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辨析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人际关系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人际关系社会工作是指在社会中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和合作,解决个人和群体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作为民政部的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社会工作人际关系,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工作中如何处理人际关系。
一、建立互信关系在社会工作中,建立互信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民政部工作人员要与各种群体进行沟通和合作,必须建立起互相信任的关系,这样才能更好地实施社会工作。
首先,工作人员要保持诚信,言行一致,避免言而无信的情况发生。
其次,要守信用,履行承诺,让他人对自己产生信任感。
最后,要尊重他人,尊重他们的观点和意见,做到平等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
通过这些做法,民政部工作人员能够赢得他人的信任,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
二、提高沟通能力沟通是社会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技能。
民政部工作人员要与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个群体进行沟通,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首先,要学会倾听,尊重对方的意见,不随意打断或批评他人。
其次,要学会表达自己的观点,清晰明了地传达自己的意思。
此外,还要适应不同的沟通方式,善于使用书面沟通和口头沟通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沟通方式。
通过不断提高沟通能力,民政部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与他人进行交流,促进工作的进行。
三、保持合作精神社会工作需要各方的合作和支持,民政部工作人员要保持合作精神,与其他机构和群体共同推动社会工作的开展。
首先,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和组织建立联系,积极协调合作事宜。
其次,要尊重合作伙伴的意见和决策,不抱怨不抵触,努力寻求共同的利益点。
此外,要乐于分享资源和信息,与他人共享经验和成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通过保持合作精神,民政部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发挥团队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四、处理冲突和矛盾在社会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冲突和矛盾。
民政部工作人员要善于处理各类冲突,妥善解决矛盾,保持工作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首先,要善于倾听各方的意见,了解冲突的本质和原因。
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关系分析
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关系分析作者:蒲崇敬来源:《读与写·下旬刊》2014年第09期摘要:民政工作是国家对社会进行管理和服务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而社会工作则是运用科学的知识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群体走出困境的职业活动。
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实践证明,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互动对于推动民政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则着重对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分析。
关键字:民政工作;社会工作;关系中图分类号:G64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4)18-0019-011.社会工作为民政工作提供了理论性的支持民政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工作,而社会工作是运用自己特有的方法和理论,为有需要的群体和个体提供帮助的。
社会工作涉及的范围很广,需要服务的领域也很多。
民政工作正是广泛的需要社会工作,并把社会工作作为专业的理论支持。
这正好说明了民政工作需要社工理论。
1.1从民政工作的理念上看,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理念正是民政工作所坚持的。
民政工作坚持的是新时期和谐社会中"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
"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中心,保障人的生存,维护对人的公平,保障人的权利义务,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1.2从民政工作的内容上看,民政工作更需要社会工作理论。
随着历史的发展,民政工作的业务范围也几经调整,但基本的职能仍然没有变。
在具体的工作范围上,民政工作的主要业务仍有二十几项。
社会工作是针对人的专项服务,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就会为其注入人性化和科学化的内涵。
1.3从民政工作的工作方法上看,民政工作需要社会工作理论。
社会工作注重的是个人的全面发展,以家庭、社区、社会作为依托,来提升个人能力,使其适应社会的发展。
在现实社会中,民政部门已经做了许多社会工作,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的理论支持,往往收不到有效的结果。
要想做好民政工作,就不得不学会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项目二 学习社会工作基本方法在民政工作中的运用
(二)从服务内容看:
民政工作:还有大量其他社会事务,如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 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等社会管理职能。
社会工作:主要是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
(三)从服务方式看:
民政工作:主要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帮助。 例: ①对受灾对象和低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等,主要是给钱给物,即救济型助人;
学习社会工作基本方法 在民政工作中的运用
主讲人: 2020.2.27
1
知道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
2 掌握社会工作基本方法
3 运用社会工作基本方法处理具体民政工作
任务一:知道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
一、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具有本质的相同性
(一)从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使命来看 (二)从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上看 (三)从工作内容和方法来看 (四)从服务功能上看
社会工作是一种协助人们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并增强 他们的社会,生活功能的一种社会制度化的方法,是由政府或民 间组织提供的一种规范化,制度化的专业服务。
社会工作的概念:
是在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指导下,运用个案、小组、 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 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 业的一项专业性工作。
三、“社会工作”
宗旨:助人自助 对象: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 含义: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
运用科学方法助人的服务活动。
关于“社会工作”的五种视角
社会工作又被称为社 会服务或社会福利服务。
尽管在实务操作层面 上大致相同,但理论认 识层面,不同国家和人 们对其定义也不相同。 归纳起来,学者们对 “社会工作”的界定大 致有五种视角:
民政工作论文
论民政工作民政工作是各级民政部门及其主管的服务机构根据党和政府赋予的职责,运用行政手段和服务方法,进行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
在现阶段,主要分为四方面工作,一是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方面,二是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方面,三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方面。
民政部门是党和政府重要的社会稳定机制,发挥着解决社会问题,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特殊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的功能作用,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上被认定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重要基础作用。
社会工作是以“助人自助”为宗旨,遵循专业伦理守则,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福利行政等专业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社区,解决社会问题和困难,恢复社会功能的专门职业。
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称为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六中全会后,民政部门首当其冲,于2006年12月在深圳召开了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目前,民政部门在全国民政系统正全力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
那么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和民政工作是什么关系?民政系统推进社会工作意味着什么?如何在民政系统推进社会工作就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关系分析从以上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含义可以看出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1、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有着本质的相同性。
从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使命来看,两者是相同的。
民政工作是从“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出发,遵循“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开展工作的。
社会工作也是从“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出发提供服务的。
无论是在民政工作中还是在社会工作中,都注意了被服务对象的价值和需要。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工作中的社会工作与社工管理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工作中的社会工作与社工管理在民政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社会工作与社工管理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工作是指通过专业技能和职业理念,通过帮助和支持来解决个人、群体和社区面临的社会问题的一种实践。
而社工管理则是指对社会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的过程。
本文将从民政部工作人员的角度,探讨他们在工作中如何进行社会工作,并有效管理社工团队。
一、社会工作的重要性社会工作在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首先,社会工作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民政部工作人员通过关注弱势群体和社会问题,倡导人人平等的理念,力图消除社会上的不平等现象。
其次,社会工作有助于解决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如贫困、失业、儿童福利等,经常涉及到民政部的职责范围。
民政部工作人员通过开展社会调研、提供咨询和支持等方式,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三,社会工作有助于提升社会和谐与发展。
民政部工作人员通过协调社会资源,推动社区发展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为社会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工实践在日常工作中,民政部工作人员运用社会工作技能与方法,对社会问题进行干预和支持。
他们会与社工团队合作,以实现自己的工作目标。
以下是一些例子:1. 家庭服务民政部工作人员通过开展家庭调研、咨询和指导,帮助弱势家庭解决各种困难。
他们提供家庭经济援助、心理支持和社会资源链接等服务,以改善家庭生活条件。
2. 社区发展民政部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密切合作,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活动。
他们组织社会活动、开展社区座谈会和培训课程等,以促进社区的凝聚力和发展。
3. 弱势群体支持民政部工作人员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提供咨询和赞助服务。
他们与志愿者团队合作,组织庇护所、福利院和志愿服务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
三、社工团队的管理为了有效管理社工团队,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社工管理能力。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管理方面:1. 招聘与培训民政部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作需求,招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的社工人员。
浅析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的融合
浅析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的融合【摘要】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的融合是当今社会服务领域的重要议题,本文从定义和关系入手,探讨了社会工作在民政事业中的角色定位、融合路径及方式,以及融合所带来的优势和挑战。
在分析了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共同目标以及合作模式。
有效地将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融合起来,可以更好地发挥两者的优势,提高社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面对融合过程中的挑战时,需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寻求合作共赢的模式,共同实现社会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创新。
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的融合将为社会服务领域带来更多的可能性和机遇,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社会工作、民政事业、融合、角色定位、路径、方式、优势、挑战、未来发展、共同目标、合作模式1. 引言1.1 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的定义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是两个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领域,二者在促进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工作是一种基于专业知识和价值观的实践,旨在帮助个人、家庭、群体和社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提升生活质量,增强社会整体功能。
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包括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关注社会正义、关注社会变革、提倡人际关系等。
民政事业是国家管理和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机构和部门,其职责包括提供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服务,解决社会风险和社会问题,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
社会工作和民政事业都致力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是社会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二者的结合,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提升社会整体福祉。
在今后的发展中,需要加强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二者的融合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1.2 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的关系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有着密切的关系,二者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以及服务理念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联系和互动。
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都是以人为本、以社会为基础的服务领域,都是为了促进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福祉而存在的。
社会工作与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
社会工作与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摘要社会工作与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存在着很多方面的密切联系,尤其在民政工作中引入社会工作对于方面社会服务的开展与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以社会工作与中国特色民政工作为研究对象,首先总结阐述了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关系,然后分析研究了民政工作中引入社会工作的主要作用,进而提出如何在民政工作中引入社会工作的建议措施,全文的研究对于进一步认识社会工作与中国特色民政工作之间的关系,更好的把握完善在民政工作中引入社会工作的具体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与参考意义。
关键词:社会工作民政工作目录摘要 (I)一.绪论 (1)(一)选题背景 (1)(二)研究意义 (1)(三)研究内容 (1)二.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关系 (2)(一)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区别 (2)(二)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联系 (3)三.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的作用 (5)(一)民政工作的社会工作化 (5)(二)拓展民政工作的外延 (6)(三)满足人民和社会的需要 (7)四.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的措施 (7)(一)认识引入社会工作的必要性 (7)(二)对民政队伍进行专业教育和培训 (7)(三)积极研究设立专职社会工作岗位 (8)(四)大力发展民办非营利专业社会服务机构 (8)五.结论 (9)参考文献 (10)致谢 (10)一.绪论(一)选题背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中心议题就是社会建设,这次会议中首次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谐社区、发展各类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新提法,同时也首次提出了有关全社会慈善意识等等概念。
上述内容充分标志着我国已经逐渐走进一个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四位一体综合快速统筹发展的新时期,与此同时,社会工作也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因为我国传统的中国特色民政工作的工作主题是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政府组织机构,总体上的行为模式体现为单一性或者单向的社会权利管理模式与运行方向,这便在某些程度上压抑或者排斥了民间力量、社会个体以及非政府组织依法自治、关注以及参与民政工作的发展和社会基层管理的动力与需求,造成了政府部门主导的中国特色民政工作长时间受困于财政能力以及社会差距日趋扩大的困境之中,阻碍并弱化了民政系统经由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集合社会各方面资源的能力,所以,随着我国社会工作范围与领域的不断扩大,传统意义上的中国特色民政工作已经不能够很好的承担日益繁重的社会工作职能,当前的情况下,加快对于民政工作引进社会工作的进程已经成为必然的选择与发展方向。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实践和案例分析人员在社会保障中的角色与职责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实践和案例分析人员在社会保障中的角色与职责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作为社会工作的一部分,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肩负着各项职责。
本文将对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实践和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其在社会保障中的角色与职责。
一、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实践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实践十分广泛,涵盖了社会保障领域的多个方面。
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他们也负责居民的社会保障信息登记和审核,保障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
在社会工作实践中,民政部工作人员与多个部门合作,如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等,共同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他们深入了解和掌握社会保障政策,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解答群众的疑问,确保居民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民政部工作人员还积极组织社会工作活动,提升社会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他们组织开展社会保障知识普及宣传,加强居民的社会保障意识和能力,引导他们主动参与社会保障工作。
此外,他们还定期开展社会保障专题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二、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案例分析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分析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障中的角色和职责。
某市的居民小张是一位残疾人士,需要享受社会福利待遇。
小张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了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得到了详细而及时的解答。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为小张进行了需求评估,确保他能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的福利待遇。
在申请过程中,小张遇到了困难,申请材料不齐全且时间紧迫。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小张的特殊情况,为他提供了一对一的帮助和指导,确保他的申请得到及时处理。
同时,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加快小张的申请进度。
在小张获得福利待遇之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继续关心他的生活状况,积极跟进和评估,确保他的福利待遇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如果小张在福利待遇享受过程中遇到问题,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回访和解决,保障他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民政与社会工作
4:社会工作的理论 (实务理论,Practice Theories)
实务理论是用来直接实现社会工作的目标, 又叫助人模式或助人的理论架构。 它包括:助人的理念、评估、计划与评估。 实务领域:社会系统变迁;人格变迁(人际关系的
改善)。
民政工作中的社会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人的需要和分配、和再分配理论∶人的需要体
例子
孙志刚,男,27岁,湖北武汉人,20 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 今年2月24日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 司。
3月17日晚10时许,孙外出上网,途 遇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检查身份证,因 未带身份证,被作为“三无人员”带回派出 所。孙的同学成先生闻讯后赶到派出所并出 示孙的身份证,当事警官仍拒绝放孙。
4、具体含义
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 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遵循专业 伦理规范,坚持“助人自助”宗旨,在社会 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 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 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 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 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五)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2003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城市生 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标志 着我国原有的强制性收容遣送转变为关爱性 的社会救助管理体现了政府对于解决社会困 难群众生活问题所采取的工作职能和方法的 转变。全国832个收容遣送站,均以转制挂 牌。全国目前共有救助管理站909个。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 孙志刚之死》为题,首次披露了孙志刚惨死 事件。次日,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此文, 并开始追踪报道。
6月5日上午,孙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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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与社会工作的关系
浅谈民政与社会工作的关系传播1134班兰戌娟摘要:在当今的国情趋势里,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在不断努力的加强与完善。
关键词:民政工作、社会工作、民政与社会工作的关系的分析、民政与社会工作的途径分析一、民政工作民政是指以基层社会为中心,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对象,以基层社会保障和社会行政事务为主要内容,以稳定社会、稳定统治次序、稳定政权为目的的一种社会行政管理工作。
它包括社会保障、政权建设、行政管理三方面的内容,具体而言,有基层政权建设、优待抚恤、社会救济、救灾、社会福利事业等;具有政治性、社会性、群众性和多元性的特点;发挥着社会稳定机制的基本功能。
而社会工作,则指的是以受助人的需要为中心,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助人技巧为手段的助人服务活动。
它的本质是一种科学的助人活动;其特征是充分考虑受助者的需要及其主体性,运用有效的方法向受助人提供需要,帮助其摆脱困境;其功能是救助有困难的人,使其解困并得到发展。
二、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以“助人自助”为宗旨,遵循专业伦理守则,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福利行政等专业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社区,解决社会问题和困难,恢复社会功能的专门职业。
当前我国对于社会工作的理解有两种:一种是专业社会工作,另一种是实际社会工作。
专业社会工作是指受过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的人员,遵照社会工作的价值观,采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进行的服务活动。
实际社会工作则是指在我国的政府部门和群众组织中,有一些是以专门进行福利服务活动为已任的职业或岗位。
在我国实际社会工作一般由民政部门来实施。
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称为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
三、民政与社会工作的关系的分析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能够得到这样的认识: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既不能简单地等同,也不能绝对地分离。
在我国的具体国情下两者的结合更加紧密,民政工作所在的角度是政府对人民,强调政府和人民间的协同工作;社会工作所在的角度是社会个体,团体间的协同工作,其中不区分是否和政府有关联。
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探究实践
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探究实践摘要: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民政工作非常重要,能够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和谐发展。
社会工作则可以依据社会助人自助原则,采用不同方法与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并协调不同方面的社会关系,推动社会进步。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社会工作和民政工作缺一不可,各自分管不同的内容。
关键词:社会工作;民政工作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能够互相带动与促进,存在密切的联系。
但在服务方式方面也具有较大的差异,相关人员应能够了解二者的区别与联系,并深入探究两者的互动关系,促进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发展,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
一、社会工作对于民政工作的作用第一,社会工作可以创新民政工作的理念与方法。
众所周知,民政工作与人民息息相关,主要是做与人有关的工作,需要为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因此,民政工作人员应能够掌握一定的专业服务理念与方法。
在传统民政工作模式中,工作人员通常会关注服务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一般都会为特殊群体提供一定的物质或资金帮扶。
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更多的需求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
工作人员应在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物质保障和资金救治的基础上,开展个性化服务,做好精神关爱和人文关怀等工作。
社会工作以人为本,关注服务对象的社会知识需求和心理援助,在工作中以提升服务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社会发展能力为主。
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许多民政工作人员专业理念和方法构建新社会救助模式,同时包括物质资金扶助与心理社会支持,并创建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模式,推动了自身工作的个性化发展和专业化发展,真正提高了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第二,社会工作可以充实民政工作的人才资源。
近年来,民政工作逐渐受到更多人的重视,其业务范围也因此不断扩大,整体工作标准与要求有所提升,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越发迫切,很多基层民政工作都会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
而社会工作人员通常能够贴近群众,做好各项基层工作。
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辨析
现代国企研究 2019. 6(下)96视 界 SHI JIE摘要:在服务对象、工作理念以及服务内容等方面,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是存在密切联系的,但是在服务方式上,二者存在较大差异。
本文在二者区别和联系的基础上,深入探究了二者在三方面的互动关系,并且协调好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职业化以及民政工作专业化,从而有效推动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在实践和理论上的共同进步和发展。
关键词:民政工作;社会工作;关系英 娟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辨析众所周知,民政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社会工作则是遵从助人自助的基本原则,将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灵活地运用到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领域,不但可以更好地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而且还能协调好各方社会关系,同时推动社会稳定发展。
在不断增强社会建设的前提下,社会工作和民政工作分别负责社会管理中不同工作内容,它们都归属与创新社会管理服务。
一、社会工作为民政工作专业化提供理论支持(1)站在民政工作的工作理念角度,社会工作的基本工作原则“助人自助”,也刚好是民政工作始终坚守的。
新时期,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是民政工作坚持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即凡是以人为中心,切实保障人的生存,处处维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对人的公平,从而推进人与人之间的和平共处。
(2)从民政工作内容出发,民政工作离不开社会工作理论的支持。
在历史不断进步发展下,民政工作的范围也历经多次调整,但是在职能上基本没有变化。
在实际职责范围上,民政工作的业务会涉及到二十几项。
而社会工作则是针对人的专项服务,民政工作融入社会工作,主要目的是更多的融入科学化和人性化的内容。
(3)民政工作在工作方法上需要社会工作理论的支持。
社会工作尤其注重个人的全面发展,在得到家庭、社区以及社会的支持下,不断提升个人综合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更好地回馈社会。
在现实工作中,民政相关部门实际上已经做了很多社会工作,但是由于专业知识匮乏,收获甚微,未能达到理想效果。
社会工作与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
社会工作与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作者:史敬霞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8年第01期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8)1-000-01摘要民政工作是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会工作者则承担着社会上的使命,是社会服务、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的推动者。
社会工作与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不仅有相似的地方还有不一样的地方,将社会工作的服务理念和专业性加入到民政工作中,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还满足了人民的需求。
将民政工作引入到社会工作当中,政府可以全力的推动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文就社会工作和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的发展与融合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社会工作中国特色民政工作近几年以来,我国的社会工作和民政工作都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二者的关系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在处理社会工作和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时,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分析二者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切实的解决实际问题,让社会工作和民政工作能够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的前进与发展。
一、社会工作与中国特色民政工作之间的关系社会工作和民政工作是两种关系紧密的服务,不仅有联系,也有一定的区别。
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主要依靠国家的行政权利,政府部门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约束,旨在解决社会的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的正义、和谐和稳定,保证人们生活权益的管理工作。
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的工作范围大,我们也可以把民政工作看作是政权建设、社会保障和行政管理的一个内容。
而社会工作则以受助人为核心,采用一些科学、合理的方法来满足受助者的需求。
社会工作一般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例如贫困者、老弱病残者等等,解决生活上的一切问题和因经济问题引起的社会问题等。
二、中国特色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一)社会工作要依靠民政工作的基础力量首先,我国的民政工作已经开展很多年,其服务体系,服务设施等都比较完善,可以为社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保障和条件。
研究论文:浅析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的融合
114127 社会其它论文浅析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的融合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社会转型加速,社会结构及社会关系开始复杂多样,伴随国民生活水平提升,社会建设中一些矛盾与不和谐因素开始凸显,需要民政发挥作用,在探索实践的过程中深化社会建设基础力量,强化服务为实现我国发展目标提供保障。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工作作为民政事业的重要部分,既有中国特色又肩负服务重任,在全新的发展阶段,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契合相融是很重要的,二者融合有利于提升社会服务,有利于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具有很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民政事业中的社会工作概述民政工作是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服务工作,我们的社会经历过数次变革,社会福利保障、军民融合、国防建设及社会管理等都离不开民政工作的统筹拓展。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发展飞速,国民生活水平发生翻天覆地变化,民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服从国家发展大局,强化工作本身,将民政工作推向新高度。
全新的发展阶段,民政事业的包容性更强,其中社会服务工作部分主要指社会福利保障,除此之外还有灾民救助、社区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值得一提的是,社会福利保障与社区服务是目前社会工作的重点,是民政事业中社会服务的重要部分。
社会福利保障服务主要针对“三无”弱势群体,其中主要包括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及残疾人福利等,中国开始步入老年社会,老年人的福利保障尤为重要,未来社会不仅要实现老有所依更要关注该群体的保健、文化活动等,儿童福利更需要我们重视并做好服务,每年近百万的流浪儿童需要安置与帮助,孤儿与残疾儿童更需要社会关爱,老人、儿童、残疾人,这三者的社会福利是衡量国家发达、文明、进步的标准之一,提升社会服务工作力度,有利于造福人民,提升其幸福指数,能将社会发展成果公平公正的分享开来,给更多人机会,推动社会进步。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社会工作在民政事业发展中有一定难度,我们知道社会福利服务工作是全民性工作,有包容性,需要科学规划,中国太大,要服务的范围很广,包括的因素也多,由于我国社会生产水平不高,我们只能有针对性的做好社会福利服务,对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优先服务,暂时无法做到走全民服务路线。
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辩证关系研究
领域 ,如社 区建设 、社会组 织建设等 。四
民政部 门是作 为一种 国家行政管理 组 是民政工作机 制 ,由原来 的政府单方面 的 会 化
织 自上 而 下成 立 和组 建 的 ,具 有 很 明显 的 行 强制 向政府 主导与社会参与 相结合 的方 向
政性 和政 务性 的特点 。在界定 民政工作 内 发展 。五是我 国民政工作 与国际社会工 作 持 ,通过在各 项民政业务领域 中 引人社 会 涵 时 ,有 学者将其定 义为 “ 民政工作是 具 接轨 。随着 我国对外开放 的不断发展 ,我 工 作 的 专 业理 念 和 服 务 方 法 ,促 进 民政 工 有社 会主 义行政 的 ,以党和政 府为领导 , 国的 民政 工作 也将积极 吸收借鉴 国外社 会 作 向 专 业 化 、 职 业 化 、规 范 化 方 向发 展 ,
拨 款 。 二 是 政 府 财 政 投 入 不 足 ,期 ,借鉴 的增 长缓慢 ,不 能满足 民政事 业发展的 需
社会 工作者和其 他个体 或群体 ;在 服务手 西方社会工作相对 成熟的理论体 系是必然 要 。要填补 资金缺 口,有效 满足更 多的服 段上 ,包括社 会个案 工作 、社会 团体工作 的选择 。但 随着这一进程 的推进 ,对西 方 务需求 ,需要 引入社会 工作 ,实现 民政 工 和社 区工作 ,不依靠政 府的强 制力量 ;在 社 会工作理论 加以本土化 改造及对本土 社 作的社会化 ,更充分 的运 用社会资源来 解
会 工 作也 必 须 向 民政 工作 的 方 向发 展 。
( ) 宏 观视 角下 民政 与 社 会 一 凸 显 出 来 。三 是 民 政 职 能 范 围 的 扩 大 。 随 工 作 的辩 证 关 系
逐 渐 扩 展 至 全 体 社 会 公 众 , 多 元 性 特 点
19第十九章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推荐文档)
进步。
• 第二,广泛提供社会服务,保证改革顺利
进行。
• 第三,实施社会行政管理,促进社会良性
运行。
• 第四,协调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巩固国防
建设。
二、民政工作中的社会工作理论基础
• (一)民政工作中的社会工作理论基础
• 1.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主义表现出两个特点:
的需要”和有支付能力的需要等;
• (3)一般需要或经济需要,这是指对货币的
需要;
• (4)精神需要,包括人发展自己的才能的需
要以及对文化成果享用的需要。
3.社会福利社会化
(二)民政工作中运用的社会工作方法与 技巧
• 1.社会政策的方法与技巧 • 2.社区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 3.小组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 4.个案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二)与社会福利、社会工作间接相关的民政职 能机构
• (1)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 (2)外事司 • (3)办公厅。
二、民政部门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 (一)社会福利服务
• 1.社会福利事业
社会福利事业是指
政府和社会对特定的社会福利对象提供的、
旨在满足他们基本生活需求的供养性社会
福利服务,主要包括由县以上政府部门兴
• (2)建国以来,民政系统由于其职责所在,
对于负面的社会状况关注尤甚,与基层、 社会贫弱群体也有着一种特殊的联系。
(3)改革以来,中国进入经济转轨、社 会转型的剧烈变化时期,民政部门面
临的社会问题也剧增。
• (4)民政部门各项重大的改革措施和社会政
策的出台,要经过党中央、国务院或全国人 大的批准,同时也要依靠各部门和地方各级 政府的支持。
务,或称社会服务。
社会工作与中国特色民政工作的关系
社会工作与中国特色民政工作的关系作者:孙海燕来源:《世纪之星·交流版》2016年第11期[摘要]社会工作与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二者是有密切关联的,我们看到了民政工作积极开展对做好社会工作的重要性,目前还需要把社会工作建设成为我国民政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吸纳多种不同的社会工作人才,提高社会化服务,更好的促进中国特色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社会工作;中国特色;关联民政工作和谐社会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社会经济蓬勃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但也相应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我国农民工问题、老龄化人问题、单亲家庭问题等矛盾尖锐,如果处理不好,一定会造成一些列社会问题,不要说是什么和谐社会,就是基本的社会稳定都不好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吸纳多种不同的社会工作人才,提高社会化服务,更好的促进中国特色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关系(一)什么是社会工作和民政工作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
它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疾和其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部分经济困难或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开展社区服务,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民政工作则是各级民政部门及其主管的服务机构。
他的职责是党和政府赋予的,运用行政手段和服务方法,对社会进行管理和服务。
民政部门发挥着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特殊群体的职能,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关系根据二者的定义表明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有着密切的关联:1.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有着相同性。
从二者的使命来看,两者是相同的。
社会工作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来提供服务的。
民政工作是保障人的基本生存发展权的永恒工作。
所以,不管是在民政工作中还是在社会工作中,都应该体会人的需要。
2.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也有着明显的不同。
社会工作遵循“和平”“关爱”等业务,更强调服务对象是相互平等的,使被服务的人能够坚强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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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辨析罗彩娟/李红武2012-10-15 14:04:21 来源:《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沪) 2009年2期【英文标题】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vil Work and Social Work【作者简介】罗彩娟,人类学博士,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教师;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01;李红武,人类学博士,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系教师。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系,北京100102【内容提要】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在工作理念和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联系密切,但在服务方式上又有区别。
本文基于两者的区别和联系,探讨了两者在三个方面的互动关系,即社会工作为民政工作实现专业化提供理论借鉴和支持;民政工作是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有力保障;民政工作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重要途径。
这三方面的互动关系对于努力推进民政工作专业化与社会工作本土化、职业化,促使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这两门学科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共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Civil work is closely related to social work in their working ideas, the objects they serve, and the service they offer. However, they differ from each other in the ways they serve people. Based on thos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this paper studies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m in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Firstly, social work can provide theoretical ideas and support for the specialization of civil work. Secondly, civil work can ensure the professionalization of social work. Thirdly, civil work serves as a vital way for social work to be localized. Theirinteraction in those three aspects is of great importance in promoting the specialization of civil work and the localization and professionalization of social work, and also is important in helping the two subjects develop together both theoretically and practically.【关键词】民政工作/社会工作/关系civil work/socialwork/interaction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是关系密切的两种服务工作和学科,二者之间既有区别,更有联系。
首先,二者都坚持“以民(人)为本,为民(人)解困、为民(人)服务”的工作理念,都能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
其次,从服务对象和内容上看,两者都是为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等有服务需要的群体提供福利服务。
第三,就工作方法来看,两者都以服务为手段开展助人活动。
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服务方式不同,民政工作的服务方式是救济型救助和服务型救助,体现其行政管理的性质,代表党和政府履行其职能;社会工作主要采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专业方法来进行服务型助人活动,遵从“助人自助”和“平等”的专业伦理,强调和服务对象的平等关系。
两者存在区别的原因在于它们的来源不一。
社会工作来源于西方,与西方的工业化和社会重组有关。
西方的工业革命导致经济发展增速,而社会发展滞后,社会问题丛生,社会工作是应解决西方社会问题的需求而产生的。
民政工作根植于中国传统社会,是我国独有的一种行政工作,长期服务于政权目标和社会稳定。
虽然两者来源不同,但两者是一体两面的互补关系,这就使得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可以从彼此身上获得启发,相互取长补短。
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社会工作为民政工作实现专业化提供理论支持;民政工作是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有力保障;民政工作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重要途径。
一、社会工作为民政工作的专业化提供理论支持民政的历史源远流长,关于“民政”的涵义和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变化。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民政工作的本质涵义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协调和健康发展,也就是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困难,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已有的民政工作研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民政工作的历史和发展研究。
主要是追溯民政工作的历史脉络,为民政工作的有效运行提供历史借鉴。
如《中国民政史稿》对民政工作的起源和历史发展脉络进行详细的研究。
[1]二是关于民政工作的学科属性及其与相关学科的关系的研究。
学界对民政工作的学科属性一直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民政工作归属于行政管理学范畴,民政工作是一种行政管理工作。
①其次,认为民政工作归属社会工作的学科范畴。
如著名的社会学家雷洁琼说过:“民政工作是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
基于对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共同点,即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在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上都是为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等有服务需要的群体提供福利服务,都以服务为手段开展助人活动的一致看法,学者们分别从不同角度来探讨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关系。
②三是民政工作的实务研究。
具体包括对民政工作的工作范畴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优抚与双拥工作、救灾救济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工作、社会福利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容救助工作)、民政财务与统计工作等各项工作实务的内容和工作程序进行研究。
③另外还有其他学者从民政工作的特点、服务性质以及民政工作的历史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相关探讨。
从这些研究成果来看,民政工作的研究还停留在实务研究和历史研究及其与其他学科关系的研究阶段,很少有关于民政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
这与它是否成为一个专业至关重要。
怎样才算是一个专业呢?是否有“一个理论体系”是衡量一个专业能否成立且获得社会承认的重要标志?格林伍德(E.Greenwood)在1957年提出,作为一门专业,其所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有五个:(1)一个理论体系(a body of theory),即有一套系统的理论体系或专业知识、技术;(2)专业的权威(professional authority);(3)共同信守的伦理守则(code of ethics);(4)社会或社区的认可(sanction of the community);(5)专业的文化(professional culture)。
在他提出的五个衡量标准中,其中第一个条件即是是否有“一个理论体系”,可见,理论对于一门专业的重要意义所在。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有了一套系统化的理论体系,进而对社会现象做出有说服力且符合逻辑的解释,一门专业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
[2]而民政工作最大的一个缺陷正是它没有一个理论体系。
综观已有的民政工作研究成果,可见实务研究多于理论研究,导致人们关于“民政工作没有理论”的一致看法。
可以说,当前学者对民政工作开展研究大多是借鉴其他临近学科的理论,至今没有自成一体的民政工作理论。
所以要使民政工作实现专业化,使其成为一门专业,首先就是要构建它的相关理论体系。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构建民政工作的理论体系?社会工作为民政工作实现专业化提供理论借鉴和支持,即在民政工作领域引入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专业理念,使民政工作少一些政治行政色彩,多一些服务特征,促使民政工作朝专业化发展。
笔者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也发现,目前很难找到一本有关民政工作的有一定理论深度的教材,翻阅相关的文献资料,大多是对民政工作实务的具体介绍以及对民政工作的历史发展脉络的回顾。
其他就是对民政工作的性质及其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进行研究的一些论文,所以实现民政工作的专业化,编写出既不脱离实际又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的民政工作教材已经势在必行。
民政工作要实现专业化,也无法凭空构建自己的理论;我们知道,任何学科和专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对相邻学科的借鉴和吸收。
所以民政工作同样要从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学科吸收理论精华。
而社会工作目前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与民政工作是最为接近的学科关系,所以民政工作的专业化最为便捷的途径便是借助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和方法论。
如吸收和借鉴社会工作在开展助人工作过程中的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三大工作模式的长处,把它们运用到民政工作的具体工作事项中。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工作为民政工作的专业化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民政工作是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有力保障我国社会工作发展二十多年来,其职业化问题目前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实现社会工作职业化,对于扩大社会工作专业的影响力,增强其应用性有重要意义。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里程碑。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下,中央已把发展社会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王思斌教授认为,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对社会工作的重视和强有力地推动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第一,赋予社会工作重要地位。
《决定》对发展社会工作的意义给予了高度认识,指出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从而把发展社会工作与现阶段党和政府及社会的最高追求联系起来,这样,发展社会工作就具有了政治合法性和社会合法性。
第二,对社会工作的发展进行了制度设计。
《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对社会工作人员的从业给予保障、激励,并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其行为。
第三,确定要强化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决定》要求高等院校要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专门人才,这实际上指出了通过高等院校培养专业人才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的重要途径,从而也把专业教育和培训视为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发展的基本生长点。
第四,对社会工作人员的工作领域做了制度化安排。
《决定》指出要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这就对社会工作者的重要就业领域和工作职能提出了制度上的安排,当然也指出了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新方向。
[3]同时,在《决议》精神的推动下,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比如人事部民政部等)都已积极行动起来,共同进行着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