废旧药品处理4.3.1 禁止将过期或废弃的药品直接丢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5. 危险废物管理5.1 危险废物识别与分类5.1.1 对医院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识别和分类,制定合理的储存和处理方案。
医院环保管理制度模板
医院环保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医院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医院环境质量,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部门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行政、后勤等。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环保政策、监督执行情况。
2. 设立环保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协调、执行和记录。
三、环境保护措施1. 医疗废物处理: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
2. 污水处理:医院污水必须经过专业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3. 噪音控制: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减少噪音污染;在需要安静的环境中设置噪音监测和控制措施。
4. 能源节约: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四、环境监测与评估1. 定期对医院内外环境进行监测,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音等。
2. 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五、教育培训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 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环保宣传教育,鼓励大家共同参与环保活动。
六、应急预案1. 制定医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化学品泄漏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七、监督检查1. 医院环保管理委员会定期对环保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医院环保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医院的具体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医疗废物、废水和废气等污染物。
为了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加强医院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的环境保护行为,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部门和人员,包括医疗、行政、后勤等。
三、职责分工1、医院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环保工作。
2、总务部门负责医院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等日常环保工作,并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3、医务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转运,确保医疗废物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感染控制部门负责监督医院的消毒、灭菌工作,防止病原体的传播和环境污染。
5、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四、医疗废物管理1、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五类。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装。
2、医疗废物的收集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的容器和包装袋进行收集,容器和包装袋应符合相关标准。
收集过程中应避免废物泄漏和扩散。
3、医疗废物的暂存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场所应具备防雨、防晒、防渗漏、防盗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医疗废物在暂存场所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
4、医疗废物的转运医院应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和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转运过程中应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防止丢失、泄漏和扩散。
五、废水管理1、医院应建设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2、污水的处理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医院应定期对污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粪大肠菌群等,监测结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篇一:医院环境保护制度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坚决执行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地改善医院环境质量,有效预防和治理污染源,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履行环境管理手续,自觉申报。
2、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和工作方案,并指定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
3、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4、开展有环境保护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共场所设置有环保宣传标语、口号和禁烟标志,建立无烟诊室和无烟病房。
5、医院内所有污染源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控制。
6、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独立管理,分类收集、处置。
7、污水达标排放,定期监测。
8、医院局部基建改造,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及时清理施工垃圾,避免扬尘。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篇二:协和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成都协和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了保护本院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成都协和医院。
第三章职责第三条总经理是本院最高管理者,是本院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本院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
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本院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医院后勤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院办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医院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医院环境卫生和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和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医院作为人们就医和治疗疾病的场所,环境卫生和废物处理的管理非常重要。
为了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本文将从医院环境卫生和废物处理两个方面详细介绍相关制度,以确保医院内的卫生环境良好,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一、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 医院卫生清洁工作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环卫队伍,负责医院内部的清洁工作。
定期清扫医院大厅、走廊、诊室、手术室等区域,确保室内地面、墙壁和天花板的清洁。
医院应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清洁用品,并采取合适的清洁方法,如湿拖、擦拭等,避免利用有害化学物质。
2. 病房及公共区域消毒工作医院应制定病房及公共区域消毒管理制度,确保床铺、床头柜、窗台等设施的消毒工作得到持续进行。
同时,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消毒室,对使用过的物品、器械进行彻底消毒和灭菌。
消毒室内应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消毒药品,确保消毒效果达标。
3.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置医院应建立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
例如,对于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应采取密闭包装和专门运输,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对于可回收的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同时,医院还应配备合格的废物处理设施,保证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二、医院废物处理管理制度1. 废物收集和储存医院应设立废物收集区域,并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废物收集和储存工作。
废物收集区应设有标识牌,准确标明不同类型废物的投放位置,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同时,医院应定期清理和更换废物收集容器,确保储存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2. 废物运输和处置医院应与专业的废物处理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废物能够及时、安全地运输到指定的处理场所。
运输过程中,废物应采取密闭的运输方式,避免废物泄漏和二次污染。
医院还应监督废物处理公司的运作情况,确保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3. 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医院应对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委托专业人员负责运营。
医院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医院环境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医院环境保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全员参与、共同负责;3. 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4.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第四条医院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院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科室、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部门的环保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医院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保职责,共同维护医院环境。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医疗废水管理制度;3. 医疗废气管理制度;4. 医疗噪声管理制度;5. 医院绿化管理制度;6. 医院能源管理制度;7. 医院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八条医疗废物管理:1.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处理;2. 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密封、防漏、防渗,并定期消毒;3. 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医疗废水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2. 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3. 医院应加强医疗废水的监测,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
第十条医疗废气管理:1. 医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医疗废气的排放;2. 医疗废气处理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3. 医院应加强医疗废气的监测,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医院绿化管理:1. 医院应加强绿化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2. 医院应定期对绿化区域进行养护,确保绿化效果;3. 医院应加强绿化区域的环保宣传,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为了维护医院环境的卫生与安全,并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场所,我们制定了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院环境得到有效的管理与控制,有效防止疾病传播,并提供一个温馨、安全的医疗环境给患者和医务人员。
1.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为确保医院环境的卫生,医院将定期进行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
每天都会进行地面的清洁和消毒工作,重点清洁消毒病房、手术室、门诊等区域。
医疗用具和设备也会进行定期的消毒与清洁。
2. 垃圾管理医院建立了严格的垃圾分类与管理制度。
所有垃圾都需进行正确的分别,并在相应的垃圾桶中投放。
医疗废弃物需进行专门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 医疗废物处理医院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人员的伤害。
医疗废物需要进行专门的收集、分类、包装和标记,并由专业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4. 医护人员健康管理医护人员是医院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
医院将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提供充足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同时,医护人员需遵守有关规定,如手卫生规范等,以确保自身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5. 环境风险管理医院将定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包括空气质量、水质检测等,确保医院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如发现问题,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善,如通风清洁、水质处理等。
6. 病房布置与装修医院对病房的布置与装修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环境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
病房内的家具、床单、窗帘等都需要定期清洁,并保持整洁有序。
7. 水电设备管理医院将加强对水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水质安全与设备正常运行。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供水、供电等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8. 工作人员培训与督导为了保证医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医院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意识。
同时,配备专门的监督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督导,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护医院环境的卫生与安全,为医疗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场所。
医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医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提升医院的社会形象和品牌效应,制定医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包括垃圾处理、废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绿化环境建设等内容。
第三条医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确保医院内部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垃圾处理第四条医院垃圾分为有害垃圾、一般垃圾和可回收物三类,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第五条医院应设立垃圾分类和分类收集点,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和收集工作,并将分类信息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统计。
第六条医院垃圾处理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确保垃圾不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垃圾分类教育和宣传,培养他们的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率。
第八条医院应与环保部门合作,积极开展医院环境保护宣传和周边环境改善工作,提升医院的环保意识和形象。
第三章废水处理第九条医院废水处理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废水排放不对周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对废水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废水中的有害物质,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废水处理意识培养和宣传教育,确保废水的正确处理和排放。
第十二条医院应开展废水处理技术研究和推广,提升废水处理技术水平,减少废水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四章医疗废物处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暂存和交接流程,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置,使用专业的设施和工具进行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处置,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处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医院环境整治与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整治与卫生管理制度1. 规章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部的环境整治与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环境乾净、无菌,并保障员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
2. 医院环境整治管理2.1 医院环境乾净原则医院环境乾净是卫生管理的基础,重要原则如下:•定期清洁:医院各区域和科室应订立清洁计划,确保每个区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分区管理:依据医院的功能和特性,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调配相应的清洁和消毒职责。
•精准明确分类:依据垃圾种类的不同,进行正确的分类处理,确保垃圾的安全处理和环保要求。
•周边环境的整治:医院负责维护医院周边环境的乾净,合理布置停车位,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周边地面的清洁。
2.2 医院环境乾净措施•定期清洁:每个科室应编订立期清洁计划表,定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并记录清洁情况和消毒剂使用量。
•清洗设备器械:医院应建立设备和器械的清洗消毒制度,确保清洗和消毒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安全。
•垃圾收集和处理:医院应设立垃圾集中点,保障垃圾的及时收集和处理,避开对环境和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病房清洁和消毒:医护人员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病房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病房环境的清洁和无细菌污染。
•空气质量监测:医院应定期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医院内部空气新鲜、无异味、无污染。
2.3 环境整治交办和监督•环境整治交办:医院应设立环境整治负责人,负责协调各科室和其他相关部门,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推动。
•环境整治监督:医院应定期进行环境整治的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科室和区域进行整改和督促,确保环境乾净和卫生要求的落实。
3. 医院卫生管理3.1 医用器械消毒管理•消毒制度:医院应建立医用器械的消毒管理制度,包含消毒操作程序、消毒记录等。
•消毒剂使用:医院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剂,确保消毒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器械分类消毒:医用器械应依据分类规范进行消毒,保证各类器械消毒的有效性和彻底性。
•定期检测:医院应定期对消毒器械进行检测,并记录消毒结果,确保消毒效果符合标准要求。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保障患者及工作人员健康,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环境卫生工作,包括环境清洁、垃圾处理、消毒等。
二、环境清洁管理2.1 医院应定期制定环境清洁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环境清洁工作能够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2.2 环境清洁工作应按照一定的频次进行,对于高风险区域和关键部位,应加大清洁力度和频次。
2.3 环境清洁工作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清洁剂和工具,保障清洁效果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2.4 环境清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及时进行处理。
三、垃圾处理管理3.1 医院应建立垃圾分类制度,严格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垃圾处理。
3.2 垃圾桶应定期清理,并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3.3 医院应定期进行垃圾处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消毒管理4.1 医院应建立消毒管理制度,确保消毒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4.2 消毒工作应严格按照消毒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的安全和效果。
4.3 消毒工作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剂和设备,确保消毒效果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4.4 消毒工作应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消毒效果达到标准要求。
五、违规处罚5.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5.2 对于因违规行为对环境和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6.1 医院应定期进行环境卫生管理的评估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6.2 医院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6.3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属于医院管理部门。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和访客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部门、各岗位从事卫生环境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务人员、后勤人员等。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重要场所,不仅要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还应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良好的环境不仅有利于患者的康复,也对医护人员的工作和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加强医院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1、分类收集医院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进行分类收集。
在收集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容器和包装,并明确标识废物的种类和产生科室。
2、暂存管理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场所,该场所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并具备防雨、防晒、防渗漏、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医疗废物在暂存场所内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
3、运输处理医疗废物的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
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废物不泄漏、不散落。
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二、污水处理医院污水主要来源于医疗活动、病房生活污水以及食堂、洗衣房等附属设施产生的污水。
2、处理设施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设施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3、监测与排放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定期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粪大肠菌群数等。
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三、废气排放管理1、废气来源医院的废气主要来自锅炉房、食堂炉灶、消毒供应室的灭菌设备以及停车场的汽车尾气等。
2、治理措施锅炉房应使用清洁能源,安装废气净化装置,减少烟尘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
食堂炉灶应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消毒供应室的灭菌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加强停车场的管理,减少汽车怠速时间,降低尾气排放。
四、噪声控制医院的噪声主要来自空调机组、冷却塔、泵房、电梯等设备以及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
2、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时的噪声。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确保医院环境的卫生和安全,维护医院员工和患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
二、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2.1 医院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有效实施,以防止和控制任何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活动。
2.2 医院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2.3 医院应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三、医疗废物管理3.1 医院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理、储存和运输。
3.2 医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医疗废物暂存间和临时存放区,严格控制医疗废物的流向和使用。
3.3 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打包、封存和转运,确保医疗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危险化学品管理4.1 医院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使用和存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和管理。
4.2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区,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储和使用。
4.3 医院应培训相关人员,确保他们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五、噪音和振动控制5.1 医院应采取措施,减少医院内产生的噪音和振动,确保员工和患者的安宁和舒适。
5.2 医院应对噪音和振动进行监测,保证其不超过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的限值。
5.3 医院应对噪音和振动源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减少噪音和振动产生。
六、环境教育与培训6.1 医院应定期开展环境教育与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6.2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档案,记录员工的环境培训情况和评估结果。
附件:1、医院环境保护监测报告样表2、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操作规程3、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4、噪音和振动监测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环境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法律,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的一项法规,规定了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和管理要求。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医院环境管理水平,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部门和职工。
第三条医院环境保护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谁主管、谁负责;(三)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四)持续改进,共同参与。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与责任第四条医院环境保护目标:(一)确保医院环境整洁、卫生;(二)减少医院污染物排放,实现达标排放;(三)提高医院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四)加强医院绿化建设,改善医院生态环境。
第五条医院环境保护责任:(一)医院领导负责医院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部门的环保工作负直接责任;(三)全体职工有义务参与医院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六条医院环境管理措施:(一)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确保医院环境整洁、卫生;(二)加强医院废弃物管理,建立健全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制度;(三)加强医院污水处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四)加强医院废气处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五)加强医院噪声控制,确保医院噪声达标。
第七条医院废弃物管理措施:(一)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按照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分类存放;(二)医疗废物实行专袋、专车、专库存放,严禁与生活垃圾混合;(三)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运输、处理和处置;(四)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第八条医院污水处理措施:(一)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确保医院污水达标排放;(二)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三)加强污水处理人员培训,提高污水处理技能。
第九条医院废气处理措施:(一)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确保医院废气达标排放;(二)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三)加强废气处理人员培训,提高废气处理技能。
医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医院环境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成立医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2.医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各科室、部门应设立生态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确保医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2.降低医院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加强医院绿化建设,改善医院环境。
4.提高医院员工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四、具体措施1.废气治理(1)医院锅炉房应采用高效低氮燃烧技术,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2)手术室、ICU等特殊科室应配备高效空气净化设备,确保空气质量。
2.废水治理(1)医院污水处理站应采用高效生物处理技术,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加强对医疗废水的收集、运输和处理,防止污染。
3.固体废物处理(1)医院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存放,实行专人管理。
(2)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1)加强医院能源消耗统计与分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推广使用节能设备,降低能源消耗。
5.绿化建设(1)加强医院绿化带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
(2)开展绿化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效果。
6.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2)鼓励员工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环境。
五、监督检查1.医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各科室、部门应定期向医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莒南百姓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莒南百姓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了保护本院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莒南百姓医院。
第三章职责第三条是本院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本院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
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本院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医院后勤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院办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医院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医院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医院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医院绿色植物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绿色植物枯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本院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完整版)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医院倡导爱洁净、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严禁以下行为:1、随处吐痰、乱扔污物、扔掉废物和乱泼污水。
2、在工作室内寄存个人生活物件或食品。
3、在楼道内寄存自行车、物件等。
4、乱贴口号、宣传广告。
5、诊断地区内抽烟。
6、医疗废物不按规定采集寄存。
7、各部门按要求做好院内控烟工作。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洗手间、病房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3、预防保健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期对办公场所和病房及职工宿舍的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并宣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科室或个人绩效查核的参照要素之一。
四、责任要求1、卫生员准时打扫肩负的卫生区段 ,每天起码打扫两次,每周大打扫一次,并把打扫的垃圾实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蓄。
打扫工拥有序寄存在规定地址。
2、卫生员按期做好洗漱和消毒垃圾箱和打扫工具、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工作。
3、员工宿舍、科室办公场所及病房内部的洁净整齐,屋内物件搁置齐整,合时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清爽。
4、医护人员按期向病员宣传解说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5、医院各科室应仔细执行卫生打扫活动,并听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指导建议。
办公桌椅、地板每天起码洁净一次,门窗和墙面每月起码洁净一次。
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周对各科室环境卫生保洁检查许多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
六、对保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赐予夸奖和奖励;对违犯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依据情节赐予通告责备教育、警示、责令限时更正等处分。
对不可以执行保洁协议的卫生员,按照卫生保洁检查结果,予以扣罚薪资或解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莒南百姓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了保护本院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莒南百姓医院。
第三章职责第三条是本院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本院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
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本院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医院后勤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院办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医院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医院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医院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医院绿色植物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绿色植物枯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本院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院办协助后勤科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医院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
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后勤人员要对医院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院领导。
第十五条本院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绿色植物的行为向医院领导或后勤科举报。
第十六条本院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本院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医院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第十九条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二十条本院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和区疾控中心及市疾控中心来院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医院后勤科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设置环保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并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第二十三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
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六条未经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本院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七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二十八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九条本院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院办一份备案。
第六章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一、合理安排生产,对产生废水污染的工艺、设备逐步进行调整和技术改造。
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的排放量。
二、排放污水时,后勤人员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资料。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必须保证废水处理、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溢流废水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六、出现水污染事故后,后勤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并院领导报告,再由院办公室向上级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七、严禁向医院排水系统偷排废水、废渣、废油、废酸、废碱或有毒液体。
八、严禁向医院排水系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第七章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定义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十二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一、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三、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八章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医院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十四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第三十五条环境污染事故依据程度分为:一、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一)定义: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1、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用时对其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因环境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用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
四、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1、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用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六条事故的报告一、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科主任或院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总经理。
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院办公室48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后勤科主管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见附件),除留存外,送至医院总经理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
第三十七条事故的调查一、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医院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
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生后勤科长负责;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院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与确认;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组织调查。
二、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鉴定或试验,查明下列事项:1、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具体地点或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