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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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模版(3篇)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模版(3篇)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模版项目部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

施工安全检查验收范围包括:各类脚手架、移动式作业平台、竖井门及平面防护设施、悬空卸料平台;临边洞口的屏蔽防护设施和安全平网、立网;临时用电设施、各种起重机械、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1、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2、高大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机械设备需在项目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业主安全部门、监理进行验收。

3、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共同验收。

验收资料由专职安全人员按专业归档。

4、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具)由安全管理部门掌握标准,项目部编制计划,物资部门负责采购、保管、发放,财务部门负责费用保证,工会组织监督检查。

安全防护设施和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具),必须到省、市级劳动防护用品(具)经销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生产厂家销售网点进行采购。

销售单位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5、施工使用的高大移动式操作平台,下方必须放置扫地杆,上方按有关规定搭设1.0─____米的防护栏杆。

脚踏板的铺设符合相关要求。

平台搭设好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具安装完就位后,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验收内容为:各保险、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配电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7、物料提升机、卷扬机设置要符合规程规定,未经验收合格,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全的,不得使用。

8、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由项目总工、监理工程师、架子队长和专职安全员一起组织验收。

并填写验收单。

验收时,要检查架子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标准、各有关规范的规定,以及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验收的具体内容如下:①架子的布置:立杆、大、小横杆间距。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一、引言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是指在系统设备设施交付使用前,进行一系列的检查、测试和验收工作的过程。

通过承接查验,可以确保系统设备设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本文将就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包括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及操作步骤等方面。

二、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1. 设备设施完整性检查:检查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包括外观是否完好、零部件是否齐全、连接是否紧固、电源线路是否接好等。

2. 电气安全检查:检查设备设施的电气安全性能,包括接地是否良好、接线是否正确、电气防护是否完好、电源电压是否稳定等。

3. 通信连接检查:检查设备设施的通信连接情况,包括各个设备之间的通信连接是否正常、通信线路是否正常、接口是否匹配等。

4. 功能测试:测试设备设施的功能性能,包括各个功能是否正常、操作是否灵活、指示灯是否亮起、报警是否有效等。

5. 故障模拟测试:通过模拟各类故障来测试设备设施的故障处理能力,包括电气故障、通信故障、数据处理故障等。

6. 数据采集和分析:对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包括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故障记录、报警信息等。

7. 安全性能测试:测试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包括防盗报警设备的报警响应时间、视频监控设备的画面清晰度、门禁系统的出入口控制等。

三、技术要求1. 设备设施的选用:在承接查验之前,需要确保选用的设备设施具备相应的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 检测仪器和设备:承接查验需要使用一系列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包括万用表、示波器、网络测试仪、图像分析仪等,以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测试环境和条件:承接查验需要在适宜的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如需要特定的电源电压和稳定性、通信线路的畅通等。

4. 技术人员的要求:承接查验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人员,熟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具备操作检测仪器和设备的能力,能够准确判断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模版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模版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模版在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模板。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模板示例,包含主要的技术要求内容,共计约____字。

一、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概述1.1 本次承接查验的目的和背景1.2 承接查验的范围和要求1.3 参与承接查验的各方及其职责二、设备设施基础设施要求2.1 建筑物和房屋结构2.1.1 主体建筑物结构要求2.1.2 外墙、顶部及门窗结构要求2.1.3 内部隔墙、天花板、地板结构要求2.2 设备设施支持设施2.2.1 供电系统要求2.2.2 供水系统要求2.2.3 排水系统要求2.2.4 空气调节系统要求2.2.5 通风系统要求2.2.6 消防系统要求2.2.7 电信及联网系统要求2.2.8 监控系统要求2.3.1 各类设备布设位置与数量要求2.3.2 设备间距、通道和空间要求2.3.3 设备设施固定和防护要求三、设备设施技术要求3.1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要求3.1.1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要求3.1.1.1 摄像机要求3.1.1.2 录像设备要求3.1.1.3 监视控制中心要求3.1.1.4 显示设备要求3.1.1.5 配套设施要求3.1.2 门禁系统要求3.1.2.1 门禁控制器要求3.1.2.2 门禁读卡器要求3.1.2.3 门禁管理软件要求3.1.2.4 配套设施要求3.1.3 报警系统要求3.1.3.1 报警主机要求3.1.3.2 报警传感器要求3.1.3.3 报警控制器要求3.1.3.4 配套设施要求3.2.1 监控软件要求3.2.2 门禁管理软件要求3.2.3 报警系统软件要求3.2.4 配套软件要求四、设备设施性能测试要求4.1 设备设施运行测试要求4.1.1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测试要求4.1.2 门禁系统测试要求4.1.3 报警系统测试要求4.2 设备设施性能测试要求4.2.1 电力供应性能测试要求4.2.2 供水系统性能测试要求4.2.3 排水系统性能测试要求4.2.4 空气调节系统性能测试要求4.2.5 通风系统性能测试要求4.2.6 消防系统性能测试要求4.2.7 电信及联网系统性能测试要求4.2.8 监控系统性能测试要求五、设备设施验收与问责5.1 设备设施验收流程和标准5.2 设备设施问题记录及处理要求5.3 设备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要求六、附录6.1 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文件6.2 设备设施设计图纸和参数表6.3 相关验收报告和测试记录6.4 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注意:以上是一个简要的模板示例,实际技术要求模板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包含更详细和具体的要求内容。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示范文本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示范文本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1. 查验范围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包括:电视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综合管理系统。

1.2. 查验组织1.2.1. 检测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系统集成商、设计单位有关专业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物业公司专业人员共同组成检测小组,对各子系统实施系统检测,并由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

检测小组负责人应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且有3年以上的实际相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经验。

1.2.2. 各子系统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系统集成商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自检报告。

1.3. 查验要求1.3.1. 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的检验,应根据系统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该系统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来检查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情况。

1.3.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1.3.3. 系统安装质量检测:包括环境布局、配电(包括应急电源)、电气防护、走线、接线、标识、通讯、通风、防水、机房安全、机房温湿度等。

安全防范系统质量验收

安全防范系统质量验收

安全防范系统质量验收(一)一般规定1、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的安全防范系统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在执行本章各项规定的同时,还须遵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的有关法规。

2、对银行、金融、证券、文博等高风险建筑除执行本方案的规定外,还必须执行公共安全行业对特殊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3、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应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各子系统。

(二)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1、设备及器材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2、安全防范系统线缆敷设、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预埋管、预留件、桥架等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2)机房、弱电竖井的施工己结束。

3、安全防范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的施工及线缆敷设,应遵照《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1150303第12、13、14、15章的内容执行。

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

4、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检查和观感质量验收,应根据合同技术文件、设计施工图进行。

(1)对电(光)缆敷设与布线应检验管线的防水、防潮,电缆排列位置,布放、绑扎质量,桥架的架设质量,缆线在桥架内的安装质量,焊接及插接头安装质量和接线盒接线质量等;(2)对接地线应检验接地材料,接地线焊接质量、接地电阻等;(3)对系统的各类探测器、摄像机、云台、防护罩、控制器、辅助电源、电锁、对讲设备等的安装部位、安装质量和观感质量等进行检验;(4)同轴电缆的敷设、摄像机、机架、监视器等的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的有关规定;(5)控制柜、箱与控制台等的安装质量检验应遵照GB50303第6章有关规定执行。

5、系统承包商应对各类探测器、控制器、执行器等部件的电气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采用逐点测试的形式进行。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范文(三篇)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范文(三篇)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范文第一章绪论(引言)安全防范是企业发展和人员生活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防范系统是安全防范的重要技术手段。

为确保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保障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个人财产安全,有必要对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进行承接查验。

本文旨在制定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以确保设备设施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满足实际使用需求。

第二章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第一节总则1. 承接查验的目的是确保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以保证其能够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2. 承接查验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承接查验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承接查验的范围包括设备设施的外观、功能、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检验,以及验收参数的测试和记录。

4. 承接查验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并确保其具备一定的承接查验经验。

第二节承接查验的内容和方法1. 外观检验(1)设备设施的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磕碰和划痕,颜色应一致。

(2)对于有防护罩或包装的设备设施,应检查防护罩或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松动或破损情况。

2. 功能检验(1)设备设施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各个功能模块应能正常运转。

(2)对于多功能设备设施,应进行所有功能的测试,并保证每个功能都能正常工作。

3. 性能检验(1)性能检验应包括设备设施的相关参数测试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电压、工作频率、功率、传输速率等。

(2)对于具备报警功能的设备设施,应进行相应的报警测试,确保报警系统的敏感度和准确度。

4. 安全性检验(1)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通过对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防护等方面的检验,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2)对于涉及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如监控设备、入侵报警设备等,应对其安全性进行特别检验,确保设备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

承接查验内容及查验措施

承接查验内容及查验措施

承接查验内容、要求及方法一、图纸资料交接要求:咨询请点图纸资料数量,交接双方在《图纸资料移交清单》签字确认,要求: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由物业公司统一记录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记录表》,查验工作完成后,参加查验人员签字确认,物业公司将《设施设备接管查验记录表》分别报送各有关单位,由建设单位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单位确认整改完成,整改工作结束后,由物业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报送有关单位。

(一)查验范围房屋本体包括:地基基础、梁、柱、板主体、顶棚、墙面、楼地面、门窗、楼梯、扶手、卫生间供水、排污管道、地漏等。

公共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天台、屋面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园区路灯、绿化、园区道路、垃圾箱(房)、车库、检查井和化粪池、明暗沟、踏步、台阶、水箱、景观和文化娱乐设施等。

(二)检测查验方法1、地基基础查验(1)地基基础沉降不得引起墙体和上部结构的开裂或其他结构及相邻房屋的损坏;(2)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2、梁、柱、板等主体查验(1)无变形、弓凸、剥落、开裂、倾斜、移位和非收缩性裂缝;(2)无钢筋外露;(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3、外立面检查(1)房屋墙体露出地面部分无倾斜、无移位、无裂缝和无扭曲等;(2)散水坡:无塌陷、无断裂和无分裂;面层平整,无脱皮;无倒泛水、积水现象;(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4、天台(1)屋面隔热层、防水层;板端缝、伸缩缝油膏紧贴;隔热板、防水层表面无裂缝;(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查孔;(3)阳台及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积水现象。

出水口、檐口、泛水、天沟、变形缝、压顶、落水管、烟管与屋面的连接等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4)天台护栏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5)屋面避雷设施按设计要求检查。

5、顶棚的查验(1)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脱皮、无裂纹,无霉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2)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设施的基本要求:(1) 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2) 设备设施应具备稳定性和耐用性,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易损坏和失效;(3) 设备设施应易于安装和维护,便于运行操作;(4) 设备设施应具备适应环境的能力,如能耐高温、低温、湿度等环境条件;(5) 设备设施应具备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计,便于人员使用;(6) 设备设施应有完善的故障排除和应急处理措施。

2. 设备设施的安全要求:(1) 设备设施应具备防止事故和火灾的措施,如安装防火器材、消防设备等;(2) 设备设施应具备防止电气事故的措施,如接地保护、漏电保护等;(3) 设备设施应具备防止泄漏和污染的措施,如安装泄漏报警装置、污水处理设施等;(4) 设备设施应有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护网、安全防护栏等;(5) 设备设施应具备防止盗窃和破坏的措施,如安装监控摄像头、安全报警器材等。

3. 设备设施的性能要求:(1) 设备设施应符合功能性能的要求,如传感器的灵敏度、监控摄像头的分辨率等;(2) 设备设施应具有良好的数据传输和处理能力,如网络通信的稳定性、视频图像的清晰度等;(3) 设备设施应具备持续工作的能力,如电池的续航时间、电源的稳定性等;(4) 设备设施应具备远程控制和管理的能力,如能通过手机端APP进行远程操作和监控等;(5) 设备设施应具备信息安全和防护的能力,如数据加密、用户身份认证等。

4. 设备设施的检验要求:(1) 设备设施的检验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验前应对设备进行预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设备设施的检验应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过程中应注重安全防范系统的各个功能和性能指标的检测;(3) 设备设施的检验结果应记录和归档,检验报告应详细说明设备设施的检测方法、设备功能和性能指标的达标情况等;(4) 设备设施的检验应定期进行,如按年度、季度或月度进行检验,并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正式样本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632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正式样本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1. 查验范围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包括:电视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综合管理系统。

1.2. 查验组织1.2.1. 检测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系统集成商、设计单位有关专业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物业公司专业人员共同组成检测小组,对各子系统实施系统检测,并由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

检测小组负责人应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且有3年以上的实际相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经验。

1.2.2. 各子系统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系统集成商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自检报告。

1.3. 查验要求1.3.1. 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的检验,应根据系统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该系统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来检查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情况。

1.3.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1.3.3. 系统安装质量检测:包括环境布局、配电(包括应急电源)、电气防护、走线、接线、标识、通讯、通风、防水、机房安全、机房温湿度等。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三篇)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三篇)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1.1. 查验范围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包括:电视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综合管理系统。

1.2. 查验组织1.2.1. 检测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系统集成商、设计单位有关专业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物业公司专业人员共同组成检测小组,对各子系统实施系统检测,并由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

检测小组负责人应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且有3年以上的实际相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经验。

1.2.2. 各子系统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系统集成商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自检报告。

1.3. 查验要求1.3.1. 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的检验,应根据系统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该系统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来检查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情况。

1.3.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1.3.3. 系统安装质量检测:包括环境布局、配电(包括应急电源)、电气防护、走线、接线、标识、通讯、通风、防水、机房安全、机房温湿度等。

1.3.4. 对系统的各类探测器、摄像机、云台、护罩、控制器、辅助电源、电锁、对讲机等设备安装的部位、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安装质量等进行检验。

1.3.5. 对各类探测器、控制器、执行器等部件的电性能和功能进行检测。

1.3.6. 检测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系统集成商和施工单位参加,采用逐点通电、单机、联动的形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填写检测记录表,并由各检测方签字确认。

1.3.7. 安全防范系统的控制柜、箱、控制台与机架、监视器等的施工质量的检验应遵照GB50348的第6章有关规定执行。

1.3.8. 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检验后,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系统集成商和施工单位签字的检查查验报告。

1.3.9. 在安全防范系统设备施工检测完成后可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完成后,经建设方同意后可进入系统试运行。

2023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2023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2023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一、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安全防范系统在各个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2023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要对其进行承接查验。

本文将从技术要求的角度,详细介绍2023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二、整体要求1. 综合要求: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稳定、可靠性高。

2. 安全要求:设备设施必须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性能,能够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可靠性要求:设备设施的故障率应低于规定的要求,并能正常运行一定时期,在适应各种环境条件下保持正常工作。

4. 保密要求:设备设施必须具备良好的信息保密性能,能够保护国家的机密信息不被泄露,并避免被非法入侵和破坏。

三、技术要求1. 设备设施的类型和功能应当符合实际需要,能够满足安全防范的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入侵报警、门禁控制、巡更管理、安全检查等功能。

2. 设备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

3. 设备设施的材料和零部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能够满足使用寿命和可靠性的要求,并能够适应各种环境条件的要求。

4. 设备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5. 设备设施的验收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性能测试、抗干扰测试、保密性能测试等,确保设备设施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6. 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定期保养等,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7. 设备设施的应急预案和故障处理必须详细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预案的编制、故障处理的方法和步骤、应急人员和应急设备的准备等。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标准版本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632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标准版本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1. 查验范围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包括:电视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综合管理系统。

1.2. 查验组织1.2.1. 检测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系统集成商、设计单位有关专业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物业公司专业人员共同组成检测小组,对各子系统实施系统检测,并由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

检测小组负责人应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且有3年以上的实际相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经验。

1.2.2. 各子系统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系统集成商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自检报告。

1.3. 查验要求1.3.1. 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的检验,应根据系统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该系统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来检查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情况。

1.3.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1.3.3. 系统安装质量检测:包括环境布局、配电(包括应急电源)、电气防护、走线、接线、标识、通讯、通风、防水、机房安全、机房温湿度等。

1.3.4. 对系统的各类探测器、摄像机、云台、护罩、控制器、辅助电源、电锁、对讲机等设备安装的部位、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安装质量等进行检验。

1.3.5. 对各类探测器、控制器、执行器等部件的电性能和功能进行检测。

1.3.6. 检测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系统集成商和施工单位参加,采用逐点通电、单机、联动的形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填写检测记录表,并由各检测方签字确认。

2023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2023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2023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1. 设备设施的承接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要求:- 设备设施的类型、数量、型号、规格应与合同及设计文件一致;- 设备设施应具备合格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设备设施的外观应无损坏、变形、划痕等;- 设备设施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且固定牢固;- 设备设施的连接线路应正确接线,无接触不良、脱落等现象;- 设备设施的电气接地应符合相关电气安全标准;- 设备设施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工作;- 设备设施的控制设备应安装在合适的位置,便于操作,且标识清晰;- 设备设施应与其他设备设施的协调配合正常工作;- 设备设施的检测设备、报警设备等应安装并调试完成;- 防盗报警系统必须进行实地测试,确保各个探测器、控制器正常工作;- 监控系统必须进行现场调试,保证摄像头、录像设备正常工作;- 出入口控制系统必须进行门禁卡的注册、测试,确保门禁设备正常使用。

2. 设备设施的查验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查验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要求:- 对设备设施的外观进行检查,确保无损坏、变形、划痕等;- 对设备设施的功能进行测试,确保按照设计要求正常工作;- 对设备设施的连接线路进行检查,确保接线正确,无接触不良、脱落等现象;- 对设备设施的控制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装位置合适,操作便利,标识清晰;- 实地测试防盗报警系统,确保各个探测器、控制器正常工作;- 进行现场调试监控系统,保证摄像头、录像设备正常工作;- 对出入口控制系统进行门禁卡的注册、测试,确保门禁设备正常使用。

以上是2023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的一部分,具体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细化。

2024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2024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2024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一、引言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装备。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功能和性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为了确保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质量和可靠性,需要制定相关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本文将对2024年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二、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的背景和意义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装备,对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存在一些问题,如设备设施不合格、性能不稳定、安全隐患等,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潜在风险。

因此,对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进行承接查验,可以有效确保设备设施的质量和可靠性,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设备设施承接查验的技术要求1. 设备设施的质量要求(1)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如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设备设施应具有稳定的性能和可靠的使用寿命,保证长时间稳定运行。

(3)设备设施的外观应美观大方,材料选择应符合相关要求,能够适应各种恶劣环境。

(4)设备设施的关键部件和成品应具有合格的检验报告,确保其质量和功能满足要求。

(5)设备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确保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2. 设备设施的功能要求(1)设备设施应具备实时监控、预警、报警等功能,能够及时掌握安全情况,提供有效的应急响应。

(2)设备设施应具备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火灾报警、通信联动等多种功能,满足不同场景的安全防范需求。

(3)设备设施应具有远程监控和管理功能,便于实时监管和管理。

(4)设备设施应具有可扩展性和兼容性,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需求。

3. 设备设施的使用要求(1)设备设施应易于安装、调试和操作,操作界面友好,方便用户使用。

(2)设备设施应具备自动化、智能化特点,能够自动检测和处理异常情况。

物业对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验收标准

物业对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验收标准

物业对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验收标准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包括: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访客对讲系统、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各子系统。

一、安全防范系统综合防范功能检测1. 防范范围、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的设防情况、防范功能、以及技防设备的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防范死角;2. 开通稳定运行时间的检测;3. 各种防范子系统之间的联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4. 监控中心系统记录(包括大厦监控的图像记录和报警记录)的质量和保存时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5. 对具有系统集成要求的系统还应检查系统的接口、通信功能和传输的信息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二、电视监控系统的检测1.检测内容1) 系统功能检测:摄像机的防拆、防破坏等纵深防御功能检测;云台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调焦、变倍,图像切换、防护罩功能的检测。

2) 图像质量检测: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进行,进行图像的清晰度、灰度、系统信噪比、电源干扰、单频干扰、脉冲干扰等检测。

检测方法:系统功能检测采用主观评价法,检测结果按《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中的五级损伤制评定,主观评价应不低于四级。

图像质量检测采用客观测试。

3) 系统整体功能检测:根据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功能检测。

包括: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开通稳定运行时间;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遥控、编程、巡检、记录等功能;系统的跟踪性能等。

对数字视频录像式监控系统还应检测主机宕机的记录、图像显示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信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等;对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除检测其记录速度外,还应检测记录的检索、查找等功能;4) 系统联动功能检测:对电视监控系统与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子系统的联动功能进行检测,包括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的联动控制功能。

5) 电视监控系统工作站应保存至少1个月(或按合同规定)的图像记录。

2.摄像机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10%,摄像机数量少于10台时全部检测。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为了确保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发挥功能,承接查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承接查验技术要求旨在确认系统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约定,以及对系统的功能进行验证和测试,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和故障。

1. 设备设施验收条件要求a. 设备设施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相关质量认证,提供合格证书和产品合格证明。

b. 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c. 设备设施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要求,没有明显的缺陷和损坏。

d. 设备设施的结构强度、材质、焊接质量等应满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

2. 设备设施功能性能检查要求a. 针对不同的设备设施,应制定相关的检查和测试方案,确认其功能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b. 检查系统的各个功能模块是否正常工作,如报警装置、监控设备、控制系统等。

c. 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响应测试,检查系统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可靠性。

3. 设备设施运行参数检测要求a. 对设备设施的运行参数进行测量和记录,包括电压、电流、温度、湿度等参数。

b. 确认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如运行时间、耗能情况等。

c. 对设备设施的防护性能进行检测,如防护等级、抗雷击、防腐蚀等。

4. 设备设施质量保证要求a. 对设备设施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标识、密封、灰尘等。

b. 检查设备设施的配件、附件是否齐全,符合技术要求。

c. 进行设备设施的试运行,确认其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5. 文件资料查验要求a. 查阅设备设施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产品说明书等。

b. 确认设备设施的制造商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及其相关的质量认证证书和合格证明。

6. 检测检验工具及设备要求a. 使用适当的检测检验工具和设备,确保检查、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b. 检测检验工具和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准确度要求,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7. 报告编制要求a. 根据承接查验的结果,编制详细的承接查验报告,包括设备设施的基本信息、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解决方案等。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范本(四篇)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范本(四篇)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范本一、总则1.1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对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工作,旨在确保设备设施质量达到标准要求,保障安全防范系统正常运行。

二、技术要求2.1 设备设施清单2.1.1 在承接查验前,应与供应商或承建单位共同编制设备设施清单,明确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

2.1.2 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安全门禁系统、报警设备等。

2.2 设备设施外观检查2.2.1 对设备设施的外观进行检查,确保无明显的损伤、变形或污染等。

2.2.2 检查设备设施的标识、标牌是否清晰、完整,是否与清单中所列信息一致。

2.2.3 检查设备设施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其他设备设施相互干扰。

2.3 设备设施功能检测2.3.1 根据设备设施的不同类型,进行相应的功能测试。

2.3.2 对监控设备进行图像显示、录像等功能测试,确保图像清晰、录像正常。

2.3.3 对安全门禁系统进行刷卡、密码认证等功能测试,确保系统准确响应并实现门禁控制。

2.3.4 对报警设备进行触发测试,确保报警信号准确、及时。

2.4 设备设施性能检测2.4.1 对监控设备的分辨率、焦距、视角等性能参数进行检测,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4.2 对安全门禁系统的门禁速度、通过率等性能参数进行检测,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4.3 对报警设备的响应时间、传输距离等性能参数进行检测,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5 系统集成与联动检测2.5.1 对各个设备设施的集成与联动进行测试,确保设备设施之间能够正常协同工作。

2.5.2 检查设备设施的接口是否连接正确、稳定,是否能够实现联动控制、信息传输等功能。

2.5.3 对设备设施的传输线路、接地等进行检测,确保传输信号质量良好,接地稳定可靠。

2.6 安全防范系统操作与维护培训2.6.1 供应商或承建单位应对终端操作人员进行设备设施的操作与维护培训,确保其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与知识。

2.6.2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开机、关机操作,故障排除等。

安全防范系统检测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检测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检测要求1、安全防范系统的系统检测应由国家或行业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合格判据应执行国家公共安全行业的相关标准。

2、安全防范系统检测应依据工程合同技术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设计变更说明和洽商记录、产品的技术文件进行。

3、安全防范系统进行系统检测时应提供:1)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2)隐蔽工程和过程检查验收记录;3)工程安装质量和观感质量验收记录;4)设备及系统自检测记录;5)系统试运行记录。

4、安全防范系统综合防范功能检测应包括:1)防范范围、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的设防情况、防范功能,以及安防设备的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防范盲区;2)各种防范子系统之间的联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3)监控中心系统记录(包括监控的图像记录和报警记录)的质量和保存时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4)安全防范系统与其他系统进行系统集成时,应按本规范第3.2.7条的规定检查系统的接口、通讯功能和传输的信息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检测:1)检测内容:①系统功能检测:云台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调焦、变倍,图像切换,防护罩功能的检测;②图像质量检测: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进行图像的清晰度及抗干扰能力的检测;检测方法:按本规范相关规定对图像质量进行主观评价,主观评价应不低于4分;抗干扰能力按《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进行检测;③系统整体功能检测:功能检测应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控制、编程、巡检、记录等功能;对数字视频录像式监控系统还应检查主机死机记录、图像显示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讯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等;对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除检测其记录速度外,还应检测记录的检索、回放等功能;④系统联动功能检测:联动功能检测应包括与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的联动控制功能;⑤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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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通用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通用版)1.1.查验范围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包括:电视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综合管理系统。

1.2.查验组织1.2.1.检测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系统集成商、设计单位有关专业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物业公司专业人员共同组成检测小组,对各子系统实施系统检测,并由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

检测小组负责人应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且有3年以上的实际相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经验。

1.2.2.各子系统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系统集成商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自检报告。

1.3.查验要求1.3.1.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的检验,应根据系统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该系统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来检查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情况。

1.3.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1.3.3.系统安装质量检测:包括环境布局、配电(包括应急电源)、电气防护、走线、接线、标识、通讯、通风、防水、机房安全、机房温湿度等。

1.3.4.对系统的各类探测器、摄像机、云台、护罩、控制器、辅助电源、电锁、对讲机等设备安装的部位、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安装质量等进行检验。

1.3.5.对各类探测器、控制器、执行器等部件的电性能和功能进行检测。

1.3.6.检测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系统集成商和施工单位参加,采用逐点通电、单机、联动的形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填写检测记录表,并由各检测方签字确认。

1.3.7.安全防范系统的控制柜、箱、控制台与机架、监视器等的施工质量的检验应遵照GB50348的第6章有关规定执行。

1.3.8.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检验后,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系统集成商和施工单位签字的检查查验报告。

1.3.9.在安全防范系统设备施工检测完成后可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完成后,经建设方同意后可进入系统试运行。

系统试运行时应做好试运行记录。

1.3.10.安全防范系统的系统检测是在设备施工检测和试运行的基础上,对系统性能和功能进行检测。

检测以系统功能检测和现场设备性能检测为主,并结合检查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1.3.11.系统性能和功能检测的依据是: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技术文件,产品资料等。

1.3.12.安全防范系统进行系统检测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编制检测大纲。

1.4.安全防范系统综合防范功能检测要求1.4.1.防范范围、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的设防情况、防范功能、以及技防设备的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防范死角;1.4.2.开通稳定运行时间的检测;1.4.3.各安全防范子系统之间的联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1.4.4.监控中心系统记录(包括大厦监控的图像记录和报警记录)的质量(包括有效识别方式)和保存时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1.4.5.各安全防范子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用户组态软件及接口软件等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之外,还应根据需要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功能测试,并保证软件的可维护性;1.4.6.对具有系统集成要求的系统还应检查系统的接口、通信功能和传输的信息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1.5.电视监控系统的检测1.5.1.检测内容1.5.1.1.系统功能检测:摄像机的防拆、防破坏等纵深防御功能检测;云台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聚焦、变焦,图像切换、防护罩功能的检测。

1.5.1.2.图像质量检测: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图像的清晰度、灰度、信噪比、干扰等检测。

1.5.2.检测方法:系统功能检测采用主观评价法,检测项目参见《电视监控系统的质量主观评价功能检测表》。

检测结果按《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中的五级损伤制评定,主观评价应不低于四级。

图像质量检测采用客观测试,系统测试表参见《电视监控系统的质量主观评价功能检测表》。

若清晰度、灰度在客观测试中已检测为符合规定,可对噪声及各种干扰信号进行主观评价。

1.5.2.1.系统整体功能检测(1)根据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功能检测。

包括: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开通稳定运行时间;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遥控、编程、巡检、报警联动、视频报警联动、图像识别标识、记录等功能;系统的跟踪性能等。

(2)对数字录像式监控系统还应检测主机的记录保存时间、图像显示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信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等。

(3)对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除检测其记录速度外,还应检测记录的检索、查找等功能。

(4)检测应急电源按合同约定(或产品说明)续航时间。

1.5.2.2.系统联动功能检测(1)对电视监控系统与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子系统的联动功能进行检测,包括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的联动控制功能。

(2)电视监控系统工作站应保存至少1个月(或按合同规定)的图像记录。

(3)摄像机应按100%全部检测。

被检测设备的合格率为98%以上时为合格。

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

1.6.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1.6.1.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功能检测1.6.1.1.系统主机在离线的情况下,出入口(门禁)控制器独立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1.6.1.2.系统主机与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在线控制时,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1.6.1.3.系统主机与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在线控制时,系统主机和出入口(门禁)控制器之间的信息传输及数据加密功能;1.6.1.4.检测掉电后,系统启用备用电源应急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信息的存储和恢复能力。

检测应急电源按合同约定(或产品说明)续航时间。

1.6.1.5.通过系统主机、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及其他控制终端,使用电子地图实时监控出入控制点状况,并防止重复迂回出入的功能及控制开闭的功能;1.6.1.6.系统对非法强行入侵及时报警、联动安全防护设备的能力;1.6.1.7.系统对处理非法进入系统、非法操作、硬件失效等任何类型信息的及时报警的能力;1.6.1.8.检测(同约定)与本系统相关的综合安全防范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及消防系统报警时的联动功能;以及本系统报警时与电视监控系统的联动切换录像功能;1.6.1.9.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1.6.1.10.出入口管理系统工作站应保存至少1个月(或按合同规定)的存储记录数据。

1.6.2.系统的软件检测1.6.2.1.演示软件的所有功能,以证明软件功能与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一致;1.6.2.2.根据系统设计方案中规定的性能要求,包括精度、时间、适应性、稳定性、安全性以及图形化界面友好程度,对所查验的软件逐项进行测试,或检查已有的测试结果;1.6.2.3.对应用软件的安全性进行测试,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分级授权、系统操作人员操作信息的详细只读存储记录等;1.6.2.4.对应用软件按GJB-437-88中的要求进行强度测试与降级测试;1.6.2.5.在软件测试的基础上,对被查验的软件进行综合评审,给出综合评价,包括:软件设计与需求的一致性、系统功能程序与软件设计的一致性、文档(含培训软件、教材和说明书)描述与程序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等。

1.6.3.检测标准1.6.3.1.出/入口控制器应按100%全部检测。

被检测设备的合格率为98%以上时为合格。

系统功能和应用软件全部检测,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

1.7.停车管理系统1.7.1.停车管理系统功能检测应分别对入口、出口、系统主机的功能进行检测。

1.7.1.1.车辆探测器对出入车辆的探测灵敏度检测,抗干扰性能检测;1.7.1.2.自动栅栏升降功能检测,防砸车功能检测;1.7.1.3.读卡器功能检测,对无效卡的识别功能;对非接触IC 卡读卡器还应检测读卡距离和灵敏度是否与设计指标相符;1.7.1.4.发卡(票)器功能检测,吐卡功能是否正常、入场日期、时间等记录是否正确;1.7.1.5.满位显示器功能是否正常;1.7.1.6.系统主机的计费、显示、收费、统计、信息储存等功能的检测;1.7.1.7.出/入口设备与系统主机的通讯是否正常;1.7.1.8.系统设备的其他功能,如“防折返”功能检测;1.7.1.9.对具有图像识别功能的停车管理系统应分别检测出/入口车牌和车辆图像记录的清晰度、调用图像信息的符合情况;1.7.1.10.停车管理系统与入侵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检测;电视监视系统摄像机对进出车库的车辆的监视等;1.7.1.11.空车位及收费显示;1.7.1.12.系统主机应保存至少1个月(或按合同规定)的车辆出入记录数据。

1.7.2.停车管理系统功能应全部检测,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

对车牌的识别率达98%时为合格。

1.8.入侵报警系统(包括周界入侵报警系统)1.8.1.检测内容:1.8.1.1.探测器的盲区检测,防动物功能检测;1.8.1.2.探测器的防破坏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器的防拆报警功能,信号线开路、短路报警功能,电源线被剪的报警功能;1.8.1.3.探测器灵敏度(防误报)检测;1.8.1.4.系统控制功能检测应包括系统的撤防、布防功能,关机报警功能,系统后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等;1.8.1.5.系统通信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信息传输、报警响应功能;1.8.1.6.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1.8.1.7.系统的联动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信号对相关报答现场照明系统的自动触发、对监控摄像机的自动启动、视频安防监视画面的自动调入,相关出入口的自动启闭,录像设备的自动启动等;1.8.1.8.报警系统管理软件(含电子地图)功能检测;1.8.1.9.报警信号联网上传功能的检测;1.8.1.10.报警系统报警事件存储记录的准确性、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1.8.2.检测标准1.8.2.1.探测器应全部检测;被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时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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