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介绍---土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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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介绍———土家族
土家族是湘、鄂、渝、黔毗连地带的一支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他们的先民早在2000多年前就在今渝东南、湘西、鄂西一带繁衍生息,主要居住在云贵高原东端余脉的大娄山、武陵山及大巴山麓的10万余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主要分布于湘鄂渝黔毗连的武陵山地区)。土家族人口数在全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排第六位,现在主要居住在湖南、湖北、贵州三省及重庆市的51个县市(区),目前在25个县区实行区域自治,其中两个自治州(共辖16个县市),5个土家族苗族自治县,4个土家族自治县,40个土家族乡,41个土家族联合自治乡。
土家族有自己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但却没有本民族文字。
土家族人的生活多贴近自然,房屋一般靠山近水,成老虎坐山形状。小青瓦,花格窗,司檐悬空,木栏扶手,走马转角,古香古色。一般居家都有小庭院,院前有篱笆,院后有竹林,青石板铺路,刨木板装壁,松明照亮。建房都是一村村,一寨寨的,很少单家独户。他们的住宅由正屋、偏屋、木楼三部分组成。正屋一般修六扇五间,有“三柱四棋”、“五柱八棋”或“七柱十一棋”。其中,“七柱十一棋”的大屋为十扇九间。他们的传统民居主要有茅草屋、土砖瓦屋、木架板壁屋、吊脚楼四种类型。此外,还有石板屋和岩洞。其中吊脚楼是一种全木结构的干栏建筑,一般是“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
住山地的土家人,多依山傍水,建造坐北朝南、纯木结构的吊脚楼。吊脚楼为每扇四柱撑地,横梁对穿,上铺木板呈悬空阁楼 ,绕楼三面有悬空的走廊,廊沿装有木栏扶手。木栏上雕“回”字格、“喜”字格、“亚”字格等吉祥图案。凭栏可观景,可晾晒衣物。阁楼屋脊以瓦作太极图形,四角翘檐,玲珑飘逸。屋脊与檐均用灰浆安砌花格窗,上嵌玻璃,涂刷油漆。不论房屋大小都有“天楼”。卧房“天楼”上铺楼板,存放物件和粮食等伙房“天楼”上铺木条,有间隙,供搁置玉米棒和其他需烘干的粮、菜用。
每个民族的服饰都有他们自身的特色,土家族的服饰布料多为自纺自织的土布。男式很舒适:对襟短衫(“琵琶襟”)和无领满襟短衣;缠腰布带;裤子肥大,裤脚大而短,皆为青、蓝布色,穿白布围脚,多打绑腿;头包青丝帕或五六尺长的白布,呈“人”字形;脚穿草鞋或布鞋。女式也别有风味:短衣大袖,上衣矮领右衽,领上镶嵌三条花边(俗称“三股筋”),襟边及袖口贴三条小花边栏杆;下穿“八幅罗裙”,裙褶多而直,现在多穿裤脚上镶三条彩色花边的大筒裤;姑娘们的素装是外套黑布单褂,春秋季节多穿白衣,外套黑褂,色似鸦鹊,称之为“鸦鹊衣”;她们头包一丈多长的青丝帕,缠成人字形,饰以银梳、瓜子针、茉莉针、芭蕉扇等银质饰品,而且喜欢戴耳环、耳坠、手镯、戒指等金、银、玉制的首饰。
靠天吃饭的土家族平时每日三餐,闲时一般吃两餐;春夏农忙、劳动强度较大时吃四餐。日常主食除米饭外,以包谷饭最为常见。有时也吃豆饭,粑粑和团馓也是土家族季节性的主食,有的甚至一直吃到栽秧时,过去红苕在许多地区一直被当成主食,现仍是一些地区入冬后的常备食品。喜好酸辣,是土家民族饮食的一大特色,土家族有"三天不吃酸和辣,心里就像猫儿抓,走路脚软眼也花"的说法。土家的菜肴讲究"酸、辣、香"三字,民间家家都有酸菜缸,用以腌泡酸菜,几乎餐餐不离酸菜。豆制品也很常见,如豆腐、豆豉、豆叶皮、豆腐乳等。尤其喜食“合渣”,即为黄豆磨成浆,加入鲜青菜,也有的地方叫它"懒豆腐"。至于副食品,主要有粑粑、团馓、炒米、红薯糖和苞谷糖等。由于土家族人热情好客,他们通常准备“土家十大碗”盛宴来款待贵宾,或者庆祝家人团圆。
历史久远的土家族有着自己的传统习俗。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土家族的少男少女们有着自己的婚恋“三部曲”——情歌,哭嫁歌,闹房歌。
土家人以歌为媒,自由恋爱自古成习。要想成就一段姻缘,唱歌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彼此只用歌声表情达意互诉衷肠。首先,土家男女在挑选对象时唱表达爱慕、吐露爱情的试探歌。成为恋人之后,唱交流思想、倾吐所爱的赞美歌。
土家女婚嫁期间都要哭嫁,多则几月,短则三五天,均在晚上哭,出嫁前夜哭得最为隆重。哭嫁时,同村姑娘及至亲女性都前来陪哭,以示惜别难舍之情。哭嫁哭得好的嫁女被认为是聪明和知礼的人,有肚才和口才,因此,土家女从小就得学会哭嫁。等到了新婚当晚,三亲六眷、邻居好友,无论长辈、平辈、小辈都可进入新房中道喜嬉闹,俗称“三天不分大小”。
土家人对待丧葬的方式也有独特之处。下塌、入殓、伴灵、跳丧、打丧歌。其中,伴灵需道士作道场,配合舞蹈,领唱神活传说,曲调多变,伴之以鼓、锣、钹、打击乐。气氛似悲怆而热烈,承袭了古代"绕尸而歌"的传统;而打丧歌是由一人击鼓、领唱,众人相和。在灵堂前摆一张方桌,桌上置酒杯,调羹、筷子、菜肴,歌师们围桌而坐,边饮边唱。
用歌舞来祭祀死去的亲人,用哭声来庆贺欢乐的出嫁,反映了土家族的独特风俗,也是土家文化精髓之一。正如清代彭秋潭著诗云:“十姐妹歌歌太悲,别娘顿足泪沾衣。宁山地近巫山峡,犹是巴娘唱竹枝。”
土家族仍处于原始宗教崇拜阶段。有祖先崇拜、自然崇拜、英雄崇拜、图腾崇拜等多种形式。族人对祖先崇拜,认为其灵魂可以庇护本民族的繁荣昌盛,并建有庙、祠堂,定期祭祀。他们崇拜自然,认为万物皆有神。而且,土家族自称是“白虎之后”。人死后变虎,虎也可变人。敬祭白虎,各地都有白虎庙,有的家里神宪上供有白虎神位,以求保佑平安。
在土家人的生活中有着一位民间纠纷的解决者,就是“梯玛”。“梯玛”的权威性并非法定,而常常是在社会生活中自然获得。因为“梯玛”能说会道,办事不偏不倚,不受贿赂,从而赢得土家族人民的钦佩和爱戴。婚嫁丧葬、生儿育女、新居落成等红白喜事,耕作砍伐之事,还是驱邪敬神,都由“梯玛”参与,尤其是他很善于排忧解难,开导他人。
同样土家族人也有禁忌的事。平日忌讳将野死的雀鸟带回家中,不可端着碗在他人背后吃饭,使之"背时"。禁食狗肉,未婚青年忌食猪的蹄叉叉,儿童忌食鸡爪和猪鼻,成年后忌食猪尾巴,这些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他们一般不吃敬过神的酒、菜、肉、饭。炊饭的火炕、三角架、鼎锅都是"神物",禁止任何人跨越和践踏;也不可将鞋袜衣裤和其他脏物放在灶上,说明土家人对神明十分敬重。
土家族一年过三次年,六月是"小年",十二月二十八是"赶年",除夕是"胜利年"。对于土家族人来说,过赶年(土家年)是土家人一年里最隆重的节日。同汉族的“大年三十”不同,土家人是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九日(月小二十八日)庆祝。土家人过赶年就是纪念抗倭征战,提前一天过年遂成其俗。据说明嘉靖三十三年(公元1554年)冬,明王朝调永顺、保靖、容美土兵协剿倭寇于苏松,为了按时出征,土兵将士来不及待到三十过年,只好提前一天赶快过年,按时出征,而叫“赶年”。所以"赶年"有提前抢着过的含义,赶年的酒菜充满"烽火硝烟":糍粑上插满梅枝松针,上挂纱布,表示"帐篷";猪做"坨子肉",菜做"杂合菜",表示"紧迫";坐席时大门一方不设位,以"观察敌情";一人在外执梭标肃立,以示"时刻戒备"。
在春耕大忙之际为耕牛放一天假让其歇息,是土家族的传统节日“牛王节”(四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