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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个税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018年10月个税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018年10月-12月工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3000元的3% 0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 210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 1410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2660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4410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160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15160速算扣除数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综合所得适用(按月):速算扣除数使用示例:A个人于2018年12月取得20000元工资收入,在不考虑其他所得及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假设五险一金为4000元,再减去个税草案中的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4000元-5000元=11000元,再用11000元去找对应的级数,由于11000元在3000元和12000元之间,应选择第二级,即适用10%的税率和210元的速算扣除数。

计算方式:11000元×10%-210元=890元因此A个人在2018年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90元。

批量计算怎么办?别发愁,我们有excel快捷公式奉上,还是刚才的例子,用A个人收入20000元,再减去五险一金4000元,求得16000元,填写在表格D3处:再在E3处直接复制以下公式:=ROUND(MAX((D3-5000)*{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 60,4410,7160,15160},0),2)便求出本月应交个人所得税890元,一定记得,本公式中的取数处为“D3”,在实际测算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表格去选择取数处。

2018新个人所得税 税金计算表(起征点每月5000元)

2018新个人所得税 税金计算表(起征点每月5000元)

2018版个税按月预交,年
终汇算(次年3月1日-6月
30日)
薪资计算月收入总计
25,000.00请输入年终奖
请输入扣减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5,500.00请输入
扣减基数
5,000.00应税收入
14,500.00当月薪资所得税
435.00年终奖所得税
-工资实发数
19,065.00年终奖实发数
-本月实领收入
19,065.00最后月收入
年终奖月税年奖金税 19,500.00
- 435.00 -税率速算扣除数(元)3%10% 210.0020% 1,410.0025% 2,660.0030% 4,410.0035% 7,160.0045% 15,160.0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30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实发年终奖 - 0.02。

2018年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年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天学一点:2018年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请问在2018年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纳税人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对于2019年后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举例:张某在2018年10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万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4500元,低于5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0(4500元未达“起征点”);
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当月工资4500元与5000元的差额为500元,可以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除,(20000-500)/12=1625,按照新的月度税率表查找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0000-500)*3%=585元;
当月应纳税款=0+585=585元。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10月之前,如果纳税人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今年四季度发放的奖金,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个人所得税改革(完整版)

2018个人所得税改革(完整版)

(四)资料备查: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教育资料
二、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标准
(一)享受条件: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二)标准扣除方式: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二者只能选其一。 (三)起始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4年)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 可以扣除的年度。(每年只能扣一次)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四)资料备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资料备查: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
六、大病医疗扣除标准
(一)享受条件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二)标准扣除方式: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 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限额的部分。 (以小家庭为单位,可以扣除配偶和孩子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例如:某人因大病住院花了3万元,其中1.5万不能扣除,另外1.5万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补扣。 (三)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不可以累加扣除,应分别计算范围内自 付部分的扣除额。 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不可以在父母双方分摊,只能选择父母一方依法扣除。 (四)备查资料: 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年度汇算时需自行申报,会计报不了,且预扣预缴时不能扣,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18.08.3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2018年10月1日起新个税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个税EXCEL计算公式

2018年10月1日起新个税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个税EXCEL计算公式

2018年10月1日起新个税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个税EXCEL计算公式【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个税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5000元”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一、2018年10月1日调整后的个税“应纳税所得额”、“超额累进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计算: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3000*(10%-3%)+0=210.00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12000*(20%-10%)+210=1410.00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25000*(25%-20%)+1410=2660.00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35000*(30%-25%)+2660=4410.00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55000*(35%-30%)+4410=7160.00 超过80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80000*(45%-35%)+7160=15160.00三、2018年10月1日调整后的个税EXCEL公式:=ROUND(MAX((A1-B1-C1-5000)*1%*{3,10,20,25,30,35,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个税EXCEL公式分解说明:1、 1%*{3,10,20,25,30,35,45}这部分为“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2、 {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这部分为“速算扣除数”,分别为: 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3、取最大值函数(MAX):MAX((A1-B1-C1-5000)*1%*{3,10,20,25,30,35,45}-{0,210,1410,2660,4410,7 160,15160},0)这一部分是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减去“五险一金(B1)”、“专项附加扣除数(C1)”及“起征点”后分别乘以7个税率,再减去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将最后得到的七个数据取最大值。

2018年10月1日起新个税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个税EXCEL计算公式

2018年10月1日起新个税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个税EXCEL计算公式

2018年10月1日起新个税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个税EXCEL计算公式【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个税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5000元”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一、2018年10月1日调整后的个税“应纳税所得额”、“超额累进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计算: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3000*(10%-3%)+0=210.00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12000*(20%-10%)+210=1410.00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25000*(25%-20%)+1410=2660.00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35000*(30%-25%)+2660=4410.0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55000*(35%-30%)+4410=7160.00超过80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80000*(45%-35%)+7160=15160.00三、2018年10月1日调整后的个税EXCEL公式:=ROUND(MAX((A1-B1-C1-5000)*1%*{3,10,20,25,30,35,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个税EXCEL公式分解说明:1、 1%*{3,10,20,25,30,35,45}这部分为“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2、 {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这部分为“速算扣除数”,分别为: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3、取最大值函数(MAX):MAX((A1-B1-C1-5000)* 1%*{3,10,20,25,30,35,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这一部分是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减去“五险一金(B1)”、“专项附加扣除数(C1)”及“起征点”后分别乘以7个税率,再减去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将最后得到的七个数据取最大值。

2018年四季度(10月起)新个税法 新个税计算表格(带公式)

2018年四季度(10月起)新个税法 新个税计算表格(带公式)

单元格b3为各项社会保险费单元格c3为计税工资即税前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使用时在税前工资一列输入对应数值各项社会保险费一列输入对应数值使用下拉拖出计税工资数
计税工资 9000
应纳税额 190
税后收入 8810
单元格A3为税前工资,即月收入所在单元格。 单元格B3为各项社会保险费 单元格C3为计税工资,即税前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 使用时,在税前工资一列输入对应数值,各项社会保险费一列输入对应数值,使用下拉拖出计税工资数值、应纳税额、税后 收入

最新年10月1日起新个税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个税excel计算公式资料

最新年10月1日起新个税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个税excel计算公式资料

2018年10月1日起新个税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个税EXCEL计算公式【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个税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5000元”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一、2018年10月1日调整后的个税“应纳税所得额”、“超额累进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计算: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3000*(10%-3%)+0=210.00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12000*(20%-10%)+210=1410.00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25000*(25%-20%)+1410=2660.00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35000*(30%-25%)+2660=4410.0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55000*(35%-30%)+4410=7160.00超过80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80000*(45%-35%)+7160=15160.00三、2018年10月1日调整后的个税EXCEL公式:=ROUND(MAX((A1-B1-C1-5000)*1%*{3,10,20,25,30,35,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个税EXCEL公式分解说明:1、 1%*{3,10,20,25,30,35,45}这部分为“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2、 {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这部分为“速算扣除数”,分别为: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3、取最大值函数(MAX):MAX((A1-B1-C1-5000)* 1%*{3,10,20,25,30,35,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这一部分是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减去“五险一金(B1)”、“专项附加扣除数(C1)”及“起征点”后分别乘以7个税率,再减去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将最后得到的七个数据取最大值。

5000起点个税计算表

5000起点个税计算表

自动显示个税的大写金额
#NAME? #NAME? #NAME? #NAME? #NAME? #NAME? #NAME? #NAME?
速算扣除数到底怎么来的?
3000*(10%-3%)=210 3000*(20%-3%)+(12000-3000)*(20%-10%)=510+900=1410
以下与此同理,略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税率%
3 10 20 25
30 35 45
速算扣除数
0 210 1410 2660
4410 7160 15160
如果您的电子表不能正常显示公式中的结果,一般是电子表的“宏安全性”设置造成的,调整一下 表,点击电子表上方菜单栏中的“工具—宏—安全性”;二,将安全级设置为“低”,点击窗口下
个税税率
0.00% 0.00% 3.00% 25.00% 3.00% 10.00% 20.00% 25.00% 30.00% 35.00%
速算扣除数
2,660.00 210.00 1,410.00 2,660.00 4,410.00 7,160.00
5000起点工资个税税率对照表
应税工资
1 不超过3000元的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018年10月01日起执行
工资个税计算表示例有疑问请点击
月工资(扣除社保后)
2,600.00 4,000.00 5,000.50 34,487.50 8,000.00 8,001.00 25,000.00 40,000.00 60,000.00 85,000.00

个人所得税新政

个人所得税新政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现就2018年第四季度纳税人适用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

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过渡期10-12月:【工资薪金所得税计算公式=每月收入(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专项扣除(俗称五险一金)-依法确定的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险、递延养老保险等税法规定的)-5000】*税率-速算扣除数新政策正式执行2019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税计算公式=每月收入(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专项扣除(俗称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依法确定的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险、递延养老保险等税法规定的)-5000】*税率-速算扣除数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问题(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二)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以下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9.07•【文号】财税〔2018〕98号•【施行日期】2018.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现就2018年第四季度纳税人适用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

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问题(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二)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以下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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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税率等变更,请修改
关人员的姓名、部门、身 规定的上年平均工资 算)、社保和公积金等 相应缴费比例数字)。

要选填部门,即可分部门
题。
使用说明
1、本系统表中设置公式的表格请不要随意改动,如果税率等变更,请修改 公式内的数据即可。 2、本系统主要需要用户录入工资明细表,比如相关人员的姓名、部门、身 份证号、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基数(按社保部门规定的上年平均工资 算)、公积金基数(本系统按照标准工资,即应发工资算)、社保和公积金等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可根据企业实际,修改公式中的相应缴费比例数字)。 3、本系统“社保、公积金、年金、医疗”表,需要选填部门,即可分部门 汇总数据。 4、本系统比较简单,并且已经过测试,运行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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