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初级专业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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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州 市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广 州 市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穗人考中心函〔2009〕91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2009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74号)的要求,我省2009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1月15日举行。

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2009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09年度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或中国广州人事网(/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3日上午9时起至9月3日下午17时截止。

自9月3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09年度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8月28日至9月3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缴费确认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三、考试方式(一)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广州市药学技术人员首次登记备案的说明

广州市药学技术人员首次登记备案的说明

广州市药学技术人员首次登记备案的说明各领导、部门: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人…2009‟119号)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广州市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穗食药监人…2009‟572号)文件要求,将对药学技术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为了方面我厂技术人员申报,我部门特别组织人员统一办理提交材料手续,现就开展药学技术人员首次登记备案有关工作说明如下:一、药学技术人员的范畴关于做好广州市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所适用、涵盖的药学技术人员包括:在我省从事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等技术工作,并依法通过认定、考试、评审方式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

1、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任(中)药师、技术员、制药助理工程师、制药工程师、制药高级工程师。

2、执业资格:执业药师、驻店药师(注册有效期内)。

3、职业资格: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营业员(西药)、医药商品营业员(中药)、中药调剂员、药物检验工、药物制剂工、中药制剂工。

如具有多种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可一次性带齐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如同时拥有药师、中药师、医药商品营业员上岗证,就需要同时将这三项资格进行备案登记。

二、药学技术人员首次登记备案程序(一)详细阅读有关文件及本说明,相关附件可在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二)网上申报(见附件2:网上申报指引)。

(三)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目录(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资料编号1:《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首次登记备案表》1份;(申请人既是药师又是中药师、营业员等多种资格的须全部填写;继续教育记录一项填写被聘用的资格证继续教育的记录)。

(见附件1)资料编号2:药学技术资格证及其证明材料(毕业证书、评审认定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理人员对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将原件退还申报人;资料编号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均印在同一面);资料编号4:所在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有单位的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资料编号5: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理人员对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核对后,当场将原件退还申报人(只办理营业员、购销员、检验工、调剂员、制剂工等职业资格证首次登记备案不需提交继续教育材料)。

2009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009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009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报名序号: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用A4纸直接下载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

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
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交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内)、
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
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

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
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
名):
2009
年月日
注: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 发证机关意见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填写。

3. 考试合格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人[2009]119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人[2009]119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人〔2009〕119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行为、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药学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纲要》(简称《纲要》),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对粤食药监人函〔2008〕21号文的复函》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如何做好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广东省在册登记的执业药师、驻店药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等药学技术人员共32万多人。

他们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从事药学服务,对保证群众合理安全用药、推进广东省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省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质量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遵纪守法意识还有待加强、药学专业知识更新还比较滞后、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等问题仍然比较普遍,这将不利于全省安全合理用药环境的建立、医药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加强药学技术人员的管理、规范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行为是提高药学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药学服务质量的前提条件,是树立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整体形象的主要手段,是推进医药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保证全省群众用药合理安全、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加强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落实各项监管工作。

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附件4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供参考)一、一般事项1.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将打印出来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简称“报名表”)、各种证件、材料(见下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均要求A4纸格式,一式一份)交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

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着重审核考生证件的真实性、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以及考生是否达到报考资格条件等。

审核通过后,审核人员须在申报表上签名,并加具单位意见及公章。

所有复印件均要求审核人员在上面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考生携带报名报名表、所需的证件、材料的原件(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科目核定表提供复印件即可)及经审核过的复印件(报名表及复印件按下表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到报名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报名点审核通过后将原件退回考生本人。

对于未达到上面第1点所述要求的材料,报名点有权将其视为不完整材料而拒绝受理;对于难以确认真实性、有效性的证书及材料,报名点有权要求考生出示有关鉴定证明。

3. 请单位及考生切勿在报名材料上弄虚作假,或挂靠单位报名。

根据人事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考生,将给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资格考试的处理;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或让考生挂靠报名的单位,一经查证,将视其严重程度取消该该单位2年以内的考试报名资格。

4. 关于学历鉴定的规定:根据省卫生厅的规定,凡我省户籍跨省取得医学类中等学历的毕业生在我省报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的鉴定材料和经我省计划、教育招生部门同意下达的招生计划复印件;对于原为外省户籍,并持有外省中专医学专业学历,现在我省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的鉴定证明材料。

上述报考人员也可以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的鉴定证明。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12.28•【字号】粤人社发[2012]283号•【施行日期】2012.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283号)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卫生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安排,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5月18、19、25、26日举行。

为确保我省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组织工作按照原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办发〔2002〕71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规定》(卫考办发〔200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密切协作,周密部署,积极协调公安、信息产业、保密、纪检监督等部门,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报名办法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网上报名、各地市及省直各考点现场确认的方式。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发证人员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发证人员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发证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6.10.24•【字号】粤人发[2006]240号•【施行日期】2006.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发证人员名单的通知(粤人发〔2006〕24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10号)和我厅《关于我省200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6〕210号)精神,现将我省参加200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发证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合格人员概况我省200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按上述标准,我省200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符合颁发卫生专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共28595人,其中:初级(士)资格合格人数13794人,初级(师)资格合格人数6737人,中级资格合格人数8064人。

广州考区初级(士)2434人,初级(师)965人,中级1166人;深圳考区初级(士)1537人,初级(师)810人,中级970人;珠海考区初级(士)311人,初级(师)208人,中级191人;汕头考区初级(士)489人,初级(师)268人,中级336人;韶关考区初级(士)327人,初级(师)154人,中级336人;河源考区初级(士)302人,初级(师)90人,中级99人;梅州考区初级(士)482人,初级(师)178人,中级248人;惠州考区初级(士)490人,初级(师)203人,中级298人;汕尾考区初级(士)171人,初级(师)51人,中级108人;东莞考区初级(士)1092人,初级(师)518人,中级392人;中山考区初级(士)457人,初级(师)209人,中级218人;江门考区初级(士)635人,初级(师)278人,中级386人;佛山考区初级(士)1215人,初级(师)788人,中级829人;阳江考区初级(士)200人,初级(师)89人,中级102人;湛江考区初级(士)810人,初级(师)267人,中级505人;茂名考区初级(士)366人,初级(师)174人,中级312人;肇庆考区初级(士)518人,初级(师)275人,中级248人;清远考区初级(士)275人,初级(师)人162,中级241人;潮州考区初级(士)191人,初级(师)87人,中级99人;揭阳考区初级(士)383人,初级(师)119人,中级184人;云浮考区初级(士)179人,初级(师)104人,中级129人;省直初级(士)930人,初级(师)740人,中级667人。

申报药学专业(药品)专业资格封面及相关材料填写范本

申报药学专业(药品)专业资格封面及相关材料填写范本

申报药学专业(药品)专业资格封面及相关材料填写范本申报药学专业(药品)专业资格封面及相关材料填写范本201*年申报药学专业(药品)专业资格文件袋封面拟申报资格:药师姓名:XX工作单位:XXXXX医药有限公司专业领域:药品经营联系电话:137xxxxX姓名XX从事药品领域药品经营拟申报资格药师申报药学专业(药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的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内容份数xxxx各县(市、区)职称办或主管部门评审委托函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申报药学专业(药品)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4免冠1寸彩照(反面写上姓名)5近3年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7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中级)8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9从事不同药品领域(研发、生产、经营、检验)的经历证明原件110本人专业理论水平单位推荐意见材料原件11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本人撰写)12业绩成果材料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111备注:提交的材料若为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审核年月日。

附件3:申报药学专业(药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姓名XX性别女无201*.07出生年月受聘时间从事专业XX201*.07党政职务晋升技术资格无药师3年年限以上201*.07-至今药品养护养护员起止时间专业技术工作简介项目内容担任职务现技术资格参加工作时间药品养护原学历何时、何院校专业毕业现学历何时、何院校专业毕业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年度考核年度结果成绩成绩201*优秀201*.9-201*.6XX职业技术学院XX系准考证准考证201*优秀时间时间201*优秀主要业绩成果符合条款相关材料名称破格情况群众参加4同意张三丰李四十赵五峰王齐奎意见人数单位审核意见XX 同志,自201*年7月进公司,一直从事药品的养护工作,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经群众测评,基本符合药师评审条件,同意推荐参加药师的评审。

关于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的有关说明

关于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的有关说明

关于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的有关说明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人…2009‟119号)的精神,要求对全省药学技术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并纳入日常检查工作中,现将受理及审核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资料时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关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确认药学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中)药士、(中)药师、技术员和制药助理工程师(下简称“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主管(中)药师和制药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主任(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主任(中)药师和制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资格确认如下:1、2003年6月(含6月)之前,各地市、县人事局和大中型国有企业具有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权限,在受理材料时会出现各种资格证书版本,可要求本人提供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相关凭证,如毕业证、评审(认定)表等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限在省一级。

2、根据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我省医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材料的审核工作交由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负责的通知‣(粤药监职…2003‟13号)的精神,2003年7月(含7月)之后,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审核和发证工作由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负责,由该中心统一向省人事厅申请办理证书,名单可通过广东药师网“药师(士)查询”/yscx/ysys_search.asp确认;对于各地市人事局评审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按照评审认定条件进行审核确认,不符合评审认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备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限在省局。

3、2008年开始,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2008年评审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予登记备案。

4、凡持外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需要登记备案的,对其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审核确认,须符合评审认定条件,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评审(认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由各地市局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

广东省药学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试题

广东省药学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试题

《药事管理与法规》模拟试卷一、最佳选择题。

(每题1分)最佳选择题由一个题干和A、B、C、D、E五个备选答案组成。

其中只有一个选项为最佳答案,其余选项为干扰答案。

在5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1.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原则不包括 ( )A.临床必需B.安全有效C.价格合理D.保证供应E.中、西药并重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下列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是 ( )A.对扣押、冻结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B.对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不服的C.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的D.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E.认为某部门的行政规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不包括 ( )A.便民和效率原则B.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C.信赖保护原则D.法定原则E.公开、公平、公正原则4.药品作为特殊商品的特征不包括 ( )A.专属性B.广泛使用性C.质量的重要性D.两重性E.限时性5.根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是指 ( )A.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B.分布区域缩小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C.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D.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E.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6.符合申请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条件是 ( )A.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B.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C.用于预防特殊疾病的D.用于治疗特殊疾病的 E.已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7.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宗旨是 ( )A.加强药品管理,制止药品经营不正当竞争,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B.打击走私、制造毒品,维护社会管理秩序C.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发展我国医药事业D.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E.加强药品监督检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活动,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8.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某省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某药品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
学历、学位教育情况(中专以上学历、学位)
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取得现有资格以来(未取得资格者参加工作以来)工作履历
考生承诺:我保证本表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注:1.本表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其中取得现有资格以来或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须由相应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个人档案存放单位核实盖章;2.表中填写的所有学历、学位及取得现有资格情况,均须附上相应证件复印件;
3.如因之前工作单位无法盖章者,可以提交相应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代替,并在“核实意见”栏注明“提交合同书”字样。

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制表。

执业药师领取专业技术考试登记表

执业药师领取专业技术考试登记表

执业药师领取专业技术考试登记表
尊敬的执业药师,
您好!为了参加专业技术考试,您需要领取专业技术考试登记表。

以下是领取登记表的步骤和要求:
步骤:
1. 前往省级药学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的网站。

2. 在该网站上搜索“执业药师专业技术考试登记表”。

3. 找到登记表后,下载并填写所有必要的信息。

4. 在填写完整后,将登记表打印出来。

要求:
1. 登记表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的签字笔填写,确保清晰可辨。

2. 所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执业证书号码等。

3. 登记表上可能需要提供个人照片,请确保照片符合要求并贴附在指定位置。

4. 若需要,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学位证书等。

完成填写后,您可以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文件一同提交给省级药学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

他们将进行审核,并告知您后续的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祝您考试顺利,取得优异的成绩!
此致敬礼。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5.10•【字号】粤人社发[2013]98号•【施行日期】2013.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今年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与评审时间(一)申报和受理时间。

高评委会、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

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评审完成时间。

各级评委会于10月份开展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

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各专业组评审于11月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日常工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三)高级统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如下:1.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间,分别待《高级统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2.继续开展正高级会计师、深圳和东莞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3.根据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国家批准,今年在广州市、深圳市和佛山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开展试点的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制定试点评审办法进行,评审通知另行下发,其小学副高级、中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纳入试点工作统筹安排。

非试点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仍按照往年的做法。

同时,按国家要求,今年非试点市暂不进行中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一)申报评审条件。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报名通知接上级通知,现将今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名细则请阅读惠州市卫生局发布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惠州考点报名须知》: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止。

报名者须于2013年1月16日前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交人力资源部。

逾期未交而影响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导致无法提交报名材料,后果自负。

报名单位统一填写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请勿添加省份、科室等其他信息。

二、报考条件1、报考士级(药、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报考师级(药、护、技):①中专毕业,担任士级工作满5年;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③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请留意医务部的报名通知。

原护理学(士)专业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删除。

根据《护士条例》制定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考试安排另外通知。

3、报考中级:①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②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③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④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⑤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提交资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外省学历需提供)、资格证书及单位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报主治或主管医师者选考代码在301—365的人员需提交相同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广东省初级药师专业资格考试——药学专业知识

广东省初级药师专业资格考试——药学专业知识
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药学专业知识
(大纲知识点归纳)
制作人:小雯 2012 年 7 月
参考用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用书 药学专业知识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版
1
目录
一、总论........................................................................................................................................................................... 1 二、化学治疗药物........................................................................................................................................................... 4
有*标记的内容为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要掌握的内容(占 30%) 未做标记的内容为报考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都需要掌握的内容( 占 70%)
一、总论
(一)绪论 1、药物:能影响机体生理、生化和病理的过程,用以防治或诊断疾病的物质 2、药理学:研究药物的学科之一,主要研究要去与机体(包括病原体)相互作用的规律和机制。 3、药效学: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及其机制,即在药物作用下,机体发生器官生理功能即细胞代谢活动的变化
规律。 4、药动学:研究机体对药物的作用,即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及其动态变化的规律。 5、临床药理学:以临床病人为研究对象,研究药物对人体的药效学、药动学及其不良反应,以确保患者用药的

XXXX初级药师考试通知[康美薬业:卓楚鑫

XXXX初级药师考试通知[康美薬业:卓楚鑫

粤人考〔2010〕46号关于2010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8〕218号)的要求,我省2010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11月14日举行。

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办法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16日9:00-8月20日17:00。

全省考生(深圳除外)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进入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

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0年8月20日17:00。

网上交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二)准考证的获取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72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

广东药学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广东药学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广东药学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广东药学职称考试报名条件2016广东药学职称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考生可先参考2015年药学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药学专业: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工作的人员;2、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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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报名序号: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

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以驻店药师资格报考初
级者,只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内)、驻
店药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
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 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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