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干部党建工作明白卡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务干部党建工作明白卡

(送审稿)

一、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党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五、党的三大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六、党的三大法宝:党的建设、武装斗争、统一战线。

七、党的三大优良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

八、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九、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十、党员权利:①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②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③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④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⑤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⑥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⑦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⑧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十一、党员义务: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②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③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

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④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⑤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⑥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⑧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十二、党龄:指一个人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年数。我们党吸收党员实行预备期制度,预备党员虽有党籍,但不计算党龄。

十三、党员交纳党费标准:①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以下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

总额(包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或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③农村无固定收入的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十四、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十五、党员发展的“三个百分比”:在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要达到70%以上,生产和工作在一线的党员要达到70%以上,女党员要达到30%以上。

十六、党的地方组织:指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还包括经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十七、党的基层组织:指企业、学校、机关、街道、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还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十八、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①必须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②必须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进行革新和创造,

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③必须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④必须立足于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远计划,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

十九、党的十七大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一条主线、五个重点、一个目标、六项任务”的总体部署:一条主线: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五个重点: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一个目标:把我们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六项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继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着力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