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评标定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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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

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

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为了让广大招标人能够用好《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赋予的定标权,切实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特制定本工作指导规则,供招标人参考。

一、总体原则(一)先立规则后做事定标工作涉及巨大经济利益,如果定标没有规则,招标人容易成为利益主体攻击对象;如果规则不是事先制定,而是在定标过程中临时确定,无论该规则是否公平、公正,当利益相对方质疑时,看似合理理由却可能无法令人信服。

为此,招标人采用票决方式进行定标的,应事先确定相应的定标工作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办事,不临时动议,不临时改变既定规则。

(二)树立合理价值观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种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活动。

招标人通过招投标选择一个履约能力较强、商务价格合理的中标人,是当今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主流价值观。

详见附件一《相关评标定标方法优缺点分析》。

(三)确保内控机制相对稳定性招标人事先确定定标工作规则作为内控机制应保持相对连续性、稳定性,除了不断完善、调整外,价值观不宜突变,避免规则沦为一事一议。

二、操作细则(一)引导投标人进行合理有序竞价1.投标人的报价策略如果投标人知道招标人在定标时不考虑价格因素,则多数投标人会贴近投标报价上限进行报价,以追求利益最大化。

当抛开投标报价进行纯粹择优时,优质企业在市场上可能较多,定标委员投票支持哪家企业都有其合理性。

长此以往,可能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廉政压力。

反之,如果投标时只有报价较为合理、优惠才有可能中标,则投标人会考虑实际成本进行合理有序竞价。

2.引导合理有序竞价的精髓以投标价格作为入门第一道槛,在价格入围之后,淡化价格要素,以择优作为定标重要因素(否则就会引发恶性低价竞争)。

在这种机制下,投标人既要考虑自身成本,不能恶性低价竞争,又要考虑其他投标人策略,并报出相对优惠价格,争取价格入围。

特别提示:价格入围切线原则上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也可不明示(包括在招标人内部也不一定公开该信息),但是不明示的价格入围切线一定要在截标之前确定并不再改变(要保持可追溯性),否则会有相当大廉政风险和廉政压力。

监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监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七、评标办法一、评标定标原则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管、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监理大纲、监理机构及人员组成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定标;二、开评标程序1招标代理主持人宣布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参加会议有关人员,监督人宣读开标纪律;2投标人检查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及需评审原件密封情况,签字确认;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核验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监到场参加情况并现场记录,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监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并在项目负责人总监到场核验表签字确认,招投标监管、监察等监管机构人员监督;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监未到场参加开标会并未提供身份证证书原件,或验证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打开商务标标书,宣读投标函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打开技术标标书,导入投标人技术标光盘;6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休会;7进入评标阶段,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然后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8评审结束后,现按照评标办法相关要求随机抽取商务标权重、系数等;抽取权重、系数等结束后,招标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监督人签字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休会;9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委会汇总商务标技术标评审结果;10评标委员会确认评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11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招标结束;三、评审内容及计分标准总分100分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注:1、以上所有内容必须全部通过方为合格;2、以上评审内容除投标保证金、变更证明材料均应在商务标文件中体现;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或提交原件不全的或原件与资格审查文件不符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将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报价50分1、监理投标报价依据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中“九报价要求及方式”报价;未按要求报价,此项50分不得分;2、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⑴、将计算求得的最终基准价C•值作为满分50分;以此为基准价,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扣完为止;⑵、最终基准价C值的确定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得出:C=A×Q1+B×Q2×XA值为招标控制价,本项目A值为0.80%;B值为≥A值70%的各投标报价平均值;如投标有效单位为5家或5家以上者,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报价平均值为B值Q1值取0.45、0.50、0.55Q2=1-Q1,Q1值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X为修正系数:0.98、0.97、0.96、0.95、0.94X修正系数,首先由招标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计算机当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然后由这家单位派代表通过计算机抽取随机系数;三技术标评审监理大纲25分1、工程概况1分1工程概况等各项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述清楚0.5分;2工程特点、实施难点、监理工作重点有针对性0.5分;2、项目监理班子组织形式、人员结构、职责任务3分1有明确的组织形式1分;2项目监理班子人员结构、职责任务明确,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或不与之冲突2分;3、质量控制6分1质量有总目标,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目标分解基础、结构、装饰等2分;2对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的控制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关键部位考虑周到细致2分;3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1分;4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1分;4、进度控制4分1说明进度控制的原则、任务和工作制度1分;2对总进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1分;3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点要览,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施工进度计划2分;5、造价控制3分1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控制造价的措施,造价控制的原则、任务及制度合理1分;2要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和内容;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1分;3措施得力,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合同措施确保实现投资控制目标,能针对项目特点,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化建议1分;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分对安全控制的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针对性,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目标要求,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有完善的文明监理、现场监理制度2分;7、合同和信息管理2分1内容齐全,能根据合同具体条款,公正调解合同纠纷公正处理合同索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了索赔与反索赔具体措施1分;2有减少工程延期发生的预控措施,对工程延期的管理办法切实可行0.5分; 3根据工程实际,列举信息管理的内容0.5分;8、组织协调1分积极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有完善的现场协调制度,协调方法和措施得力1分;9、投入检测仪器1分1监理现场投入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电气测量仪、摄像照像等检测仪器0.5分;2监理现场配备交通、通信、计算机等辅助监理设备0.5分;10、旁站监理2分按照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工程制定了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人员职责等,做出承诺且符合规定要求的2分;未作承诺或旁站监理承诺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得0分;监理大纲最终得分为:评委评出结果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打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审过程中,如其技术标投标专用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或光盘无法读取后缀为XML格式的,或监理大纲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等明示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监理大纲将按0分处理;四投标企业和项目总监获奖、项目班子配备加分25分投标企业监理人员一览表中所列配置满足招标文件总则第二条“投标单位”条件要求,否则视为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企业获奖、业绩加分14分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加分;1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企业所监理的房屋公共建筑工程,获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如“黄山杯”的每个工程得2分,最多得4分;获“鲁班奖”的每个工程加3分,最多得6分;同一工程以最高荣誉为准,不累加计分;满分6分;须提供监理合同和获奖证书;2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群体性或单体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含住宅小区及工业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监理合同;3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含5万,10万平米以下的医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1分;企业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上含10万,15万平米以下的医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企业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米以上含15万的医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得4分,最多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监理合同;注:第2项业绩与第3项业绩不重复计分;2、项目监理机构11分2.1、项目总监7分1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10年及以上,得0.5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批准日期为准;具有高级职称得0.5分;满分1分;2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得0.5分;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得0.5分;满分1分;3总监获省级建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荣誉,得0.5分;国家级建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荣誉,得1分;满分1分;4项目总监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15万平方米以下的群体性或单体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含住宅小区及工业建筑工程,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群体性或单体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含住宅小区及工业建筑工程,每项得2分,满分4分;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2.2、监理机构人员4分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对人员配置的基本要求,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标委员会视增加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酌情加分;满分1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或省工程建设监理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人员证书;2拟派驻总监代表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性或单体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含住宅小区及工业建筑工程,每项得1分;满分1分;总监代表必须在业绩中担任总监代表职务;须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3配备专职安全员,该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师岗位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加1分;满分1分;4配备专业造价工程师,若该人员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岗位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加1分;满分1分;注: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以上奖项证书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协会颁发;以上评分项凭相关合同、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得分,未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的相应评分项不得分;四、中标候选人推荐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得分排列优劣顺序,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取消其本次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3、其他没有明确法规依据,本办法又未作规定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处理;4、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监理评标细则

监理评标细则

附件1: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方法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及《杭州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规范监理招标的评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评标、决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备选中标人和选择中标人。

二、评标方法和内容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

凡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格式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的投标书及投标人按以下四部分内容分别进行分析评分。

1、资信业绩及能力主要根据投标资料对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的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分,此项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照评分细则和评标资料,经充分分析、研究后,按规定进行评分。

2、监理组织、措施、手段在认真审阅、分析投标书及监理大纲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评分细则的要求和规定由各评分专家自行判定评分。

3、商务监理费报价分由评标委员会指定专人按照评分细则计算并复核。

4、市场与现场联动加(扣)分,最高不超过0.2分。

三、评分细则1、资信业绩及能力(20分)1)、企业信誉分:监理企业上一年度获注册地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得2分;监理企业获ISO9000系列等级质量认证的得0.5分;监理企业上年度获县(市)级及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证书的得0.5分。

2)拟派项目总监在本市近三年以来以总监身份负责的类似工程获得国家级质量奖的得5分;获得省部级质量奖的得4分;地(市)级质量奖的得3分;县(市)级质量奖的得2分。

以最高奖项为准,不得累加。

(有效证明材料为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

)3)拟派项目总监高级职称得3分、中级得2分。

4)拟派项目总监到位率承诺达到70%以上得5分;达到50%以上得2分;低于50%得1分。

5)外地进富监理企业上一年度复核合格为4分,基本合格为2分,新进富企业为3分,本地企业一律按合格算。

工程监理实践报告

工程监理实践报告

工程监理实践报告工程监理实践报告1一、工程的招标与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一般包括:招标准备。

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组织资格审查。

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

召开投标预备会。

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评标和定标。

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程序。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招标组织,明确招标范围和内容,编制招标方案等内容。

明确招标范围和内容。

综合考虑工程特点、建设规模、复杂程度、建设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等因素,明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和内容。

编制招标方案。

包括:划分监理标段、选择招标方式、选定合同类型及计价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安排招标工作进度等。

编制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般应由以下内容组成: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拟签订监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以及履约担保格式等。

5、投标报价。

6、设计资料。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据此做出的判断和投标决策。

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开标时间、开标过程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要求和程序。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编写评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指定的媒体或场所公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和程序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在15日内按有关规定将监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会涉及许多合同,如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咨询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合同管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组织建设工程实施的基本手段,也是项目监理机构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的重要手段。

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

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凯里营运管理中心招投标流程管理办法二O一一年十二月目录1.立项2.招标、评标流程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5.评标文件6.中标通知书文档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2.立项**工程项目招投标立项会议纪要签到表时间:年月日地点:**工程项目招投标立项会议纪要文档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2.招标、评标流程工程项目招标、评标流程文档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2. 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招标评审小组根据公司关于实施“三个公开招标”的规定要求,为认真、深入地开展好工程分包公开招标工作,特成立“工程分包招标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本项目在工程分包公开招标过程中的招标立项、市场调查、资格预审、招标邀请、评标等相关事项。

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凯里营运管理中心年月日施工单位情况调查表确定约请投标队伍的会议纪要签到表时间:年月日地点:确定约请投标队伍的会议纪要招标工程一览表(招标编号:)竞标邀请书***公司:凯里营运管理中心决定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本次**工程项目的竞标。

1、本项目招标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见招标工程一览表。

2、请凭本投标书**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凯里营运管理中心养护工程科领取招标文件,3、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地点:标前会议时间:**年**月**日**时,地点:4、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竞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凯里营运管理中心养护工程科6、定于**年**月**日**时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凯里营运管理中心公开开标,竞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请立即以传真方式确认已收到此邀请书。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第三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凡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项目必须按照省建设厅鲁建建字〔2001〕20号文件要求进入青岛市有形建筑市场招标投标,5000万元以下应招标监理项目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市场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评标专家的评审行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员可依法随时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为便于社会各界对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第六条本办法分为大型建设工程和一般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大型建设工程是指一等工程;一般建设工程是指二等及以下工程;工程专业及等级划分按照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第七条拟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大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一般建设工程项目总监可以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不配备监理员;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包括土建、水暖、电气、造价或建筑经济专业,大型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可做适当调整,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等级应当与招标工程的等级相符;一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一个一等或两个二等或三个三等工程时,二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一个二等或两个三等工程时,三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两个三等工程时,不得参与投标;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专业,其它工程的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有在监工程项目时不得参与投标;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可以参与本市各区、市同一区域或相邻区域内项目监理的投标,但同时监理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一等、二等或三个三等工程,否则,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分项不得分;第八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并明确主投标人,主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在监理单位;由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人员不得少于拟投标监理机构的40%;企业业绩、项目总监业绩、类似工程经验、国际管理体系认证等计分项以主投标人为主,联合体其他各方不计分,联合体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得分,按主投标人考核分乘60%加其他联合体各方得分的平均值乘40%计分;第九条企业投标时的项目总监与企业报名时的项目总监原则上应一致;如确需更换,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单位同意,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拟更换的项目总监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原报名项目总监,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第十条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造价不得低于同期市造价管理部门统一发布的标准;第十一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其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按预计中标监理费金额的2%收取,但最高不超过80万元;第十二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二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五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六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七项目总监逾期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八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九监理取费超出国家规定取费范围的;十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十一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十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况的;第十三条工程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一人;招标人代表应为本单位人员同时应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建设类执业注册师;第十四条投标人提供的监理业务手册、监理从业人员执业手册、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等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可靠;各类奖项以获奖证书或有关文件日期为准,竣工验收的工程,以质量监督部门确认或签署日期为准;业务手册、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必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相关业绩方可计分;第十五条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备案并按规定办理项目总监业绩认定,其他工程完成工作量至三分之二,并按规定办理项目总监业绩认定后方可作为评标评分依据;第十六条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第十七条企业或项目总监所监理的已竣工工程获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筑业协会评定的优质工程奖及所承建项目评定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获得其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竣工项目优质工程奖的,应同时提供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和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无效;超越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及行业管辖范围评审的奖项不予记分;第十八条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总监,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者授予优秀项目总监称号的正式文件;其他省级建设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总监,必须同时提供关于授予优秀项目总监称号的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总监,除提供获奖证书和授予优秀项目总监称号的正式文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该部门评选优秀项目总监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项目总监考评方能计分;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无效;第十九条外地投标企业须持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参加投标;包括监理业务手册、总监业绩证明等;第二十条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得分构成该标书的总得分;第二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二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中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投标人最终得分;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两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第二十五条中标后,监理机构人员需要调整的,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大型工程、一般工程分别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六个月内、三个月内调整项目总监的,评标时该工程作为后任总监业绩计分;超出上述期限调整的,评标时该工程作为前任总监业绩计分;两任总监均在工程主体验收备案后方可视为不再担任该工程总监;第二十六条工程停工半年以上,需撤换项目总监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撤换,撤出后的总监视为不再担任该工程总监,评标时也不予加分;第二十七条特殊专业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二十八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可以参照国际惯例进行招标;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青岛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青建管字200611号同时废止;附件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技术标书评分标准施工阶段附件2:大型房屋建筑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商务标书评注:管理考核项仅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附件3:一般房屋建筑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商务标书评注:管理考核项仅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附件4: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附件5:一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修订稿

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修订稿

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进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评标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第四条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活动中评标定标工作的监督。

省、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公室)具体实施监督。

第五条评标定标工作应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在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在其它场所操作。

第二章评标定标机构第六条评标定标应依法成立相应的评标定标机构。

大中型项目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下设评标委员会。

招标领导小组即为定标机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一般项目应成立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工作。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由招标人指派专人与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2/3。

专家应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置的专家库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的专家可代表招标人参加评标,特殊项目经招标办公室批准另行确定。

第三章评标定标的一般规定和纪律第八条一般工程评标定标应于开标当日完成,大中型项目的评标定标可于开标后7~15日内完成。

评标工作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九条评标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监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监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和定标,即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先进合理可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监理单位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信誉、能力、技术经验、人力、物力和财力,综合评分总分最高者中标。

评标小组分为商务标评委和技术标评委,分别对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分。

如出现投标人总分相等时,以商务标得分高者为优。

具体办法如下:一、商务标40分(一)投标报价(满分40分)1、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率报价有效范围:2、报价评审,满分30分,具体办法标准如下: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鉴定且投标报价费率在有效范围内,投标报价费率最低的得30分,与最低报价费率相比,报价费率每增加0.01﹪扣1分,得分计算公式:30-(投标报价费率-最低投标报价费率)×100×100×1分。

(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三位)。

(最多扣完30分)(二)资质条件分(满分4分)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2分;同时具备造价咨询资质加2分。

(三)业绩、信誉分(满分6分)1、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荣获全国工程监理机构政府放心单位荣誉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2010年以来完成以来完成或目前正在实施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及以上房建项目监理业务的每项1分,满分2分(提供监理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技术标60分(一)监理方案21分1、方案中的“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监理措施,符合监理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者,并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

本项满分为16分。

(1)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0~3分)(2)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0~3分)(3)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0~2分)(4)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0~2分)(5)合同及信息管理工作任务与方法(0~2分)(6)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与方法(0~2分)(7)监理工作制度及廉洁自律措施(0~2分)2、监理方案能够针对本工程特点深入透彻分析本工程的监理重点及难点得4分。

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

第八章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本次招标执行建规字〔2017〕1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采用“评定分离”制,按照苏建招办〔2017〕3号《评定分离操作导则》执行。

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4名(少于4名全部推荐)、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2名、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公示后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考核方式,可以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也可以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⑥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⑦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⑧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名。

4、特殊情况的考虑。

(1)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

(2)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评定分离定标方法及要素分析

评定分离定标方法及要素分析

评定分离定标方法及要素分析摘要:招投标是工程项目建设中非常重要的前期工作,随着工程市场的不断完善,招投标工作机制也随之越来越完善,评定分离定标法在实际招投标工作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基于此,文章主要针对评定分离定标方法及要素展开了论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招投标;评定分离;定标;方法;程序;建议1评定分离定标的含义评定分离,即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

事实上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中,评标和定标本来就是分离的,“评定分离”这一概念实则强调改变评标专家对评标定标的决定性作用,从而突出招标人的定标权。

所谓“评定分离”,就是要改变以往评标定标全部由评标专家决定的做法,主要突出招标人的择优定标权,即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仅作为招标人定标的参考,招标人拥有定标的决策权,按规定通过票决来确定中标人。

2定标办法定标办法由下列4种组成,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中1种作为定标办法,也可以选取2种以上定标办法,在开标会现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1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2.2排序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先后中标的顺序从小到大排序,将中标候选人所得排序号累加即为的得票数,得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为2家及以上时,可抽签确定中标人。

2.3票决抽签定标定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先后中标的顺序从小到大排序,将中标候选人所得排序号累加即为得票数。

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最少的前2名中标候选人再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

当票数最少的前2名中标候选人发生并列情形时,并列者均进入抽签确定中标人程序。

2.4直接抽签定标采用合理区间法的招标工程,定标委员会应当直接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在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1名中标人。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1.09•【字号】赣建字〔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现将新修订的《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予以印发,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原《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赣建招标〔2012〕18号)同时废止。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月9日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50分,商务标(综合素质、报价)50分。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存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13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23号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重大偏差情形,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否决其投标情形;(三)投标人存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四)其他依法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对已认定为投标无效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下一步评审。

详细评审技术标、商务标详细评审内容见详细评审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规模和标准】工程监理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必须依法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选择监理单位。

必须依法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遵循原则】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市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区、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

第六条【主体责任】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七条【招标场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应当进入依法设立的有形建筑市场等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第八条【招标人】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人是依法提出监理招标项目、进行监理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前置条件】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监理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有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监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监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评标知识讲座一、监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二、强制实行监理的范围三、监理企业资质营业范围四、强制监理招标的范围五、监理不需招标项目六、监管机构及其职责七、监理招标条件八、监理招标方式九、监理招标程序十、监理评标程序十一、监理费计取一、监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施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2001年7月5日施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改委3号令)2000年5月1日施行《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规定》(省政府赣府发[2004]10号文)2004年4月28日施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人大18号公告)2004年1月1日施行监理招投标具体操作法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2007年5月1日施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8号令)2007年8月1日施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86号令)2001年1月17日施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江西省监理招投标实施和评标办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2日修正《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赣建字[2006]8号)2006年3月1日施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赣建招标[2012]18号)2013年5月1日施行二、强制实行监理的范围国家强制《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国外贷款、援助资金工程;(三)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四)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五)资额3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六)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1994年12月30日)

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1994年12月30日)

•【法规标题】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4年)•【颁布单位】建设部•【发文字号】•【颁布时间】1994-12—30•【失效时间】•【法规来源】•【全文】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4年)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4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六日经第十七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政府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使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达到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情况开展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

第四条施工招标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

凡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和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招标投标.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施工招标投标的规定和办法;(二)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招标投标工作;(三)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提供服务;(四)维护国家利益,监督重大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五)审批跨省的施工招标投标代理机构。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二)监督、检查有关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三)审批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施工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四)调解施工招标投标纠纷;(五)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建设工程开评、评标与定标

建设工程开评、评标与定标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1.2 开标程序

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主持人宣布开标顺序。如招标文件未约定开标顺序的,一般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 顺序或倒序进行唱标。


7.唱标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唱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唱标内容,严格依 据投标函(或包括投标函附录,或货物、服务投标一览表),并当即做好唱标记录。 唱标内容一般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报价、备选方案报价、工期、质量目标、 投标保证金等。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公布标底。

(4)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4.2.1 评标原则与纪律


2.评标纪律
《招标投标法》第44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 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 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 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 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 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 行为。
开标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应具体到某年某月某 日的几时几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如果招标人需要修改开标时间和 地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4.1.3 开标注意问题

2.开标参与人
《招标投标法》第35条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 加。”对于开标参与人需注意下列问题: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一、前言随着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建立一个科学、公开、公正的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十分必要。

本文将介绍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二、招标流程1. 招标公告发布在招标前,相关单位需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范围、标段划分等。

2. 投标资格审查招标单位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关资质和要求。

3.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背景、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技术要求、资格要求、投标方式、评标方法等内容。

4. 招标文件发布发布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查阅。

5.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要求递交给招标单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6. 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7. 筛选入围公司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筛选出一批有潜力的公司入围,并通知相关单位。

8. 现场考察对入围的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其实际情况、业绩、经验等。

9. 最终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根据现场考察结果和投标人的综合评审得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10. 中标通知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进行合同签订和后续工作安排。

三、评标方法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经济报价、业绩、组织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

1. 技术方案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创新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2. 经济报价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经济报价进行评审,根据报价的合理性、透明度、符合预算等方面进行评分。

3. 业绩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过往工程业绩进行评审,根据工程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等进行评分。

4. 组织管理能力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组织管理能力进行评审,根据企业的规模、组织结构、管理流程等进行评分。

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一)投标文件初审:1、评标委员会对法人授权委托、提交投标保证金等情况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否决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2、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有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标准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得进入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

(二)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书进行评审,并由评标专家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书分别打分。

各投标人技术标书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专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三)商务标书评审:商务标书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认定。

设置项目总监答辩的项目,由评标专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现场随机提出两个问题,由各投标项目总监分别单独答辩。

项目总监答辩得分由评标专家根据答辩情况分别打分。

项目总监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专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四)投标人排序: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书得分、商务标书得分之和。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当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商务标书得分高者居前。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各投标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选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中标候选人并列时,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评分细则一、技术标:监理大纲35分1、质量控制措施 8分2、进度控制措施 8分3、造价控制措施 8分4、安全和文明施工及缺陷责任的管理措施 6分5、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的其他控制措施 5分二、商务标:65分(一)监理取费 30 分所有有效投标费率中最低得基本分30分,其他费率与之相减,每上升0.1%(含0.1%)扣2分, 不足0.1%按0.1%计算。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修正)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修正)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12.31•【字号】•【施行日期】1994.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招标投标正文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2月1日粤府(1994)18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发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等50项规章的决定》进行修正)第一条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和管理,按《条例》和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实行招标投标(包括议标、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的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招标单位名称及其基本情况;(二)工程概况;(三)项目批文及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四)招标方式及对投标单位的技术资质要求,属邀请招标的,需提出拟邀投标单位的名称;(五)评标定标办法;(六)标底的审核方案;(七)招标评标小组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及成员单位名称、人数。

第四条申请投标的单位向招标单位递交的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企业概况,包括营业执照和技术资质等级证书,企业现有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技术力量、技术装备水平等情况;(二)本单位近期承包的主要工程规模、质量、工期、安全及履约信誉等情况。

投标申请经招标单位同意后,发给招标文件。

第五条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标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主持。

招标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银行等单位单数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

大中型项目或技术性要求较高的项目,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评标工作。

第六条施工、设备供应投标保证金为标价的2%,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如投标单位没有按招标书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书无效。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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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评标定标方法
说明:
1、监理大纲得分为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之后的平均得分;监理综合得分以监理大纲与其他得分汇总后合计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如最高分出现并列时,在评标委员会监督下,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人。

3、所有涉及评分项目的内容均以网上扫描件为准;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否则不得分;
4、获奖情况:需提供工程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或建设网下载的文件等证明材料,时间以证书或表彰文件日期为准,如果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
5、近两年指2017年7月至今;近五年指2014年7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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