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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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1、1寸免冠彩照8张;

2、身份证复印件4张。

调入/续保:

1、养老本原件;

2、当年缴费凭证;

3、医疗社会保障号。

停缴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

2、职工档案(包含历次招工、解聘材料)(招工表,劳动合同,解合书,辞职信);

3、农业户口的须填写《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审批表》;

4、外地城镇申请本地申领失业金的需要暂住证复印件;

5、辞职信加盖公章。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

1、五险可补缴一个月;

2、灵活就业人员在3年内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可申请补缴。

所需资料:

1、《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

2、补缴月份的原始工资凭证;

3、《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或本人有效劳动合同;

4、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劳动仲裁部门裁定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决定等

法律文书。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

1、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

按员工所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缴。

所需资料:

1、劳动合同;

2、身份证复印件。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周期:提交全资料后,正常一个月左右。

1、《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

4、银行结算帐户存折。

办理流程

单位携带《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及银行结算帐户存折等相关资料到区市经办机构申报。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及时办理。

市内转诊办理周期:5个工作日。

门诊大病医疗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1、异地治疗:

医疗费结算票据、费用明细、疾病诊断书、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收款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探亲证明或单位出差证明,往返车票、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出院证、单位证明(情况说明)。

2、异地转诊:

(1)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携带报销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填写《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急诊资格审批表》;

(2)符合急诊资格的,现场给予核准,相关费用纳入审核;

(3)30个工作日后,携带业务办理回执单及经办人身份证等,领取报销费用及材料。

三、工伤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

2、事故发生当月必须有参工伤险;

3、必须至工伤合同医疗机构治疗;

4、伤残鉴定达到等级。

申领报销时限

申领时限: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周期: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当场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提交材料不完整的,自补正材料齐全之日起或者补正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所需资料

1、工伤医疗费申报资料: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办理流程

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工伤窗口办理。

四、失业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劳动合同期满,未续定劳动合同或者未被其他单位录用的;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4、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2、周期:每月15日前被核准的,可自核准当月申领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及以后被核准的,次月开始申领保险金。

所需资料

1、《失业证》;

2、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指定银行的结算账户存折或银行卡。

办理流程

到当地参保失业保险地办理。

五、生育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每月的1-15日办理。参保职工分娩或计划内流、引产出院并办理全部结算手续后,于次月1-10日持以下材料到市劳动保险办生育福利处办理生育津贴。

所需资料

1、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

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单位签章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生育津贴审批表》;

4、本市银行账号。

办理流程

携带资料到各区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六、公积金申领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领报销时限

申领时限: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符合条件的职工最多允许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办理周期: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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