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安全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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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规范

1目的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安全标志采购、使用、维护、现场管理,使安全标志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标志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内安全警示标志。

3 管理职责

3.1综合管理部是中心安全标志的归口管理部门,EHS课负责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各单位负责每月检视维护管辖区域内安全标志,对破损、缺失的安全标志更换、补充。负责提报本区域内安全标志采购计划,并对购入的安全标志进行安装。

3.5采购部根据各单位提报的采购计划,及时购买安全标志。

4标志管理

4.1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规定

4.1.1定义: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4.1.2 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黄色、蓝色和绿色。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1.3 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

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4.2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4.2.1设置位置应醒目,便于观察辨识,位于其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

4.2.2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4.2.3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4.2.4安全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防物体位置移动后,遮挡安全标志牌。

4.2.5安全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2.6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

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顺序排列。

4.2.7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 设置职

业危害警示标志,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4.2.8在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场所,设施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周知卡(MSDS)。

4.2.9安全标志的尺寸为40*30(厘米),职业危害告知卡和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尺寸为40*60(厘米)。

4.2.10标志牌下沿距地面不低于1.5米,不高于2米。

4.2.11附着式:可采用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4.2.12悬挂式:用吊杆、拉链等将标志牌悬挂在相应的位置上。

4.2.13柱式:把标志牌固定在标志杆上,树立于其指示物附近。

4.3维护管理

4.3.1设置在生产装置、道路及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标志牌,必须稳固,不

得随意移动、变换、涂抹、乱画和撤销。

4.3.2因施工、检修、清理等作业的需要而拆除和涂抹的安全标志牌,在作

业结束后,必须由施工、检修单位恢复。

4.3.3因特殊作业,占用道路、危化品泄漏等设置的临时安全标志牌,施工等作业结束必须撤走。

4.3.4安全标志未经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4.3.5各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属地所设置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持标志的清晰、整洁和完好,对损坏的安全标志牌及时进行整修或更换。

5引用文件

5.1《安全色》GB2893-2001

5.2《安全标志》GB2894-1996

5.3《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

5.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GBZ158-2003

5.5《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5.6《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6附件

附件一:各车间标志牌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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