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第十一大学法学院院长弗洛马乔教授访问人大法学院

合集下载

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外国语大学西语系就西班牙语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进行会谈

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外国语大学西语系就西班牙语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进行会谈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外国语大学西语系就西班牙语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进行会谈
11月30日上午,我院龙副院长与北京外国语大学西班牙葡萄牙语系主任刘教授在明德法学楼205贵宾室进行了会谈。

学校国际交流处盛希文副处长出席了会见。

我院综合科科长兼办公室副主任洪荞老师,教务科科长兼办公室副主任郝老师,教务科副科长胡老师,教务科本科教务秘书龚老师参加了会见。

刘教授首先介绍了北京外国语大学西语系学生培养以及未来职业需求与规划方面的情况。

国际交流处盛希文副处长就我校与西班牙有关交流情况进行了介绍。

龙翼飞副院长介绍了我院与西班牙交流情况,并就西班牙语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与刘建教授交换了意见。

与西班牙语国家的国际交流是我校与我院未来国际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会老师们就后续西班牙语复合法律人才培养相关合作细节进行了具体探讨。

人大法学院马教授等至澳门进行学术考察与交流

人大法学院马教授等至澳门进行学术考察与交流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马教授等至澳门进行学术考
察与交流
9月1日至7日,应澳门基金会邀请,我院马教授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学院讲师邱少晖,我院博士生张鸿浩至澳门进行学术考察与交流。

此次考察、交流的主题是“传统法律文化与澳门法律发展”。

这是我院与澳门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中的子课题之一。

自项目设立以来,课题组成员广泛收集与分析有关研究成果,为这次考察与交流做了充分地准备。

考察期间,澳门基金会研究所黄丽莎处长与蔡永君博士代表澳门基金会会见了课题组成员,并代表吴志良主席对课题组成员的到来表示欢迎。

马小红教授转达了院领导对2011年10月4日签订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澳门基金会关于开展“澳门基本法研究及澳门法治发展”课题研究的合作协议》落实的重视,就自己负责的子课题的进展情况向基金会进行了通报并感谢澳门基金会对这次学术考察与交流的周到安排。

黄丽莎处长高度评价法学院及课题组成员对项目认真、负责的学术态度,介绍了澳门的风土人情和澳门基金会推动澳门学术研究的一贯宗旨与所取得的积极成果。

双方都认为,中国传统法与习惯对澳门社会秩序的影响,尤其对澳门华人社会秩序的影响不容忽视,这方面的研究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人大法学院与意大利罗马智慧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联合声明

人大法学院与意大利罗马智慧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联合声明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发学院与意大利罗马智慧大学法学
院签订合作联合声明
11月6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意大利罗马智慧大学(即罗马一大)法学院在意方校长会议厅举行了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

我院副院长王教授代表我院出席签字仪式,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姚教授及李助理教授出席签字仪式。

罗马智慧大学校长Frati 教授,副校长Biagini 教授,法学院院长Spangher 教授,法律科学系主任Passerelli 教授,资深罗马法学者Schipani 教授等作为意方代表出席了签字仪式。

Frati 校长首先对我院访问团的到访表示欢迎,并表达了他本人对于能和中国一流的法学院签订合作声明、建立合作关系的喜悦和祝贺。

同时他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这种合作能够扩展到两个高校之间,在所有学科领域内实现广大师生、教学和科研间的全方位合作。

王副院长首先表达了对罗马智慧大学和资深罗马法教授斯奇巴尼教授所发出合作邀请的感谢。

他表示深入开展罗马法研究对于建设学科全面发展的人大法学院具有重要意义,有益于加强学生对大陆法系法学原理的深入理解和研究,与罗马智慧大学之间开启的这一合作通道必然能促进人大法学院在此目标上的发展。

同时他还向意方介绍了人大法学院与外国院校之间的多种合作模式,并希望能进一步加强与罗马智慧大学之间的学术联系,开展多种渠道的合作交流。

意大利法律方法论——19世纪以来意大利民法学简史

意大利法律方法论——19世纪以来意大利民法学简史
Guastiniꎬ Interpretare e argomentareꎬ in: Trattato di diritto civile e commercialeꎬ hrsg. von Antonio Cicu / Francesco Messineo (2011) 213 ff.
②Falzeaꎬ Introduzione 232.
doꎬ insegnamento e studio del diritto civileꎬ in: Scienza e insegnamento del diritto civile in Italia - Convegno di studio in onore del prof. Angelo Falzea
⑩欧洲大陆法典中的方法规范较普遍ꎬ但是在意大利民法中却是空白ꎮ Christiane Wendehorstꎬ Methodennormen in kontinentaleuropäischen
Kodifikationenꎬ RabelsZ 75 (2001) 730-763.
146
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用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研究”(项目编号:5501350009)的阶段性成果ꎮ 感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陶然博士在译文语言完善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ꎮ
①Norberto Bobbioꎬ Scienza e tecnica del diritto ( 1934) 41ꎻ Luigi Mengoniꎬ Problema e sistema nella controversia sul metodo giuridicoꎬ Jus
领会由此获得的知识ꎮ 方法(
) 是法学中天生的实践性科学 ① ꎬ它是实现目标的方式ꎬ是通过作为法

人大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远程联合教学正式启动

人大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远程联合教学正式启动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远程联合教学正式启动2月28日上午,我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远程联合视频教学正式开课,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安教授与我院助理教授Alonzo 分别在美国波士顿和中国北京同时对两院学生授课,课程为“残疾人权益保护和研究法律诊所”,两院师生通过视频系统的连接,同时上课。

我院目前正在哈佛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的丁相顺教授也参与了课堂教学。

一直以来,我院与哈佛法学院在残疾人权益保护领域保持着紧密的合作,远程联合教学是这一领域合作的新形式,立足于学生,让学生在课堂上实现了与世界一流法学院师生相互交流、共同学习的机会。

目前,该课程已经进行了两次授课,分别围绕中美法律教育和残疾人权益保护展开。

在课堂上,中美双方学生分别踊跃发言、积极交流,良好的互动氛围以及新颖的授课方式激发了同学们的学习热情。

在未来的课程中,双方学生还将进一步对中美残疾人权益保障以及其他法律问题进行共同的探讨与分析。

该课程已经纳入我院的课程体系。

在3月7日上午的课程中,哈佛法学院残疾人项目的中国项目主任崔凤鸣研究员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为同学们讲授了有关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内容。

本次远程联合授课是我院首次与哈佛大学联合进行远程教学,远程授课的教学方式打破地域限制,为促进中美顶尖法学院学生的交流与学习提供良好的互动平台,中美双方教授共同授课以及学生们流利的英文表达更是赢得双方师生的一致好评。

课后,中美双方学生纷纷表示对今后的远程授课充满期待,希望能借此机会共同讨论涉及范围更加广泛,讨论面更加深层的法律问题,让知识的火花打破时空的束缚,在新颖、活跃的远程课堂中灿烂迸发。

近年来,我院在远程课程开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2012年4月,我院与牛津大学开展远程视频教学。

牛津大学的Nicholas Barber 老师为我院远程讲授英国宪法课程。

授课的主题是“联盟的未来:权力下放以及联合王国的解体”(The Future of the Union: Devolution and the Break Up of the United Kingdom )在授课过程中,通过视频教学系统,同学们与Barber 老师实时互动交流,讨论了权力下放与地方自治的关系、苏格兰独立公投的正当性以及北爱尔兰法案第一条的立法原因等问题。

法律人类学的共同体建设:回顾与反思

法律人类学的共同体建设:回顾与反思
其中,前两个要素很难做进一步区分。比如,我们不可能区分出“学术旨趣型” 共同体和“价值追求型”共同体,也不可能区分出“共同范式型”共同体和“共同 方法型”共同体。但是,第三个要素可以做细分,因为学术共同体的确有着不同的
1 Michael Polanyi,The Autonomy of Science,The Scientific Monthly,Vol. 60,No. 2(1945,February), p.143.
·66·
法律人类学的共同体建设:回顾与反思
组织形式和凝聚机制。具体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师生型、学院型、协会型、期刊型四种。 具而言之,师生型是指,共同体成员具有体制上或学术上的师承关系,彼此之间依 靠师承而组建的共同体;学院型是指,以某个特定科研院所为平台所凝聚形成的共 同体;协会型是指,基于特定的官方或民间学术协会而组建的共同体;期刊型是指, 由某个特定学术刊物的编辑、作者、审稿人所形成的共同体。这四种类型之间具有 一定重合度。比如,有的师生型共同体以某个特定学院为平台;有的协会型共同体 因为同时办有刊物,所以也可以归属为期刊型。需要注意的是,这四种类型的共同 体对于前两个要素的需求强度也并不一致。一般而言,师生型与学院型两种共同体 对共同的学术旨趣和学术规则的要求比较高。但与此同时,这两种类型的共同体也 存在着风险,因为其对核心组织者的依赖性比较高。这四种类型在下文的中外回顾 中均有所体现。
尽管有着上述概念、学科、语境的差异,但不管是自然科学的共同体,还是人文 社会科学的共同体,中外学者大致形成了一个共识,即所谓科学 / 学术共同体必须具 备三个基本要素:第一,需要有共同的学术旨趣、科学信念、价值追求;第二,需要 有共同的学术规则,比如研究范式、理论、方法等;第三,需要有特定的组织形式和 凝聚机制。一般来说,三个基本要求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便不能被认定为 科学 / 学术共同体。

第四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综述

第四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综述

第四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综述2020年10月18日,第四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论坛在湘潭大学设主会场,中国人民大学设分会场,来自南非开普敦大学、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等非洲高校,以及中国法学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35位法学院院长和专家“云端”相会,吸引了百余名国内外师生、媒体参加。

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和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湘潭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法学院和湘潭大学中非经贸法律研究院协办。

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主持开幕式。

一、中非合作的法治基础和中非法律教育合作的意义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分享了中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战役的成功经验,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立法优先,执法、司法%普法、守法、法治监督共同发力,依靠群众依法治疫$坦桑尼亚外交和东非合作部副部长达玛斯•丹尼尔•恩杜姆巴罗(Damas Daniel Ndumbaro)认为,逆全球化浪潮下创新抗疫和法律教育合作机制尤为重要,中非应借助法学院院长论坛的契机,扩大人文交流合作,共建命运共同体。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强调,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新2民法典》构成未来中非合作和法律教育对话新的法治基础,期盼在新的法治基础上推动中非法学界交流。

湘潭大学校长李伯超表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非法律教育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密切中非人文交流,共建中非学术共同体,加强新形势下中非智库交流与合作。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韩大元回顾了历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肯定论坛作为中非法学界进行法治合作和法学教育对话平台的重要价值,期待论坛继续履行学术使命,为丰富世界法学教育体系、推动法治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中非法律教育合作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夫•姆巴齐拉(Christopher Mbazira)、南非比勒陀尼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查尔斯•梅拉(Charles A.Maimela)共同探讨了所在学校疫情期间的教学困境和改革成果,倡议夯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迎接在线教育的浪潮$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吴卡认为,中非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的非洲法学教育应以当代非洲法律发展和新时期中非法律关系中的法律问题为导向,以国际化、协同化、交叉性为原则,做好中非协同研究$南非斯坦陵布什大学发展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奥利弗•鲁佩尔(Oliver C.RuppC)强调,化解新冠疫情造成的全球性危机,迫切需要法学院和法律人才作为调节者发挥应有作用,对此,应开放世界范围内法学院的合作,利用学术外交合力形成多边解决方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

(精华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100%通过考试说明: 针对中央电大形考平台, 本人汇总了《国际私法》形考作业任务01-05试题及答案, 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题库, 并旦每年都在不断更新, 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确保了考生通过题库就可以顺利过关。

任务一(1)1.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 共40分。

)B.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 始于()。

C.福果继承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是()。

A.单边冲突规范A.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 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 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B.国法, 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 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 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C.间接反致2.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B.《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C.益的, 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

D.公共秩序保留3.识别的对象是()。

A.客观事实4.冲突规范由()组成。

E.范围系属5.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C.《法国民法典》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 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适用国际惯例C.19世纪以前, 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I.学说法在判例法国家, 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 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O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三十一届年会综述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三十一届年会综述
全 国外 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三 十一届年 会综述
孙 晓鸣
胜 景 天 然 别 , 精 神 人 画 图 。 山 一 分 四 顶 , 三 面 瞰 平 湖 。 年 20 1 8 9月
至 22 日
23 日
由 全 国 外 国 法制 史 研究会 主 办 的 全国 外 国 法制 史 研 究会

第 三 十一 届年 会 , 在 美丽 的 古城合肥正式 召 开 。 来 自 全 国 各大高校 、 科
开幕 式 上 ,
全国外 国 法制 史 研究 会会 长 、
华东政法 大学何 勤华
教授 发 表 了 热情 友好 的 欢迎 辞 。 本届 年会 的 主 题为 “ 法 律文 明 的 起 源
和 变迁 — 以 五 大古 文 明 为 中 心 ” 何 勤华 教授 指 出 文 明 和 法律 文 明


是 20 1 8 年 会 议 的 关键词 , 并 就 此提 出 了 文 明 是 整 体 的个 褒 义词 还 是 中 性 词 、 文 明 是 孤立 存在 的 还 是 互 动 交 流 中 成 长 的 、
文 明 是 一 个动 态还 是静态 的 概念 、 文 明 也 曾 经 历过 自 我 扬 弃 自 我完 善
的 过程 、 文 明 是 否 具有普世价 值 、 中 国 古代 文 明 的 本 质特征 是什么 七 个
运用
重 据 法 三 “ 证


对在 宝鸡发 现 的M 1 7号墓 穴 中 的考古学 资料进 行研究 , 同 时 结合人 类学
家所 写 的 《 伊 隆戈人 的 猎 头 》 , 以 及 书 面 文 献中 对 炎 帝生 活地 区 的 描 述 ,
通过发挥想 象力 为 中 国 法 律起源 中 的 “刑 起 于 兵 ” 提供 一个独 特 的 注 ,

人大法学院“中欧欧洲法项目”结业典礼在苏州校区举行

人大法学院“中欧欧洲法项目”结业典礼在苏州校区举行

人大法学院“中欧欧洲法项目”结业典礼在苏州校区举行6月21日下午,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中国人民大学“中欧欧洲法项目”结业典礼在苏州校区隆重举行。

瑞士驻上海总领事馆运营主管(Isabel Götz),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副院长,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处长、法学院院长、国际交流处副处长,苏州校区党委书记兼国际学院院长、中法学院院长,中法学院法语教研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校,立泰律师事务所、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明仁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本次典礼,与项目的全体教师和同学们共同见证了这一喜悦而庄重的时刻。

结业典礼由国际学院副院长主持。

结业典礼在同学们制作的汇报视频中拉开帷幕。

学生们通过生动的视频向领导、老师们汇报了他们7个多月以来的学习经历,包括法语学习、法律专业课学习、读书会、文化体验等丰富多彩的环节。

石佳友以项目主任的身份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中欧欧洲法项目”的有关情况。

他表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瑞士日内瓦大学等多方的大力支持下,苏州校区老师和同学们共同努力,为项目谱写了新的篇章。

在经过七个多月的刻苦学习后,该项目十名法语零起点的学生全部通过了TEF/TCF法语水平考试,其中八名学生考得法语B2等级,两名获得C1等级。

在七个多月的学习后取得这样的成绩,是相当不容易的。

石佳友也转达了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院长Chappuis教授和项目负责人Bovet教授对同学们的热烈祝贺。

学生代表沈逸在发言中首先代表班级表达了对人民大学法学院、苏州校区以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感谢。

作为项目学员,他对于能够获得多方的支持和帮助深感幸运。

他也回顾了学习过程中挑战和收获,并表示会再接再厉,争取在未来取得更好的成绩。

教师代表刘希在发言中表达了对同学们获得优异成绩的祝贺,也赞扬了同学们在这一年的勤奋努力。

她表示同学们的拼搏精神和毅力很让她感动,并鼓励同学们在新的一年中继续接受挑战,争取再获佳绩。

中国对外国民法的继受

中国对外国民法的继受

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一阶段的法律改革并没有完全成功。在随后的几 十年里,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逐渐建立起了一套具有中国 特色的法律制度。这个时期的法律制度虽然也吸收了一些外国的经验,但更多的 是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和创新的。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中国对 外国民法的继受也变得越来越迫切。在这一阶段,中国不仅引进了许多外国的法 律制度,还积极吸收了国际上优秀的法律文化成果。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的起草和制定就吸收了西方国家民法典的优秀成果,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 展需要。
参考内容
基本内容
中国近现代的民法继受,即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法传统进行批判和反思, 并积极借鉴西方现代民法的理论、制度和经验的过程。这一过程自清朝末年开始, 一直持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这一过程不仅涉及到民法理论和制度的变 革,也涉及到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深刻变革。
在清朝末年,中国开始接触西方民法。当时,中国政府开始推行现代化改革, 包括法律制度的改革。这一时期,中国民法继受的主要特点是借鉴西方民法理论 和制度,同时保留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特色。例如,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 中国政府借鉴了德国、法国和日本等国家的民法典,同时也保留了中国传统的法 律思想和制度。
谢谢观看
德国法律文明
德国法律文明以其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严谨的法律体系而著称于世。德国法律 文明的特点在于其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严格性,同时注重法律的实际操作性和与 时俱进。德国法律文明对世界法律体系的影响也非常显著,许多国家的法律制度 都借鉴了德国法律文明的元素。在民法领域,德国民法典被视为世界范围内最具 影响力的法典之一。
自19世纪末以来,中国开始继受《德国民法典》。在继受过程中,我国不仅 引进了《德国民法典》的制度和原则,还逐步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中国继受《德 国民法典》的意义和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继受《德国民法典》 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促进了我国民法的发展和完善;其 次,继受《德国民法典》为我国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人大法学院林书记兼副院长率团访问美国东部法学名校并签署合作协议

人大法学院林书记兼副院长率团访问美国东部法学名校并签署合作协议

人大法学院林书记兼副院长率团访问美国东部法学名校并签署合作协议10月3日至7日,在完成了对美国西部和中部著名法学院的访问后,林嘉书记、丁相顺副教授与在美国哈佛大学从事访问研究的王轶副院长、朱岩教授会合,先后访问了波士顿学院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以及耶鲁大学法学院,并与波士顿法学院、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和合作协议。

10月3日上午,应波士顿学院法学院邀请,代表团一行来到波士顿学院法学院,与法学院新任院长Vincent Rougeau 教授、LLM项目主任Hupper 教授以及Judith Mcmorrow 教授举行会谈。

波士顿学院是位于波士顿的一所天主教会学校,该校法学院在美国享有极高的声誉,包括前总统候选人特里在内的马萨诸塞州现任参议员都是该校的毕业生。

该校Mcmorrow 教授曾经于2008年至2009年学年度作为富布莱特教授在我院任教,并自2010年开始与我院合作举办“Insight into w”暑期游学团项目,每年有十余名的人大法学院学生利用暑假到该校学习美国法律并参观访问相关司法机构。

Vincent Rougeau院长表示,人民大学法学院暑期游学团是他就任法学院院长以来参加的第一个正式活动,接待人民大学法学院代表团也是他接待的第一个正式国外的代表团,他对代表团的来访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希望在已经有的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合作关系,扩大两院的友谊。

Mcmorrow 教授详细介绍了她与我院比较法教研室开展的远程侵权法课程、暑期游学团项目、以及合作开发出版面向中国读者的英文法律教材项目等,并提出希望能够派遣波士顿学院的教授前往人大授课的意向。

林嘉教授详细介绍了我院开展与波士顿学院开展合作的各种项目平台,并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两院之间教师的合作关系,并邀请波士顿学院LLM 项目主任Hupper教授和其他专业领域的教授前往我校暑期学校授课。

会谈结束时,林嘉书记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Vincent院长签署了会谈备忘录,从而标志着两院之间建立了正式的合作关系。

国外法学各学科名家

国外法学各学科名家

国外法学各学科名家国外法学以其严谨的研究方法和深入的学术探讨,吸引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和学习。

在国外法学领域中,涌现出了许多杰出的学术大家,他们在各个学科领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本文将介绍几位国外法学各学科的名家,简要概述他们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

1. 民法学领域的名家国外民法学领域拥有许多享誉世界的学者,其中一位重要的名家是美国法学家奥利弗·韦尔·霍姆斯。

他以其深入的法学研究和独特的观点而闻名于世。

霍姆斯在《普通法的通用原则》中提出了著名的“恶之白化”理论,批评了法院决策中存在的潜在偏见和不公正。

他的观点对后来的法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另一位备受推崇的名家是德国法学家弗朗茨·冯·利斯特。

他是现代民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主要贡献在于系统化和整合民事法规则。

利斯特提出的“章节制”法典理论是对传统民法学中碎片化规则的重要改进。

他的研究成果对后来的法学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2. 刑法学领域的名家刑法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学科之一,也有许多杰出的学者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其中,美国法学家美国斯坦福·里弗斯堡因其对刑法学的研究和贡献被广泛认可。

里弗斯堡的研究重点在于罪刑法原则和刑法的社会功能。

他的主要著作《刑法学原理》被视为刑法学研究的重要经典之一。

德国法学家恩斯特·法贝尔也是刑法学领域的重要学者。

他对刑法学理论的探讨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贝尔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将功罪理论引入刑法学中,并对刑罚制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他的观点和理论对现代刑法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 国际法学领域的名家国际法学作为一门涉及国家之间关系的学科,也有着众多国际知名的学者。

美国法学家安东尼·德·布托维尔是国际法学领域的代表性人物之一。

他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国际法的历史和理论方面。

布托维尔的主要著作《国际法原理》被广泛应用于国际法学的教学和研究。

另一位备受瞩目的名家是英国法学家伊恩·布朗利。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教案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教案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教学设计【教科书分析】本课与第8课的总体结构相近,主要呈现了不同时期特别是近代西方国家法律制度与基层教化的发展情况和基本特征。

本课内容包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宗教伦理与教化”三个子目。

结合“学习聚焦”栏目中的表述“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英国和法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立法和司法独立,强调保障个人的权利”“基督教的宗教伦理不仅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教化功能”可以看出,本课的主要内容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其一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起源、发展和特征,其二则是强调宗教伦理对近代西方社会的影响。

通过进一步的概括和梳理,不难发现,本课这两部分的主要内容与之前《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下)》的内容有紧密的联系,不论是要了解罗马法的发展过程,还是中古时期欧洲法律制度与社会发展的状况,都需要对以欧洲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历史有基本的认识。

此外,本课两部分内容之间也有着极为密切的逻辑关联,即近代西方的法律制度是受到宗教深刻影响的,表现在法律精神、司法观念等诸多方面。

还需关注的是,本课与第2课的部分内容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由于近代西方政治体制多以法律形式加以确立,两者相辅相成,本课应更多聚焦在西方国家的法律框架与条文程序等具体内容上。

从考古发现可知,欧洲在公元前7世纪已出现早期成文法。

从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到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期间,罗马法不断发展和完善。

罗马法不仅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成为近代欧洲法律制度的源头。

中古时期,具有习惯法特征的“日耳曼法”以及具有宗教特征的教会法成为欧洲一些国家主要采用的成文法,这与蛮族入侵、西罗马帝国灭亡、基督教的形成与发展等时代背景紧密相关。

11世纪后,由于欧洲许多国家的法律与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极不适应,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罗马法得以复兴并进一步传播。

人大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残疾人权益保障项目的积极合作引起全球关注

人大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残疾人权益保障项目的积极合作引起全球关注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残疾人权益保障项目的积极合作引起全球关注 日前,《哈佛法律快报》刊登了《能干的法学家:一个拥有6.75亿(残疾人)服务对象的哈佛法学院项目》一文,(Able Lawyering: A Harvard Law School program with 675 million clients ,Harvard Law Bulletin, Summer 2011 Issue )。

该文对“哈佛法学院残疾人权益保障研究项目”(Harvard Law School Project on Disability )自2004年建立以来,在推动世界范围内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成效进行了回顾和总结。

该项目由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安守廉教授(Prof. William Alford )、斯坦恩教授(Prof. Michael Stain)联合创建,拥有崔凤敏博士等一批高级研究员。

文中对该项目在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合作推动中国残疾人权益法律保障事业方面的成绩进行重点介绍。

该文称,在全球范围内,有大量残疾人权益保护研究和实践机构正寻求与该项目的合作,以至该项目的工作应接不暇。

当前,该项目正致力于与中国方面的合作,包括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

2007年,该项目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残联组织召开了“中国首届残疾人权益保障论坛”。

来自世界各地的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并致力于对中国政府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

安守廉教授强调,通过在中国的项目合作,哈佛法学院残疾人权益保障项目本身也获得了大量经验和进步。

该文指出,自与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首届论坛以来,该项目与人民大学法学院等中方合作伙伴进一步深化合作,于2010年10月在中国举办了第二次国际论坛,为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制发展继续提供有益建议,促进了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问题学术研究团体的行程。

中德规制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中德规制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中德规制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来源:人大法学院作者:佚名日期:2013年09月25日浏览:2569月18日,中德规制法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国际报告厅举行。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德国法兰克福歌德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承办,来自德国法兰克福歌德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法学会、国家行政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首都经贸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社科院、北京外国语大学等高校、研究机构的40余位专家学者以及部分高校的学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上午9时,中德规制法研讨会正式开始。

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建顺教授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会名誉会长应松年致开幕词。

应松年教授回顾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德行政法学界开展合作的历史,并表示通过长期的交流合作,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受益良多。

应松年教授认为今天的会议同样具有的重要意义。

规制同管制、监管同概念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己的特征,探讨规制问题就是探讨如何更加有效调整市场经济、如何更加有效解决民生问题,对此展开学术讨论十分必要。

应松年教授对与会者表示欢迎,并祝愿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德国法兰克福歌德大学原副校长英格沃•埃布森教授代表法兰克福歌德大学法学院致辞。

埃布森教授认为,德国规制法产生于民营化。

在规制法方面,德国学者重点考虑如何通过行政合同等手段从行政法角度对市场进行调控,并创造正常的市场发展机制。

今天的研讨会为加强中德法学界在规制法方面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研讨会可以通过具体领域的合作探讨,形成体系化的延伸,最终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与会者表示欢迎。

韩大元教授在致辞时指出,此次研讨会是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法兰克福歌德大学法学院多年交流的基础上召开的,旨在通过充分的学术交流推动法治发展,在中国法治发展乃至全球范围内传递学者的智慧。

在庆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立45周年大会上的致词

在庆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立45周年大会上的致词

作者: 马绍孟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 书记 教授
出版物刊名: 法学家
页码: 88-89页
主题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重要基地;师生员工;法律人才;社会主义;法律系;校友;周年;来宾
摘要: <正>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朋友们、同志们: 在庆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45周年的时候,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向在百忙中光临今天法学院院庆大会的各位领导、来宾和各界校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法学院全体在校的师生员工表示热烈的祝贺! 中国人民大学在1950年成立之际,就创建了法律系,后于1988年扩建为法学院。

经过45年的发展,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培养社会主义高级法律人才的一个重要基地。

它拥有实力。

2004年教育大事记

2004年教育大事记

2004年教育大事记1月3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2004年工作要点》和周济部长在2004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月4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1月4日~9日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率团赴香港出席邵逸夫先生第十七批向内地教育事业赠款仪式。

1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意见》指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哲学社会科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性的认识,大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1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2004年首次记者招待会,教育部部长周济向记者介绍了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1月7日~9日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14次全体会议在重庆召开。

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

教育部部长周济出席会议并陪同陈至立考察了重庆中小学校。

1月8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1月10日教育部部长周济会见西班牙教育文化体育部大臣卡斯蒂约女士一行,双方签署了《中西高等教育合作协议》和《中西关于教育合作谅解备忘录》。

1月10日~11日2001~2003年度教育部优秀教育新闻暨论文颁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本次评选活动评出特别奖4篇,一等奖29篇。

教育部部长周济出席颁奖会并讲话,强调要大力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为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月11日教育部部长周济会见日本国会议员、前文部大臣中曾根弘文。

1月11日~12日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月12日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教育部设立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履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行政管理职责。

△教育部部长周济会见应邀访华的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大臣范德胡芬女士,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长与荷兰王国教育文化和科学大臣关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科学合作的会谈纪要》。

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学院院长Gianmaria Ajani教授做客人大法学院民商法前沿论坛

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学院院长Gianmaria Ajani教授做客人大法学院民商法前沿论坛

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学院院长Gianmaria Ajani教授做客人大法学院民商法前沿论坛11月28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办了以“欧洲民法法典化进程”为主题的民商法前沿论坛。

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学院院长Gianmaria Ajani教授作为主讲人出席论坛。

论坛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罗马法和欧洲法研究中心主任张礼洪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教授担任评议人,同时张礼洪教授对Pro. Gianmaria Ajani的演讲进行了翻译。

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副教授主持。

Gianmaria Ajani教授作为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学院院长,也是欧洲现代中国高级研究所副主任、欧洲著名比较法学者。

讲座伊始,Pro. Gianmaria Ajani介绍了他在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学院期间关于中国法、比较法的研究和教学情况,表示了对于研究中国法的强烈兴趣,并简要介绍了自己所从事的相关教学和研究工作。

此次Pro. Gianmaria Ajani报告的主题是欧洲民法法典化进程,即欧洲合同法的统一化、和谐化问题。

与中国民法典的法典化包括物权法、侵权法、人格权法、债法等不同的是,欧洲民法的法典化主要是合同法的法典化。

首先,Pro. Gianmaria Ajani就欧洲制定统一民法典的现实背景作了介绍。

Pro. Gianmaria Ajani指出:欧洲制定统一民法典的原因包含了积极和谐(统一)和消极和谐(统一)两方面内容。

消极和谐是指通过民法典的统一,减少阻碍欧洲市场统一的壁垒,促进欧洲市场、交易的统一;而由消极和谐向积极和谐的转化则是建立新的、统一的、唯一的市场规则。

其次,Pro. Gianmaria Ajani细致阐述了三种促进欧洲民法典(合同法)统一的方式及其利弊。

第一,技术上完成欧洲合同法统一化;第二,对统一市场进行规制,从而形成合同法的统一;第三,以文化的角度促进欧洲合同法的统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巴黎第十一大学法学院院长弗洛马乔教
授访问人大法学院
11月1日,我院副教授、国际交流处副处长石佳友会见了来访的巴黎第十一大学(又名巴黎南大学)法律和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杰罗姆·弗罗马乔(J érôme Fromageau)教授。

石佳友对弗罗马乔院长的来访表示欢迎,他介绍了我院近年来在国际化方面的进展和举措,以及我院多年来与法国法学界的丰富合作。

他重点介绍了我院开设的全英文硕士项目,以及国际小学期计划。

他表示,近期合作的重点可以是学生交流和教师交流,特别欢迎巴黎十一大向我院派遣交换生。

我院也可推荐法语基础好的优秀学生赴巴黎十一大学学习。

弗罗马乔院长表示,他了解人民大学及其法学院在中国高等教育界的重要地位,因此专程前来拜访。

他对与人大法学院合作抱有非常浓厚的兴趣;他很乐意推动两校之间在学生和教师交流方面开展合作。

随后,石佳友与弗罗马乔院长就双方派遣交换生的有关细节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石佳友还向弗罗马乔院长介绍了我院拟于明年举行的中欧法学院院长会议的情况,弗罗马乔院长表示很乐意参加此次重要会议,并以此为契机推进与我院的合作。

巴黎第十一大学是法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由七大学院组成。

其法学院坐落于其六大校区的巴黎南部校区;法学院目前拥有5000多名学生,120多位教师和研究人员,390余名法律职业领域和教育界的兼职教授;其在法国享有盛誉的特色专业包括:司法制度、金融法、欧洲法、公证法、科技法和文化遗产法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