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票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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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亮剑陶瓷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票证管理及规程

单位名称:山东亮剑陶瓷有限公司

签发人:李伟

2010年9月5日发布 2010年9月5日实施

山东亮剑陶瓷有限公司发布

特种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票证操作规程 (03)

2、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 (04)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管理制度 (07)

4、高处安全作业票管理制度 (12)

5、吊装作业票管理制度 (14)

6、泥浆池清理维修作业票管理制度 (17)

7、球磨机镶衬作业票管理制度 (20)

8、窑炉事故抢修作业票管理制度 (23)

9、窑炉烘窑试运行作业票管理制度 (26)

10、交叉作业票管理制度 (28)

一、特种作业票证操作规程

一、公司现运行下列安全作业票证:《吊装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进罐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作业证》等。

二、进行安全作业前,要办理相关的安全作业证,必须持安全作业证进行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三、项目实施时,如果涉及到两种或两种以上安全作业的,必须同时办理涉及到的全部安全作业证,待安全作业证办理齐全后,方可进行安全作业。

四、办理好的安全作业证,若因为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或超过有效期限的,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五、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六、项目实施时,对违反安全作业证规程的处罚:

1、未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给予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100-200元处罚,给予安全员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2、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的,对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200元,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单位安全员罚款20-5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及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3、对项目单位已经办理了安全作业证,但直接作业者未持证而进行作业的,对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当月安全奖;

4、未进行安全防护处理和设立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悬挂牢固、明显的警示标牌而进行作业的,对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分别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当月安全奖、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5、对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而进行作业的外协施工单位,罚款5000-100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

1、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票》的格式见附录。

2、动火部门认真填写《动火作业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报用火作业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审批,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

3、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动火监护人,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必要时采取气体置换等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器材;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

6、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7、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8、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保证无残留火种,由动火人、监火人签字确认后,进行完工验收。

动火作业票

动火等级()编号:

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或工作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

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2、监护人员职责

2.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

2.2 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确认现场处于安全环境状态,检查防护器具、急救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

2.3 监护人应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3、作业人员职责

3. 1 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方可施工作业。

3. 2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作业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中的安全措施。

3. 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所列安全防护措施须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3.4 作业人员遇有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 5 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如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3. 6 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的,严禁作业。

4.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有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有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填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内。审批单位应保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票。

4.3 作业票办理程序

4.3.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应持有作业任务单,到作业现场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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