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矿无轨胶轮车管理办法

为加强无轨胶轮车运行及维修管理,规范运行秩序,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职责

1、技术科为胶轮车运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胶轮车运输方案和运行管理制度的制订、运行措施的审查、运行事故的分析、胶轮车的年审,负责胶轮车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2、机电办为胶轮车设备管理和维修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胶轮车设备台帐,组织对胶轮车完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及安全评估,制定胶轮车维修管理制度及完好标准,制定胶轮车大修计划,制定矿内部维修内容及要求,办理外委修理相关工作,组织进行胶轮车故障的分析,组织进行新车及外委维修车辆的验收等工作。

3、调度室为胶轮车运行的协调部门。负责根据现场条件、车辆台数、施工队伍地点的变化等,对胶轮车运行区间、运行台数、乘坐单位及人员等情况及物料运送工作进行协调和考核。

4、安监处为胶轮车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胶轮车运行和乘坐秩序的安全监督检查。

5、教培中心负责胶轮车司机和维修工的培训工作。

6、运搬工区为胶轮车运行和日常检修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区队胶轮车管理规章制度,按矿规定要求完成胶轮车人员和物料的运输任务,做好胶轮车日常检查保养和矿内部修理工作,按规定设置并管理好胶轮车运行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标志及声光报警信号等工作。

7、巷修责任单位负责进行胶轮车运输线路巷道和路面的维修工作。

8、运转工区负责副井罐笼、摇台和操车段胶轮车运行线路的维护工作。

二、胶轮车运行管理

1、技术科、机电办、安监处必须各明确一人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胶轮车管理工作;运搬工区设专职副区长负责胶轮车的管理,并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胶轮车技术管理工作。

2、胶轮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胶轮车司机岗位证及安全资格证上岗。

3、运搬工区必须健全完善胶轮车司机对车辆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的制度。制度中必须明确检查的时间、频次、检查的项目内容和要求、检查的手段和方法、查出问题的汇报程序和处理方法、检查人员责任及奖罚等。每班出车前及交接班前必须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把刹车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轮胎及固定、油、水、气、照明等涉及安全的重要项目或部位作为重点。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并进行安全确认的车辆不得运行。

4、胶轮车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车辆运行中司机必须密切注意观察和感觉各系统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必须采取可靠停车措施停车检查,出现故障要向工区值班人员及时汇报,以便尽快排除故障。严禁带病运行。排除故障过程必须执行规定的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斜巷停车和排除故障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

5、运搬工区必须健全完善胶轮车司机交接班制定和记录。制度中必须明确交接的时间和地点、交接的项目、交接的方式、交接记录填写的格式和要求、责任和处罚等。胶轮车司机必须全员现场交接班并按交接班规定严格交接,上一班司机必须把车辆运行情况、车辆完好和线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班须注意的事项等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并在交接记录薄上交接签字。

6、胶轮车的检查和运行实行人与车固定或相对固定或其它形式的包机制。

7、运搬工区必须按矿规定排定好胶轮车司机月度轮休表,保持每班出勤司机人数固定并满足胶轮

车运行需要。

8、运人胶轮车每班必须严格按矿下发的《胶轮车运行时刻表》规定的时间、车次、运行车数、乘坐单位和人员及相关要求运行。特殊情况不能按《胶轮车运行时刻表》运行时,由矿调度室协调安排。发车时间以胶轮车司机携带的便携式瓦检仪为准,发车时间延误不得超过规定时刻10分钟。现场情况、车辆及乘坐人员等情况发生变化时,由矿调度室及时组织修改下发《胶轮车运行时刻表》。

9、太原车和湖北车乘车人数不超过20人,常州人车不超过30人。运货胶轮车装载货物或设备等最大不得超过额定吨位。乘车人员严禁携带火工品。

10、生产安全应急情况用车由各区队值班人向矿调度电话请示,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协调。不得违反规定乱要车、乱派车、乱出车。

11、运搬工区必须建立胶轮车运行记录薄。胶轮车司机必须在运行记录薄上做好胶轮车运行记录,包括驾驶车号、运行班次、驾驶司机姓名、运输人员及类型、派车单位及派车人等。

12、各胶轮车乘车点必须安设进出口可以上锁并便于乘车人员排队的护栏。胶轮车司机在护栏里按规定人数依次清点放人。

13、南北翼发车点须按目的地在车后门挂牌提示乘车人员乘车。

14、乘车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分配给的车次及车辆乘车。

15、规定直达运行的不得中途停车下车,中间不得拦截车。

16、胶轮车运行线路实行封闭式管理(特殊地点不能封闭的另行编制安全措施),胶轮车运行沿线除在胶轮车非运行时间段进行安全检查、检修维护、清理卫生和冲尘等可以进入胶轮车道外,其它人员和有轨车辆不得进入,如确需进入的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

17、运搬工区为维护胶轮车乘车秩序的主体单位,各乘车单位带班带队人员组织好本单位乘车人员按胶轮车司机安排依次有序乘车。安监处分管安检员现场负责乘车秩序的监督检查。

18、胶轮车运行速度直线不超过25公里/小时,弯道不超过5公里/小时。行进至道口、弯道时应鸣笛。司机与车厢内信号联系为:一声停、两声前进,开停车必须按此信号联系提示。胶轮车在斜坡上运行时严禁换挡操作,严禁空挡滑行。车辆在斜坡上停车时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措施,确保安全停车。车辆没有停稳人员不得下车。停车必须采取驻车制动。

19、胶轮车运输沿线必须设置齐全限速、鸣笛、警示、提示等交通安全标志及道口安全防护装置和声光语言报警信号。

20、胶轮车运行线路应按规定进行收尘和冲尘,但在遇水容易打滑的大斜坡及前后各30米范围内,路面不得洒水,并经常保持路面干燥。沿线低洼点积水处须及时排水,不得因积水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21、同一胶轮车运行线路,同向运行时,车与车相距平巷不小于50米,斜巷不小于100米;不得相向运行(提前联系好能保证在中间调车峒室安全避让的除外)。

22、在胶轮车乘车点出现人员拥挤、秩序混乱等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情况时,胶轮车司机必须停车;在运行途中发现有人员或有轨车辆进入车道、有障碍物等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时,胶轮车司机必须采取安全的停车措施及时停车,并实现安全驻车。司机对现场不安全情况处理不了的,须及时汇报工区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只有在不安全因素消除后方可启动运行。

23、胶轮车运行期间,所有司乘人员不得将头、手等身体任何部位探出驾驶室或车厢。

24、具备胶轮车运行条件的采掘工作地点,可以使用WC3Y(A)运货胶轮车运送重量不超过3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