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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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核管理规定

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核管理规定

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规避经营风险,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规定中的其他法律文件,是指公司在经济活动中,与本企业以外其他主体构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字材料。

第三条总经办为公司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审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合同经办部门将一类合同报送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核。

第四条原则上各业务经办部门为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部门;公司领导认为对公司利益关系重大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以下称法律文件)可委托公司法律事务部起草,对其中特别重大的、起草难度较大的可由法律事务部委托外聘法律顾问起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合同分类第六条公司合同分为一类合同与二类合同两类。

(一)一类合同是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

(二)二类合同是指一类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

第七条一类合同范围(一)对外投资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二)普通货物采购合同或协议;(三)各类产品销售合同;(四)建设工程合同;(五)各类重大设施设备、重要材料的采购合同;(六)各类借贷款合同;(七)各类担保合同;(八)经营承包合同;(九)标的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承揽合同及委托代理合同,包括汽车、设备维修、广告牌制作、广告代理等合同;(十)公司认定的其他一类合同。

第三章合同的审核与签订第八条除即时结清的业务外,其他业务活动都必须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同由经办部门负责起草,合同的格式要求如下:(一)公司有规定格式合同的,按公司规定格式合同起草;(二)公司无规定格式合同的,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格式合同起草;(三)公司与国家及行业均无规定格式合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要求起草。

第十条合同的内容与条款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条款;(三)数量和质量条款;(四)价款或者酬金条款;(五)履行期限条款;(六)履行地点条款;(七)履行方式条款;(八)解决争议条款;(九)违约责任条款;(十)其它根据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

经济合同(模板)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模板)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经济合同是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开展经济交往的基础和依据。

为了规范经济合同的管理,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制定本《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2. 合同管理的流程合同管理的流程主要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核、签署、执行、归档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2.1 合同起草合同起草是合同管理的首要步骤。

合同起草人应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全面、准确地将合同条款填写完整,在合同文本中标明合同各方的名称、地质、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2 合同审核合同审核是保证合同质量和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合同审核人应对起草人填写的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核对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确认合同的各项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2.3 合同签署合同签署是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关键步骤。

合同签署人应在确保合同内容正确无误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流程和规定,进行合同的签署。

签署后的合同应及时归档备份,并将签署情况反馈给合同起草人和审核人。

2.4 合同执行合同执行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

当合同生效后,相关执行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向合同对方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确保合同的履行达到预期目标。

2.5 合同归档合同归档是合同管理的最后环节。

已生效的合同应在执行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以备查证和保管。

归档的合同应进行分类、编号,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整理,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易查性。

3. 合同管理的责任合同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角色,相关责任明确是保证合同管理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合同管理的责任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合同起草人应严格按照合同模板和相关规定,准确填写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起草人应耐心解答合同方的问题,并及时修改合同草稿,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合同审核人责任合同审核人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核,核对合同的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审核人应向起草人提供及时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并确保审核意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在进行经济合同时的法律审核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经济合同是公司重要的商务活动之一,涉及公司的财产和利益,因此合同的法律审核至关重要。

2. 审核程序2.1 合同提交当公司与合作方就经济合同达成初步意向后,合同起草方需将合同草稿提交给法务部门,以便进行法律审核。

合同草稿应包括以下必要信息:•合同标题和摘要•合同各方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合同的约定事项和条款•合同签署日期和生效日期2.2 初步审核法务部门首先进行初步审核,核对合同草稿中各部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合同的条款和约定没有明显矛盾或遗漏,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初步审核还包括对合同各方的身份和资质进行核实,以确保合同签署的各方具备合法的签署资格。

2.3 法律深度审核经过初步审核合格后,法务部门将进行更深入的法律审核。

法律深度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3.1 条款调整法务部门对合同的各个条款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此外,法务部门也会评估和优化合同的风险分担机制,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司的利益。

2.3.2 法律合规法务部门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合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产权法等。

2.3.3 纠纷解决机制在法律深度审核过程中,法务部门还会评估合同中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否合理和有效。

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合同中的解决机制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其进行审核和完善非常重要。

2.4 审核报告经过法律深度审核后,法务部门将出具一份审核报告,并说明审核结果和建议。

审核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的法律风险评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和待解决的风险•法务部门对合同条款的优化建议•其他相关法律事项的说明和建议2.5 修订和签署基于法务部门的审核报告,合同起草方应对合同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调整。

修订后的合同草稿需再次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一、概述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发展的顺利进行。

法律审核是一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的各项重要决策和行为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查,保障公司的合同和决策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二、法律审核的程序和要求1.决策程序:公司在制定重要决策之前,应成立由法务部门负责的法律审核小组,审核涉及公司权益和法律风险的事项。

2.审核要求:法律审核小组应对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核要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合法性、签订程序的合规性、权利义务的约定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公司利益、风险评估等。

3.审核流程:法律审核小组应在制定决策前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核意见应提交公司高层审批,由高层负责最终决策。

三、法律审核的范围和重点1.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运营的基础,法律审核应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操作性进行评估。

重点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制度、薪资制度、奖惩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等。

2.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是公司经营活动的核心,法律审核应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进行评估。

重点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签订程序、合同的约定是否明确、保密协议的合规性、违约责任的约定等。

3.重要决策:公司的重要决策涉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期利益,法律审核应对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进行评估。

重点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决策、资产收购决策、合作协议的签署等。

四、法律审核的保障措施1.依法合规:法律审核小组应始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审核,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

2.风险评估:法律审核小组应对决策和合同涉及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和建议,确保公司能够合理评估和控制风险。

3.资深专业:法律审核小组应由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确保审核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第一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二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1.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审查批准者外,由、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标的超过100万元的;预付定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联营、合资、合作合同;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0万元的;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照。

第三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1.申报。

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

(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

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

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

经济合同法务审核制度范本

经济合同法务审核制度范本

经济合同法务审核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经济合同法务审核管理,规范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条审核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经济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经济合同的订立应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公司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防控原则:经济合同的订立应充分考虑合同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四条审核流程(一)起草阶段:合同起草部门应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和对方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初审阶段:合同起草部门将合同草案提交法务部门进行初审,法务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三)复审阶段:合同草案通过初审后,提交公司领导进行复审,领导对合同的重要条款和风险控制进行审核。

(四)审批阶段:合同草案通过复审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合同正式生效。

第五条审核内容(一)主体资格:审核合同双方是否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经营资格和代理权限。

(二)合同内容: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是否明确。

(三)法律依据:审核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合同履行:审核合同是否具备履行条件,包括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实力。

(五)合同风险:审核合同中存在的业务风险和财务风险,包括对方履约能力、资金风险、税务风险等。

第六条审核意见法务部门应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包括合同条款的修改意见、风险防范措施等,供公司领导和合同签订部门参考。

第七条合同签订经济合同经公司领导和法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合同签订部门与对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八条合同管理公司应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合同履行顺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评审什么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评审什么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评审什么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般都是由公司制定,以规范的制度形式来对公司涉及到的合同进⾏管理、审核的⼀种制度。

⽽它主要的⽬的则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尽可能减少存在的潜在危险。

那么合同评审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什么内容呢?下⾯,店铺⼩编在本⽂为您具体介绍吧。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评审什么合同评审管理办法可以有效帮助公司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同时,对于合同的规范和标准化也可以有效帮助公司具体业务的实现,具体如下所述:⼀、合同评审管理办法合同评审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确保公司经济(商务)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可⾏性,规范合同评审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条合同评审的⽬的是依法防范风险,加强对费⽤和成本进⾏控制,保证⽣产经营进度和服务质量,保证及时回款等。

第三条经济合同评审的依据为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凡涉及公司各类物资(设备)的采购、物流运输、建设⼯程、商务等项⽬均必须按照规定签订经济或商务合同。

第⼆章组织管理及其职责第五条公司成⽴合同评审⼩组。

合同评审⼩组组长戴汉承,副组长郭平、张爱民、张华清,组员刘巍、付沛⼒、王建武、⾼章跃、程庆峰。

第六条公司合同评审⼩组的主要职责1、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公司合同签订基本原则与要求2、审查合同当事⼈的资质、⽣产能⼒、质量保证以及风险评估、信誉度等3、评审收款与结算⽅式的合理性和可⾏性4、评审合同的招标程序、合同价格确定的依据、客户资信程度及信⽤政策5、对评审过程认真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评审范围及内容第七条本办法经济(商务)合同范围内的合同评审,主要包括:建设⼯程(⼟建)合同、买卖合同、外包合同、运输合同、商务合同等。

第⼋条凡建设⼯程(⼟建)、买卖、运输、外包、商务等项⽬的合同,均必须提请公司合同评审⼩组评审。

第九条紧急采购、特殊原因的物资采购,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依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重大经济活动决策程序,规范重大经济活动法律监管制度,保证对外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的合法性,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以市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以及市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的标的额30万元以上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

市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合同审核的规定,加强对本单位对外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及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买卖、借款、租赁、担保、保险、建设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方面的经济合同。

第四条市公司法规处负责市公司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

第五条合同法律审核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审核原则。

第二章审核内容第六条合同审核部门对下列合同事项依法进行审核:(一)合同形式。

合同形式应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合同文本。

(二)合同实质性条款。

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实质性条款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效力。

签订合同应主体适格,意思真实,目的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合同中不得含有无效条款。

第七条业务部门对经审核的合同有实质性条款变动的,应将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再审。

第三章审核程序第八条合同的受理。

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签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

送交拟签合同文本时,应附送下列材料:(一)合同项目立项审批意见;(二)财务部门关于项目预算审批意见;(三)签订借贷合同的,附担保物的有关说明;(四)签订担保合同的,附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情况说明;(五)授权他人代理签订合同的.,附授权委托书;(六)欲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附原合同文本及书面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说明材料。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为您推荐】泰兴市律师瑞安市律师章丘市律师莱西市律师石河子市律师锡林浩特市律师乌审旗律师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本集团及下属各个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参与社会经济和民事活动中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设立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合同审核范围第三条合同审核范围主要包括: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第三章合同审核机构及职能第四条公司的合同审核工作由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审核。

1、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论证、考察、招标投标、合同谈判等工作;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负责对拟签订合同的内容、形式等进行审核工作;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常用合同示范文本的工作;4、协助有关部门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第四章合同审核内容第五条合同审核内容如下:1、审核对方主体是否合法及资信情况;2、审查合同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经济秩序的条款或内容,审核合同中是否有对公司明显不利或有损公司合法利益的条款和内容;3、审核合同的条款和内容是否完备、具体、明确、公平。

合同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双方名称(姓名);标的;数量;质量要求;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五章合同审核程序第六条合同的受理1、各公司(部门)向综合办公室法务人员递送合同初稿2、综合办公室接受合同初稿后,应仔细核对、验证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材料齐全的,填写审阅合同登记表(一式二份);材料不全的暂不予受理,并对其进行指导。

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首先,公司规章制度是指用以约束公司内部行为和规范员工行为的一套规则。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建立公平、公正和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制定公司规章制度时,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确保规章制度与实际运营情况相适应。

此外,公司规章制度还应明确员工权利与义务,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规定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提供员工绩效评定的参考依据等。

其次,经济合同是指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等达成的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合作协议。

经济合同的签订涉及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利益,因此具有重要的法律后果。

为保护公司的利益和减少法律风险,对于重要的经济合同应进行法律审核。

法律审核的目的是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保护公司权益,并对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防范。

法律审核包括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确保合同主体的合法资质,评估合同的风险和法律责任,并对可能引发的纠纷进行分析预测。

只有经过法律审核的经济合同才能提供给公司的上层管理者作为决策依据。

最后,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是指在公司重要决策过程中,设立专门的法律审核机制,对决策内容进行法律审查和合规评估。

重要决策可能涉及到公司的战略方向、投资计划、并购和重组等重大事项,因此需要经过法律审核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法律审核办法应明确决策的法律依据,明晰法律审核的程序和角色,建立合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

通过法律审核,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决策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隐患,减少公司的法律风险,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总之,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是公司运营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的制定和实施能够规范员工行为、保护公司利益,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规性和有效性。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一、引言经济合同经常被用来确保商业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然而,随着经济合同数量的增加和复杂性的提高,合同审核变得越来越关键。

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建立一个高效的经济合同审核管理系统至关重要。

二、审核目的经济合同审核旨在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执行性,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风险。

通过审核,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合同中的缺陷和风险,避免争议和法律风险的发生。

三、审核程序1. 合同提交:合同履行方需将合同提交到合同审核部门,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2. 文档准备:合同审核部门应准备并规范合同审核所需的相关文件,包括审核表格、合同样本、法律规范等。

3. 合同初审:审核部门对合同进行初步审核,核对合同是否完整、准确,并检查合同的格式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

4. 合同流程:审核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合同转至相关部门对内容进行进一步审核,包括法务、财务、经营管理等。

5. 审核意见:审核部门需准备审核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合同履行方。

6. 合同修改:根据审核意见,合同履行方需对合同进行修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审核要求。

7. 最终审核:经过合同修改后,审核部门将合同重新审核,确保所有问题得到解决。

8. 审核结果:审核部门将审核结果记录在审核表格中,包括合同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原因。

9. 归档保存:审核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合同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管理需要。

四、审核要点1. 合同完整性:审核部门需核对合同是否完整,包括合同各项条款、附件等是否齐全。

2. 合同准确性:审核部门应核对合同中的金额、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

3. 合同合法性:审核部门需审查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避免违法风险。

4. 合同可执行性:审核部门应评估合同的可执行性,包括是否存在不可执行或风险较高的条款。

5. 保密性:审核部门应确保合同内容的保密性,不得将合同内容外泄。

五、审核责任1. 合同审核部门: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并提供合同审核意见。

01-经济合同审签管理办法

01-经济合同审签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审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签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所有经济往来合同审签必须遵照彬长矿业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因工程建设、委托代理、租赁、销售、维修、承揽加工、外委加工、维修等生产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合同,但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陕煤彬长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服务中心。

第二章合同相对方资质能力的审查第四条中心价格委员会负责合同相对方资质能力的审查工作。

应重点审查如下内容:1、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以及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授权委托书;2、资信审查:审查对方的资金和信誉情况;3、履约能力审查:审查对方经济状况,生产技术、工艺,供货能力及产品质量等。

第五条在召开商务谈判会议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根据业务需要通过下列方式调查新签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及履约能力,并形成调查报告:1、实地考察对方生产、经营场所;2、对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工商登记情况的真实性进行上网核查;3、对合同相对方生产经营业绩,相关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考察。

第六条价格委员会在进行审查工作时,合同承办单位应要求对方提供以下资料(或影印件)以便核查:⑴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等。

⑵业务承揽所需加工、维修资质;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⑷经办人身份证明。

第七条代订合同,代理人应当持有“授权委托书”,并严格按“授权委托书”规定的权限签订合同。

第八条代理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取得“授权委托书”:1、根据签订合同的需要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当明确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且授权委托书应当、字迹工整、清晰,涂改无效。

2、“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与代理人的申请、合同文本及其它资料一并存档。

第三章合同的会签第九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所有合同生效前,应当由合同承办单位按照合同会签流程进行会签,会签通过后方可进行签约。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规范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工作,确保集团公司经济合同依法签订和履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导致的各种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各下属单位及其设立的项目部、指挥部(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风险"是集团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本办法据称的“经济合同”是指以各单位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与其他具有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组织等签订的有关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和权责体系,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二章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的分工和职责第六条各单位法律事务部门为本单位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工作的职能部门。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订立经济合同必须经过本单位法律事务人员审核后方可签字盖章。

没有配备法律事务人员的单位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外部律师审核完善后方可签订。

第七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设立的项目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由项目法律审核员审核并签署意见,法律审核员无异议的方可签订。

本办法关于法律事务人员合同审核的有关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法律审核员.第八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项目合同法律审核实行项目部审核与所属单位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对其下设项目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实行备案审核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条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指挥部和项目部签订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合同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方可签订。

公司企业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企业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开展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强化对经济合同的审计和监督,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签经济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程序及其履行过程中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3条原则1.经济合同审计属常规审计,应坚持签约前审计为主的原则。

2.经济合同审计应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2章经济合同审计的基本内容第4条对经济合同合法性的审查1.主体是否合法。

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审查代理人是否有有效的委托证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是否与所签合同的内容相一致。

2.内容是否合法。

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计划要求;当事人意思表示要真实一致;防止采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合同;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是否等价有偿。

3.形式是否合法。

所签经济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格式应采用国家工商局颁发的统一格式文本。

4.程序是否合法。

订约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5条对经济合同条款完整性的审查1.合同标的是否明确,有无国家限制流通或禁止交易的物品。

2.合同标的数量是否准确,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具体。

3.合同价款或酬金是否准确具体、合规合法。

4.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是否可行,是否准确。

5.违约责任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明确具体。

6.根据法律规定或按经济合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是否在合同中明示,以及该条款的合理、有效性。

第6条审查合同的严密性审查合同的文字表述是否准确严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具体;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签证、公证等手续。

第7条审查合同履行的可行性1.审查合同的效益程度。

2.审查当事人的资信能力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3.是否确定了切实可行的担保方式,担保人是否具有合法资格第8条审查合同履行的完整性1.联营、投资合同及较大的购销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应随合同时效区间审查合同是否履行或完全履行。

南京医科大学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医科大学审计与法务处

南京医科大学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医科大学审计与法务处

南京医科大学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审核管理, 规范学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行为, 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推进依法治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方面的法规及政府采购方面的有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合同是指学校或学校授权的校内组织以南京医科大学的名义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经济合同包括材料及设备等买卖合同、基建工程及修缮工程合同、委托加工合同、资产租赁合同、服务合同、借款合同、债权债务的清偿合同等各类涉及经济事项的合同, 不包括科研合同、劳动人事合同。

第四条经济合同订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 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损害学校利益。

第五条合同项目管理单位应该履行经济合同的相关职责, 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拟定、初审、送审、报批及履行等工作;审计处对合同进行复核。

第六条所有以学校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须统一使用“南京医科大学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由审计处集中管理使用。

第二章合同审核的内容第七条经济合同的初审、复核工作内容如下:(一)审核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

具体包括:1.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包括名称、资质、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和方式等;2.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3.合同对方签约代表的合法身份, 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必要时要求合同对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二)审核合同基本条款的完备情况, 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地、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合同期限、履约地点和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仲裁和诉讼等;(三)审核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合法性;(四)审核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或谈判内容一致, 是否符合学校规定;(五)审核是否具有相应的学校经费支出预算;(六)审核其他可能会影响经济合同的因素。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 (2)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 (2)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1. 引言公司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进行的合同交易在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

为了确保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公司必须对各类经济合同进行法律审核。

本文将介绍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的基本规定和程序。

2. 法律审核的目的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的目的是通过细致的法律审查,评估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性,并为公司提供法律保护。

具体的目标包括:•确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预防法律风险,避免不可预见的法律纠纷;•保护公司权益,提高合同履行的安全性;•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合同谈判和起草。

3. 法律审核的原则在进行法律审核时,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合法性原则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内容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2 完整性原则合同应当是完整的、没有遗漏和矛盾的,所有相关事项应得到详细和准确的表达。

合同中的条款应明确、具体,不能模糊或含糊其辞。

3.3 公平原则合同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条款应平衡各方的权益,不得损害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4 私法自治原则在充分尊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进行约定,实现私法自治的原则。

4. 法律审核的程序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4.1 初步评估在公司与对方商讨合作意向时,法务部门应参与初步评估,评估合同的可行性和风险性。

初步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合同是否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合同是否涉及高风险行业或敏感领域;•合同是否与公司经营战略相符;•合同是否存在重大商业风险。

4.2 律师审核公司应聘请合格的律师对合同进行详细的法律审核。

律师将对合同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合同中各条款的有效性和明确性;•合同所涉及的风险和责任的分配;•是否需要进行协商和修改。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商业交易中,各种合同法律文件的编写和审核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保护各方的权益,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国家出台了《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解读该办法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合同审核的意义。

一、背景经济合同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工具,在商业交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由于合同涉及众多权益主体,一旦存在争议,将给各方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和社会风险。

因此,为了规范和保障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国家立法机构制定了《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合同审核的范围和方式:该办法规定了合同审核的范围和方式,明确了审核的程序和标准。

合同审核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合同的法律规范性、合同主体的资质条件、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等。

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了审核人员的资质和责任,以保证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 合同编写的规范要求:为了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和适用性,该办法对合同的编写提出了具体规范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格式、内容要求、缔约各方的权益平衡、合同风险的提示等。

通过规范化的合同编写,可以减少合同的争议和纠纷,为各方提供更好的交易保障。

3. 合同审核的程序和时间要求:为了提高合同审核效率,该办法规定了合同审核的一般程序和时间要求。

审核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审查意见反馈和结果通知等环节。

同时,办法还要求审核结果应在一定时间内给予通知,并保证审核的及时性和便捷性。

4. 合同争议解决机制:为了保障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的争议解决,该办法明确了相关的合同争议解决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解决、仲裁、诉讼等模式。

通过对合同纠纷的及时解决,可以有效维护各方的利益和市场的稳定。

三、对合同审核的意义《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合同审核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合同审核可以减少合同中存在的不合规定或不公平条款,保护弱势合同方的权益。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第一条制定本管理方法的目的:为了增强企业的合同管理,保证依法签署、实行合同,及时处置合同纠纷,维护我厂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现依据«合同法»和下级部门的有关规则,结合我厂的实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合同审核管理的范围:1、企业在消费运营管理进程中所发作的对外经济业务活动、经济事项往来,都必需事前签署书面的经济合同。

除卷烟销售、烟叶推销和一次性支出在1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外,其他经济合同在签署失效前都应经审计科审核,并经厂指导同意后才干正式签署失效。

2、对卷烟销售、烟叶推销合同,由厂长授权的有关人员签署,并经部门指导、分管副厂长或厂长等审核同意。

3、对能即时结清的经济事项往来,可以不签署书面的经济合同。

4、对因特殊状况不能及时送审的经济合同,也应经厂指导赞同后才干正式签署,同时到审计科补办手续。

第三条签署经济合同的普通要求:1、经济合同的主体、内容、方式和订立顺序必需契合国度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则,契合企业消费运营的需求。

2、经济合同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实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置方法等。

3、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明白周全、详细可行,措辞要准确、严谨、繁复,不能用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的词句和概念。

4、合同签署之前,经办人员应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行情,并停止必要的资信审查,包括主体资历、实行才干及信誉的审查。

第四条合同审核、签署的顺序:1、依据企业的需求,经办人员停止调查、调研,并将状况反应给部门担任人审核。

2、按规则需实行厂内招标确定合同标的价钱或协作方的,其招标书应事前送审计、监察部门审核。

3、经办部门将拟签署的合同文本及市场行情、价款确定的依据、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状况和〝经济合同送审表〞等相关资料送审计科审核,同时将合同主要内容输入企业MIS系统。

对严重的经济合同应召开厂务会或由监察、财务、审计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停止会审,会审记载作为送审合同的附件一并报送审计科〔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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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规范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工作,确保集团公司经济合同依法签订和履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导致的各种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各下属单位及其设立的项目部、指挥部(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风险”是集团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本办法据称的“经济合同”是指以各单位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
与其他具有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组织等签订的有关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和权责体系,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二章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的分工和职责
第六条各单位法律事务部门为本单位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工作的职能部门。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订立经济合同必须经过本单位法律事务人员审核后方可签字盖章。

没有配备法律事务人员的单位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外部律师审核完善后方可签订。

第七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设立的项目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由项目法律审核员审核并签署意见,法律审核员无异议的方可签订。

本办法关于法律事务人员合同审核的有关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法律审核员。

第八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项目合同法律审核实行项目部审核与所属单位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对其下设项目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实行备案审核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
条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指挥部和项目部签订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合同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方可签订。

第十条各子公司可自行制定下属项目部报请本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方可签订的合同标的额范围,但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合同必须经过本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方可签订。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项目部签订下列合同必须经本企业法律事务人员审核:
(一)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
(二)需要提供担保的合同文本;
(三)需要进行登记备案等其它要式行为后生效的合同文本。

第十二条法律事务人员对送审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但对是否签订合同不发表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涉及其他专业技术方面的合同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审核。

第三章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程序
第十三条经济合同应当先由承办单位或者部门报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再由合同管理部门提交法律事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核。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期限为合同文本提交法律事务部门之日起2至7个工作日,遇有重大、复杂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各单位、各部门向法律事务部门提交送审合同文本的日期与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签字日期的间隔不得少于7日。

第十五条为确保合同法律审核的全面性和完整性,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律事务部门提交合同文本。

第十六条送审合同文本内容和法律关系复杂,要求法律事务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的,提交部门单位或者部门必须在送审材料中作出明确完成日期,法律事务人员对审核意见中该合同法律风险的全面性和完整性不承担责任。

以下合同属于前款规定的内容和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一)合同内容超过3000字的建设工程类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物资设备租赁合同、服务类合同,投融资合同、资本运营合同、知识产权合同等合同;
(二)合同内容超过1500字、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的合同;
(三)涉外合同;
(四)法律关系涉及三方及三方以方当事人的合同;
(五)合同类型在《合同法》分则中没有规定的合同;
第十七条送审合同要求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法律事务人员只对合同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进行法律审核、
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合同送法律事务部门审核之前,合同承办部门应提前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和项目社会经济环境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并提供书面资料。

第十九条法律事务部门对经济合同审核后,应当签署法律审核意见或者提出法律意见书。

遇有重大、复杂等特殊情况时,法律意见书应当同时上报总法律顾问。

第二十条各单位职能部门应当充分考虑法律意见书提出的建议并修改完善后再报请审核批准。

当有不同意见或特殊问题时,应当及时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若不能协商一致,法律事务部门或机构有权保留意见并同时上报总法律顾问。

各单位职能部门应当在经济合同正式签订后三日内,将经济合同复印件送法律事务部门或机构备案、存档。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法律事务部门有权监督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章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内容
第二十七条法律事务人员应当按照本章规定对送审的经济合同进行法律审核。

第二十八条法律事务部门应当认真全面地审核有关合同
资料,对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估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第二十九条送审合同有示范文本的,法律事务人员应当参照示范文本进行审核,没有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

第三十条合同内容必须详细、明确地约定对方构成违约的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违约的确认方法、对违约方应采取何种措施、手段、程序去追究责任、主张权利。

第三十一条合同中确需约定我方违约责任的,我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金额上限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

第三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可以约定为“向合同签订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兰州市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约定为“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合同中应当约定合同签订地为项目所属法人单位所在地,不得约定为对方所在地。

项目部所属单位不在兰州市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铁路运输法院或者仲裁委可以约定为项目部所属单位所在地。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六个管辖地人民法院只能在合同中约定其中之一,否则约定无效。

第三十三条为防止合同对方利用债权债务转让损害我方单位利益,合同中必须约定“本合同项下所有债权债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第三十四条合同权利义务等内容应当严谨,合同单价、数量必须有依据,上述合同内容不得损害企业利益。

第三十五条不得约定诉讼或仲裁的管辖法院和仲裁机构为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法院和仲裁机构。

第三十六条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和签约时间。

合同的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一般应当约定在我方所在地。

第五章奖罚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预防、及时消除风险和失误,保证合同有效履行,给企业带来重大收益等的法律事务人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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