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要求:
(1)合理规划电缆线路,采用合理的布置线路和引线等技术;
(2)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规范的电线电缆及接头料和配件;
(3)保证电线电缆接线牢固,不生锈、不开花、无变形、无丢失,波
纹管线路应无紊乱;
(4)满足电缆干线穿入墙体洞口容易磨损的要求,采用管道石棉板及
其他材料保护穿管;
(5)接线端子采用双方螺丝接线,接线材料应符合要求;
(6)电缆分支采用4口以上的灌耳式支接管,分支距端子口距离适当;
(7)将电线电缆固定在固定部位上;
(8)及时清除工作现场施工完毕后的垃圾和废旧材料;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验收要求:
(1)依据施工文档对电气工程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验收;
(2)对电气安装工程的材料质量以及加工、安装质量进行检查;
(3)回路的出线不得两用、不得混用、不得混接,每进出线应按说明
书及设计要求接线;
(4)试验电气安装工程的各工艺传动和控制系统,检查其动作状态是
否符合设计要求;
(5)对启动及运行状态检查、停机检查、故障应急处理及常规检查进
行测试;
(6)充分检查保护装置的有效性,保证机构及元件的正常运行;
(7)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和验收手册,检查上下文件的完备性,检验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检验文件;
(8)最后对电气安装工程总体质量进行检查,做出符合设计要求,且
实际完工情况符合施工标准的验收结论。
GB50168-2006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目次1总则 (3)2术语 (3)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5)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6)4.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6)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7)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9)5电缆的敷设 (10)5.1一般规定 (10)5.2直埋电缆的敷设 (15)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17)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7)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18)5.6水底电缆的敷设 (19)5.7电缆的架空敷设 (20)6电缆附件的安装 (21)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21)6.2安装要求 (24)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26)8工程交接验收 (27)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29)1总则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4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1.0.9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GB 50168-92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2-26发布1993-07-01施行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
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三、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饰工作。
第1.0.9条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 引言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用于指导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中的电缆线路施工和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本文档将介绍电缆线路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和验收标准。
2. 施工准备2.1 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前应仔细审核电缆线路的施工图纸,确认线路布置、电缆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2 材料准备:根据施工图纸确定所需的电缆、电缆支架、输电线夹等材料,并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2.3 施工人员培训:施工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施工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3. 施工工艺3.1 线路布置:根据施工图纸要求,合理布置线路路径,确保安全可靠,并保持线路的整洁美观。
3.2 线管安装:根据线路走向和规格,选择适当的电缆管道,进行安装。
安装时应保持管道畅通,避免弯曲过大和损坏。
3.3 电缆敷设:按照电缆规格和设计要求,进行电缆敷设。
电缆应保持足够的弯曲半径,并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受到机械损伤。
3.4 连接和绝缘处理:对电缆的连接进行焊接或压接,确保连接牢固可靠。
同时,对电缆连接处进行绝缘处理,避免漏电和短路。
3.5 线缆标识:在线路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线缆标识,包括电缆编号、起讫点等信息,方便后续的维护和管理。
4. 施工验收4.1 施工质量验收:对电缆线路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
包括线路布置是否合理、安装是否牢固、绝缘是否可靠等。
4.2 线路接地测试:对线路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确保接地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4.3 绝缘电阻测试:对电缆的绝缘电阻进行测试,确保绝缘性能良好,避免漏电和短路。
4.4 蓄电池系统测试:对蓄电池系统进行测试,包括电压测试、电流测试等,确保其正常工作。
4.5 启动试运行:在进行施工验收后,对电缆线路进行启动试运行,测试线路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5. 安全注意事项5.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施工区域。
5.2 施工过程中应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UDC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50169-2016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C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groundingconnection 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2016-08-18发布2017-04-01实施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C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groundingconnection 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GB50169-2016主编部门:中国电⼒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期:2017年4⽉1⽇中国计划出版社2016北京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6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692016,⾃2017年4⽉1⽇起实施。
其中,第3.0.4、4.1.8、4.2.9条为强制性条⽂,必须严格执⾏。
原国家标准《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同时废⽌。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18⽇前⾔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电⽓装置安装⼯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泛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条文说明(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条文说明(gb50168-9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运输与保管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与敷设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第五章电缆的敷设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第二节制作要求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条扼要说明了制订本规范的目的。
第1.0.2条根据电缆工业发展的状况及使用部门的要求,目前我国已有能力生产500kv充油电缆,实际应用也已有一条500kv充油电缆线路,其施工与330kv及以下充油电缆无明显差异,故本规范将适用电压等级定为500kv及以下。
对于特殊用途的电缆,如矿用、船用、冶金及化工等用的电缆,其结构、性能、安装场所均有其特殊性,本规范不可能都给予明文规定,因此提出“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4条由于电缆品种繁多,其结构特征,电气、物理机械性能各异,因此虽然在运输、保管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少部分在运输保管方面也有特殊要求。
本规范只能对常用有共性的运输保管要求做出规定。
对有特殊要求的运输、保管条件应按产品要求执行。
第1.0.7条本规范是以质量标准和主要工艺要求为主的,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也只是一般性规定,二者对于专业性的施工都不可能面面俱到,规定得非常齐全;同时由于电缆工业的发展,新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不断采用,施工环境也各不相同。
因此,要求除应遵守本规范及现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外,对重要的施工工序、施工方法,还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的施工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电缆施工要求。
其中包括预埋件的施工质量,按工序要求施工的工作,电缆敷设前沟道的清洁和安全保障,电缆端应为最低水位时船只搁浅及撑蒿达不到之处;上端高于最高洪水位。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装设纵向式密封盒; 四、管径为50 毫米以上旳管路,应在每隔15 米处装设纵向式或横向式
密封盒; 五、易积结冷凝水旳管路,应在其垂直段旳下方装设排水式密封盒; 六、本条二、三款中旳密封盒距墙面或棱板、地面不应超出300 毫米,
第一章总 则
第1.0.1条本篇合用于具有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爆 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场合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旳施工及验收。
本篇不合用于矿井井下和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 (如火药、炸药、起爆药等)场合以及水、陆、空交 通运送工具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第1.0.2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合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应按已同意旳设计进行施工。
1区 2区 10区 11区
电力 2.5 1.5 2.5 1.5
线芯最小截面面积(mm2)
铜
铝
控制
照明
电力
控制
2.5
2.5
×
×
1.5
1.5
4
×
2.5
2.5
×
×
1.5
1.5
2.5
2.5
照明 × 2.5 × 2.5
爆炸危险场合电缆或绝缘导线线芯最小截面表2.1.6
第二章 爆炸危险场合旳电气装置
第2.1.7 条 变电所或配电所(室)与Q-1 级或G-1 级场合共用旳隔墙上,禁止经过电气线路;与Q
禁止使用;粉剂密封填料与水旳配 比、搅拌速度应遵守产品旳要求,浇灌时间禁止超出其初
凝时间; 五、填充密封胶泥(或与水配好旳粉剂密封填料)时,应
将盒内充实,填满至浇灌口旳下端 为止,凝固后其表面应无龟裂;排水式隔离密封盒充填后
旳表面应光滑,并有自行排水旳坡 度。
GB50168-2006_电气装置安装工程_电缆线路施工和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目 录1、总则 (3)2、术语 (3)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4)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5)4.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5)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6)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7)5、电缆的敷设 (7)5.1、一般规定 (7)5.2、直埋电缆的敷设 (10)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12)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2)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13)5.6、水底电缆的敷设 (13)5.7、电缆的架空敷设 (14)6、电缆附件的安装 (14)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14)6.2、安装要求 (16)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17)8、工程交接验收 (18)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19)1、总则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4、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目次1总则 32术语 3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4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54.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5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6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85电缆的敷设 85.1一般规定 85.2直埋电缆的敷设 12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13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4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145.6水底电缆的敷设 145.7电缆的架空敷设 166电缆附件的安装 16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166.2安装要求 18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198工程交接验收 20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211总则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4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1.0.9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电缆[本体]cable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修订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911号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三个附录。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规范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大;增加了电缆桥架施工的要求、电缆防火措施的施工要求;补充了水底电缆敷设的部分内容、机械敷设电缆的部分内容、塑料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要求。
GB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由能源部和建设部共同制订。
该规范的目的是确保电缆线路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运行。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但对于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在施工前,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照已批准的设计进行。
同时,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也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还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若需长期保管,则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总之,本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保障电缆线路的安全运行。
四、防火材料如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应根据其性能和保管要求进行储存和保管。
五、电缆桥架应分类储存,以避免因受力而变形。
在储存期间,电缆盘及其包装应保持完好,标志应清晰,封端应密封。
一旦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
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与敷设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
硬质塑料管不应用于温度过高或过低的场所。
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宜做成喇叭形。
二、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三、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上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1;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100mm。
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超过3m。
GB50168-2006_电气装置安装工程_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0.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震动、倾倒、受 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3.0.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 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指示应符合要求。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3.0.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3、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3.0.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 应坚实,当受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4、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3.0.6、电缆及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为一年及以内。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 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3.0.7、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当有缺陷时, 应及时处理。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作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 应及时处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011-6-28]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目次1总则 32术语 3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4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54.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5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6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85电缆的敷设 85.1一般规定 85.2直埋电缆的敷设 12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13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4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145.6水底电缆的敷设 145.7电缆的架空敷设 166电缆附件的安装 16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166.2安装要求 18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198工程交接验收 20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211总则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4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1.0.9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电气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电气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篇一: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3.3.1.2 电力建设工程文件及相关规程篇二:GB50168-2006测试题《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测试题填空题:1.0.3 GB50168-2006适用于()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制品。
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 )措施。
3.0.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 )、( )、( )、( ),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
严禁将电缆盘( )由车上推下。
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3.0.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
滚动时必须( )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3.0.6电缆及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为( )及以内。
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4.1.1电缆管不应有( ),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 )。
4.1.2.2 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 )和显著的( )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4.1.3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 )mm。
4.1.4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 )个,直角弯不应超过()个。
4.1.5.1电缆管明敷时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m。
4.1.5.2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 )。
4.1.6.1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篇适用于具有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篇不适用于矿井井下和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如火药、炸药、起爆药等)场所以及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第1.0.2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l.0.3条防爆电气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运输、保管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规定。
第1.0.4条凡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第1.0.5条所有电气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一、开箱检查清点,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配件齐全;二、产品的技术文件齐全;三、防用电气设备的铭牌中,必须标有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
第1.0.6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除应遵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外,在扩建与改建工程中,尚必须严格遵守生产厂安全生产(运行)规程中与施工有关的安全规定;对重要的施工工序,尚应事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l.0.7条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其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1.0.8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前,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现场清理工作结束;二、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在埋有电气管路的设备基础模板上,应标明测量电气管路引出口坐标的标高用的基准点或基准线:三、会使防爆电气装置发生损坏或严重污染的抹面或装饰工作,应全部结束;四、电气装置安装用的基础、预埋件、预留孔(洞)等,应符合设计。
第1.0.9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完毕,土建应完成下列工作:一、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中,造成建筑物个别处的缺陷,应进行修补或粉刷;二、电气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的抹面。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5—96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
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三、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饰工作。
第1.0.9条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第1.0.10条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第1.0.11条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GB50168-2006_电气装置安装工程_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50~200
250
电力 电缆
6~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 35kV 单芯 35kV 三芯 110kV 及以上,每层多于 1 根 110kV 及以上,每层 1 根
200~250
300
300 350
250
300
电缆敷设于槽盒内
h+80
h+100
注:h 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4.2.3、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各支
4.2、 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4.2.1、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 5mm 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2、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 5mm。 3、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 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mm电缆类型和敷设特征支吊架桥架控制电缆120200电力电缆10kv及以下除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外150200250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20025030035kv单芯35kv三芯110kv及以上每层多于1根300350110kv及以上每层1根250300电缆敷设于槽盒内h80h100注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3.0.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震动、倾倒、受 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3.0.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 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指示应符合要求。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3.0.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3、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3.0.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 应坚实,当受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4、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3.0.6、电缆及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为一年及以内。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 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3.0.7、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当有缺陷时, 应及时处理。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作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 应及时处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GB50168-92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2-26发布1993-07-01施行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
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三、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饰工作。
第1.0.9条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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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GB50168-92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2-26发布1993-07-01施行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
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三、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饰工作。
第1.0.9条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第1.0.10条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第1.0.11条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第2.0.1条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
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第2.0.2条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
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
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指示应符合要求。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第2.0.3条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一、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三、电缆封端应严密。
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四、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第2.0.4条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一、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
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
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二、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三、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四、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五、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第2.0.5条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
当有缺陷时,应及时处理。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作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
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第3.0.1条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
硬质塑料管不得用在温度过高或过低的场所。
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第3.0.2条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二、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三、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第3.0.3条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100mm。
第3.0.4条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第3.0.5条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二、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第3.0.6条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
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
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二、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
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第3.0.7条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
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第3.0.8条利用电缆的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有螺纹的管接头处,应用跳线焊接,再敷设电缆。
第3.0.9条敷设混凝土、陶土、石棉水泥等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
电缆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二、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三、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第4.0.1条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
下料误差应在5mm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二、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变形。
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三、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第4.0.2条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表4.0.2的规定。
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两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表4.0.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mm)电缆类型和敷设特征支(吊)架桥架控制电缆120200电力电缆10kV及以下(除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外)150~200250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200~25030035kV单芯35kV三芯110kV及以上,每层多于1根300350110kV及以上,每层1根250300电缆敷设于槽盒内h+80h+100注: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第4.0.3条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各支架的同层横挡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5mm。
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表4.0.3的数值。
表4.0.3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敷设方式电缆隧道及夹层电缆沟吊架桥架最上层至沟顶或楼板300~350150~200150~200350~450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100~15050~100—100~150第4.0.4条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2/1000;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2/1000;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5/1000。
第4.0.5条电缆桥架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电缆梯架(托盘)、电缆梯架(托盘)的支(吊)架、连接件和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二、电缆梯架(托盘)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4.0.6条梯架(托盘)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梯架(托盘)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位于梯架(托盘)的外侧。
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第4.0.7条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第4.0.8条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第4.0.9条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第一节一般规定第5.1.1条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一、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
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
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
二、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三、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四、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五、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六、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七、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5.1.2条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第5.1.3条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第5.1.4条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宜相同。
第5.1.5条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第5.1.6条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5.1.6中所列数值。
表5.1.6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mm)>电缆种类>敷设方式>水平>垂直>电力电缆全塑型>400>1000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压电缆>800>1500class="MsoNormal">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1500>2000>控制电缆>800>1000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第5.1.7条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第5.1.8条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位差,不应超过表5.1.8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适应于高位差的电缆。
表5.1.7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电缆型式>多芯>单芯>控制电缆>10D橡皮绝缘电力电缆无铅包、钢铠护套>10D裸铅包护套>15D钢铠护套>20D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0D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5D>20D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铅包>30D>铅包有铠装>15D>20D无铠装>20D>自容式充油(铅包)电缆>20D注:表中D为电缆外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