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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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高等学校教材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材选用原则1. 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适应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满足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的需要;3. 内容科学、系统、严谨,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创新性;4. 编写规范,符合国家教材出版标准;5. 价格合理,符合市场规律。

三、教材选用程序1. 教材选用工作由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设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教材选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2. 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教材选用建议。

3. 教材选用委员会对推荐的教材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材质量、适用性、编写水平、出版社信誉等。

4. 教材选用委员会将评审结果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5. 经审批通过的教材,由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采购、配发。

四、教材选用管理1. 学校建立健全教材选用管理制度,明确教材选用范围、程序、标准和责任。

2. 教材选用委员会定期对教材选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材选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学校对教材选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违反教材选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 教材选用委员会定期对教材进行评估,对质量不高、适用性差的教材提出淘汰意见。

五、教材选用经费1. 学校设立教材选用经费,用于教材采购、配发、培训和评估等工作。

2. 教材选用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

3. 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学校选用和编写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在国家教材委员会指导和统筹下,高校教材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省级门和高校分级管理。

学校落实国家教材建设相关政策,成立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工作。

教材建设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学院院长及教务处、科技处、宣传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任委员,党委对学校教材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教材按对应课程归属进行管理,必修课程学生必须有教材。

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工作。

第三章教材选用第六条学校是教材选用工作主体,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教材选用工作,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教材的选用及使用工作。

第七条教材选用遵循以下原则:(一)凡选必审。

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三)适宜教学。

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第八条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

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教材是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教学的基本依据,选用优质教材对于保证教学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征订工作,严格意识形态审核,保证教材质量,根据中央和学校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选用教材的范围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选用。

必须选用国家、省、市教育部门制定教材,不得征订和使用其它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二)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等课程教材选用。

优先选用国家或省部级规划教材、统编教材、获奖教材。

鼓励教师根据教育教学实际,编制适合我院教学的优秀校本教材,并择优使用。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一)教材选用应在每学期期末进行,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二)教材选定原则上由此课程任课教师向系部推荐,包括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次以及相关背景信息。

(三)教材选定必须召开有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系部纪检委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教材选定会。

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要求,筛选最适合的教材,选定会应提
交至少两种以上的同类教材供选择。

(四)教材选定后,由教研组长填写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报部门主任、教务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签字,一份交教务处,一份部门存档。

三、对选用教材的质量管理
(一)教材选用后,在使用的过程中任课教师和所在教研室主任应随时关注选用教材的使用情况,一般应在半学期内收集学生对选用教材的意见。

(二)选定教材质量出现较大问题,需追究相关教材选定人员责任。

四、教材样本的保存归档
及时对历年教材分类并进行保存。

高校关于教材管理规定(3篇)

高校关于教材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教材管理,规范教材选用和编写,提高教材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类教材的选用、编写、审核、出版、发行、使用和回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高校教材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国家教育政策和教学大纲要求;(二)坚持质量第一,注重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三)坚持开放性,鼓励教材创新,满足不同学科、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四)坚持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教材管理制度,确保教材选用和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二章教材选用第四条教材选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教材选用计划。

各学院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提出教材选用计划,经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组织教材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材的适用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

(三)公布选用结果。

教务处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报学校领导批准。

(四)实施教材选用。

各学院根据评审结果,组织教师进行教材选用,并将选用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教材选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为准,选用与教学内容相符合的教材;(二)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和优质教材;(三)鼓励选用具有创新性、特色性的教材;(四)鼓励选用电子教材和网络教材,丰富教学手段。

第三章教材编写第六条教材编写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编写申请。

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向教务处提出教材编写申请。

(二)组建编写团队。

教务处根据教材内容、编写要求和教师专业背景,组建教材编写团队。

(三)制定编写计划。

编写团队制定教材编写计划,包括编写内容、进度安排、质量要求等。

(四)编写教材。

编写团队按照编写计划,开展教材编写工作。

(五)审核教材。

中国人民大学教材建设的若干规定修订版

中国人民大学教材建设的若干规定修订版

中国人民大学教材建设的若干规定(修订版)(2006年4月19日校长办公会通过)教材建设是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是课程教学内容的主要载体,是高等学校重要的教学条件建设之一,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学校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教材建设工作由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教务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包括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申报教材立项、开展各级教材评奖、教材选用管理、优秀教材的宣传评价以及与学校出版社合作等。

第二条教材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我校的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需要,做到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同步规划。

教材建设要体现以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全校公共课教材建设为主的原则,同时鼓励那些有编写教材师资实力的新增专业的教师新编相应教材。

第三条教材建设中应当妥善处理好以下关系:(一)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同步的关系;(二)及时新编新专业的教材与选用现有教材的关系;(三)通用基础课教材和专业前沿课教材的比例关系;(四)新编教材和已有教材内容的更新与发展的关系;(五)纸质教材与多媒体教材的关系;(六)教材建设的规划性和调动作者个人积极性的关系,也就是个性化成果与集体成果之间的关系;(七)外文原版教材的引进、翻译与自编教材的关系。

第四条教材建设规划分为国家级、市级、学校级等三级,此外还可根据需要实行学院级教材建设规划,被列入教育部国家级教材规划的选题和北京市教委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教材建设规划,规划一般五年编制一次。

第五条各学院(系)应充分发挥教材建设工作小组或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在组织编写教材时应处理好改进课程内容与保持学科特色、科学研究与教材建设的关系,使新教材具备科学性、实用性、先进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

第六条学院(系)级教材建设规划应在各教研室申报的基础上由各学院(系)教材建设工作小组或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备案。

学校级教材建设规划在各学院(系)教材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由教务处汇总,经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合格后纳入学校级教材建设规划,由学校出版社负责出版。

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选课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选课说明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选课说明一、关于选课方式的说明1.选课阶段及选课形式:本次选课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前半段为开放注册阶段,该阶段对每门课程的选课人数不进行限制,也不分选课的时间先后,无需抢课,同学们可以在志愿范围内自由注册,所有注册后的课程状态均为“待审核”。

注册结束后系统将对所有注册结果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学生可登陆系统查看筛选结果,审核标志只有为“通过”的课程为最终选中的课程,“待审核”或“未通过”即表示该门课程在筛选过程中未被选中,选课无效,需继续在后续阶段选课。

从第二阶段后半段开始选课采用时间优先的规则,即在剩余的课程名额中先选先得。

2.系统筛选规则:1)第一阶段筛选规则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志愿、年级(高年级优先)和已修学分(已修学分少的学生优先),在上述条件完全一样的情况下采用随机确定。

即某门课筛选时,若该课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大于规定修读人数,则在第一志愿的学生中,按照年级高低进行筛选,年级相同时再看所修学分多少;若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少于规定的修读人数,系统自动选取第一志愿的学生后,余下的名额在第二志愿的人中筛选,以此类推。

系统筛选完后会有一段时间公布结果,请大家按时查看。

2)第二阶段前半段筛选规则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同课程类别内选课通过门数(通过门数少的优先)、志愿、年级(高年级优先),在上述条件完全一样的情况下采用随机确定。

选课提示:请同学们结合系统的选课筛选规则,根据自己的专业及个人兴趣及上课时间,合理安排和调整自己的选课志愿。

不建议学生同时选择多门热门课程,以免造成所选热门课程全部未被筛选上的情况。

3.志愿及志愿数:志愿:学生可根据自己对不同课程的喜好程度对多门课程进行志愿的排序。

一般志愿数等于该类课程最多可选门数加2。

即若某个课类(或子课类)最多可选中2门课程,则该类课程注册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择1门课程。

因此大家在选课时要尽量将志愿使用完,以增加选中的机会。

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选课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选课说明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选课说明一、关于选课方式的说明1.选课阶段及选课形式:本次选课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前半段为开放注册阶段,该阶段对每门课程的选课人数不进行限制,也不分选课的时间先后,无需抢课,同学们可以在志愿范围内自由注册,所有注册后的课程状态均为“待审核”。

注册结束后系统将对所有注册结果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学生可登陆系统查看筛选结果,审核标志只有为“通过”的课程为最终选中的课程,“待审核”或“未通过”即表示该门课程在筛选过程中未被选中,选课无效,需继续在后续阶段选课。

从第二阶段后半段开始选课采用时间优先的规则,即在剩余的课程名额中先选先得。

2.系统筛选规则:1)第一阶段筛选规则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志愿、年级(高年级优先)和已修学分(已修学分少的学生优先),在上述条件完全一样的情况下采用随机确定。

即某门课筛选时,若该课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大于规定修读人数,则在第一志愿的学生中,按照年级高低进行筛选,年级相同时再看所修学分多少;若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少于规定的修读人数,系统自动选取第一志愿的学生后,余下的名额在第二志愿的人中筛选,以此类推。

系统筛选完后会有一段时间公布结果,请大家按时查看。

2)第二阶段前半段筛选规则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同课程类别内选课通过门数(通过门数少的优先)、志愿、年级(高年级优先),在上述条件完全一样的情况下采用随机确定。

选课提示:请同学们结合系统的选课筛选规则,根据自己的专业及个人兴趣及上课时间,合理安排和调整自己的选课志愿。

不建议学生同时选择多门热门课程,以免造成所选热门课程全部未被筛选上的情况。

3.志愿及志愿数:志愿:学生可根据自己对不同课程的喜好程度对多门课程进行志愿的排序。

一般志愿数等于该类课程最多可选门数加2。

即若某个课类(或子课类)最多可选中2门课程,则该类课程注册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择1门课程。

因此大家在选课时要尽量将志愿使用完,以增加选中的机会。

课程教材选用管理

课程教材选用管理

课程教材选用管理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教材作为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合理选用课程教材并进行有效管理,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从教材选用的重要性、选用教材的原则、管理教材的方法等方面展开分析和探讨。

一、教材选用的重要性1.1 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与积极性合适的教材能够符合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兴趣爱好,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及积极性。

例如,选择生动有趣的教材内容,既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又能够培养他们对知识的热爱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1.2 促进教学内容与时代相适应教材应当紧密结合时代发展,与社会需求和科技进步相适应。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教材内容需要及时更新,以保持教学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因此,选用与时代相适应的教材,能够更好地提高学生在未来社会的竞争力。

二、选用教材的原则2.1 体现科学性和适应性教材选用应当具备科学性和适应性,即内容要科学且不过时,能够满足学生的知识需求。

教材应当符合学科的发展和研究成果,有助于学生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并能够针对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进行个性化的调整。

2.2 强调实践性和综合性教材需要注重实践性和综合性,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教材的内容应当涵盖相关知识的各个方面,能够帮助学生形成全面的思维和判断能力。

三、管理教材的方法3.1 定期评估和更新教材管理包括对教材的评估和更新,以保证其与教学目标和方法相匹配。

定期评估教材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更新和修订,以确保教材的及时性和可用性。

3.2 建立教材库和资源共享平台建立教材库和资源共享平台,将各类优质教材资源集中管理,并提供给教师和学生使用。

教师可以根据教学需要自由选取教材,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查找相关课程的学习资源。

四、教材选用管理的挑战与对策4.1 教材多样性与选择困难随着课程的多元化和教育资源的丰富化,教师面临着大量教材的选择,选择困难成为一个挑战。

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任意选修课(以下简称任选课)是各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发展的趋势以及完善学生知识结构的需要而设置的课程,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为了加强对任选课的教学与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课程性质与结构第二条任选课程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思想性,要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科间的交叉渗透,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的新进展和新趋势。

据此,我校任选课分为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大模块。

通识选修课是为全体在校学生开设的选修课,按课程归属分自然科学与技术类、社会科学类、人文艺术类等三类课程。

专业选修课是为某一学院某个专业学生开设的选修课,通常为本专业方向类选修课。

三、本科生修读任选课的规定第三条在整个本科学习期间,每位学生修读任选课的学分不得低于1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1)修读专业选修课≥6学分。

2)修读通识选修课≥10学分,其中:理工类学生,修读人文艺术类≥4学分,修读社会科学类≥4学分,修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2学分;文法、经管及艺体类学生,修读人文艺术类≥3学分,修读社会科学类≥3学分,修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4学分。

学生所选任选课学分一般应不高于20学分(以选课记录为准),高于20学分的部分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学费。

第四条任选课选修学期为第二至第七学期。

原则上第二、三、四、五学期选修通识选修课,第五、六、七学期选修专业选修课。

第五条学生选修通识选修课前应仔细阅读《选修指南》及有关规定(通知),根据课程要求,并向导师咨询,在导师指导下确定所选课程,以避免出现重复或知识不衔接等问题。

第六条任选课的学分不能替代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的学分。

第七条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授课,只能选一位教师的课,且按一门课计学分。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办法2.doc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办法2.doc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办法(2006年4月13日校长办公会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工作,确保课堂教学教材选用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一)各学院(系)应根据本院系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设计,完善课程体系,并编制相应的中长期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

(二)用于本科教学尤其是全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均需在各学院(系)学术委员会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

(三)凡用于本科教学的教材,尤其是全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教材应为公开出版物,并符合下列标准:1、正确性:政治思想观点正确,没有政策性错误;2、科学性:概念的阐释、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定理定义的叙述、数据的引用、现象的描述必须正确、准确;教材内容既要反映学科的最新成就及其发展趋势,又要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3、基础性:以课程功能为依据,系统反映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内容详略得当,主次分明,各部分之间紧密配合;4、适应性:与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智能的现代教育思想相适应,与培养对象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5、配套性:课程教学使用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案例材料等要尽量形成体系、配套.6、规范性:教材及其他资料的选择、指定、修订必须是教学单位的集体行为、规范行为。

二、教材选用的基本要求(一)全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均应优先选用国家级重点教材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如“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教育部全国优秀教材奖教材、“十五”和“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以及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一般情况下不可使用自编讲义;理工类、财经政法类专业应尽量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二)鼓励部分专业根据教学需要,选用优秀的外文原版教材。

(三)专业选修课、全校选修课若没有相应的配套教材,任课教师需向学生提供相关教学参考书目。

中国人民大学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为切实做好各级立项教材的管理工作,确保立项教材编写和出版的顺利进行,使之成为精品教材,特制定中国人民大学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

一、主管部门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在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指导下进行,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各级教材立项申报、结果通知、中期检查、资助经费管理等具体工作。

二、立项条件凡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较强的教材编写能力的我校教师,原则上都可以申报各级教材立项。

三、立项程序(一)凡教材立项申报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立项申请书,一式四份交所在院(系)。

(二)所在院(系)应组织本院(系)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择优上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汇总上报时,应经过主管副校长审批,校长办公室签发上报文件后,一并报送教育部或北京市教委。

四、项目管理(一)教务处接到教材立项评审结果的正式文件之后,应立即下发书面立项通知书到各院(系),由各院系转交给各项目负责人。

(二)接到项目通知书后,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按规定时间展开对项目内容体系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立项项目。

(三)立项教材进展中期,要接受一次中期检查,检查形式以书面报告为主,项目负责人按一式两份提交到教务处。

(四)立项项目的成果必须是正式出版物——教材。

教材出版后,项目负责人提交两本到教务处,一本学校存档,一本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教材出版后,经过实践检验合格和有关专家评审委员会确认,学校将作为正式的精品教材来表彰、奖励、选用和推广。

(六)教材立项项目,原则上必须按项目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和内容来编写和出版,各项目负责人和出版社不得随意更改名称和内容。

如确实需要变更教材名称,而且项目负责人和出版社已经达成共识并签定正式出版合同的,须由签约双方提交书面报告到教务处,由教务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经费管理(一)资助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管理,教务处设立经费卡,确保专款专用。

(二)资助经费属于编写补助,而非出版补助,主要用于收集资料、外出调研和编写过程中必要的劳务支出(如复印、打印、校对、抄写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课堂教学规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课堂教学规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课堂教学规范为了规范课堂教学,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任课教师要求第一条同一门课程原则上要有两个及以上的教师承担。

课程实行主讲教师制,主讲教师应全面负责课程建设及各项课程教学工作。

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主讲教师原则上应由教授担任。

第二条新教师需参加学校人事处岗前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并通过各院系教研室组织的试讲。

第三条部分作业量较大的公共课可以吸收优秀的博士生担任助教。

助教应熟悉课程内容,辅助主讲教师进行相关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工作。

第四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和教学计划安排,可聘请其他教师或校外专家以讲课或开设讲座的方式完成部分教学内容,但同一个课堂中不得超过3次,并需要办理代课手续。

第五条根据教学方案和课程要求需要以系列讲座形式开设的课程,需经开课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六条需要聘请非本校教师讲授的课程,需经人事处和教务处审批。

二、教师的课堂教学职责第七条课堂教学是教师教书育人的主渠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以优良的师德、师风来教育和培养学生。

第八条教师应根据学校的规定,完成包括课堂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报告)等)及考试、学生成绩评定等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

第九条教师应主动做好与课程教学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选用教材、参考书,撰写教学大纲和教案,制作教学课件,填写教学进度表、考核学生成绩以及收集相关课程资料、研究和更新教学手段、整理教学文件等。

第十条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应加强课堂教学纪律管理,严格要求学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十一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三、教师教学过程要求第十二条教学准备教师在开课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熟悉课程设置:认真研究教学计划,明确讲授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

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修订)(2014-2015学年校政字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是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课程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计算学分课程及教学环节,其中,新生研讨课、国防教育、经典历史著作阅读、实践教育类教学环节在执行本办法的同时,还应执行该教学环节所对应的专门管理办法。

第三条学生应当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和学分获得情况一并计入学生成绩单,作为其毕业、取得学位、参评奖助学金、出国学习交流等事项的依据。

未在指定时间内经本科教学管理系统选课的学生或课程累计缺课时数达到该门课程总时数的1/3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课程考核。

第四条在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组织管理。

学校教务处负责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的总体组织与质量监控。

学院是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课程考核的组成及考核方式第五条课程考核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组成。

其中,一般类别课程平时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比例为40%-70%,期末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比例为30%-60%。

实验类课程考核成绩各部分比例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

第六条平时考核包括课程作业、课堂表现和期中考试三个环节。

其中,(一)课程作业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参照《关于加强本科生课程作业管理暂行办法》(2013-2014学年校办字39号)执行;(二)课堂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出勤率、课堂讨论和课堂演示的综合表现给出成绩;(三)期中考试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期末考核以期末考试的形式进行,一般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等方式,或上述方式相结合。

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快我校教材选用和评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教材,是指以纸张介质或电子介质为载体的,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出版发行的教科书;或经过学校批准印刷的非公开出版发行的内部讲义、实验指导书、习题集、实验手册、管理手册等。

第三条教材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统一,坚决杜绝有悖于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教材进入课堂。

第四条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科(以下简称“教材科”)是全校教材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校教材的选用、征订和结算管理。

2、组织教材评估,规范教材选用,提高教材选用质量。

3、负责教材建设工作,加强我校特色教材的建设。

4、组织优秀教材的评选和推荐。

5、加强自编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的建设,满足教学需要。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教材选用管理。

第二章教材的选用第六条各门课程教材的选用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来确定。

应符合本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第七条面向相近专业的相同课程应选用相同教材,每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种(套)教材(含实验教学指导书等,下同)纳入学校的教材证订计划,不得因教师不同而使用不同版本的教材。

教材以外其他教学参考书等资料,须以学生自愿为原则,任课教师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

第八条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获奖优秀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以及学校规划教材,把选用教材的质量、教材的配套率作为教材建设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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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2006年4月13日校长办公会通过)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工作,确保课堂教学教材选用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一)各学院(系)应根据本院系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设计,完善课程体系,并编制相应的中长期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

(二)用于本科教学尤其是全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均需在各学院(系)学术委员会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

(三)凡用于本科教学的教材,尤其是全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教材应为公开出版物,并符合下列标准:
1、正确性:政治思想观点正确,没有政策性错误;
2、科学性:概念的阐释、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定理定义的叙述、数据的引用、现象的描述必须正确、准确;教材内容既要反映学科的最新成就及其发展趋势,又要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
3、基础性:以课程功能为依据,系统反映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内容详略得当,主次分明,各部分之间紧密配合;
4、适应性:与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智能的现代教育思想相适应,与培养对象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5、配套性:课程教学使用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案例材料等要尽量形成体系、配套。

6、规范性:教材及其他资料的选择、指定、修订必须是教学单位的集体行为、规范行为。

二、教材选用的基本要求
(一)全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均应优先选用国家级重点教材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如“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教育部全国优秀教材奖教材、“十五”和“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以及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一般情况下不可使用自编讲义;理工类、财经政法类专业应尽量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二)鼓励部分专业根据教学需要,选用优秀的外文原版教材。

(三)专业选修课、全校选修课若没有相应的配套教材,任课教师需向学生提供
相关教学参考书目。

三、教材选用的管理程序
(一)全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教材应由负责组织该课程教学的教研室提出申请,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讨论审定,学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专业必修课教材由任课教师提前提出使用申请,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讨论审定,学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专业选修课、全校选修课教材由任课教师提出使用建议,并提交学院(系)备案;
(四)全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教材一旦确定,应相对稳定,不宜频繁更换。

如由于教学体系变化或教学内容调整等原因必须更换教材的,需由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研室或教师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本科课程教材更新申请表》,经所在学院(系)学术委员会审定,学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材选用的质量管理
为了确保本科课程教材使用的质量,学校将加强对教材选用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本科教材选用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质量评估制度。

(一)学校将不定期公布各学院(系)教材选用的情况;
(二)对学生普遍反映意见比较大的教材,学校将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及时向有关学院(系)及任课教师通报学生对教材选用的意见;对有关教材的质量和选用程序进行评估考核,以便促进教材选用情况的改善。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本科课程教材更新申请表》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课程教材更新申请表学院名称(章):填表日期:
课程性质:1、全校公共课;2、学科基础课;3、专业必修课(专业主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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