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习题精讲-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39页)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考点14 合同的变更(☆☆)考点精讲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合同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⑴合同变更主要以当事人协议变更为主,法律规定变更或人民法院依法变更的,按规定进行。
⑵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的,认定为未变更。
⑶双方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责任。
⑷变更合同效力原则上只对未履行部分有效。
典型例题【例题•多选题】合同变更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
A.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B.合同内容发生了变化C.必须对主体进行改变D.必须涉及合同性质和标的性质的改变【解析】根据规定,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的内容或标的的变更,合同性质和标的性质并不改变。
【答案】AB考点15 合同的转让(☆☆)考点精讲1.合同权利转让⑴可转让合同和不可转让合同 类型 适用情形合同 转让 全部转让 原合同关系消灭,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部分转让 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合同 不得 转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①根据当事人之间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②以选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如演出合同③合同内容中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不作为义务,如禁止再转让的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权利的转让作出特别约定,禁止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我国《担保法》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⑵合同转让的通知①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让与行为就生效,如果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③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优质课件】新教材2018中级《经济法》_第五章_合同法律制度
201280《18经中济会法《基经础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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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击击此此处处编编辑辑母母版版文文本本样样式式 第第二二级级 第第三三级级 第五章·第一节 第第四四级级 合第第同五五法级级律制度概述
201280《18经中济会法《基经础济》法》
数内容只需要“准确理解”就可以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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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的关键,而同时学好本章又是同学们能 否成功通过本门考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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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主要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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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格式条款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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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是否尚需 交付标的 物才能成 立
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中级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选择题1. 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
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 [单选题]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正确答案)C 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答案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已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报价表等为要约邀请。
本题中,甲公司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属于要约邀请;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属于要约。
选项B正确。
2.力达公司于3月5日向及时雨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
3月8日及时雨企业收到力达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
3月10日及时雨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
力达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单选题] *A要约撤回(正确答案)B要约撤销C.要约生效D要约失效答案解析: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
3. 甲公司就一批小麦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乙公司在甲公司确定的要约期限届满后方发出承诺通知,甲公司接到后未予答复,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 甲公司若不履行其要约所述之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B. 乙公司之承诺生效C. 甲公司若及时表明该承诺通知有效,则该承诺通知为新要约D甲公司须及时通知乙公司该承诺有效,方使合同成立(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经济法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1. 【判断题】承租人占有融资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
(10分)(2018年) [单选题]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2. 【单选题】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期间,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批产品出售给知情的丙公司,丙公司已支付价款并已交付。
后甲企业不能向乙银行履行到期债务,乙银行拟行使抵押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抵押权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10分)(2018年) [单选题] *A.该抵押权已成立且可以对抗知情的丙公司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C.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D.该抵押权已成立但不得对抗丙公司(正确答案)答案解析:(1)在浮动抵押中,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2)在浮动抵押中,无论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均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无论丙公司是否知情)。
3.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可以设定权利质押的有()。
(10分)(2018年) *A.建设用地使用权B.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C.房屋所有权(正确答案)D.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正确答案)答案解析:选项AC:可以设定抵押,但不能设定权利质押。
4.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可以设定权利质押的有()。
(10分)(2019年) *A.仓单(正确答案)B.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正确答案)C.动产所有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答案解析:(1)选项C:可以设立动产质押,但不能设立权利质押;(2)选项D:可以设定抵押,但不能设立权利质押。
5. 【判断题】融资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 )(2019年) [单选题]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6. 【单选题】王某向张某购买一台电脑,与张某约定一个月后由李某支付电脑价款。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习题精讲班讲义(侯永斌主讲)05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01讲合同法总则(一)【考点回顾】第一部分合同法总则表一、合同的分类分类标准类型具体内容按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买卖合同等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等按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具特定形式和手续要式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银行借款合同”等不要式合同其他标准法律是否对其名称作出规定、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是否支付代价、主从关系[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二、格式条款提供方义务“提请注意”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无效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如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等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多种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采用“非格式条款”[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三、合同的订立要约特征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区别要约邀请内容不明确,没有法律约束力【注意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邀请【注意2】“商业广告”原则上属于要约邀请,但如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视为要约【记忆提示】要约邀请必有不确定因素,判定是否为要约时,只要站在受要约人的一方考虑,一旦承诺该合同是否生效,对方不履行是否要承担法律后果,如果是就是要约,如果不是就是要约邀请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到达≠看到≠知道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发出后、生效前,一旦撤回要约不生效)撤销可以受要约人“承诺前”(生效后、承诺前,一旦撤销要约失效)不可以(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2)“明示”要约不可撤销(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失效拒绝、撤销、期满未承诺、作出实质性变更(新要约或反要约)★承诺承诺期起算点电话、传真到达时开始计算信件已载明→信件载明的日期未载明→寄出的邮戳日期迟延受要约人“主观故意”,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一般视为新要约迟到“客观原因”导致,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一般视为有效生效“到达”要约人时撤回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发出后、生效前,一旦撤回合同不生效)【注意】承诺不得撤销成立双方异时异地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地点为合同成立时间、地点实际履行原则双方签字、盖章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约定确认书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可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1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说明】效力待定合同的三种情形,限制行为能力、无权代理、无权处分,见第一章表三、民事法律行为表四、合同的履行约定不明补充协议→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按合同法规定价款、报酬“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地点给付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费用“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注意】答题时请按“顺序”回答涉及第三由第三人履行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出现一切问题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诉讼(1)以“债务人”为被告(2)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消灭[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1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五、保证保证人绝对禁止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对禁止国家机关:除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法人授权【注意】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不能以此要求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关键字: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保证责任一般:有“先诉抗辩权”只承担补充责任特殊:(1)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困难;(2)债务人破产,法院中止执行程序;(3)书面放弃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关键词: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注意】对保证方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连带责任保证共同保证与债权人约定按份共同保证保证人内部约定连带共同保证共同担保★债务人自己提供物保约定→先物后人第三人提供物保无先后顺序之分,一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找债务人追偿保证责任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注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转让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约定不得转让除外)债务转让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对转让的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内容变更数量、价款未经保证人同意:避重就轻原则(减轻后,加重前)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原期限保证期间★未约定6个月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2年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起算点一般: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要求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诉讼时效一般保证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算连带保证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算中止中断中止都中止,连带不中断(或中止都中止,找谁谁中断)[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1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第02讲合同法总则(二)表六、抵押流押条款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注意】流押条款无效,流质条款也无效,均属于流氓条款抵押财产可以动产、不动产【注意】(1)以公开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2)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3)试点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4)试点地区以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一结晶后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七、质押动产质押一般情况质权自“交付”时设立★间接占有财产出质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权利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交付设立有权利凭证登记设立没有权利凭证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登记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部门、信贷征信机构【记忆提示】有凭证交付设立,没凭证登记设立,归哪里管就在哪里登记[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八、留置前提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适用范围保管、运输、承揽、仓储、行纪合同留置的动产与债权★企业之间留置不做要求非企业之间留置必须属“同一法律关系”履行期间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2个月,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除外【注意】受偿顺序: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的抵押权★[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表九、定金★生效“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注意】实际交付多或少于约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适用范围适用违约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第三的过错,致主合同不能履行不适用不可抗力【注意】不能与违约金同时适用[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十、合同转让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通知”债务人,无需其同意债务人抵销权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义务转移经“债权人同意”[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十一、权利义务终止已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解除意定解除事前约定或事后协商法定解除(1)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履行期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注意】(3)(4)区别:一方延迟履行债务,在“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无需催告即可解除【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后,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可以解除分则关于随时解除的具体规定承揽合同定作人(√)承揽人(×)货运合同托运人(√)承运人(×)保管合同保管人(未约定保管期限√)寄存人(—)租赁合同定期出租人(承租人擅自转租√)承租人(危及安全健康√)不定期出租人(√)承租人(√)委托合同委托方(√)受托方(√)后果尚未履行→终止;已经履行→恢复、补救或赔偿【注意】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提存前提债权人“无理”拒受;“下落不明”;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通知除“下落不明”以外后果毁损灭失风险、孳息、费用均属债权人期限5年,超期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7: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十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产生合同成立之前合同生效之后适用合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等生效合同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可期待利益的损害【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包括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止损费不包括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扩大的损失违约金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过高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同时适用(1)定金和“违约金”,不得同时适用(2)定金和“赔偿金”,可同时适用,但二者之和不得超过损失金额(3)增加“违约金”后不得要求“赔偿金”(4)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可同时适用[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8:针对本讲义提问]第03讲合同法总则习题演练(一)【习题演练】【例题·单选题】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教材精讲-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41页)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考情分析分析:考题均以案例的形式出现,每年必有主观题(简答、综合题)的出现。
在历年考试中所15分左右。
专题概要专题一合同订立专题二合同的效力和履行专题三合同的担保专题四合同的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专题五主要合同专题一合同订立知识点合同法调整范围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例题·多选题】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用工协议B.政府采购协议C.专利转让协议D.培训协议『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适用范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知识点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1)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分则中关于该合同的具体规定。
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技术合同等。
(2)依合意成立的无名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属有效。
【提示】:在无名合同因当事人意思不完备而出现纠纷时,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1)常见实践合同有:定金合同、自然人借款合同、保管合同。
(2)赠与合同、质押合同等属于诺成合同。
3.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提示】我国法律上的要式合同主要有:银行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例题·多选题】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
对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属于无名合同B.属于实践合同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分类。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保全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全在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中,我们将重点讨论合同法律制度的第五节内容: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的法律措施。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合同的保全问题。
一、保全的法律依据合同的保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相关规定,该章节详细规定了合同的履行和保全方式。
根据该法律依据,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合同保全方式。
二、保全的方式1. 提供保证金保证金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保障合同履行的形式。
当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或违约行为时,受损害一方可以通过保证金来获得相应的补偿。
保证金作为一种保全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有效地保障合同的履行。
2. 制定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进行的一种另外的约定,即由第三方作为合同的担保人,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作为一种保全方式,可以有效地保障合同的履行。
3. 获得法律支持当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或违约行为时,受损害一方可以寻求法律支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支持可以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为适合的维权方式。
获得法律支持是合同保全的重要方式,可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三、合同保全的作用1. 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保全的最主要作用是保障合同的有效性。
在合同签订后,通过采取不同的保全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违约风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2. 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保全还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保全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3. 促进经济交流与发展合同保全的良好执行可以促进经济交流与发展。
2020年《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2020年《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留置权消灭原因的是()。
A.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B.留置物灭失而无替代物C.实现留置权D.债务人另行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并被担保人接受2.10周岁的张某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价值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赠与同学李某。
该赠与合同的效力是()。
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3.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以标的物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一定时期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
这是()。
A.最高额抵押B.质押C.留置D.连续抵押4.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
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在租赁期间不能出卖出租设备B.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C.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D.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方继续有效5.动产质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其成立的标准是()。
A.当事人达成合意B.交付质物C.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D.当事人的书面合同办理了公证6.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
质押期间乙不慎将汽车损坏。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C.乙有权要求甲重新提供担保D.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7.甲向乙借钱并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质押给乙。
乙又将该电脑出租给丙,丙玩电脑时不慎将电脑摔在地上,电脑被摔坏。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应对甲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乙B.丙C.乙和丙D.乙丙均不承担责任8.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质权人可以通过变卖质物实现质权B.质权人可以通过拍卖质物实现质权C.质权人不能与出质人协议折价质物实现质权D.出质人提前清偿债务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9.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视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讲义--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讲义(一) 合同的概念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 《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范围(1)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合同法》。
3.合同的分类4.预约合同 VS 本约合同(2022 年新增)根据合同的订立是否以订立另一合同为内容,可以将合同区分为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
(1) 预约合同是约定将来订立相关联的另一合同的合同;(2) 本约合同是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例题·2018 判断题】因借款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是从合同。
( )【答案】×【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一项借款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又订立一项担保合同。
其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1.书面形式(1)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3.其他形式(1) 推定形式当事人没有口头或文字的意思表示,由特定行为间接推知其意思而成立合同。
【举例】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双方未明确续租,但承租人继续缴纳租金,出租人接受租金,自此行为可推定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成立有效。
中级经济法第5章合同法重要习题及答案解析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签订仓储合同,存储期间届满后,甲作为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乙催告甲在合理期限内提取货物后,甲逾期仍不提取,乙将该仓储物提存。
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
下列关于该标的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B.应由乙承担C.应由提存机关承担D.应由甲、乙共同承担2.下列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中,属于债务法定抵销的是( )。
A.甲公司为农机生产企业,欲从乙处购买白菜2000斤用于职工福利,与乙签订合同约定12月1日交货,后甲因资金周转问题,欲以农机一台抵销白菜款B.甲公司为医药企业,尚欠乙公司中药材款50万元,现乙公司业务从甲公司采购葡萄糖5吨价值60万元尚未付款。
乙公司以甲公司对其债务到期未清偿为由,主张与甲公司抵销债务C.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欲终止合同权利义务,遂将合同标的物提存D.12月1日突发暴雪,致使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终止的3.根据规定,下列关于法定抵销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附条件B.可以附期限C.可以附条件和期限D.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4.债务人欲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通知债权人B.应当经债权人同意C.不必经债权人同意D.不必通知债权人5.根据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
A.20%B.30%C.50%D.15%6.债权人在其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有权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并给债务人确定一个履行期限。
根据规定,该履行期限为( )。
A.60日以上B.30日以上C.1年以上D.180日以上7.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必须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B.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就不得留置C.留置权人有收取留置财产所生孳息的权利D.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8.根据有关规定,以本票、债券出质的,质押合同自( )生效。
【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_合同法律制度
备考2020《经济法》
❖ 【例题3·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列属于合同中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2017 年)
❖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 B.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格式条款 ❖ C.就内容理解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 ❖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格式条款
【答案】BD
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 的约束。
备考2020《经济法》
➢ 2.要约邀请
✓ (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 明书等,性质为要约邀请;
✓ (2)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
【答案】B
备考2020《经济法》
考点1:合同格式条款(★★)
➢ 1.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说明义务
✓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 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 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 【提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 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 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 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 合法定的“采取合理的方式”。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 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只是需要解释,而 非直接导致无效)。
备考2020《经济法》
考点2:要约(★★)
➢ 1.要约应具备的核心条件(2009年简答题)
✓ (1)内容具体确定 ✓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单选题(2)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单选题(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单选题)16、甲、乙企业于2009年4月1日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4月10日前到甲企业的库房领取全部货物,但由于乙企业的原因,乙企业于4月20日才领取该批货物,但4月15日因甲企业的库房发生火灾,致使部分货物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企业应当自( )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4月1日B、4月10日C、4月15日D、4月20日17、债权人甲下落不明,致使债务人乙难以履行债务,乙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该标的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B、应由乙承担C、应由甲、乙共同承担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18、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超过损失的( ),可以认为是“过分高于”。
A、10%B、20%C、30%D、50%19、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该法定期限为( )。
A、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3个月内B、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C、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D、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2年内20、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
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C、王某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范围支付利息21、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
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习题精讲-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39页)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部分合同法总则一、单项选择题1.甲地的侯某向乙地的赵某购买一批萝卜,双方约定由赵某将萝卜发往侯某在丙地的仓库。
赵某在合同上按手印后快递给侯某,侯某在合同上签字。
双方未约定合同成立的地点,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赵某未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尚未成立B.该合同的成立地点为丙地C.该合同的成立地点为乙地D.该合同的成立地点为甲地『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2.赵某成立我的人生就是杯具公司,但一直生意欠佳,为扩大销售,向多家公司发函称:“我公司销售的X型号真空壶,每个18元,随订随发,如有需要请与我公司联系。
”甲公司回函:“我司愿购买1000个X型号真空壶作为公司年会礼品,每个18元无异议,但需要在每个真空壶上印制我公司LOGO。
”3天后,甲公司收到杯具公司发来的1000个真空壶,发现上面并无本公司LOGO,于是拒收。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杯具公司的发函为要约邀请B.甲公司的回函为承诺C.甲公司的回函为新要约D.因杯具公司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则与甲公司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方式。
选项A:杯具公司的发函为要约。
选项BC:甲公司的发函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
选项D:虽然杯具公司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但甲公司未接受,合同不成立。
3.甲酒店于4月10日通过快递向乙家具厂发出订购一批电脑桌的要约,4月11日甲酒店收到丙家具厂的报价单,其电脑桌价格比乙家具厂便宜20%,甲酒店遂于当日向乙家具厂发出声明要约作废的传真,乙家具厂于当日收到。
4月12日乙家具厂收到了装有甲酒店要约的快递。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被撤回B.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被撤销C.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生效D.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失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中级经济法练习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及答案(后附详细答案)
中级经济法练习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及答案(后附详细答案)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及答案(后附详细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C、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2、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
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
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A、20万元B、30万元C、50万元D、60万元3、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如果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下列说法有误的是()。
A、无须经出租人同意B、须经出租人同意,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C、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失D、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数量不限。
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
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
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
但这批耳机上没音量调节器。
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生效的合同D、双方当事人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的回函,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5、下列有关居间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B、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C、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可以要求支付适量报酬D、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6、2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2024版)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货物/服务的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货物/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货物/服务:(详细描述货物/服务的性质、数量、质量、标准、时间等)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收并支付甲方提供的货物/服务。
第二条货物/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2.1 货物/服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2.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价款。
2.3 支付方式为:____银行转账____现金支付。
第三条货物/服务交付及验收3.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标准将货物/服务交付给乙方。
3.2 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服务后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甲方。
3.3 如乙方对货物/服务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书面材料。
甲方应在收到异议后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2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地点、质量标准交付货物/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延迟交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延迟交付部分货物/服务价款的____%。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多选题(2)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多选题(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多选题)16、下列有关保管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B、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人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必须给予寄存人时间限制C、当事人约定保管期间,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D、当事人约定保管期间,保管人即使没有特别事由,也可以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17、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两公司共有D、当甲公司不同意申请专利权时,乙公司可以单独申请专利18、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一般不承担责任B、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C、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D、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19、以下关于货运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地震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B、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可以要求支付运费C、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不得要求返还D、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20、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是( )。
A、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B、丙公司为向丁公司租赁房屋3个月而订立的租赁合同C、技术转让合同D、融资租赁合同21、下列赠与合同中,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的有( )。
A、甲与某慈善机构约定,赠与该机构50万元用于扶贫B、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赠与乙一台电脑,并经过公证C、甲与乙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甲赠与乙10万美元用于科学研究D、甲与乙口头约定,甲赠与乙房屋一所22、下列有关借款合同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第五章-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讲义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本节预测考点共一个: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重要考点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轮换考点)(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包括:(1)(平民关系)(2)(平合关系)(3)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2.不适用范围: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人身关系不适用)第二节合同的订立本节预测考点共四个:合同格式条款合同订立的方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重要考点一:合同格式条款(常考考点)(一)格式条款的概念(二)《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适用限制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2.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即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重要考点二:合同订立的方式(必考点) (一)要约主要条款重要考点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常考考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要约 承诺 内容确定 特定人作出 向相对人 有约束力 要约邀请 到达生效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实质性变更 对主要条款变动,均属实质性变更 一致 成立 要约缺少主要条款——成为要约邀请 构成新要约 要约撤回 要约撤销 要约失效 拒绝、撤销、期满、实质性变更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 成立时间 成立地点 承诺到达时 合同双方签章时签订确认书时数据电文——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确认书形式——双方签章地重要考点四:缔约过失责任(轮换考点)1.《合同法》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恶意磋商)(2)(欺诈) (3)(泄密) 2.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不同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本节预测考点共一个: 效力待定合同重要考点一:效力待定合同(常考考点)【例题】甲乙两公司为减少应纳税款,以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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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部分合同法总则一、单项选择题1.甲地的侯某向乙地的赵某购买一批萝卜,双方约定由赵某将萝卜发往侯某在丙地的仓库。
赵某在合同上按手印后快递给侯某,侯某在合同上签字。
双方未约定合同成立的地点,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赵某未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尚未成立B.该合同的成立地点为丙地C.该合同的成立地点为乙地D.该合同的成立地点为甲地『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2.赵某成立我的人生就是杯具公司,但一直生意欠佳,为扩大销售,向多家公司发函称:“我公司销售的X型号真空壶,每个18元,随订随发,如有需要请与我公司联系。
”甲公司回函:“我司愿购买1000个X型号真空壶作为公司年会礼品,每个18元无异议,但需要在每个真空壶上印制我公司LOGO。
”3天后,甲公司收到杯具公司发来的1000个真空壶,发现上面并无本公司LOGO,于是拒收。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杯具公司的发函为要约邀请B.甲公司的回函为承诺C.甲公司的回函为新要约D.因杯具公司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则与甲公司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方式。
选项A:杯具公司的发函为要约。
选项BC:甲公司的发函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
选项D:虽然杯具公司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但甲公司未接受,合同不成立。
3.甲酒店于4月10日通过快递向乙家具厂发出订购一批电脑桌的要约,4月11日甲酒店收到丙家具厂的报价单,其电脑桌价格比乙家具厂便宜20%,甲酒店遂于当日向乙家具厂发出声明要约作废的传真,乙家具厂于当日收到。
4月12日乙家具厂收到了装有甲酒店要约的快递。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被撤回B.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被撤销C.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生效D.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失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4.8月1日,赵某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钱某发出购买一批手机的要约并要求回复至本邮箱,钱某于当日用手机回复邮件同意要约,但因4G信号较弱邮件一直没有发出,于是其又通过手机短信告知赵某同意要约。
因赵某出门未带手机,8月2日才看到这一条短信,8月3日钱某出差结束回到公司,手机连接WIFI自动发出了同意赵某要约的邮件,赵某的邮箱于当日收到该邮件,但直至8月5日赵某才看到这一邮件,则赵某与钱某手机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8月1日B.8月2日C.8月3日D.8月5日『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时间。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5.4月1日,位于北京的甲公司和位于广西的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甲向乙购买一批榴莲。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7月1日交货,但对履行地点未做约定。
其后双方因履行价格发生争议,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据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中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4月1日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4月1日广西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7月1日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D.按7月1日广西的市场价格履行『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履行的规则。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6.高某向侯某借款20万,期限一年,为其子出国留学之用,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约定以高某的一辆价值1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但未进行登记,赵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各方在担保责任承担上未做特别约定。
合同到期后,高某无力偿还,则下列担保责任的承担中说法正确的是()。
A.侯某可以先行使对高某汽车的抵押权也可以先要求赵某承担保证责任B.侯某应当先行使对高某汽车的抵押权C.侯某应当先要求赵某承担保证责任D.因汽车抵押未登记,侯某只能要求赵某承担保证责任『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
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题汽车的抵押权已经设立。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7.赵某与高某签订100万元的借款合同,郭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1月1日借款到期但赵某并未还钱,高某于当天发出通知要求赵某偿还借款,并要求郭某承担保证责任。
但二人对高某避而不见。
2019年4月1日高某从外地出差回京的当天在某酒吧找到赵某并催要该笔欠款,赵某同意10天内偿还,但直至期满仍未偿还,则高某可以起诉郭某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B.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C.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D.2019年4月10日至2022年4月10日『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8.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可以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是()。
A.土地使用权B.银行承兑汇票C.应收账款D.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财产。
选项BCD属于可以质押的财产。
9.某造船厂以正在建造中的“钓鱼岛号”大型客轮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下列说法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A.建造中的大型客轮不得设定抵押B.因未办理抵押登记,银行的抵押权未设立C.因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无效D.因未办理抵押登记,银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登记。
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0.赵某向侯某借款10万元,约定以赵某的桑塔纳作抵押。
但是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误将赵某的奔驰登记为抵押物。
赵某到期无法清偿借款,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侯某对赵某的桑塔纳享有抵押权B.侯某对赵某的奔驰享有抵押权C.侯某对赵某的奔驰和桑塔纳均享有抵押权D.由于登记有误,侯某不享有抵押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
11.10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11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11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11月15日,甲向戊借款10万元,也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
关于甲的汽车上各抵押权的先后顺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①乙、②丙、③丁、④戊B.①丙、②丁、③戊、④乙C.①丁、②戊、③丙、④乙D.①丙、②丁、③乙和戊『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12.2017年10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期限一年,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2018年4月3日,甲向丙借款10万元,期限一年,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于4月7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至2018年10月25日,甲向乙的借款到期,但无力偿还,乙主张实现抵押权并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2月18日经过法院拍卖,该汽车所得价款15万元,则下列关于乙公司抵押权实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可以就10万元债权优先受偿,剩余的5万元由法院交还给甲B.乙可以就10万元债权优先受偿,剩余的5万元应当提存C.乙可以就5万元债权优先受偿,剩余的10万元由法院交还给甲D.乙可以就5万元债权优先受偿,剩余的10万元应当提存『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
丙的抵押权登记了而乙的未登记,所以丙的抵押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顺序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实现后的剩余价款应予提存,留待清偿顺序在后的抵押担保债权。
13.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50万元,并以自己的房产提供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经银行的同意,甲企业将其中的50万元债务转让给丙企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企业不再承担任何抵押担保责任B.甲企业仅就剩余的100万元承担抵押担保责任C.甲企业仍需承担全部的抵押担保责任D.甲企业应对其转让的50万元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剩余的100万元不再承担『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的效力。
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
14.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
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
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15.根据规定,下列不能设定质押的是()。
A.甲公司的一项专利权B.乙公司的机械设备C.丙公司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权D.丁公司自有的办公用房『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押。
选项D只能设定抵押。
16.赵某欠高某10万元已到清偿期限,赵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拒不还款。
高某一怒之下将赵某打伤,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6万元。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高某有权主张在10万元债权内抵销应当向赵某支付的6万元医疗费B.高某主张抵销无需征得赵某同意C.高某发出的抵销通知自到达赵某时生效D.故意侵权产生的债务,高某不得主张抵销『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务相互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