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合集下载

各行业和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各行业和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各行业和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引言生产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而生产安全事故则是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各行业和领域都存在着不同的生产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判定标准,为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提供指导和依据。

二、煤矿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隧道透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转2.煤矿地质条件和瓦斯体系的稳定性3.煤矿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完善程度4.矿工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5.煤矿通风系统和排水系统的畅通程度三、化工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化工生产过程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2.化工生产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3.化工厂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管理情况4.化学反应过程中的高温高压情况5.化工厂的防火防爆设施是否完备四、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环境和隐患情况2.建筑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3.施工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4.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5.施工过程中的危险行为和事故预防措施五、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2.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和驾驶状态3.交通路况和天气状况4.交通运输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的执行情况5.交通运输过程中的交通违法情况和事故预防措施六、电力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2.电力生产中的供电系统和电力传输设施3.电力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和防护设施4.电力生产过程中的用电管理和用电安全5.电力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情况七、医疗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执行情况2.医疗环境的卫生安全和消毒管理3.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4.医疗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5.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对能力八、总结与展望各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都是为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安全隐患。

其判定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潜在风险。

例如,存在火灾隐患、化学品泄漏、机械设备故障等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情况。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例如,严重违反建筑安全规范、工业生产操作程序等,导致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

3. 监管部门认定的重大隐患。

例如,由监管部门发现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场所,被认定为重大隐患。

4. 经过专业评估认定的重大隐患。

例如,通过风险评估和安全专家的评估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会因不同行业和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同时,对于特定行业或领域的重大隐患,也可能会制订专门的标准和规定。

因此,在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结合相关行业的特点和法规来进行判定。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生产是我国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对于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必须严格把关,以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一、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义。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种潜在危险因素和不安全状态。

这些隐患可能来自于设备设施、人员行为、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 设备设施方面。

(1) 设备设施存在严重磨损、老化、损坏等情况;(2) 设备设施未经定期检修、维护,存在安全隐患;(3) 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存在操作不当的风险。

2. 人员行为方面。

(1) 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存在违章操作的情况;(2) 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存在安全隐患;(3) 人员存在违规加班、疲劳驾驶等情况,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管理制度方面。

(1) 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安全责任不明确的情况;(2) 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3) 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未能有效预防事故隐患的发生。

三、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为了防范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对潜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

具体措施包括:(1) 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和操作规程;(2) 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3) 对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4) 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

政府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强对煤矿生产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煤矿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同时,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判定标准:
1. 风险评估: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生产设备、工艺条件、物质性质等方面的风险。

如果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2. 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存在严重的安全管理缺陷,包括相关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不到位等。

如果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3. 安全设施设备:生产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如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如果存在严重的安全设施设备缺陷,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4. 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风险评估,是否存在严重的工艺安全隐患。

如果工艺流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5. 物质储存与使用:对危险物质的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专门的储罐、储存区域,是否采取了合适的防护措施等。

如果储存和使用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
患。

总体来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主要是根据风险评估、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以及物质储存与使用等方面的情况来判断的。

如果在这些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文章标题:深度剖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在进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的深度剖析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重大事故隐患和其判定标准。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或存在的安全隐患。

其判定标准通常包括对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事故应急预案。

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则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工具,能够帮助我们及时发现潜在危险,从而防患于未然。

接下来,我将按照从简到繁的方式,深入探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的相关内容,并对其进行全面评估。

1.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1 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辨识是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进行识别和分析,主要包括工艺、设备、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危险源。

- 在工艺方面,应重点检查可能存在的化学反应、高温高压等危险因素;- 在设备方面,应重点检查设备的老化、磨损、损坏等情况;- 在环境方面,应重点检查可能的气体、液体泄漏,粉尘爆炸等危险情况;- 在管理方面,应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情况。

1.2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对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评估,一般可以采用风险矩阵、风险图等方法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

- 风险矩阵中一般包括对可能性和后果的评估,从而确定风险等级; - 风险图一般用于定性评估,将危险源的可能性和后果进行描述和分析。

1.3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对已识别的危险源进行风险防控和管理,主要包括危险源的隔离、减轻、消除等措施。

- 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源进行隔离和控制,包括封闭、隔离、防护等方式;- 减轻危险源带来的风险,包括采用技术装置、使用保护设备等措施;- 消除危险源,尽可能从源头上彻底消除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源。

2. 重点检查事项清单2.1 设备情况检查:对设备的完好性、运行状态、维护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备外观、上下游管道、橡胶软接头、阀门等情况。

2.2 工艺检查:对工艺流程的完整性、稳定性、安全性等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生产工艺、工艺参数、操作规程等情况。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 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 对设前备款予规以定淘以汰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 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
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检查依据
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 装、使用、检测、维修、改 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范》(GB50160-2009)第 6.3.16条 液化烃储罐开口接 管的阀门及管件的管道等级 不应低于 2.0MPa,其垫片应 采用缠绕式垫片。阀门压盖 的密封填料应采用难燃烧材 料。全压力式储罐应采取防
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 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 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
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
仪表系统(SIS)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 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 水措施。
检查内容
六、全压力式液化 烃储罐未按国家标 准设置注水措施。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43号令)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
(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因此,及时发现和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企业能够更好地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设备设施隐患。

1. 设备老化,设备长期使用后,易出现老化现象,如设备表面生锈、机械部件磨损等,这些都可能导致设备故障,从而引发事故。

2. 设备维护不当,设备维护不当可能导致设备运行不稳定,甚至发生故障,因此,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十分重要。

3. 设备操作不当,操作人员对设备操作不当也是潜在的安全隐患,因此,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十分必要。

二、生产作业隐患。

1. 作业环境不安全,作业环境不安全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如作业场所狭窄、通风不良等。

2. 作业人员操作不当,作业人员对操作规程不熟悉或者操作不当,都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管理制度隐患。

1. 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或者不落实,将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存在。

2.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将为生产安全事故埋下隐患。

四、其他隐患。

1. 紧急应急措施不完善,企业紧急应急措施不完善,将会加大事故发生后的损失。

2. 安全意识淡漠,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淡漠,将会增加事故的发生概率。

总结。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只有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因此,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设备设施、生产作业、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监管,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从而确保生产安全,保障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如下:
1. 危险源的存在: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源,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质、高温高压设备等。

2. 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缺失: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以及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3. 设备设施的缺陷和损坏:检查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存在老化、损坏、漏洞等问题,是否进行了定期检修和维护,并且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4. 人员操作行为的问题:观察人员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麻痹大意等不安全行为。

5. 安全监管和培训的不到位:了解企业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监管机制,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以及员工对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等。

6. 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置不足:检查企业是否配置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门、防火墙、灭火器等,并且是否有定期检查和维护。

7. 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不足:评估企业的应急预案和救援能力是
否健全,包括应对火灾、泄漏、爆炸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根据以上标准,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判断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14个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14个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14个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汇编
1. 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危险源,且已发生或基本具备发生严重生产安全事故条件的。

2.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规定,造成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失控,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风险的。

3. 存在严重的安全管理漏洞,且已发生或基本具备发生严重生产安全事故条件的。

4.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者安全装置严重不足或者失效,且已发生或基本具备发生严重生产安全事故条件的。

5. 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或者职业病危害,且已发生或基本具备发生严重生产安全事故条件的。

6. 存在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或者设施,且已发生或基本具备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条件的。

7. 存在特别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已发生或基本具备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条件的。

8. 存在重大风险的工程项目或者重大危险源的改造、维修和更
新改造工程,且已发生或基本具备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条件的。

9. 重点监察的企业或者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活动,存在严重的
安全管理漏洞,且已发生或基本具备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条件的。

10. 涉及多家单位或者跨区域的生产经营活动,存在重大且不
能有效管控的安全风险的。

11. 因违法违规或者安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已发生或者基本具备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条件的。

12. 涉及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已发生或基本
具备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条件的。

13. 涉及生态环境安全或者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且已发生或基本具备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条件的。

14. 其他不具备上述条件,但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重大隐患的。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指用于判断生产单位存在的隐患是否达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定:1.危险性评价: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评估,判定其存在的危险性。

例如,生产过程中若使用的设备设施破损、老化,存在较大火灾、爆炸等风险,或者存在较大的毒气、有害物质泄露风险等,可以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2.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生产单位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且是否得到了落实。

例如,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且是否通过内部审查、培训等形式进行了落实。

如果缺乏相关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没能得到执行,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可以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3.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生产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安全设施,例如,防爆设备、消防设备等以及是否得到了及时的检修和维护。

如果存在设备设施的缺陷、故障未及时修复或维护,导致安全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可以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4.职工培训和安全意识是否到位:生产单位是否对职工进行了相关的安全培训,以及职工是否具备了必要的安全意识。

例如,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建立了安全责任制,职工是否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作业等。

如果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薄弱,存在安全操作习惯不良等问题,导致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以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综上所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涉及危险性评价、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职工培训等方面。

只有通过全面的评估和判断,才能准确判定生产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从而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改善,确保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应具备的人员和设施条件:煤矿应根据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同时要求设备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并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守则、应急救援预案等,确保各级岗位职责明确,人员配备到位。

3.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煤矿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包括对矿工的岗前培训、定期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煤矿应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瓦斯抽采设备、通风设备、排水设备等,确保工作场所和作业环境的安全。

5. 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煤矿应定期组织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台账。

6. 技术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煤矿应建立和完善煤矿井下作业技术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明确操作程序和操作规定,严禁违章作业和违规行为。

7. 安全监管和督察: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和督察体系,加强对煤矿生产安全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以上是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的一些基本标准。

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任何发现的安全隐患都应及时整改,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因工艺、设备、建筑物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或者管理不力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严重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事故。

为了减少和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可能存在严重隐患的生产单位,需要进行隐患判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本文将重点介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一、基本概念1. 隐患:指存在但尚未暴露出来的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条件、因素、行为或事件。

2. 重大隐患: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

3. 重大事故:指因工艺、设备、建筑物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或者管理不力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严重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事故。

二、隐患判定标准1. 人员安全隐患判定标准(1)人员密集场所:场所内人员密度超过规定标准,安全通道不畅,紧急疏散困难。

(2)劳动保护不足:没有提供安全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规定。

(3)生产操作违章违纪: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危机意识淡漠,存在高风险操作。

(4)用工管理不规范:雇佣未经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进行高风险操作。

2. 设备安全隐患判定标准(1)设备老化损坏: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修和维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设备运行过载:设备运行负荷达到或超过设计负荷,设备磨损加剧,可能造成设备故障。

(3)设备操作不当:设备操作员缺乏经验,存在操作失误,导致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

(4)设备缺陷:设备制造或者安装存在缺陷,或者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存在潜在安全隐患。

3. 工艺安全隐患判定标准(1)工艺参数超标:工艺过程中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超过设定范围,导致设备过热、压力爆炸等事故。

(2)工艺过程失控:工艺过程中无法控制液位、浓度、pH值等关键参数,导致工艺剧烈反应,造成事故。

(3)工艺缺陷:工艺设计存在缺陷,无法实现安全控制和管理。

(4)工艺操作失误:员工操作不当,或者没有按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导致工艺失控和事故发生。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的,用于评判生产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套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安全设备配备是否完善:包括是否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等。

如果生产现场缺乏灭火器材、疏散通道不畅通等,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 生产过程是否规范:包括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生产,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等。

如果存在违章操作、无证生产等问题,就可能引发重大事故。

3. 生产场所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厂房、设备、管线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如果场所存在结构松散、设备老化、管线腐蚀等问题,就可能导致重大事故隐患。

4. 员工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包括员工是否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是否具备安全意识。

如果员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培训,存在较高的事故隐患。

5. 监控和预警机制是否健全:包括是否具备有效的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能否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安全隐患。

如果监控和预警机制不健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

综上所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考虑了安全设备配备、生产过程规范、生产场所符合要求、员工安全培训、监控和预警机制等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以上多个方面均通过合格的评估,才能判定生产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这些评判标准的执行,能够有效地保障生产现场的安全,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在当今社会,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因此,对于企业而言,识别并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以帮助企业更好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1. 定义与范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指的是在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严重事故或对人员健康造成长期影响的潜在危险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缺陷、操作不当、管理失误、环境因素等。

2. 判定原则- 科学性原则:依据科学的方法和理论进行判定。

- 预防为主原则:强调预防措施的重要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 人本原则: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综合治理原则:采取多种措施,综合解决安全隐患。

3. 判定标准3.1 机械与设备安全- 设备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质量问题。

- 安全防护装置失效或缺失。

- 定期维护和检查不到位,存在故障隐患。

3.2 操作安全-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未持证上岗。

- 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 使用禁用或报废的设备和工具。

3.3 环境与卫生安全- 工作场所存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情况。

- 通风、照明、防火等设施不符合要求。

- 未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装备。

3.4 管理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

- 应急预案不完善或演练不足。

- 安全投入不足,导致安全管理设施落后。

4. 判定流程- 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 隐患评估: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和风险评估。

- 制定整改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 整改落实:执行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 复查验证:整改后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5. 结语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判定标准,可以有效地识别和控制重大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近年来,随着建筑、交通、能源等领域的高速发展,生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为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判定非常重要。

然而,隐患判定标准不统一,也不易确定,这给隐患排查和整改带来一定困难。

因此,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标准,成为生产企业和国家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义首先,我们需明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属于国务院规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形,并且现有的安全措施和条件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可以归纳为:1.具有潜在危害2.不符合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3.不能通过现有措施消除或控制的危险因素或危险行为二、了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义后,我们需要确定判定标准。

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2011年修订)规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根据以下要素进行判定:1.危险性判断隐患是否存在危险性是判定隐患是否达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关键。

根据危险程度可分为极度、高度、一般、微度四类。

因此,在判定时需对实际隐患进行评估。

2.管理不力管理不力是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个重要原因。

管理不力包括固定资产未经检查、保养或维修等,或未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因此,对管理不力的隐患必须加以重视。

3.人员不当或不合格人员不当或不合格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另一个因素。

人员不当包括员工培训不充分、没有经验或技术达不到要求,而不合格则是指没有经过专业认证。

4.重大事故或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重大事故或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也是判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个因素。

这些经验和教训可以主要包括:类似事故的历史记录、质量检测数据和前人经验教训等以确定隐患。

三、隐患排查和整改的相关措施判定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后,我们需要通过隐患排查和整改来降低事故的概率。

在实际操作时可采取以下措施:1.完成隐患评估和分级管控。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是企业运营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为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标准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以帮助企业识别和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

1. 重大隐患的定义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严重伤亡事故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这类隐患一旦发生,后果往往非常严重,因此需要特别关注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消除。

2. 常见重大隐患类型- 设备设施类:包括老化、损坏的设备,未经定期检查和维护的特种设备,以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结构等。

- 操作管理类:指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如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

- 环境因素类:如工作场所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质的管理不善,以及不良的工作环境等。

- 应急管理类:缺乏有效的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和装备不齐全,或应急演练不到位等。

3. 重大隐患的判定原则- 科学性原则:依据专业知识和技术标准进行判断。

- 客观性原则:基于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估,避免主观臆断。

- 及时性原则:一旦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重大隐患的判定流程1. 隐患排查:通过日常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潜在的安全问题。

2. 隐患评估: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和风险等级评估。

3. 隐患报告:将评估结果上报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 隐患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5. 整改验收:完成整改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

5. 法律后果与责任追究对于未能及时发现或整改重大隐患的企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

结语安全生产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通过上述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应用,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企业和员工的根本利益。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员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人员安全是煤矿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人员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可包括人员素质、人员数量、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人员素质方面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人员数量方面要求矿井的人员数量不能超过安全生产规模所要求的数量;人员配备方面要求矿井必须配备安全员、救援人员等。

2. 设备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煤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安全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设备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可包括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年限、日常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设备的完好程度要求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不存在严重的故障或损坏;使用年限方面要求设备的使用年限不能超过规定的寿命期限;日常维护保养方面要求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等。

3. 安全管理隐患判定标准:煤矿安全管理是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安全管理隐患判定标准可包括管理人员的素质、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要求煤矿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人员的安全操作;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要求监管部门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密切监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4. 安全技术隐患判定标准:煤矿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一些特定的技术手段来保障生产安全。

安全技术隐患判定标准可包括安全检测技术手段的使用、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安全检测技术手段的使用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仪器,及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测;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总之,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该综合考虑人员、设备、管理和技术等多个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
标准(2017版)》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6.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7.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

8.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9.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10.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

11.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有色行业。

1.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
机的相关要求;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

3.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定期进行检测。

4.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5.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6.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

7.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8.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9.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

10.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
考核合格。

(三)建材行业。

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2.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

3.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4.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水冷构件泄漏。

5.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

6.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存在漏水、漏气,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四)机械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

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5.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6.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

7.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五)轻工行业。

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

2.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3.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

4.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未设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5.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出现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

6.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六)纺织行业。

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

2.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的;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七)烟草行业。

1.熏蒸杀虫作业前,未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仓库,且作业人员未配置防毒面具。

2.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二氧化碳浓度报警仪、燃气浓度报警仪、紧急联动排风装置。

(八)商贸行业。

在房式仓、筒仓及简易仓囤进行粮食进出仓作业时,未按照作业标准步骤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作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