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建设工程发承包与招投标法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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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制性招投标的工程范围 项目: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限制招标适用范围的因素: ①采购金额;②采购品种;③采购时间
强制招标使用范围:
(3) 不得规避招标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发包方与承包方直接进行协商以约定工程 建设的价格、工期和其他条件的交易方式。
4.1.2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
注意:
只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 殊情况及规模 太 小的工程,才可以不进行招投标而 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
4.1.3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1.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 3.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4.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 ①全过程承包(交钥匙工程):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到交付
使用为止的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 ②设计、施工总承包: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为止的
1〉规避招标的表现形式:
①将工程化整为零;
②利用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如在邀请招标活动中,暗定一 家,其它人“陪标” ;虚假招标。
惩罚办法:限期改正,罚款,暂停项目执行,暂停资金拨 付,对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或者法律处分。
4.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原则:(三公一诚)
所谓“公开”,就是必须具有极高的透明度,招标信息、招 标程序、开标过程、中标结果都必须公开,使每一个投标人 获得同等的信息。 所谓“公平”,就是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以平等机会,使他 们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是同等的,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总承包。 ③施工总承包: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总承包。
4.2 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法规
4.2.1 概述
1.招投标制的意义: (1)规范招投标活动; (2)保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4)保证工程质量。 2.招投标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3)招标组织负责的具体事务:
①发包范围;②承包方式与承包内容;③招标方式;④招标文 件、标底;⑤组织招标工作;⑥决标并签订合同。
2.建设单位自行招标所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2)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议标; (3)从招标的范围进行分类: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
6.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
①舆论监督; ②社会监督; ③行政监督; ④司法监督; ⑤其他有关机关的监督。
4.2.2 建设工程招标
1.招标人的概念及招标工作组织
(1)招标人的概念:
招标人是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
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
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
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
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 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的合同。 5. 承 发包制度的意义: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对鼓励
竞争,防止垄断,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公汽的 市场经济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4.1.2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
招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包、直接发包
建设工程招标发包:发包方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事先制订招标 文件,明确其承包工程的性质、内容、工期、质量等情况和要 求,由愿意承包的单位递送标书,再由发包方从中择优选择工 程承包方的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所谓“公正”,就是要求按事先公布的标准进行评标,要公正 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所谓“诚实信用”,就是要求当事人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 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彼此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同时 不得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不得规避招标、串通投标、泄 露标底、骗取中标等。
5.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1)按内容的不同分类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建设工 程勘察招标;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 工程监理招标;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
工程承包:指通过招标方式取得建筑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并取得 相应费用而完成建筑工程全部或部分的行为。
2.发包方: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3.承包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
商等。
4.1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4.1.1 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涵义
4.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两方:发包单位、承包单位 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定要式合同: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具备特定形式
“境内”的涵义 ①领疆: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包括地下层。 ②领水:内水和领海及其地下层; ③领空:领陆和领水的上空。
3.强制性招投标的工程范围 什么是强制性招投标?
(1)强制性招投标的国际趋势:国际经验表明,强制性招标是发 展国民经济和振兴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世界贸易组 织要求,政府采购金额在13万美元以上特别提款权的采购合同, 必须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 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不是认定招标人资格的必备条件,但任何欲进 行工程的个人不得进行招标。
(2)招标工作组织:招标方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其掌握着选择 投标方与投资决策的大权。
招标领导小组的成员:
①决策人或授权代表;②专业技术人员;③助理人员。
第4章 建设工程发承包与招投标法规
2015.09.15
内容: 建设活动中的两个重要法规 - - 发承包与招投标法规
的定义、方式、规定、监督管理。 重点: 1.两个法规的相关法律责任; 2.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的区别。
4.1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4.1.1 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涵义
1.工程发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某一工程 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的交易行为。
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限制招标适用范围的因素: ①采购金额;②采购品种;③采购时间
强制招标使用范围:
(3) 不得规避招标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发包方与承包方直接进行协商以约定工程 建设的价格、工期和其他条件的交易方式。
4.1.2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
注意:
只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 殊情况及规模 太 小的工程,才可以不进行招投标而 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
4.1.3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1.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 3.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4.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 ①全过程承包(交钥匙工程):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到交付
使用为止的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 ②设计、施工总承包: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为止的
1〉规避招标的表现形式:
①将工程化整为零;
②利用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如在邀请招标活动中,暗定一 家,其它人“陪标” ;虚假招标。
惩罚办法:限期改正,罚款,暂停项目执行,暂停资金拨 付,对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或者法律处分。
4.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原则:(三公一诚)
所谓“公开”,就是必须具有极高的透明度,招标信息、招 标程序、开标过程、中标结果都必须公开,使每一个投标人 获得同等的信息。 所谓“公平”,就是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以平等机会,使他 们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是同等的,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总承包。 ③施工总承包: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总承包。
4.2 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法规
4.2.1 概述
1.招投标制的意义: (1)规范招投标活动; (2)保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4)保证工程质量。 2.招投标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3)招标组织负责的具体事务:
①发包范围;②承包方式与承包内容;③招标方式;④招标文 件、标底;⑤组织招标工作;⑥决标并签订合同。
2.建设单位自行招标所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2)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议标; (3)从招标的范围进行分类: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
6.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
①舆论监督; ②社会监督; ③行政监督; ④司法监督; ⑤其他有关机关的监督。
4.2.2 建设工程招标
1.招标人的概念及招标工作组织
(1)招标人的概念:
招标人是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
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
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
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
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 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的合同。 5. 承 发包制度的意义: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对鼓励
竞争,防止垄断,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公汽的 市场经济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4.1.2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
招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包、直接发包
建设工程招标发包:发包方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事先制订招标 文件,明确其承包工程的性质、内容、工期、质量等情况和要 求,由愿意承包的单位递送标书,再由发包方从中择优选择工 程承包方的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所谓“公正”,就是要求按事先公布的标准进行评标,要公正 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所谓“诚实信用”,就是要求当事人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 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彼此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同时 不得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不得规避招标、串通投标、泄 露标底、骗取中标等。
5.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1)按内容的不同分类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建设工 程勘察招标;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 工程监理招标;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
工程承包:指通过招标方式取得建筑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并取得 相应费用而完成建筑工程全部或部分的行为。
2.发包方: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3.承包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
商等。
4.1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4.1.1 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涵义
4.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两方:发包单位、承包单位 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定要式合同: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具备特定形式
“境内”的涵义 ①领疆: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包括地下层。 ②领水:内水和领海及其地下层; ③领空:领陆和领水的上空。
3.强制性招投标的工程范围 什么是强制性招投标?
(1)强制性招投标的国际趋势:国际经验表明,强制性招标是发 展国民经济和振兴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世界贸易组 织要求,政府采购金额在13万美元以上特别提款权的采购合同, 必须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 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不是认定招标人资格的必备条件,但任何欲进 行工程的个人不得进行招标。
(2)招标工作组织:招标方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其掌握着选择 投标方与投资决策的大权。
招标领导小组的成员:
①决策人或授权代表;②专业技术人员;③助理人员。
第4章 建设工程发承包与招投标法规
2015.09.15
内容: 建设活动中的两个重要法规 - - 发承包与招投标法规
的定义、方式、规定、监督管理。 重点: 1.两个法规的相关法律责任; 2.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的区别。
4.1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4.1.1 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涵义
1.工程发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某一工程 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的交易行为。