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单位正版化软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信息化建设,保护知识产权,规范软件使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计算机设备、网络系统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实现单位软件正版化,确保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软件正版化原则第四条软件正版化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禁止使用盗版软件。
2. 按需采购: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选择正版软件,避免盲目采购。
3.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软件采购、使用、维护等管理制度,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序进行。
4. 保障安全:加强信息安全防护,防止病毒、恶意软件等对单位信息系统造成危害。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
第六条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 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宣传、培训活动。
3. 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
4. 处理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1. 负责制定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2. 组织实施软件正版化工作,包括软件采购、安装、维护等。
3. 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台账,定期更新、完善。
4. 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检查、评估工作。
第四章软件采购与使用第八条软件采购:1. 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选择具有合法授权的正版软件。
2. 采购软件时,应关注软件的版本、授权范围、价格等因素,确保采购到符合单位需求的正版软件。
第九条软件使用:1. 单位内部人员应按照软件授权范围和使用规定使用正版软件。
2. 严禁使用盗版软件,不得非法复制、传播、销售正版软件。
3. 软件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软件存在缺陷或问题,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第五章软件维护与管理第十条软件维护:1. 信息部门应定期对软件进行更新、升级,确保软件性能和安全。
学校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软件资源管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工作人员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使用的各类软件。
三、软件正版化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坚决抵制盗版软件。
2. 购买、使用正版软件,确保学校软件资源的合法合规。
3. 强化软件资产管理,规范软件采购、安装、使用和维护。
四、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1. 校长:负责学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总体领导,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到实处。
2. 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督软件采购、安装和使用。
3. 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教育阶段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4. 图书馆:负责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中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5. 各学院(部):负责本院(部)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本部门软件资源合法合规。
6.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学校软件正版化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软件正版化实施步骤1. 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
2. 开展软件正版化宣传,提高全校师生版权意识。
3. 建立软件正版化采购制度,规范软件采购流程。
4. 对现有软件进行全面清查,统计盗版软件数量,制定整改方案。
5. 对盗版软件进行清理,采购正版软件替换。
6. 加强软件使用管理,规范软件安装、使用和维护。
7. 定期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自查、评估,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六、软件正版化保障措施1. 软件正版化经费保障:学校将逐年加大软件正版化经费投入,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2. 软件正版化培训: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参加软件正版化培训,提高版权意识和软件使用技能。
3. 监督检查: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举报奖励: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师生举报盗版软件。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正版化软件管理制度
正版化软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推动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软件应用质量,保障系统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所有的软件采购、使用和管理活动,包括软件的采购、部署、维护、更新、监控等。
第三条公司建立正版化软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软件管理行为,杜绝使用盗版、非法或未授权软件,保障公司办公和生产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第二章软件采购管理第四条公司内部对软件的采购应当按照制定的程序进行采购,不能私自购买未经审批的软件。
第五条购买软件应当从官方渠道或者具有授权资质的渠道进行采购。
第六条采购软件前应当进行软件需求评估,确保所采购的软件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并且在采购过程中应当保留相关凭证和购买合同。
第三章软件使用管理第七条公司内部使用的软件必须是正版授权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非法或未授权软件。
第八条未经公司批准的软件安装和使用行为是违规行为,对采取这种行为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对于某些特定需要,可以适当的申请使用免费软件,但是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四章软件合规管理第十条公司内部应当建立软件合规审查机制,对现有软件进行全面审查和整改,确保所有软件都是正版授权的。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应当定期进行软件合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汇报上级部门。
第五章软件监控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软件监控系统,对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软件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定期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软件使用情况异常和问题。
第六章软件更新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内部软件的更新应当按照制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更新或者使用未经审批的更新软件。
第十五条软件的更新应当是来自于官方渠道或者具有合法授权的渠道,不得使用来路不明的软件更新。
第七章软件备份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内部的软件应当进行定期的备份,确保软件数据的安全性。
正版软件工作制度
正版软件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软件使用行为,提高软件正版化水平,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软件采购、使用、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单位应当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抵制盗版软件,提倡使用正版软件。
二、软件采购和管理第五条单位采购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其辅助设备,应当索取合法的发票、授权证书等证明材料,确保所购软件为正版。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对所购买的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归档,确保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
第七条单位采购软件时,应当优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正版软件采购合同,明确软件的正版性质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八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软件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备份等管理制度,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三、软件使用和维护第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软件使用行为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正版软件使用意识。
第十条单位应当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对于发现的盗版软件,应当及时清理、销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所使用的软件进行升级和维护,确保软件的稳定运行和安全。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软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软件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减少损失。
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尊重软件知识产权,不得侵犯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复制、传播、销售软件。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发现的侵权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积极参与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五、法律责任和考核第十六条单位违反本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行政处罚等。
单位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计算机设备的部门和个人。
三、软件正版化原则1. 按需申请: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申请、购买和使用正版软件。
2. 规范采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版软件。
3. 专人安装:由指定技术人员负责软件的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
4. 责任到人: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5. 归口管理:建立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制度,加强软件资产管理。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软件正版化工作。
3. 各部门指定一名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
五、软件正版化工作内容1. 软件采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版软件。
2. 软件安装:由指定技术人员负责软件的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
3. 软件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台账,定期检查、核对软件使用情况。
4. 软件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软件正版化培训,提高软件正版化意识。
5. 软件督查:定期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 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到位。
3. 加强软件正版化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4. 对违反软件正版化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包括软件的采购、安装、使用、升级、维护和淘汰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使用正版软件,杜绝盗版软件;(二)安全性原则: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三)经济性原则:合理配置软件资源,降低成本;(四)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第二章软件采购第四条公司软件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制定年度软件采购计划;(二)选择具有合法授权的软件供应商;(三)签订软件采购合同,明确软件的授权方式、使用范围、售后服务等内容;(四)验收软件,确保软件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条软件采购费用应纳入年度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三章软件安装与使用第六条软件安装前,需进行正版性验证,确保软件为正版产品。
第七条软件安装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软件使用说明进行安装;(二)不得擅自修改软件授权信息;(三)不得将软件用于非法用途。
第八条公司内部员工应遵守以下软件使用规定:(一)使用正版软件,不得使用盗版软件;(二)不得随意复制、传播软件;(三)不得擅自安装、卸载软件;(四)不得将软件用于非法用途。
第四章软件升级与维护第九条软件升级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评估软件升级的必要性;(二)选择具有合法授权的软件升级服务提供商;(三)签订软件升级合同,明确升级内容、费用、售后服务等内容;(四)验收升级软件,确保升级软件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条软件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对软件进行备份;(二)按照软件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进行维护;(三)确保软件运行环境符合要求。
第五章软件淘汰与报废第十一条软件淘汰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评估软件淘汰的必要性;(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废处理;(三)销毁淘汰软件的载体。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维护软件市场秩序,保障软件创新与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使用、开发、销售、运营、维护和管理软件的各类主体。
第三章责任主体
1. 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软件使用授权许可协议,确保使用的软件合法。
对软件的使用情况
要建立台账并定期进行自查。
2. 开发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软件开发,确保软件源码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3. 销售单位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软件授权许可协议,不得销售盗版软件。
对于软件的销售情
况要建立台账并定期进行监管。
4. 运营单位应保证所运营的软件合法有效,维护软件市场秩序。
对软件运营情况要建立台
账并定期进行监管。
5. 维护单位应提供及时、有效的软件维护服务,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管理措施
1. 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2. 依法保护软件著作权,加大软件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3. 加强软件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打击盗版软件的销售和传播。
4. 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版权意识。
5. 鼓励软件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软件产品的竞争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软件著作权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软件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是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能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软件市场的秩序,保障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企业软件使用行为,确保软件合法正版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本文制定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1.明确软件正版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规范软件的购买、使用和管理流程;3.加强软件正版化意识,减少非法软件使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合同制、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四、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所有使用的软件必须是合法正版的;2.科技创新原则:鼓励使用创新科技软件,并且保护知识产权;3.严禁盗版原则:严禁使用盗版软件或其他非法获取的软件。
五、责任与义务1.企业责任:提供合法正版软件,加强软件管理;2.部门负责人责任:监督和维护部门内软件的正版使用;3.员工责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软件的购买、安装和使用;4.IT部门责任:监控和控制软件的安装和使用,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六、软件购买与安装1.购买程序:(1)制定采购计划,明确软件需求;(2)优先购买知名软件公司的正版软件;(3)与软件供应商签订正式购买合同;(4)保留购买凭证、发票等相关文件。
2.软件安装:(1)安装前需经过授权,确认软件为正版;(2)根据使用需求进行软件安装;(3)安装完毕后进行验证,确保软件正版。
七、软件使用监控1.建立软件资产管理系统,对软件进行登记、分配和监控;2.定期查询和比对软件授权信息,确保所有软件都是合法正版的;3.监控软件安装和卸载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非法软件使用行为;4.定期进行软件授权合规审计。
八、违规处理措施1.对于违反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况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发奖金、停职、解雇等。
九、教育和宣传1.加强软件正版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软件知识水平;2.定期开展软件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宣讲;3.发布内部通知、展板等形式,宣传软件正版化政策和制度。
十、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2.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代替之前的相关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厂所有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应遵循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其他具有专业用途的软件。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我厂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各部门的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管理部做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相关规定。
(二)负责工厂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三)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第三章正版软件的管理第六条采购的管理(一)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或提出的申请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由研发中心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七条安装的管理(一)网络管理员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三)员工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八条使用的管理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网络管理员妥善保存.(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采购的软件许可数目.(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许可,及取得相关的证书.(四) 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应遵循按需申请、专人安装、合理分配、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信息中心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软件终端用户使用正版软件,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信息中心负责公司软件正版化标准的制定和软件的选型。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规定。
(二)负责公司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用户是软件需求的发起人。
正版付费类软件需经过请示,待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同意后,方可申请购买和安装。
第二章正版软件的管理第八条采购的管理(一)根据需求指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九条安装的管理(一)信息中心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任何非正版软件包括操作系统。
(三)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十条使用的管理(一)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工作。
(二)不得擅自复制和销售公司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周期内的有效性。
(四)未经授权禁止擅自将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未经审批同意,禁止使用和下载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篇1】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47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9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正版软件购买发票、真品证书。
第五条各处(室、委)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责任人,保证本部门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六条局机关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七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八条每年对各处(室、委)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局机关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九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十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一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公司正版化软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保障公司网络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规范软件使用行为,推动正版软件的采购、安装和使用,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第二章软件正版化工作原则第四条软件正版化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维护软件版权。
2. 安全稳定:确保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病毒、恶意软件等威胁。
3. 经济实用:在保证软件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软件成本。
4. 循序渐进:逐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第三章软件正版化工作内容第五条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 正版软件采购:公司应优先采购正版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软件、专业软件等。
2. 软件安装与管理:员工应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正版软件,不得擅自卸载、修改或复制。
3. 软件更新与维护:定期对正版软件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软件功能正常。
4. 软件使用培训:组织员工进行正版软件使用培训,提高员工软件使用技能。
第四章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第六条公司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承担以下责任:1. 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
3. 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七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承担以下责任:1. 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确保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顺利进行。
2. 加强对本部门员工软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章软件正版化工作保障第八条公司设立软件正版化专项经费,用于正版软件的采购、培训等。
第九条公司对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推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保障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软件使用行为,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企业软件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和普通员工。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规定,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
三、职责与权限企业应设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
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和监督本部门员工遵守软件正版化规定,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违规行为。
员工应遵守软件正版化规定,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
如需使用特定软件,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
四、软件采购与使用企业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版软件,确保所购买的软件具备合法的授权证书和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
在安装和使用软件前,员工应仔细阅读软件许可协议和用户手册,了解软件的使用范围、限制及其他相关规定。
员工不得私自复制、分发、传播未经授权的软件,不得将正版软件用于非法目的。
五、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企业应与供应商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确保所使用的软件具备合法的知识产权。
对于发现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监督与考核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各部门执行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或部门,企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计算机软件使用的规范化管理,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障信息安全,提升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使用、购置和日常管理计算机软件的行为。
第三条各股室(中心)必须合法使用、合理购买计算机软件,确保我局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均具有合法授权。
第四条正版软件是指拥有软件使用许可证,授权安装和复制的软件,包括盒装正版软件、授权许可证等。
第五条购置计算机时要将软件费用纳入采购预算,并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须使用正版的软件种类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在采购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时,在价格、性能相当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国产正版软件。
- 1 -第六条局机关办公室对购买的软件,要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妥善保存计算机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授权许可证)、合同等相关资料,要设立计算机软件管理台帐,对每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入册。
第七条各股室(中心)实行责任追究制,正版软件安装使用后,一律不得私自改装盗版软件。
第八条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单位形象造成影响的,一经查出,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统一领导。
第十条本制度由我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2 -。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厂所有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应遵循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其他具有专业用途的软件。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我厂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各部门的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管理部做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相关规定。
(二)负责工厂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三章正版软件的管理第六条采购的管理(一)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或提出的申请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由研发中心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七条安装的管理(一)网络管理员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员工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八条使用的管理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网络管理员妥善保存。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采购的软件许可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许可,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办法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保护知识产权,规避法律风险,进一步加强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软件正版化管理,规范有序推进集团公司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软件是指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及其他具有专业用户的软件。
第三条集团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是引导集团公司内部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
通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切实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同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基层企业。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为集团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上级机关及集团公司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定;负责集团公司总部正版软件的采购、安装、维护、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管理;负责集团公司系统计算机软件采购原则的制定;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财务产权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预算保障,并妥善保管正版软件费用开支相关凭证。
党群工作部负责软件正版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妥善留存宣传网页、影像资料等相关工作记录。
审计部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监督工作。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本部计算机软件采购、安装、维护、资产管理、版权保护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所属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的管理情况。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基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计算机软件采购、安装、维护、资产管理、版权保护等工作。
第三章采购第八条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要按照勤俭节约、确保企业网络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科学合理制定软件采购年度计划。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集合4篇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集合4篇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正版软件管理制度集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该方法所称软件包括三种通用软件: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三条各级政府机关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和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软件行业主管部门注册的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和系统中随意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负责本部门和地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其主要负责人是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信息化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地区和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推广。
第五条各级政府机关要按照勤俭节约、保障政府信息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科学合理地制定软件采购年度计划。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机关软件采购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软件产品管理制度,采购软件行业主管部门注册的软件产品。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规范政府采购软件行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准确核实拟采购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防止侵权盗版软件产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明确需要采购的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安全、使用寿命、技术支持和软件升级等售后服务要求,对需要采购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软件实行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机关软件集中采购,采取协议供应等采购形式,定期公布软件价格和供应商目录。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办公软件使用管理,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维护公共利益和提升版权保护水平,从源头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保障政府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包括手提电脑、台式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病毒防护软件。
第四条计算机软件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的方式实施管理。
各单位设专人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安装、使用、维护、报废工作,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管理责任。
所有计算机及安装软件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对每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入册。
第五条采购的办公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的管理工作,并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
第六条采购软件时应当对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新计算机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第七条新购计算机及软件,应由资产管理部门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证书和安装盘及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
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等,一律及时由资产管理部门登记集中存放和保管。
第八条计算机及软件资产的添置、淘汰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并及时调整资产台帐: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许可到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九条各单位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办公软件的安装、卸载工作,并不定期抽查本部门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督促使用正版软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督人,计算机使用人员是软件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条各单位计算机使用人员应保证软件序列号对应安装在计算机上,软件序列号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卸载正版软件,不得自行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
第十一条各单位设专人负责统筹正版软件的管理,正版软件作为固定资产,并实行台账管理,即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六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预算软件。
第七条每年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八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九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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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某某单位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和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吉府办字[2011]2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某某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使用正版软件责任,保证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
第四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正版软件购买发票、真品证书。
第六条各内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责任人,保证本办公室使用正版软件。
第七条所以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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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办公室要将软件正版化作为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推进工作。
第九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十条每年对各内设办公室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十一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十二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三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资产台帐,对本单位每台电脑使用的各类正版软件逐一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书编号(序列号)、购置日期、价格、安装及使用情况等。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四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2 -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三)加强版权意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
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
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六条某某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四)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第十七条凡使用非法软件给某某单位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办公室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县某某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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