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30号令规定
工程直发包的流程
工程直发包的流程
一、建筑工程直接发包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筑工程直接发包流程
(一)先到当地招标办申请办理直接发包,接待人员一般会给你一份直接发包要求质料,然后我们按照直接发包文件准备质料即可。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预算”就是建设局下属造价公司出的预算书,说白点就是套软件收费用的,但是又必须得有;“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压原件”这个在以前是没有的,不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该是压在招标办的;“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就是公司银行对公账户有个当年预计投资资金量的存款证明即可,比如5000万的合同当年预计投入2000万,那么只要一个2000万的资金证明既可以了。
(三)所有质料准备齐全之后,送给招标办人员审核,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出直接发包通知书了。
建设单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提出项目内容及其条件和要求,约请有兴趣参与竞争的单位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方案和价格等,再采用一定的评价方法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最后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指定工作的活动。
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
七部委30号令
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0号令一、单项选择:1、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依法由 A 负责A、招标人B、投标人C、招投标管理机构2、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 D 日A、5B、7C、14D、203、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B ,但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A、1%B、2%C、3%D、5%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A 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3个B、4个C、5个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法人或组织,其联合体资质以 B 的为准A、高B、低C、以联合体协议中注明D、以牵头方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D 的罚款。
A、5万以上10万以下B、3万以上10万以下C、5万以上20万以下D、5万以上25万以下7、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可处以 B 罚款A、1万以上3万以下B、1万以上5万以下C、3万以上5万以下D、3万以上10万以下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 B 万元以下罚款A、1B、3C、5D、109、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中标项目金额 D 的罚款A、3‰以上7‰以下B、3‰以上10‰以下C、5‰以上7‰以下D、5‰以上10‰以下10、招标人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可处 B 万元以下罚款A、1B、3C、5D、1011、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中标项目金额 D 的罚款A、1‰以上5‰以下B、3‰以上5‰以下C、5‰以上7‰以下D、5‰以上10‰以下12、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 D 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警告A、6个月至1年B、1年至2年C、2年至3年D、2年至5年1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自 B 起实施的A、2003年1月1日B、2003年5月1日C、2004年1月1日D、2004年5月1日1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适用区域是 A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B、七部委管辖的范围内D. 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外经贸、民航等部门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0、36、42号令讲解
一次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
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统一式样、标准
及编号。
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或损坏补发,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
请补发。
7
复审
第二十一条 每3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可以延长至每6年1 次。
8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对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的监督要求。 第二十九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立特 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方便查询;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条件(略) 第三十一条 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条件(略) 。 第三十二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第三十三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 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每年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情况。 第三十四条 不得转借、出租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 、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不得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 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 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 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解读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36、42号令 主要条文讲解
安全质量环保部 2012年5月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3月8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七部委第30号令发布)(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民航局九部委第23号令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
招投标重点难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二,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实行招标采购:(一)单项或批量在10万元以上的物品;(二)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修缮工程;(三)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中所需的适宜招标采购的设备;(四)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定点服务采购。
市、县招标采购的金额标准由同级人民政府制定,但不得高于省级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金额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3号令)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七部委30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0号令一、单项选择:1、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依法由 A 负责A、招标人B、投标人C、招投标管理机构2、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 D 日A、5B、7C、14D、203、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 B ,但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A、1%B、2%C、3%D、5%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A 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3个B、4个C、5个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法人或组织,其联合体资质以 B 的为准A、高B、低C、以联合体协议中注明D、以牵头方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D 的罚款。
A、5万以上10万以下B、3万以上10万以下C、5万以上20万以下D、5万以上25万以下7、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可处以 B 罚款A、1万以上3万以下B、1万以上5万以下C、3万以上5万以下D、3万以上10万以下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 B 万元以下罚款A、1B、3C、5D、109、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中标项目金额 D 的罚款A、3‰以上7‰以下B、3‰以上10‰以下C、5‰以上7‰以下D、5‰以上10‰以下10、招标人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可处 B 万元以下罚款A、1B、3C、5D、1011、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中标项目金额 D 的罚款A、1‰以上5‰以下B、3‰以上5‰以下C、5‰以上7‰以下D、5‰以上10‰以下12、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 D 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警告A、6个月至1年B、1年至2年C、2年至3年D、2年至5年1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自 B 起实施的A、2003年1月1日B、2003年5月1日C、2004年1月1日D、2004年5月1日1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适用区域是 A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B、七部委管辖的范围内D. 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外经贸、民航等部门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九部委)联合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相关附件,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近几年与招投标和施工合同有关的新文件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公布。
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2013年4月修订)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七部委)制定。
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发布,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原(GF-1999-0201)同时废止。
4.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以建标[2013]44号文件发布,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标[2003]206号)同时废止。
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
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6. 《2013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 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13]289号文件发布, 2014年1月1日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与计算、费用性质划分、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建设预算编制方法及建设预算的计价格式等。
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投标一、招标信息在标准文本中分别给出3种发布招标信息方式的文件格式:(1)采用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以资格预审公告的方式发布招标信息;(2)采用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需要发布招标公告;(3)邀请招标则向邀请投标对象直接发投标邀请书。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制定。
1.1评标方式1.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商务标得分为60分,技术标得分为40分;1.1.2评标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以下办法各自打分。
1.1.3商务标得分=评分价得分+工期得分+质量得分+渣土垃圾得分。
1.1.4技术标得分=技术标各分项得分+信用标得分,以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后的算术平均分值计.信用标得分是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截止日24:00后登录“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www.ciac。
/)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中“诚信手册—-企业版”,查看并打印从业信用评分表,经评标委员会复核确认无误后,信用标得分由从业信用评分表中的信用评价结果折算而成;1.1.5总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取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算术平均值的合计得分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根据总得分从高到低决定各投标人的排名,如出现总得分并列时,投标报价低者列前。
本工程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1.6商务标打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技术标各分项分值最小单位为“0.1"分,总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信用标打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2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标原则1.2.1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与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需满足投标须知6.1。
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十七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资格预审则是招投标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招标工作的起始,它既是贯彻建设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队伍承包的政策的体现,也是保护业主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举措,是避免未达到相应技术与施工能力的队伍乱接工程和防止导致出现豆腐渣工程质量事故的有效途径。
资格后审也叫细审,主要是对投标人有无能力胜任,机构是否健全,有无良好的信誉,有无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经历,人员是否合格,机械设备是否适用施工,周转资金是否足够等方面作实质性的审核。
其目的在于将来更好的履行招标公司,业主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多少建筑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
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章招标中有提到这点。
投标活动中,参与投标的人需要支付一定的投标保证金,而这个保证金起的就是保证的作用,实践中可以通过现金、银行汇票、支票等方式来支付。
但这个保证金也不能随便说一个数额吧,那么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多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
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
为避免招标人设置过高的投标保证金额度,不同类型招标项目对投标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均有相关规定。
▲(1)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均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24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二、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是多少?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工程勘察设计类: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三、以下情形是否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有效期即将结束但尚未确定中标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排名第二的投标人B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此种情形不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依法招标人应向该投标人支付未中标补偿费。
投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可以不确定其为中标人。
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投标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七部委30号令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投标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根据以上要求,施工图设计单位不能参与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活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投标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第2号令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一、参与设计不能参加施工投标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七部委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已明确施工图设计单位不能参与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活动。
二、如果让参与设计施工图的单位,具备施工要求的资质后进行施工投标,存在如下法律风险1、一般通不过资格的审查;2、如果中标,一般很难通过备案审查;3、如果中标,其他投标人可以主张中标无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七部委30号令规定
七部委30号令规定
七部委30号令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令
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部第建设部部长:汪光焘铁道部部长:傅志寰交通部部长:张春贤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水利部部长:汪恕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二○○三年三月八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第十四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六)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规定文件
投标保证金都有最高限额吗?(招标网特稿)——学习《招标师辅导教材》体会之二投标保证金都有最高限额吗?——学习《招标师辅导教材》体会之二《案例分析》(P3)表1-3中:序号2,倒数第5~4行:“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人民币。
”老朽要问的是,投标保证金都有最高限额吗?一、人们常用“九龙治水”来比喻中国招标的监管。
实际上,中国招标的监管部门不止9个,是11个,是十一龙治中国招标,其中大龙有4个:发改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商务部。
因为,这4龙有“生杀招标代理机构”大权。
二、七部委的30号令和27号令是规定了“最高不得超过80万人民币”,但是,财政部和商务部没有这样的规定。
因此,当人们在谈论某一招投标规定时,一定要讲清楚适用范围,以免误导读者。
三、老朽在回答招标培训学员的问题时,首先要问清楚:该项目有没有“婆婆”管?如果有,是哪个“婆婆”?只有问清楚了,才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四、有时,同一个“婆婆”的文件,对同一个问题的规定也是不同的。
例如,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七部委的30号令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2.七部委的27号令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有关规定见下表:13号令18号令27号令30号令文件名称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颁布部门商务部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日期2004年11月1日2004年8月11日2005年1月18日2003年3月8日施行日期2004年12月1日2004年9月11日2005年3月1日2003年5月1日投标保证金13号令没有规定。
在商务部《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投标资料表中有示范性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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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30号令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