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MIS)系统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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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菏泽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工程管理信息系统(MIS)硬件系统基建期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招标编号:XXXX
兖煤菏泽赵楼综合利用工程
信息管理系统(MIS)
技术规格书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A137002747
2012年4月北京
兖煤菏泽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工程
信息管理系统(MIS)
技术规格书
编制(设计院):张洪伟
电厂安技科:
电厂副总:
电厂总工:
菏泽能化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
煤业公司专业部门:
煤业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
集团公司机电部:
集团公司机电技术负责人:
2012年 4月 23日
兖矿菏泽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工程管理信息系统(MIS)硬件系统基建期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目录
1 技术规范 (5)
1.1 总则 (5)
1.2 规范和标准 (8)
1.3 项目概况 (9)
1.3.1总体介绍 (9)
1.3.2MIS主要系统配置情况 (9)
1.4 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 (9)
1.4.1投标方的供货范围 (9)
1.4.2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10)
1.4.3招标方的工作范围 (12)
1.5 技术要求 (12)
1.5.1整体设计 (12)
1.5.2硬件平台 (13)
1.5.2.1一般要求 (13)
1.5.2.2网络系统 (13)
1.5.2.3服务器系统 (16)
1.5.2.4电源及接地 (17)
1.5.3系统软件 (18)
1.5.3.1操作系统 (18)
1.5.3.2防病毒软件 (18)
1.6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25)
1.6.1备品备件 (25)
1.6.1.1一年备品备件 (25)
1.6.1.2三年备品备件 (26)
1.6.2专用工具 (26)
1.7 设计联络会(DLM) (27)
1.8 技术服务和培训 (30)
1.8.1工程服务 (30)
1.8.1.1项目管理 (30)
1.8.1.2质量保证 (30)
1.8.1.3工程设计 (31)
1.8.1.4项目计划和进度 (31)
1.8.2现场服务 (31)
1.8.3售后服务 (33)
1.8.4培训 (34)
1.8.4.1总则 (34)
1.8.4.2现场培训 (34)
1.9 技术资料和文件 (35)
1.9.1总则 (35)
1.9.2硬件资料 (36)
1.9.3软件资料 (37)
1.10 试验、演示和验收 (38)
1.10.1总则 (38)
1.10.2工厂验收试验和要求 (38)
1.10.2.1试验步骤 (38)
1.10.2.2初步检查 (39)
1.10.2.3现场可利用率试验(SAT) (40)
1.10.3保证期 (40)
2 供货范围 (40)
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41)
4 交付进度 (41)
5 差异表 (42)
6 罚款条件 (44)
兖矿菏泽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工程管理信息系统(MIS)硬件系统基建期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 技术规范
1.1 总则
(1)本技术规范书对兖矿菏泽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基建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
简称MIS系统)的硬件、网络、系统软件提出技术及相关要求。
(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如
目前所列的各子系统并不是最终确定的,投标方可根据自身设计提出更完善的设置),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协议和标准。投标方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
关工业标准要求的经过实践的代表当今先进技术的优质MIS系统和有关设备及
材料。
(3)如果投标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完全响
应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提供的MIS系统和有关设备以及资料和服务等
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
应在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
以详细说明。
(4)投标方提供的文件,包括图纸、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所有文件、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
程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说明。
(5)只有招标方有权修改本规范书。合同谈判将以本规范书为蓝本,并列入招标
方认可的技术偏差,经修改后最终确定的技术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技术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
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投标方在投标报价书中应列出在工程进度中和由于招标方设计方案变动可
能会产生数量变化设备、材料的单价,并应承诺这些设备和材料在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投运期间单价不变。
(7)合同签订前后,投标方都应按照招标方的时间、内容、深度要求提供其所需
的设计数据,并按招标方施工和设计进度要求随时修正。投标方提供数据的时间
和深度是否满足工程的需要将作为罚款的考核条件之一。
(8)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需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和可能的费用。
(9)本技术规范书中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0)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标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11)投标方提供的进口软硬件应是原产地原产国产品,并附有原产地证明书;所提供的软件(包括数据库软件、操作系统在内的第三方软件)应是正版的,且应有相应证书。并在国内同等级机组上有三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
(12)投标方随合同提供的供货清单在执行合同期间的任何减少应经过招标方认可。
(13)投标方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选型,均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规格型号、数量等。
(14)本技术规范书作为合同的一个附件,与合同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5)买方对本规范书拥有最终解释权。
(16)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方在投标时,必须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含电子文档)6套供招标方审查:
❖投标技术说明书(要求按照规范书格式及章节编排进行响应);
❖投标方按照本MIS系统规范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对本工程MIS 系统提供一个详细的专题说明书。包括总体设计方案、网络系统架构方
案、安全技术方案、硬件平台设计方案、系统软件配置方案及数据规划
方案等。在总体方案的框架下,提出分步实施的最佳阶段划分建议;
❖本工程MIS系统的详细的说明书,包括系统功能、系统结构、系统性能及其特点、数据加工主要流程、数据库及其技术性能、系统通讯、对外
接口及MIS管理软件间的接口、人机接口、系统运行环境要求等;
❖设计和供货所依据的规范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