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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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电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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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三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四章.会计凭证和账簿
第五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六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九章.所有者权益
第十章.营业收入管理
第十一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二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
第十四章.财务分析
第十五章.税务管理
第十六章.财务档案管理
第十七章.会计工作交接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山市和正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康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
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自觉接受财政、税务等有关
政府部门的检查监督。本制度适用于中山市和正讯电子有限公司。全
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第三条公司执行财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统一掌握安排资金运作、资金使用、财产购置、费用支出。各项支出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
准后方能用款。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备
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用,维护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周转
率.(二)、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
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高财务
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
配合财产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盘点、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
计报表、财务说明书、财务分析和财务考核工作。公司财务管理的目
标:企业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配备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全面领导公司的财务工作。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控制、收支和全面核算、监督,为各项经济决策
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提高经济效益。公司财务部配备合格的财务人
员,依法进行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因故离职时,必须办妥交接手续。
第二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五条公司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六条公司的记账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帐法。第七条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八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九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暂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第十条按有关规定计提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第三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十一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特点选用会计算科目。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在具体账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四章会计凭证和账簿
第十三条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
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原始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
款: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印章。
2、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其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财务主管的签名或盖章。
4、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
5、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6、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或收
款单位的发票。
7、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只能以报销联作为报销凭证。
8、一式多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
有复写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按规定应该使用电子发票、税控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的必须按照其规定办理:
1、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联一并保存,不得撕毁或
遗失。
2、经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
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文件名称、日期
和文件字号。
3、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
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单位的公章。
第十四条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科目填制的记账依据。记账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
1、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
需要填制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可以分数编号法编号。
3、填制记账凭证应包括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
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等内容。
4、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
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时,
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
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5、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共同负担的,
应给对方开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6、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内容:名称、日期、制单人
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
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7、已登记的记账凭证,当年内发生填写错误时,应调整相关科目,
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损益类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
益调整”科目用蓝字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