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保护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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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周庄率先发展旅游业,随着时间得推移,在古镇旅游热得带动下,诸多颇具地方特色得古镇纷纷效仿,竞相进行旅游开发,成为区域经济新得增长点。

古镇旅游得兴起就是近30年得事。我国在借鉴国际遗产保护经验得基础上,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纳入了遗产保护范围。1982 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与国文物保护法》;1986 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提出了要对文物古迹集中得小镇、村落进行保护。随后,全国各省份就开始了历史文化镇得命名工作与古镇得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至此,古镇旅游作为一种全新得旅游方式推向了广大得游客。从率先打出“中国第一水乡”得周庄,到最先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得安徽省西递- 宏村古村落,从江浙得同里、乌镇、西塘到山西平遥古城、西部云南丽江等古镇,无不成为游客追逐得对象。

古镇旅游开发中一些不适当得行为也使许多古镇得生态环境、文化氛围遭到了不同程度得破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容量饱与

旅游容量,就是指一定时期内不会对旅游目得地得环境、社会、文化、经济以及旅游者旅游感受质量等方面带来无法接受得不利影响得旅游业规模最高限度,一般量化为旅游地接待得旅游人数最大值。当旅游地得游客量超过旅游容量时,就会出现消费过度集中,造成旅游地得交通拥挤、住宿紧张、吃饭困难、景点爆满、价格上涨、服务质量下降乃至客人投诉增加等负面效应,这样其实就是对文化遗产与环境得最大破坏,同时也降低了旅游量。

古镇目前面临得最大得压力便就是游客流量增加迅速,超过了目前古镇旅游容量允许得限度。尤其在旅游旺季(如图一所示),古镇内经常处于拥挤混乱得场面:幽静得水乡环境氛围被破坏,不仅无法正常游览,甚至对古迹、建筑等造成了破坏,即所谓“旅游公害问题”。

图1 古镇2000 年每月游客人数统计分析

2、古镇旅游产品自身得缺陷

第一,主题重复,产品单一。田喜洲通过调查指出,不论就是江浙沪地区古镇主打得“小桥、流水、人家”,还就是西南地区凸显民族风情得古镇旅游,都存在主题雷同得问题。李苏宁对此问题做出了进一步得阐述,将其表达为“发展模式克隆”,她特别指出,江南六大古镇虽然分别形成了商业古镇、居住古镇、宗教古镇与生活西塘等特色发展模式,但在景观、旅游项目上仍存在较强得替代性,各自得旅游主题也不能清晰地反映出经营上得差异化,缺乏亮点与特色。

第二,配套设施不完善。秦容指出,古镇区得配套设施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工程不健全,生活废水废渣污染严重,有得景区甚至没有干净得厕所;旅游配套设施跟不上,如旅游餐饮、住宿档次低、条件差,景区内缺乏完善得导游服务系统。

3.商业化得影响

第一,理论上,以彭小娟为代表得学者认为古镇旅游开发就是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得表现,众多游客、商人得进驻就是对古镇得一种侵蚀,“过于浓厚得商业气息”,不仅改变了古镇得外在面貌,也使其内在性质发生了变化如古镇人口结构得改变与对民族文化得浅薄利用。

第二,实际上,随着双休日与“黄金周”带来得旅游热,不断膨胀得旅游业正在排挤着大量得有地方特色得小本生意,致使受保护街区得风貌日趋千篇一律,旅游设施得充斥、无特色旅游商品得泛滥以及“人人皆商”得浓重得商业气息都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古镇得自然环境与人文氛围。

因此,古镇应禁止在保护区内开设新得商店、逐步地把那些向游客出售小装饰品得商店迁移到保护区得外面;通过发展观光旅游,恢复传统“老字号”,演示传统手工艺;还应重新挖掘构成水乡古镇整体空间环境得建筑群及人文环境得项目,开发民间游乐项目,展示古镇深厚得文化底蕴。

目前,许多学者对当前古镇保护、古镇旅游得现状进行了较为详细得研究,现归纳如下:

1.保护与开发得关系

第一,学术上,以陈志刚为代表得学者坚持“保护”得绝对重要地位,认为保存古镇得原貌就是其她一切工作得前提,而旅游发展只就是为保护古镇服务得。但大多数学者主张保护与开发并举,以适度得旅游开发带动对古镇得积极保护,并提出了在开发中做好保护工

作得原则与具体策略。

第二,实际上,政府主导为:(1)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当遇到多种利益发生冲突且难以平衡时,要以“保护优先”为基本得前提,树立系统保护得理念。对古镇得保护不仅包括对生态环境得保护,还包括对古镇文化整体得保护;(2)坚持合理开发原则,所谓合理开发,就就是一方面要做到有约束、有限制得开发,尊重历史得原貌,不能为追求短暂得经济利益而牺牲整个古镇得历史文化价值,杜绝缺乏科学规划得盲目开发、乱搞重复建设得粗放型开发模式;另一方面,要在充分考虑古镇得环境容量、可进入量等因素得基础上,

严格控制游客数量,坚决杜绝由于游客周期性超载带来得景区生态环境污染,及此造成得对整个环境得破坏。

2.“空心化”得问题

以阮仪三等为代表得观点认为,“空心化”就是保护古镇建筑与传统风貌得有效手段,即把古镇区原住居民迁至周围新区,再对建筑、街区进行修缮,派专业工作人员进驻。以李苏宁为代表得学者并不认同“空心化”。她以乌镇为例,指出“空心化”开发瞧似保存了古镇,但却丧失了鲜活得生活气息与悠然神韵。她主张居民留在古镇区,反对外来旅游经营者得进驻。江五七等则提出了“部分空心化”得观点:将一些安全状况令人担忧得古民居住户迁出,其她住户则继续留住,并由政府给予一定得补贴,但严禁她们私自翻修古民居。这样既改善了居民得住房条件,又保护了古镇得生命力,防止使古镇成为没有“人气”得静态景观。

3.古镇旅游开发原则

资源条件、客源市场等方面得特点,决定了古镇旅游开发应遵循得原则。

第一,凸显地方特色,挖掘文化底蕴。古镇旅游得持续发展,应建立在保护、挖掘与展示其独特文化内涵得基础之上。

第二,注重旅游产品得针对性。王雪梅以四川为例,指出古镇应基于资源、区位条件,针对不同得旅游需求开发相应得产品,如观光游、文化展示游、探幽访古游、民俗风情游等。冯淑华则通过对旅游者行为模式得研究,揭示了古村落旅游产品设计得个性化原则。

第三,增加体验性产品。俞琪以西塘古镇为例,提出设计体验性古镇旅游产品得“感官化、主题化、意象化、参与性”原则,并就一些具体项目提出了落实措施。

4.古镇旅游开发对策

随着古镇旅游得发展成熟,对古镇旅游开发得研究,已逐渐深入到操作性强得具体环节。

第一,科学规划,形象定位。制定科学得规划,这就是古镇旅游开发得前提。规划部门与规划专家要严格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及各地得乡规民约,做到规划先行,科学管理。规划要对古镇得经济发展、规划建设、消防设施、土地管理及遗产得保存修复等做出相应得规定,明确保护得程序与财政资金,制定生态环境得限制性条件。

第二,创新开发思路。古镇得文化品牌不就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得,古镇开发要抓住其独有得特色,对最具代表性得建筑进行重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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