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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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包装、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本企业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本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第五条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本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证食品安全。

第三章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第九条原材料采购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供应稳定的原则,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当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查验,确保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并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食品进行出厂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销售情况,确保食品可追溯。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六章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对自查情况进行记录,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踪整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单位名称:签名: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帖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研究《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把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纵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未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上岗。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年内2次以上(含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培训、考核的方式。

5、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应当建立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记录人等信息,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预防为主通过采取预防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二)全程控制从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食品安全。

(三)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四、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人员(一)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索取相关凭证,建立采购台账。

2、生产加工部门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控制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

3、储存部门保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做好食品的出入库管理,防止食品变质。

4、销售部门确保销售场所卫生整洁,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五、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一)供应商选择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二)采购验收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验收,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保质期等,索取相关凭证,如检验报告、发票等。

(三)采购台账建立采购台账,记录采购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管理(一)人员卫生生产加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

(二)加工环境生产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等设施。

(三)工艺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加工,控制加工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1一、目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食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容2.1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2.2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2.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2.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2.5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2.6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7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2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依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超市内所有食品销售环节,包括采购、仓储、陈列、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三条超市应建立完善的食品供应商资质审核体系,对食品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合规资质。

第四条食品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超市规定的采购程序和流程进行采购工作,严禁擅自变更供应商或产品。

第五条食品采购应采取与食品种类和特性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食品仓储管理第六条超市应建立科学的食品存储管理制度,保证不同种类食品存放在相应的环境条件下,避免交叉污染。

第七条食品仓储人员应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巡检,确保食品无变质、破损等情况。

第四章:食品陈列管理第八条超市应根据食品种类和销售情况,合理规划食品陈列区域,保证食品陈列整齐清晰。

第九条食品陈列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陈列区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食品陈列符合卫生要求。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条超市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对每批次的食品销售情况进行记录,保存至少三个月。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食品知识和安全常识,严格遵守食品销售规定。

第六章:食品召回管理第十二条一旦发现因食品质量问题存在安全隐患,超市应立即启动食品召回程序,通知顾客停止购买并进行退货处理。

第十三条食品召回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确保召回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食品安全培训管理第十四条超市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对食品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食品相关人员应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未通过考核者不得从事食品相关工作。

第八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六条超市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超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进货查验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销售者应当查验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证件,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3. 销售者应当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

4. 销售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需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对食品进行查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销售记录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2. 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者还应当查验食品的标签,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销售。

3. 销售散装食品的,销售者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三、食品贮存制度1. 销售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需要,建立并执行食品贮存制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销售者应当将食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等符合食品贮存条件的场所,并定期对食品贮存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3. 销售者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同品种、不同性质的食品混合存放,造成食品污染或者交叉污染。

四、食品召回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措施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2. 销售者应当记录召回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食品销售环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规范食品销售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本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销售场所、市场、超市、餐饮服务、电商平台等。

三、具体内容1. 食品销售许可证食品销售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食品销售许可证,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销售许可证。

2. 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销售单位应明确食品安全的全员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3. 食品原料和供应商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及时退回或处理。

4. 食品储存和保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和保管制度,规定食品的存放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定期对冷藏和冷冻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新鲜度。

5. 食品包装和标签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包装,并标注明确的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等信息,确保食品包装和标签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6. 食品销售环境和设施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整洁、卫生,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确保无害生物不得进入销售环节。

同时,应做好食品销售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7. 食品销售员培训食品销售单位应定期组织销售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销售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储存和销售食品。

8. 食品追溯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对进货、销售、退货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能够追溯到每一批次食品的生产和流通情况。

9.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理和上报程序,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

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2)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流通、餐饮和进出口食品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地方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各个环节,涉及食品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户等。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保护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依法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工艺、卫生和检验要求,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产品的质量。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器具和场地进行检查、清洁和消毒,确保无污染。

第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供应商评估制度,并对供应商进行抽检和评估,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食品加工管理第八条食品加工企业应具备加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工艺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食品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控制点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

第十条食品加工企业应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具备销售许可证,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合法合规的采购和销售。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企业应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过期食品、劣质食品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召回制度,对发现问题食品及时采取回收、销毁等措施。

第五章餐饮管理第十四条餐饮企业应具备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餐饮企业应定期对食材、厨房设施和人员进行检查和清洁,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六条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档案,记录从食材采购、加工到餐饮过程的各个环节,方便追溯。

第六章管理措施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主要包括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督管理等。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责任制是指企事业单位要明确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流程和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公司内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流程,保障食品生产安全,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生产、加工、销售食品及与之有关的一切流程,包括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控制等相关的管理内容。

第三节制度制定程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等实际情况,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由公司管理人员组成制度工作组,按照制度制定程序,经过备案、公示、征求意见、审定等程序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食品生产、加工管理第一节产品开发和生产1. 产品研发管理2. 原材料采购管理3. 工艺流程管理4.生产设备、场所管理5.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第二节加工流程和质量控制1. 加工流程控制2. 生产工艺监测3. 质量检测和控制4. 产品出厂检验5. 不良品管理第三节库存管理1. 原材料、辅料储存管理2. 产品储存管理3. 仓库卫生管理第三章食品销售管理第一节销售计划预测1. 销售计划预测2. 销售区域划分3. 销售目标考核第二节营销策略和计划1. 市场营销策略2. 产品定价管理3. 促销活动管理第三节售后服务管理1. 售后服务管理2. 投诉反馈处理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一节违规行为1. 从业人员违规行为2. 食品生产、销售违规行为3. 安全事故处理第二节责任主体1. 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责任2. 食品生产、销售责任第三节处理程序1. 违规行为处罚2. 安全事故处理以上为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制度执行中遇到问题,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处理,确保制度完整执行。

违反本制度规定者由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合同进行追究责任。

本制度不时进行修订,以符合时代和技术的发展,以及公司的实际需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一、目的为确保企业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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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1.1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食堂及外协单位。

1.3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2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3 各部门、车间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4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本部门、车间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3)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整改;(4)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采取相应措施;(5)完成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食品安全风险防控3.1 公司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

3.2 各部门、车间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 公司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4.1 采购部门应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4.2 采购部门应建立食品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定期进行评估。

4.3 食品进货时应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4.4 对食品进行验收时,应检查食品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

五、食品生产与加工5.1 食品生产与加工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5.2 生产车间应保持卫生整洁,生产设备、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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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企业应当以科学的态度,坚守社会责任,在生产过程中始终保持食品质量的安全。

第四条本企业应当制定一套科学、完整的食品安全体系,随时应对各种紧急事件,最大程度地保障食品安全。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的方式,执行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计划第六条本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计划,具体包括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危机预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食品安全监测:本企业应当实施食品安全的监测,包括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营养成分、微生物等方面的检测,按照监测结果进行食品生产的调整,保证生产出的食品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食品危机预警: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危机预警机制,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危机处理工作会议,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的情况,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本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原材料管理、生产管理、流通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背景;2.能够有效管理、协调食品安全事务的能力;3.能够对实际操作的食品制品所存在的潜在危险进行适当的预见和控制。

第十一条对于以下岗位的人员,企业要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1、从事食品生产、质量检测、销售等的相关人员;2、从事食品安全危机应急处理的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管。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三条本企业的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能够保证生产形成的食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第十四条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当符合相关安规要求,对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不会有任何安全事件的发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超级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超级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3.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4.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5.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6.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7.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8.索证索票制度9.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0.不合格产品处置制度11.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3.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

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5、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6、销售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7、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自检自查内容、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食品安全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产品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安全产品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

第三条食品安全产品销售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产品销售实施监督管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产品销售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产品销售管理第五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六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产品来源合法,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二)产品包装标识齐全,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成分表、贮存条件等;(三)产品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四)销售场所卫生整洁,具备食品储存、展示、销售等功能区域;(五)销售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素养,保持个人卫生。

第七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应实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以下资料:(一)供货商的主体资格及相关资质;(二)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三)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四)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第八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九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应实行退市召回制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召回措施。

第十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应实行不合格产品公告制度,对不合格产品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

第三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一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经营主体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以下措施:(一)停止销售涉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二)封存涉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相关原料、包装材料、生产工具等;(三)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四)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召回已售出的涉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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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贮运、进出口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3. 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3. 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加工、贮运、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1.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过程、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

2. 针对风险评估结果,企业应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3.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控制措施进行审查、调整,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食品生产与加工1. 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者应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2. 企业应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规程、卫生要求等。

3.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严格控制原料、辅料、添加剂的使用,严禁使用非法添加剂。

五、食品贮存与运输1. 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贮存、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2. 食品贮存、运输设施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3. 企业应制定食品贮存、运输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六、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1. 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销售活动。

2. 食品销售者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 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与召回1.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加工、贮运、销售等环节的信息。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及时查明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情况,确保食品的溯源和召回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八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第九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资质和健康状况。

求,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食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对食品的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和送检制度,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和安全监测。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企业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条食品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

二、从业人员管理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符合健康要求。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工作。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三、食品采购和进货查验第八条食品企业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

第九条食品企业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商,认真查验其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来源合法。

第十条食品企业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食品企业应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并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第十二条食品企业应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第十三条食品企业应详细记录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四、食品储存和运输第十四条食品企业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五条食品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运输制度,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五、食品加工和生产第十六条食品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进行食品加工和生产。

第十七条食品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证生产环境的卫生。

第十八条食品企业应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用添加剂。

食品安全法超市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法超市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法超市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销售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

第三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五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

第六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审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无证、无照、无合格证明的食品。

第七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并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第八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存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九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妥善保管相关资料,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销售第十一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二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将食品放置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中,保证食品不受污染。

第十三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不得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十五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不得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销售不合格的食品。

第四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十六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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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3.索证索票制度;4.进货查验制度;5.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6.进货查验记录制度;7.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8.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9.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0.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1.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2.废弃物处置制度;1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4.食品安全追溯制度;15.食品销售记录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制定);1、扒鸡美食城德兴店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食品销售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负责人(法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负责人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八、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扒鸡美食城德兴店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本单位依照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秉着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以此保证食品安全。

一、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制度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落实责任到人的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食药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设备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存档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依照自查标准,负责人严格执行自检自查计划,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负责人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负责人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经营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扒鸡美食城德兴店索证索票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质量安全,规范食品供货行为,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索证索票中的“证”,是指:(一)直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或)生产许可证。

(二)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商检证明。

(三)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等初级农副食品供货商(人)住所(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的证明。

二、本制度所称的索证索票中的“票”,是指与食品供货商之间每次交易时,直接供货商向购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

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和联系方式。

三、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食品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四、本单位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五、采购方必须确认直接供货商的资质,索要并查验其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和票据。

证明材料必须是加盖供货商印章的复印件。

六、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七、对索取的证票建立进货查验台账,并按供应商、供货品种、进货时间等多种分类方式建档保存,不得涂改、伪造,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上述证照和材料如有变更或改动,食品销售者应当随时索取,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九、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扒鸡美食城德兴店进货查验制度为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购进食品时,必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本单位负责人指导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检查。

三、本单位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坚决拒绝进货。

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长期定点进货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四、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七、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八、采购乳制品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每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每次进货比对进货票据查验货物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许可证号等内容,货、票不符或者货物本身标示不合法的拒收。

对每批货物开箱抽查,发现有明显质量问题的拒收。

十一、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十三、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扒鸡美食城德兴店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为规范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负责人通过自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消费者投诉等方式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该立即召回相关食品,并及时报告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停止销售相关问题食品。

二、对不合格食品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措施: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在经营场所或通过媒体发布召回公示;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三、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下列不合格食品将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1、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2、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3、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4、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5、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6、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8、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9、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10、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紧急召回:食用后可能导致死亡或者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需要予以紧急召回的。

对于紧急召回的,负责人应当在知悉风险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同时立即实施召回。

一般召回;食用后一般不会造成严重健康损害,需要及时予以召回的。

对于一般召回,负责人应当在知悉风险后7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同时立即实施召回。

五、负责人应该对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对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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