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考研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经济法学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经济法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旨在研究经济活动与法律的相互关系。
本课程将系统介绍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主要内容,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和法律运用能力。
二、教学目标1. 理解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2. 熟悉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了解经济法规的内容和适用范围;3. 掌握经济法律解释和应用的方法和技巧;4. 培养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5. 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教学内容1. 经济法学概述1.1 经济法学的定义和内容1.2 经济法与其他法学分支的关系2. 经济法的理论基础2.1 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2.2 企业与法律的关系2.3 国家经济管理与法制建设的关系3. 经济法律体系3.1 宪法与经济法3.2 行政法与经济法3.3 民法与经济法3.4 经济刑法与经济法3.5 经济诉讼法与经济法4. 经济法主要内容4.1 公司法与企业法4.2 合同法与经济合同4.3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4.4 金融法与金融合同4.5 知识产权法与经济发展4.6 税法与经济活动5. 经济法解释和应用5.1 经济法律解释的方法5.2 经济法律适用的原则5.3 经济法实务案例分析6. 经济法实践与案例分析6.1 经济法与企业经营管理6.2 经济法与贸易纠纷解决6.3 经济法与金融风险防范6.4 经济法与知识产权保护四、教学方法1. 理论授课通过讲授基本概念、理论框架和法律知识,对经济法学进行全面的介绍。
2. 案例分析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实际经济案例,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小组讨论学生分成小组,针对经济法律实践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培养团队合作和交流能力。
4. 课堂演练定期安排模拟案例演练,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五、教学评价1. 平时表现(占比30%)包括课堂参与、小组讨论、作业完成等方面的评估。
2. 期中考核(占比30%)进行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的书面考试。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法学专业)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经济法学Economic-Low二、课程编号:04025030三、学时与学分:51学时,3 学分四、考核方式:考试五、先修课程:无六、适用专业:法学及财经本科各专业七、课程教学目标:1、使学生了解经济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2、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内容;3、使学生掌握经济案件的分析及裁判方法。
八、说明:经济法学是高等院校法学类各专业及一些财经类专业的共同基础课,着重于阐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以便学生据以了解掌握和运用经济法这一法律工具,为社会主义经济持续、稳定、高效发展以及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大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运用法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及新兴的科学方法论,力图合理安排经济法学的结构体系,较准确、全面地概括经济法学的基本内容,期望能较好地体现以下几个特点:1、反映经济法最基本、最必需和最重要的内容;2、结构科学,内容新颖,尽可能反映经济法学科的最新成就;3、基本原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案例的有机相结合;4、尽可能总结、概括并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在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中取得的新经验、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也要吸收、借鉴和移植西方国家在社会化大生产与市场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经济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合乎科学原理的部分法律、法规,使之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立法、执法及司法实践相结合,为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法体系服务。
根据上述设想,大纲分成三篇:第一篇,全面地阐述经济法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第二篇,阐述市场规制法的原理与内容构造;第三篇,阐述宏观控制法的基本原理与内容构造。
本大纲供法学及一些财经专业使用。
不同专业仍可根据培养要求,确定讲授重点。
但由于本大纲所列内容属于经济法学中最必要、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知识,不宜任意取舍,以免影响本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九、基本教学内容:第一篇经济法总论第一章经济法的历史[提要]本章是经济法学的开端,它以经济法的观念演化和制度变迁为经,以经济法在西方国家、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中国的产生和发展为纬,对经济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如:现代经济法产生的客观社会经济环境及法律文化背景;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内容范围等,作了发生学的论述。
2024年《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与任务《经济法学》课程是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阶段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它是为培育适应四个现代化须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大专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的。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学习经济法学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学问有个全面的了解,使学生系统驾驭我国经济法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学生运用经济法的原理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实力。
二、课程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1.了解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经济法学的探讨对象、探讨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驾驭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学问。
4.驾驭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详细规定。
5.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明确”、“驾驭”、“应用”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化的实力层次要求。
“了解”是指知道有关状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状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学问的含义,并能精确表述;“驾驭”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学问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应用”是指在驾驭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学问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本课程考核中,要求“了解”的部分一般不作为考核内容;要求“明确”、“驾驭”、“应用”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
三、课程内容第一章法和经济法的基础理论1、教学目的和要求驾驭经济法的探讨对象、经济法律关系;了解法律行为与代理、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理解经济法的概念、诉讼时效。
2、重点、难点分析重点: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难点:经济法律关系;诉讼时效3、主要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特征四、经济法的形式五、经济法的体系其次节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一、法律行为二、代理第四节诉讼时效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二、诉讼时效期间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第五节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二、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三、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4、教学建议教学方法采纳引导发觉法,引导学生视察和分析有哪些涉及经济法律方面问题。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一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任务和教学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就是法制经济,即用法律规范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
经济法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后才逐渐建立和完善起来的法律部门,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重要地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法律准则。
对经济法不了解或知之甚少,在经济活动中就寸步难行,就谈不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遵守社会经济秩序。
因而,要求商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都要求学习经济法,并且做到学以致用,做到依法行事。
本课程全面介绍我国经济法的框架体系及其基本内容。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应:1、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地位及其与民法、行政法、商法等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2、全面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法律制度;3.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正确认识、分析和解决学习、实践中出现的各类法律问题。
二、课程内容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特点本章教学目的要求:本章是经济法基础理论的核心,教学中应结合前章关于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分析,正面阐明经济法的概念,以及经济法调整对象。
通过对经济法地位判别标准,以及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关系的分析比较,阐明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及其发展沿革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二、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四、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第三节经济法的特点思考与练习:1、经济法的概念2、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3、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第二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本章教学目的要求:本章旨在从历史的角度考察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规律,使学生对经济法产生直观的认识。
结合时代背景阐明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诸方面原因,并总结出有规律性结论。
学习本章时,应了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与发展的情况,熟悉中国建立市场经济以后的新诸说,主要了解和掌握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各因素分析。
教学内容:第一节国外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节中外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不同路径探讨思考与练习:1、经济法产生的原因2、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3、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章经济法渊源和体系本章教学目的要求:掌握经济法的渊源及其分类、经济法的体系构成及部分之间的联系。
国际经济法学教学大纲(word文档良心出品)
国际经济法教学大纲西南政法大学教材委员会二O一O年一月(修订)编写及使用说明本大纲是根据2005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经济法学》(赵学清、邓瑞平主编)为基础编写而成,在编写过程中,结合本课题的特点和新发展,在授课内容和体系上进行了适当地调整。
参加编写的人员有张晓君、杨旭、徐忆斌、徐泉、张永华、王衡、张婷等。
本大纲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教学时数、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知识扩展、案例评析、课后测试题等部分,在大纲的最后还附有参考资料。
《国际经济法》总授课时数51学时,实践课学时8学时。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本章的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涵;国际经济法的历史沿革;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法的主要特征及其研究方法,从而为后面的国经济分部门的学习奠定理论基础。
教学时数:4课时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历史发展一、国际经济法的涵义(一)关于国际经济法概念的不同学说1.狭义说。
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分支,属于国际公法中涉及经济性质与经济内容的那部分国际法律规范。
它是调整政府之间、政府与国际经济组织之间以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经济的国际法”。
国际经济法在主体、调整对象和法律渊源方面与国际公法是一致的。
2.广义说这类学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越一国国境经济关系的法律,它既不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也不是其他任何法律部门的组成部分,而是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所有国内法律部门并行的独立法律部门,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经济组织相互间的关系,而且包括位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间以及它们与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间的关系。
(二)国际经济法概念的界定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或地区)、国际组织相互间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及其规范的总称。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教学大纲大纲说明一、课程的性质以下文档由西南政法大学考研论坛“西政阳光公社”搜集分享,供大家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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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为法学专业必修课。
二、适用专业与学时、学分数本教学大纲适用于全校法学专业,共计120学时,7学分。
三、课程开设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法律与法规,了解经济法的相关理论动态,并能在此基础上运用经济法相关知识解决现实问题。
四、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应具备的民法、民事诉讼法及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五、推荐教材及参考书本课程推荐使用李昌麒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经济法学》。
同时推荐如下参考书籍:1、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2、李昌麒:《寻求经济法真谛之路》,法律出版社3、单飞跃、卢代富等:《需要国家干预——经济法视域的解读》,法律出版社4、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5、邱本:《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经济法的基础建构与原理阐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6、杨紫烜:经济法研究(各卷)7、漆多俊:经济法论丛(各卷)8、史际春:经济法学评论(各卷)9、《中国经济法学精萃》(各卷),机械工业出版社10、吕忠梅等:《规范政府之法:政府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制》,法律出版社11、韩志红、阮大强:《新型诉讼:经济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12、曹士兵:《反垄断法研究——从制度到一般理论》,法律出版社13、沈敏荣:《法律的不确定性:反龚断法规则分析》,法律出版社14、王晓晔:《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问题》,法律出版社15、李昌麒、许明月:《消费者保护法》,法律出版社16、张严方:《消费者保护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7、种明钊:《竞争法学》,法律出版社18、刘静:《产品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刘文琦:《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强力:《金融法》,法律出版社21、朱大旗:《金融法》,法律出版社22、谢次昌:《国有资产法》,法律出版社23、金瑞林:《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4、[日]原田尚彦:《环境法》,于敏译,法律出版社25、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各卷),法律出版社26、[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杨建广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7、王全兴:《劳动法》,法律出版社28、[台]黄越钦:《劳动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9、种明钊:《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30、杨冠琼:《当代美国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出版社31、林嘉:《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实践与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六、主要教学方法1.本门课程的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自主学习为辅。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课件(高等主干)李昌麒
(3)经济法调整的法哲学依据: ①经济法调整取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原
理。 ②经济法调整取决于法律对经济基础的相对独立性。 ③经济法调整取决于现代社会中经济运动过程与法
运动过程必须协调并完成于同一时空。 ④经济法调整取决于经济人和政府的有限理性。
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促进、限制、 取缔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简而言之,也就 是国家用经济法的形式干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围, 或者说经济法律规范效力所及的范围。
法论和学科经济法论。 ②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定义。有经济行政法
论、纵向经济法论、纵横经济法论。 (2)市场经济条件下学者们对经济法的定义: ①“国家协调说”。 ②“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说”。 ③“纵横统一说”。 ④“国家调节说”。 ⑤“国家调制说”。 ⑥“需要国家干预说”。
5. 本书对经济法的定义 (1)定义的方法: ①从某法的调整对象出发,对其定义。这是一种通
③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所表明的是经济法的精神。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构成
(1)适度干预原则。
适度干预是指国家在经济自主和国家统制的 边界或者临界点上所作的一种介入状态。
(2)经济民主原则。
(3)社会本位原则。
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法的 本位思想。
(4)经济公平原则。
是在承认经济主体的资源和个人禀赋等方面 差异的前提下而追求的一种结果上的公平,即实 质公平。
生产发展、商品交换和国家对经济干预的产生而 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一个法律现象。 2.经济法在资本主义时期的兴起: (1)资本主义形成时期,经济法理论体现重商主义。 (2)资本主义进入自由发展阶段,以国家干预为特 征的经济法受到削弱,而以经济自由为特征的民 法却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3)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国家干预经济摆脱经济危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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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学大纲大纲说明一、课程的性质本课程为法学专业必修课。
二、适用专业与学时、学分数本教学大纲适用于全校法学专业,共计120学时,7学分。
三、课程开设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法律与法规,了解经济法的相关理论动态,并能在此基础上运用经济法相关知识解决现实问题。
四、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应具备的民法、民事诉讼法及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五、推荐教材及参考书本课程推荐使用李昌麒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经济法学》。
同时推荐如下参考书籍:1、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2、李昌麒:《寻求经济法真谛之路》,法律出版社3、单飞跃、卢代富等:《需要国家干预——经济法视域的解读》,法律出版社4、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5、邱本:《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经济法的基础建构与原理阐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6、杨紫烜:经济法研究(各卷)7、漆多俊:经济法论丛(各卷)8、史际春:经济法学评论(各卷)9、《中国经济法学精萃》(各卷),机械工业出版社10、吕忠梅等:《规范政府之法:政府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制》,法律出版社11、韩志红、阮大强:《新型诉讼:经济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12、曹士兵:《反垄断法研究——从制度到一般理论》,法律出版社13、沈敏荣:《法律的不确定性:反龚断法规则分析》,法律出版社14、王晓晔:《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问题》,法律出版社15、李昌麒、许明月:《消费者保护法》,法律出版社16、张严方:《消费者保护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7、种明钊:《竞争法学》,法律出版社18、刘静:《产品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刘文琦:《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强力:《金融法》,法律出版社21、朱大旗:《金融法》,法律出版社22、谢次昌:《国有资产法》,法律出版社23、金瑞林:《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4、[日]原田尚彦:《环境法》,于敏译,法律出版社25、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各卷),法律出版社26、[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杨建广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7、王全兴:《劳动法》,法律出版社28、[台]黄越钦:《劳动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9、种明钊:《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30、杨冠琼:《当代美国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出版社31、林嘉:《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实践与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六、主要教学方法1.本门课程的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自主学习为辅。
2.鼓励学生创造性思考,可以采用小组讨论、案例分析、法庭观摩、社会调查等形式培养学生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开课及编写大纲单位本教学大纲由经济法教研室编写。
第一编经济法基本理论第一章经济法的兴起(2学时)基本要求:通过了解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以及经济法在各国兴起的原因与客观实际,认识经济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教学重点与难点: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经济法兴起的原因及发展前景。
第一节研究经济法兴起的基本方法本节主要应掌握:研究经济法兴起的逻辑与实证,应然与实然,历史与现实的研究方法。
第二节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本节主要应掌握:经济法概念早期使用的代表人物、著作及其含义。
第三节经济法兴起的历史轨迹本节主要应掌握:经济法在资本主义国家、前苏联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以及我国兴起的历史脉络。
第四节经济法兴起的原因及发展前景本节主要应掌握:经济法兴起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部门法、理论原因;经济法的发展前瞻。
思考题:(1)从民法的局限谈经济法产生的必然性(2)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二章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4学时)基本要求:通过对经济法定义及调整对象的学习,深刻把握经济法的内涵与外延。
教学重点与难点: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一节经济法的定义本节主要应掌握:国内外学者对经济法的不同定义;本书“需要干预论”定义的内涵。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本节主要应掌握:经济法调整的法哲学依据;经济法四大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及其客观必然性。
思考题:(1)如何认识经济法的独立性(2)经济法的本质(3)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区别与联系第三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调整方法和功能(6学时)基本要求:通过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调整方法的学习,明确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功能。
教学重点与难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第一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本节主要应掌握经济法的资源优化配置、国家适度干预、社会本位、经济民主、经济公平、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等原则的内涵和现实表现。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本节主要应掌握经济法的公权介入与私权介入相结合的调整方法的特殊性和具体内容。
第三节经济法的功能本节主要应掌握市场失灵的含义与表现;经济法在克服市场失灵方面较之行政法与民法的优势。
思考题:(1)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层次(2)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观(3)经济法与社会公共性(4)经济法的发展理念(5)公权行为与经济法现代化第四章经济法律关系(2学时)基本要求:通过对经济法律关系的学习,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其特殊性。
教学重点与难点: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特征和构成第一节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和特征本节主要应掌握:经济关系与经济法关系的区别与联系;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本节主要应掌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与特征;经济职权的特征;经济职责的表现形式;经济权利的种类;经济义务的表现形式;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
第三节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本节主要应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状态;经济法律事实的含义与分类。
思考题:(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区别与联系(2)经济职权的特征(3)承包经济权的物权属性第五章经济法责任一般(2学时)基本要求:通过对经济法律责任的学习,掌握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分类。
教学重点与难点:经济法责任的分类,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第一节经济法责任的含义和属性本节主要应掌握:经济法责任的定义;经济法责任与一般法律责任的区别。
第二节经济法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分类本节主要应掌握:经济法责任的五个构成要件;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职务责任与非职务责任;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第三节经济法中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本节主要应掌握:经济行政责任的分类;经济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经济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
第四节经济法责任的认定和实现本节主要应掌握:认定经济法责任的原则;经济法责任实现的障碍与排除。
思考题:(1)经济法有无自身独立的责任形式(2)如何从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的融合理解经济法责任第二编市场主体规制法律制度第六章市场主体规制法律制度概述(2学时)基本要求:通过对市场主体法定义与调整对象的学习,掌握市场主体规制法在现代企业立法中的地位与作用。
教学重点与难点:市场主体规制法的调整对象,现代企业制度与企业法第一节市场主体规制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本节主要应掌握:市场主体的定义与特征;市场主体规制法的含义与特点;市场主体规制法调整对象的分类。
第二节我国的企业立法本节主要应掌握: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企业立法的内容与特征。
第三节现代企业制度与企业法本节主要应掌握: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现代企业的制度体系;现代企业制度与市场主体规制法的关系。
思考题:(1)有限责任制度的利弊分析(2)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发展与创新第七章企业形态法定化与企业法律形态(2学时)基本要求:通过对企业法律形态的学习,掌握企业形态法定化的必要性。
教学重点与难点:企业形态法定化的实质,企业法律形态的种类第一节企业形态法定化本节主要应掌握:企业的概念与法律属性;企业形态法定化的含义;企业形态法定化的原因与实质。
第二节企业法律形态本节主要应掌握:企业法律形态的定义与特点;企业法律形态的构成要素;我国现实的企业法律形态。
思考题:(1)有限合伙企业在我国设立的必要性(2)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制度建构第八章市场准入法律制度(2学时)基本要求:通过对市场准入知识的学习,掌握设置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意义。
教学重点与难点:工商登记制度,审批许可制度。
第一节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概述本节主要应掌握:市场准入的含义;市场准入的经济基础;市场准入制度的立法模式;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的基本构成。
第二节一般市场准入的工商登记制度本节主要应掌握:工商登记的定义和性质;工商登记制度的基本功能;工商登记的基本类型;工商登记的一般条件;登记机关、事项、程序。
第三节特殊市场准入的审批许可制度本节主要应掌握:审批许可的概念、分类;审批许可的适用范围;审批许可的机构、条件。
思考题:(1)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的现状与改革取向(2)入世与市场主体准入第九章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2学时)基本要求:通过对国家干预企业运行基础知识的学习,掌握企业运行中国家干预的必要性。
教学重点与难点:国家干预与企业自主经营。
第一节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在国外的确立本节主要应掌握:传统民法对企业运行的规制;国家干预企业运行的的客观背景;企业运行中国家干预的实践与立法。
第二节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与企业自主经营的关系本节主要应掌握:企业自主经营的价值关注及其不足;企业运行中国家干预法律制度的价值关注及其不足。
第三节我国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及其完善本节主要应掌握:企业治理结构的国家干预;企业生产经营的国家干预;企业变更和终止的国家干预。
思考题:企业自主经营与国家干预的界限第十章企业的社会责任(2学时)基本要求: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基础知识的学习,掌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与立法实践。
教学重点与难点: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
第一节企业的社会责任之界定本节主要应掌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与特征;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
第二节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国外的确立本节主要应掌握:国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企业社会责任在国外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与实践背景。
第三节我国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之理论与立法本节主要应掌握: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
思考题:(1)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2)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的关系(3)企业社会责任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系第三编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概述(2学时)基本要求:通过对市场秩序规制法基础知识的学习,掌握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定义、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
教学重点与难点:市场秩序规制法的调整对象,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本节主要应掌握:市场秩序与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定义;市场秩序规制法的三大调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