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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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中心长期发展规划

残疾人康复中心长期发展规划

残疾人康复中心长期发展规划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越来越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

残疾人康复中心作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肩负着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使命。

为了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制定一份长期的、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一、总体目标残疾人康复中心的长期发展规划应以实现残疾人的全面康复为目标,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

具体目标包括:1、建立完善的康复服务体系,确保所有类型的残疾人都能得到及时、公正、平等的康复服务;2、提高康复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的多样化需求,包括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方面;3、加强康复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康复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4、推动科研创新,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应用于残疾人康复实践中,提高康复效果;5、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残疾人的社会融入。

二、重点任务1、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加强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布局和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

加强不同地区、不同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2、提高康复服务质量对现有的康复服务进行全面的质量提升,加强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的规范化建设。

同时,积极引进先进的康复理念和技术,提高康复效果和满意度。

3、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完善的康复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通过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海外研修等方式,提高康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同时,积极吸引优秀的康复人才投身于残疾人康复事业。

4、推动科研创新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大对残疾人康复科研的支持力度,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应用于实践,提高康复效果和水平。

5、加强社会宣传和合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提高社会对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度和支持度。

同时,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活动,提高残疾人的社会融入度。

三、实施策略与措施1、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投入力度,提高经费支持水平。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朱晓进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国残疾人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和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国残联在推动政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服务力度的同时,通过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

目前,全国已建成2000余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面向城乡残疾人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多项就业服务;同时依托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建设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线上就业服务。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掌握了1700万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基本状况和需求,统计系统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能够提供及时、精准的就业服务。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残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提出“做好残疾人人力资源开发,引入专业化组织和市场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康复训练、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心理测评、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岗位支持等全链条、个性化服务”。

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中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中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
程项目中期评估询价的函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布部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8.03.21
【实施日期】2018.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中期评估询价的函
相关研究机构、评估咨询机构和智库: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残联)将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拟通过询价方式重点就“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
对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重点专项规划有关残疾人事业的部署安排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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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残疾人工作纪实总结汇报

十三五残疾人工作纪实总结汇报

十三五残疾人工作纪实总结汇报思路决定出路,态度决定高度。

历年来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将残疾人事业优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先纳入党委政府决策重点,不断强化残疾人事业保障机制,坚持用政策为残疾人办实事,用项目为残疾人做好事,用智慧为残疾人解难事,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残疾人事业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残疾人工作得到了中央、省市的充分肯定,连续X次被国务院残工委表彰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县。

先后被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特奥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政府残工委表彰为“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省残联表彰为“全省先进残联组织”,市政府残工委表彰为“先进残疾人组织”。

组织保障到位,残疾人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残疾人工作X多次,为县、镇、村三级组织机构设置、专职理事长配备、专职委员待遇落实等提供了制度保障,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相关经验被中国残联在全国印发推广,先后多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介绍残疾人组织建设经验。

X年,圆满完成基层残联组织建设专项改革试点任务,专门协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残疾改革“专兼挂”人员配备、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兼职联络员选配到位,全县形成以县残联为主导、镇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协为基础、社组助残小组和志愿者队伍为延伸的残疾人组织机构和服务网络,实现了基层残疾人组织机构从无到有、从疏到密,运行方式由随意性转向制度化,由粗放式变为精准型的蝶变,真正让残疾人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最底端,使每一位残疾人都享受到了组织带来的关爱。

全县村残协专职委员年误工补助提高到元,村残协专职委员优先兼任村农家书屋管理员和优先享受临时救助政策,X名村残协专职委员兼任村农家书屋管理员,X名村残协专职委员享受到X-X元不等的临时救助,极大地调动了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服务残疾人的工作热情。

政策保障有力,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6.06.03•【文号】•【施行日期】2016.06.0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关于印发《“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有关要求,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深入发展,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中国残联制定了《“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已经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6月3日“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一、计划背景“十二五”期间,通过大力推动骨干示范托养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服务同步发展,加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起了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基本框架;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明确了发展托养服务的扶持政策,推动了托养服务工作制度建设;中国残联制定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着力推进托养服务规范化进程;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和“托养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托养服务规模和能力显著提升。

五年来,各级财政投资新建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744个,中央财政对建成并运营的400多个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提供了设备补助,各级各类托养服务机构达到6352个,接受过机构托养服务和居家服务的残疾人累计达到4235万人(次)。

但是,当前的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与残疾人迫切的托养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服务水平在城乡、地域间也有较大差距,服务标准和评估体系建设、服务供给方式及服务机构运营机制等方面亟需进一步规范完善。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58号(社会管理类370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58号(社会管理类370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58号(社会管理类370号)提案答复的函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58号(社会管理类370号)提案答复的函刘卫昌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对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服务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立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模式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为就业年龄段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的服务。

2007年,中国残联正式启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等文件,实施了“阳光家园计划”和“托养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通过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大力推动寄宿制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服务发展,不断加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托养服务规模和能力显著提升,帮助了很大一部分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及家属排忧解难、脱贫解困。

2019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正式确定了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内涵、形式、服务内容等,这是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第一个国家标准。

在脱贫攻坚阶段,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减轻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改善智力、精神及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2018年,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等6部门共同制定印发《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实施方案》,提出要为16岁以上有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

2023年残联工作计划4篇_1

2023年残联工作计划4篇_1

2023年残联工作计划4篇残联工作计划篇1,要抓住贯彻落实市委13文件、“两个体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全面完成“十一五”发展纲要任务,制定好“十二五”发展纲要这几个重点工作。

一、抓住贯彻落实市委13号文件工作13号文件凝聚了残联领导的辛勤汗水和智慧的结晶,是落实中央7号、省委4号文件的具体体现,是全市作好明年工作乃至今后几年工作的最高纲领。

我们在利用好有力的契机,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有的工作已经很快落实了,如残保金上浮20%的工作。

这项工作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各县区要抓紧时间根据市委文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集中解决几个难点问题。

一是市本级,各相关部门出台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据不完全统计,涉及的主要部门大体上有16个。

如何使他们按照市委的文件,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是我们过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吴光市长在残工委会上,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残工委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主动出击,进行联系、沟通,代为他们起草。

涉及宣文口的有三个部门,体育、文化广电、报社,我们争取率先体育局出台《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过年7月份,省里在举办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对我们工作是十分有力的,对广大残疾人也是有力的,持残疾人证可以,免费使用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

然后陆续争取出台文化、广播电视、报纸的文化艺术和新闻宣传的相关政策。

我借市委常委会和吴市长讲话的东风抓紧推进这项工作。

可以说,把落实13文件这个重点工作抓好了,我们各项业务工作就完成差不多了,也会我们的工作有一大的提升二、抓住“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中残联已经明确,明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此项工作,这是明年工作的第一项重点工作。

省基层工作会议也作了部署。

中残联已发出通知在12月下旬,召开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和第二十四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对明年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根据中残联11月16-17日,召开的理事会会务会议的精神,我想,会重点部署两个体系建设工作。

民政部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民政部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民政部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PAGE 2民政部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TOC \o 1-3 \h \z \u 一、“十三五”时期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2二、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三、“十四五”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任务7(一)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7(二)提升社会救助水平8(三)加强区划地名管理9(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9(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10(六)创新城乡社区服务实效12民政部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一、“十三五”时期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回顾“十三五”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是全面落实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期,是经济增长模式转换的攻坚期。

XX民政围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XX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

“十三五”期间累计发行福利彩票X.XX亿元,筹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XXXX.X万元用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一是残疾人保障体系和老年人福利制度全面建立。

2019年全市保障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XXXX人,发放补助资金XXX.X万元;发放高龄津贴X.XX万人,资金XXX.XX万元。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城区XXX名居家困难低收入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发放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XXXX 人共XXX.X万元;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

全市现有各类养老床位XXXX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XX张,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

三是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共发布XX项安徽省民政地方标准,其中养老机构危险源识别与控制规范、养老机构修养人员心理护理规范作为全国行业标准立项,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市社会福利院改革改制工作和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持续推进,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市社会福利院提升工程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辽宁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辽宁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标 签】征收使用管理,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颁布单位】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文 号】辽财非 (2016)415号【发文日期】2016-06-29【实施时间】2016-09-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税费各市、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地税局、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征收工作,自20I6年9月1日开始。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6月29日 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笫一条 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笫三条 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笫四条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笫五条 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 征收缴库 笫六条 根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7%。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18•【字号】辽政发[2006]15号•【施行日期】2006.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辽政发〔2006〕1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辽宁省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第75号令),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形势和残疾人就业状况,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省政府决定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由原规定的“单位每少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按单位所在地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调整为“单位每少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按单位所在地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方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方式要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03〕23号)规定执行,即:财政全部拨款的行政单位和由财政全部补助或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其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则上维持现有的缴纳方式不变。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属地原则及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统一代征。

尚未实施代扣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时足额征收。

三、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为: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或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朝政发〔2016〕37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朝政发〔2016〕37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朝政发〔2016〕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朝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业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11日朝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3号),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依据《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朝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期间,朝阳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朝阳市委、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朝委发〔2010〕6号),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根本,圆满完成了“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残疾人事业得到较快发展:5年来,出台了对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给予单独施保,以及残疾人医疗、教育、就业、公共服务等一系列托底性特惠政策,全市有5万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和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近2.2万城乡贫困残疾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扶持827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为527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93.5%,资助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2900人次;培训各类残疾人4000余名,实名制安置残疾人就业1274名;通过社区、家庭和机构为5032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照料服务,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器具3万余件;为5437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残疾人生存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黄爱龙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强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工作国家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将“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列为主要行动之一,明确提出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

“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在“健康中国行动”中确定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为重大行动之一,将防治出生缺陷作为重要内容;印发《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指导各地构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婚检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三级预防工作,出生缺陷导致的婴幼儿死亡明显减少,神经管缺陷、肢体短缩等可能导致残疾的重大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下降趋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干预治疗率不断提高。

2013年,中国残联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将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纳入基层妇幼保健网络,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推动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实现早期干预。

2017年,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正式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三五”时期,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务院扶贫办等组织开展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在全国遴选100个县(市、区)建立残疾报告制度,为推动残疾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工作制度化建设奠定基础。

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精选模板

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精选模板

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为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湖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和《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制定《xx县残疾人事业“十三五”(20XX-2020年)发展纲要》。

一、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残疾人基本状况日益改善残疾人康复工作已全面展开。

1109例白内障患者经免费手术得已重见光明;免费为89名下肢截肢患者安装假肢,改善了他们生产和生活状况;在全县对有医疗康复需要的64名困难残疾人,针对个性需求,进行康复指导和免费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目前已有222人通过康复训练,102名聋儿经语言训练、配戴助听器后能随班就读;为57名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适配。

为275名精神病患者实行免费救助服药,31名精神病患者实行帮扶住院治疗。

免费为291名下肢行动不便者配送了轮椅,恢复他们生活和生产能力;五年来,争取多方支持,为全县各类残疾人先后建成残疾人康复无障碍通道20XX余米。

实施残疾人康复无障碍设施改造30多处,为残疾人适配助听器、发放轮椅、拐杖、平板电脑、语音闪光门铃、语音闪光开水壶等辅助器具配置2480件,极大地改善了他们的生存状况,初步实现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

残疾人教育助学有了新发展。

视力、听力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85.17%,普通高校达线生全部录取入学就读,并每人获得20XX-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年县财政共安排助学经费100万元,使全县210名残疾学生得到救助。

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3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0万元,启动建筑面积20XX平方米,床位50张,总投资达430万元的康复托养中心建设。

劳动就业帮扶实现新突破。

把落实《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作为为残疾人办实事,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重新修定出台了《xx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

中国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2.08.11•【文号】残联发[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8.1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的通知(残联发〔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有关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精神,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2012年8月11日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残疾人托养服务是帮助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

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既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本质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有关部门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政策措施,促进“十二五”时期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主要任务目标的实现和完成,现就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指导思想:以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指导,增强政府提供残疾人基本托养服务的能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在残疾人托养服务领域积极发挥作用,努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格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799号建议的答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799号建议的答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799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1.12.31•【文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799号建议的答复王伟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残疾人非遗(手工制作类)居家就业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中国残联高度重视通过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充分发挥残疾人群体创造力和潜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推动残疾人融入社会。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在促进人民就业增收、助力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一大批残疾人提供了创业就业的空间。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联合制定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重点加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培训,扶持一批民间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人”。

中国残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残疾人参与民间工艺和传统文化项目的培训力度。

2020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20〕5号),试点设立一批残疾人非遗传承基地和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开展残疾人非遗传承师带徒培训,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

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支持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技能大师建立工作室;为“十四五”期间推动残疾人通过参与文化产业就业增收作出部署。

二、关于为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居家就业提供各类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残疾人居家就业的发展,据统计,2020年度全国城乡已有94.6万残疾人实现居家就业。

中国残联配合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残疾人居家就业和残疾人工作室的支持。

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

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

发展需求
随着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增收的政策措施在“十二五”时期得到落实,残疾人的服务需求将加快增长。 除公共服务外,残疾人个性化、层次性的服务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据保守估计,中国每年的残疾人用品市场规模 即在2000亿元以上,相关的康复、养护照料等服务的规模更是难以估量。随着残疾人群体规模的扩大和消费能力 的提升,残疾人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市场规模还有望进一步逐年增大,残疾人服务业将在未来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 忽略的增长点。但同时,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仍相对滞后,残疾人收入水平和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残疾 人的消费能力与日益增长的居民消费能力相比还有相当距离,仍有巨大增长空间。
改革发展思路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和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发展残疾人事业,增加残疾人相关的产品和 服务供给,既能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对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和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也有重要意义。要坚持改革创新,更多依靠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促进经济社会稳定持 续发展。
2.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福利补贴制度。坚持普惠和特惠相结合,加快出台和完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 险的补贴和优惠措施,不断扩大残疾人享受社会救助的范围并提高标准,在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 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上,加快建设覆盖全国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制度。
3.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定制度设计,建立能够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的公共服 务平台,使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要大力发展残 疾人服务业,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扶残助残,努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要坚持扩大服务供给和提高服务质量相结合。要加快完善财税、价格、规划、土地等政策,积极支持社 会力量进入残疾人服务领域,兴办残疾人服务场所设施、研发残疾人需要的各类产品、开展残疾人相关服务。要 在努力提供更多服务的同时,促进社会提供更好的残疾人服务,实现扩量与提质的共同推进。

辽宁省十三五规划

辽宁省十三五规划

辽宁省十三五规划
辽宁省是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经济大省,十三五规划对于辽宁省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具体介绍一下辽宁省十三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首先,辽宁省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四个振兴”战略,即振兴实体经济、振兴区域经济、振兴开放经济、振兴创新经济。

这主要是针对辽宁省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的对策,旨在推动辽宁省经济由传统产业为主向新兴产业为主的转型升级。

其次,辽宁省十三五规划明确了一系列重点发展领域。

在制造业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产业发展。

在现代服务业方面,规划提出要发展金融、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创意等服务业,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小镇。

此外,规划还提出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生态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再次,辽宁省十三五规划还明确了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

规划提出要加强东北地区协作,推进辽宁与其他东北三省的互联互通和合作发展。

此外,规划还提出要加强与沿海地区和内陆省份的合作,推动沈阳、大连等城市建设对外开放平台和区域中心城市。

最后,辽宁省十三五规划重视生态文明建设。

规划提出要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发展,加快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

此外,规划还提出要建设绿色产业链,推动绿色金融和绿色消费,打造生态旅游和休闲农
业基地。

总体来看,辽宁省十三五规划在实现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和对策。

这将有助于推动辽宁省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辽宁省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前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第二节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第三节发展基础第四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五节总体环境第二章发展构想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发展目标第三章空间布局第一节优化开发区域第二节重点开发区域第三节限制开发区域第四节禁止开发区域第四章重点任务第一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第二节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第三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第四节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第五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第六节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第七节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第八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第九节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第十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一节法治保障第二节人才保障第三节实施保障前言“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创新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沈阳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期。

在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大背景下,坚持问题导向和标本兼治,科学谋划未来五年愿景目标,对于我市适应发展新常态、实施创新新举措、开创改革新局面,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集中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施政方针和战略意图,是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编制实施年度计划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十二五”《规划纲要》共提出22项主要规划指标,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新兴和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进出口总额、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耕地保有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单位GDP 能源消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氨氮排放总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7项指标完成规划目标;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项指标低于规划目标。

残疾人就业促进“十三五”实施方案

残疾人就业促进“十三五”实施方案

主要措施
主要措施
(一)完善政策,拓宽渠道,促进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
1.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
建立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各级党政机关残 疾人公务员实名统计等制度。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和地方具体实施办法,加大为用人单位 服务、岗位开发力度,促使更多的用人单位选择安排残疾人。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 人就业单位的奖励力度。各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要率先招录残疾人,推进各类党政机关招录残疾人工作。各级党政 机关中的非公务员岗位(科研、技术、后勤等),要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依法与残疾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保 障其合法权益。到2020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地市级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有1名残疾人。制定残疾人 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地方实施细则,切实发挥保障金促进残检查监督
(一)各地要依照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计划,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指标,逐级建立监督检查考核制 度。
(二)各地要认真做好各项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确保各类统计信息及时、真实、有效,中国残联将组织检 查抽查。
(三)各地要按年度开展检查评估,督促落实。中国残联将组织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建立通报公示制 度。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存在,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凸显,残疾人就业 形势将更加严峻。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依据 《“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任务目标
任务目标
以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中未就业的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扎实做好残疾人就业促进、就业培训 和就业服务工作。
背景介绍
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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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省有224.2万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5.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3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依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期间,辽宁残疾人事业牢牢抓住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机遇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9〕4号),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根本,圆满完成了“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残疾人事业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5年来,相继出台贫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和困难家庭依靠父母等类似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申请低保,以及残疾人医疗、教育、就业、公共服务等一系列- 1 -托底性特惠政策,全省有80%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和康复服务,近38万城乡贫困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扶持35万余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为75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93.5%,资助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2.6万人;培训各类残疾人120699名,实名制安置残疾人就业62277名;通过社区、家庭和机构为3.86万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照料服务,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器具20余万件;在2136个社区和31425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投资3亿元资金,建设19个残疾人康复和托养等综合服务设施,基层残疾人服务条件得到切实改善。

“十二五”期间,我省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面临诸多困难: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全省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权益保障、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完备,特惠政策比较少,保障标准较低、覆盖面较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化进程刚刚起步,资源相对匮乏,与残疾人实际需求尚有较大差距;残疾人事业投入不足,服务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匮乏;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促- 2 -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只有顺应和引领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全省残疾人小康进程,切实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才能使残疾人与全省人民一道同奔小康社会,共享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一)总目标。

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就业层次和收入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生活得到稳定保障,基本达到小康水平。

全社会关爱、支持、帮助残疾人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体系和法制环境更加完善,服务更加丰富全面,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二)指导原则。

1、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

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他们基本的生存发展需求,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他们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立足省情,讲求实效,加大投入,加快发展,不断缩小残疾人状况与全省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

突- 3 -出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为残疾人发展创造基本条件。

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建立投入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

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帮扶,进一步解决好残疾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环境。

要促进残疾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

3、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

抓住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重要战略机遇期,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既要着眼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尽快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又要充分考虑地区差异,政策、资金、项目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倾斜,推进城乡、区域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均衡发展,力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有机统一,使残疾人小康进程与当地全面小康进程相协调、相适应。

4、坚持问题导向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抓好关键问题,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切实找准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受益面广的实际问题。

在此基础上,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残疾人民生为重点,在主要问题上实现重点突破,逐步推进,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一)社会保障。

- 4 -主要任务:——细化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的总体框架、具体内容和推进措施,努力扩大残疾人保障政策的覆盖面。

——提升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险力度,积极探索残疾人保险新领域。

——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拓展残疾人福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政策措施:1、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继续对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实施分类施保。

进一步落实好享受低保救助残疾人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上浮不低于20%的分类救助政策。

加大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分类救助力度。

困难家庭中依靠父母、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其他类似成员供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改善供养条件。

3、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

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帮助城乡残疾人按规定加入医疗保险。

探索制定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

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

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残- 5 -疾人申请社会救助要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4、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衔接与服务对接,逐步提高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水平。

对稳定期的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服药救助,做好贫困残疾人彩票公益金项目。

配合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在沈阳、大连等市创建精神卫生示范区,探索和创新精神卫生工作模式。

5、各地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高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保费标准,探索将三、四级残疾人纳入政府代缴范围,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帮助城乡残疾人按规定加入基本医疗保险。

探索制定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

6、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

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

建立各级各类康复机构的指导和转介机制。

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

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

结合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残疾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足额及时到位。

7、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残疾人基本需求相适应,- 6 -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并逐步提标扩面。

残疾人福利补贴按规定不列入低保收入计算范围。

探索建立老年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落实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政策。

8、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

研究制定聋人、盲人在通讯、网络、数字或有线电视等方面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9、发挥国家辅具(东北)区域中心职能,完善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建立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长效机制,继续执行为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制度,优先为就学就业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争取中国残联支持和省本级投入,“十三五”期间实现我省残疾人有辅助器具需求的全覆盖。

(二)基本公共服务。

主要任务:——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多元化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加强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改善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政策措施:1、积极稳妥地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将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项目扩展到残疾人社会保障、医疗、康复、- 7 -法律维权、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托养、照料、住房保障和无障碍服务等各个领域。

建立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

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形成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高效配置的服务体系和供给体系,显著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

2、加强对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托养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优先立项、审批,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和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对照国家出台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和托养机构建设标准,对县级以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未建项目实施新建,对已建项目设施面积和功能未达到要求的残疾人服务设施实施改扩建,切实提高服务能力,满足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求和残疾人的基本需求。

逐步推进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给予便利和优惠。

3、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意见要求,积极培育并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确保服务供需的基本平衡。

制定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发挥残疾人服务行业组织自律监督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统筹规划残疾人服务业发展。

4、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中小企业,培育一批残疾人服务龙头企业,在用地、金融、价格等方面给予优惠,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 8 -品。

以培育推广残疾人服务品牌和先进技术为重点,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5、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

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康复、托养、护理等保险产品。

(三)康复。

主要任务:——推动建立以0-6岁残疾儿童为主的基本康复救助和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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