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最新表格版_含”微小企业”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附件1: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说明:1.此标准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的。
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
个体工商户参照此标准划分。
2.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3.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
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4.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亿元以下的)
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亿元以下)
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1]
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引言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对于、企业和社会各方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以便为各方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中小企业定义1.中小企业的范围:1.1 微小企业:年营业收入小于50万元,或年平均从业人数小于10人。
1.2 小型企业:年营业收入在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或年平均从业人数在10人至50人之间。
1.3 中型企业: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或年平均从业人数在50人至200人之间。
三、中小企业化划型流程1.划型标准的确定:1.1 根据企业的年营业收入和年平均从业人数确定企业的划型标准。
1.2 划型标准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企业的规模、性质及市场地位等因素。
2.划型标准的申报:2.1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报划型标准。
2.2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从业人员情况、经营范围等相关资料。
2.3 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和核实。
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维护与调整1.执行划型标准的监督:1.1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划型标准执行的监督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日常监管。
1.2 监督包括对企业划型标准的合规性检查和违规行为的处理。
2.划型标准的调整:2.1 划型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环境、政策法规等因素进行调整。
2.2 划型标准调整前应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论证,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法》第二条,指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微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法》第三条第一款,指年营业收入小于50万元,或年平均从业人数小于10人的企业。
3.小型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法》第三条第二款,指年营业收入在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或年平均从业人数在10人至50人之间的企业。
4.中型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法》第三条第三款,指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或年平均从业人数在50人至200人之间的企业。
202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
202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
一、总体标准
1. 企业规模: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下,且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
2. 销售额:中小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应在5000万元以下。
3. 资产总额:中小企业的年度资产总额不应超过5000万元。
4. 从业人数:中小企业的年度从业人数应在200人以下。
二、行业标准
1. 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应在1000万元以下,年度资产总额不应超过1000万元。
2. 服务业:中小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应在500万元以下,年度资产总额不应超过500万元。
3. 农业:中小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应在200万元以下,年度资产总额不应超过200万元。
三、地区标准
1. 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应在100万元以下,年度资产总额不应超过100万元。
2. 城市地区:中小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应在500万元以下,年度资产总额不应超过500万元。
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是政府制定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政策支持。
同时,中小企业也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中小企业分类标准本月修正2023简版
中小企业分类标准中小企业分类标准引言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国经济体制内注册的民营企业,其规模相对较小,规模较大的企业也可以作为中小企业的一部分。
为了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支持中小企业,需要对其进行分类标准,以便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政策制定和支持。
本文将介绍中小企业的分类标准,并对每个分类进行详细说明。
一、企业规模分类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中小企业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少于1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或者年净资产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2.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但少于50人,年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人民币至500万元人民币之间,或者年净资产在50万元人民币至300万元人民币之间。
3.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上但少于300人,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人民币至2000万元人民币之间,或者年净资产在300万元人民币至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
除了以上的经营规模分类,还可以根据行业特点、技术水平、市场竞争力等进行更细致的分类。
二、企业行业分类根据企业所属的行业不同,中小企业可以分为不同的行业分类。
以下是常见的行业分类:1. 制造业:包括电子设备制造、食品制造、纺织制造、机械设备制造等。
2. 建筑业:包括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
3. 批发和零售业:包括食品批发、家用电器零售、服装零售、汽车零售等。
4. 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等。
5. 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
以上只是一部分行业分类,企业所属的行业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分。
三、企业技术水平分类根据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不同,中小企业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科技型企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够进行高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2. 传统制造型企业:主要依靠传统的制造工艺和生产方式,技术水平相对较低。
3. 服务型企业:主要提供各种服务,如餐饮、旅游、咨询等,技术水平相对较低。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
各小型和微型企业:
鉴于小微企业在现阶段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中央明显加大了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继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几次专题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之后,2011年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出台,小型微型企业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之后,相关的政策法规,投融资措施等相继发布。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在此我局特刊发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请各企业参考。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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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含”小微企业”)
行业名指标名单大中小小
从业人员
工营业收万万营业收
建筑资产总万从业人员批发万营业收从业人员
零售
营业收万
从业人员交通运
营业收万
从业人员邮政
营业收万
从业人员
住宿餐万营业收万营业收农林牧从业人员
仓万营业收≥亿元资产总额房地产<<≥
资料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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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信息传
营业收亿
从业人员软件
信息技营业收万从业人员租赁
商务服资产总亿
从业人员
物业管营业收万其从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日年月填表日期:
资料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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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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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申请人(签申请社区(村)意见(盖章):日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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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经复审,该同志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建议给予养老保险补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等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资料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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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按该万元准予补贴: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条件,
资料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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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
日月单位:
日期:年
资料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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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
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
资料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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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日期: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资料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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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
资料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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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审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盖章)日年月
资料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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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Word。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一览表
营业收入80 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
营业收入6 000万元—80 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 000万元—80 000万元
小型
营业收入300万元—6 000万元,且资产总额300万—5 000万元
微型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型
从业人员100人—300人,且资产总额8 000万元—120 000万元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
从业人员300人—1 000人,且营业收入2 000万元—40 000万元
小型
从业人员20人—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2 000万元
微型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
500万元——20 000万元
小型
50万元——500万元
微型
50万元以下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一览表
行业
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
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
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一览表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中小企业分类标准2024简版
中小企业分类标准2024简版尊敬的读者,今天我将为您介绍中小企业分类标准2024的简版。
本文旨在让您对中小企业分类有更清晰的了解。
请您耐心阅读,以便更好地理解企业划分的相关规定。
一、简介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于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支持中小企业,国家制定并持续完善中小企业分类标准。
2024年的版别,更加精细地划分了中小企业的类型,以便针对性地提供相关支持政策。
二、分类标准中小企业分类标准主要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进行划分。
下面将详细介绍各个规模的企业以及相关行业的分类情况。
1. 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不超过10人(不含10人)的企业。
根据所属行业的不同,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服务业微型企业、制造业微型企业、建筑业微型企业等。
2. 小型企业小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含10人)但不超过50人的企业。
同样,小型企业也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服务业小型企业、制造业小型企业、建筑业小型企业等。
3.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含50人)但不超过300人的企业。
中型企业的划分同样根据所属行业的不同,包括服务业中型企业、制造业中型企业、建筑业中型企业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针对企业规模的划分,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还涉及到行业特点的考虑,以便更好地提供符合不同行业需求的支持政策。
三、分类标准的意义中小企业分类标准的制定对于企业经营和政府管理都具有重要价值。
首先,中小企业分类标准可以帮助企业准确地定位自己所属的规模和行业,从而更好地制定经营策略和发展规划。
不同规模和行业的企业面临的挑战和需求不尽相同,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解决问题,开展业务。
其次,中小企业分类标准也为政府提供了管理和支持的依据。
政府可以根据不同规模和行业的企业情况,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提升整体经济竞争力。
四、展望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力量,其发展对于经济社会的繁荣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分类表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9
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1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6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3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
7
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3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8
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2
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4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3
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
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以便为相关方面提供参考和指导。
划型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满足中小企业的不同特征和需求,提供差异化的扶持政策和服务。
二、中小企业定义2-1 定义范围中小企业的定义范围根据企业的规模、产业和经营活动等因素,下面将对不同范围的中小企业进行具体划分。
2-2 划型标准2-2-1 规模划分根据企业的从业人数和年营业收入,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不同规模段,具体划型标准如下:●微型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人且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
●小型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50人且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中型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且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
2-2-2 产业分类根据企业所处的产业领域,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不同的产业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等。
具体的划型标准将根据行业特点进行定制化制定。
三、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 财务支持政策针对不同规模和产业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财务支持政策,包括贷款优惠、减免税费、融资担保等。
3-2 管理咨询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支持,包括组织架构优化、生产流程改进、市场营销策略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
3-3 创新创业支持针对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包括科技创新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
四、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了更好地实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将设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4-1 制定和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4-2 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合理运营和发展。
4-3 与相关机构合作,共同推动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表格、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立方案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中小企业:指从业人数在一定界限内、年度营业收入或资产规模一定范围内的企业。
●规模划分:根据不同的从业人数和年营业收入进行企业规模的划分。
划型标准
表1-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2.划型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3.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4.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账务处理主要区别。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
行业类型 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软件信息技术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 100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 总额80000万元 人员20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人员30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 人员100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人员20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人员100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 元以下 人员30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200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 30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 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 300人以下或 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营业收入 中 500万元 及以上 2000万元 及以上 6000万元 及以上 5000万元 及以上 500万元 及以上 3000万元 及以上 1000万元 及以上 2000万元 及以上 2000万元 及以上 2000万元 及以上 1000万元 及以上 1000万元 及以上 1000万元 及以上 1000万元 及以上 小 50万元 及以上 300万元 及以上 300万元 及以上 1000万元 及以上 100万元 及以上 200万元 及以上 100万元 及以上 100万元 及以上 100万元 及以上 100万元 及以上 100万元 及以上 50万元 及以上 100万元 及以上 500万元 及以上 微 50万元 以下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含”小微企业”)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申请社区(村)意见(盖章): 申请人(签 章):
年 月
日
以下容由工作人员填写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等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
单位:日期:年月日. 资料.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
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
. 资料.
单位:日期:年月日单位负责人:填表人:
. 资料.
. .. . 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一览表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
企业类型
行业
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
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 工信部联企业 号
行业类型
中小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资产总额
中
小
微
中
小
微
中
小
微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
500万元及以上
50万元及以上
50万元以下
工业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20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及以上
300人及以上
100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
20人及以上
20人以下
邮政业
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200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以下
300人及以上
20人及以上
20人以下
住宿业
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200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5人以下
零售业
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
50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以下
50人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人以下
交通运输业
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3000万元及以上
200万元及以上
200万元以下
300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以上
20人及以上
20人以下
仓储业
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1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人以下
餐饮业
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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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有正规经济统计中,仅有按照1988年标准对国有及规模(年销售500万)以上工业企业按实物产量反映的生产能力和固定资产原值进行的大、中、小的分类。
表1、图1列示了不同规模企业的资金来源结构状况。
表1 1995-2002年不同规模国有及规模以上企业资金来源结构单位:%
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率流动负债占债
务比长期负债占长期资金比
95-010295-010295-010295-010295-010295-0102大
型
企
业
37.738.922.318.440.043.760.056.362.867.335.829.6
中
型
企
业
51.147.718.616.130.336.269.763.873.374.738.030.8
小
型
企
业
52.549.114.511.433.039.567.060.578.481.230.522.4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6-2003,其中1995-1996统计口径是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1997-2002是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
表中95-01列示的是7年的均值,而02列示的是2002年的数值。
图1 1995-2002年中国中小企业资金结构变动状况
2、典型调查
(1)2003年,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曾对中国四川省3个城市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结构状况做过一项典型调查。
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2002年四川省3城市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结构状况
内部银行亲友商业信用其他创业投资基金股权融资租赁
固定资产投资
小企业83.3 6.0 6.2 1.60.40.4
中型企业77.79.7 2.2 3.7 2.5 3.0平均82.2 6.63 5.94 2.060.930.9 1.00.57
流动资金
内部银行亲友商业信用其他非正规融资小企业80.47.2 5.7 3.1 1.40.2
中型企业70.917.7 2.1 4.3 2.20.9平均78.19.65 5.07 3.25 1.570.85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项目开发中心。
样本为成都、绵阳、乐山三地按照超额随机抽样方法产生的601家中小企业,其中小企业461家,中型企业132家,行业分布为制造业234家,服务业79家,商业44家,建筑业26家,其他26家。
调查截止时间为2002年12月31日。
(2)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辖区内浙江、福建两省300户中小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到2002年9月底,①银行贷款在企业外部融资来源中所占的比重达到了58%,且企业规模越大,银行贷款占比越高;②约11%的企业有过内部集资,约8%的企业利用过民间借贷,其中资产规模低于500万的小企业,职工集资与民间借贷资金占16%;③短期资金40%源于供应商或合资、合作伙伴的商业信用;
④企业资本金主要来自内部集资与非正规民间借贷,其中内部集资占25%,民间借贷占14%,其余来自业主及主要创业者的内部自筹资金。
(3)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辖区内的赣鄂湘3省5市178家中小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2001年1月至2002年8月,在国有及改制后集体所有制中小企业的净增资金来源中:①各种借款占48%,其中向银行借款占借款总额的94%,在企业全部债务中,银行贷款占55%;②外部权益性融资仅占17%,依靠利润补充资本金占5%;③内部集资困难,仅占2%。
(4)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对中国北京、成都、顺德与温州四个地区的600家私营企业融资结构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1999年中国北京、成都、顺德、温州四地私营企业融资结构
内源融资银行贷款非金融机构其他
运营年限
< 3 年3-5 年6-10 年> 10 年所有公司92.4
92.1
89.0
83.1
90.5
2.7
3.5
6.3
5.7
4.0
2.2
0.0
1.5
9.9
2.6
2.7
4.4
3.2
1.3
2.9
资料来源: Neil Gregory, Stoyan Tenev, and Dileep M. Wagle, 2000, China‘s Emerging Private Enterprises: Prospects for the New Century (Washington: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最新表格版含”微小企业”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