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某商住小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单位:漳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游炎坤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217号发证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委托单位:漳州市XX房地产开发编写人员:王孟璇(环评岗证字第11168号)审核:游炎坤〔环评岗证字第11167号〕编制日期:二OOO年十二月目录1 总论 (1)工程由来 (1)评价目的和主要内容 (2)编制依据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3)2 建设工程概况 (5)地理位置 (5)建设规模 (5)建设进度 (6)规划布局 (6)3 环境概况 (9)自然环境 (9)社会经济环境 (10)4 环境质量现状 (13)水环境现状 (13)大气环境现状 (13)噪声环境现状 (13)生态环境现状 (13)5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5)环境要素的分类与筛选 (15)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确实定 (19)6 评价工作分级及评价重点确实定 (21)评价标准 (21)评价工作分级 (21)评价重点 (22)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22)7 专题设置及评价工作内容 (24)工程分析 (2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5)水环境影响评价 (28)空气质量影响评价 (28)声环境影响评价 (29)固体废物处置及利用专题 (30)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专题 (30)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 (31)公众参与专题 (32)XX小区规划方案合理性分析 (33)污染防治和不利影响的减缓措施 (3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专题 (34)环境管理与监控方案 (34)结论 (35)8 提交成果 (36)章节设置 (36)工作进度 (36)经费预算 (36)1 总论1.1 工程由来XX居住小区地处漳州市龙文区土白村,规划的新城市西南中心,总用地19.08公顷,为漳州市新城乡一体化规划的两大重点小区建设工程之一,由漳州市XX房地产开发承当该工程的建设。
该工程一共分为六期,分别是一期马灶路土白村安置房、二期东环城路土白、土坪安置房、三期市客运中心站安置房、四期国太大厦、五期马灶路土白安置房二期、六期为XX小区中高档住宅区及道路建设。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4•【字号】漳政综〔2021〕102号•【施行日期】2021.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21〕10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现将《漳州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4日漳州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4号),加快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以下统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高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为漳州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早日建成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有效支撑,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技自立自强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发展方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环境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助力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
漳州市龙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溪洲村
• 溪洲村原名北溪头围仔社, 位于浒茂洲。东邻新洋村,西 接城内村,南连溪霞村,北隔 九龙江北港面对角美镇流传村。 全村总面积8.1平方公里,共 784户3108人。
• 政区沿革
• 溪洲村在明嘉靖十三年 (1534年)属龙溪县二十八都 浒茂社。清乾隆二十七年 (1762年)属龙溪县二十八都 浒茂保。民国28年属第六区乐
经济状况及基础设施建设
• 全村耕地面积1800亩。原以种植水稻为主,近年来调整种植结构,已有 1200亩水田改为鱼池,养殖对虾等水产品,年创产值1400多万元。1984年兴 建第一座机砖厂,现发展到4座,总面积达90亩,年产量砖3000多万块,产值 150多万元,解决常年近300名男女就业。种植蘑菇20万平方米,全年总产值约 1200万元,人均纯收入达2800元。村民在村内开店40家。出国劳务(以色列、 新加坡等国)20人,出外经商30多人。有农用车20辆,东风车5辆,小轿车10 辆。2005年全村社会总产值9000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4200元。
新洋村
• 新洋村,位于紫泥镇浒茂岛中部。 东与仁和村接壤,西邻溪洲村,西 南部毗邻溪霞村,南邻九龙江中港, 北邻九龙江北港与角美镇蔡店村隔 江相望。全村总面积为5万平方公 里,有1440户5360人,其中新洋 500户1920人,吉贝220户840人, 草洪380户1300人,金峨头200户 780人,关武刀140户520人。
巽玉村
• 巽玉村位于浒茂岛东南部尾端,九龙江入 海口,东邻甘文农场,西邻仁和村,南依九 龙江中港,北邻金定村。全村总面积1.333平 方公里,共545户2182人。
• 一、政区沿革
• 巽玉村在明嘉靖年间属龙溪县二十八都 浒茂社。清乾隆年间属二十八都浒茂保巽玉 社。民国28年为龙溪县第六区乐群乡巽玉保。 民国36年属浒茂乡巽玉保。建国初期与仁和 村、会魁村、合兴村和金定村合并为龙溪县 第四区金定乡。1956年属龙溪县平宁区金定 乡,合作化时为金定高级合作社所辖。1958 年9月属海鹰公社金定耕作区。1959年3月属 紫泥公社金定大队。1961年与金定大队拆开,
漳州市磁灶总体规划评审稿(报告)
汇报内容第一部分规划编制背景第二部分现状概况第三部分上位规划与相关规划分析第四部分规划范围与依据第五部分发展目标及发展定位第六部分镇域镇村体系规划第七部分镇区建设规划第八部分分期建设规划第九部分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磁灶自1984年成立磁灶镇人民政府以来,先后于1990年、1999年和2006年分别编制了《磁灶镇总体规划》。
2008年,磁灶确定建设印刷产业基地,并于2009年完成印刷产业基地概念规划和一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使磁灶的城镇格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城镇建设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有必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以更好地指导城镇建设。
2006版年晋江市磁灶镇总体规划1999年版晋江市磁灶镇总体规划第一部分规划编制背景在加快海西建设的大背景下,要求磁灶抓住机遇,制定新的发展战略。
同时,磁灶的自身发展也迫切要求对镇域资源进行整合、促进产业升级,与临近的安海内坑园、五里工业园和安东园协调合作,共同将晋西片区的产业打造成为晋江市乃至泉州市的制造业核心区域。
2010年磁灶被列入泉州市试点小城镇,为磁灶城镇建设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在《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中磁灶镇双内路以北部分被纳入泉州98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
纳入泉州中心城区后,磁灶在泉州的地位提高了,因此磁灶的定位、公共配套的标准也应相应提升。
磁灶属中心城市组团型试点镇海西位置示意磁灶晋江一区九园分布示意第一部分规划编制背景一、区位磁灶属泉州晋江地区,从泉州市的大区域环境来看,其位于磁灶中心城区的西南部。
北距南安市区直线距离约19公里,距晋江青阳市区约8公里;东北与泉州市区相距约14公里;东南距石狮市区约22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良好的区位条件有利于磁灶整合泉州市区、晋江市区和南安三地的有利资源,密切与三地的经济联系与合作,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整体环境。
19公里从晋江地区来看,磁灶位于晋江市西北部,东南方向比邻晋江市区青阳镇;西南接内坑镇,至内坑晋江高铁火车站约5公里;西北与南安官桥镇相邻;东北部与池店镇、紫帽镇接壤。
漳州西湖公园规划方案
漳州西湖公园规划方案漳州西湖公园位于福建漳州市区中心,占地面积约1000亩。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休闲娱乐的需求,我市决定对西湖公园进行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重建和改造。
本文将详细介绍漳州西湖公园规划方案。
一、总体规划思路漳州西湖公园规划总体思路是“生态、文化、休闲、活力”。
以打造和谐、宜人、环保的休闲公园为目标,围绕湖泊景观,充分发挥地理优势,结合城市特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休闲区域。
二、周边环境整治首先,对公园周边的环境进行整治。
将破旧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并重新规划绿化带和步行道,提升周边环境的美观性。
同时,在公园周边增加停车场和公共设施,方便游客的出行和停车。
三、景观构建1.湖泊景观西湖公园以湖泊景观为主要特色,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展示湖泊生态,将增加湖泊的湿地面积,并建立湿地生态保护区。
在湖区周边设置步行桥和观景台,供游客观赏湖泊美景。
2.植物景观在公园内部规划大面积的绿化带,引入各类花草树木,增加植物景观的多样性。
同时,根据季节的不同,进行景观的轮换,使公园四季皆有花卉盛开,为人们提供美丽的视觉享受。
3.文化景观西湖公园将打造具有浓厚地方文化氛围的景观。
在公园内设置仿古建筑、雕塑群等文化元素,展示漳州传统建筑和文化的特色。
同时,配备相关讲解员,向游客介绍漳州的历史和文化。
四、休闲设施建设1.儿童乐园在公园内设置儿童乐园,建设多样化的儿童游乐设施,如蹦床、秋千、滑梯等,让孩子们可以在公园中尽情玩耍,增加家庭出游的乐趣。
2.运动健身区为了满足市民的健身需求,公园内设有运动健身区。
建设多个篮球场、羽毛球场等,以及亲水活动区,供市民进行各类户外运动。
3.休闲广场在公园内设置休闲广场,设置凉亭、石桌椅等设施,供市民休憩。
此外,还建设露天音乐舞台,定期举办音乐会和文艺演出,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
五、环境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公园的生态环境,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环境保护。
严禁乱扔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点,并进行分类处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7•【字号】漳政办〔2017〕312号•【施行日期】2017.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7〕312号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南靖县人民政府,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漳州市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7日漳州市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解决在漳就业创业人员、各类高层次人才、军地融合官兵和部分社会住房困难人员的居住问题,建立“多主体供应、多层次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是指按照“市场主导、政府监督、自愿自主、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中心城区(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范围内,下同)选取合适地块,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并通过限制销售价格、套型面积等形式,由开发企业向符合条件人群定向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
第三条申请对象与条件(一)符合条件的在漳就业创业人员家庭或个人(家庭指已婚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尚未再婚且有未成年子女并对其有抚养权的视为家庭;个人指未婚或离婚但婚生子女归属对方抚养的个人。
下同)。
1.申请对象为:①申请前连续2年经区政府(管委会)确认的重点企业的职工。
②新创办的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的科技型企业、新引入的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职工。
③漳州中心城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中央、省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驻工作人员)。
④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急需紧缺的具有特殊才能的其他人才。
漳州市龙海区紫泥镇总体规划(2018-2035)
《龙海区紫泥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1、区位范围地理位置:紫泥镇位于龙海区东北部,地处九龙江入海口,属九龙江下游三角洲沉积地带。
东邻厦门、北接漳州台商投资区、西南紧靠龙海区区、东南与招商局漳州经济开发区隔水相望,是龙海第二大侨乡。
交通区位:紫泥镇对外交通便捷。
随着铁路、高速公路、快速路及交通主干道等交通系统的建成,紫泥镇处于交通要道的地位凸显出来。
铁路:福厦铁路角美站、漳州站分别位于紫泥镇北部和西部。
高速、互通口:高速路网环绕并在紫泥设有高速公路出入口。
城市快速路:龙江大道与沈海高速复线并行穿过紫泥镇。
港口码头:龙海客运站和玉枕码头位于紫泥镇南部。
规划范围:本次总体规划范围根据行政区划确定。
紫泥镇由九龙江北港、中港、南港分割成的浒茂、乌礁两岛组成,镇域总面积6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本次总体规划期限为2018年—2035年。
近期为2018年—2022年;远期为2023年—2035年;远景为2035年后。
2、现状概况全镇辖15个行政村及1个镇办甘文农场,截至2017年常住人口6.5万人。
现状规划区总用地面积6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46.8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1077.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15.8%,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74.1公顷。
非建设用地共5726.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84.2%,包括水域、农林用地、生态绿地及其它用地。
3、目标及定位3.1产业定位海洋生物创智中心+水乡生态旅游区+厦门湾船舶修造研发基地。
3.2城镇性质以“现代观光农业、海洋高科技产业和旅游度假”为主的生态智岛EWI (Ecological Wisdom Island)3.3规划目标“生态人居岛、休闲度假岛、现代农业岛、海洋科技岛、蓝色造船岛”五位一体的复合功能岛。
3.4功能定位厦门湾中央生态湿地公园、两岸创智交流中心、城市双修先锋示范区3.5愿景展望将紫泥镇打造成为“九龙绿岛•海上花园”。
4、镇村体系规划4.1人口规模常住人口:近期至2022年7万人;远期至2035年约8.7万人。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所辖7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所辖7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26•【字号】闽政文〔2024〕191号•【施行日期】2024.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所辖7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漳浦县等七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漳政〔2024〕4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漳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云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诏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东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平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南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华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统称《规划》)。
《规划》是县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你市指导所辖县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紧扣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要使命,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进一步推动漳浦县打造漳州市域副中心城市、滨海工业城市、绿色生态石化基地,推动云霄县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滨海生态城市,推动诏安县打造闽粤边界区域性节点城市、工贸港口城市,推动东山县打造漳州市域副中心城市、生态旅游岛,推动平和县打造“土楼经济圈”、山水田园城市,推动南靖县打造“土楼经济圈”、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产业示范,推动华安县打造“土楼经济圈”、山水园林城市。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漳政办〔2021〕37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漳政办〔2021〕37号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人民政府,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漳州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2021年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18日漳州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5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3〕24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征收范围和征收对象(一)凡在市区(含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州台商投资区和漳州高新区,下同)城市规划范围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规定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
二、征收部门和征收程序(二)征收部门。
按照“谁建设维护、谁负责征收”的原则,芗城区和龙文区的建设项目配套费由市住建局负责征收(金峰开发区和蓝田开发区分别由芗城区、龙文区指定相关部门征收);龙海区、长泰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的建设项目配套费由各辖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三)征收程序。
配套费应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一次性缴纳,建设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闽政〔2002〕53号文的要求,持缴纳配套费的收据或者减免的审批手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05•【字号】漳政办〔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漳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5日漳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9号)等要求,结合漳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更加清晰,服务供给、保障、监管等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1.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制定和发布《漳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将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基本养老服务覆盖范围和标准高于《漳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可单独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2.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相关部门对《漳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的对象、项目、内容、标准等实行动态调整时,需会同民政部门对外发布,调整范围较大或涉及核心内容的报市政府同意后,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布。
漳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漳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指导中心城区近期建设项目安排,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实现“十一五”城市发展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和《漳州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00-2020)、《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漳州市的实际发展情况,特编制本规划。
第2条规划期限:2006-2010年第3条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3.1围绕发展城市经济、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城市建设与资源环境的协调,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3.2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
3.3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协调,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综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3.4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从实际出发全面分析和评价城市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确定近期规划工作的重点。
第4条规划范围九龙江北岸,东起江东桥,沿九龙江西溪向西至金峰开发区厂西二路,芗城区北至北环城路,龙文区北至漳华路,南至江滨路,用地面积约44平方公里(不含金峰开发区、龙文工业区);九龙江南岸,桥南片区西起西洋坪路,东至九龙大道东侧花卉种植、批发交易市场,含厦深铁路站场及周边用地,用地面积约6平方公里。
第二章近期建设规划目标及规模第5条近期城市发展目标5.1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地位。
5.2 强化城市集约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创造优美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5.3 实现城市发展空间的战略拓展与整合,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提升城市整体建设标准与质量。
5.4 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支柱产业,实现产业协调发展和全面升级。
漳州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漳州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漳州是著名的“鱼米花果之乡”,漳州平原是福建最大平原,素有“海滨邹鲁”的美誉,其有着这样的美誉,是跟其城市规划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的,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漳州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漳州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办法》、《漳州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及其它有关文件,结合本市实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漳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第三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应符合本规定。
建筑工程项目用地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用地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需编制《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和《竖向规划》。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见表(一)表(一)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试行)第四条在漳州市规划区内,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已颁发的其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分类如下:(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对外交通用地(T);(六)道路广场用地(S);(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八)绿地(G);(九)特殊用地(D);(十)水域或其它用地(E)。
第六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
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混合交叉的用地。
《 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
《<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漳州市城乡规划局编印二○一七年七月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的通知(漳规 [2017]36号)芗城区、龙文区人民政府,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已经市政府批准(漳政综[2017]96号),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日前通过公开出让取得土地或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执行。
2017年8月1日后取得土地的新建项目和申请方案调整的已批项目,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本《实施细则》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的批复(2017年7月31日漳政综 [2017]33号)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你局《关于报请审定并公布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的报告》(漳规[2017]29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请你局印发实施,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和指导工作,并做好《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实施细则》是对《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补充和完善,与其一并执行。
《实施细则》是城市规划管理重要的技术支撑,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推动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你局要继续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技术研究,及时对实施《实施细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进行总结,适时进行补充修订和提升完善。
三、《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为漳州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芗城区、龙文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
《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漳州市城乡规划局编印二○一七年七月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的通知(漳规 [2017]36号)芗城区、龙文区人民政府,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已经市政府批准(漳政综[2017]96号),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日前通过公开出让取得土地或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执行。
2017年8月1日后取得土地的新建项目和申请方案调整的已批项目,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本《实施细则》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的批复(2017年7月31日漳政综 [2017]33号)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你局《关于报请审定并公布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的报告》(漳规[2017]29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请你局印发实施,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和指导工作,并做好《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实施细则》是对《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补充和完善,与其一并执行。
《实施细则》是城市规划管理重要的技术支撑,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推动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你局要继续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技术研究,及时对实施《实施细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进行总结,适时进行补充修订和提升完善。
三、《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为漳州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芗城区、龙文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
漳州古城概念性规划
10120110810旅本一班柯巧芳漳州古城历史街区旅游概念性规划一:规划区背景(一):背景与环境漳州是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悠久,人文鼎盛,素有“海滨邹鲁"之称.漳州古城地处繁华市中心,是漳州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2010年,漳州古城历史街区入选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街。
于唐宋建立,至今已有近1300年的历史。
街区现在仍完整地保留着唐宋以来“枕三台、襟两河”的自然风景。
“以河为城,以桥为门”的筑城形制和“九街十三巷"的街道格局。
漳州古城现存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
主要特点;一是文物古迹众多。
古城内现有文庙、石牌坊、比干庙(林氏宗祠)3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中共福建临时省委旧址1处省级保护单位。
王升祠、侍王府、富济庙明代石碑,东桥亭、东坂后礼拜堂、七星池等8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除了拥有一批重点文物单位,另有全国最小的空中庙宇——伽蓝庙、东西护城河(宋代壕沟)、骑楼、竹竿厝、府埕、杨骚故居、徐氏家庙、刘厝、罗厝、小姐楼、小洋楼、古石板路等古街特色建筑,完整地保留了骑楼式店面、中西合璧式建筑、闽南古民居等3大人类古民居建筑,以及一大批老字号商铺,体现着漳州古城厚重的历史底蕴。
此外在漳州古城内还保留着许多辛亥革命和红色革命旧址。
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古城内历史人文气息浓厚,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木偶头雕刻、布袋木偶戏、芗剧(歌仔戏)、木版年画、蔡福美传统制鼓技艺、八宝印泥、锦歌等7项民俗用品。
木版年画和传统曲艺芗剧、锦歌、灯谜是民间传统文化的荟萃。
三是老字号众多,古城内的台湾路、香港路是原来非常繁荣的商业街,有八宝印泥(中华老字号)、天益寿药店(中华老字号)等近百家享誉漳州城内外的老字号商铺.四是地方传统小吃汇聚。
古城内的府埕、文庙街区原本就是卤面、手抓面、面线糊、海蛎煎、五香卷等闽南传统特色小吃的汇聚之地。
(二)景观与资源价值新华西路由于地理位置中心,历史以来各类名店老铺聚集。
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报批稿)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二○一七年七月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技术规定》)》(闽建规[2017]1号)要求,我局结合“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城市定位及“水城、绿城、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发展目标,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在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基础上,针对我市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和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在城市绿地、建筑退让、停车标准等方面对《技术规定》做了补充和完善,并提高了部分规划建设标准。
本《实施细则》为我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是我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依法管理的重要依据。
本《实施细则》由漳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实施过程中,各使用单位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以便修订时参考。
联系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137号邮编:363005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二○一七年七月关于2017年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适用项目的说明各有关单位:本《实施细则》拟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有关适用范围如下:一、凡于2017年3月1日之前通过公开出让取得的建设项目或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应按2012年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漳州实施细化规划(试行)》执行。
二、凡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之间通过公开出让取得的建设项目或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应按2017年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三、凡于2017年3月1日起通过公开出让取得或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但在2017年8月1日起正式申报方案审查的,应按2017年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本《实施细则》执行。
漳州市龙江明珠(一期)方案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漳州市龙江明珠(一期)方案设计说明第一章建筑设计一、基地区位分析与现状概述(一)区位条件漳州龙江明珠位于漳州市芗城区东南角、芗城区与龙文区的连接地带,东侧是通往广东方向的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九龙大道,南侧是规划中的下洲路和规划中的诗浦中学及诗浦小学,南可远眺望九龙江西溪。
西侧是规划中的城市次干道丹霞路,北侧是建设中的住宅小区及已建成的闽南综合大市场,基地南面距九龙江约500米,与新城汽车站相距约200米,交通便利,是居家置业的风水宝地。
1、项目所处区域是漳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开发建设的重点,已成为漳州市开发居住环境较好的片区之一。
2、基地位于芗城区及龙文区的连接部,总体规划中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都有较为完善,可发展空间较大。
3、东面为滨江公园,南面是九龙江城市景观带,周边自然景观将为本小区提供良好的景观资源。
(二)现状条件基地地块呈"L"形,基地现状基本平坦,属城乡结合部。
周边原有农田,局部有少量的低层住宅及部分工业厂房;基地的周边环境杂乱,高处可南望九龙江西溪宽阔的江面、漳州大桥,直至桥南侧的龙海市百花村;东面是较低矮的新城综合大市场,视野较开阔;西北方向可远眺漳州城区全貌,视线甚少遮挡。
基地的地下水资源较丰富,基地的北侧有较丰富的水系,基地东侧的商业及生活设施已经形成。
《漳州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30)》主
《漳州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XX-2030)》主要内容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30)》中确定的漳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相一致,包括芗城区、龙文区、圆山新城、台商投资区四个片区,规划范围约175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XX~2030年。
其中,近期:20XX~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规划对象及主要思路规划以《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30)》为指导,按照《福建省关于加强城镇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意见》文件精神及国家相关规范,通过对漳州中心城区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根据漳州总规相关要求,规划按“分类、分级、分区”的内容与思路进行编制。
“分类”是将公共服务设施按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及社会福利设施分为五大类别;“分级”是根据《导则》要求,以居住人口为导向,将按市(区)-街道—社区三级配置;“分区”是以总规为依据,将中心城区划分为芗城区、龙文区、圆山新城及台商投资区四大片区进行分类控制引导。
四、总体目标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建设高效能的城市管理与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形成与漳州市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中心明确、层次清晰、超前均衡的公共设施体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五、规划原则1、合理布局原则:合理规划配置五类公共服务设施,使之与居住区人口规模相适应,通过空间布局满足人们对各类设施的使用需求。
2、适度超前原则:科学预测城市和各类设施未来发展趋势,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执行的同时,又要考虑实际需求与可能,适度超前。
3、区别规划原则:规划坚持新区带动策略,区别看待老城区与新区设施建设。
老城区以设施整合、置换为主,满足居民基本需求。
新区坚持高标准建设,以公共设施建设引导新区发展。
4、整体规划原则:各类设施布局规划以服务漳州市中心城区为主,兼顾周边城乡结合地区,部分地段打破行政区界线,整体规划。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闽政文[2014]31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闽政文[2014]312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申请批准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及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的请示》(漳政〔2013〕79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及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部署,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以“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发展定位为引领,推进“水城、绿城、历史文化名城”三城融合,逐步把漳州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海峡产业合作先行区。
三、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要加快构建市域“两区、两群、两带”的城镇体系布局,形成“市域中心、市域次中心、县域中心、中心镇、一般城镇”五级城镇体系。
要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69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要突出漳厦同城,协调发展;重点建设滨海城镇发展带,形成沿海发展的新格局;严格控制紫泥岛开发建设,作为规划区“绿心”进行保护。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达到160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5平方公里以内,形成“一主一副、一轴两带”的城市空间结构。
漳州市区及规划区三、四等水准网的布设
和高程 系统不统 一 , 测 量 控 制 网的 控制 范 围有很 大 各
的局 限性 。测量 控 制 网除 了 19 9 4年 建 立 的漳 州 市 二
等、 三等 测量 G S控制 网的测 绘基 准 和平 面 坐标 系统 P
相 对 统一 以外 , 至今 市 区 和各 县 还 在 继续 使 用 的 传统 平 面坐 标 系统各 不相 同 , 算点 精度 各不 相 同 , 程系 起 高
而且 , 这些 水准 测 量标 志 由于 各 种 原 因引起 的损 毁 或
失去 可使用 效 能 的较 多 , 可用 率低 , 已不 能满 足 漳 州市
图 中控制 点 的高程 测定 与一 般工程 测绘 项 目中 高程 测
定 的需 要 , 而且 可 同时 为建构 筑物形 变监 测 、 市地 面 城
中心城 区全 部实施 规 划 管理 , 保 障 中心 城 市 的 功 能 以 布局 和 市政设施 按 照城 市总 体规划 实施 。要 落 实 这一
决策, 对现有高程控制网扩大更新成为必然 。
2 2 项 目实 施可 逐 步 解 决漳 州 市 县域 间高 程 系统 不 .
服务 的质 量 。 2 3 项 目实施是 提 高测 绘保 障服务 质量 的基 础 , 可 . 并 为其他 学科 领域 服务
5 0k 围 内的高精 度高程 控 制基准 。 0 m 范
2 项 目实 施 的 必 要 性 和 重 要 性 分 析
2 1 项 目实 施是 城 市 规 划 区高 程控 制 网更 新 的 必 然 .
要 求
上个世 纪七 、 十 年 代 国家大 地 测 量 布 设 在 福 建 八
省覆盖 漳州 市 的国家 一 、 等水 准 网 已经 使用 了二 、 二 三 十年 , 水准 网点数 量 不 足 , 时 间没 有 复测 ;9 4年 布 长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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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调整)2000-2020 远景用地规划图一、城市规划年限:近期(至2005年),中期(至2010 年),远期(至2020年)。
二、城市性质:工贸港口城市,花果之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闽东南中心城市之一,区域性交通枢纽。
三、规划目标:漳州城市发展要面向台湾和海外,面向21 世纪国内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舞台,在城市现有发展基础上,经过约20 余年的建设,逐步成为闽南地区经济繁荣、交通便利、文化发达的现代化大城市。
四、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起江东桥,沿九龙江北溪西岸向北至山后,沿漳州浦南公路向西经金峰工业区北部边界与国道319 相交后向南沿九龙江西溪经沧溪、三道亭、跨过圆山至前板,向东经高堂至莲花、向南经林下至田中央,沿水磨里、大帽山、鹿跳湖交国道324 线,向东经林前、浦尾、马岭、新社农场、西坑、洪塘、西圆交漳码公路、沿漳码公路至漳汕高速公路,跨江后沿九龙江北岸向东至江东桥,总面积250 平方公里。
五、城市规模:漳州市近期(2005 年)人均城市用地指标采用90M2,中期(2010 年)人均城市用地指标为95.5 M2,远期(2020 年)人均城市用地指标为96.7 M2 ,根据漳州市人口规模预测,漳州市2005 年为36 万人;2010 年为40万人,2020年为60 万人,则漳州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005年:32.4 平方公里;2010年:38.3 平方公里;2020年:58 平方公里。
六、城市发展方向:根据漳州城市发展战略和用地的可选择性,确定城市规划用地主要是向东发展,使城市重心东移,利用九龙江两岸的交通走廊,连接各开发区,形成整体发展的大格局。
同时,为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城市还需向东北、向西和向桥南拓展,并对向北发展留有余地。
七、城市布局:现状城市结构是以胜利路、迎宾路组成的东西向干道及324 国道,分别联结城市东部的蓝田工业区和西部的金峰工业区,北部的朝阳镇和龙文开发区及南部的桥南新区。
今后随着城市中心区的战略东移,沿马灶路向东发展将形成新的以城市中心为主的城市新社区,构成七个相对完整的功能组团。
彼此之间通过内部城市干道和外围对外交通干线相互联结,并贴近自然环境。
形成带状城市和多中心布局结构。
八、用地功能老城市中心:在西洋坪路到现状东环城路之间,对旧区要调整用地功能,改善生活环境,加强对古城的保护和改造,发挥土地效益。
旧城商业区要保持和发扬传统特色。
新城市中心区:在人民广场以南,马灶路以东,东三号路以西的用地之间建设新的市一级行政、文化和商贸中心。
长洲组团:以旅游、商贸、高科技园区和公园、娱乐为主的综合开发区。
蓝田组团:以蓝田开发区为主,向东、北扩展工业,南部为商贸和居住用地。
金峰组团:以金峰工业开发区为主,外加一定的商住用地。
朝阳组团:为新辟工业和商住区,此地发展余地较大,适于安排大中型工业项目。
文教组团:以漳州师范学校和漳州大学为核心,包括桥南的科教发展用地。
桥南组团:该地区南边为荔枝海,环保控制严格,适于开辟高科技园区和居住、旅游、高教等用地。
九、用地规划(一)、居住用地漳州市居住用地可分为中心城区,西部金峰区,东北部朝阳区,东部蓝田区和南部桥南区。
中心城区:规划居住人口32 万人,以新区建设为主,旧城改造为辅,强化公建配套,增加公共绿地,完善市政设施,加快新区建设步伐,在滨江地带适量规划一类居住用地,毗邻公共绿地和河流地区,结合环境条件安排一类或二类居住用地。
东北部朝阳区: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居住人口约为4 万人,配合城北地区工业发展,做到居住与就业基本平衡。
东部蓝田区:规划居住人口10 万人,配合蓝田工业开发区建设,主要布置二类居住用地,考虑到蓝田是轻工业开发区,在景山周围和九十九湾附近规划适量一类居住用地。
南部桥南区:居住人口10 万人,滨江地带建设一类住宅,荔枝海、百花村邻近地区辟为一类或二类可替换用地,主要为教学科研园区服务,现状建成区的居住用地,规划以增建为主,按照二类居住用地标准,配套建设公建设施和基础设施。
西部金峰区:居住人口4 万人。
在三湘江周围和滨江地带为一类居住用地分布区,芝山—望高山四周利用自然山景,规划一或二类居住用地,靠近工业区布置二类居住用地(二)、公共设施用地1、城市中心漳州城市中心由:市级中心——区级中心——地段中心三个层次构成。
①市级中心随着城市向东发展,城市重心东移,将在水仙大街以北,九龙大道以东,人民广场以南,东三号路以西建设市级的商务、办公、金融、资信、大型商业、文化娱乐、服务业等设施,形成现代化城市中心区。
为此,在该地需留出约500 公顷用地,对区内土地使用要严格管理。
通过土地的级差杠杆,调整土地使用性质,避免土地效益流失。
②区级中心按城市功能分区,区级中心共有三处:蓝田中心:为蓝田开发区服务,规划为具有行政、办公、商业、文娱、农贸相结合的区级综合公共中心。
桥南中心:主要为桥南新区居民服务,兼具旅游职能,以促进荔枝海、百花村等花果生产特色地区的发展并成为旅游服务基地。
芗城中心:以现状市中心为基础,在新的市中心建设起来后,降格为区级中心。
旧城中传统商业中心以小商品零售业和服务业为主,包括延安南路、新华东路等,颇具传统特色,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组成部分。
要通过沿街商业改造,改善购物环境,强化特色,如地方风味食品街及特色商品街,老建筑的改造要按照名城保护要求进行。
③地段中心地段中心的服务半径为1—2 公里左右,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规模由服务范围和服务人数决定。
这类公共中心与居民生活紧密联系,以商业服务和文化娱乐设施为主,是城市公共中心系统的基层组成部分。
(三)公共设施用地分类1、科研教育用地在芝山设置一个综合教学科研区,完善龙溪师范并增辟大中专院校用地。
九湖教学科研区依托百花村、荔枝海设置一生物工程基地,兴办相关职业教育以及大专院校。
普及中等教育。
近期规划设置中学15 所,新建5 所中学。
将旧城区占用文物古迹点的学校(如文庙),结合旧城改造予以搬迁。
新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均需按国家有关标准设置中学、小学、幼儿园。
2、医疗卫生用地漳州市现有医疗建筑总面积12.5 万平方米,1450床位,平均8床/ 千人,医疗设施分布较为均衡,但存在用地紧张设备落后的问题。
全市现有精神病院一座。
规划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适当扩大规模,提高服务能力,在开发区内设置区级医疗设施用地,形成由市级医院——区级卫生院——社区门诊所组成的医疗服务系统。
结合现状一七五医院,建立一个医疗保健中心。
现有市级医院适当扩大用地,引进设备,提高技术水平。
区级卫生院的改造除扩大用地,改造老建筑以外,少数占用文物古迹点(如威惠庙)的卫生院应予搬迁。
规划蓝田开发区增设一座设备齐全的医疗急救中心,在规划体训中心旁建保健中心,并在金峰、古塘、蓝田、桥南区内各设一区级卫生院,用地规模按国家有关标准确定。
3、体育设施用地在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中,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各类小型运动场,鼓励学校、社区建设、开放或半开放体育设施,形成合理的体育设施系统。
规划将现位于延安北路的体训基地迁至大学园区,扩大用地,形成综合性体育中心。
中山公园内的简易灯光球场迁至卫生塑料厂西。
洋老洲建设一座全市性体育场,占地6 公顷。
结合三湘江公园建设,开辟水上运动场。
4、文化娱乐设施用地现有文化娱乐设施主要集中在旧城区,分布不均,设施陈旧,用地不足,缺乏专门的青、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缺乏全市性图书馆,博物馆。
漳州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十分重要,要加强文化设施的改造与新建,对于旧城区现有设施以改造为主,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能力。
结合胜利路青少年宫建一座文娱活动中心,在西洋坪结合新区建设安排职工俱乐部,结合九湖公园建设,开辟游乐园,在蓝田新区建设一个民俗文化村。
在新的市级中心建设一个大型图书馆和一个会展中心,在水仙大街中段预留电视中心的用地。
5、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在水仙大街沿线,布置行政办公用地。
现有旧城区内的行政办公建筑结合旧城改建予以改造,增设税收、财政等商业管理机构,以适应旧城区目前仍作为全市性商业中心的职能要求,芝山政府大院予以保留,面积不再扩大。
6、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漳州市商业服务设施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布置。
商业服务设施是各级公共中心的主要内容。
为扩大流通,活跃商业经济,需要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逐步提高商业服务水准、开设大型综合性商业和专业商市。
近期要完善农贸集市。
在九湖、马灶路、环城路与国道交叉口以及城市东部建立大型专业市场。
7、工业用地的布局与调整漳州城区工业布局,自1994年总体规划实施以来,虽有所调整,但进展慢城市规模的扩大需要新的工业就业岗位和工业发展空间,至规划期末,规划工业用地13平方公里,并分成两种类型发展:原有工业的发展与调整;新辟工业区。
①原有工业的发展与调整旧城内工业:由于历史的原因,旧城区内分布了大量的街坊工厂,这些工厂占地好,有的经济效益较差,有的对周围居民有严重影响,而且扩建受到限制,随着土地市场和土地使用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配合旧城改造,这部分工业将逐步搬出旧城,缓解旧城改造和环境方面的压力。
铁路站场两侧工业区:大坑头、南坑一带有内燃机厂、冶金机修厂、铸锅厂、一塑厂、洗衣机厂等工业小区,该区布局零乱分散,并要跨铁路与市区相联系,原则上应加以整顿,严格管理,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城北工业小区。
小坑头、大同一带主要有麻纺厂、龙机厂、龙轴厂、通用机器厂、玻璃厂等,近期暂不搬迁,但不增加新的项目,远期建议搬迁或就地改造。
铁路站场北部,运输条件便利,但路网较为混乱,应加以调整,并加强绿化。
城东北食品工业区:城东北现有糖厂、罐头厂、建筑陶瓷厂等,这一带交通条件极为有利,有东、北环城路及铁路通过,可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工业区,结合工业的布置,兴建生活、居住设施,形成以糖厂、罐头厂为依托的工业区,重点发展漳州传统食品工业。
草尾一带工业集聚区:草尾一带有造纸厂、化肥厂、皮革厂、陶瓷厂、耐火材料厂等,在市区东南隅,紧靠九龙江西溪,虽是水源下游,却是城市盛行风向的上风地带。
地基地质条件差,地势低,易受洪涝威胁。
该区目前大气污染较严重、经济效益也较差,且随着城市用地的扩大,将被城市包围,有污染的项目应考虑搬迁,在搬迁的同时进行技术改造或转产,提高经济效益,减少污染。
桥南食品工业园区:在九龙江南岸,有著名的“荔枝海”和蔬菜瓜果基地,目前,食品加工仍属粗放型,为了发展高附加值的食品工业,拟在桥南形成“农、工、贸”一体的食品生产基地,并用环境优势,开辟高科技园区。
现有的南山寺边上的漂染厂、面粉厂、油脂厂对周围环境污染、干扰严重,破坏文物、旅游环境和景观,应令其尽快搬迁,以减少对南山寺和九龙江南岸环境的污染,改变景观不雅的状态。
②新辟工业区漳州市已有工业开发区为以下几片:蓝田工业开发区:位于漳州市区东面,是九龙江三角洲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开发的工业区之一,具有交通便捷,靠近漳州市区,开发基础条件较好等优势,是漳州市先期开发吸引外资的窗口,它有效地带动城市向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