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的天命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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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的天命观

内容提要:"天命"思想于中国哲学思想,有始基性的意义,关系到对整个中国哲学的理解。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述周人对"天"进行的新的意义建构,贯注"天"以道德的内涵,成为儒家天命思想的重要源头;第二部分,着重讲述儒家经典文献〈〈论语〉〉中的天命观,目的在于阐明在孔子那儿"天命"初步完成了由外向内的转化,将天命在人心中牢牢的矗立起来;第三部分论述了人之为人对天命应有的三个态度:体认、敬畏、持守,人应该在道德的行为中确定生存的目的和意义。

近代以来,伴随着鸦片战争的一场地震,中国的"天"在下降,"天命"在陨落,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在一夜之间坍塌了大半。灾难之后,如何在原有的废墟之上,重建中国人的精神之家,这不仅是精神建筑师的重担,也是故土之子的责任。我写这篇文章并非出于"整理国故"的目的,而是想找回一些我们已经失落的"家"的感觉。

一."天命"梳理

"天"字,在殷商时代早就有之,但并非有作为至上人格神的意义。《尚书·商书·盘庚》中有:"先王有服,克谨天命。罔之天之断命,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1] 在殷商时帝是最高的人格神,它主宰人间的一切。天是在周时才受到格外的重视。<<殷墟卜辞综述>>里说:"(殷商)卜辞的天没有作为上天之意的,天之观念是周人提出来的。"[2] 天的本意是"颠",即指人的头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对其的注释是:"……颠者,人之顶也。以为凡高之称。始者、女之初也,以为凡起之称。然则天亦可为凡颠之称。臣于君,子于父,妻于夫,于民事皆曰天是也……至高无上,从一大。至高无上是其大无有二也。故从一大。"[3] 许慎在说及天的本意时无外乎人的头顶,而天的注释却显得深厚凝重。在注释的底层有一种建构,即对天的一种意义建构,在周时便赋予天与"帝"不同的内涵。周人的这番努力为未来的新天进行了新的意义奠基。周人的新构建与其重视天文学,重筮占,重农业的传统息息相关,共同养成了对天的考查,思考,认识和崇拜,同时又塑造了周人深厚的理性精神。他们对天的新构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天的权威重点放在"命哲,命吉凶,命历年" (<<尚书·周书·召诰>>)

三个方面,突出了至上神在社会人事方面的特殊作用。

周人特别把这三方面突出出来,说明他们对至上神的把握和认识是紧紧围绕社会政治这个中心进行的。这就不同程度的摆脱了殷人帝观念中表先出来的神话崇拜的特征,为进一步为至上神以理性的内涵打下基础。

二,赋予天以道德的意义,作为"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的客观依据。

《尚书·周书》中有"天德"一词,《吕刑》说:"惟克天德。""天德"是指上天立下的道德准则。上天监察世间统治的好坏,就拿这个标准去衡量。周人赋予天以至善和赏罚明辨的特性,使天成为人世间王权的监督者。一个明德的君王,上天会把大命交给他。周康王时代的《大孟鼎》,《麦尊》等铭文中,已经出现"天子"一词,表明西周初期或稍晚天子观念开始形成。《尚书·周书·蔡仲之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为怀。"天,在这儿不是作为纯粹自然的法则,而是体现为道德意义的法则和秩序。

三,抛弃殷人帝信仰中的盲从性,以理性的态度提出天不可信,"惟人"的观点。

在《尚书·君奭》中,周公认为周的基业能否长久,在人不在天。商王朝的覆灭在于失德,违背了上天的旨意。天虽然降大命给我们,诚心的帮助我们,但我们千万不可以忽视它的威罚,让民众产生不满的情绪,一切都在人为。此时,天在周公的眼中开始失去其神圣的位格性了,这是天至上观念转变的第一步,但依然有至上神的影子,在新的理解中,天已经有了确定的道德内涵。周人在对天的构建过程中,产生了"以德为本"、"以天为宗",使人与天靠着德行统一起来了。"'天'的神性的渐趋淡化和'人'与'民'的相对于'神'的地位的上升,是周代思想的发展方向。"[4] 不仅使至上神的天威在社会政治领域中得到充分的发挥,且人的力量也在德教的自我约束中参与了天命的运作。从帝到天,由殷人猜度(卜)的对象,变成了可以认识可以理解的对象。人作为上天旨意的执行者,也从对天的盲目信从中解脱出来,靠着自我的主观能动性,努力主宰着自我("惟人"),以企与天命永远合一。迨至春秋战国时期,天的人格神意味进一步淡化。天由盘旋在我们头顶上的超越物,不仅成为先哲们思考的对象,而且开始与他们最敏感的神经相勾连。天的意义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逐一而朗现。

一般说来,天有三重含义:1、指人头顶上苍苍然的天空,自然之天。2、超

自然至高无上的人格神,有意志能创造万物,并主宰一切,亦称为帝,超越之天。

3、宇宙的本源已没有作为意志主宰之天的意义。被看作自然的是人性的依据,道德的依据,根源之天。

所谓命者,天之令也,以天开命。"命"一般有三个含义:1、宿命,命运。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2、天命,性命。"子罕言利与命。"(《论语·子罕》)3、命令,辞命。"厥党童子将命",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论语·宪问》)。

"天命",上天的旨意或命令。引申开来,一指必然性或命运。二指先天的自然禀赋。人们的道德观念和人性的善,都是先天的赋予。天命意义的凸显在于西周以降天人意义的突显。

二、《论语》中的"天命"

在西周初形成的天命思想是后来儒家思想的重要来源,如果说孔子是先秦文明的集大成者,那么周公便是开启者,周孔思想一脉相承,孔子在周公的天命思想上有所损益,形成了早期的儒家天命观。

在《论语》中,由孔子直接讲"天"的有12处,分别出现在《八佾》、《雍也》、《泰伯》、《子罕》、《先进》、《宪问》、《颜渊》、《子张》、《尧曰》、《阳货》章中。除去天命外,与天相关的有15处:《八佾》、《里仁》、《泰伯》、《颜渊》、《季氏》、《宪问》、《微子》、《子张》中的"天下",《公冶长》中的"天道",《季氏》中的"天子"。其中,"天下"多有四海八方六合之意,"天子"是指承运上天而享有王命的人。

《论语》中与"命"有关的有《雍也》、《泰伯》、《子罕》、《先进》、《宪问》、《季氏》。"天命"在《论语》中正式出现过的只有两处:一是《为政》篇中的"五十而知天命",二是《季氏》篇中的"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此外还有四处值得一提:1、《雍也》篇中的:"亡之,命矣夫!"2、《先进》篇中的:"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朱子对这儿的"命"明确指出:"命,谓天命。"3、《宪问》中的:"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4、《尧曰》中的:"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我个人认为,这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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