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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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4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4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排查目标第二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是:全面、系统地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员工和财产安全,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排查职责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排查责任部门,协调各部门配合完成排查工作。

第五章排查流程第五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分年度、季度和临时排查三个阶段进行。

第六条年度排查:每年一次,由安全环保部门组织制定,分解指标并下达到各部门,对全年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第七条季度排查:每季度一次,由各部门负责落实并汇报,对季度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第八条临时排查:针对特定的场所、设备或活动,由安全环保部门随时组织安排,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章排查内容第九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工艺管道、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2. 工艺流程:包括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3. 操作人员:包括员工培训情况、作业规范执行情况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4. 周边环境:包括环境污染、化学品存储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5. 火灾防控:包括消防通道畅通、灭火器材配备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第十章排查报告第十一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结束后,各部门负责提供排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排查部门:列明执行排查的部门。

2. 排查时间:列明排查的具体时间段。

3. 排查地点:列明排查的具体地点。

4. 排查内容:列明排查涉及的具体内容。

5. 隐患描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描述和分析。

6. 处理措施:列明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所采取的具体处理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督办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应范围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章事故隐患等级分类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三类。

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发现后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3、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第四条质安部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和放射源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对公司建筑、道路、起重机械、电器仪表、避雷装置、机械设备及生产车辆等生产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第六条基础设施部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遵循《建筑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承包方的相应资质、具备合法的用工手续和持有各种合法有效证件。

监控施工中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1止重大安全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第七条各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明确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责任、实施监控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1.目的和内容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定义3.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2.2.1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职责____公司经理负责全公司性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公司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公司经理负责对全公司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3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3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落实本制度的执行,确保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排查责任与机构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负责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

第六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排查方法与内容第七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应采取全面、系统、综合的方法,包括定期检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

第八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内容应包括场所安全、设备安全、操作安全、劳动防护、火灾防控、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九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过程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记录、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理。

第四章处理措施与落实第十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按照优先级和紧急程度进行,在排查报告中明确治理的目标和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时间表,确保治理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十二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应及时跟进,对已治理的事故隐患进行确认,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监督和评估工作应由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负责,包括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情况、治理效果评估等。

第十五条监督和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排查结果或治理措施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生效,并向全体员工宣传,确保员工认识到安全事故隐患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____号令)、《____《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你去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____》(鲁安监发【____】____号)三、职责分工:1、各车间负责人对自己车间及负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责任划分实行“属地管理”。

2、各专业负责人对自己本专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安环处负责各车间的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和事故隐患治理的落实、整改和考核。

隐患确认不清的,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四、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成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的分级、内容和频次、要求公司的隐患排查分为三级: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3.1班组级排查为每班排查:班组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班组级安全检查表内容以及对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3.2车间级排查为每季至少一次;车间级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车间级安全检查表内容以及对作业区域内及辖区内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意外问题等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排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用6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用6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用6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1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建立安全建设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建设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建立本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等。

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科长担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三、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到建设过程中,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带领下,以科室为单位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及建设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每一天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分类整改,验收上报,全过程建档。

五、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定期组织一次本矿范围内安全大检查对所查隐患登记建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2篇为加强我公司煤尘管理,防治煤尘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矿井主要巷道每隔101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2、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即为漏水)。

3、井下务必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4、净化通风实现自动化,采区进、回风道、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井都务必安装净化水幕,并实现自动化,水幕应封闭全巷道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冲刷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大巷刷白、冲刷粉尘都要有记录可查。

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

6、隔爆设施标准化,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务必贴合规定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的稳定运行,特制定了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范本。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机构我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2.2 职责2.2.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相关方案,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验收。

2.2.2 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工作的落实。

2.2.3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工作程序3.1 制定隐患排查和治理计划按照年度计划,制定隐患排查和治理计划,明确排查的目标、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3.2 隐患排查3.2.1 首先,各部门根据计划,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包括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作业场所、用电用气设备等。

3.2.2 全员参与排查,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和台账,记录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情况。

3.2.3 针对重点部位和部门,可以采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3.3 隐患整改3.3.1 发现隐患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事故等级和整改时限要求,及时整改。

3.3.2 整改完毕后,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3.4 隐患治理3.4.1 针对常见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关治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类似隐患不再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通用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通用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为了让您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写作了解的更为全面,下面山草香给大家分享了4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概念和特点;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意义;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构建和实施;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概念和特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条件或行为。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不可预见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通常是在事故发生前无法预测的,只有在事故发生后才能根据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判断。

2. 多样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形式和类型很多,包括技术隐患、管理隐患、环境隐患等,每个行业和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 长期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一般存在较长的时间,如果不及时发现和治理,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意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预防事故发生:通过排查隐患、及时治理,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可以减少事故发生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提高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构建和实施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构建和实施:1. 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监督机制。

2.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公司领导带队或分支机构领导带队,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有关技术人员或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安全生产管理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

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

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复查(或委托分支机构负责复查)。

第五条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第六条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

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企业负责人(法人)职责:1、企业负责人(法人)应按照《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和《公司抽查时间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经理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一、各级人员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尽其职,各员其责,认真履行资金应员的责任。

二、逐级落实产要负责人,个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级负责人、岗位工人的责任。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

三、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员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各级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产要负责人的责任1、产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责任。

对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员责。

3、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

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保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6、按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1、协助产要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做好产要负责人安排的所分管的具体工作。

3、及时沟通各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产要负责人汇报。

4、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协助主要负责人,会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系统负责人制定治理方案。

(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做好分管负责人安排的工作。

2、对生产系统全面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

3、现场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指令作业人员撤出现场。

4、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5、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

(四)、生产系统负责人的职责1、对本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责任。

2、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批评。

3、对检查妯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逐级上报。

4、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反馈工作情况信息。

5、调动生产系统管理人员和工人的积极性,钱方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班(长的职责)1、负责对本班(组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隐患排查形式内容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作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青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置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组,分别由主管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厂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组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

5、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雅”(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心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做到常抓不懈,隐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日常安全工作检查由安全员或分管安全的副站长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做到记录存档,排查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分管领导和站领导向交通运输局党委分管领导汇报。

二、重大隐患的公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中对可能发生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

1、对可能发生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应立即停产停业,逐级上报,车站接到报告应实行挂牌督办和公告,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对可能发生死亡____至____人,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一次损失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由乡政府挂牌督办,立即停止作业,专门配人专人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可能发生重伤事故隐患或者一次损失____万元的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挂牌营办,应当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作业,进行现场整改,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标准,并报上级部门复验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隐患的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制度1、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搞好跟踪治理,发现可能有重大隐患的情况,应立即向站长报告,制订相应的治理方案,确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进行跟踪治理。

2、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登记,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待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核实确实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经有关当事人签字销号后,方可恢复作业。

四、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1、对不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本站将予以重处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或未及时报告的、未落实整改措施等的,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并作待岗学习,同时参照《职工奖惩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第二次报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给予除名处理。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5篇)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5篇)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1、隐患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层次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矿长对本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措施的制定;分管副矿长、副总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安检部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约的隐患管控体系和机制。

2、对于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或员工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由现场负责人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定项目(具体隐患)、定负责人、定时间、定资金、定措施的“五定”原则认真组织治理。

按规定需要停产停业的,必须立即停产停业。

同时向本单位员工进行通报。

3、隐患管控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隐患问题一经确认,相关人员单位要立即组织进行分析、整改、治理;二是,隐患问题虽然能够整改,但不能在短期内整改治理完毕的,要由主管副总工程师牵头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及治理规划,视隐患问题的性质,由公司确定实施“挂牌督办”;三是,对于隐患问题不能彻底消除的,要由总工程师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报矿长审批,确保隐患长期处于受控状态。

4、安全隐患整改要做到“四必须”和“五落实”。

四必须:必须揭示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必须由主管领导组织现场办公、必须制定专项治理措施、必须明确整改期限和负责人。

五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5、凡是列为安全隐患问题,都要实施系统追问,确定责任单位和部门,并将隐患问题及时填写到隐患排查记录上,提示、督促隐患问题整改,对责任单位实施督导。

6、矿井隐患排查督导办公室要掌握“挂牌督办”整改情况,内容包括:隐患级别、排查时间、隐患问题、整改措施、限改时间、责任单位、负责人、整改进度、分析评价。

7、安检部每月要汇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写出书面总结,备案。

8、在进入新工作面或新的作业区域前,要由相关专业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并对新工作面、新区域进行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各专业确认无隐患签字后,方可开工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第一章绪论一、制度背景二、制度目的三、制度适用范围与对象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一、坚持预防为主二、依法治理三、综合治理四、追究责任第三章排查治理流程及相关职责一、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二、相关职责及责任人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一、隐患排查措施二、隐患治理措施三、隐患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评估一、监督检查二、评估与奖惩第六章责任追究一、责任追究机制二、追究责任的程序和方式第七章其他要求一、宣传教育二、安全培训三、应急预案四、信息报送第八章附则一、该制度的修订与废止二、实施细则第一章绪论一、制度背景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事故已经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生产过程中潜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非常必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明确企业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等相关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排查、治理和整改,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通过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度适用范围与对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等。

对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岗位和人员,都有制度的适用和执行要求。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一、坚持预防为主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事前预防,加大事中事后治理力度,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排查和治理工作。

二、依法治理企事业单位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安全标准和要求,依法治理事故隐患,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三、综合治理企事业单位要采取综合手段,从管理、技术、物资等多方面入手,对事故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追究责任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的落实和问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企业为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预防事故隐患的发生,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排查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2. 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和历史事故数据,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个环节和岗位的排查内容和要求。

3. 隐患排查方法与技术规范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术规范,如现场检查、设备检测、漏洞分析等,确保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隐患治理与整改管理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记录、评估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并进行跟踪和追踪,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有效性。

5. 隐患信息报告与通知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报告与通知制度,明确事故隐患的报告渠道和报告内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隐患情况,以便协调和配合解决问题。

6. 隐患监督检查与评估制度:建立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制度,定期对企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有效性。

7. 培训与教育制度: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增强他们对生产过程中隐患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一、制度的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产安全,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的稳定。

二、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企业安全生产必须放在首位,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单位和部门,包括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等各个区域。

第三条公司将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经营管理中,并进行科学规范化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四条安全工作必须依法、规范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卸或逃避安全责任。

第五条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知识、技能及能力,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排查费治理总则第六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七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方面的问题。

(二)生产流程安全隐患:包括工作流程、作业规程、工艺参数等方面的问题。

(三)人员安全隐患:包括员工的安全培训、操作规范、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四)环境安全隐患:包括生产环境、办公环境、危险品存储等方面的问题。

(五)其他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患。

第八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第九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如安全监控设备、安全检测仪器等,提高事故预防的能力。

第三章排查治理步骤第十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为五个步骤:确定排查责任人,制定排查方案,实施排查工作,整理汇报排查结果,整改落实。

第十一条每个部门、单位必须明确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由其负责制定排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排查方案应当包括排查范围、排查内容、排查方法、排查时间等信息,应当在排查前由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报经理级人员批准。

第十三条实施排查工作时,排查责任人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分类整理。

第十四条排查结果应当进行整理汇报,包括排查的具体情况、发现的隐患、对应的整改措施等内容,并提交上级领导审阅。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工程施工现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主要是:(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____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及措施1.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的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

____分级管理原则。

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立即____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书面报建设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

3.“三定”整改原则。

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期限的“三定”原则。

措施应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4.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备、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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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制度
1 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原则、事故隐患分类、发现与报告,技术与投资、治理与评估以及考核等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
北京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京安监发〔2015〕55号
4职责
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5 管理程序
5.1 事故隐患治理基本原则
1)事故隐患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
审查、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3)事故隐患在未治理或消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

对事
故隐患实行部门级监控;
5.2 事故隐患发现与报告
5.2.1 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

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逐级评估上报。

5.2.2 各级事故隐患治理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积极组织治理。

对当时不能治理的和本级无能力治理的事故隐患,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告之岗位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5.2.3 对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决定停工治理。

5.2.4 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内容包括:
1)设备设施的缺陷及严重程度;
2)事故隐患状态及可能变化情况;
3)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人员暴露的频率和密度;
4)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可能造成的损失;
5)事故隐患监控措施的可行性。

5.2.5 各部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向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包括如下内容:
1)保证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条件;
2)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查的要求;
3)潜在的危害及影响,以及防范控制措施;
4)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演练;
5)明确控制程序,责任分工,落实监控人员。

5.2.6 本单位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

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

5.2.7 每季度末、每年底主管领导签字将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整改进展情况报主要负责人。

特别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5.3 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
5.3.1 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

验收合格后,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备案。

5.3.2 经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估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相关部门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内容、资金、参与整改的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

整改结束后按照标准认真自检。

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

5.4 事故隐患技术管理
对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专项隐患治理项目,实施部门要通过考察、论证和比选,选择适用、安全、可靠、稳定、成熟的技术。

5.5 事故隐患投资管理
5.5.1 除特殊的事故隐患应急项目可直接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外,其他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要编制治理方案。

5.5.2 事故隐患专项治理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要做到专款专用。

5.5.3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申报审批权限执行政府有关规定。

5.5.4 所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安全和消防管理应按规定执行。

5.6 事故隐患治理与评估
5.6.1 对需要立项投资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评估,成立事故隐患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在分管安全负责人牵头,主管部门组织,和事故隐患所在部门及有关业务人员参加。

5.6.2 对事故隐患评估,应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隐患类别;
2)事故隐患等级;
3)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隐患治理的目标或效果要求;
5)事故隐患治理建议;
6)治理资金估算及来源。

5.6.3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完成后,项目部门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申请审查验收。

5.6.4 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

5.6.5 安全领导小组对隐患治理项目实施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隐患监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落实情况;
3)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治理进度;
4)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情况。

5.7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考核
5.7.1 主管部门对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报送信息。

确保事故隐患治理项目按期完成。

5.7.2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进度和工程质量纳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5.7.3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和实施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监督、审计和验收等工作。

5.8 奖励与处罚
5.8.1 对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在隐患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避
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5.8.2 对存在的事故隐患,主管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成事故隐患所在部门及时组织评估和处置。

并督促组织治理。

5.8.3 严格按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实行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

5.8.4 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8.5 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者,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监控、治理不认真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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