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最新案例分析课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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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所独有,被告四方博通旅游文化发 展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停
4 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因此所受的损失。
枫叶状告鳄鱼
0011 0010 1010 1101 0001 0100 1011
412
• 1994年4月,取得新加坡鳄鱼公司国 内销售权的北京同益公司在百盛购物中
*附赠是公开进行的
〈规定〉的禁止性规定主要是针对经营者
之间的附赠行为,但不禁止按照商业惯例 赠送小额广告礼品
• A公司是一家代办国内各种传媒广告和设计、 制作各种印刷品广告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 业。经《xx日报》新闻记者刘某联系、代办,
0011 A00公10 司101为0 11B0公1 00司01 在010《0 10X1X1 日报》上刊发一则产品 广告宣传其产品,A公司为争取今后的业务 发展,与B公司协商一致,在合同上订明,A 公司给予B公司10%的优惠,并按此入帐。 在合同签订之后,A公司为广揽客户,将本
• (2)向刘某支付的费用是否是佣金?是 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1 • (3)试说明在上述行为中,合法行为与
42 违法行为的区别。
(三)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通过广告 或其他形式作内容与事实不相符合 的引人误解的宣传推销商品的行为。
其他方式:销售诱导(托儿)、 现场演示、传媒宣传等
虚假宣传的内容很广
构成要件:
* 仿冒行为主体是仿冒人 * 被仿冒客体是他人的知名商品 的特有标示 * 仿冒目的是为了与他人的商品 或服务相混淆 * 已经或者可能造成混淆
A、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与商标法竞合
B、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标示
1、对知名商品的理解
第9章反不正当竞争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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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市政府下文喝小糊涂仙
• 2019年3月16日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发[2019]11号文,要 求市直机关和各乡镇农场在公务接待中使用“小糊涂仙”系列酒。 • 文件还附有给各单位下达任务分解表,其中教育局3万元,科技 局1万元,民政局2.5万元,马口镇5.5万元,脉旺镇3万元……文 件提及的105个单位,需要完成的任务共计200万元,完不成的 通报批评。汉川市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尹国平告诉央视记者, 2019年该局招待费才1万余元,但“11号文件”下达的任务达到 1.5万元,显然无法完成。该市一名乡镇干部算了笔账,要完成 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的两万多元“喝酒任务”,一年下来,除去法 定休息日,镇政府平均每天要喝3瓶酒。 • 4月6日,湖北当地一家都市报率先披露此事,随后,新华社、央 视《焦点访谈》均相继给予报道。 • 同一天,汉川市政府办公室宣布废止“11号文件”。
北京新兴医院案
曾一段时间,伴随着至少20多家卫星电视台和更多的其他媒体铺 天盖地的广告,自称是国内专业医治不孕不育症"超级航母"的北 京新兴医院,其名字正为越来越多的不孕不育夫妇和他们的亲属 所熟悉。作为北京新兴医院的形象代言人,著名演员唐国强在电 视上高频率的露面和说辞。也让越来越多的不孕症患者坚信,新 兴医院就是他们的希望所在。在新兴医院的互联网主页上,有这 样的介绍:"北京新兴医院医疗技术人员和设备组合达到了国际 最高标准,拥有全面系统的男女不孕不育专项技术和治疗方法, 对所有男女不孕不育症患者都能进行精确诊断和有效治疗。"新 兴医院的日门诊量多达700人。记者据此推算,新兴医院一年接 待的门诊患者应超过25万人。有关专家认为:不孕不育原因很复 杂。在所有治疗手段中,采用口服治疗的方法,治愈率很低。对 在国际上都不可治疗的病,北京新兴医院却来者不拒,一下开出 一两万块钱的口服药,这只能说明它在骗人。
反不正当竞争法PPT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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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制交易行为
强制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凭借其优势地位,限 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行为。
(1)
该行为主体是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2) (3) (4)
在主观方面,该行为主体是故意的,具有排挤其他经营者的意 图,其目的是从被指定的经营者处获得非法利益。
(一)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二)行为的性质具有违法性 (三)行为的结果具有损害性
4
(一)欺骗性交易行为 1.欺骗性交易行为的认定 (1)行为人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 (2)具有主观故意性。 (3)具有特定性。 (4)具有误导性。
5
(一)欺骗性交易行为 2.欺骗性交易行为的类型
(1)假冒他人的 注册商标。
12
(六)不正当搭售行为 不正当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强行搭售其他商
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13
(七)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报偿作为奖励,刺激消费者购买商品 或接受服务的行为。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两种形式。
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向购买某种商品的所有 购买者或接受某种服务的人附加赠予金钱、物品或其他 经济利益的销售活动。
在客观方面,行为主体必须实施了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限制竞 争行为。
该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公平竞争权和自由竞争的秩序。
17
(十一)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串通招标投标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抬高标价或压低投标的报价。 (2)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 (3)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 (4)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其他投标者的投标条件。 (5)招标者与投标者商定,中标后给予额外补偿。 (6)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人,以此确定中标者。 (7)其他串通招投标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讲义(PPT88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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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反不正当竞争法
2020/9/18
1
不正当竞争泛指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 及公平竞争原则的一切商业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 消费者之间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范经营者的竞争 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法律。
2020/9/18
2
级。专家表示,如果此次恶性营销风波继续发展下去,可
能会不断曝出新情况,牵进更多的企业,影响乳业的健康
发展…
由圣元“早熟门”牵出的连环恶意销事件令人震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告诉记者,企业间的恶意营
销由来已久。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只要是存在竞争的行
业,企业大都会通过打击竞争对手,从而获得商业利益,
20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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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奶粉反垄断调查扩至国产品牌
2013年07月09日 12:19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林媛媛
发改委针对奶粉行业的反垄断调查范围正在逐步扩大, 延伸到了奶粉原料供应商和国产奶粉品牌。反垄断局 正在对合生元、多美滋、美赞臣、惠氏、雅培、富仕 兰(美素佳儿)等奶粉企业进行价格反垄断调查。
2020/9/18
4
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惯例的行 为或做法均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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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欺骗性交易行为
是指经营者采用不正当的表示手段,使自己商品或 服务与他人商品或服务相混淆,使消费者误认的 行为;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 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 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 该知名商品;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 是他人的商品;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 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 假表示。
公安县有一个统计,烟草方面的税收有2200万,财政收 入三亿五千万,烟草占到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七八,这 个比例远远达不到全国的10%左右平均水平。
公安县是一个长江的泄洪区,本地的工业不太发达,农 业税取消以后,所以它征税的突破点不太多,所以最 后把眼光最后就落到了烟草这个事情。
课堂测验
【多选题】滥用行政权力行为主要表现有( )。 A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B违背交易相对的人的意愿提出附加的不合理条
一年后,农贸市场换了新的管理者,他们认为老田的做法 违反了《反不当竞争法》,因此又在市场上加了两个卖 豆腐的摊位。老田以市场违约为由,将市场起诉到法庭。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市场里只有一 家卖豆腐的确实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没有支持老田的 诉讼请求。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要求市场方按合同要 求不再另设其它的豆制品摊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 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 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不正当竞争行为
欺骗性交易行为;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
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 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违法有奖销售行为; 商业诽谤行为; 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销售行为; 低价倾销行为; 串通投标行为;
经济法课件之反不正当竞争法PPT(2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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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虚假宣传行为
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 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以1万元以 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权利人带 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 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5、付出努力却没能实现的梦想,爱了很久却没能在一起的人,活得用力却平淡寂寞的青春,遗憾是每一次小的挫折,它磨去最初柔软的心智、让我们懂得累积时间的力量;那些孤独沉寂的时光,让我们学会守候内心的平和与坚定。那些脆弱的不完美,都会在努力和坚持下,改变模样。
•
6、人生中总会有一段艰难的路,需要自己独自走完,没人帮助,没人陪伴,不必畏惧,昂头走过去就是了,经历所有的挫折与磨难,你会发现,自己远比想象中要强大得多。多走弯路,才会找到捷径,经历也是人生,修炼一颗强大的内心,做更好的自己!
•
13、认识到我们的所见所闻都是假象,认识到此生都是虚幻,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佛法的真相。钱多了会压死你,你承受得了吗?带,带不走,放,放不下。时时刻刻发悲心,饶益众生为他人。
•
14、梦想总是跑在我的前面。努力追寻它们,为了那一瞬间的同步,这就是动人的生命奇迹。
•
15、懒惰不会让你一下子跌倒,但会在不知不觉中减少你的收获;勤奋也不会让你一夜成功,但会在不知不觉中积累你的成果。人生需要挑战,更需要坚持和勤奋!
•
7、时间就像一张网,你撒在哪里,你的收获就在哪里。纽扣第一颗就扣错了,可你扣到最后一颗才发现。有些事一开始就是错的,可只有到最后才不得不承认。
•
8、世上的事,只要肯用心去学,没有一件是太晚的。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对阳光,对美,对痛楚。
《反不正当竞争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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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内容有: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和特征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及相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和特征
1、概念 广义和狭义之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
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 序的行为。
江苏徐州某漆厂是生产水性漆的企业,该厂生产的一种新型水性 漆具有防腐、无味、性能好的特点,深受用户好评,被铁路部门 推荐使用,并且被大连、青岛、上海、宁波等多家船厂采用,并 于2002年初建立了自己的网页。2002年10月该厂在办公室上网时 无意中发现,徐州市某装饰公司在网上宣传自己公司生产的一种 水性漆的网页内容竟然和他们厂的网页内容完全相同,包括漆的 各项性能指标、获得的各种荣誉和销售的区域,所不同的是漆的 型号、联系电话和网址。漆厂方马上要求其立即停止上述宣传行 为。但直到2003年2月18日装饰公司网上宣传的内容仍未删除。
[问题]王某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肉联厂制作经营方 面的信息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答案与分析]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其行为属于 违法行为。
根据《反 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 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王某在本案中是运用利诱的手段,侵犯了肉联厂的 “回味”肉肠的生产的商业秘密,而加 工制作等方面 的信息为商业秘密,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我国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有以下五种:一、以盗 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 业秘密的;三、与权利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 反权利人有关保守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 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 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 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五、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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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假借“赞助费”等 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贿赂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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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假借“赞助费”等 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贿赂款案
2002年至2003年6月,浙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向杭州雅各 电子有限公司购入“步步高”牌电子产品计4329166元, 向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购入“厦新”牌电 子产品计3179717元。期间,浙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以 “赞助费”、“返利款”、“促销费”、“场地费”等名义, 分别收受上述两公司支付的费用138109元、79600元,合 计217709元。上述收入均系虚构,且未如实入帐。杭州市 工商局认定,当事人假借“赞助费”、“返利款”、“促销 费”、“场地费”等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费用的行为构成商业 贿赂,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8514.18元、罚款15万元 的行政处罚决定。
17
陈鲁豫与“诺亚舟学习机”
代言语录:“门门高分上名校;内容好,成 绩当然好。”
18
事后回应:陈鲁豫的助手王小姐:“这些事都是在合约 之后,和鲁豫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在做代言之前, 确认过产品的质量,而且他们厂商也的确有国家颁布的 合格证书,至于广告用语的宣传词上有什么问题,那是 他们广告创意的问题,不能责怪鲁豫。”
12
三、虚假广告
(1)概念。虚假广告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使 公众知道的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 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入误解的虚 假宣传。构成虚假广告必须达到足以引起一般公众 误解的程度。
(2)危害性: ①违反商业道德,侵害竞争者的合法权益; ②侵害消费者的利益。
23
四、侵犯商业秘密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课件页PPT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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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主体与消费者之间的行为关系,经营主体与政府行 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行为关系,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各经 营主体间的行为关系等。(请看下图)
2
市场主体供应链拓扑结构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生产商
经销商
同
同
类
类
生产商
型
经销商
型
产
商
品
品
生产商
经销商
3
消费者 消费者 消费者
6
如: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一个反托拉斯法案即《保 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简称 《谢尔曼法》);189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 《反不正当竞争法》。
7
(二)竞争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 竞争法 美国称为“反托拉斯法”,欧洲称为“竞争法”,日本
称为“禁止垄断法”。 • 广义的竞争法是指所有以维护公平竞争为目的、调整
9
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构成 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五章内容三十三条条款构成。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解释:立法目的、原则、执法者、
执法对象和行为、监督及管理的权力和义务等。)
•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至十五条,界定和细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11种类型和形式。)
•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至十九条,规定了监督检查部门的级别与职权, 执法程序及被监管对象的义务。)
4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理起源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主要发达国 家相继完成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由“自由 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在垄断资 本主义条件下,垄断组织利用其拥有的市 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控制市场,排斥和 限制其他竞争者参与竞争,从而严重破坏 竞争,窒息生产活力,并由此引发一系列 的社会问题,加深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 的矛盾,加深了资产阶级内部各阶层之间 的矛盾,也加深了经济危机,直接威胁到 资本主义国家利益。
公开课-反不正当竞争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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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 限制竞争行为:
❖ 不正当竞争行为:
独占垄断 滥用职权 强行搭售 串通投标
假冒混同 虚假宣传 商业贿赂 侵犯商业秘密 有奖销售 商业诽谤 低价倾销(补充)
6
小组讨论
❖ 任务一:判断是否为不正当竞争?如果是, 是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 任务二:在教材中找到你认为的重点及考点 ❖ 任务三:是否有疑点? ❖ 任务四:再举一个相同行为的案例
17
❖ 难点1: 虚假宣传的认定: a、对商品做片面的宣传及对比的; b、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作为定 论的事实用于宣传的; c、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它引人误解的方式 进行商品宣传的。
❖ 难点2:变相广告:是指那些虽然不采取商业广告的形 式,但同样达到商业广告效果的行为。 形式:欺骗性的启示、声明、担保以及有关权威组织的 推荐、见证、验证,借用领导讲话、新闻报道、 社会团体、协会推荐等“软性广告”。
2
反不正当竞争立法
❖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会议通过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于 199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 该法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竞争法律。【考点:单选】 ❖ 口诀:九三九三不得了
竞争被规范 法律颁布了
3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 不正当行为泛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 势,违反公认的商业习俗和道德,采用欺诈、 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 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 的竞争行为。【考点:名词】
7
案例一
❖ 甲公司在市场上退出一种多功能遥控器,名为“一 按通”,产品外观设计成手型曲线,非常便于操作, 加上色彩鲜艳。艺术感强,最终在电视和报纸广告 的联合推动下,很快占领市场,收到消费者的热烈 欢迎,成为家喻户晓的知名产品。乙公司看到生产 和销售这种遥控器有利可图,遂仿照甲公司的产品, 推出名为“易按通”多功能遥控器,其产品名称、 外观、色彩、功能、包装以及装潢等与甲公司的 “一按通”近似,在部分消费者中引起了混淆,甲 公司产品的销售额也有所下降。甲公司发现该情况 后,遂诉至法院。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案例研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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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部分竞争是市场主体争取交易机会或交易优势的活动。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立法目的是制定、解释、适用乃至法律理论研究的依据和指南。
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一)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何关系?案例分析1:某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对保险车玻璃破碎定损后,指定用户到福耀公司设在某市的经销店安装福耀玻璃。
某市工商局立案查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于7月16日发出《关于规范询报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受损保险车辆需要更换玻璃的,必须在总公司指定的当地福耀公司更换。
”部分车主和司机证实,保险公司在车险定损后让客户到福耀安装玻璃。
工商局认为分公司利用理赔的优势地位,限定投保人和受益人如车辆受损需更换玻璃必须到福耀去更换,违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及《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公用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不得实施下列限制竞争的行为:(二)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处罚款15万元。
保险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理由之一是,其定损后的推荐,客户都表示满意,物美价廉,由于没有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因此不够成不正当竞争。
试分析。
在《反法》中,保护的是消费者的根本利益而不仅仅是具体的、特定的直接的利益。
竞争法对消费者的保护是一种深层次的保护,即通过维护竞争秩序和提高经济效率,从整体上导致产品质量提高和价格降低,使消费者福利最大化。
尽管不排除对消费者的直接具体保护(如虚假宣传,搭售),但与《消法》相比,其立足于从根本上整体上保护消费者利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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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7日,经鸿利公司请求,北京有关工商部门责令
“馨燕快餐厅”将其牌匾上的字样除去。“馨燕快餐
厅”仅将“国”、“州”两字除去,改为 “美加牛肉
面大王”,“国”、“州”两字在牌匾上的空缺处仍
在。为此,鸿利公司遂于2000年5月12日向北京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违法行为:
•
(1)供电部门: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电线、配电箱、
变压器等用电设备而不得购买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用电设备;强
行向用户收取用电预付款或用电押金;强制用户购买用电保险或
搭售不必要的商品;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等等。
•
(2)供水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水泵、阀
门、水管等;强制用户购买水表或强行要求用户更换智能水表;
傍名牌
• 2001年6月,先后28次访问中国的法国著名服 装设计师皮尔·卡丹先生出席了南京国际服装 节。在展厅里,一个高达2米的“意大利皮 尔·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广告牌赫 然而立。卡丹先生摊开双手,一副困惑和吃惊 的样子:“我没有这个公司!”
傍名牌新招奇招
浙江宁波的一家企业将驰名商标“苏泊尔”在香港注册了“苏泊
牌的目的。据反映,有人正在以香港雅戈尔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向
商标局申请注册“香雅”、“戈尔港”商标。
“海尔、
“苏泊尔”、“报喜鸟”、“樱花”、等一大批国内驰名、著名商标
和知名企业字号已被不法分子在香港恶意注册为企业名称或商标。
虚假表示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 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 解的虚假表示。
主体
经营者
特征
主观方面 客观方面
故意、自愿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及最新案例解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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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傍名牌新招奇招
浙江宁波的一家企业将驰名商标“苏泊 尔”在香港注册了“苏泊尔集团(香港)有 限公司”的企业名称,然后以“苏泊尔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的名义授权宁海一心金 属电器有限公司使用其企业名称,收取企业 名称使用费。宁海一心金属电器有限公司则 在其生产的压力锅产品及包装、装潢上突出 使用“苏泊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企 业名称,使消费者误认为是“浙江苏泊尔集 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的公司生产的压力 锅产品。
5
在自由资本主义条件下被奉为万能的市场调节, 此时则表现出严重的缺陷与不足,面对市场失灵的严 重现实,单纯依靠“看不见的手”即市场调节已无能 为力,个别资本家之间的妥协也无济于事,因此必须 伸出另一只“看得见的手”即国家之手来干预经济, 而国家干预经济则主要是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和经济法 律、法规来实现的。
30
(5)有线电视台:强制他人接受其不必要接受的服 务或购买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发送的独 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6)石油、石化公司:滥用其批发成品油的独占地 位,搭售商品或者实行差别待遇。 (7)殡仪行业: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指定的骨灰盒、 使用遗体告别厅等。 (8)新华书店:在发放中小学教材时强行搭售教参 等其他图书、音像制品等。 (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强制学员购买保险、 滥收费用等。
主讲人:
4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理起源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主要发达国家 相继完成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由“自由竞 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在垄断资本 主义条件下,垄断组织利用其拥有的市场 支配地位操纵价格,控制市场,排斥和限 制其他竞争者参与竞争,从而严重破坏竞 争,窒息生产活力,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的 社会问题,加深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 矛盾,加深了资产阶级内部各阶层之间的 矛盾,也加深了经济危机,直接威胁到资 本主义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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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当时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根据本国垄断的 危害情况,制定了大量的经济法律、法规,用于规范社会经济活动和经济关 系,巩固和维护垄断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秩序。
如: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一个反托拉斯法案即《保护贸易和商业 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简称《谢尔曼法》);1896年德国制定了世 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
故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加强经 营主体间竞争行为的监管,才能有效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环境,使消费者获益, 使企业在竞争中思进取、谋发展,最终促进国家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反不正当竞争法4及最新案例分析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理起源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主要发达国家 相继完成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 阶段”进入“垄断阶段”。在垄断资本主义条 件下,垄断组织利用其拥有的市场支配地 位操纵价格,控制市场,排斥和限制其他 竞争者参与竞争,从而严重破坏竞争,窒 息生产活力,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 题,加深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 加深了资产阶级内部各阶层之间的矛盾, 也加深了经济危机,直接威胁到资本主义 国家利益。
《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环境, 从反不正当竞争入手》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案例解析
临沧师专 政法系 杨俊超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最新案例分析
本次讲座主要内容及框架
一、前言: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重要性、市场主体 及其关系、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 的重要性等。)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概念及构成要件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案例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10及最新案例分析
4、立法目的
(1)保障社会主交易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活跃、最核心的因素;竞争机 制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因此,通过制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维护和促进竞争,保障社会 之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法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最新案例分析
一、前 言
何谓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目标),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机关(部门), 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方式),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 为(对象)进行的监督管理(过程)。
反不正当竞争法1及最新案例分析
市场的重要性 上述定义“四”次提及“市场”二字,足以说明市场作
反不正当竞争法5及最新案例分析
在自由资本主义条件下被奉为万能的市场调节, 此时则表现出严重的缺陷与不足,面对市场失灵的严 重现实,单纯依靠“看不见的手”即市场调节已无能为力, 个别资本家之间的妥协也无济于事,因此必须伸出另 一只“看得见的手”即国家之手来干预经济,而国家干预 经济则主要是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和经济法律、法规来 实现的。
为交换媒介和交易平台,对于国家经济增长、消费者需 求满足、经营主体(厂家、商家)自身发展具有极其重 要的作用。同时也凸显出维护好市场这个经济载体正常 秩序的必要性!
市场主体间的复杂关系 市场的构成主体间存在着多种行为关系,如:经营
主体与消费者之间的行为关系,经营主体与政府行政执 法部门之间的行为关系,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各经营主体 间的行为关系等。(请看下图)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 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号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 施行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9最新案例分析
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构成 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五章内容三十三条条款构成。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解释:立法目的、原则、执法者、
执法对象和行为、监督及管理的权力和义务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最新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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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争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 竞争法 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名称,美国称为“反托拉斯法”, 欧洲称为“竞争法”,日本称为“禁止垄断法”。 • 广义的竞争法是指所有以维护公平竞争为目的、调整与 市场相关的所有行业的结构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限制性竞争法、反垄断法等; • 狭义的竞争法仅指反不正当竞争法。 • 广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垄断,泛指一切与市场竞争 规则相违背的行为。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商业 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等商业道德的行为; •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狭义上定义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2及最新案例分析
市场主体供应链拓扑结构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生产商
经销商
同
同
类
类
生产商
型
经销商
型
产
商
品
品
生产商
经销商
反不正当竞争法3及最新案例分析
消费者 消费者 消费者
市场主体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这些关系结构中,消费者处于末端,属于相对被动接受一方,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则是在市场活动过程中依法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管。而经营主体 的生产、营销活动较为灵活、多变,易受到市场竞争、客观环境变化和经营 者主观利益驱使等不良因素影响,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合法企业、 商家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不正当竞争法的重大意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和实施,对市场竞争行 为进行了法律规范,对一切公平竞争进行鼓励和保护, 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制止和惩罚。法律保障经 营者在市场活动中公开、公平的进行竞争,鼓励诚实 的经营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市场优势,获得良好 的经济效益,使市场活动始终保持竞争的公平性和有 效性,使竞争始终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带动整个社 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最新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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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述 1、反不正当竞争法定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保障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 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 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与实施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
•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至十五条,界定和细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11种类型和形式。)
•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至十九条,规定了监督检查部门的级别与职权, 执法程序及被监管对象的义务。)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至三十二条,明确了违反本法所需要承担的 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