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维护集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派往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合作单位的所有外派人员。
第三条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二)权责分明,责任到人;(三)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并重;(四)保障外派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一)政治素质高,忠诚集团;(二)业务能力强,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任用程序:(一)根据工作需要,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外派人员名单;(二)经集团领导审批,确定外派人员;(三)外派人员到任后,与派驻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的战略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二)参与派驻单位的管理和决策;(三)监督和指导派驻单位的工作;(四)维护集团利益,维护外派人员合法权益。
第七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权限:(一)根据派驻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二)对派驻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对派驻单位违反集团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集团;(四)享有集团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外派人员管理第八条外派人员的考核与评价:(一)外派人员的考核应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等方面;(二)考核结果作为外派人员晋升、调整岗位、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培训和提升:(一)集团应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二)鼓励外派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待遇与保障:(一)外派人员享受集团规定的薪酬待遇;(二)集团应关心外派人员的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住房、交通等保障;(三)外派人员在派驻期间,享有带薪休假、探亲假等福利。
对外投资合作人员外派管理工作做法
对外投资合作人员外派管理工作做法
对外投资合作涉及到外派管理工作,以下是一些做法和建议:
1. 制定外派政策:确立明确的外派政策,包括外派目的、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这将有助于统一管理标准,并为外派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
2. 招募和选拔:根据外派项目的需求,进行合适的人员招聘和选拔工作。
重点考虑候选人的技能、经验、语言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等因素。
3. 培训和准备: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熟悉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商务礼仪以及业务环境等。
此外,还可以提供语言培训和跨文化沟通技巧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
4. 签订合同和协议:与外派人员签订详细的合同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内容可以包括薪酬、工作期限、任务目标、离职安排等。
5. 提供支持和服务:确保外派人员在目的地地区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提供住宿、交通、医疗保险等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工作。
6. 定期沟通和反馈:与外派人员保持定期沟通,了解其工作情况和生活需求。
提供及时反馈和支持,确保外派人员能够在工作中得到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7. 文化适应和团队建设:帮助外派人员适应目的地地区的文化差异,鼓励他们
参与当地团队活动,促进彼此的了解和合作。
8. 跨部门协调和合作:与本土团队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协调和合作,确保外派项目的顺利推进,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9. 评估和总结:定期评估外派项目的成果和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外派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的方向。
以上是对外投资合作人员外派管理工作的一些常见做法和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能源投资集团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能源投资集团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根据能源投资集团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董事监事的外派管理需
遵循以下规定:
一、外派董事监事需具备专业背景,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并具备丰富相关工作经验。
二、外派董事监事需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三、外派董事监事需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外派董事监事需积极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对公司战略发展和风险控制提出合理建议。
五、外派董事监事需定期接受公司内部和外部的评估和考核,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六、外派董事监事离开公司职位时,需如实向公司交代工作情况,并确保平稳交接。
七、外派董事监事有权参加公司的有关会议和活动,提升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
以上规定为能源投资集团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各外
派董事监事应严格遵守,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集团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参股企业管理,完善外派人员工作制度,切实保障集团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提高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派人员”,是指由集团公司向所属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2.熟悉集团公司或派驻公司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履行董事监事职责;4.集团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外派人员:1.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员;2.与派驻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情形的人员;3.任职期间,其主管或分管工作存在错误或失误,给所任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4.集团公司认为不宜担任外派人员的其它情形.第五条外派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外派人员不得在其亲属担任重要职位或与外派人员有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关系的企业任职,也不得在与其本人、亲属发生或即将发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企业任职.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在外派人员任职前进行相关调查,外派人员应向集团公司说明情况;委派期间发生此类情况,应采取重新委派外派人员或亲属回避的方式解决.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第六条向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委派外派人员,由集团公司根据派驻公司情况和人员资格条件,通过相应程序提名、审核、批准,确定候选人选.同时,还可以采用公开竞聘、招聘、选聘方式,择优产生外派人员候选人,同时仍需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核、批准程序.第七条外派人员候选人确定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草拟委派文件,由法人代表签发,以集团公司名义向派驻公司发推荐函或委派函,派驻公司依据公司法及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第八条外派人员任期按照派驻公司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集团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公司股东会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但当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或因工作调动或调整,或到退休年龄,或集团公司对其进行考核后认为不能胜任的,或违反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并对集团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时,集团公司应及时向投资企业出具要求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派出人员的资格条件建立外派人员人选库,筛选适合人员记录到人选库中备选.第四章外派人员权利、责任和义务第十条外派人员的权利:1.根据集团公司授权和派驻公司章程,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财务监督等职权;2.有权获取履行职务所需的派驻公司经营分析报告、财务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3.有权对派驻公司的经营发展、投资计划、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提出建议;4.有权就增加或减少集团公司对派驻公司的投资、聘免派驻公司高管人员等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5.行使集团公司赋予的其它职权;6.法律法规和派驻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十一条外派董事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忠实履行职责;2.出席派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如出席股东会应取得集团公司的书面授权),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少于总次数的3/4,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时,应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委托有资格的人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应保证董事权利得到与集团公司意见一致的行使;3.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对需要集团公司形成意见的事项,应当在接到会议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集团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反馈意见和要求陈述意见并据此行使表决权;对于集团公司未形成意见或尚未讨论的议案、议题,应进行合理性和妥当性判断,谨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不侵犯派驻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按照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陈述意见并行使表决权;4.集团公司要求对其所在派驻公司有关事实、信息和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资料的,应当及时作出回复,并配合集团公司的检查、调查;5.协助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制订派驻控股公司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并在年度执行中予以有效的监督.6.非专任非领导班子成员董事人员每年到任职派驻公司调研不少于4次.第十二条外派监事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忠实履行职责;2.认真阅读派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深入了解并全面监督派驻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报告派驻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控股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督促派驻的参股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3.参加派驻公司监事会等相关会议次数不少于总次数的3/4,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时,应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委托有资格的人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参加会议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有关会议书面审议议案和决议文件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并将相关信息报告集团公司;4.参加会议时,对需要集团公司形成意见的事项,应当在接到会议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集团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反馈意见和要求陈述意见并据此行使表决权;对于集团公司未形成意见或尚未讨论的议案、议题,在不侵犯派驻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按照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陈述意见并行使表决权;5.协助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促派驻公司定期提供财务月报、年报和规定的相关书面材料,协助对派驻公司进行的审计.6.兼职外派人员每年到任职派驻公司调研不少于4次.第十三条外派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和经营层决定,忠实履行职责;2.对派驻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项目投资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时,须在该事项发生前后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集团公司;3.协助集团公司股东代表、派出的董事监事人员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料、反馈信息等.第十四条外派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派驻公司相同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集团公司和派驻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除经集团公司和派驻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不得与派驻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致使集团公司和派驻公司利益受损的,由外派人员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或发表意见时曾明确表明异议并记录在案的,可以免除责任.第十六条任职尚未结束的外派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使集团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外派人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商业秘密保密等方面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外派人员卸任后,未经批准三年内不得到派驻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第十八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以及每个会计年度的年中,外派人员应向集团公司分别提交上一年度、半年度履行职务情况报告,报告中应如实反映派驻公司上一年度、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出席派驻公司相关会议情况、对该公司下一步发展的建议等.第五章外派人员的考核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按年度和任期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调整和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第二十条外派人员考核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主要从外派人员履职情况、派驻单位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集团公司协调配合情况等方面进行.第二十一条对外派人员的考核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对获得“优秀”评价的外派人员,可给予奖励.对获得“不合格”评价的外派人员,按本办法之规定撤销委派.第二十二条外派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集团公司可采取以下措施:1.批评、责令改正;2.诫勉谈话;3.警告、出具警示函;4.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通过相关程序给予免职、劝辞、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5.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派驻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
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
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五、外派待遇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
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集团外派管理制度
集团外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对外派员工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外派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外派至境外或境内分支机构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支持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外派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认真履行外派工作职责,维护集团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外派准备阶段第四条外派派员工应在获得总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程序和流程,完成外派前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外派人员应提交辞职申请,经总部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签署相关协议,明确派驻机构、职责、期限、薪酬、待遇等事项。
第六条外派员工应在派遣前进行必要的培训,熟悉目的地国家的风俗习惯、法律法规、工作方式等,做好心理和身体的准备。
第七条外派员工应在启程前,办理签证、保险、签约、金融结算等手续,确保出行顺利。
第八条外派员工应如实向集团公司提供个人信息和紧急联系人,在境外发生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与集团公司联系。
第三章外派工作期间第九条外派员工应按照集团公司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履行派遣机构交办的任务,完成目标和指标。
第十条外派员工应严格遵守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习俗和文化,不得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外派员工应积极与当地员工和上级领导沟通,分享经验,解决问题,努力实现团队合作和共赢。
第十二条外派员工应遵守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外派员工应定期向总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接受考核和评价,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外派返回阶段第十四条外派员工在派驻期满后,应向集团公司提出返程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离境手续。
第十五条外派员工需要将工作成果和经验总结报告递交总部或上级主管部门,以供今后工作参考和借鉴。
第十六条外派员工在返程后,应接受总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和总结会议,反馈工作情况和感受,提出建议和意见。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XX集团外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集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外派员工在各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的定义:因集团整体发展及工作需要,由集团本部或子公司单位之间相互调派,且派往地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称为外派。
由个人原因产生的调动及当地招聘的人员,不属于外派。
二、外派人员分类:1、行政管理类:从事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及考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施工项目的配合和协作;2、业务经营类:从事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工作,可以独立自主开展经营业务;3、会计财务类:从事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4、工程技术类: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负责;三、集团综合办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四、外派审批与监督1、外派人员均需办理《外派人员审定表》(见附件)手续,审批流程:外派人员填表→部门负责人→集团财务副总→董事长→财务部备案2、集团对外派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并拥有外派员工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决议权。
员工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由调入单位提议经集团审核评定后予以晋升;对工作失职,影响集团形象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集团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五、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1、所有外派人员签订集团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考核及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执行。
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其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集团档案保存,调入公司留存复印件。
3、人事任免:外派人员统一由集团本部任命,受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
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离职,需在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发放外派人员剩余工作日的薪酬。
投资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投资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 概述为了使外派人员高效地为投资集团服务,确保投资集团的正常运营和管理,特制定本《投资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投资集团所有派遣到国内及海外各地的员工。
3. 外派人员招募外派人员需经过严格的招聘程序,招聘流程如下:1.招聘需求上报:各部门需提前报告外派需求。
2.筛选简历: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招聘需求和招聘标准筛选合适的简历。
3.面试:人力资源部门向候选人发放相应通知,面试由外派部门负责。
4.审批:面试通过后,由上级领导进行审批。
4. 外派合同签订外派人员符合招聘要求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外派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1.外派地点及任务;2.工资及福利待遇;3.工作职责及要求;4.合同期限;5.其他双方协商事项。
5. 外派人员管理5.1 培训投资集团应合理安排外派人员的培训计划,确保其能够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同时提升其个人职业素质。
5.2 工作津贴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投资集团将根据不同派遣地区及任务性质,支付相应工作津贴,并且根据外派期限及任务性质进行调整。
5.3 工作计划及考核外派部门对外派人员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对其工作结果进行定期考核。
5.4 绩效考核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本公司员工一致,投资集团将对其绩效表现进行认真评估和记录,并与员工达成共识。
5.5 安全保障外派人员应安全地履行任务,保障其安全需求,除宣传相关安全常识外,还需制定应急计划。
6. 协商解决外派人员在派遣期间遇到合同争议或工作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解决,将诉诸法律程序。
7. 终止外派期限届满或派遣任务完成后,工作津贴及其他派遣福利待遇自动终止。
8. 纪律处理与本公司员工一样,外派人员也要遵守相应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对违反规定者采取纪律处分,予以警告或解聘处理。
9. 后勤保障派遣人员在跨越国外时可能会遇到一些需要后勤保障的问题,如签证、护照等问题。
投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投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为规范投资公司对外派人员的管理,提升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投资公司对外派人员的管理,包括出差、驻场和长期派遣等形式的外派人员。
二、管理原则1.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投资公司制定的政策规定行事;2.突出安全和保障的重要性,保障外派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3.注重沟通和协调,保持与外派人员之间的联系并及时解决问题;4.加强培训和指导,合理利用外派人员的工作能力;5.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定期检查、改进管理方式,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三、管理流程1.外派人员选派投资公司应根据业务需求,对外派人员的岗位要求、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进行全面评估,从中选派合适的人员。
同时,要征求外派人员的意见,确保他们能够适应外派条件和工作环境。
2.外派人员筛选外派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体检报告、护照等证明材料,并接受面试和全面的背景调查。
投资公司还应对外派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合同制定投资公司应与外派人员签订工作合同或劳动协议,内容应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期限、薪酬待遇、工作条件、工作地点等内容。
合同应明确工作期限和终止条件,以及外派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前期培训投资公司应对外派人员进行前期培训,包括海外文化知识、工作习惯、安全预防措施等方面。
同时,要为外派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当地文化、食宿、医疗等信息,以便他们适应工作环境。
5.工作安排投资公司应根据外派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工作任务。
外派人员应在外派前接受定期培训,了解公司的业务和流程,熟悉客户的需求,并掌握相关技能。
6.日常管理投资公司应对外派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包括工作进展、费用报销、安全防范等方面。
同时,还应加强对外派人员的关注和支持,保持与外派人员的联系,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地完成工作任务。
7.回国流程外派人员离开工作地点时,投资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协调工作并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将外派人员安全送回国内,并完成相关手续。
外派员工管理制度
外派员工管理制度发文字号:发行日期:_版本 _接收部门:各职能部门受控状态公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目的加强公司对所投资和并购项目的投后管理,确保公司管理体系和政策在投资项目的执行落地,并保证公司经营所需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从而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
二、适用围本办法适用于森森旺投资管理外派至所投项目的人员。
三、定义外派人员:是指受投资公司本部委派,在投资公司所控股、参股的企业开展工作的人员。
四、外派人员人事关系1、外派人员在人事编制上,属投资公司本部。
由投资公司委派,并接受投资公司垂直统一管理。
2、外派人员的录用、转正、定薪、晋升、异动等由投资公司本部决定和执行。
3、未经投资公司批准,被投资企业不得聘任或解聘委派的人员。
4、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离职,需在派驻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凭该交接手续到投资公司本部进行工作交接。
5、如外派人员在合同期或约定期满后,提出申请不回调,劳动关系可转入派驻公司,薪酬福利按照派驻公司标准执行。
五、外派人员薪酬福利1、外派人员的薪酬按照投资公司相关制度确定;2、外派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有关的管理性费用、补贴、社保等执行投资公司标准,按制度在投资公司报销或发放;3、外派人员所在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派人员的考核,并由投资公司负责绩效工资部分的发放;4、外派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从派驻企业获取或接受其他经济利益,包括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也不得兼任其他本职工作以外的任何职务;5、外派人员从派驻地调回公司本部后,相应的薪酬和福利自调动生效之日起取消。
六、外派人员汇报关系外派人员在业务上接受投资公司本部的垂直管理,行政上接受派驻公司领导的管理,实行双向汇报。
七、外派人员的授权管理外派人员实行授权管理,管理权限由投资公司本部授予,各业务开展的权限划分见附件。
八、其他事项本制度由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总裁审批后执行。
本制度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与之相关说明等文件在公布之日起取消。
投资控股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试行)(MHKG-RL-ZD-007)1.目的为了加强外派人员与集团的信息沟通,保证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外派人员在各子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集团外派京外常驻人员,系指集团聘用且常期(半年以上)派驻北京之外所属公司工作的员工,主要包括: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分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部分一般人员。
3.术语和定义无4.职责4.1.用人单位(各子公司)4.1.1.提出外派人员需求4.1.2.推荐外派人员4.1.3.参与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4.2.集团人力资源部4.2.1.形成外派人员需求计划4.2.2.组织填写《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4.2.3.安排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4.2.4.对外派人员进行动态考核4.2.5.负责外派人员的岗位工资的发放4.3.用人单位董事会/总经理4.3.1.对提名的外派人员进行聘任4.4.集团人事行政副总裁4.4.1.推荐外派人员4.4.2.组织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4.4.3.审核入围外派人员4.4.4.参加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4.5.集团总裁4.5.1.审批外派入围人员4.5.2.对外派人员提名4.5.3.审批外派人员需求计划5.程序和内容5.1.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命管理5.1.1.外派人员的选拔标准5.1.1.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于茂华事业;5.1.1.2.服从茂华集团管理,贯彻执行集团下达的指令;5.1.1.3.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处事公正;5.1.1.4.工作尽职尽责,具有团队精神;5.1.1.5.具有创新精神,思维灵活,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并提出新设想、新方案的能力,或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的能力。
5.1.1.6.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管理经验,尤其对本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与经验;5.1.1.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5.1.2.外派人员需求信息的确定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派人员需求申请。
集团公司人员异地外派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人员异地外派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对总部派往外地的全资、控股或参资公司(以下均称派驻公司)任职的外派人员(以下简称任职外派人员)和派往公司总部驻地以外地区)进行项目拓展(以下简称项目外派人员)的管理,明确外派人员的薪资、休假及考核等情况。
2 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外派人员。
经公司总部批准的下属公司派往业务辖区的外派人员。
3 职责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人员工资津贴标准的制订、发放及休假的审核。
3.2财务部负责外派人员各类费用的报销审核,并按审批结果报销。
3.3各派驻公司负责按月(下月 5 日前)向总部报告外派人员在本公司取得的上月工资、各类补贴、福利等各种收入及考勤等情况。
4 工作程序4.1外派人员派出程序4.1.1派驻公司中层级(含)以上人员的外派,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4.1.2派驻公司中层级以下人员的外派,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4.1.3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外派安排,填写外派通知单[见《外派通知单》],以传真方式通知派驻公司并通知外派人员,同时抄送给原用人单位。
外派人员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前往派驻公司报到。
4.2外派人员结束程序4.2.1 外派人员需结束外派工作时,按照 4.1.1 、4.1.2 管理权限的程序进行审批。
4.2.2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结束外派安排,填写结束外派通知单[见《外派通知单》],以传真方式通知派驻公司和外派人员本人,抄送给接收单位。
外派人员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前往相关接收单位报到。
4.3外派人员的工资及津贴待遇4.3.1外派人员外派期间的工资及有关福利待遇应按外驻公司的额的外派津贴[《外派人员职级对应津贴标准表》]。
4.3.2外派人员在派驻公司领取与其所任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等收入。
4.3.3 项目外派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外派津贴统一由总部发放。
4.3.4 派驻公司每月 5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外派人员的考勤情况表。
4.4外派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4.4.1 外派人员出差。
投资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投资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某投资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股、控股企业外派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其劳动关系、档案、考核、奖惩、薪酬福利及相关事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外派参股、控股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经营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劳动关系。
凡公司本部外派(外派期限在1月以上,期限在1月及其以内者按出差计)的人员,均需与公司本部签署劳动合同,人事关系保留在公司本部。
经总裁办公会同意,可不签劳动合同,转出人事关系。
第四条档案管理。
公司本部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依照《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住宿问题。
工作地点不在北京的外派人员的住宿问题由派往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六条薪酬发放。
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如派往单位所支付的薪酬标准低于公司本部,则公司本部负责支付二者的差额部分。
如派往单位的薪酬高于公司本部,则由派往单位按其标准负责支付外派人员的薪酬。
第七条异地工作补贴。
工作地点不在北京(包括北京市区及郊县)的外派人员,可以享受每月1500元的异地工作补贴,此费用由公司本部承担。
第八条福利。
外派人员所享受的福利依照《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发放办法》执行。
第九条考核1、随派往单位进行考核,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定期索要考核结果,并记录在案,作为奖惩、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2、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投资管理部依照《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条奖惩1、公司本部依照《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对外派人员进行奖惩。
2、派往单位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评定外派人员年终奖金的发放标准,但公司本部可要求派往单位将年终奖金转入公司本部帐户,由公司本部根据双向考核结果发放。
第十一条培训。
派往单位负责安排外派人员的日常培训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投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投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投资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工作职责1. 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派遣公司工作,遵守派遣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保护派遣公司利益。
2. 外派人员要服从派遣公司和受派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认真执行工作任务,保障派遣公司和受派单位的权益。
3. 外派人员要在受派单位遵守该单位的制度和规定,诚信待人,尽职尽责,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
4. 外派人员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泄露受派单位的商业机密。
5. 外派人员应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注意自身安全,确保工作期间自身的安全与健康,自己或家属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告知受派单位及派遣公司。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权利1. 外派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享有与受派单位员工相同的劳动权利和保障。
2. 外派人员有权在遵守派遣公司、受派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前提下,行使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休息、调动、离职等。
3. 外派人员发现受派单位的制度、规定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向受派单位反映并及时向派遣公司反映。
4. 外派人员应享有与受派单位员工同等的待遇和福利,如正常的工资、保险、住房等福利待遇。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劳动保障1. 派遣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为外派人员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2. 外派人员应根据受派单位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规定,执行有关职业性病、公害病防护和职业卫生保护规定;3. 外派人员应保证遵守受派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定。
第五章外派人员的考核与奖惩1. 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时,应以其业绩贡献、工作能力优秀等为主要指标,确定不同等级的考核结果并作为薪资与奖金的重要依据;2. 如外派人员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存在失职行为,应按照外派协议及派遣公司制定的规则进行处罚。
第六章外派人员的管理1. 派遣公司应当定期对外派人员的工作情况、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并对问题及时跟进处理;2. 外派人员应当遵守受派单位文化、生活和社会习惯等相关规定,维护言语和行为得体、礼貌和尊重受派单位员工的形象。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投后管理,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运行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
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1.3适用对象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派驻公司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
1.4管理原则外派董事、监事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法》、投资企业章程以及本办法赋予董事、监事的各项职责和权利,必须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实行分级管理。
公司负责管理直接投资企业的外派董事、监事工作(特殊情况除外);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负责管理其直接投资企业的外派董事、监事工作。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涉及企业具体业务时,应与外派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建议。
1.5术语定义本办法所指的“外派董事、监事”是指根据全资、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及代管企业(以下简称“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和有关协议,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企业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公司设董事监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监办”),全面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履行指导、规范、督察等职能,建立健全董事、监事管理制度,规范工作台账和报告流程,组织外派董事、监事的考核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的归档保存。
2.2党建工作部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资格审查,与董监办共同提名外派董事、监事人选。
2.3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承办部门或董监办提交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审批事项,签署相关意见。
3.管理内容3.1外派董事、监事的任职条件3.1.1外派董事、监事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并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忠实执行公司的决策意见和依法维护公司权益,勤勉尽责;(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投资企业经营业务;(3)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独立、慎重、负责地履行职责;(4)具有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战略管理、资本运营、风险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5)任职年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高级职称;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6)公司认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集团公司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
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所投资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保障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及所投资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人力资源及干部相关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外派董监高”),是指由公司推荐并由法定程序产生的在所投资公司(工商注册的法人企业)任职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所投资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领导以外的外派董监高人员,在所投资公司担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党委书记岗位的一般情况下按照公司本部中层干部正职的职级管理,其余按照本部中层干部副职的职级管理。
为推动所投资公司业务发展等实际需要,可以将公司本部领导及中层干部“高职低配”派至下属公司任职,这类干部职级按照就高原则进行管理。
公司领导兼任所投资公司董监高,由公司党委酝酿并做出决议,由集团公司管理;公司中层干部担任所投资公司董监高,按照本办法进行选拔任用及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党委负责外派董监高选拔任用及管理的相关事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负责指导、监督所投资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外派董监高选拔任用的相关制度并实施;负责外派董监高的选拔、派出、薪酬和考核协调等工作;负责有关外派董监高事项向上级主管机关的请示和备案工作;负责办理公司党委指示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六条公司董监事会工作办公室负责根据法定程序落实外派董监高在所投资公司的任免职;负责外派董监高业务衔接工作,督促并监督外派董监高忠实尽责和依法履职,维护公司权益。
第七条所投资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派出董监高人选的任免职事项并作出相应决定。
投资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投资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 引言外派人员是指投资集团员工在特定时间期限内,被派往国内或国外的项目地点执行工作任务的员工。
为了保障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投资集团制定了本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外派人员的日常管理行为,并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 外派人员的确定和选拔2.1 外派人员的确定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由各项目部门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经过总部审核批准。
2.2 外派人员的选拔应综合考虑其工作能力、素质以及对项目的适应能力。
选拔结果应由项目部门和总部人力资源部共同决定,并向外派人员及其原所在部门进行通知。
3. 外派人员的合同与协议3.1 外派人员在被确定外派前,应与投资集团签订外派合同或协议,明确外派期限、工作职责、待遇、福利等条款。
外派合同或协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
3.2 外派人员应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工作期限、薪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目标等。
若有特殊事项需要约定,应在合同或协议中进行说明。
4. 外派人员的日常管理4.1 外派人员应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遵守投资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外派人员应与项目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4.2 外派人员应按时参加项目部门或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会议,提升工作能力和项目经验。
4.3 外派人员应保护好投资集团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不得擅自泄露或使用未经授权的信息。
4.4 外派人员在项目期间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形象,做到文明礼貌待人,服从上级指挥。
5. 外派人员的待遇和福利5.1 外派人员享受与原工作地相同或相似的薪资待遇,同时根据项目要求,可获得相应的津贴和补贴。
5.2 外派人员所享受的福利待遇与本地员工基本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福利、医疗福利、年度假期等。
5.3 外派人员在项目期满后,如无法继续外派,应迁回原工作地,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益。
投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我公司对外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安全保障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部门对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外派人员的定义我公司所谓的外派人员是指在公司内部或与公司建立业务关系的单位内部担任职务的员工,受公司的委托和安排,到与公司相关的国内或国外的组织、企业、机构等工作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员工。
四、外派人员的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公司领导层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制定外派人员计划,并确保该计划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相一致。
同时,公司领导层还应在外派人员咨询委员会中担任领导职责。
2. 人力资源部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应设立外派人员管理组,负责管理公司的外派人员,包括外派人员的招聘、培训、派遣、考核、奖惩、终止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外派人员和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3. 外派人员工作单位对于公司外派人员的工作单位,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环境、工作保障等,同时,也应对其进行工作监管及管理。
4. 外派人员外派人员应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公司交给的工作职责,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并遵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规定和与派遣单位商定的义务。
五、外派人员的审核和批准程序1. 审核程序外派人员的派遣需经过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和法务部门的审核,对于涉及敏感事务或国家关键信息的外派人员,还需要经过安全保密部门的审核,公司领导层对外派人员的派遣申请进行最终审核。
2. 批准程序公司领导层批准通过外派人员的派遣申请,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和法务部门签署外派人员工作合同,明确外派人员的工作职责、派遣期限、工资待遇等事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六、外派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 培训公司应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岗位培训、文化培训、财务培训等方面,以提高外派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
人力资源部门和外派人员工作单位应对外派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按规定制定考核表和奖惩措施,以保证外派人员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质量的稳步提高。
【管理】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doc
美文欣赏1、走过春的田野,趟过夏的激流,来到秋天就是安静祥和的世界。
秋天,虽没有玫瑰的芳香,却有秋菊的淡雅,没有繁花似锦,却有硕果累累。
秋天,没有夏日的激情,却有浪漫的温情,没有春的奔放,却有收获的喜悦。
清风落叶舞秋韵,枝头硕果醉秋容。
秋天是甘美的酒,秋天是壮丽的诗,秋天是动人的歌。
2、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储蓄的过程,在奋斗的时候储存了希望;在耕耘的时候储存了一粒种子;在旅行的时候储存了风景;在微笑的时候储存了快乐。
聪明的人善于储蓄,在漫长而短暂的人生旅途中,学会储蓄每一个闪光的瞬间,然后用它们酿成一杯美好的回忆,在四季的变幻与交替之间,散发浓香,珍藏一生!3、春天来了,我要把心灵放回萦绕柔肠的远方。
让心灵长出北归大雁的翅膀,乘着吹动彩云的熏风,捧着湿润江南的霡霂,唱着荡漾晨舟的渔歌,沾着充盈夜窗的芬芳,回到久别的家乡。
我翻开解冻的泥土,挖出埋藏在这里的梦,让她沐浴灿烂的阳光,期待她慢慢长出枝蔓,结下向往已久的真爱的果实。
4、好好享受生活吧,每个人都是幸福的。
人生山一程,水一程,轻握一份懂得,将牵挂折叠,将幸福尽收,带着明媚,温暖前行,只要心是温润的,再遥远的路也会走的安然,回眸处,愿阳光时时明媚,愿生活处处晴好。
5、漂然月色,时光随风远逝,悄然又到雨季,花,依旧美;心,依旧静。
月的柔情,夜懂;心的清澈,雨懂;你的深情,我懂。
人生没有绝美,曾经习惯漂浮的你我,曾几何时,向往一种平实的安定,风雨共度,淡然在心,凡尘远路,彼此守护着心的旅程。
沧桑不是自然,而是经历;幸福不是状态,而是感受。
6、疏疏篱落,酒意消,惆怅多。
阑珊灯火,映照旧阁。
红粉朱唇,腔板欲与谁歌?画脸粉色,凝眸着世间因果;未央歌舞,轮回着缘起缘落。
舞袖舒广青衣薄,何似院落寂寞。
风起,谁人轻叩我柴扉小门,执我之手,听我戏说?7、经年,未染流殇漠漠清殇。
流年为祭。
琴瑟曲中倦红妆,霓裳舞中残娇靥。
冗长红尘中,一曲浅吟轻诵描绘半世薄凉寂寞,清殇如水。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投后管理,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运行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
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1.3适用对象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派驻公司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
1.4管理原则外派董事、监事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法》、投资企业章程以及本办法赋予董事、监事的各项职责和权利,必须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实行分级管理。
公司负责管理直接投资企业的外派董事、监事工作(特殊情况除外);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负责管理其直接投资企业的外派董事、监事工作。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涉及企业具体业务时,应与外派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建议。
1.5术语定义本办法所指的“外派董事、监事”是指根据全资、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及代管企业(以下简称“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和有关协议,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企业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公司设董事监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监办”),全面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履行指导、规范、督察等职能,建立健全董事、监事管理制度,规范工作台账和报告流程,组织外派董事、监事的考核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的归档保存。
2.2党建工作部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资格审查,与董监办共同提名外派董事、监事人选。
2.3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承办部门或董监办提交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审批事项,签署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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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股、控股企业外派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其劳动关系、档案、考核、奖惩、
薪酬福利及相关事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外派参股、控股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经营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劳动关系。
凡公司本部外派(外派期限在1月以上,期限在1月及其以内者按出差计)的人员,均需与公
司本部签署劳动合同,人事关系保留在公司本部。
经
总裁办公会同意,可不签劳动合同,转出人事关系。
第四条档案管理。
公司本部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依照《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住宿问题。
工作地点不在北京的外派人员的住宿问题由派往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六条薪酬发放。
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本着“就高不就低”
的原则。
如派往单位所支付的薪酬标准低于公司本
部,则公司本部负责支付二者的差额部分。
如派往单
位的薪酬高于公司本部,则由派往单位按其标准负责
支付外派人员的薪酬。
第七条异地工作补贴。
工作地点不在北京(包括北京市区及郊县)的外派人员,可以享受每月1500元的异地
工作补贴,此费用由公司本部承担。
第八条福利。
外派人员所享受的福利依照《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发放办法》执行。
第九条考核
1、随派往单位进行考核,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定期
索要考核结果,并记录在案,作为奖惩、岗位调整
的重要依据。
2、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投资管理部依照《中国**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条奖惩
1、公司本部依照《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
惩制度》对外派人员进行奖惩。
2、派往单位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评定外派人员年终奖
金的发放标准,但公司本部可要求派往单位将年终
奖金转入公司本部帐户,由公司本部根据双向考核
结果发放。
第十一条培训。
派往单位负责安排外派人员的日常培训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
的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修订权、废止权属总裁办公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