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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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自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印花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明确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及政府性基金。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我省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月

营业额不足2万元的,应税所得率为0。

(五)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规定: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

年12月 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

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2、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

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 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7年1月近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

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支持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将推出六大举措,全面支持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发展,据了解,该政策将延续到2018年。

政策明确,西安将大力建设众创孵化载体,并给予百万级奖补;营造小微企业成长环境,在全市建成100家创业实训基地,依托社会力量建立西安创业大学;积极鼓励全市创业项目团队和个人注册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为缓解小

微企业创业资金困难等问题;该市将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中小企业

发展基金,设立总额为8000万元的小微企业助贷资金池,扩大科技

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将西安市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规模扩大至3亿元;该市将对小微企业给予税收政策的支持,并继续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就业创业工作力度;大力简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网上登记业务及试点工作。

2017年1月为贯彻落实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东乌珠穆沁

旗地税局积极行动,群策群力做好政策贯彻落实,切实减轻了创业者的税收负担和成本压力,提高了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为经济的发展注入稳定剂和润滑剂。

广泛全面宣传税收政策,充分利用短信、QQ群、12366热线平台、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努力扩大宣传范围。

便捷高效开展涉税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在办税服务厅提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咨询服务,专人辅导纳税人办理对小微企业各项涉税业务。开设绿色通道为小微企业提供快捷服务平台,取消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的备案流程,提供网络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手段,简化申报程序、简并资料,提供“免申请、免填单”等便捷高效的涉税服务。

跟踪问效及时纠错,对小微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调查,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做好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统计分析,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通过预警机制指定专人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提示等形式联系纳税人,确保政策切

实执行到位。

2017青岛新政,近日,青岛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名录

推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首次实施小

微企业名录推送制度,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今后,小微企业申领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不必再提交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根据《通知》,我市人社部门将对接省小微企业名录,根据省人

社部门推送青岛市的小微企业名单,通过比对青岛市工商登记信息、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信息,符合条件的,纳入青岛市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名录,在“青岛就业网”适时公告,并按照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推送各区市。各区市按规定受理审核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小微企业名录范围内的企业,符合青岛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目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人社厅正通过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筛选、确定全省小微企业名单,近期推送我市。我市将按照“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的要求,在“青岛市就业网”公告小微企业名录、推送小微企业名单,公示享受扶持政策。

2017年1月昆明,昆明市2017年经济工作开门红实施方案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1月11日,昆明市金融办负责人左晖指出,将从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搭建政策信息交流平台以及探索出台加快存贷款增速积极性相关办法等方面入手,凝聚全市金融力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我们将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挥总部经济的资金归集效应,提高全市存款金额,拉动整个行业领域或区域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想方设法把更多的域外资金用于全市的经济建设。”左晖说,资金是否为当地实体经济服务,取决于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开放的心态、优质的服务和政策的激励,这就要求市金融办在引导资金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同时,还要根据存贷款余额增速的变化情况,探索研究调动金融机构加快存贷款增速积极性的办法。

同时,加大政银政企对接力度,突出重点项目推介,满足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加强银企对接合作,适时召开银企合作对接会,并跟踪推动签约意向信贷资金落地。此外,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相关政策,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配置财政性存款、建立风险处置机制、扶持奖励等措施,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促进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的对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金融产业园区的聚集效应,吸引更多金融企业入驻金产园区,从而对昆明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资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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