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办事指南
“一照一码”的基本内容
税法
二、实行“一照一码”后的变更税务登记
(1)
企业涉税信息如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 集,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持纳税人信息变更的有关证明 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税务机关办理完生产 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事项变更后,应当即时将上述事项的变更信息共享 到交换平台。
一、实行“一照一码”后的设立税务登记 (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2016年6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 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 度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除上述三项信息外,企业在登记机关新设时采集的信息发生变更,均由企业向登记机 关申请变更。
三、实行“一照一码”后的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终止或作为纳税主体资格消亡,或因其住所、经营 地点变更而涉及改变税务机关的情形时,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已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企业注销登记,须向税务机关申报清 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机关提出清 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 关,国税、地税税务机关分别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 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 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 换平台。纳税人凭《清税证明》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税法
一、实行“一照一码”后的设立税务登记 (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办税指南-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一、事项名称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条件即办➢全省通办:否➢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已实行多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受理后,进行清税,限时办理。
清税完毕后根据清税结果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四、设定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全文2.《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全文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全文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全文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全文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全文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全文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9号)全文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附件2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十条11.《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全文12.《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三证合一”有关业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78号)全文13.《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全文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全文15.《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分类税务注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税发〔2018〕108号)全文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附件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全文18.《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关于压缩税务注销办理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便函〔2019〕215号)全文五、办理材料填报需知:1.报送条件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必须报送。
一照一码企业纳税人
“一照一码”企业纳税人办税指南尊敬的纳税人:您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生产经营活动等相关涉税行为后履行申报纳税义务,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应到注册地所在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进行税种(基金、费)核定,并履行连续按期纳税申报的义务。
您可以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或“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两种方式。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您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新办纳税人套餐”归并办理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办理事项、首次领用发票等相关事项,具体指引如下:一、“新办纳税人套餐”包含的事项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网签《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行政许可、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申购、发票领用。
二、“新办纳税人套餐”申请操作(一)注册登录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请人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进行身份注册。
(二)实名认证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动弹出办税身份选择的页面,点击右方“个人办税”下的“实名制申请”注意:如果申请人员已注册并实名,可跳过以上两个步骤。
(三)套餐申请实名认证成功后,以个人身份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事项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模块进入套餐申请页面。
(四)身份校验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回车键后弹出校验提示框,输入法人身份证后六位,点确定,校验通过后进入套餐申请主页面。
(五)填写申请内容在套餐申请主页面按照提示填写相关页面和栏次(六)提交申请确认所有子事项申请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下角“提交申请”,完成新办纳税人套餐申请。
防伪税控设备申购方式选择“在线申请”的,跳转相应服务商(目前广东提供两家第三方防伪税控设备服务商供纳税人自由选择其中一家)支付页面。
新办一照一码纳税人实名验证流程
新办“一照一码”纳税人实名验证操作手册
步骤一、网厅填写表单
纳税人登陆网厅新办企业快速通道,进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填写页面,输入统一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调出工商登记信息。
按要求填写表单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办税员信息。
网厅将办税人员信息推送至认证平台进行验证,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的身份信息均通过验证的(姓名同身份证号码匹配),表单信息方可保存。
步骤二、首次上门办理登记信息补录
首次上门办理登记信息补录的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同时,其必须是《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已填写的办税人员之一;若经办人在已填写的办税人员之外的,需转入步骤三,进行线下身份信息采集,
步骤三、线下身份信息采集
纳税人提供身份证件供服务窗口读取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影像信息,并录入手机、代理人等其他身份信息。
经办人身份证件非居民身份证的,服务窗口手工录入其身份信息。
需报送以下资料:(一)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代理协议(合同)原件。
步骤四、人脸识别验证
服务窗口使用高拍仪获取经办人当前影像,实名办税系统将自动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经办人身份证件非居民身份证的,服务窗口需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使用高拍仪获取经办人当前影像留存。
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实施方案一、前言为了进一步营造便利创业创新环境,提升企业注册登记效率,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本次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目标是将企业的多个证照合并为一个证照,减少企业的行政审批环节,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以下是该的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1.把“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向全国各个地区。
2.加快实施工作,确保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
3.提高企业开办环境,吸引更多的创业者投资兴业。
三、实施措施1.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a)确定各级政府对企业登记管理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b)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登记的标准和程序。
c)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鼓励企业注册登记。
2.建设统一的企业登记平台a)搭建全程电子化的企业登记平台,实现企业登记的全过程在线化。
b)统一企业注册登记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全国各个地区的一致性和互通性。
c)推动“一照一码”制度的实施,为每个企业分配唯一的标识码。
3.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a)减少办理企业登记的材料和环节,简化手续。
b)实施“一次办好”原则,确保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c)推行异地办理,让企业注册登记可以在户籍不在当地的情况下办理。
4.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a)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联动与协同,实现信息共享。
b)统一各类证照的编号和信息,确保数据互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c)构建统一的企业信息数据库,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5.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a)开展相关政策的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b)宣传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
c)发挥媒体的作用,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的认知和理解度。
四、实施时程安排1.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2024年1月-2024年6月2.建设统一的企业登记平台:2024年7月-2024年12月3.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2024年1月-2024年6月4.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2024年7月-2024年12月5.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2024年1月-2024年12月五、预期成效1.提高企业开办效率,减少创业者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最新)
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x〕x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以下简称“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在推行“三证合一”、“一照通”登记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创新审批和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准入。
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证照”,将由市场监管、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表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营业执照统一加盖市场监管部门印章。
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改革步骤x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对新设企业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由市场监管部门向企业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改革前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继续有效,企业办理变更事项、证照有效期满续办申请等情形下予以换发“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改革举措1.“一窗受理”。
全面实行“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的工作模式,受理和发照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一照通”窗口承担。
积极探索推进“五证合一”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加快实现“五证合一”网上办理。
2.“一表申请”。
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涵盖市场监管、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相关内容的申请表。
办税指南-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一、事项名称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税务机关➢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企业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
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在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后,企业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可以参照企业“多证合一”的做法,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进行“多证合一”登记模式改革试点,由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赋予其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文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全文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 号、第 44 号、第 48 号修改)全文五、办理材料无。
六、办理流程七、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八、表证单书A01075《“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九、注意事项1.纳税人首次上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对登记信息中缺失、不全、不准或需要更新的信息予以校正。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三证合一”是指将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简化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一照一码”指每家企业只需拥有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一个企业基本信息码,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标识并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传统的企业登记制度繁琐而复杂,需要办理多个证件和申报各种信息,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就是为了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提高办理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以及方便监管。
在组织机构代码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并证照:将原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
这样一来,企业只需办理一份证书,就可以完成工商、税务等多个方面的登记手续。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登记时将统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个代码由18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可以唯一标识一个企业,并记录其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等。
这样一来,每家企业只需要一个代码,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标识并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3.信息共享: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这样一来,企业的基本信息可以在不同部门之间快速传递和查询,减少了企业重复填写信息的重复劳动,提高了办理效率。
4.电子化管理:后的登记制度更加注重电子化管理。
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办理登记手续,无需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和方便性。
组织机构代码的目标是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和方便监管。
通过“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企业可以大大减少办理手续的时间和成本,方便了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同时,这也对政府监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监管和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组织机构代码并非仅限于企业,还包括了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
二.武汉市什么时候实施“三证合一”改革?按照工商总局等六部门的改革部署,全国将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新设企业和变更企业中,全面推开“三证合一”改革。
湖北省决定从2015年9月10日起在全省先行全面推开此项改革。
按照省市同步推进的思路,武汉市同步启动“三证合一”改革。
三.武汉市哪些市场主体适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根据规定,武汉市“三证合一”改革,适用于全市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时未纳入改革范围,待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后再组织实施。
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有哪些新亮点?“三证合一”改革的核心是便利市场准入,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便民利民。
其亮点体现在“六个一”:1.一套材料、一表登记: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对工商、质检、税务部门的申请文书及提交材料规范进行整合优化,实行“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记”申请。
2.一窗受理:企业只需到工商部门“一个窗口”申请即可,方便企业办照。
3.一个部门审批:工商部门统一受理企业申请并审核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之间共享,减少重复性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和办理,3日内发照。
4.一照通用: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一码管终身:营业执照上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源头上赋予企业全国统一的主体识别号,使企业拥有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企业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保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办事指南
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办事指南办理企业“一照一码”设立登记流程图工商窗口“一照一码”企业登记流程图(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承诺6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全体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会计经验:一照一码后新设企业涉税事项如何办理
一照一码后新设企业涉税事项如何办理一照一码后新设企业涉税事项如何办理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向其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发票领用。
首次领购发票,持《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专用章印模、营业执照,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
如申请防伪税控发票,还须提交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行政许可)。
(三)纳税申报。
纳税人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到办税服务厅申报。
(四)企业涉税事项变更。
一照一码企业的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除上述三项信息外,企业在登记机关新设时采集的信息发生变更,均由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五)企业注销登记。
一照一码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可以向国、地税任何一方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税申请,填报《清税申报表》。
税务机关在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后,由受理方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
其流程为: 企业提出清税申报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核对企业清缴税款、缴销发票等情况由受理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企业持《清税证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一照一码户注册
一照一码户注册
温馨提示:此功能适用于已做过工商登记但还没有进行税务局登记的纳税人,若已进行过税务登记,想要开通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请参照《已登记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开户》手册
1.进入到辽宁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登录】-【电子税务局注册】
2.点击【新办一照一码户注册】
3.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勾选“已阅读,并同意”
4.点击下方【下一步】
5.输入页面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后,点击【下一步】
温馨提示:在进行“人员身份”选择时,单位纳税人可以选择“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进行实名认证,个体纳税人选择“业主(个体)进行实名认证”
6.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点击【下一步】
7.填写“相关人员信息”,点击【下一步】
8.填写“注册资本年投资总额信息”,点击【下一步】
9.填写“总分机构信息”,点击【下一步】
温馨提示:无总分机构信息,可无需填写,直接点击【下一步】10.开通电子税务局后,即完成税务登记及电子税务局开户功能。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
补充信息采集环节同时应当办理的涉税业务(表单已统一成册,由纳税人一并办理)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1.《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房产税税源登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和车船税税源登记 1.《房产税税源情况登记表》 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 3.《车船税税源情况登记表》 4. 持有《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的纳税人,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原件;如为自有房产,应当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当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原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变更信息采集
办理变更信息采集都需要填写什么表证单书?携带什么资料? 办理变更信息采集已执行免填单,不需要填写表证单书,直接在税务机关打印的变更税务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即可。具体资料按照“办税资料标准查询系统-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变更信息采集”答复。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开具清税证明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补充信息采集
补充信息采集(仍使用落户登记界面——已实行免填单,纳税人签章) 目前补充信息采集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 注意事项:工商非必录信息,如果纳税人没有填写,工商是不录的,现在存在比较严重的是从业人数、财务负责人信息、办税人信息、注册地电话为空等。从业人数目前不能在系统内直接补录,需要在变更登记环节补录;其他信息在税收管理员的基础信息核实环节录入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相关定义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特殊事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问题解答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流程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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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证合一、一照一码操作流程及流程图
“六证合一、一照一码”操作流程及流程图
六证合一具体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企业印章准刻证。
企业申请“六证合一”流程
一套材料在“三证合一”申请材料规范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证所需登记信息,经修改和完善制成统一规范的“六证合一”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只需领取《“六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和《“六证合一”申请材料清单》办理即可。
一表申请申请人在工商窗口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按照“六证合一”要求准备齐全材料后,向工商窗口一次性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工商窗口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实行统一收件,作出受理决定。
工商窗口在收件完成将申请人申请信息录入系统,并对受理的相关资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并及时传至平台。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工商窗口应当场或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一窗发证申请人凭《“六证合一”受理通知书》或有效证件到工商窗口领取“六证合一”营业执照。
申请资料原件由工商部门保存,在申请人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资料原件时,可向工商部门查询、复印。
后台推送通过市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平台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时向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等部门后台推送有关“六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登记信息。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办理流程
1 信息报告指南信息报告指南适用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基础信息、制度信息、跨区域涉税信息、资格信息等业务,包括5类42个事项。
1.1 基础信息报告1.1.1—001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事项名称】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申请条件】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对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信息制作的《“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进行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一章【办理材料】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间】即时办结【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纳税人应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进行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
3.纳税人可通过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开通委托划缴税款业务,实现税款的快速划缴、高效对账和跟踪查询。
4.纳税人采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可一并办理以下涉税事项:电子税务局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
“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是怎样的
“⼀照⼀码”登记模式是怎样的
对于“⼀照⼀码”登记模式是怎样的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所谓“⼀照⼀码(⼀照⼀号)”,就是通过“⼀⼝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将由三个部门(⼯商、质检、税务)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个部门核发加载法⼈和其他组织统⼀社会信⽤代码的营业执照。
“多证合⼀、⼀照⼀码”是指商事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在商事登记部门“⼀表申请、⼀门受理、⼀次审核、信息互认、五证同发、档案共享”登记模式的基础上,只发放记载有统⼀社会信⽤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社保登记证,赋予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的全部功能。
统⼀社会信⽤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采⽤如下编码规则: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型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政区划码+9位主体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1位校验码。
其中,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表⽰登记管理部门的类型,商事登记机关固定赋值为9;第2位机构类型代码表⽰商事主体的类型,企业赋值为1,个体⼯商户赋值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赋值为3;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政区划码,深圳商事登记机关⾏政区划码统⼀为440300;第9-17位为主体识别码,采⽤商事主体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顺序码加1位校验码组成;第18位校验码按照国家确定的规则⽣成。
深圳实施的统⼀社会信⽤代码与国务院的编码规则相符。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新企业一照一户登记信息备案-绑定企业-签订三方代扣协议-申请发票的流程
证
1.法人实 名后登陆 电子税务 局-我要 办税-事 项办理
2.事项办 理-一照 一码户登 记信息确 认
3.进入页 面输入信 息
4.进入纳 税人基本 信息填 写,只需 修改带* 字的
5.进入负 责人信息 填写
6.进入注 册资本或 投资总额 填写,看 营业执照 上 的金 额
7.进入代 扣代缴页 面填写
8.备案 成功后 法人账 号密码 登陆绑 定新开 业企业
9.银行 代扣社 保代扣 -网上 授权签 约
税费办理 税费,社 保费办理 社保费
10.首 次申请 发票
பைடு நூலகம்
“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的操作办法
“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的操作办法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的操作办法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在进行登记注册时,仅需提供一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称“一照”)和一套企业基本信息(简称“一码”),即可完成登记注册手续。
这一制度的推行可以简化企业登记注册的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以下是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的操作办法。
首先,企业在进行登记注册前,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其中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企业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
其次,企业可以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提交的方式进行登记注册。
线上申请需要企业在登记注册平台上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必要的材料。
线下提交则需要企业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登记注册机关的指定地点。
然后,登记注册机关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核实。
核实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股东信息、经营范围等。
登记注册机关在审核过程中需要保证严格的准入条件,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接下来,登记注册机关核实通过后,会为企业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该证书是企业的唯一标识,具有法律效力。
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只需提供该证书和相应信息,无需再次提供其他材料。
最后,企业在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后,即可正式开始经营活动。
企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税务、财务等方面的义务,并按期进行年检或报告义务,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
总结起来,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的操作办法包括:企业准备相关材料;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机关审核和核实材料;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企业正式开始经营活动。
这一制度的推行将简化登记注册流程,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便利的环境。
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的操作办法是在我国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背景下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制度旨在打破以往繁琐的企业登记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注册服务,有效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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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办事指南办理企业“一照一码”设立登记流程图
工商窗口“一照一码”企业登记流程图(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承诺6个工作日内办结)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全体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小提示:
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或者企业登记(备案)等业务,可以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取申请表格,也可以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或者登录广西红盾网(),中国企业登记网(),从“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关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按照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所附填写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