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七天
2024版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课件讲义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法定原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事由出现而停止其经营活动,并开始进入清算程序 直至终止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解散原因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 营业执照等。
06 其他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CHAPTER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01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和类型
股东权益保护
法律对股东权益提供保护, 如股东知情权、质询权、 提案权等。
公司的合并、分立与解散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合并方式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 并。
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依法签订分立协议和履行相关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分 立方式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
依法建立经济法律关系,确立主体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消灭
依法终止经济法律关系,消灭主体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
依法变更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 或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民事责任
违反经济法律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违反经济法律规定,破坏行政管理秩序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详细介绍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和解、调解、投诉、仲裁和诉讼等,并 分析各种解决方式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01
产品质量的定义和标 准
明确产品质量的含义和评价标准,包括 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等,并 介绍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管措施和标准 体系。
02
04 合同法律制度
CHAPTER
合同概述
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事活动,享有及承担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资格。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 第一是权利能力的产生与消灭不同 • 第二是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 • 第三是权利能力的限制不同
• 法人的经济权利能力的产生、终止与范围等与其民事权利能力都是一 致的。
•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进行经济活动,取得民 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行为能力、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 2.公民的民事与经济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承担民 事法律关系的义务的资格。
•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 公民之间,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 不可非法剥夺 • 不可不当放弃 • 特殊的,有些权利不因死亡而终止,如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
•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它的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 (3)企业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 企业法人的变更,是指企业法人改变名称、分立、合并、迁移、转产、 停产或者进行其他重大改变
•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原企业法人的权利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 和承担
• 企业法人的终止,是指从法律上终止法人的资格 • 企业法人解散或被撤销的,应当由主管机关组织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 1.经济权限
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 一、经济法的定义
•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社会经济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三个方面的含义: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涉及到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课程主要介绍了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律制度,包括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规定和规范。
本文将对初级经济法基础课程各章节的知识点进行汇总和概括。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经济法从经济活动的角度出发,以保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为宗旨,明确了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推动经济发展。
第二章: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法律体系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企业和个人在法律框架下依法自由进行经济活动的体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律体系是指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等法律规范的总体,用于规范和管理市场经济。
第三章: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之间达成的协议,是规范各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工具。
经济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等法律规范,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运作和管理的法律制度。
公司是指由多个股东出资组建的法人实体,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程序、资本结构和治理机制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第五章: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除等法律规范,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六章: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学、艺术和技术领域创造的作品和发明创造,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第七章: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处理跨国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的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法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等领域的法律规范,旨在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和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以上是初级经济法基础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汇总。
通过学习这些知识点,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经济法律规范,为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
7天通过经济法重点讲义(60页)
第一章总论客观题, 8分左右。
【复习方向】本章在历年考试中以“客观题”考核为主,重点关注“法律行为、仲裁、民事诉讼”,适当关注“代理”。
【考点一】经济法的渊源宪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XX法)、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XX办法)、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等【考点三】民事法律行为1.概念和生效要件:(1)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注意】事实行为:发明、创作、拾得遗失物、侵权、建造房屋等。
(2)生效要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自由、意思与表示相一致);3.行为能力:(1)自然人行为能力:完全、限制(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不能完全)、无(不满8,完全不能)(2)法人组织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统一,始于成立(签发营业执照),终于终止(注销登记)。
【注意】营业执照签发日为企业(公司、合伙企业等)成立的日期。
4.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1)条件VS期限: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条件不一定到来。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签订合同时成立,条件成就时生效。
(3)有心栽花花不开。
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在撤销前已经生效;(2)法院、仲裁机关不告不理;(3(4)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7.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1)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注意】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主要情形:①法律行为标的之数量超过法律许可范围;②法律行为的内容由数种不同事项合并而成,其中一项或数项无效;③法律行为的非主要条款,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而无效。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法律后果:①恢复原状;②赔偿损失(谁错谁赔);③恶意串通时,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考点四】代理1.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代理的法律特征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达在代理权限内独立的进行意思表达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投资无限责任灵活简单非法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特征:营利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不具有法人资格,只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
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出资可以实行认缴制,出资可以按照协定分期交付2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力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3.与合伙人的债权人关系①合伙人首先以个人财产清偿债务,若不足以清偿,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定债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对内: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1出资条件: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顺序:清算费用-工资保险法定补偿金-税款-其他情形。
合营企业1外国.中国合营者股权式结中国的法律2 外国注册资本不低于25% 3 出资期限第一期15% 3个月资总额注册资本300 70% 300至1000 50% 小于420 210万1000至3000 40% 小于1250 500 大于3000 1/3小于3600 120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结构董联合管委托管理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①章程修改②企业解散③注册资本变更④企业的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⑤资产抵押外商独资企业1出资方式自由兑换的货币,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用技术经批准,可用外商投资者从其他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企业中的获利投资;2出资期限可分期15% 90日内缴付最后一期出资营业执照发3年内缴付3清算成员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主管机关代表-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PPT课件
03
第三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参与、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生活 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04
第四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指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管 理协作关系这种新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05
第五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发展而 制定的,有关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04
1.1经济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2)
0102宏观调Fra bibliotek关系①财税调控关系;②金融 调控关系;③规划调控关 系;④产业调控关系;⑤ 投资调控关系;⑥储备调 控关系;⑦价格调控关系;
⑧涉外调控关系等。
市场规制关系
企业组织关系; 市场管理关系
06
1.2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经 济法主体在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作关系过程中所 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除具备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社会关 系、意志关系、权利义务关系)外,又具有其特殊 性,具体表现为:(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特殊性。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 和国家授权单位对经济法律 关系主体的经济违法行为给 予的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如通报批评、警告、责令整 顿、吊销营业执照、记过、 降级、撤职、罚款等。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对违反经济法 并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经济 法律关系主体给予的刑罚处 罚。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01 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 济法律关系客体和经济法律关系内容三 个要素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
02 国家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是通过有关
经济法第一章
(三)代理的种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代理分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代理分为:
委托代理: 1、委托代理:指被代理人委托授权而产生代理 权的行为。 权的行为。 法定代理: 2、法定代理: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 代理行为。 代理行为。通常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与多方法律行为 、 2、有偿的法律行为与无偿的法律行为 、 3、要式的法律行为与不要式的法律行为 、 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 等等
(三)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 ⑴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⑵意思表示真实 ⑶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明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 一定的期限, 效或终止的依据。 效或终止的依据。 期限:必然到来的事实。 期限:必然到来的事实。 可以是具体的时间, 可以是具体的时间,也可以是不确定的 注意: 注意:与附条件中的条件的区别
(五)无效的民事行为
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其他单位指定, 3、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其他单位指定, 而产生代理权代理行为。 而产生代理权代理行为。
委托代理
被代理人的委托可以基于授权行为发生, 被代理人的委托可以基于授权行为发生,可 以依据合伙关系、职务关系等发生。 以依据合伙关系、职务关系等发生。 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一般以代理证书( 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一般以代理证书(亦 称授权委托书)的形式表现。 称授权委托书)的形式表现。 根据《民法通则》 条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代理证书应 条规定 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 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 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权的有效期限, 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权的有效期限,并且由 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经济法第一章+绪论
❖ 3)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 4)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此类为个人主体,他们 在通常情况下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当他们参与经济法律关 系,同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发生经济权利和义务关 系时,就成为了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如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发生承包关系、公民向税务机关纳税等。
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建造商品
房合同而形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即该法律关系的客体
并不是承建的商品房,而是承建商品房的行为。因此选项B表述
正确,选项A表述错误。选项C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选项D是法律
关系的内容。
15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 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指的是当事人之间在经济 活动中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 义务关系。
D.战争 ❖ 【答案】AC ❖ 【解析】 ❖ 根据规定,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经济行为和非物质
财富。选项A属于经济行为;选项C属于非物质财富。选项 B和选项D属于经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5
❖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
应当承担的经济义务。在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 利义务各不相同。
22
❖ 2.经济行为 ❖ 经济法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所进行的经济活动。 ❖ 1)经济管理行为 ❖ 这主要是指经济法主体行使经济职权的行为,这种行为的范围是
与国际机关所担负的经济职能相适应的,如计划行为、审计行为、 物价管理行为、金融管理行为、税收征管行为等。 ❖ 2)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 这是经济法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对方完成一 定的工作任务,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酬 的行为,如勘察设计行为、建筑安装行为、加工承揽行为等。 ❖ 3)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 这是指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以满足对方的需求,而由对方 支付一定酬金的行为,如提供货物运输行为、仓储保管服务等。23
第1章 经济法概述
(六)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解释,是经济法的重要形式 之一。
(七)国际条约或协定
1.4 经济法律关系
1.4.1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本书对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宏观调控关系 2.经济管理关系 3.经济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1.2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 1.2.1 经济法的产生
• 1.2.2 经济法的发展
1.3 经济法的特征、基本原则和渊源 1.3.1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法具有一些独有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性 (二)综合性 (三)政策性 (四)行政性
5、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经济法律规范,这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基本依据; 二是经济法主体,即权利与义务的实际承担者;
三是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 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法律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事实,而不是当事人主观 的内心的意思。根据法律事实的发生是否具有直接的人的意志性,法律 事实可以分为事件与法律行为。
1.5.2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 1.经济性 2.否定性 3.单向性 4.强制性
1.5.3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
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是认定经济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因 素。由于经济法律责任会给责任主体带来法定的不利后果, 因此必须科学、合理地确定法律责任的构成,保证当事人双 方的合法权益,以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一 般认为,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包括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或违 约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五个方面。
经济法第一章第七-八讲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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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一章第七-八讲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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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一章第七-八讲讲义
【例】
1、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责任的是( )。
A、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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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一章第七-八讲讲义
五、行政诉讼: 1、定义:略,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2、适用范围:略 注: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①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②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 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③ 行政机关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④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院裁定。 ② 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为依据,适当参照各种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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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一章第七-八讲讲义
7、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的易混事项:
【例】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的下列表 述中,正确的有( )。 A、民事经济纠纷实行或裁或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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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一章第七-八讲讲义
【例】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 复议的有(多)。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决定不服的
B、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财产权利职责,行政机关没
有依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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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一章第七-八讲讲义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D、公民对行政机关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决定不服的 3、行政复议申请 ⑴ 时间:原则上自知道该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例】
⑴、下列各项中,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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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 经济法基础》PPT课件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 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只有具有经济 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加经济法律活动,享受经济 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通过以下两种 方式取得:一是法定取得,即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取得;二是授 权取得,即依据有授权资格的机关的授权,取得可以对社会经济 生活实施某种干预的资格。
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经济法律、法规并依法应承 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行为人依行政程序而要求其承担的不利后果。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主要适用于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因不履行义务、不当履 行义务或有违法行为时而对其所采取的制裁措施,如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分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在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过程中因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产生 的经济法律责任,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五、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 济法律规范,这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基本依据;二是经济法主体 ,即权利与义务的实际承担者;三是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引起经 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法律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中的事实,而不是当事人 主观的内心意思。根据法律事实的发生是否具有直接的人的意志 性,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与法律行为。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权利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依法 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 资格。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经济职权和其他经济权利。 1.经济职权 经济职权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进行经济管理时依法享有的 权利。包括经济决策权、命令权、审批权、确认权、许可权等 。 2.其他经济权利 除经济职权以外的经济权利可以统称为其他经济权利,主要包 括所有权、经营管理权、法人财产权、经济债权、工业产权等
经济法第1章 经济法概述
(3)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第二 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自解散德、日的卡特尔和财 阀,推行经济民主化开始,以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 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较为成熟的经济法 在西方发达国家日益形成,并随着欧洲一体化取得 进展逐步完善起来,表现是:国家通过计划与规划 恢复为战争破坏了的经济;立法宗旨从市场管制转 向追求使资源合理分配;反垄断及以维护自由竞争 的理念,如同公私法划分一样,深入人心。
1.3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3.1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学说 经济法到底有多少个基本原则,在我国学界 一直存在争议。不同学派的学者基于自己对经济 法本质的认识,提出了不下10种经济法基本原则 的结构理论。梳理其有代表性的表述,可以类型 化为以下几种: (1)“一原则说”。该说由漆多俊教授在 20世纪90年代中期所主张,他认为经济法的基本 原则只有一个,即维护社会总体效益,兼顾各方 经济利益。
5
(2)市场秩序调控关系 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即国家在培育和发展市场体 系过程中,为了维护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而对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必要干预所发生的 社会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从全局和社会公共 利益出发,在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因素实行全 局性的调控过程中,与其它社会组织所发生的关系。 (4)社会分配关系 要理解社会分配关系的涵义,必须首先理解什么 是分配。从最广义的角度,分配是一种对资格和资源 的分配,内容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等 6 。
1.1.5 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实务的发展变化,冲击着经济法理 论研究。由于人们对经济法本质的认识有时间、地 域、环境、背景等的差异,因此,经济法的概念也 有多种表述。本书采用李昌麒教授“需要干预经济 关系说”的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克服市场失 灵和政府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 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经济法》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特的法律学科,主要研究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
它指导和规范着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维护着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本文将在经济法的概述方面展开探讨,涵盖经济法的定义、历史发展、基本原则以及在国内外的应用等方面。
一、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简单来说,是指那些专门用来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了经济制度、经济规则和经济行为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促进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法的概念在古代已有所体现,例如古罗马时代的市场规则、商业交易法等。
但正式建立经济法学科体系要追溯到19世纪末的德国。
当时,法学家开始意识到经济活动需要独立的法律规范来调整,于是经济法逐渐成为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学科。
自20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经济法的研究和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大。
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经济法纳入法律体系中,并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适应和引导经济的发展。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 自由原则:经济法倡导市场主体的自由行使经济权利,保护经济自由和竞争秩序的形成。
2. 平等原则:经济法追求平等的经济条件和机会,禁止不正当的垄断行为,并维护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
3. 公正原则:经济法要求公正的交易和公平的利润分配,维护市场秩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 效率原则:经济法追求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鼓励市场主体追求高质量、高效率的经济活动。
四、经济法在国内外的应用在国内,我国的经济法体系已经逐步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经济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则和制度保障。
同时,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的立法和合作,与其他国家建立了经济合作关系,共同维护世界经济秩序。
在国际上,经济法也起着重要作用。
例如,国际经济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银行等在国际经济合作和贸易中起到了承办人的作用。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 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以买卖合同为例: 买方
卖方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债权 债务
债权 债务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2.权利的概念和义务的概念 (1)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经济管
理和经济协调关系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一定行 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 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2)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了满足特 定的权利主体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 须实施或不实施某种经济行为。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⒈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⒉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⒊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⒋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⒌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1.提出申请。 2.工商登记。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二)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关系被经济法
律规范确认和调整后所形成的权利义务 关系,也就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 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任何经济法律关系都具有三个基本 构成要素,即主体、内容和客体。这三 个要素缺一不可。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 期,就是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权利 3.责任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2.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PPT课件
讲师:XXXXXX XX年XX月XX日
后者无须赔偿。
3、旅行社对飞机误点而推迟旅行时间不承担责任;对在 云南期间的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对司机及 导游的行为,旅行社因雇佣关系而应承担责任,但若保险 公司已进行赔偿的,则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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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经济法律事实(续二)
万林 1 新江旅行社
绝对事件,合同终止
黎民等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概念
对违法行为人的法律制裁。
二、种类
(一)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三)刑事责任 主刑、附加刑
「基本要求」
(一)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二)掌握经济法律行为 (三)熟悉经济法的渊源 (四)熟悉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五)了解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实
2、经济权利 指经济法主体依法具有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要 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经济职权、物权、知识产权、请求权
3 、经济义务 指经济法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 必须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概念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
(1)二者都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2)二者都从 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3)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 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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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经济法律行为
以下属于无效经济法律行为的是:
练一练
(1)不满10岁的小明自己决定将压岁钱1000元捐给希望 工程;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概论》 PPT课件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
名称
性质与特征
包括类别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具备法人条件,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贸易、劳务等经济活动,依 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是我国法人中数量最多、 分布最广、民事活动最频繁,并且在经济活动中占主导地位的一种法人。
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 法人、联营企业法人等。公司形式的企业,主要可分为有限责 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的调整对象,即特定的经济关系,不是一切经济关系,更不是经济关系以外的其他
社会关系。特定的经济关系是指:
(1)企业组织关系。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构
建各种各样活跃的市场主体,
没有主体的市场是不可想象
的。在市场主体体系中,企
业 (是 2)最市主场要管的理主关体系。。社会
(主3义)市宏场观经调济控关体系制。要由求于市人场 们发对育于优自良身,利市益场的体不系同追完求善,, 因建此立市和场健主全体统对一各的种、经济开行放为的、 的竞认争识的存、在法着制价化值的观市念上场的体差系。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 力的特点:
①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中,不包括享有某些纯 属由公民享有的人身权, 如生命健康权、肖像权。
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从根本上说虽然是平等 的,但不同法人的具体 民事权利能力会有所差
别。
4)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③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不受剥夺。
(1)法人的成立。 它是指社会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1.1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1.2 经济法的概念
关于“经济法”概念的语源,法学专家普遍认为是18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的著名 代表之一——摩莱里(Morelly)在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来 的,另一位法国空想共产主义的著名代表德萨米(Dezamy)在1842—1843年分册 出版的《公有法典》中也使用了这一概念,并且发展了摩莱里的经济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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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有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只需 一个法律事实出现即可成立。有的法律关系的发 生、变更和消灭则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 事实同时具备。引起某一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 者消灭的数个法律事实的总和,称为事实构成。
• 本案中,⑴黎民等游客与新江旅行社约定昆明大理五日游,这是 合法行为,引起了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劳务法律关系的发生 ,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⑵10月2日上午飞机误点是因机场大雾 ,是自然现象引起了乘客与航空公司的运输法律关系发生变更( 时间延后)。这种绝对事件往往被认为是不可抗力,当事人都无 过错,所以任何一方均不应承担责任。⑶游客万林在旅行前死亡 ,他与旅行社的旅行劳务法律关系随之终止,他的死亡不是他自 己和旅行社所能决定的,是绝对事件。⑷游客们到达云南后,旅 行社未提供原先约定的住宿、就餐及出行条件,是违约行为,应 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旅游合同中已约定过违约责任,就按约定 做;若没有约定,按照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的规定, 也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等责任。⑸司机殴打黎民等三名游客是 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应受到法律 制裁。⑹受伤的游客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保险赔偿关系 的发生需要订立保险合同和发生保险事故两个法律事实出现才能 成立。本案中以上两个事实均已出现,所以引起了保险赔偿关系 的发生。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向加害人追偿。受伤的游客也可 直接要求新江旅行社给予损害赔偿,因为导游、司机都是旅行社 的雇佣人员,他们在行使职务时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旅行社应承 担后果。
• 【评析意见】 • 首先,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要求具备 三个条件:一是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依据,没有 法律规范则法律关系将失去存在的前提;二是 有主体,即有权利义务的直接承担者;三是有 法律事实的出现,即出现了法律规范中假定出 现的情况。法律规范不会自然而然地形成法律 关系,两者之间的桥梁便是法律事实。那么, 什么是法律事实呢?
• 法律事件是指()。 • A.一般社会事件 • B.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 • C.客观现象 • D.社会突发事件
• 作为法律事实的的行为是指()。 • A.自然人的有意识的行为 • B.自然人的任何行为 • C.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 D.人的任何活动
• 下列客观现象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 有:( )。 • A.试管婴儿出生 B.失踪人下落不明 • C.病人死亡 D.克隆羊的出生
• 【评析意见】 • 首先,解决这一类较复杂的关系,应该先搞清楚本案中 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所谓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 之间发生的,由法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 一种社会关系。由不同的法律规范调整可以产生不同的 法律关系,如民事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人地位平等的一种社会关系。民事法律 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三个构成要素组成, 即主体、内容和客体。主体是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 人;内容是当事人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客体是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以上三个构 成要素缺一不可。清楚了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就可以确 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从而解决纠纷。
• 【几种观点】 • 1、张翼翔、陈红之母的借款债权应该由李刚 毅来还,但他已死亡,所以只能由其妻子俞芳 来还。王明只是一个中间人不负责任。 • 2、张翼翔、陈红之母的借款债权应该由王明 来还,王明偿还后,再去向李刚毅请求偿还。 • 3、本案中所有的债权人都可以向李刚毅之妻 要求偿还,但如果遗产不够偿还则未偿还部分 不再清偿。
• 最后,该笔借款由谁来还?陈红的母亲可以向王 明主张5千元的债权,若其不能归还,则可以对 其与陈红的共有财产音响主张权利。张翼翔可以 向王明主张1.5万元的债权,也可向王明的姐姐 主张权利;若王明的姐姐偿还了债务,则她可以 向王明追偿。王明可以向俞芳主张债权,在李刚 毅患精神病期间,俞芳作为监护人应承担偿还义 务;在李刚毅死亡后,因其留有财产,他与王明 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不因其死亡而消灭,依法应在 财产继承之前予以偿还。俞芳若拿不出现金,可 以将李刚毅的遗产变卖来偿还。当然,若李刚毅 无遗产或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俞芳无偿还义 务或对超出遗产部分的债务无偿还义务。
法律事实
•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在 法学上就称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以是否以当事人 的意志为转移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行为是以当事 人意志为转移的,又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合法行为受到法律确认和保护,违法行为不受法律 保护且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事件则不以当事人的 意志为转移,又可以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自 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 以及时间的流逝、人的死亡等引起的法律关系的发 生、变更和消灭属于绝对事件。社会现象,如爆发 战争、政变等虽属于人的行为,但并不是当事人的 意志所决定的,属于相对事件。法律事实的区分, 有利于确定法律关系的存在状态,以及分清由此产 生的法律后果的承担。
什么是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发 生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而非政治关系和人身关系; 2.并不是所有的经济关系都由经济法调整 ,经济法是以 特定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即国家在管理协调国家经济 过程中的经济关系; 3.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与其他法律所调整的经济 关系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所形成部门法有严格区别;
• 其次,本案中存在着以下一些法律关系:⑴王明与李刚毅之间存 在借贷关系。这种关系并不是发生在李刚毅开口向王明借钱时, 因为此时王明表示几天后给其答复,并未承诺,关键在于当时缺 钱;而没有钱的话,借贷法律关系将会因无客体而无法成立。当 王明筹到钱并借给李刚毅时,双方的借贷法律关系成立。写不写 借据对法律关系的成立并无影响,它只是双方对这一法律行为采 用的形式,即采用书面形式,这样有利于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万 一以后发生纠纷,则可以作为证据主张权利。出借人王明的权利 是到期收回借款,义务是在约定的借款期内将2万元交于李刚毅 使用并不得任意干涉;借款人李刚毅的权利是在借款期内使用这 笔钱,义务是到期偿还借款。⑵王明与舅舅张翼翔和女友陈红的 母亲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尽管王明借来的钱是再借给李刚毅 的,但他是以自己的名义借的钱,他不是借贷的代理人,因为代 理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所以李刚毅并不与张翼翔和陈红 的母亲发生借贷法律关系。如果王明是以李刚毅的名义向他人借 钱,则还钱的责任由李刚毅承担,王明不承担后果。⑶李刚毅与 其妻子俞芳之间也存在法律关系。在李刚毅患精神病期间,俞芳 是其监护人,存在监护关系;当李刚毅死亡后,俞芳是其财产继 承人,发生财产继承关系。⑷王明与其女友之间关于那套音响存 在共有法律关系。⑸王明的姐姐与其舅舅就王明所借的1.5万元 存在担保法律关系(属于保证)。
• 、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件性质的法律事实 是( ) • A、设立公司 • B、发行股票 • C、逃税 • D、地震
• 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是( ) • A、法律规范 • B、法律事实 • C、法律行为 • D、法律事件
• 法律事实是指()。 • A.实际发生的社会现象 • B.法律得以产生的事实 • C.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 D.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
经 济 法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经济法的概念、特征、 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基本理论知识,了解经济 法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以及保护方式等基本内 容。 • [教学时数] 2学时 • [教学内容]
• 你认为法律 是什么?
• 你认为法律 的作用是什 么?
• 你所知道的 法律有哪些 ? • 你所知道的企 业形式有哪些 ?
• 一个企业从设立到经 营的过程中可能涉及 哪些法律?
• 王明和李刚毅是中学同学。一天,李刚毅找到王明,称:现在国家正在促进 房地产的销售并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措施,正是购房的好时机,他想趁此机 会购买一套自己心仪很久的商品房;但是,他因生意套住了不少资金,付商 品房首期还缺2万元,想请王明帮帮忙,借期6个月。王明满口答应,说几天 后给回复。 • 第二天,王明找到自己的舅舅张翼翔——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称自己急需 用钱,要借2万元。张翼翔说他手头有现金1.5万元可以借给他。王明收下钱 后,又去找女友陈红借。陈红不在,但其母亲在。王明称自己因炒股急需些 钱,陈红的母亲立即取出5千元给这个准女婿。第三天,王明将借到的2万元 交给李刚毅,李刚毅写了一张借据,表明6个月一到即归还。 • 转眼6个月过去了,王明见李刚毅还未七天酒店与自己联系还钱,就找上门去 。李刚毅的妻子俞芳告诉他,李刚毅在3个月前的一次进货中被歹徒袭击击伤 了头部,因受到刺激,后诱发精神病,已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王明 拿出借据,俞芳表示现在手头紧再宽限几天。王明同意了。张翼翔打电话给 王明要求他还钱。王明找到其姐姐王丽,王丽向张翼翔保证说,弟弟若不还 钱则由她来还。不知出于何故,王明与陈红闹翻,陈红母亲要王明立即还钱 。王明提出用他与陈红一起购买的一套音响来抵债(音响价值1.1万元,购 买时两人各出了一半),其母同意。王明又来到李刚毅家,看到的是李刚毅 的遗像。李刚毅已自杀身亡,且未留有遗嘱。李刚毅留下一套商品房及一批 服装等物。这笔2万元的借款由谁来偿还?
• 问题: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怎样产生的?
• 【案例介绍】 • 2009年国庆放长假,受聘于上海某公司的黎民准备与妻子趁假期外出旅 游。黎民在晚报上查阅了不少旅行社登载的广告,决定选择新江旅行社提 供的昆明大理五日游。于是黎民在9月25日亲自到新江旅行社办妥了手续 ,预约旅行时间为10月2日上午飞机去昆明,10月7日上午飞机回;在云 南期间有进口空调大巴接送至旅馆及各景点;住宿条件为三星级宾馆、双 人房;旅行社承担第一门票及三餐,每日餐费为50元/人;旅行社为每一 名游客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为2万元;每人费用为4500元/人。黎民 当即付款9000元。9月30日,旅行社与黎民又进行了确认,并告之具体起 程时间。 • 10月2日上午,参加旅行的游客来到指定地点,应到45个人(包括一名导 游),实到44人,有一位叫万林的游客因昨夜搓麻将突发脑梗阻死亡。大 家来到机场,不料由于机场有大雾,班机推迟了两个小时才起飞。到达昆 明后,游客在机场又等了近两个小时,才开来了一辆国产大巴车,且未开 空调。游客们表示不满,而司机则责怪是他们迟到违约在先。车至旅馆后 ,游客们发现该旅馆实为二星级宾馆,而且因旅游情况火暴,在双人房里 均加铺一张。游客们提出不满意见,但在旅游期间一直未能解决。在以后 几天的旅游中,游客对景点游览时间太短、三餐价高质次等颇为不满。10 月6日,在去一景点游览途中,游客与司机、导游又发生争执。司机竟然 殴打游客,将黎民等三人打伤并摔坏了黎民的一架照相机。后在当地警方 的干涉下,司机被治安拘留。 • 结束这次不太愉快的旅行回到上海后,游客们纷纷向新江旅行社和消费者 协会投诉,黎民等三人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请分析本案例中的法律事实 及其引起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