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产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4部分:励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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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制度(化学)

火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制度(化学)

火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化学专业)1、总则1.1 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为加强大唐耒阳发电厂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依据大唐集团公司有关化学监督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1.2 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3 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水、汽、油、SF6、燃料、氢气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集沉积物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防止SF6发生泄漏、湿度超标和工作压力达不到额定值,防止发电机内氢气纯度和湿度超标,提高设备的安全经济性,延长其使用寿命。

1.4 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建立健全监督网,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好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运、热工等专业的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化学监督工作。

1.5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1.6 在编制本细则的过程中,引用了如下标准:SD 246-88 《化学监督制度》GB/T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DL/T712-2000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DL/T794-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SD 223-87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DL/T 561-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771-2001 《火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选用导则》GB/T 7252-2001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判断导则》DL /T 722-2000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判断导则》DL/T 571-95 《电厂用抗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GB/T 7597-87 《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GB/T 14541-93 《电厂运行中汽轮机用矿物油维护管理导则》GB/T 7595-2000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GB 7596-2000 《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GB/T 14542-93 《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GB474-1996 《煤样制备方法》DL/T677-1999 《火力发电厂在线工业化学仪表检验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2、监督机构与职责2.1监督机构2.1.1 化学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厂部、专业、班组。

江西电力系统励磁及直流系统技术监督考核实施细则..

江西电力系统励磁及直流系统技术监督考核实施细则..

2011年江西省电力系统励磁技术监督评比实施细则江西电力系统励磁及直流系统技术监督考核实施细则(2011年度)讨论稿江西电力系统励磁及直流系统技术监督考核实施细则(2011年度)第一章. 总则为了适应我省电力工业改革和发展,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同时为加强我省励磁及直流系统监督管理,有效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GB/T 7409.3-2007《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大、中型同步发动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DL/T 843-2003《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 650-1998《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 583-2006《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试验规程》、DL/T 489-2006《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运行、检修规程》、DL/T 1013-2006《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微机励磁调节器试验与调整导则》、DL/T 491-1999《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运行、检修规程》、DL/ 490-92《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安装、验收规程》、DL/T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GB/T 19638.2-2005《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GB 10963.2-2003、IEC 60898.2:2000《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第2部分:用于交流和直流的断路器》、GB/T 19826-2005《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GB 13337.1-91《固定型防酸式铅酸电池技术条件》、DL/T 856-2004《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DL/T 781-2001《电力高频开关整流模块》、DL/T 637-1997《阀控式铅酸电池定货技术条件》、和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管理规范》、《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要求,其中:火力发电企业三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按GB/T 7409.3-2007、DL/T 843-2003、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执行,运行、检修规程参照DL/T 491-1999执行。

发电公司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发电公司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发电公司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发电机励磁系统是发电机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机作为电网中重要的无功电源,对控制电网中枢点电压,调节无功具有重要意义。

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对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根据《励磁系统技术管理工作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电机励磁系统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控管理。

第三条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励磁系统及试验设备,不断提高励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发电机励磁系统对电网安全稳定尤为重要。

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同时,接受各级调度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励磁系统运行、维护、检修及励磁系统技术改造等工作。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总工程师为第一级。

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励磁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为第二级。

电控班组励磁专业相关设备负责人第三级。

第七条三级管理全体人员在励磁技术监督工作上,应尽职尽责,当好总工程师助手,做好本部门励磁技术监督工作,全体人员在励磁技术监督工作上受上一级监督管理人员的指导,在行政管理和日常工作安排上,仍受所在部门的主任领导。

第八条第一级管理网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管理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对技术管理行使领导职能。

(二)组织、制定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管理规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对电研院和励磁系统第二、三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电厂的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管理工作。

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制定反事故措施,对发电机励磁系统存在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火电励磁监督宣贯

火电励磁监督宣贯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励磁技术监督宣贯资料2010年8月西安目录第一篇励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与要求第一章发电企业励磁监督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内容第二章励磁监督工作计划的内容及编制注意事项第三章励磁监督的技术管理第四章技术监督动态检查管理办法及动态检查考核项目第二篇监督技术标准火力发电厂励磁监督技术标准第三篇附录附件A.1~A.4 发电企业励磁技术监督季报格式附录B 火力发电厂励磁技术监督动态检查考核表第一励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与要求篇第一章发电企业励磁监督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内容各发电企业是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

为了保证技术监督管理的系统性、专业性和统一性,各基层企业应成立以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全面负责管理本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节管理要求各发电企业是励磁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励磁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励磁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

应建立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并建立励磁技术监督网。

在建电厂的励磁技术监督网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筹组。

1、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职责a)领导励磁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励磁监督网,落实励磁技术监督责任制;b)认真贯彻有关励磁监督的各项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审批本单位制定的规定、制度、工作计划和反事故措施。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情况的励磁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c)组织并督促运行、检修部门做好励磁技术监督工作,定期召开励磁技术监督分析会,分析本单位励磁系统运行、试验情况,提出重点监督对象和消缺的措施,确保励磁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d)组织调查分析本单位励磁系统事故和缺陷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对策并督促实施;e)督促、检查和审批有关的上报材料(年度励磁系统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总结,励磁系统事故分析等),确保上报材料及时、准确、完整;f)负责审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励磁系统的定值整定;g)审批励磁系统重大改进项目,审核上报的励磁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有关的统计报表、故障分析报告等材料,确保其及时、正确。

励磁监督实施细则

励磁监督实施细则

励磁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007-10-15发布2014-01-01实施某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A厂发布细则控制表第一章总则第1条发电机励磁系统是电力系统的重要设备,为确保其装置的可靠运行,加强我厂励磁系统的专业管理。

第2条励磁监督的X围包括同步电机的励磁系统,及提供发电机励磁电流的全部设备,如主、辅励磁机,自动励磁调节器(AVR)、整流装置、灭磁、控制、保护等设备。

第3条励磁监督的基本任务是对励磁系统的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加强运行管理,定期校检,使其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同时,根据电网要求,不断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其日益完善。

第4条励磁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层设专责人的原则,各级监督管理负责人要克尽职守,做好所承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5条我厂励磁系统监督管理工作在生产厂长{总工}的领导下,分三级管理,在生产部、检修部及继电保护班设置专(兼)责人员。

第6条生产部为励磁系统监督归口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推动励磁系统运行监督,技术改造,定值和管理工作。

第7条检修部电气专业是励磁系统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归口单位,设置励磁系统监督管理专(兼)责人,负责励磁系统监督、技术管理和技术改造(或完善化)工作。

第8条在继电保护班设立自动励磁系统专责人。

随机组的增加,在保护班配备2—5人的励磁系统专业小组,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第9条厂级专责人的职责:9.1负责全厂励磁系统的运行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

9.2组织贯彻执行省局和上级有关励磁系统监督管理指示、规程和反事故措施。

9.3参与重要技术方案的拟定。

9.4参与试验规程和反事故措施的拟定。

9.5负责组织励磁系统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9.6负责组织励磁系统的技术培训,使其严格执行有关规程,防止误操作。

9.7发现异常和缺陷应及时查明原因,组织消除,重大问题应在2天内向局所励磁专责人汇报。

9.8按时向省局和某省电力研究院编报年度总结,每年于1月15日前寄出,9.9负责新技术、设备推广使用、积极组织研究、推广科技项目及成果。

水电站励磁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电站励磁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励磁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目的通过规范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及各项规程条例,及时发现和消除励磁装置及其回路缺陷,从而提高电站励磁装置的安全稳定性。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AA水电站励磁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

三、励磁监督内容对电站励磁系统设备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检验管理,完善试验报告,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图实相符,加强保护定值、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管理,落实反事故技术措施。

四、励磁技术监督组织机构与职责公司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运维项目部是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部门,依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进行监督;励磁技术监督专责职责如下:(一)负责做好和督促电站的励磁监督工作,掌握电站励磁系统状况,代表公司与上级励磁技术监督机构联系工作;(二)按照专业规程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制定励磁技术监督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励磁装置设备台帐;(三)制定年度励磁装置检验计划,督促检查公司励磁试验计划的完成及大、小修改进工程中消除励磁系统故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监督意见;(四)编写机组励磁系统检修试验报告,并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生产副经理批准后交上级技术监督管理机构;(五)督促和参加由励磁系统引起及有关励磁系统的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将由励磁系统引起的跳机、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的分析报告,经运维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生产副经理批准后交上级机构;(六)参与电站与励磁系统有关的设备审查、调研选型,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并对新设备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五、监督内容(一)励磁监督范围励磁系统的监督范围为:发电机提供励磁电流有关的电气设备及装置,以及与其相关的一切回路。

包括励磁调节器、灭磁开关、整流桥、励磁变、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以及与上述装置之间连接的一次回路,与励磁系统有关的二次回路。

(二)励磁监督内容1、励磁调节装置应具有动作符合机组和系统特性的过励限制和保护、低励限制和保护、强励电流瞬时限制和保护等附加功能,各项限制和保护应与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相配合。

励磁技术监督规定

励磁技术监督规定

吉林省电力企业励磁专业技术监督规定吉林省经济委员会2007年5月励磁专业技术监督规定1 总则1.1为加强吉林省发电企业的励磁技术监督工作,确保励磁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规定了吉林发电企业励磁技术监督的内容、职责、权限及考核办法。

1.3引用标准见附录1.4实行吉林省发电企业励磁技术监督归口管理的包括所有吉林省发电企业。

2 主要工作范围励磁技术监督应贯穿电力工业的全过程。

在工程设计、初设审查、设备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退役鉴定等阶段实施励磁技术监督。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实行技术监督、报告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凡因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励磁技术监督的受监设备范围包括:同步发电机的励磁系统,即提供给发电机磁场电流的全部装置和设备,其中包括所有主、副励磁机、自动励磁调节器(AVR)、励磁整流柜、励磁开关柜、励磁变压器、励磁碳刷、转子过压保护和灭磁柜、工频手动柜以及相关的二次回路。

励磁技术监督的任务是及时掌握主要励磁装置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对励磁系统存在的缺陷及时消除,并有效维护,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的状况。

同时根据电网发展的要求,提出课题,开展科研,不断地采用新技术,逐步对老的励磁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使其日益完善,安全可靠运行。

励磁技术监督必须采用适应电力生产发展的检测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 监督范围3.1 吉林省电力监督检测中心是吉林省经济委授权行使技术监督管理及检测的主要职能部门,在吉林省经济委的领导下,对全省发电企业的励磁专业技术监督实施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3.1.1贯彻执行国家、企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并组织制订本省有关励磁监督的制度、标准、细则、技术反措及实施办法。

火力发电厂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火力发电厂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为保证我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DL438-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安生[1996]430号文《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及国电发[2000]589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细则。

1.2金属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1.3金属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保证人身安全,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1.4金属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性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1.5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1.6本制度适用于全厂与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部件有关的各单位和各工程技术人员。

引用标准DL438-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612-96《电力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47-98《电力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439-91《火力发电厂金属紧固件技术导则》DL441-91《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华北电力金属技术监督制度2金属监督管理的内容2.1金属监督范围2.1.1工作温度大于和等于450℃的高温承压金属部件(含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过热器管、再热器管、联箱、阀壳和三通),以及与主蒸汽管道相联的小管道。

2.1.2工作温度大于和等于435℃的导汽管。

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学习制度学习要点计划

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学习制度学习要点计划

中国国电公司公司火电机组励磁系统技术监察管理制度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1.目录2.3.总那么4.监察机构与职责5.监察内容6.监察资料及档案管理7.工程设计、基建、交接查收监察管理8.发电机公司励磁系统监察质量管理9.发电公司励磁系统监察运转管理10.试验设施、仪器仪表和备件的配置与管理11.附那么12.附录中国国电公司公司火电机组励磁系统技术监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发电机励磁系统是发电机组的重要构成局部,对发电公司的稳固运转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增强励磁系统技术监察管理,以适应中国国电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发电公司的展开与平平稳固、靠谱运转的需要,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察规程?及有关的条例、规定,特拟订本制度。

第二条励磁系统监监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标,推行技术责任制,依照依法监察、分级管理的原那么,对励磁系统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转推行全过程的技术监察管理。

第三条励磁系统技术监监工作要依赖科技进步,采纳和推行先进的有成熟运转经验的励磁系统设施,不停提升发电公司安全、靠谱运转水平易励磁系统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四条所有并网发电公司运转的发电机励磁系统以及所属二次回路,都一定接受技术监察。

第五条成立、健全各发电公司的励磁系统技术监察系统,严格执行各样规程、规定。

第六条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公司直属、全资发电公司,控股发电公司参照执行。

各发电公司应依据本制度拟订实行细那么,并仔细贯彻执行。

第二章监察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公司公司火电机组励磁技术监察推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公司公司,第二级为公司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省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第三级为电科院,第四级为公司公司所属各发电公司。

第八条公司公司技术监察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公司公司的励磁技术监察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组织拟订公司公司的励磁技术监察标准、规程、制度、导那么、技术举措;组织对发电公司的励磁技术监监工作进行监察、检查和评论。

励磁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励磁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励磁技术监视实施细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励磁是发电厂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为加强我厂励磁技术的监视治理,进一步搞好励磁专业工作,贯彻执行原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监视》及《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视工作条例》,制定本标准。

1.2励磁技术监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励磁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视治理。

1.3励磁技术监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承受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阅历的励磁装置及其试验设备,加强励磁装置的维护检查及安装调试工作,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励磁装置的安全运行水平和励磁技术监视工作的专业水平。

1. 4 发电机励磁系统对电网安全稳定尤为重要。

我厂应严格依据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监视治理的同时,承受当地电力公司调度部门的监视治理。

1.5 本监视制度标准适用于我厂基建、生产、更改造等工作。

2监视机构及职责2.1励磁技术监视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项技术监视工作均应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2.2励磁技术监视的日常工作由生产技术部归口治理。

2.3设备维护部是励磁技术监视的执行机构。

2.4建立健全总工程师领导的,由生产技术部、设维护部构成的励磁技术监视网。

2.5监视的设备为励磁及转子接地保护装置。

2. 6 主动与调度部门联系、协调监视事宜,并承受调度部门指导;参与调度部门组织的检查、监视会议及各种活动。

乐观、按时上报当地调度部门要求的各种资料和报表2.6工程设备部职责2.6.1生产技术部是励磁技术监视的职能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励磁技术监视工作的各项规程、制度、导则和技术措施,依据本单位的具体状况制定和修改励磁监视实施方法及相应的考核方法。

2.6.2制定本单位励磁技术监视工作打算,并检查其完成与落实状况,组织专业人员参与基建、扩建、改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预备等工作。

火电厂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火电厂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4.5.2.组织编写绝缘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
4.5.3.落实运行、检修、技改、日常管理、定期监测、试验等工作中的绝缘技术监督的要求。
4.5.4.定期召开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分析、总结本企业绝缘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指导绝缘技术监督工作。
4.5.5.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绝缘监督报表、报告。其中包括运行、试验、检修中发现的设备绝缘缺陷、设备损坏事故、污闪与过电压事故等,对危及安全的重大缺陷应立即上报。
GB 311.1 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GB 755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 1094.1 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
GB 1094.2 电力变压器第2部分温升
GB 1094.3 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
GB 1094.5 电力变压器第5部分承受短路的能力
GB 1094.6 电力变压器第6部分电抗器
4.3.5.安排召开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检查、总结、考核本企业绝缘监督工作。
4.3.6.组织分析本企业绝缘监督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提高绝缘监督工作效果和水平。
4.4发电运行部
4.4.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绝缘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组织编写本企业的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相关措施。
4.4.2.组织编写绝缘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
GB 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 11033.13 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
GB 20840.1 互感器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 20840.2 互感器 第2部分:电流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 20840.5 互感器第5部分: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DL/T 620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

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

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引言:发电机励磁系统是发电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到发电机的正常运行和发电质量。

为了确保发电机励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监督和管理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展开论述,并提出相应的监督要求和措施。

一、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的目的和意义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发电机励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发电机的发电质量,同时提高发电效率和经济性。

通过监督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可以规范发电机励磁系统的设计、安装、试运行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发电机励磁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的基本要求1. 设计要求:(1)根据发电机的额定容量和工作条件,合理确定励磁系统的类型、容量和参数,确保满足发电机的励磁需求;(2)励磁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3)励磁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负荷变化、短路故障和其他异常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2. 安装要求:(1)励磁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合理选择,远离其他设备和电源,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维护;(2)励磁设备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确保系统的接地安全;(3)励磁设备的冷却系统应合理设计和安装,保证设备的散热效果和工作温度。

3. 试运行要求:(1)在发电机安装和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励磁系统的试运行,检验和调试系统的各项指标和功能;(2)试运行期间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记录试运行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异常情况;(3)试运行结束后,要做好试运行报告,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4. 维护要求:(1)励磁系统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按照规程进行,包括清洁、紧固、润滑等工作;(2)定期检查系统的电气接点、电缆和绝缘等情况,确保系统的电气连接可靠和安全;(3)根据发电机的使用寿命和工况要求,及时更换和维修励磁设备的关键部件,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精品文档】励磁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精品文档】励磁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励磁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为了保证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的励磁系统技术监督工作正常运行,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特编写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以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的日常检修工作为主,根据《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编写,对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的励磁系统专业管理技术监督日常工作做了原则性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与励磁系统工作相关专业人员,作为励磁系统专业管理主要依据。

在执行本规程中,当上级文件发生变化并与本细则不符时,按照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本细则起草单位:设备部电气专业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19.1 总则19.1.1发电厂励磁系统是电力系统的重要设备。

为加强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的励磁系统专业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19.1.2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的励磁系统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励磁专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励磁系统专业管理工作。

19.1.3本细则适用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励磁系统专业技术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

19.1.4励磁系统专业技术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同步发电机、调相机的励磁系统,即提供给发电机、调相机励磁电流的全部设备,如:主、副励磁机、励磁变压器、自动励磁电流的调节器(AVR)、整流装置、灭磁、控制、保护等设备。

19.1.5励磁系统专业技术监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励磁系统的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加强运行管理,定期校验,使其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同时根据电网发展的要求,不断对设备进行技术改进,使其日益完善。

19.2 管理机构19.2.1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励磁系统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应由总工程师领导励磁系统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励磁系统专业技术监督管理专责人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应经常了解和掌握全局励磁系统专业技术监督管理情况,协调、落实与管理有关的各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励磁系统专业技术监督管理水平。

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要点

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要点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目录1.总则2.监督机构与职责3.监督内容4.监督资料及档案管理5.工程设计、基建、交接验收监督管理6.发电机企业励磁系统监督质量管理7.发电企业励磁系统监督运行管理8.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件的配置与管理9.附则10.附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发电机励磁系统是发电机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电企业的稳定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以适应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的发展与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需要,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及有关的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励磁系统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励磁系统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励磁系统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励磁系统设备,不断提高发电企业安全、可靠运行水平和励磁系统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四条所有并网发电企业运行的发电机励磁系统以及所属二次回路,都必须接受技术监督。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发电企业的励磁系统技术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各种规程、规定。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各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励磁技术监督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省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第三级为电科院,第四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集团公司的励磁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的励磁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导则、技术措施;组织对发电企业的励磁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励磁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励磁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励磁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发电机励磁系统是发电机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电企业的稳定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以适应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的发展与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需要,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及有关的条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励磁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励磁系统进行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励磁技术监督包括规划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行管理、校验维护、设备改造、反事故措施的制定落实及新技术开发等,对电力建设和生产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四条励磁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励磁设备,不断提高发电企业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和励磁系统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所有并网发电企业的发电机励磁系统以及所属二次回路,都必须接受技术监督。

第六条建立、健全各发电企业的励磁技术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各种规程、规定。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分(子)公司、发电企业和技术监督中心。

第二章励磁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励磁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九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励磁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励磁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励磁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励磁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励磁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四)负责开展励磁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励磁监督实施规则

励磁监督实施规则

励磁监督实施规则1励磁监督要求与目的加强电厂励磁技术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因励磁系统故障引起的强迫停机事故发生,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由于励磁原因引起发电机损坏事故。

通过规范化的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及各项规程条例,及时发现和消除励磁装置及其回路缺陷,从而提高励磁装置和电网运行的安全稳定性。

2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洪江电厂各部门、工程公司洪江电厂事业部。

3励磁监督范围与内容3.1励磁调节器:各基本单元、辅助单元试验进行自动、手动通道切换时机组无功扰动情况及切换成功率、自动调节装置投入率、强励动作正确率、电网电压偏高时励磁系统进相运行情况、PSS调节装置运行情况。

3.2灭磁开关:灭磁可靠性及动作可靠率。

3.3整流桥:整流桥试验、非线性电阻试验、可控硅跨接器试验、各部件绝缘测定及介电强度试验、起励、降压及逆变灭磁试验、发电机空载和额定工况下的灭磁试验、各辅助功能单元及保护、检测单元的整定与动作正确性试验、及整流桥的运行温度监测及定期轮换工作。

3.4励磁变:励磁变压器试验、励磁变温度监测。

4励磁监督机构与职责电厂应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部是电厂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技术监督管理实行厂部、安全生产部、技术监督专责三级管理。

安全生产部归口管理,依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励磁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进行监督。

4.1总工程师职责4.1.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励磁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对技术监督行使领导职能;4.1.2组织技术监督网络建设,组织召开励磁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励磁监督工作;4.1.3审批励磁技术监督工作计划、试验报告、报表和总结、技术改造方案等,对励磁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4.1.4组织并参加电厂因励磁监督不力而发生的强迫停机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研究解决设备重大隐患和缺陷,对励磁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热电厂继电保护及励磁系统监督制度

热电厂继电保护及励磁系统监督制度
工作人员应了解并掌握继电保护及励磁系统的运行特性 及异常情况下的处理方法,以便在发生故障时迅速作出 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对工作环境的要求
继电保护及励磁系统应安装在符合电力安全规定的环境下,应 保持环境干燥、清洁,避免灰尘、杂物等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因素。
热电厂应设立独立的继电保护及励磁系统控制室,并配备必要 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设备。
02
热电厂的检修部门负责继电保护及励磁系统的定期检修和维修
工作,保证设备的健康状况。
热电厂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继电保护及励磁系统的安全监督
03
和管理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02
继电保护监督
继电保护装置的基本要求
01
继电保护装置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并结合热电厂的实际情况进 行选择和配置。
02
紧急停机装置等。
05
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汇总与分析
数据汇总与分析
数据分析
对热电厂继电保护及励磁系统的运行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潜在的问题和改进点。
数据可视化
通过图表、图像等形式将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可视化展示,便于理解和掌握数据变化趋势。
趋势预测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预测热电厂继电保护及励磁系统的未来发展趋势,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定期对《热电厂继电保护及励磁系统 监督制度》进行评估,检查制度的科 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02
制度修订
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需要,对监督制 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制度的适用 性和有效性。
03
制度推广
将修订后的监督制度推广至其他热电 厂,促进全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THANK YOU.
2023
《热电厂继电保护及励磁 系统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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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GN/HDSJ104—2019火电产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4部分:励磁Implementation details of technical supervision in thermal power industryPart4:Excitation2019-10-8发布2019-10-8实施目 次前 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总则 (1)4监督范围及主要指标 (1)4.1监督范围 (1)4.2主要指标 (2)5主要监督内容 (2)5.1监督基本内容 (2)5.2设计选型监督 (3)5.3性能监督 (4)5.4交接验收监督 (6)5.5运行维护监督 (6)5.6定期检验监督 (7)6技术监督管理 (8)附录A(规范性附录)主要指标说明 (10)附录B(资料性附录)国家、行业颁发的主要标准和文件 (11)附录C(规范性附录)励磁技术监督告警分类 (12)附录D(规范性附录)励磁系统试验项目要求 (13)附录E(规范性附录)励磁技术监督月度报表 (14)前 言本标准为《火电产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4部分。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集团火电产业运营管理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能源集团火电产业运营管理中心。

火电产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4部分:励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励磁技术监督的监督范围、主要指标、监督内容和监督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能源集团火电机组(含自备电站)的励磁技术监督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409.1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定义GB/T7409.2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电力系统研究用模型GB/T7409.3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GB50150电气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7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DL/T583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DL/T843大型汽轮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1166大型发电机励磁系统现场试验导则3总则3.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励磁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标准和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3.2励磁技术监督要按照统一标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从设计、制造、监造、施工、调试、试运、运行、检修、技改、停备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3.3励磁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励磁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4监督范围及主要指标4.1监督范围4.1.1励磁控制系统:发电机、(主、副)励磁机、励磁变压器、功率整流装置、自动电压调节器AVR (包括PSS等辅助控制及限制单元)、手动励磁控制单元、灭磁装置、转子过电压保护单元、起励单元、转子滑环及碳刷、励磁用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励磁回路电缆、母排(交、直流)等。

4.1.2励磁系统控制屏、信号屏以及与励磁系统有关的保护及自动装置接口屏。

4.1.3连接励磁系统装置的二次回路。

4.2主要指标4.2.1励磁系统自动电压调节器应按要求正常投入,年投入率大于99%,并且手动方式连续运行不能大于24小时。

4.2.2设备年检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5%;设备年检合格率达到98%。

4.2.3PSS投入率不低于99%,PSS强行切除次数满足地方调度要求。

4.2.4励磁系统引起发电机强迫停运次数不大于0.25次/年。

5主要监督内容5.1监督基本内容5.1.1发电机励磁系统设计选型。

5.1.2发电机励磁系统安装。

5.1.3发电机励磁系统试验。

5.1.3.1电压静差率测定。

5.1.3.2发电机空载阶跃响应和负载阶跃响应品质测定。

5.1.3.3调节器通道和控制方式的人工和故障模拟(电压互感器断线,工作电源故障等)切换试验。

5.1.3.4灭磁试验。

5.1.3.5低励限制(低频保护)、过励限制、定子过流限制以及伏/赫兹限制功能和整定值检查试验。

5.1.3.6无功电流补偿率测定。

5.1.3.7事故记录功能。

5.1.3.8起励试验。

5.1.3.9转子过电压保护试验。

5.1.3.10整流柜均流试验。

5.1.4发电机励磁系统特殊试验5.1.4.1励磁系统顶值电压、标称响应与电压响应时间的测定。

5.1.4.2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试验。

5.1.4.3励磁系统模型参数确认试验。

5.1.4.4发电机进相试验。

5.1.5发电机励磁系统交接验收。

5.1.6发电机励磁系统运行、检修和设备管理。

5.1.7励磁系统各阶段试验项目见附录。

5.2设计选型监督5.2.1励磁系统设备选型应根据GB/T7409.1、GB/T7409.2、GB/T7409.3、DL/T583、DL/T843等规程以及相关部件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新建及改造的励磁系统应采用通过型式试验、成熟可靠、技术先进,且性能指标符合标准、规程要求的产品。

300MW及以上机组发电机励磁系统的选型、设备改造、技术谈判、签定定货技术协议等应有专业人员参加。

5.2.2新建、扩建、技改工程设计中,励磁装置的配置方案应不低于有关标准并符合反措要求。

5.2.3励磁系统主回路和设备技术资料,应满足以下要求:5.2.3.1转子绕组、励磁主回路各元件的电流和电压参数应匹配。

5.2.3.2整流元件电流和电压额定参数应大于3~3.5倍额定励磁电流,并与快速熔断器匹配。

5.2.3.3发电机额定运行时出口三相短路和空载误强励两种情况下能可靠灭磁。

5.2.3.4励磁回路直流侧短路时,灭磁开关和快速熔断器应满足分断要求。

5.2.3.5励磁调节装置工作电源条件:交流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值的-15%~+10%,频率允许偏差为额定值的-6%~+4%;直流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值的-20%~+10%。

5.2.3.6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的励磁变额定容量、交流励磁系统的励磁机额定容量应满足GB/T 7409.3、DL/T843等规程要求。

5.2.4励磁系统集控监视信号至少包括:5.2.4.1励磁调节器调节方式。

5.2.4.2励磁调节器运行通道。

5.2.4.3磁场断路器分/合状态。

5.2.4.4PSS投/退状态。

5.2.4.5励磁变压器(励磁机)故障。

5.2.4.6功率整流装置故障。

5.2.4.7起励故障。

5.2.4.8电压互感器断线。

5.2.4.9励磁控制回路电源消失信号和励磁调节装置工作电源消失。

5.2.4.10励磁调节装置故障。

5.2.4.11稳压电源故障。

5.2.4.12触发脉冲故障。

5.2.4.13调节通道自动切换动作。

5.2.4.14低励限制动作。

5.2.4.15过励限制动作。

5.2.4.16伏/赫兹限制动作。

5.2.5励磁系统应配置换相过电压保护、转子过电压保护等必要的保护装置。

5.2.6发电机励磁系统模型(包括PSS模型)应采用GB/T7409.2中规定的模型,特殊模型应经动模试验检验、运行考验、仿真计算等方式予以确认。

5.2.7发电机停机和灭磁的逻辑设计正确。

5.2.8励磁调节器各限制和保护的配置应符合发电机、主变压器等一次设备的特性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5.2.9应按照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标准,通过励磁设备的型式试验,并经过产品鉴定和运行考核。

5.2.10励磁系统现场运行环境应满足励磁调节器和功率整流装置的运行要求。

5.2.11励磁调节装置应具备与计算机监控系统通讯的接口功能。

5.3性能监督5.3.1励磁系统应保证发电机励磁电流不超过其额定值的1.1倍时能连续稳定运行。

5.3.2励磁系统应满足发电机强励要求。

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顶值电压倍数不低于2倍,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顶值电压倍数在发电机额定电压时不低于2.25倍。

当励磁系统顶值电压倍数不超过2倍时,励磁系统顶值电流倍数与励磁系统顶值电压倍数相同。

当励磁系统顶值电压倍数大于2倍时,励磁系统顶值电流倍数为2倍。

励磁系统允许强励时间应不小于10s。

5.3.3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的标称响应不小于2倍/s;高起始响应励磁系统和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的电压响应时间不大于0.1s。

5.3.4励磁系统应保证发电机端电压静差率小于1%。

水轮发电机的励磁系统应保证发电机端电压静差率小于0.5%。

5.3.5在发电机空载运行工况下,频率每变化额定值的1%,发电机端电压变化率不大于额定值的±0.25%。

5.3.6自动电压调节器对发电机电压的调差采用无功调差,调差率整定范围应不小于±15%,级差不大于1%,保证调差有很好的线性度。

5.3.7励磁系统动态增益应保证发电机端电压突降20%时整流桥控制角度开放至允许最大输出值。

5.3.8励磁控制系统电压调整应满足以下要求:5.3.8.1发电机空载情况下,当发电机电压给定阶跃量为5%时,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的电压上升时间不大于0.5s,振荡次数不超过3次,调节时间不超过5s,超调量不大于30%;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的电压上升时间不大于0.6s,振荡次数不超过3次,调节时间不超过10s,超调量不大于40%。

5.3.8.2同步发电机100%电压起励时,励磁调节器应保证发电机端电压超调量不大于额定值的10%。

5.3.8.3额定功率因数下,当发电机突然甩额定负荷后,其端电压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15%,振荡次数不大于3次,调节时间不大于10s。

5.3.8.4自动励磁调节时,应保证能在发电机空载额定电压的70%~110%范围内进行稳定平滑地调节。

5.3.8.5手动励磁调节时,应保证能在发电机空载励磁电流的20%到发电机额定励磁电流的110%范围内进行稳定平滑地调节。

5.3.8.6发电机空载运行状态下,自动励磁调节器的调压速度应不大于1%额定电压/s,不小于0.3%额定电压/s。

5.3.9励磁系统在发电机近端发生对称或不对称短路时应能正确工作。

5.3.10励磁系统设备应能经受发电机任何故障和非正常运行冲击而不损坏。

5.3.11功率整流装置均流系数应不小于0.9。

水轮发电机励磁系统功率整流装置均流系数应不小于0.85。

5.3.12励磁系统的功率整流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5.3.12.1功率整流装置在N-1模式下时应能满足强励及1.1倍额定励磁电流连续运行的要求。

5.3.12.2风冷功率整流装置如有停风情况下的特殊运行要求,并列运行的支路数的最大连续输出电流值,应按照停风情况下的运行要求配置。

5.3.12.3风冷功率整流装置风机的电源应配置双电源,工作电源故障时,备用电源应能自动投入。

5.3.13灭磁装置应满足:任何情况下灭磁时发电机转子过电压不应超过转子出厂工频耐压试验电压幅值的60%,应低于转子过电压保护动作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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