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库安全员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炸药库安全员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炸药库安全员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炸药库安全员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炸药库安全员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炸药库安全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严禁处来人员进入库区,严禁无证人员领药和管,

严禁在库区内打电话、吸烟等违规行为;

3、监督库管员行为操作是否符合规范,校核发放民爆

物品的数量;

4、打扫好库区内卫生,不得有杂草、不得有易燃易爆

材料和物品,对围墙外的杂草、树枝清理干净,不得对库

区有安全隐患;

5、每次发放民爆物品时都必须到场,不能将自己所管

的钥匙交与他人使用;

6、对一切危及库区安全的人和物都必须立即制止,并

劝离库区,若处理不下来,立即报公安局;

7、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光泽县永鑫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九月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 二、安全例会制度 (2)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 四、安全检查制度 (4)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5)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七、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6) 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7) 九、民爆用品库房管理制度 (8) 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10)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11) 十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1) 十三、生产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3)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4)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15)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8) 十七、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9 十八、民爆物品库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0) 十九、民爆物品购买、爆破作业使用管理制度 (21) 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21 二十一、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23)

二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4)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4) 二十四、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制度 (25) 二十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制度.. 30 二十六、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1) 二十七、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1)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6534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6.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7.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危险作业区域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8.6必须在危险作业现场值守,不经上级批准落实代理人员,不得离开。

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乡镇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积极引导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满足乡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乡镇专职消防队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由专职人员执勤,承担乡镇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 第三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发展原则,提高广大农村地区抗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乡镇专职消防队由本级人民政府建立,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级公安消防机构验收。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撤销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批准。 第五条乡镇专职消防队按站房规模和人员装备配备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下列情况,应当建立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1、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乡镇政府所在地常住人口超过30000人以上的乡镇; 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 3、全国重点镇; 4、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其他类

型的国家级开发区所在乡镇; 5、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所在乡镇; 6、历史文化名镇; 7、乡镇联合建立的消防队。 (二)下列情况,应当建立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1、建成区面积3~5平方公里或者乡镇政府所在地常住人口10000~30000人的乡镇; 2、省级重点镇、中心镇; 3、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类型的省级开发区所在乡镇; 4、省级风景名胜区; 5、其他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 (三)下列情况,宜建立三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1、建成区面积小于3平方公里且常住人口小于10000人的乡镇; 2、历史文化名村; 3、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村。 (四)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乡镇,可以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标准建设乡镇消防队。 第六条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其分级和有利于执勤备战、方便生活、安全使用等原则合理确定。 (一)乡镇专职消防队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教育的有关规定,安排从业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公司新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悉涉爆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每月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一至二次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的结构、性能及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剖析;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五、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六、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七、积极参加公安、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其他教育培训活 动。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评估、监理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二)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保管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 (二)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联网、起爆等爆破作业; (三)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五)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业; (二)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三)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情况;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doc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1 GB30871-2014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对从事易燃、易爆、管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安全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环保车间(固渣罐、一次厌氧、二次厌氧)、二氧化碳(氨气储罐)、脱硫塔、酒精十万线蒸馏、五万线蒸馏、无水酒精生产线、生产区的酒精管道、沼气管道、原料库区、酒精库区、变电站高压室、低压室、控制室、电缆沟、谷朊粉车间投料工段等。 2.3固定动火区:机修车间院内。 3、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

3.1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由安全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 易燃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3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 GB30871-2014 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同时在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由国防科工委以行业技术标准WJ9049─2005的形式颁布实施的《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中关于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我公司民爆器材仓库的安全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更加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以确保库区安全。特制订以下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设仓库负责人及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严格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烟、火源、带电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进入库区人员要关闭无限通讯设备。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严禁酒后上班,接触、发放火工品。 (四)、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五)、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另库存放。严禁未

经公司同意代存他人火工品。 (六)、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民爆破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 (七)、库区应设防火提示牌:仓库明显位置应设有警示牌。(八)、仓库内火工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遵守下列规定; 1、火工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放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及堆垛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3、堆放炸药类、索类民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6m。 (九)、民爆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放热、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防静电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水沟无阻塞。 (十)、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库区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库区设施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要求与方法 (1)、涉爆人员岗位培训教育: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和保管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专题培训教育,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项目部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项目生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仓库危险部位、典型涉爆安全案列、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 2、项目部建立涉爆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二年; 3、企业利用各种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4、涉爆人员必须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 1.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1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督促按期整改。 4、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5、协助领导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统计上报。 1.2.2爆破员岗位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乡 为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努力做到减少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隐患不增新量,坚决杜绝群死群伤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整董镇人民政府积极督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保持火灾形式的稳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规范镇人民政府的消防例会制度。镇人民政府要求辖区各重点单位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总结上月消防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本月工作任务,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参加。 二是规范岗位消防职责制度。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法》,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是规范岗位消防职责制度。要求各重点单位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是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各单位每月应当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由单位消防主管部门组织检查。 五是规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单位对巡查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

落实,隐患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立即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县公安消防大队。 六是规范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是规范灭火疏散演练制度。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应记明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及人员等。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通过灭火救援预案管理系统进行制定。 八是规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水带、水枪等可移动消防设施器材应建立管理台帐,坚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保持完好状态。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仓储配送仓库实施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仓储配送仓库安全管理规范和 规章制度,从而提高仓储配送仓库人员、车辆、物资等安全性,确保仓储配送仓库 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2.安全管理内容 2..1消防安全管理 2..1.1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暖器、微波炉等高功率电器设备; (3)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等;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 枪等; (4)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如储存有化学危险品、60度以上白酒的仓库每50平方米配置一具5公斤干粉灭火器;一般仓储仓库每75平方米配置一 具4公斤干粉灭火器;值班室、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具; 如果设置有室内消防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及自动灭火系统 的三种情况的配置数量分别打9折、7折、 5折。 (5)消防设备的放置地点应防雨、防水,消防设备设置要科学合理,分布做到“重点防护,兼顾全局”,灭火器一般放置在门口附近或重点防护设备附 近的显眼地方,方便拿取使用; (6)消防设施、设备只允许在发生火警或消防演练时使用,平时严禁使用,严禁使用消防栓清洗地面;

2..1.2消防设施维护与检查 (1)消防设施、器材应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制度,仓库安全检查组安排专人每月一次定期对仓库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仓配管理部每季度一 次不定期对仓储配送仓库进行安全巡查; (2)检查内容 ?灭火器:灭火剂是否在有效期内,压力是否正常,瓶身是否有破损,瓶身、箱体是否积尘、生锈; ?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否齐备、完好;消防箱体是否有破损; 消防龙头开闭是否灵活,水压是否正常;是否有锈蚀现象; ?消防标识牌、警示牌:是否被遮挡、覆盖;是否有破损、脱落;是否清晰、完整; ?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外观是否完整,充电过程是否正常;断电时能否启动应急照明;照明亮度是否充足;指示标识是否清晰; ?消防通道、安全门:消防通道有否被占用或堵塞;安全门是否完好,安全门在工作期间有否上锁; (3)检查时发现的设施问题,要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有效性; (4)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后,检查人员要在设施、设备的《仓库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以电子档形式上报仓配管理部; (5)仓配管理部不定期对仓库进行全面消防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仓库限期整改; 2..1.3消防培训与演练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的培训工作; (2)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为确保仓库内人身、财产安全,仓库以季度为单位举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3)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应邀请当地消防主管部门专业人员授课与现场指导,详细讲解火灾应对方法、人员自救、消防器材使用等内容;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 制度大全_1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制度大全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 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排,需要门机司机、指挥工、清舱设备司机多方协调配合。从而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 清舱设备下舱前,指导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首先确认货种是否含有有毒气体,提前打开船舱旋梯入口,保障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和有毒气体对下舱工人及司机的危害。其次要检查工人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并安排清舱设备提前到达码头前沿做好下舱准备,安排专人将吊具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安全检查。指导员确认舱内情况符合设备下舱要求后召集门机安全员,协力单位设备队长及人力队长到达现场,并通知现场安质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人安装好吊具后,门机安全员及人力队长要严格检查安装是否正确到位,并在门机试吊后再起升进出舱。 清舱设备舱内作业中,门机司机与清舱设备司机必须服从舱口指挥工现场指挥,门机司机在抓取货物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指挥工指令进行,指挥工时刻关注门机抓斗位置及舱下作业设备位置,确保舱下设备避开门机抓斗运行路线。清舱工在清理舱内肋板之间含水较大的货物,需要舱下铲车辅助作业时,铲斗和舱壁要保持50公分距离,避免出现货物滑落砸伤人员的事故。清舱作业最后阶段,可能需要清舱工人与清舱铲车配合作业,铲车司机需时刻保持警惕,车辆移动时必须先确认清舱工人人身安全。作业中如出现恶劣天气,停止作业情况下,船方在关闭舱盖前,指导员需结合人力队长及设备队长清点人数,避免出现人员被困舱下窒息的可能。 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是保证现在作业安全,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是无根之木。因此,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安全理念放到第一位,确保生产安全。各类工伤事故,很大程度均为人为因素所造成。清舱作业作为散货船舶作业中的重中之重,现场指导员及协作单位人员应在思想中提高重视程度,通过日常培训学习、增加现场巡查次数、加强各岗位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参与作业人员的素质,保证生产各环节的流畅,才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真正提高作业效率。 组织委员职责专卖店职责专员职责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乡镇消防安全制度

关于印发XX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乡“双节”及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抵御火灾综合能力,改变消防工作的薄弱现状,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为加强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其村、单位进行防火巡查。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对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到本单位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

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三)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部门。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最终)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不得少于3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20课时。 2、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款10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100元,未记录、未签字罚安全员款50元。 3、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2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20元。 第二条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1、服从安质部领导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药库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操作。不得脱岗、连勤、顶岗和无故旷班。 2、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爆破器材的各项规定,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做到交接班你不来、我不走。 3、负责炸药、雷管、导爆管的验收运输入库,保管、发放及统计工作,建立收、发台帐,做完整记录。 4、不得将炸药、雷管、导爆管发给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爆破物品。 5、负责对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炸药、雷管和退库不能使用的炸药、雷管的及时清理、造册登记,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每月底必须将领取发放的原始记录和台帐完整的上报安质部,并对当班负责人因记录不全和发放不实造成清库不属的承担责任。 7、积极搞好炸药库内的通风、防潮、防腐、防盗工作。炸药库钥匙要随交接班一起交接。 8、对进入炸药库领取物品的单位,人要进行洞前检身,禁止一切持有明火、充电矿灯、火材、打火机、熏烟等人员进入,并做好来人登记签字工作。 9、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管理保护不力,制度执行不力,验收、检点不力及违章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和刑事事件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 第三条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制度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量。 3、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4、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爆破器材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爆破器材时,严禁挤压、撞击、磨擦、抛扔及混装。 5、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总库安全管理制度

总库安全治理制度 安全风险预控治理体系 (一)风险预控治理制度 1、识不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针对危险源制定有效的治理标准和治理措施。 2、总库主任、副主任和安全负责人负责对危险源治理标准、治理措施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作业规程由总库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规程中要制定操纵危险源的治理标准和治理措施。 4、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时,总库技术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通过审批的治理标准、治理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二) 危险源辩识治理职责 1、总库成立各自的风险治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详见安全危险源辨识方案。 2、综合办负责风险治理方法的培训,对各治理标准与治理措施制定的思路、方法给予相应指导。

3、综合办负责风险治理工作打算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指导。 4、中心各业务部门负责对风险治理要素的审核。 5、总库技术员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及分级分类。 6、对不同类型、级不的危险源,总库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预防和操纵措施。职能部门、安监科进行跟踪监管,使其始终处于有效操纵之中。 7、综合办依照各单位职责合理划分井下责任区,明确危险源治理责任。 8、综合办必须熟悉本部门监管的所有危险源,并负责对危险源的监测,督促总库对危险源进行完善和补充。 9、综合办每年年初要组织各部门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审核,负责危险源的增减和升降级治理。 10、总库负责制定本单位职员岗位风险辨识打算,充分利用总库职员会议组织当班人员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 (三) 工作前风险评估制度 1、工作前风险评估是依照进入作业状态前,依照当班的工作任务、作业环境、设备设施、所使用的工器具、个人技能、个人防护等,评定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清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清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清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起草,经 各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核,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各种物料的筒型储存库清库操作,保证清库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筒形库清库:储存固体物料的立式容器,包括圆形库(仓),为解决库内物料结块、粘库,保障储存库出料顺畅,而采用一定方法进行的清理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着力解决公司各种固体物料的筒型储存库清库作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对筒形库清库作业风险分析,根据作业情况确定作业单位,部长负责审批《有限空间作业票》。 第六条作业部门负责作业票的申请。 第七条作业单位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责任部门、人员 一、清库作业部门负责对清库作业过程安全检查、监督。 二、清库作业部门负责申请清库作业票。 三、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对筒型库清库作业风险分析。第九条每次清库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票。作业部门申请办理作业票,现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意见,生产运行部部长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条清库人员基本要求 一、清库人员应具有三年工作经验,年龄控制在21?50 周岁,清理库壁挂料必须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高处作业票。 二、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应身心健康,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清库作业。 三、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参加清库操作、安全防护、 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从事清库作业。 第十一条清库作业外包要求 一、清库工作需外包时,承包方必须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二、清库前,公司与承包方签订清库外包合同时(包括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承包方须提交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清库安全措施 一、清库前,公司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 并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批准,清库作业过 程必须实行统一指挥。 二、清库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间和在大风、雨、雪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清库。 三、在清库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乡镇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乡)镇政府消防工作 制 度 职 责 二 0一一年度

目录 乡镇制度、职责 1、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⑴ 2、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⑵ 3、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⑶ 4、乡镇消防安全检查制度……………………………………⑷ 5、乡镇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安全举报制度…………⑸ 6、火灾统计报告制度…………………………………………⑹ 7、乡、镇、村(社)防火安全公约…………………………⑺

居(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在本村内的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管理。农村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乡镇派出所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四、对在农村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要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负责对村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理论学习、业务训练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员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火灾扑救、防火安全检查、灭火演练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消防标志,不得毁坏消防设施。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暴危险物品和使用电器设备、燃气用具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制定农村防火公约和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九、在火灾扑灭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和公民应当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49976

1目的 为了加强各地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 3职责 3.1 仓库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检、执行和检查工作。 3.2 各仓库主管或经理负责仓库安全的监督和抽查,负主要责任。3.3 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五要”“五不准” 4.1.1五要: a)仓库内堆放物品平稳,不倾斜; b)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4.1.2 五不准: a)仓库内不准吸烟; b)仓库内不准设灶; c)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4.2仓库物资与人员安全管理 4.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4.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4.2.3 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单据,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4.2.4 注意安全,叉车进出仓库限速5公里每小时,注意行人和物资;不得撞人和磕、碰、摔、挤压物资。 4.2.5 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物品和单据相符;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 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主管或经理反映。 4.2.6 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4.2.7 仓库作业员在高于2米的登高作业时,需要使用有防护边的登高梯子。 4.2.8 仓库叉车作业,必须持有有效叉车证,否则不能开叉车。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编号:SM-ZD-73878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排,需要门机司机、指挥工、清舱设备司机多方协调配合。从而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 清舱设备下舱前,指导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首先确认货种是否含有有毒气体,提前打开船舱旋梯入口,保障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和有毒气体对下舱工人及司机的危害。其次要检查工人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并安排清舱设备提前到达码头前沿做好下舱准备,安排专人将吊具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安全检查。指导员确认舱内情况符合设备下舱要求后召集门机安全员,协力单位设备队长及人力队长到达现场,并通知现场安质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人安装好吊具后,门机安全员及人力队长要严格检查安装是否正确到

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市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消防责任制,以防火灾为重点,全校师生总动员,集中力量,为减少各类灾害和人身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努力创造师生工作学习的良好环境,特作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如大会、小会、晨会、班会、队会、广播、板报、文艺等,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二、进行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以便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核心的安全领导小组,各年级班组,以班主任为核心成立自治的安全小组,形成自上而下,安全教育网络。 三、做好校内的安全工作:对校内的设施经常检查,对学校内的电线电路要经常检查,对损坏耗电器电线要及时更换,以免发生电火,对学校的锅炉,自来水要随坏随修,对南北后三栋房的门窗要责任到班赏罚分明,体育设施要经常检查,以防发生学生的人身安全事故。 四、抓好值日值宿工作,制定好责任制,交接好班,记好记录不出任何差错。 五、在校内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在课间禁止打闹、互相追逐、不做危险的游戏、不攀登围墙,上体育课时做好安全防

护。 六、做好校外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来往车辆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到铁路河流去玩耍,不在野外玩火,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等。学校在组织劳动时要进行劳动的安全教育。 七、在家要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对不懂的电器和其它机器不要乱摆弄,不要随意接待陌生人,不要随便弄煤气、弄火、防止煤气、食物中毒等。 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条为控制乡镇企业火灾事故,减少损失,保护乡镇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包括乡镇企业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及“三来一补”企业在内的所有乡镇企业。 第三条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加强对乡镇企业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落实一名领导分管企业的消防工作。 第五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乡镇企业消防管理的政策及规章,监督企业实施; (二)参加新建、改造、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消防设施的竣工验收; (三)监督检查企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教育工作; (四)指导企业建立义务或专业消防队伍,组织消防训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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