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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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凡进行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附录1),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第二章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第五条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在进行人体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应权衡对受试者和公众健康预期的受益及风险,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

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

第六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由申办者准备和提供。

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试验药物的临床前研究数据,包括处方组成、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结果。

所提供的临床前数据必须符合进行相应各期临床试验的要求,同时还应提供试验药物已完成和其它地区正在进行与临床试验有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临床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与条件应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

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

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和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定。

第三章受试者的权益保障第八条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

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

第九条为确保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须成立独立的伦理委员会,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 GCP)为提高药物临床研究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3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17年1月31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所报告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执行、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临床试验考虑的首要因素,并高于对科学和社会获益的考虑。

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

第四条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临床试验开始前应权衡试验对受试者预期的风险和获益,判定是否有悖于社会责任和义务。

只有当预期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开始和/或继续临床试验。

第一章总则第五条临床试验方案必须清晰、详细、可操作。

临床试验方案在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必须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和医疗常规,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必须由临床医生作出。

第七条所有临床试验的纸质或电子资料均应被妥善地记录、处理和保存,并确保能正确用于临床试验的报告、解释和核对。

第一章总则第八条试验药物的制备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原则。

试验药物的使用必须按照被批准的试验方案执行。

第九条临床试验各方应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临床试验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参加临床试验的各方应遵守利益冲突回避的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考核试题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考核试题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考核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4分)1. ()是指任何在人体进行的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明或揭示试验用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研究药物的吸取、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用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A .临床试验(正确答案)B. 临床前试验C.伦理委员会D.不良事件2. ()由医学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非医务人员构成的独立组织,其职责为核查临床试验方案及附件与否合乎道德并为之提供公众保证,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受到保护。

A .临床试验机构B.研究者团队C.伦理委员会(正确答案)D.申办方3. ()通常包括基本信息、研究背景资料、试验目的、试验设计、实施方式(方法、内容、步骤)等内容。

A 知情同意书B.研究者手册C.源文件D.试验方案(正确答案)4. 关于试验用药物在进行人体研究时已经有的临床与非临床数据汇编是()A.知情同意书B.研究者手册(正确答案)C.源文件D.试验方案5. 告知一项试验的各个方面状况后,受试者自愿认其同意参见该项临床试验的过程是()A. 知情同意(正确答案)B.组织实施C.检查D.稽查6. 每位受试者表达自愿参与某一试验的文献证明是()A.监查报告B.知情同意书(正确答案)C.研究者手册D.试验方案7. 实行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的负责者是()A .研究者(正确答案)B.协调研究者C.伦理委员会D.申办者8. 被主要研究者授权,协助研究者进行非医学判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的是()A.临床研究协调员(正确答案)B.临床监查员C.稽查员D.秘书9. 发起一项临床试验,并对该试验的启动、管理、财务和监查负责的企业、机构和组织的是()A.协调研究者B.监查员C.研究者D.申办者(正确答案)10.由申办者委任并对申办者负责的人员,其任务是监查和汇报试验的进行状况和核算数据的是()A.协调研究者B.监查员(正确答案)C.质控员D.稽查员11. 临床试验中使一方或多方不懂得受试者治疗分派的程序是指()A.设盲(正确答案)B.揭盲C.偏离D.脱落12. 按试验方案所规定设计的一种文献,用以记录每一名受试者在试验过程中的数据是()A.总结汇报B.研究者手册C.病例汇报表(正确答案)D.试验方案13.试验完毕后的一份详尽总结,包括试验措施和材料、成果描述与评估、记录分析以及最终所获鉴定性的、合乎道德的记录学和临床评价汇报是()A病例报告表B.总结汇报(正确答案)C.稽查报告D.临床试验必备文件14.临床试验中用于与试验药物参比对照的其他研究药物、已上市药品或者安慰剂是()A.试验用药品B.对照药品(正确答案)C.生物制剂D.氯化钠注射液15.()是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物后出现的不良反应事件,但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号)年月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号《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于年月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本规范自年月日起施行。

二○○三年八月六日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得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就是临床试验全过程得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与报告。

第三条凡进行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所有以人为对象得研究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附录),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与尽可能避免伤害。

第二章临床试验前得准备与必要条件第五条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得科学依据。

在进行人体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得目得及要解决得问题,应权衡对受试者与公众健康预期得受益及风险,预期得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得损害。

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与伦理要求。

第六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由申办者准备与提供。

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试验药物得临床前研究资料,包括处方组成、制造工艺与质量检验结果。

所提供得临床前资料必须符合进行相应各期临床试验得要求,同时还应提供试验药物已完成与其它地区正在进行与临床试验有关得有效性与安全性资料。

临床试验药物得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得设施与条件应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得需要。

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得专业特长、资格与能力,并经过培训。

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与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得监查、稽查与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得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章受试者得权益保障第八条在药物临床试验得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得个人权益给予充分得保障,并确保试验得科学性与可靠性。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最新版】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最新版】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

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及相关伦理要求,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优先于对科学和社会的获益。

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第四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临床试验应当权衡受试者和社会的预期风险和获益,只有当预期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实施或者继续临床试验。

第五条试验方案应当清晰、详细、可操作。

试验方案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当遵守试验方案,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应当由临床医生做出。

参加临床试验实施的研究人员,应当具有能够承担临床试验工作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经验。

第七条所有临床试验的纸质或电子资料应当被妥善地记录、处理和保存,能够准确地报告、解释和确认。

应当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和其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第八条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相关要求。

试验药物的使用应当符合试验方案。

第九条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临床试验的全过程,重点是受试者保护、试验结果可靠,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临床试验的实施应当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

第二章术语及其定义第十一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临床试验,指以人体(患者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的试验,意在发现或验证某种试验药物的临床医学、药理学以及其他药效学作用、不良反应,或者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确定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的系统性试验。

2023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2023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

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及相关伦理要求,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优先于对科学和社会的获益。

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第四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临床试验应当权衡受试者和社会的预期风险和获益,只有当预期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实施或者继续临床试验。

第五条试验方案应当清晰、详细、可操作。

试验方案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当遵守试验方案,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应当由临床医生做出。

参加临床试验实施的研究人员,应当具有能够承担临床试验工作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经验。

第七条所有临床试验的纸质或电子资料应当被妥善地记录、处理和保存,能够准确地报告、解释和确认。

应当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和其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第八条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相关要求。

试验药物的使用应当符合试验方案。

第九条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临床试验的全过程,重点是受试者保护、试验结果可靠,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临床试验的实施应当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

第二章术语及其定义第十一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临床试验,指以人体(患者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的试验,意在发现或验证其中一种试验药物的临床医学、药理学以及其他药效学作用、不良反应,或者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确定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的系统性试验。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相关知识考核试题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相关知识考核试题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相关知识考核试题一、单选题(每题3分)1.什么是"GCP''(goodclinicpractice)?[单选题]A.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B.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IC.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D.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什么是“CRO”[单选题]A.合同研究组织(⑴B.临床监查员C.临床研究协调员D.研究者3 .什么是“CRA”[单选题]A.合同研究组织B.临床监查员C.临床研究协调员D.研究者4 .什么是“CRC”?[单选题]A.合同研究组织B.临床监查员C.临床研究协调员,D.研究者5 .什么是“CRF”[单选题]A.病例报告表B.知情同意书C.原始病历D.试验总结6 .什么是“ICF”[单选题]A.病例报告表B.知情同意书,C.原始病历D.试验总结7 .关于“公正见证人”的描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单选题]A.应为受试者亲人8 .应与临床试验无关,不受临床试验相关人员不公正影响的个人QC.应为试验医院的医务人员8.什么是“AE”?[单选题]A.药物不良反应8 .不良事件;C.严重不良事件D.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9 .什么是“SAE”[单选题]A.药物不良反应B.不良事件C严重不良事件1J'D.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10.什么是”110人父?[单选题]A.药物不良反应B.不良事件C.严重不良事件D.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二、多选题(每题5分)1 .关于“临床试验”定义描述,下列哪些是正确的?A.是以人体(患者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的试验(B.指不在人体上进行的生物医学研究C.意在发现或验证某种试验药物的临床医学、药理学以及其他药效学作用、不良反应,或者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

(即「;为D.以确定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的系统性试验(2 .GCP的核心(宗旨、目的)是什么?A.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做'「)B.保护受试者的权益「M)C.保障受试者安全(D.试验优先3 .关于“GCP”描述,下列哪些是正确的?A.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制定(B.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确”:)C.GCP共9章(总则;术语及其定义;伦理委员会;研究者;申办者;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必要文件管理;附则),83条ID.现行的GCP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4 .关于“受试者”描述,下列哪些是正确的?A.指参加一项临床试验,并作为试验用药品的接受者-<YJB.受试者包括患者(C.受试者包括健康受试者(D.受试者不包括健康受试者5.下列哪些人员属于弱势受试者?A.研究者的学生和下级(kB.申办者的员工、军人、犯人(正确笞案)C.无药可救疾病的患者、处于危急状况的患者ID.入住福利院的人、流浪者、未成年人和无能力知情同意的人6 .关于“试验用药品”描述,下列哪些是正确的?A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门阿一B.对照药品指用于与试验药物参比对照的其他研究药物、已上市药品或者安慰剂(正确答案)C.安慰剂由无药效、无毒副作用的物质组成,如葡萄糖、淀粉等。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试验文档和数据管理
文档管理
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体系,确保试验 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记录得到妥 善保管和归档。文档管理需遵循相关 法规和伦理要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
数据管理
建立数据管理系统,对试验数据进行 采集、整理、分析和管理。确保数据 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和处理 异常数据。同时需做好数据保密工作, 保护受试者的隐私。
04
GCP的监管和审核
监管机构和职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伦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和修订GCP,并监督其在全 国范围内的实施。
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问题进行 审查和监督,确保研究符合伦理原则。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物临床试验的日 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药 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检查。
审核和检查程序
申请和审批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需向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
方可开展药物临床试验。
伦理审查
药物临床试验需经过伦理委员会的 审查,确保研究符合伦理原则和法 律法规。
检查和监督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伦理委员 会将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检查 和监督,确保其符合GCP要求。
不符合GCP的处理和处罚
试验方案和试验流程
试验方案
制定科学、严谨、可行的试验方案,明确试验目的、研究假设、样本量、试验设 计、方法、评价标准等关键要素。试验方案需经过伦理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试验流程
制定详细的试验流程,包括受试者筛选、知情同意、随机分组、试验实施、数据 采集和分析等环节。确保试验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
GCP在医药产业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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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物研发
随着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GCP在创新药物研发 领域的应用将更加广泛,为新药的研发和上市提 供有力支持。

关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修订的背景《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 号〔以下简称《规范》自20XX 颁布实施以来, 已有15 年历史。

随着我国药品研发的快速发展和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药物临床试验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申办者、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等药物临床试验参预各方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于《规范》的理解不许确,对于受试者的权益、安全保障不足,直接影响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的可靠性。

现行《规范》与人用药品注册技术管理国际协调会〔ICH 的相关指导原则间存在差异, 以及国内外药物临床试验领域新概念的产生和新技术的应用,迫切的需要对原有内容做出相应的修改和增补,适应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修订的过程为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需要, 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根据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立法计划, 自2022 年起我局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开展课题研究,在参考ICH GCP〔E6R2 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形成为了《规范》的初稿,经2022 年3 月、2022 年4 月两次局长专题会研究后,分别在XX 、上海和北京召开了由医药企业、药物临床研究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等代表参加的会议,广泛听取意见。

牵头组织专家组深入讨论,征求直属单位及省局等各方意见后形成为了《规范》修订稿。

2022 年11 月送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征求意见。

2022 年12 月至2022 年1 月在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依程序进行TBT 通报。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药品研发企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行业协会、直属单位和省局等单位及个人反馈的意见建议1245 条,其中,与修订直接相关1121 条,其他涉及咨询等内容124 条,意见主要集中在伦理委员会〔184 条、研究者〔446 条、申办者〔335 条。

(完整word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

(完整word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所报告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执行、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临床试验考虑的首要因素,并高于对科学和社会获益的考虑。

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

第四条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临床试验开始前应权衡试验对受试者预期的风险和获益,判定是否有悖于社会责任和义务。

只有当预期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开始和/或继续临床试验。

第五条临床试验方案必须清晰、详细、可操作。

临床试验方案在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必须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和医疗常规,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必须由临床医生作出。

第七条所有临床试验的纸质或电子资料均应被妥善地记录、处理和保存,并确保能正确用于临床试验的报告、解释和核对。

第八条试验药物的制备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原则。

试验药物的使用必须按照被批准的试验方案执行。

第九条临床试验各方应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临床试验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参加临床试验的各方应遵守利益冲突回避的原则。

第二章伦理委员会第十一条伦理委员会的职责(一)伦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特别应关注弱势受试者。

伦理委员会应对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伦理性进行审查。

(二)伦理委员会应审查的文件:临床试验方案和方案修正案;受试者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及其更新件;招募受试者的方式和信息;提供给受试者的书面资料信息;研究者手册;现有的安全性资料;包含受试者补偿信息的文件;研究者的最新履历和/或其他证明资质的文件;伦理委员会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文件。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2003年08月06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于2003年6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本规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八月六日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凡进行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附录1),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第二章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第五条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在进行人体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应权衡对受试者和公众健康预期的受益及风险,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

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

第六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由申办者准备和提供。

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试验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包括处方组成、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结果。

所提供的临床前资料必须符合进行相应各期临床试验的要求,同时还应提供试验药物已完成和其它地区正在进行与临床试验有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临床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与条件应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

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

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和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章受试者的权益保障第八条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版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版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

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及相关伦理要求,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优先于对科学和社会的获益。

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第四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临床试验应当权衡受试者和社会的预期风险和获益,只有当预期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实施或者继续临床试验。

第五条试验方案应当清晰、详细、可操作。

试验方案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当遵守试验方案,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应当由临床医生做出。

参加临床试验实施的研究人员,应当具有能够承担临床试验工作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经验。

第八条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相关要求。

试验药物的使用应当符合试验方案。

第九条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临床试验的全过程,重点是受试者保护、试验结果可靠,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临床试验的实施应当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

第二章术语及其定义第十一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临床试验,指以人体(患者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的试验,意在发现或验证某种试验药物的临床医学、药理学以及其他药效学作用、不良反应,或者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确定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的系统性试验。

(二)临床试验的依从性,指临床试验参与各方遵守与临床试验有关要求、本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第57号)解读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第57号)解读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解读2020年04月29日发布一、《规范》修订的背景新修订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第57号)已于2020年4月23日印发,自7月1日起施行。

200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施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原局令第3号,简称《规范》),对推动我国临床试验规范研究和提升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药品研发的快速发展和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规范》中一些规定内容已经不再适用,药物临床试验领域新概念的产生和新技术的应用,如基于风险的质量管理、电子数据等,尚未纳入《规范》中;近年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中发现比较集中的问题,如申办者、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等各方的责任理解不清晰,试验操作不够规范,对于受试者的权益、安全保障不足,需要在《规范》中明确和细化要求;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加入人用药品注册技术管理国际协调会(ICH)并成为管委会成员,应当遵循和实施相关指导原则,《规范》与ICH GCP 指导原则在体例上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对《规范》做出相应的修改和增补,以适应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规范》修订的主要思路《规范》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技术要求,也是药品监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药物临床试验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

《规范》的修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突出以问题为导向,细化明确药物临床试验各方职责要求,并与ICH技术指导原则基本要求相一致。

三、《规范》适用的范围《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

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

四、《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规范》修订从原9000余字增加到24000余字,从原13章70条调整为9章83条。

《规范》修订保留了总则、研究者、申办者、试验方案、附则5个章节;增加了术语及其定义、伦理委员会、研究者手册、必备文件管理等4个章节;删除了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受试者的权益保障、监查员的职责、记录与报告、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试验用药品的管理、质量保证、多中心试验8个章节,将其章节涉及内容按照责任主体和试验环节调整到相应的章节;《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作为总的原则性要求纳入“总则”中,不再附全文;临床试验保存文件作为指导原则单独另行发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版(第57号)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版(第57号)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版第57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

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及相关伦理要求,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优先于对科学和社会的获益。

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第四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临床试验应当权衡受试者和社会的预期风险和获益,只有当预期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实施或者继续临床试验。

第五条试验方案应当清晰、详细、可操作。

试验方案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当遵守试验方案,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应当由临床医生做出。

参加临床试验实施的研究人员,应当具有能够承担临床试验工作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经验。

第七条所有临床试验的纸质或电子资料应当被妥善地记录、处理和保存,能够准确地报告、解释和确认。

应当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和其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第八条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相关要求。

试验药物的使用应当符合试验方案。

第九条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临床试验的全过程,重点是受试者保护、试验结果可靠,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临床试验的实施应当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

第二章术语及其定义第十一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临床试验,指以人体(患者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的试验,意在发现或验证某种试验药物的临床医学、药理学以及其他药效学作用、不良反应,或者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确定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的系统性试验。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是确定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也是新药研究和开发的必经之路。

随着药物研发的不断深入和临床试验的增加,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越来越得到重视。

本文将从试验设计、试验实施、数据管理和结果解读等方面,对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进行规范化的阐述和解读。

1. 试验设计的质量管理试验设计是药物临床试验的基础,必须符合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

试验设计需要有严格的随机化和双盲原则,即参与试验的受试者需要随机分组,分组结果需要保密。

同时,试验设计需要明确研究目的和研究指标,使得试验能够准确反映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设计还需要评估样本量和样本分布,保证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减少试验的变异性。

为了保证试验设计的质量,需要对试验设计进行评估,包括试验协议、试验计划、数据采集方案等的审核和批准。

此外,试验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试验方案,对于试验方案的修改和调整需要进行审批和备案,以免对结果产生影响。

2. 试验实施的质量管理试验实施是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环节,需要保证试验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保密性。

试验实施需要规范化、标准化、全面化和系统化,试验过程中需要有相应的监督和控制。

试验实施需要对受试者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入组,受试者需要符合试验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同时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

试验期间需要严格监测和管理受试者的安全性,对试验中发生的不良事件需要进行收集、记录和报告,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处理。

为了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试验过程中需要进行试验数据记录和管理。

试验数据记录需要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需要提供检查记录、拷贝记录、数据审核和审批记录,以及数据的备份和存储等。

试验数据管理需要确保数据的保密性,仅允许授权人员查看和操作数据,防止数据的泄露和篡改。

3. 数据管理的质量管理试验数据是药物临床试验结果的基础,需要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分析。

试验数据管理需要符合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需要提供相应的数据管理计划、数据采集规范、数据检查计划和数据卡等。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关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以确保药物在试验中的安全有效性,并确保安全的临床应用。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主要包括:
一、研究协议和程序:所有临床试验均应有详尽的研究手册,规
定了各项程序的执行情况,如受试者的纳入、试验的维护、数据的记录、审核和报告等,以及监督机制;
二、试验实施者的任务:所有实施者均履行以下职责:阅读和理
解研究协议,按照协议要求纳入受试者,如实收集和登记数据,保持
研究文件的完整、正确以及有效的实施,以及加以报告;
三、试验文件管理:所有临床试验者均应按安全、有效遵守文件
管理规定,及时备案、保存所有临床试验文件,遵守数据隐私原则;
四、维护和监督:临床试验机构、
研究人员和主管当局,应密切监督、维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
维护药物的安全有效性,采取必要的措施去消除及限制药物的风险。

这些要求已经被大量确立且普遍采用,以确保安全、有效的药物
试验。

这些质量管理规范可以确保药物研究开展得顺利,也使临床新
药研制得以实现。

我们将会努力遵守这些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物的
安全有效性,为社会的健康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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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物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修订的背景
《药物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号)(以下简称《规范》)自年颁布实施以来,已有年历史。

随着我国药品研发的快速发展和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药物临床实验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申办者、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等药物临床实验参与各方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于《规范》的理解不准确,对于受试者的权益、安全保障不足,直接影响了药物临床实验数据的可靠性。

现行《规范》与人用药品注册技术管理国际协调会()的相关指导原则间存在差异,以及国内外药物临床实验领域新概念的产生和新技术的应用,迫切的需要对原有内容做出相应的修改和增补,适应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修订的过程
为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国药物临床实验质量,根据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立法计划,自年起我局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开展课题研究,在参考()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形成了《规范》的初稿,经年月、年月两次局长专题会研究后,分别在广州、上海和北京召开了由医药企业、药物临床研究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等代表参加的会议,广泛听取意见。

牵头组织专家
组深入讨论,征求直属单位及省局等各方意见后形成了《规范》修订稿。

年月送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征求意见。

年月至年月在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依程序进行通报。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药品研发企业、药物临床实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行业协会、直属单位和省局等单位及个人反馈的意见建议条,其中,与修订直接相关条,其他涉及咨询等内容条,意见主要集中在伦理委员会(条)、研究者(条)、申办者(条)。

通报方面,未收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评议意见。

根据年月局长专题会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和相关方代表专题讨论收集到的意见,修改意见采纳条,不采纳条。

根据年月和年月两次局长专题会要求,广泛吸纳国际更多临床实验相关的法规和技术指导原则,包括:临床实验有效性的其他个指导原则,欧盟的受试者保护、美国的利益冲突管理、日本对临床实验机构要求等临床实验管理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

年月两办发布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我局在《规范》的修订中增加了创新意见的相关要求,并兼顾了药品注册相关规定的内容衔接,如实验药物的制备与正在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正在起草的《临床实验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内容表述一致等。

年月,根据药审中心、核查中心意见,完善形成了《规范》征求意见稿。

三、修订的主要思路
《规范》是药物临床实验全过程的技术要求,也是药品监管
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管理依据,具有强制性,同时更要适合国情。

因此,《规范》修订的总体思路:一是遵循《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并提高药物临床实验各方职责要求,强化监管举措。

二是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鼓励创新意见,优化临床实验程序,规范质量要求,保障临床实验的科学性、真实性、可靠性。

三是以当前《规范》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以科学性、可靠性为基准,增加保护受试者权益措施,强调社会公开和监管,明确相应的管理性要求。

四是结合国情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及管理理念,如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和相关法规。

五是加强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相关内容的衔接。

四、修改的主要内容
送审稿在总体框架,以及章节内容上较现行《规范》做出了较大幅度地调整和增补,字数由余字增加到余字,章节由原来的章条调整为章条,保留了总则、实验方案、研究者、申办者、术语等个章节,增加了伦理委员会、研究者手册、必备文件管理等个章节,删除了临床实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受试者的权益保障、监查员的职责、记录与报告、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实验用药品的管理、质量保证、多中心实验等个章节。

将术语及其定义提前至第二章,便于读者对规范内容的阅读和理解。

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一)充实总则内容,强化规范要求。

总则中保留总的要求、
全过程的标准以及伦理要求等内容。

将《规范》的适用范围修改明确为以注册为目的的药物临床实验应当执行本规范,其他临床实验可参照执行。

增加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优先于科学和社会获益;增加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增加临床实验应当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增加临床实验的实施应当回避重大利益冲突等原则。

(二)规范伦理程序,强化伦理责任。

将伦理委员会作为单独章节,强调伦理委员会职责:增加非治疗性临床实验时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要求;增加审查受试者是否存在被胁迫、利诱等不正当影响的情况;增加受理并处理受试者保护的要求;增加跟踪审查及审查频率;增加并明确关注研究者应该立即报告的事项;增加伦理委员会有权暂停、终止没有按照要求实施或者受试者出现非预期严重损害的临床实验。

规范伦理委员会程序,调整伦理委员会的组成要求。

调整伦理委员工作记录保存时间与必备文件保存时间一致。

(三)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实验质量。

突出申办者主体责任:增加申办者是临床实验数据质量和可靠性的最终责任人的要求;增加申办者对外包工作的监管及合同的具体要求。

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增加申办者应建立药物临床实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增加风险管理的要求;增加申办者应指定有能力的医学专家对临床实验的相关医学问题进行咨询;增加申办者可以建立独立数据监察委员会;增加电子数据系统管理的要求;增加申办者应建立
基于风险评估的监查方式。

加强受试者的保护:增加申办者应把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以及实验结果的真实、可靠,作为临床实验的基本出发点;增加申办者在方案制定时,应明确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增加申办者和研究者应及时兑付给予受试者的补偿或赔偿。

增加申办者制定监查计划应特别强调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优化安全性报告要求。

(四)加强研究管理,确保安全规范。

加强研究管理:增加要求研究者具备承担临床实验的能力;增加研究者授权及监督职责;增加实验进展报告要求;增加实验记录和报告的要求;增加临床实验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内部管理部门;增加承担临床实验有关医学决策的人员要求;增加临床实验机构的信息化系统具备建立临床实验电子病历条件时,研究者应首选使用;明确源数据应具有可归因性、同时性、原始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持久性。

确保安全规范:增加研究者在临床实验和随访期间应警惕受试者的其他疾病并关注合并用药;增加研究者对实验用药品的管理;增加研究者与受试者相关的临床医生的沟通;增加研究者对受试者退出的关注;增加未获得伦理委员会书面批准之前不能筛选受试者;对知情同意过程提出更规范、充分、公正的要求,增加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如儿童参加临床实验知情同意的要求);增加研究者和临床实验机构回避重大利益冲突要求;调整研究者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可疑非预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增加临床实验机构计算机化系统应当具有完善的权限管理和稽查轨迹的
要求等。

(五)强化技术指导,规范实验过程。

增加专门章节对术语及其定义、实验方案、研究者手册、必备文件管理进行了阐述。

保留了原第四章实验方案、原第八章记录与报告、原第十三章附则的部分内容,增加对研究者手册的具体描述。

对术语及定义、实验方案、必备文件管理的描述更加详细,操作性更强,更有利于临床实验的开展。

鉴于《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版本不断更新,不再附《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内容,而将其作为总体的原则性要求。

对第二章术语部分涉及名词解释进行了完善,删除协调研究者、知情同意书、监查员、视察的名词解释;补充对临床实验的依从性、非临床研究、独立的数据监查委员会等新增加名词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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